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Chapter 1 新的开始
二十三岁的夏天,我顺利大学毕业。
没有人会拥有一样永久而不坏的物品,比如十三岁那年我爸送我的新鞋,朱丽叶童年的短发和迷彩服;比如我送到沈沉家里那一盘热腾腾的排骨,沈赞光出现除夕夜与我的那一场炮竹,青春期那条我视如宝贝的绿裙子;比如我的手机早已不是十七岁那年的诺基亚;比如我长出了两颗智齿,渐渐长大成人。
下午我独自在宿舍打发时间,这是大学时光里的最后一天,三名室友已经相继离开,我的车票放在窗前的桌上,暴晒在阳光之下,粉嫩无比。
然后听见楼下有人喊我的名字。
我趴到窗台上,脑袋探出窗外,楼下花坛处空无一人。
洗了脸,换上干净的衣服,手指沾上水珠顺了几下头发,带上钥匙,快速下楼。但左顾右盼也没有发现一张熟悉的脸,我还在想是不是听错了,没几分钟,燥热的温度让我面色胀红,鼻尖冒出细小的汗。算了,哪里也不如宿舍舒服凉快。
可就是这一个大转身,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人已经飞奔到我的面前,可是前方的阳光太细密,每一束都像倾斜如丝的雨,在他的四周坠落再冉冉升起。
这个人就在我面前,白色T恤,牛仔裤,白球鞋,头戴一顶棒球帽。
我抬起头,幸好那些刺目的阳光被眼前人英俊的脸遮挡住。
“我不是不让你来的吗?”我说。
“回棉主子,奴才小光子生怕主子一人回程有任何闪失,特在此恭候多时了。”他俯首抱拳,像极了电视剧里的小太监。
“跟我回宿舍休息一下。”我拉起他的手。
关上宿舍的门,我立刻问他:“你吃午饭了吗?”
“在飞机上吃的,一点也不饿。”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说:“林棉,我妈让我这次回来带你去日本,她要见见儿媳妇。”
“我还没同意呢。”
“你再说一遍。”他大步冲向我,双手环住我的腰间,霸道地凑近我:“那今天就给我个痛快吧,嫁给我。”
说完他捧着我的脸,使劲地亲吻我的嘴。
我任他耍无赖,小声说:“我好想你啊。”
我忍不住笑。
“你想不想我?”他撒娇问。
“想啊。”我实话实说。
“我跟我妈说好了,等我们结婚我们在县里买个大房子,让梅姨跟我们一起生活,等我们以后有了孩子,梅姨就不孤单了。”
“你妈会舍得你这个宝贝儿子离开他吗?”
“我妈一万个同意,她说我总惹她生气,只有你能收拾我。”他说完亲了一下我的额头,“今天回巷子街,我就跟梅姨商量,或者让我妈回来一趟,反正我等不了了。”
我伸手拍了拍他衣领的浮灰,轻声说:“还要等三个多小时上火车,你快去睡一觉。”
大学四年的时间里,沈赞光经常回国来看我,在我的同学室友眼里,他就是我名副其实的男朋友,一开始我不承认,后来我懒得解释,因为我渐渐默认了我和沈赞光的关系。
我想早晚有一天我会爱上他的。
傍晚,我和沈赞光一同踏上回家的火车,他懒洋洋地倚靠我的肩膀上,闭上眼睛,嘴里念叨:“林棉,我好累,先睡一会儿。”
沈赞光的脸贴在我皮肤上时,我从没有过的紧张,他还是少年时的沈赞光,小心翼翼地靠近,小心翼翼地试探,小心翼翼地守护。
站在巷子街街口,我的目光随着老杨树延伸至月光下的尽头,终于是变了样,追逐在身旁的孩子群早已不知是哪家的孩子;街口摆摊的大婶搭起了小屋,窗前挂满小玩具;迎面而来的邻居渐渐老去,我的陌生感却不及这位邻居,他仔细观察一会儿,问:“这孩子是林棉吗?”
“我是林棉啊,李伯。”我说。
“真是长成大姑娘了,不敢认了。是不是快要大学毕业了?”
“我刚刚毕业,李伯。”
他从我身边走过,一边笑一边自叹:“有出息,现在这巷子街的大学生是越来越少了。”
沈赞光蹭在我胳膊,“林棉,你当年还是巷子街的小状元呢。”
我瞪他:“谁像你不在乎学业的。”
他乐滋滋地笑,伸手牵住我,我刚要挣脱,他的力道加重,在我耳边说:“我们现在不是小孩子了,别怕,我会对你负责的。”
“你就牵个手,瞎负什么责?”我迈步向前走。
沈赞光继续油嘴滑舌,“你是我女朋友,以后还会是我孩子的妈妈。”
眼前不远处的屋檐下的白色风铃,随晚风轻声细语地摆动,牵牛花长满藤条,在这样清凉如水的夜晚,一团粉红如火。
沈赞光问:“这牵牛花是你栽的吗?”
“是我妈栽的,我上大学的那年夏天,你看现在多美。”我说。
“跟你一样。”他笑着说。
我想梅姐早就看出沈赞光对我的感情,也许从很久很久以前,可梅姐从不多问。她也不再问杳无音讯的沈沉。
家门前的路灯下出现一个男孩,他蹲在墙根下抽烟,一身橘黄色运动衫,与红墙相称尤为显眼。我放开沈赞光的手,走到他面前,他并没有察觉,只是自顾自的抽着烟。
我问他:“你找谁?”
他听见声音,抬起头,紧缩双眉,眼睛充满警惕,起身观察我,又看了我身后的沈赞光。
“我找吕之梅,你谁啊?”他的声音我是不熟悉的,但他此时已经站在路灯下,眉宇间的舒展,那条眼角明显的疤痕渐渐让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暖意,那是小时候他跟我和朱丽叶一起玩耍不小心划伤留下的。
是林煦!他绝对是林煦!
我靠近他,提高嗓音喊:“林煦!你是林煦吗?我是姐姐,我是林棉。”
他忽然笑起来,看起来这一切很荒唐,好像本不该这么顺利相见。可是从我十三岁那年秋天,直至今日,整整十年,从没有见过一面,甚至他的声音也不曾听过。如今他已经二十一岁,身材高大,眼珠就像黑色的玛瑙一样,可他肤色暗沉,想必这些年他一定是吃了不少苦。
林煦伸伸懒腰,对我说:“快开门吧,我等一个晚上了,你们都干嘛去了?”
“哦对,开门开门,我们回家。”我欣喜感动,急急地打开大门。
三人一同回到家中,梅姐还没有下班,我倒了两杯水,又跑到厨房翻看冰箱还有什么好吃的,沈赞光忽然拦住我的手,面色谨慎严肃地说:“你搞清楚了吗?他确实是你的弟弟?你不能这么轻易让一个陌生人进家门!”
“是林煦,不会有错的,他眼角有一块疤痕,是小时候跟我在一起划伤的,绝对是林煦,你放心好了。”我说。
沈赞光擦擦我额头上渗出的汗珠,温柔地说:“那就好,你弟弟回来了,我也开心。”
我将洗好的水果放在林煦面前,见他正坐在沙发上四处打量。
他说:“这里几乎没怎么变,连你那屋里的小床都是我记忆里的那张床。”
“是啊,家里就剩下妈和我两个人,能变成什么样。对了,林煦,你吃晚饭了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这么多年你和爸都去哪了?你走的时候那么小,我以为你不会记得巷子街的家在哪了。”
林煦拿起一个苹果,用袖子蹭了蹭水珠,咬下一口,笑着说:“那些事说来话长了,我确实不记得这个家在巷子街的哪一边了,我就记得咱家大门的屋檐下有一个风铃,十年了,它还在呢。”
“你还记得风铃?”我有些吃惊。
“那是我买的。”他说。
“你买它干嘛?”我问。
他撇嘴摇头,“忘了,可能是要送给朱丽姐吧。”
我咯咯地笑,“你还记得朱丽叶,小时候你就喜欢跟着她,她现在已经工作了,就在县里的铁路局呢。”我眼望门外,又说:“那个风铃一直挂着,我没让妈摘下来。”
“是我让沈沉大哥给我挂上去的,他应该都忘了。”林煦说。
林煦一提起沈沉,我身旁的沈赞光忽然开口说:“林棉,我回去了,你和弟弟好好聊,明天我再来找你。”
我立刻问:“你去哪住?”
“回我爸的房子。”
沈赞光离开没多久,林煦说肚子饿,我给他做了炒饭,吃饭的时候林煦问:“那小子是不是大哥的弟弟?”
我大惊:“你怎么知道?”
“他长得有点像大哥。”林煦说,“我去年在BJ碰见了大哥,他跟我说了你们的事。”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笑着点点头。
“你和他弟弟好上了吗?”林煦问。
“嗯。”
“什么时候的事?”林煦的脸色有点难看。
“很多年了。”我观察他的眼睛。
林煦表情复杂的摇了摇头。
“快跟我说说你这十年的事情。”我忍不住问。
他喝下一口水,说:“爸带我走的时候骗我说要去乡下奶奶家,可我们去的地方是省城,还有那个小老婆,我们住了半个月的宾馆,就去南方了。”
“后来呢?”
“老林头在南方做几年生意赔了钱,那女人就他妈是个扫把星,自从他们搞在一起,老林头就没好过,不是被骗就是赔钱。在南方念完高中,那女人又给老林头生了一个儿子,我就一个人去BJ了,一年前我去店里买烟,没想到是沈沉大哥开的,这一年我一直跟他在一起。”
我犹豫了半天,开口问:“他现在怎么样?”
“大哥…”林煦停顿了一下,继续说:“挺好的。”
挺好的,那就好。
还有一些话被我硬生生压在心里。
“你这次回家还走吗?”
“还没定呢。”他回答。
“你在BJ这些年做什么了?”
“瞎混呗。”他满不在乎地说。
“你为什么不回家!”我心头一酸,声音哽咽。
“我不想回来,小县城,巷子街,没出息。”他说。
“你知道这十年妈和我多想你吗?”
林煦抬眼看我,陌生的目光让我感到莫名地难过,十年,他早已不再是整日跟在我身后的毛头小子,开心时对我撒娇,惹祸时躲到我身后让我求情。他对巷子街的情义早就跟着这十年的颠沛流离而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