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传播的要求
新闻传播的基本要求,就是新闻价值要求的真、新和受众需要,进一步的要求,则还有全面、客观、公正,以及传播质量和社会效益的要求。
一、新闻价值的要求
1.“真”的要求
与前述关于新闻真实的三重含义相对应,新闻传播中“真”的要求也有3个境界:
一是真相真实的反映,包括每个细节的真实准确。这看起来很简单,实则不然。世界上的事情是很复杂的,有时亲耳听到、亲眼看见的也不一定是真实的。我们看见天上的星星在闪烁,其实星星并没有闪烁。孔子落难时看到自己的得意门生偷吃粥,其实是有一根草掉进了粥里,那弟子取出草,嘬去粘在草上和手指上的粥。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安全、利益和其他难言之隐,故意对记者说假话或示以假象。
失真的原因还有很多。包括报道者粗心大意或偷懒,因知识不足而真假不辨,为报道生动而加入“合理想象”,为赶时髦而牵强附会,为达到某种宣传(包括广告)目的而不做细究、或以偏概全、甚至故意造假,受各种“把关人”的牵掣、或受工作关系、人情关系的影响,为贪图私利而眼开眼闭。在注意力经济时代,为“争夺眼球”也造成许多不客观、不真实,包括对网上出现的材料不加核实,以讹传讹。
但只要认真负责、严守新闻工作规范,对报道内容具有必要的知识、对弄虚作假者有必要的防范,只要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较强的专业能力,绝大多数失真都是可以避免的。
二是总体真实的反映,包括①单个报道的全面、不以偏概全(由于全面的重要,被单列为一种要求); ②众多报道的总和与现实中的总体情况一致。如果某个人群的生活很困难,而新闻媒介上只有他们之中的幸运者,就不能反映出他们总体上的真实状况。
三是深层真实的反映,包括事物的因果、意义、影响和趋势。
要每篇报道都反映总体真实和深层真实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新闻报道的篇幅容量有限,还要争抢时间;而认识、反映事物的总体和深层,需要有较多的篇幅和时间。受众对新闻也有不同的需要,犹如大多数人只需知道出门后会不会下雨,并不在意那雨的来龙去脉。
但是一个记者、一个媒体、一个传媒集团、一个地方媒体群的所有相关报道,应大致符合总体和深层情况。这对社会影响很大,因此既可以、也有必要提出这样的要求,在每次报道时,如有需要和可能,也应尽力全面和深刻。
2.“新”的要求
这里的“新”即新鲜。除了时间上的新,报道新的发生、发现、发展变化,反映新的情况、事物、问题,还包括富有新意:找到新角度、新层面、新广度、新深度、新内涵,发掘出独特的、被他人所忽视的新闻价值。
新鲜的要求又衍生出“快”的要求。一则新闻如果被别人先发表了出来,再发表就不新了,所以要“抢”新闻。“快”又关系到新闻的及时性,如果没有足够的快,受众已经知道有关情况,或已经来不及做出必要的反应,新闻价值和新闻的使用价值都会大打折扣。数字化传播使新闻报道稍有迟缓就会落后过时,同步报道正在发生的事也成为常态。
3.受众需要的要求
受众需要与否和需要的程度也决定新闻价值的有无和大小,报道者要能够迅速感觉到、发掘出事实中蕴含的受众需要的信息,甚至能够预见到某些受众关注的事情可能出现,为此做好报道准备。
既然受众感兴趣的内容总是他们需要的,即使只是满足兴趣的需要,那么新闻报道者最简单的找新闻,就是找新鲜的、受众感兴趣的人和事。然而如果仅此而已,便只能流于平庸,甚至还会趋于娱乐化、刺激化、低俗化,媒介中的世界与现实世界也会相去甚远。作为报道者至少还要考虑到以下3点:
(1)有些需要是不正当的,或低级趣味的,如窥探别人的隐私。报道者须有所区分,不能一味予以满足。
(2)有些信息虽很吸引眼球,但并无多少意义,甚至副作用更大,如有些“星、腥、性”闻。报道者须从传媒声誉和社会责任全面衡量。
(3)有些对受众很有价值的信息,起初并不令人很感兴趣,由于人们不相信,或不知其重要,或不知其与自己有何关系。报道者不能轻易放弃或放在次要的位置,同时又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受众兴趣问题,否则也就近于放弃。
然而什么是新鲜和重要的?对哪些人来说是新鲜和重要的?从哪些角度、哪些层次看是新鲜和重要的?新鲜和重要的程度如何?对此要及时准确地把握并不容易。对显著、接近、有味的把握也是如此。新闻敏感性就是对事实性信息的新鲜和受众需要的感应能力,其基础是判断者所有的知识、经验、思想水平和分析能力。
二、全面、客观、公正的要求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仅仅按新闻价值的要求,新闻报道就会负面新闻多于正面新闻,新闻媒介对现实世界的反映就会片面失真,从而对社会和民众造成损害。
2013年国内发生多起病人或其家属打伤、杀死医务人员的事件,有人怪罪媒体过多报道了医院的负面新闻,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其实,如果那些报道是真实、新鲜、受众需要的,媒体的报道并没有错,对于引起社会关注,对于加强监督、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从根本上改善医患关系,也是有好处的。然而又确实会使许多人过于看“黑”医方。这就需要公众对新闻和媒介的特点有所了解,同时新闻传者也要顾及其他的新闻传播要求。
1.全面:事实和意见
1)含义
新闻传播的全面包括事实的全面和意见的全面。前者是对报道对象的各个主要方面、过程、情节都予以反映,不以报道者自己的偏向,故意隐去不合己意的情况;后者是对有争议人物和事情的各种主要意见都予以反映,不以报道者自己的偏向,故意隐去不合己见的观点。否则就会成为片面的报道,误导公众。
例如对某件事情,绝大多数人是否定的,但也有一些人肯定,如果只报道肯定者的意见,给人的印象就会是大家都肯定的。许多“强奸民意”的报道就是这么做的。
要每篇报道都全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但仍应对需要全面的报道尽可能实现全面,对众多报道的总和要求全面。
2)平衡
平衡报道是实现全面的有效方法。平衡就是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因素时,还要顾及其他因素,特别是相反的因素;在突出报道一种主要意见时,还要注意点出其他意见,特别是相反的意见。平衡不是均衡,不是做中庸的报道。现实事物中,平衡是相对的,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报道的手法追求的是更准确地反映事物及其内外联系。可使人们对事物的各方有更全面的了解,并避免有些受众对报道的反感抵触。
美国有线新闻电视网国际台CNN在报道重庆环境污染严重时,也讲了污染与当地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关,市政府已总结经验教训,正努力治理污染、协调发展与污染的矛盾。在报道北京由于交通拥挤,部分小车只能隔日上街时,也讲了道路建设已经很快,是经济的增长、车价的降低,私车拥有量的膨胀,使道路建设仍然跟不上。这些节目既报道了负面新闻,又道出了含有正面信息的原因,取得了平衡。如果他们报道中国时总是只讲负面情况,一定会不受中国政府和受众的欢迎,也不能让外国受众对中国有比较全面的、更符合客观实际的了解。
2003年6月末,《成都商报》刊登《“皇上”提出怪要求》一文,称女歌手周璇在筹办其小说的签名售书活动时,邀请一个影视大腕来担任签售嘉宾,对方提出以性作交易,并称该影视大腕以演皇帝而出名。7月初,《成都商报》又发表《“皇阿玛”就是张铁林!》,称周璇在记者会上当众指出“皇阿玛”就是张铁林,并提供了她和张铁林在北京名人饭店的合影作为证据。于是,张认为周与该商报的所为侵害了他的名誉权,提起诉讼。法院认定:周璇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散布的言论的真实性,因而构成了对张的名誉权侵害。
作为《成都商报》,虽然报道的是周璇的真实叙述,法院也没判罚,但事实上扩大了这种陈述的影响,即扩大了名誉权伤害。报道者应做出符合一般人理性的审慎判断与处理,包括进行核实和平衡报道,否则很容易被人利用,或给报道者制造新闻留下空间。如果报道者没有核实的条件,如在此案中,周说的内容只有天知地知周知张知,报道者仍当尽可能真实全面、客观公正:①只对周的“说”做出客观报道,而不对其说的内容有认可倾向;②明确指出消息来源,让人可以判断消息的可靠程度;③让另一方如张铁林,有同等的申辩机会——可随即采访、平衡报道,或给予相应的版面刊登申辩。
3)与用事实说话和“典型报道”的矛盾
全面要求提供完整的信息,让受众了解各方面情况和意见,自己做出判断。用事实说话和“典型报道”,则是按宣传的需要对事实、观点进行选择和处理。两者有一定的矛盾性。但前者是新闻传播的要求,目的是反映、告知;后者是宣传的方法,目的是影响人们的思想观点和行为。两者可各司其职。
2.客观:内容和形式
新闻传播的客观表现在内容和形式两方面。
1)内容客观
新闻内容要尽可能排除主观的干扰,符合客观实际。即使是报道将要出现的事实,也必须有足够的依据确认会出现,并在报道中交待这种依据。例如预告某天将出现日食,须有消息来源的交代,而且这来源必须是可信赖的。
“纯客观”是达不到的。自然存在的信息中,新闻性信息往往与其他信息混杂在一起,需经过选择、加工才能提炼出来,形成新闻报道作品。虽然也有并不需要加工的新闻作品,如一张偶然拍下的照片,一段偶然摄取的录像,可以不加修改完全采用,但这种新闻作品的量不大,而且作者是否拿出来用于报道,编辑是否采用,为什么选用这张而不是那张照片,都免不了主观参与。即使是CNN这样的国际性商业电视台,客观程度与他们的市场拓展、商业利益休戚相关,也会有意无意地在报道中流露出一定的倾向性。如对以色列由强硬派的内塔尼亚胡、而不是温和派的佩雷斯当上总理表现出失望;对叶利钦能不能参加总统竞选、俄共会不会重新上台执政表现出担忧;对东欧和非洲国家的“民主化”改革也以西方的眼光来报道和评论;把中国改革开放的成就归为西方化的结果。
但主观性难以避免并不等于可以取消客观的要求,更不应成为滑向主观主义的借口。如果主观性明显,一则主观片面的可能性增大,二则会给人以不信实的感觉,甚至引起对整个媒介的不信任。应把客观作为一种追求,一种努力方向,一种无法完全达到但可以更加逼近的目标。这种追求甚至还能突破报道者的思想局限和偏见。
美国的记者编辑、新闻机构对苏联和东欧的“民主化”是欢欣鼓舞的,对此后一度出现的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是不愿意看到的,但CNN仍做了许多如实报道,如经济滑坡,犯罪率高涨。有一条新闻说,俄国的航天事业曾是美国的强劲对手,现在要靠美国的资助了。这种报道与文学中的“形象大于思想”相似。法国文学家巴尔扎克是同情保皇党的,但是他忠实反映现实的态度,使他小说中的保皇党人士不配有更好的命运,恩格斯把巴尔扎克的这种真实、客观地反映称为现实主义的伟大胜利。
2)形式客观化
形式客观化主要表现在:
——交待新闻出处;
——多用直接引语;
——注重数据引用和细节描述,以白描求生动;
——语言简洁朴实,少用、慎用副词和形容词。
形式的客观化不仅能给人以信实感,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内容的客观,还是避免因不客观导致新闻纠纷的重要措施。新华社曾报道说,某国总理在飞机失事中丧生。实际上那总理并没有死,该报道源于法新社的消息,但没有交代这个来源,于是造成了无谓的冒犯和自己信誉受损。
3)方法保障
内容和形式的客观都需要方法的客观。
在认识方法上,要努力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感性到理性,保持批判的眼光,不为假象所迷惑,不以主观臆测代替客观调查、多方求证。
在报道方法上,不以主观理念罗织事实。不将自己的意见、态度表述于一般报道,尤其是消息中。一方面,观点不是新闻。另一方面,要避免令人以为报道者的意见、态度是新闻事实本身的组成部分,妨碍受众进行客观判断;避免令人认为报道的内容只是为证明报道者的观点而挑选出来的。即使是深度报道,包括解释性报道,也尽可能通过交待事实引出观点结论。
在具体操作中,还要严格遵守客观报道的操作规程,避免失误或被人利用。例如有的新闻机构要求记者、编辑对重要的人名、数字等核实后做上标记,没标记的或另作核实,或弃之不用;对重要的、或可能引起争议的消息,尽可能从不同的途径加以核实,并在报道中交代出处。
新闻传播的全面与客观也是相辅相成的。同时,新闻传播的全面客观还需要公正。
3.公正:态度和机会
新闻传播公正的要求有两层含义。一是态度公正,不以一己之见在内容和形式上偏向于某一方。二是机会公平,给争议双方平等的了解信息、说明情况、发表观点、进行申辩的机会。总之,不应以自己对媒介的掌控权,阻拦、压制、甚至歪曲某一方的情况和自己不赞成的意见。
当然这公正是在法律和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对敌人谈不上平等地提供发表观点的机会。有的信息有一定的保密范围,人们也不会认为这样的限制不公正。而在人民内部,在法律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公正。
三、传播质量和社会效益的要求
1.传播质量的要求
高质量的传播是充足、高效的传播。上述新闻价值的要求也是质量要求,此外,新闻传播还要准确具体,信息量大;简练清晰,朴实易懂;有的放矢,针对性强;以及鲜明生动、可读(或视、听)性强。详见本书关于新闻写作的部分。还有人提出雅正——高雅纯正的要求,但这不应与生动,如采用新出现的鲜活语言相矛盾。
2.社会效益的要求
以上都是从新闻专业的角度来看的要求,而从社会作用的角度来看,新闻传播还要有益。包括揭示真相、反映实情、监督权力,做好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一言以蔽之:充分发挥积极作用,防止消极影响。
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环境,不同的媒介,有不同的社会效益要求。中共中央机关报在革命战争时期,要宣传共产党、揭露国民党,现在要宣传改革开放;民主人士办的《新民报》要服务市民;《生活周刊》要服务青年,等等。
3.有立场问题
社会效益是从一定的立场来看的,没有立场也就没有社会效益的判断标准。新闻传播、新闻媒介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与有立场会不会相矛盾呢?其实只要是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就可以统一起来。对丑恶事物的否定,对美好事物的褒扬,都可以是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即使从宣传的角度来看,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传播也可以使宣传的说服力和公信力更强。
但如果只是站在小部分或个别人的立场上,则会带来不全面、不客观、不公正,甚至不真实。由此可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要求也有助于防止新闻媒介由社会公器变为私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