第一章 发展职业教育:实现社会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
职业教育是在现代工业逐步发展中产生的一种教育类型,在促进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展现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为人们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改善了就业困难的现状,减轻了社会及国家的负担。目前,我国新型工业化、农村城镇化和服务现代化的经济发展道路迫切需要大批技能型人才和熟练劳动者。作为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政府管理部门,应该顺应社会需求,及时掌握人才需求,谋划教育发展。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学校教育,传统的普通学校难以做到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难以培养出新型工业化所需人才,教育管理部门自然应该担负起帮助学校培养适应性人才的责任。在进行宏观调配和管理的同时,一个负责的政府应该秉承“管理即服务”的理念,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
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和谐社会的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职业教育在调整国家经济结构、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就业和再就业、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发展职业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内在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成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职业教育是造就高素质技术人才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农业人口向城市人口转移的重要途径;还是调整人们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措施;更是实现人力资源强国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
当前,推进职业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是时代的呼声。职业教育发展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芸芸众生的幸福和尊严。在现实中,当人们所期盼的职业教育并不能带来预期的效果时,对现状的任何抱怨,都只能加深自身的痛苦体验。超越纷繁复杂的现实,找到问题的症结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明确地方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是解决我国职业教育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政府是一个社会政治组织的核心,是国家公共行政权力的象征,需要履行管理整个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责。政府对国家行政事务的管理,一般而言,是通过行政权力的行使来实现的。在目前有关职业教育的研究中,绝大多数研究者都认为政府有必要介入到职业教育中,因为发展职业教育不仅使个人受益,而且公众和国家也会从中受益。相比企业和行业协会,政府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调动全社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权力。职业教育对国家的经济意义被充分肯定,它的政治、文化和社会价值也越来越被重视和得到进一步证实。新中国成立以来,地方政府主导的职业教育发展是支撑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力量。我国在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如普职在校生人数多年保持1∶1)主要源于地方政府的推动。因此,地方政府履行好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继续发挥地方政府推动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是促进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途径,这一点已经充分反映在2010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简称《教育规划纲要》),以及随后印发的《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的精神之中。
面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现实和政府对职业教育在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转型期所具有的新的使命的认识,地方政府如何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话题备受重视。当今,“更少的统治、更多的治理”已经成为世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趋势。在走向教育公共治理的过程中,政府转变和履行教育职能是关键。在公共治理范式下,地方政府教育职能的转变是一个动态发展的复杂过程,其中,教育组织需要合理定位自身职能,需要让渡“不该管”也“管不好”的职能。在我国,地方教育组织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教育行政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承担着最为繁杂的教育行政事务,其教育职能的定位与履行关系到教育整体的兴衰。
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实事求是地看,各级政府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方面是有成效的,但也存在代价较大、成本较高的问题。从现状和趋势看,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历程远未结束,肯定还要继续下去。近年来,我国政府连续、密集地颁布各种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政策,说明职业教育又进入了改革的高潮。职业教育既是整个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又是整个社会体系的一个子系统,地方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所提供的条件和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地方职业教育的发展,不仅要认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还要认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背景。同时,地方职业教育的发展、地方人口素质的提升,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着直接和间接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在区域综合发展过程中,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研究,探索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策略,因地制宜地贯彻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和政策,对地方的整体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