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评论
[A]另一些则做着些神秘技艺,
为数甚少的蜜蜂收为徒弟;
……
在对青年的教育上,为了使他们长大后能够维持生计,大部分人都会帮他们找那些没有后顾之忧的行业,在每个大型的人类社会当中,这些行业有着完善的行业体系和从业标准。这些行业,既涵盖各种贸易和手工业,也包罗了所有的艺术和科学,而只要是有用于社会的行业,都能在社会共同体中长久地拥有一席之地。这些行业每天都有新人加入,连绵不绝地进行着新老更替。然而,其中的一些行业享有比其他行业更高的声誉,这个区分,是源自掌握从事某个行业技能所付出的金钱的差别。所有精明的父母主要会根据自身的财力和家庭情况而为青年选择行业。如果一个人为了儿子而付给一位大商人三四百镑,却存不下两三千镑用以傍身,那么,在为儿子开辟未来方面,他便是选择了一个错误的方法。他的做法实在不值得赞许,因为他本应让自己的孩子从事那些可以花较少的钱去学习的行业。
许许多多接受了上等教育的人,每年拿着微薄的工资,因而只能依靠他们较高的职业声望,以维持自己高于常人的地位,而他们的收入却只及常人的二分之一。如果这样的人有了孩子(事实大抵如此),他们往往无力承担让孩子去从事确有保障的行业所需要的资费,而他们的骄傲又不容许他们让孩子去做一些低下而劳苦的贸易。于是,他们要么梦想着希望自己哪一天财运亨通,要么希望某些朋友能助他们一臂之力或天赐良机。而朋友或良机却迟迟不能给他们提供帮助,直到皱纹爬满了他们的额头,也终无所获。这种疏忽怠慢究竟是对儿童残暴,还是在戕害社会,这点我不得而知。古代雅典规定,一切儿童都要在必要时对自己的父母施以援手。然而,梭伦[18]却制定过一条法律:任何做儿子的都没有义务去救济没有使他有一技傍身的父亲。
一些家长让自己的儿子在自己能力所能负担的范围内从事良好贸易,但是,在他们的孩子还没出师或掌握那行生意之前,他们要么死去,要么破产,因此,许多年轻人便中途再次丧失了相应的经济来源,而只能依靠自己谋生。有些年轻人太过懒惰,或者对自己那个行业所知甚少;另外一些人则耽于享受;还有少数几个人是时运不济——他们穷困潦倒,根本没办法用他们所学之事去供养自己。这里我所提到的大意、管理不佳及厄运,不一定只会发生在人口众多的地方,因而这个广阔的世界里每天都会平添许多失去生计的人,无论一个国家多么富庶,多么有为,也无论一个政府为避免此类现象做了多少努力,结果依然会是这样。究竟该拿这些人怎么办呢?据我所知,海洋及军队能够吸纳一部分人,而这个世界海洋与军队比比皆是。如果能够从事艰苦劳动,任劳任怨,那些人将成为所在行业的熟练工人,或者转行:其中那些有知识、有文化并被送进大学接受深造的人,将来能成为小学校长、家庭教师,少数一些人则能成为办公室的办公人员等。然而,懒汉却压根不想去工作,浮躁的人则极其讨厌各种约束,这些人将来又会怎样呢?
一些人可能会中意于戏剧和浪漫传奇,并对其有一点旨趣,他们极其可能将目光锁定在舞台上,如果能说会道、长相颇佳,他们就去从事演员的工作;有些人喜欢犒劳自己的肚子高过一切,如果味觉灵敏,对烹调之术略知一二,他们便会竭尽全力成为饕餮者及美食者中的一员;学会拍马屁,学会容忍一切规矩,而成为食客、寄生虫,他们会对主人假意奉承,对家庭中的其他人来说,他们的存在就是一种祸端;另外一些人,他们及其同伴的淫荡都使他们相信人人皆为裙下之奴,自然会沉湎于私通之事,并且以卖淫作为生财之道,还用没有时间或缺乏生存技艺当作借口;至于那些最无视道德原则的人,如果他们聪敏狡猾,则会变成了骗子和扒手,而如果他们的技能和智力都能充分利用,他们便会去制造假币;还有一些人发现欺骗那些头脑简单的女人及其他一些蠢人非常容易,如果他们没有廉耻,并且有几分小聪明,便会当起医生或假装能够占卜吉凶、预测未来。你看,每个人都充分利用他人的恶德和缺点,凭借这点为自己谋求生存之道,这对他们来说是能力范围之内的最方便、最容易的谋生方式。
这些人必然是文明社会的蛀虫。但他们也非常愚钝,因为他们把我们已经说过的那些话当作耳旁风,却高声抱怨那些把他们的生活搞得苦不堪言的法律漏洞。相反,聪明人则小心翼翼地躲避着那些疏漏,只要没有为其所害就心存感激,他们并不会去埋怨那些即便是再聪明谨慎的人类都无法左右的东西。
[B]此辈又叫作骗子,他们并不认同,
严肃勤勉者也可能徒有虚名:……
我不否认,这不过是在公公正正地称颂一切从业者。但是,如果我们能够明晰骗子这个词的全部含义,并且意识到所有人的诚实都只是表象而已,每个人都不会把自己不想要的东西给别人,那么我就会对这项指控深信不疑,并承认它的存在不无道理。买卖双方的交易中充斥着无数诡计,他们用诡计博弈算计,即便是最光明磊落的交易者,对这种做法也都是默许的,而且每天都在上演。这让我发现:商人总是能够洞悉自己货物的缺点,那些货物因为缺点的存在而贬低了其价值,任何时候都向买主坦率地承认货物的缺点,你见过哪一个商人会这么做吗?良心泯灭,对自己的货物大加称赞,将货物夸赞得物超所值,尽快将它们兜售给买主,你见过哪一位商人不是这么做的吗?
德西奥[19]是个非常富有的商人,他从国外多个地方购进大量白糖。目前他正在就一大宗白糖的买卖与阿尔桑德[20]进行谈判,这位商人在西印度群岛非常有名。虽然两个人都对市场非常熟悉,却没能达成协议,因为德西奥家底雄厚,认为自己买进白糖的价钱应该比所有人都低;而阿尔桑德也是如此,他有的是钱,所以认为自己的出价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起初两个人在交易所附近一家小酒馆里谈判,阿尔桑德手下的一个人给主人送来了一封信,那封信来自遥远的西印度群岛,信中说:此刻大量白糖正在运往英国,数量庞大远超预期。此时此刻,阿尔桑德只希望:在德西奥获知这个消息之前,按照他的买价把白糖卖给德西奥。可是,他老奸巨猾,认为自己既不能显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又不能把买卖砸在手中。于是,他便提议中止谈判,让自己显得很愉快。他聊起了舒适的天气,借机谈及自己的花园带给他的乐趣,还邀请德西奥到自己的乡间别墅游玩,那里离伦敦最多只有十二英里之遥。那时正是五月,事实上,那是个星期六的下午:德西奥是个光棍,一直等到下个星期二,他才需要回到城里做生意。于是,德西奥觉得盛情难却,便欣然前往,两个人坐上阿尔桑德的马车去了他的花园。当天晚上一直到第二天,德西奥都被奉为座上宾,受到了最好的接待。星期一上午,德西奥到阿尔桑德的别墅外面散步,怡然自得,非常开心。他散步回来的路上,刚好与一位熟人偶遇,此人告诉他:昨夜传言,一场暴风雨把巴巴多斯船队摧毁了,还说,在这之前,劳埃德咖啡馆[21]已经确认那个消息准确无误,那里的人都确信,到交易时,白糖价格将升至百分之一百二十五。德西奥急匆匆回到阿尔桑德的别墅,想立即恢复之前中断的谈判。而阿尔桑德确信自己手下人的消息没有任何问题——大批白糖即将来到英国,所以并没有立刻开始继续谈判,一直等到晚餐时分,他看到自己的计谋得逞按捺不住心中窃喜。然而事实上,阿尔桑德恨不能马上卖掉自己的白糖,而德西奥却更着急买进白糖。但是,两个人都对对方心生恐惧,因此多数时间里,他们都佯装漫不经心。最后,德西奥被自己听到的消息搅得六神无主,认为再拖延下去没有必要,只能徒增风险,便狠下心来,同意按照阿尔桑德的出价买进这批白糖。第二天,两个人回到伦敦后,那个消息被证明是千真万确,最终德西奥在这桩白糖交易中省了五百镑。虽然阿尔桑德想狂赚一笔,结果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到头来损失了钱财。然而,所有这一切交易却不曾有失公允。但我相信:这两个人不会希望自己对付对方的手段在自己身上再上演一次。
[C]有些士兵必须要去征战沙场,
若侥幸生还,他们会满载荣誉……
每个人都想给他人留下好的印象,这种欲望是永远不会满足的,以致尽管人们逼不得已被拖入战争的泥潭,有些人为了抵消自己的罪责因而在各种威逼利诱下作战,并且作战时常常忍受鞭挞之痛。人们仍然会尊重他们,因为他们本意并非如此,因为他们已经尽了最大努力。然而,如果一个人理性的分量与他的骄傲相等,他便不会满足于这样的赞扬,因为他觉得自己其实当不起这份赞扬。
所谓荣誉,它的本质没有什么特别的,其实只是来自他人的赞扬而已。荣誉在我们看来是一种或多或少具有一点存在感的东西;而展示荣誉时则或多或少总是浮躁或热闹的。我们说荣誉产生于君主,也就是说君主被赋予了一种权力,即为她请来的人冠上一个头衔或加诸某个仪式(或二者兼备),以此为其加上印记。如同君主发行的货币一样,这样的记号全国通用,能为拥有它的人赢得每个人的赞誉,无论他事实上有没有这个资格。
荣誉的反义词是恶名,也叫耻辱。他人的恶评或轻蔑都会带来恶名。良好行为会被嘉奖以荣誉;恶劣行为则会被施以耻辱的惩罚。他人越是公开、极端地轻蔑,遭受轻蔑者就越会声名狼藉。耻辱最终的结果,往往是被称为羞耻的东西。这是由于:虽然荣誉之善与耻辱之恶都是虚幻的,但羞耻却是一种切切实实的感觉。羞耻其实是一种激情,这种激情能够产生各种相应表征。羞耻控制我们的理性;我们要付出巨大努力把羞耻消弭于无形,就如同消弭其他激情一样,这需要自我克制的能力。这种激情常常会影响我们生活中那些至关重要的行为,因此,彻底理清羞耻是怎样一种激情,一定会对阐明世人对荣誉和耻辱的看法有所裨益。所以,我下面将对这种激情加以详细的阐释。
首先,我界定一下羞耻这种激情。在我看来,我们可以将羞耻称作对我们自身卑鄙之处的一种悲哀的反思,正是对事实的领悟构成了这种羞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这些卑鄙之处为其他人所知晓,对我们的蔑视必定会油然而生,无论他们是真知道还是假知道,情形都不会有所改变。唯一有能力可以驳斥这个定义的说法是:其一,未经世事的处女常常会感到羞耻,即使她们清白无瑕,也会陡然脸红,并且根本没有办法给出一个合乎情理的解释;其二,男人也经常替别人感到羞耻,即便他们与那些人既非亲非故,毫无交情;所以说,羞耻的表现形式有千千万万种,而上述定义却不能将那些表现包罗其中。对此,我想说:我们首先要考虑到,女人的羞怯源自习俗及教育。因为羞怯,她们会恐惧一切不合时宜的袒胸露背和粗俗言语,对其生发憎恶之心。非但如此,一切最贞洁清白的年轻女子(虽然年纪轻轻)常常都喜欢幻想,容易把想象和现实混为一谈,却绝不会轻易与别人分享她们内心的想法。因此在我看来,当着一位天真无邪的处女的面说些肮脏下流的话语,这会让她忧虑:有人会认为她能听懂那些话,因此便以为她对那类勾当了然于胸,而非对那类勾当一窍不通——而这不是她所希望的。她考虑到这一点,想到人们那些想法会给自己带来不良后果,于是就出现了那种我们称之为羞耻的激情的东西。无论是什么(尽管都与淫荡相差无几)让她心生我方才暗示的那套想法(她认为那些想法是罪恶的),其效果实际上是一样的,特别是当着男人的面,只要她的羞怯还能奏效。
如果想要证明这一点准确无疑,可以以一位贞洁的年轻女子做个实验。让那些男人在她隔壁的房间里,毫无顾忌地大谈淫秽之事。而在隔壁,那女子以为男人们不会发现自己,便会毫不羞耻地偷听他们的交谈(如果算不上偷听的话),因为此时她认为自己与别人都毫无瓜葛。如果这位女子因隔壁的那场谈话而面红耳赤,那么,无论她天真的脑海里浮现了些什么,我们都可以断言:此时此刻,她之所以脸红完全是因为纠结于一种类似羞耻一样的激情。然而,如果在同一个地方,她听见有人把她的某些颜面尽失的事情当作谈资,或者涉及了任何一件她心存惭愧的事情,那她十之八九也会因羞耻而面色绯红,尽管这一刻并未被别人看见,她的惶恐是有原因的,她害怕人们会因为洞悉了一切而小瞧她。
上述第二个反对的论据是,我们经常会替别人羞耻和脸红。这种情况之所以出现不足为奇,它并不是因为别的,而完全是由于:我们让自己身临其境,设身处地将他人的境况想成是我们自己的境况了。因此,看见旁人身处险境时,人们才会大声尖叫。我们太过急切地去思考这种应严加苛责的行为(如果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将会对我们产生怎样的后果。我们的思维,我们的血液,也会潜移默化地出现相同的活动,我们应该就是那个行为的发出者,于是各种相同的症状相继出现也就是情理之中了。
面对比自己强的人,幼稚、愚昧及缺乏教养的人会感到羞耻,虽然这好像无迹可寻,但这种羞耻却与(并且往往是来自)一种意识相伴而生,即发现自身存在的缺陷及窝囊。即便是最谦虚的人,无论他心地多么善良、博学多才、聪慧过人而又文质彬彬,都一定曾有过因为某种内疚和不自信而深感羞愧的时刻。有些人因为天生朴实和没有文化,没有缘由地拜倒在“羞耻”这种激情脚下,或次次臣服于这种激情,这种情形我们称作腼腆。有些人因为骄傲自大、目中无人,缺乏自知之明,却又学不会在必要时不被这种错误估价所左右,这种情形我们称作“恬不知耻”或“不要脸”。人是一个多么奇怪的矛盾结合体!羞耻与骄傲相对而生(参见评论M),然而如果任何人都不曾有过哪怕一丝骄傲的激情,也就绝对不可能心存羞耻之意。这是由于:我们全都太过关注旁人对我们的想法,我们的一切行为全都出于我们对自己的无上尊重,而非其他。
骄傲和羞耻这两种激情孕育了大多数美德,它们是在我们身上真真切切存在着的品质,并非看不见、摸不着。各种清清楚楚、情形迥异的影响就可以将其显露无遗,虽然我们在其中任何一种激情的作用下都会立刻唤醒我们的理性。
一个被羞耻压垮了的人往往会蔫头耷脑,他的心脏阵阵紧缩,五脏翻腾;脸部灼热,胸闷气短、火烧火燎。他的心情也跌落谷底,他耷拉着头,目光游移,眼神半刻不曾离开地面。此刻他不会对任何东西燃起丝毫兴趣,他讨厌自己的存在,恨不得能够立刻找个地缝钻进去。相反,当他的虚荣心得到满足、因骄傲而按捺不住心中狂喜时,他便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情形。他的精力使心跳加快、血流量增大,一种异乎寻常的温暖使他的心脏强劲有力、心胸澎湃;他的四肢舒展,他觉得自己走路轻飘飘的,仿佛飘在云端。他昂首挺胸、环顾四周,眼神带笑。他庆幸自己的存在,常常喜欢发点无名小火,并且常常会因为成为世人关注的焦点而心中窃喜。
我们彼此之间能够进行交往依赖诸多要素,而羞耻这种成分是绝对不可缺失的,这几乎让人无法相信。羞耻是我们的一种天性。每当羞耻之心作怪,人人都臣服于它,并尽可能不让这种情形出现。可是,我们却仍旧会把交谈的巨大快乐建立在羞耻之上。如果羞耻之心无法支配整个人类,那任何一个社会的改良都无从谈起。所以,羞耻感导致麻烦重重,人人都企图洁身自保。努力避免出现这种不舒适感的人,凭借自己的成长就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他的羞耻感。然而,这种做法对社会而言却毫无裨益,因此,从一个人呱呱学语的孩提时代至其整个受教育时期,我们便竭力强化而不是削减或克制他的羞耻感,而对此我们给出的唯一解决之道,就是要求他遵守某些规则的约束,以此来避免他可能会因为这种麻烦重重的羞耻感做出的那些举动。不过,如果要让他完全与羞耻感说再见,或者让他完好如初不再受其桎梏,政治家甚至情愿以他的生命作为代价。
我所提到的规则,就在于高明地约束我们自身,克制我们的欲求,以及在他人面前绝不袒露我们内心最真实的感觉。有些人在孩提时代没有学会如何遵循这些规则行事,因而在之后的成长过程中,他们便很少有取得进步的机会。拥有骄傲之心与常识绝对是想要获得我上面提及的那种造就并且加以完善的不二法门。我们非常希望他人能尊重我们,我们想让自己获得他人的垂青,甚至可能因为他人的溢美之词而沾沾自喜、得意忘形,这些都可以说是对克制最强烈激情的回报,非常划算,因为它们的存在,我们便可以跟那些带给我们造成耻辱感觉的言行永远说再见。为了社会的幸福安康与日臻完善,这些激情是我们最需要隐瞒起来的,那便是:贪婪、骄傲及私心。因此,“羞怯”二字包含了三层意思,根据它所掩盖的激情不同来具体界定。
第一层含义是羞怯的一个狭小领域,通常会让它的对象因为贞洁之躯而感到自视清高。要做这样的努力虽然是真心实意却又痛苦不堪,即在他人面前竭力消泯和掩饰我们那种天然性向,而大自然之所以赋予我们这种性向,是为了让人类这个物种能够繁衍生息。我们接受这个应该怎么去做的教育,要追溯到很久之前,远远早于在我们有机会了解或掌握这些课程的实用性之前,就像在我们不懂语法有何用之时便已经学会了那样。因此,在儿童还不知道我所暗示的那种自然冲动究竟是什么之前,他们就经常会因为羞赧而心生羞耻之心同时面红耳赤。一个从小便接受羞怯教育的女孩,在不到两岁的小小年纪,便可能已经开始注意(跟她说话的)那些女人在面对男人时是怎样谨小慎微地掩盖自己的真性情。大人也通过以往的经验及血淋淋的教训不断地告诫她要恪守这样的谨慎守则。因此,这女孩很可能在六岁时便认为露出自己的腿是件多么不雅的事,却既想不通究竟为什么露腿被视为是耻辱的,也搞不懂她的这般羞涩究竟是为何。
要做到羞怯,首先我们就应当注意合乎时宜的袒露自己的身体:如果一个国家的风俗许可的话,女人们袒露脖颈上街便无可厚非。如果女人把胸衣的领口开得极低是出自时尚的需要,那么一位花季的处女便可以无所畏惧所有以理性为名的谴责,而大胆地向世人展示:
她胸前的双乳如此坚挺,如同白雪一样美丽,
在丰满的胸膛上安然对视,静默生长。
但此时此刻,她却会因为脚踝的裸露而痛苦万分,因为时尚要求女人把双足收起,而裸露脚踝却是对羞怯的挑衅。如果一个国家的礼法要求女人把脸遮盖住,那么,即便只是露出半个脸,那女人也是恬不知耻的。羞怯的第二层意思,在我们的话语体系中一定是贞洁。它不仅要求自己不能满口秽言,而且要与低贱粗俗的话语划清界限。换言之,我们这个物种的繁殖行为绝对不能出现在我们的话语中,至少,只要是与我们的繁殖行为之间稍微有一点点联系的话,都该三缄其口。羞怯的第三层意思是:所有只要能够有损想象的姿势及举止,也就是一切姿势及举止只要能使我们联想到我所提及的淫秽之事的,全都应当慎之又慎,竭力规避。
更有甚者,如果年轻女子想要看上去富于涵养,还应当在男子面前让自己的举止端庄,绝不轻易收受男子的恩惠,更不对男子施以恩惠。除非这男子德高望重、年岁颇大,或者是她的直系亲属,或者恩惠施受的双方地位极为悬殊,她才能为自己的做法开脱。教养良好的年轻女士不但应严格谨言慎行,同时也应对自己的外表严格把关。她可能会有意识地展示出自己非常自重的一面,虽然不是因为担心堕落,羞怯却使她有毅力时刻保持自重。对假装正经的女人,人们对其千般讽刺、万种指责;同理,对贞洁美女毫无顾虑的优雅举止及心不在焉的气质,人们对其赞誉有加。但是,更聪明的人都会笃定:与具有令人知难而退的眼神、言行谨小慎微的美女相比,笑靥如花的美女的那种爽朗轻率的表现更能吸引人,更能让被诱引者胡思乱想。
所有年轻女子,特别是处女,都应当恪守这种严苛的戒律,只要她们非常在意高雅杰出人士的尊重,这就是必然要注意的。男人的行动不会有这么多限制,因为男人的欲求太过强烈,难以把持。如果男人和女人同时背负这样严苛的戒律,那么,他们便都不会是最先做出行动的,而所有上流社会人士当中的繁衍则必定会因此停滞不前,无法延续,而这种结果脱离了政治家们预期的目的。因此,更为妥当的办法是:放松一下这两个性别中那个因为严格戒律而吃苦最多的性别,纵容他们的性欲,制定相应的规则,以削弱他们对自己的严苛节制,因为他们激情太过强烈,而如果施以严苛限制,他们将无法承受那样的重负。
于是,男人便可以把自己对女人的崇敬和无上尊重表露无遗,并因为女人相伴左右,心中会获得较之以前更大的满足、更多的欢愉和兴奋。男人在一切场合都会对女人彬彬有礼、关怀备至,而且可能承认自己有义务充当女人们的保护伞。男人可能会对女人的良好品质赞美有加,费尽心机地对女人的优点夸夸其谈、大肆颂扬,并使自己的言谈举止优雅得体。谈及爱情,他或许会慨叹美女的自律太过严苛而抱怨不止。男人有权用自己的目光表达他心底深处的意思,他用眼睛毫无顾忌地诉说自己的想法。他的表达分寸拿捏到位,可能只是一个随时瞥过来的眼神就已足矣。然而,追求一个女人时跟她走得太近,或紧紧盯着那个女人,这些做法却会让他风度尽失,原因非常简单:这会使女人感到不自在。并且,如果这女人还没有在艺术和自我掩饰下实现自我完善,她就会因为这些做法变得无所适从。眼睛是心灵的窗口,因此,这种可耻的注视会使一个缺乏历练的幼稚女人心神不定,生怕自己的想法会被那男人看透(或者生怕自己早就泄露)。这让她仿佛置身于一场无休无止的拷问之下,强迫她说出自己心底深处潜藏的私欲,并且像是为了从她嘴里套出关系重大的事情一样,而她会碍于羞怯,不遗余力地否认这一点。
大家基本上都很难相信教育到底有何等威力,因而认为男女之所以羞怯有别完全是自然天性使然,殊不知这种差别实际上却应该完全归因于后天的早期教育:一位不到三岁的小女孩,大人便反反复复地告诉她要把自己的腿藏起来别让人瞧见,如果她自己的腿无意间露出来,大人们那些最严苛的话语将会劈天盖地地朝她砸来;而一位年龄相仿的小男孩则被要求穿戴齐整,并要像成年男人一样小解。把所有优雅文明的种子包罗在内的,不是别的,正是所谓的羞耻与教育。既缺乏羞耻之心,又没什么文化的人常常清清楚楚地袒露自己的心迹,心里想什么就直接说出来,尽管这样做本也无可厚非,可他们仍然是世界上最让人瞧不起的物种。如果一个男人胆敢跟一个女人说:他认为她是生育他的后代的最佳人选,而她恰好也认为是这样的;在那一瞬间,他心底萌发出一种以她为中心的强烈欲望,于是想当然地便把她揽入怀中,那么,之后的故事必然如此:这个男人会被看作与禽兽无异,而那女人会溜之大吉,而这个男人将再也无法融入任何文明的族群。无论是谁,哪怕只有一点羞耻之心,都情愿克制住性欲这种最强烈的激情,也不愿忍受此般对待。不过,男人并不需要把各种激情消灭在萌芽状态,而只要适时将它们掩饰起来就可以了。美德要求我们压抑激情,而良好教育却只是要求我们掩饰自己的欲望即可。对于女人,一位衣着时尚的谦谦君子的强烈欲望与那个禽兽般的家伙相差无几,但这位绅士却采取了另外一种方式去达成目的。他先从那女士的父亲入手,说服他,说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养活他的女儿。如此一来,这位绅士便获得了与那女士交往的许可。然后,他试图通过曲意逢迎、百般拍马、礼物相送及关怀备至的方式,尽力谋求他在那女士心中能留下良好印象。一旦他获得了这种好感,那女士马上就会在万众瞩目之下以最庄严的方式投入他的怀抱。夜幕降临,这两人相拥而眠时,那最保守的处女会百般温顺,任凭这男人为所欲为,最终结局便是:男人甚至无须提出要求,便得偿所愿了。
第二天,这两人开始宴请来宾,而没有人会把他们当作笑柄,没有人会对他们的所作所为指指点点。就这对年轻夫妇本身而言,两人并不会对彼此投以比之前更多的关注(我这里所说的是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他们照常吃喝玩乐,与平日无异,没有什么会使他们觉得有任何羞耻。在别人眼中他们堪称世上最羞怯的人,事实上他们可能果真如此。我说这些话旨在阐明:只要拥有良好的教养,我们便绝不会因为削弱感官的快乐而痛苦纠结,相反只会为男女间的相互幸福而辛勤奋斗,并且会互帮互助,携手享尽世间一切荣华富贵。我所提到的那种良好绅士不需要比野蛮人还强烈地压抑自己的激情,而后者做事,比起前者更加率性且毫不顾虑。如果一个男人去满足自己的欲望的方式在自己国家习俗许可范围之内,他便没有必要担心任何责难;如果他的性欲强烈到比公羊、公牛更甚,只要举行完结婚仪式,他完全可以纵情欢乐,直至精疲力竭;只要他有足够的体力和男子气支撑,他便可以无所顾忌;他可以大胆地嘲笑那些妄图要谴责他的所谓聪明人,因为他的背后站立着所有的女人及十分之九的男人。这男人可以参照对自己纵容激情的狂怒,无拘无束地进行自我评价,而他越是沉溺在淫欲当中,越是全力纵情于声色犬马,那么祝福及女人的好感便会更快地纷至沓来,这种好感也包括那些年轻、虚荣和淫荡女人的好感,以及谨小慎微、美丽端庄和最理性的主妇的好感。
无耻是一种恶德,我们因此说羞怯是—种美德——但这种推断是不成立的。羞怯以羞耻心为基础,是源自我们自然性向中的一种激情,它是好是坏完全在于以它为动机的行为是怎样的。羞耻心可能使一个妓女不会当众屈从于一个男人,也可能会使一个羞涩的女人(由于拜倒在脆弱面前)狠心对自己的襁褓中的孩子下杀手。各种激情有时也能够导致好结果,但是,只有压制激情才会真正有所裨益。
如果美德也存在于羞怯之中,那它就应是黑暗中的一种力量,等同于光明中的力量,但它却并非这样。耽于享乐的男人们对此非常了解,他们从来不会考虑女人的美德,因此能够打败女人的羞怯。所以,诱引者不会选择正午时分侵犯女人,而是会在夜幕降临之后暗修战壕,去偷袭女人。
喧闹的白天之后是蠢蠢欲动的年轻男女,
订婚新郎为羞耻找到了多么胆小的借口。[22]
家境富裕的人因为追求偷情的欢愉而犯下的罪责,却有可能并不为外人知晓;但低贱的女仆及家境更贫寒的女人却几乎没有办法掩饰自己因怀孕而日渐隆起的肚子,至少她们生下的婴儿无处可藏。一个出身良好的姑娘若不幸遭遇此劫,很可能会流于贫困,除了去做保姆或女仆,别无他选。她或许勤劳、忠诚,有教养,并且羞涩万分;如果你愿意,还可以说她是虔诚的基督徒。她可能曾经克服了重重诱惑,并一直保持处女之身。但是,在一个不幸的时刻,一个位高权重的骗子毁坏了她的名誉,而之后她却又被人遗弃。如果她因此怀孕,她就更无法言说自己内心的苦痛。她深陷这种悲惨的泥潭,无法自拔。她时时刻刻都饱受羞耻的困扰,每每提及此处她都几乎痛不欲生。她的美德获得了所在家庭的全体成员的全部称赞,甚至在上一位女主人心中,她如同圣女一样。那些嫉妒她美德的敌人是多么雀跃!亲戚们对她又是多么鄙夷!而今,她越是羞怯,耻辱和恐惧就越使她无所适从,她想到的解决之道便会更加野蛮、更加卑劣,那个办法既让她愧对自己,也让她愧对肚子里的孩子。
人们常常认为,一个对自己的婴儿痛下杀手的女人,一个亲手杀死自己亲骨肉的女人,内心一定非常残忍,是邪恶的妖魔转世,与其他女人截然不同。但是,这种看法其实并不正确。我们之所以会有这种错觉,往往是因为不了解各种激情的性质及威力。这个女子用最邪恶的方式将自己的私生子置于死地,即便是同一个女人,如果后来结婚生子的话,依然也会精心照看自己的婴儿,把自己的婴儿视为掌上明珠,因为婴儿而心底萌生出最慈爱的母亲所能给予的全部温情。天底下没有哪个母亲不爱自己的孩子;但这种爱是—种激情,所有激情又全都围绕自爱而产生,因此,一旦更高的激情产生,这种激情就可能甘拜下风,而这都是为了满足那同一种自爱,如果没有任何外来因素,这种自爱将使她对自己的后代宠溺有加。世人皆知,通常很少会有妓女对自己的孩子痛下杀手;即便是抢劫犯和杀人犯也很少听闻他们会犯这种罪行。他们之所以如此,并非因为他们不够残忍或美德泛滥,而是因为他们已经没有那么多羞耻心,而对耻辱的恐惧已经几乎不能拿他们怎么样了。
对一切我们无法感知的事物,我们很少会对其心生怜爱,即便有爱也非常微小。因此,女人对自己腹中的胎儿的爱并非天性如此。自婴儿出世之后,女人才会母爱泛滥,而在婴儿降生之前她们对孩子的那种感情,乃是源自理智、教养及义务。即便是第一个孩子已经出世,这份母爱也是非常微弱的,只有对孩子的感情日渐深厚,母爱才会慢慢被唤醒,并让人惊讶,而这时孩子的喜怒哀乐已经能用不同的动作进行表达了,他们让人了解自己想要什么,开始对新鲜的事物产生兴趣,并且很多欲望也都能展露无遗。为了抚养和照顾自己的孩子,妇女们要背负怎样的重担,要历经多少凶险!为了孩子,妇女们要拥有远远超过男人的力量与坚忍!但是,即便是最低贱的女人也会为此拼尽最后一份力。每个女人会如此行事完全是出于天性和自然性向的激励,从不顾及这种做法给社会带来哪些利弊影响。我们沉醉于欢乐,不会对社会有丝毫裨益,由此而生的后代往往会毁在父母的宠溺之中,并且无可救药。这是由于,虽然两三岁的孩子如果能得到母亲的精心呵护会生活得更好,但以后如果不对这分呵护加以节制,它只能将孩子完全惯坏,甚至许多孩子会因此走向断头台。
如果读者认为我对羞怯的第一层含义的叙述太啰嗦了(我们尽量用它来标榜自己的贞洁),那么,我将转变读者的这个观点,因为接下来我对另外两部分的阐述将会非常简明扼要。这一部分的主旨是,我们要说服大家:我们尊重他人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我们之前的预估;事实上我们最无暇顾虑的,乃是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这种令人称赞的品质,常常被冠以风度与良好教养这类词,它实际上是一种当下比较流行的习惯,人们在不断的教训和实例中逐步培养了这种习惯,即主动逢迎他人的骄傲和自私,同时通过审慎判断和机智的反应来遮盖我们自己的骄傲与自私。这种做法只在和地位与我们相仿或高于我们的人交往时才能行得通,我们与这种人相处下来会觉得如沐春风。这是由于我们的温文尔雅绝不能背弃荣誉的规则,也不应削弱仆人及我们赡养的其他人对我们应有的尊重。
我坚信通过以上的提醒,这个定义可以适用于一切冠之以良好教养或卑劣行径的实例了。要想从人类生活的全部事件和讨论当中,或从古今中外所有国家所有地方找出一个完全没有羞怯或无耻字眼的实例,抑或找出一个用羞怯或无耻没办法解释的实例,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向一个素昧平生的人索要大量的恩惠却毫无顾虑,这样的人被看作恬不知耻,因为这人毫不掩饰他自私的丑恶嘴脸,却不曾想到他人也有自私之心。我们也许能从中了解到为什么一个男人言谈中很少涉及他的妻子、孩子及一切他所看重的东西,就连他自己也很少提及,那种自卖自夸、骄傲自大的神情更是难得一见。有着良好教养的人也会期待,甚至是渴求得到他人的赞美和尊重,但当面赞美却伤害了他的羞怯之心,其原因在于:在还没有经过磨砺升华之前,所有的人都会因为对自己的赞美而高兴至极;对于这一点我们全都毋庸置疑,眼见一个人在大家面前毫无顾忌地享受这种快感,而这却与我们毫不相干,我们只有在充当观众的角色时,无法按捺心中自私的想法,并且会对这个人暗生嫉妒,甚至对他陡生恨意。因此,真正有良好教养的人会把自己的欢乐掩饰起来,并且绝不承认自己有欢乐可言,用这样的方式来抚慰和抹平我们心中的自私,当然也就不需要忍受我们的嫉妒和憎恨,要不然,他极有可能对它们抱有恐惧之心。我们自孩提时代起便对这一点耳闻目睹,即安然享受对自己的溢美之词的人总是会受到别人的讥笑讽刺,因而,我们很可能会尽力远离那种欢乐,时日已久,每每听到他人对我们的当面赞扬,我们心中都会惴惴不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因此遵从天性的旨意,而是要将天性藏匿在教育和习俗之后,因为如果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因为被人赞美而心生快感的话,那么,抗拒这种赞美也就不可能是因为羞怯了。
面对一道菜肴,真正有涵养的人并不会选择它最鲜美的部分,恰恰相反,他会选择众人最不屑的部分;除非无可奈何,他面对所有东西时都会选取别人最不看重的部分。他凭借这种修养,把最好的东西留给别人享用,悄无声息地恭维了全体在场者,每个人都会因此而心生愉悦。众人越是自爱,就越是必须要认可他这种举动,于是逐渐对他心存感激,无论是否出自本心,对他的印象都会越来越好。正是由于这种涵养,教养良好的人渐渐地自然而然地得到了与之交往的所有人群的尊重。如果说他最终鸡飞蛋打、一无所得,那么,对于一个骄傲自大的人来说,人们称赞他之前的自我约束带给他的快乐,较之他赢得了人们心中的喝彩而言是绝对微不足道的。而在他看来因此获得了众人的好评这样的回报,对他的自爱而言也是非常值得的,这大大抵消了他因为对他人的温文尔雅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如果有七八个苹果或桃子摆在六位文质彬彬的人士面前,大小几乎相同,那么有资格最先挑选水果的人所选择的(如果这些水果差异明显肉眼可见),必定会是连三岁小孩都知道是最差的那个。此人之所以要这样做,是为了对别人暗表恭维,也就是说,在他看来和他在一起的人都在某些方面或多或少远优于他(三人行必有我师),他希望所有人都能得到比他的更好的水果。这种习惯和行为方式到处都有,虽然我们已经非常了解这种流行的欺骗方式,但却没有惊讶于它的荒诞可笑。因为如果人们直到二十三四岁都还习惯于把自己内心的想法和盘托出,并且做事时习惯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那么,人们就避免不了在做出这类滑稽之举时要么捧腹大笑,要么怒火中烧。不过,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因为这样的行为我们会更容易包容彼此。
拥有自知之明,并能把良好品质与美德截然区分开来,这是非常有用的。社会的纽带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要在一定程度上尊重他人;那些处在社会最高层的人,就算是面对一个帝国中最为卑劣的人,也要以礼相待,不失半点礼数。但是当我们面对自己时,“羞怯”和“无耻”这样的词语便毫无意义可言因为我们不在众人视线之内,远远脱离了众人可以感知的界限。一个人可能是无耻的,但他独处时却一定会心存羞耻,而他深埋心底不为外人知晓的思想也绝不会是恬不知耻的。也许一个骄傲自大的人会竭力掩饰内心的优越感,以致谁都不知道他有骄傲之心,然而,此人因为在这种激情中获得的满足感要远远超过另一个人,而后者则纵容自己,恨不能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自己的骄傲。良好的风度与美德或与宗教毫无瓜葛,它并不是克制各种激情,恰恰相反,它唤醒各种激情。在那些理性、有涵养的人用最擅长的技巧巧妙掩饰自己的骄傲之时,也是他自傲之心最能得到满足的时刻。他认定所有拥有良好判断力的人都会高度称赞他的行为,他沉醉在这种赞扬中,怡然自得;而目光短浅、傲慢无礼的市政议员则与这种快乐毫不沾边,他脸上的那份高傲毫无顾忌、众人皆知——他不曾对任何人脱帽施礼,不屑于和比自己身份低的人搭个讪,哪怕只是说上一句话。
一个人不需要压抑自己,也压根不需要克服自己的激情,就可以审慎地不让任何人察觉到其行为是源自骄傲。他所要摒弃的,可能只是将自傲表露在外的那些无聊的部分而已,只有愚昧的人才会认为那个部分是有快乐可言的。他以此换得内心的那部分自傲,而最文雅的人及尊崇备至的天才,则心中极为窃喜,靠着这种自傲度日。在涉及礼仪及社会声望的议题中,位高权重的高层人士的骄傲最惹人关注。在这些地方,他们有机会给自己的恶德戴上美德的面具,说服世人:世人之所以会忧虑,世人之所以会关心他的职责尊严或主人的荣誉,是他们自身的骄傲及虚荣作怪的缘故。这一点在所有使节及全权大使谈判时,最显而易见;并且,所有公共契约交易的旁观者,也把这一点尽收眼底。志趣最高雅的人,在他们的德行为外人知晓时,他们绝不会心存骄傲之念,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D]这是由于任何一只蜜蜂都想,
(我不点明,)得到更多的回报;
可这想法却生怕让别人看透……
我们认为自己高高在上,对他人却给予极低的评价,这使我们只要是涉及自己的事情就会极度偏心,无法做出公正的判断。没有几个人能认同这样的理由:在买卖中,他们所获得的其实已经远远超出他们售出的东西。然而无论他们的收获多么丰厚,他们都会矢口否认这一点。同时,他们却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微小利益而对卖主横加指责。因此,某件商品令卖主几乎无利可图,便成了让买主最容易动心的理由。商人经常会为了自身利益而不得不谎话连天,却绝不愿意让人知道他们从自己的商品中究竟赚取了多少利润。当然,一些老商贩也会佯装比其邻居更为诚实(更多的情况是试图看上去更傲慢),对顾客经常是惜字如金、从不赘述,坚决不同意自己的货物卖得比最初标价的价格低哪怕一丝一毫。但是,此类商人却全是最奸诈狡猾的老油条,他们深知如果有钱人野蛮高傲,他们的收获往往会远远超过那些礼数周全的人。大多数人以为一个神情庄重、面带怒意的老手所表露的诚意会远远大于一个温和的、扬扬自得的年轻新手。但是,这种认知其实是非常错误的,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他们是卖绸缎、布料之类的商人,他们的商品琳琅满目,同一类商品也会有许多不同的款式,于是,你的满足感很快就能达成。如果细心检查他们的货物,你会知道,商人会在每一种货物上都留下自己才能看懂的记号,而那正是一个如山的铁证,表明自己在掩饰的货物到底价值几何这点上,这两类商人同样谨慎细心。
[E]他为此努力,如同你们赌徒,
虽然机会都一样,然而在输家
赢过之前,赢家没有赢的机会。
这种做法非常普遍,那些曾经亲眼见过赌博的人都知道有这种做法存在。因此,我们一定能从人的天性中找到这种做法存在的理由。然而,许多人都认为探究这个原因实在谈不上是一件明智的事情,所以,我倒希望读者可以对这一条评论视若无睹,除非他脾气非常温和,并且实在是无聊至极。
面对输家时,赌博的赢家往往都尽力掩饰自己赢得赌博的利益。在我看来,这种做法实在是出于一种感激、可怜及掺杂着自我保护的心思。每次利益加身的时候,每个人都会顺理成章地感激在心,只要是在这种感激之情的陶冶下,只要它让人们如沐春风,那么,人们的言行就全部都是真情实意、发自肺腑的。但是,一旦这些言行完结,之后出现的反应便往往全都因为考虑到美德、良好风度、理性及义务,而全然无关于感激了,因为感激这种动机是源自天然性向的、自然而然的东西。我们对自己过度的操纵,如同暴君一般,使得我们不得不把是否会产生有利于我们的行动作为评价每一个人的标准;对一些了无生机的东西,我们还常常对其善意相向,因为我们认为那些东西对于我们眼前而言是有益的。如果我们将这一切考虑在内,就很容易发现我们之所以会喜欢那些输给我们钱的人,完全是因为心存感激。第二个动机则是可怜,因为我们觉察到了输家的悔恨。我们期待得到每个人的尊重,因此,我们恐惧因为自己带给输家的损失而令他们不再对我们心存尊重。第三个动机是,我们已经觉察到输家嫉妒我们,因此,自我保护意识便使我们竭力削弱让我们产生怜悯之心的责任及原因,并且期待输家对我们不那么恨之入骨,不那么咬牙切齿。当激情表现得一览无余时,它们便众所周知了。一个大权在握的人之所以给一个人很高的官位,是因为此人曾经在掌权的人年轻时给过他一点微薄的恩泽,我们把掌权者这种行为称作感激;一个女人因为失去孩子而哭天抢地,双手紧握,控制她的激情乃是悲恸;我们目睹巨大不幸(例如一个人腿摔折了或脑浆四溅)时产生的不安,常常被称作怜悯。但是,各种激情的柔和表现及小小征兆,却往往被漠视或曲解。
要证明我这个论断的正确性,仅仅需要了解一下赢家与输家之间常常产生的那些激情就可以了。赢家产生的激情通常都是感激,而只要输家不失态恶语相向的话,赢家常常还会心存歉疚之意。赢家时刻准备着讨好输家,举手投足慎之又慎,展现出良好的教养,期望弥补自己的失误。输家则如坐针毡,挑三拣四,郁郁寡欢,或许还会大声咒骂。然而,只要输家的一言一行不是有意与赢家作对,赢家便会利益尽收而又不会开罪输家,不会使输家心乱如麻,不会与输家作对,从此老死不相往来。古语有云:一定要容忍输家抱怨[23]。所有这一切都表明:每个人都认为输家有权利抱怨,有权利因为自己的损失而获得怜悯。我们恐惧输家对我们恶语相向,这显然是因为我们觉察到自己已经惹得输家不开心,顿生恐惧之意,一想到自己比别人幸福得多,我们总会害怕遭人嫉妒。因而,赢家竭力掩饰自己的收获,其目的便是避免他所觉察到的那些灾祸变为现实,因此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只要诱发这些担忧的动机没有消逝,这些担忧就一直在我们身边,如影随形。
但是,再过一个月,再过一个星期,甚至仅仅是再过几天,关于义务的念头、赢家的感激之情就会消失殆尽,而输家也会重现往日神情,以平和之心面对自己的损失,到那时,赢家的怜悯便了无踪迹了。赢家心知输家已经不会对自己抱有多少恶意和嫉妒,换言之,只要这些激情逝去,只要赢家的思想不再受源于自我保护的担忧控制,赢家转瞬间就会对自己得到的收益心安理得,而如果此刻他的虚荣心逐渐生发,他还很可能会得意扬扬地去向众人炫耀自己的收获。
彼此暗藏敌意或成心招惹事端的人聚在一起赌博,或者参与赌博的人,其实只是为了炫耀自己赌技有多么高明这种不值一提的满足感,他主要是为了获得属于胜利者的光荣。如果是这样的情形,也可能我所说的那些情况压根就不会出现。我们不得不根据各种不同的激情来采取相应的举措。我所提到的那些情况在一般的金钱赌博中会比较常见,参与其中的人不顾失去那些对他有用的东西的风险,搏命一拼只为能赢。但据我所知,就算是指这种赌博,许多人也都会对此持反对意见,即虽然掩饰自己的收获使人们心存愧疚,但他们绝不可能将我所说的那些激情看作导致那种弱点的因素。这不足为奇,因为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才能有工夫去反思自己,而其中能够用正确的方式去反思自己的人则更是少之又少。种种激情对于人类而言,就如同种种颜色对于布料而言。如果是许多块不同的布料,红、绿、蓝、黄、黑等颜色清晰易辨;然而,要想从一块染着比例适中、颜色多样的复合色布料上找出所有颜色及其比例,就只能是画家独有的能力了。同样,当—个人被一种显而易见的激情——而且是纯粹只此一种激情控制的时候——它躲不过任何一个人的眼睛;然而,如果一些行动是源于多种混合的激情,那想要找寻到那些行动的每个单一动机就比登天还难了。
[F]而美德则早就从政客们那里
学得了各种狡猾奸诈的计谋,
在政客们那些高声呼吁之下,
美德与恶德以朋友相称,
……
勤勤恳恳的人维持一家人生存,无私地将自己的子女养大成人,给社会纳税,并一直以各种方式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他们以某种行业作为生计来源,这些行业则有赖于他人的恶德而存在,或者大多受到他人恶德所左右。这些人自己不会去犯罪,也不去充当犯罪的帮凶,而只是脚踏实地地做着自己的工作,正如药剂师并不一定会去毒害别人,铸剑者并不一定会去充当杀手一样。鉴于这种情况,我们就可以断言:美德与恶德真正结成了狐朋狗友。
商人就是这样。他们把谷物和布匹销售到国外,又从当地买来葡萄酒和白兰地,刺激了自己国家的种植业和制造业的发展。航运业因商人而获利,关税收入也因此翻番,公众生活也有了诸多便利。但是,毋庸置疑的却是,商人牟利的最大支撑正是奢侈和酗酒。因为如果只有出自必要才会有人去喝酒,如果只有因为有益健康才会有人去喝酒,那么,这些让这个城市繁荣昌盛兴旺发达的人就会沦落到极为悲惨的境地。同理,如果国家此刻就明令禁止骄傲与奢华,那么,不出半年时间,不光是纸牌和骰子制造商(他们直接以恶德人群为服务对象),而且还有绸缎商、室内装潢商、裁缝及其他诸多人便会饿死街头。
[G]众多蜜蜂中的那些最卑微的
对公众的共同福祉贡献巨大。
我明白,也许很多人会认为这个说法可能会显得难以自圆其说。这些人会问我这样的问题:从盗贼或入室抢劫的人那里,公众到底有何利益可图呢?毫无疑问,这些罪犯肯定是人类社会的蛀虫,每个政府都应当维护治安,将他们一网打尽。但是,如果所有的人都诚实无欺,如果每个人都安分守己,绝不眼红他人的东西,那么,国内的半数铁匠就会无事可做。无论是在城镇还是乡村,众多的手艺人随处可见,他们现在既做保卫工作,也做装饰工作;如果没有窃贼和强盗,想必没有人会想到正是因为这些手艺人的存在,窃贼和强盗才无法侵犯我们的利益。
如果认为以上结论不够直白,如果认为我的论断仍然难以自圆其说,那么,我期盼读者能够耐心回顾一下各种物品是怎样被消费的。读者会认识到,那些最慵懒、最怠慢的人,那些最能浪费、最无法无天的人,都一定要为公众福祉做点贡献;只要他们的嘴还没有被填满,他们就会持续地耗费乃至破坏一些物品,而这些东西正是由那些被雇用的勤勤恳恳的人每天生产、制造和完成的。因为这些人的胃口,穷人的生计才能够维持,公众的消费也才能得以延续。假若没有数以万计的人,如我在《寓言》中所言那样:
……被雇来,
眼见他们的手工被破坏殆尽。
那么,数以万计的劳动者顷刻间就会饿死街头。
但是,我们不能依据其行为可能导致某种结果而评判一个人,而要以事实及行为产生的动机来评判一个人。一个向来卑劣的守财奴,坐拥大量的金钱,甚至有十万镑之多。虽然并没有人继承他的财产,但他每年仍然只给自己五十镑的花销额度。如果有人抢了这个守财奴一百个或一千个金币,那么,这笔钱就一定会进入流通领域,而整个国家就会因为这次抢劫而有所收益。国家因这次抢劫收获的利益,与一位红衣主教向大众募集同样数量的钱所获得的利益相比,二者并无实质差异。然而,社会出于正义和安宁则要求把抢劫守财奴的那个人或那批人送上绞刑架,即使其中的五六个与抢劫毫无瓜葛。
小偷和盗贼可能因为没有工作而偷盗,可能因为他用诚实劳动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果腹而偷盗,可能因为天生讨厌一成不变的工作而偷盗。他们需要满足自己的感官快乐,需要吃饭,需要召妓饮酒,需要为所欲为的生活。饭馆老板让他们有饭可吃,以此赚取他们口袋里的金钱,他了解他们是怎样做事的,因而,他其实与这帮顾客并无区别,一样都是大恶棍。但是,如果饭馆老板能够顺利地把盗贼的金钱骗到自己的腰包里,能够精明地打理好自己的生意,那他就既能把钱赚到手,又能与盗贼顾客和谐相处。信贷公司那些奔波在外的雇员,他们最重要的任务是让顾主稳赚不赔,让顾主能够毫无顾忌地踏进任何一家啤酒店的门槛轻松享受,并且要慎之又慎地避免流失顾客。只要顾主有钱,雇员就会觉得,探究顾主那些钱的来龙去脉,并不是自己的分内之事。此时此刻,那富裕的啤酒制造商的一切都是由仆人打理的,尽管对啤酒酿造一窍不通,却能够享用私人马车,能够大肆宴请宾客,能够轻而易举而又心安理得地享受快乐。他购置地产,建造房屋,教导自己的孩子怎样享受富贵荣华,却丝毫不关心那些倒霉蛋从事着怎样的劳作,丝毫不关心那些笨蛋又是怎样艰苦度日的,丝毫不关心那些骗子在商品上动过的手脚。他真正关心的只是如何能够更多地销售自己的商品,源源不断地积累巨大的财富。
一个拦路抢劫的强盗满载而归之后,拿出十镑给一个颇得自己欢心的妓女,让她从头到脚置办一身行头;而天下会不会有品行还算得上高尚的绸缎商,在他得知这妓女干了什么勾当之后,在良心的驱使下会不答应卖给她一丁点绸缎呢?除此之外,这妓女还需要有鞋子、长袜、手套以及裙撑,而相应地做女外套的裁缝、缝纫妇、布料商等,也一定都因此而小赚一笔。此外,上百个不同行业的商人会依赖这妓女花出去的钱存活下来,一个月之内,他们就能将这妓女的一部分钱收入囊中。此时此刻,那位一掷千金的“绅士”的钱快要花完了,他便只好再度只身涉险,回归自己的老本行。但是第二天,他却因在海盖特周边抢劫行凶时,与一个同伙一起被抓入狱,之后两人都罪责加身,接受了法律的惩罚。他们因犯罪得到的钱辗转被三个乡下人拿到,那三个人急等这笔钱用。其中一个是老实巴交的农夫,省吃俭用,勤劳肯干,却因遭逢厄运而穷困潦倒。去年夏天,他养的十头母牛中有六头都死了,如今,地主为了追讨他欠的三十镑,把剩下的牛都牵去抵债了。另一个农夫是个临时工,家境贫困,家中妻子有病在身,而几个嗷嗷待哺的小孩也在等米下锅。第三个农夫在一位绅士家做园丁,牢狱中的父亲还要靠他供养,他的父亲为了十二镑而欺诈邻居,在狱中已被囚禁了将近一年半。他这种行动完全是为了尽孝道,值得称赞,因为他之前曾与一位年轻女子有婚约在身,尽管那女子的父母家境殷实,却一定要这位园丁奉上五十个金币作为聘礼才肯同意他们的婚事。这三人每人都获得了八十多镑,这些钱足以让他们摆脱眼前的困境,在他们看来此刻世上最幸福的人非他们莫属。
无论是对于穷人的健康、自律心,还是对于穷人的勤恳,没有哪样东西比那种臭名远扬的饮料更有毁灭性了。此种饮料取名于荷兰语里的杜松子果[24]。现今,鉴于此字的使用频率之高,鉴于这个国家极力推崇简洁,此字已从中等的长度简化为一个单音节的、沁人心脾的字——“金酒”[25]。这酒引诱着那些懈怠懒惰、绝望之至、疯疯癫癫的男男女女,使快要饿死的酒鬼要么对自己衣不蔽体的可怜投以愚昧的眼神漠然以对,要么以麻木不仁的大笑及更无趣的笑话聊以自慰。这酒是热湖之水酿制,使头脑骤然发热,使人五脏灼烧,把体内的一切燃尽。这酒还是忘川[26]之水,那些倒霉蛋将他们最悲苦的怨愤连同其理性全都倾倒其中,因为其理性会让他想到饥寒交迫的孩子、冬日冰冷刺骨的暴风雪和一贫如洗的家境而万分急躁。
这酒入口辛辣,狂躁易怒,因而很容易让人与他人出现口角,将人们顷刻间变得如同畜生和野兽一般,使人们没有缘由地打架斗殴,并且常常诱发谋杀案;这酒将体格最强壮的人打倒在地,让他们痨病缠身,并且成为中风、发狂和快速发病的第一诱因。然而,因为这些后来的灾祸极少发生,它们便可能被视若无睹。不过,酒精时常引发的诸多病症譬如胃病、高烧、黑疸症或黄疸症、痉挛、结石、水肿及白液增多[27]等却人尽皆知,时时刻刻都在出现。
那些沉溺其中并称颂这种毒液的人,有好多都被归为最卑贱的人群,从如假包换的酒桌瘾君子到酒商,无一不是。他们全都成了经销酒的中间人,而且都把能为协助他人实现自爱出一份力当作乐趣,就像妓女认为老鸨所从事的行业可以帮助他人带来欢乐一样。不过,鉴于这些贫穷者在喝酒上的花费常常造成入不敷出,甚至导致他们的收支严重不平衡,他们就不可通过销售让自己辛苦劳动的境地有任何改变,因为这时的他们常常仅是酒的消费者而已。在城镇的贫民区或郊区,在一切最贫穷龌龊的地区,无论是哪个屋子里都有个卖酒的角落,通常都是在地窖里,有时也在阁楼上。从事这种让人感觉漫步云端的饮料的零售小贩,都从一些大抵算得上更高层次的酒商那里进货,而专门销售白兰地的商店也从这些酒商那里进货,他们和零售小贩一样不配拥有众人羡慕的眼神,因为本质上也属于中间人。我想不出选择其他哪种行业来维持生计比靠卖酒的行当更可怜。无论是谁,一旦跨进这一行的门槛,都一定要慎之又慎,未雨绸缪,同时也必须要果敢决绝。他需要时刻避免骗子设下的陷阱,避免被卑劣的车夫及兵痞流氓的恶语咒骂所欺辱。其次,他还应当非常善于爆粗口和放声大笑,并对那些吸引顾客、让他们主动掏腰包的一切可行手段都了然于心,对那些卑贱玩笑和嘲弄讽刺也非常熟稔,这些嘲弄被暴民用来取笑那些小心节俭的人。就算是面对最卑劣的人,他也要笑脸相迎,小心伺候。他必须时刻准备帮助脚夫卸下肩上的挑子,时刻准备与提篮贩妇握手搭讪,时刻准备向卖牡蛎的乡下女孩行脱帽之礼,时刻准备与乞丐把酒言欢。他一定要学会克制情绪,脾气一定要温和。只有这样,他才能容忍下流妓女和头等淫棍最卑鄙的行径和最肮脏的语言,才能对着一切恶臭、污秽、吵闹和粗俗不会面露愠色,而最穷困潦倒、最懒散怠惰、最嗜酒如命的人,则善于用最卑鄙、最嚣张的粗俗手段干这种下流事。
我提到的这些卖酒的店铺星罗棋布,整个城镇及其郊区可谓无处不在,它们都明确地证明了一点:虽然许多引诱者从事的职业是合乎法律的,但实际上却全都是同流合污之辈,他们培育和助长了一切懒散怠惰、嗜酒如命、贫穷和灾难的事物,大举销售烈酒,他们就可以维持中等以上的收入,其收益可能还要高于那些经营同样酒类的批发商。而那些零售商(虽然他们已经拥有上述的素质)却关门大吉,这是源于他们按捺不住要向他人捧出那只喀尔刻[28]酒杯;这还算幸运的,有的人则一生都要受到非同一般的痛苦折磨,暗自忍受我上述提及的所有残酷和打击,彻底成为那种只依靠体力生存的人,整日为下顿的面包而苦苦挣扎。
就这条因果链而言,目光短浅的人最多就只能看到其中的一个环节。但其中一些人眼界要更为宽广一些,能通过见证环环相扣的事件发展而心生欢乐,这是因为同样的情境他们已经在不同地方见到数百次之多了,即“善”正在被“恶”所孕育,就像小鸡从鸡蛋中破壳而出一样。国家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是由麦芽酒税的收入构成的,如果禁止用这些麦芽酒去蒸馏烧酒,公共财富就一定会因此而损失惨重。然而,如果我们就事论事,仔细地考量一下由我眼中的“恶”顺势而生的好处及各种真真切切的利益,我们就会想到因为麦芽酒而收取的税收,种麦仰仗的土地,为此而生产的工具,为此而请来的运输马车及赖以度日的诸多穷人,他们从事着各种与其相关的劳动,例如种植麦子、发麦芽、运输麦芽和蒸馏麦芽,然后麦芽酒才能送到我们手中,我们将其称作“低度酒”,而酿造各种烈酒正是要以它们为原料。
更有甚者,那些眼神犀利、生性淳朴的人还会将大量的“善”从我一直在谴责的“恶”中捡拾出来。他还会跟我说:痛饮麦芽烈酒吧,别去想它会让人们变得多么懒散怠惰,多么嗜酒如命,适度的饮用却能够带给穷人不可计数的好处。穷人没钱去买价格更高的兴奋剂,因此麦芽烈酒就成了他们差不多都能够承受的“奢侈品”,不只是在他们饥寒交迫或困顿乏力的时候,而且更多的是在他们忧愁烦躁、只能任由命运玩弄的时候。最需要这些烈酒的,常常是那些食品、饮料、衣服和住所这些生活必需品最不完备的人。愚昧迟钝地容忍因这些东西的匮乏而导致的凄惨境遇(我始终在埋怨这样的境况),对于其他上千人则是一个福音,当然也一定是对最开心、最无忧的人们的福音。他会说:虽然酗酒会使一些人疾病缠身,但它也会让另一些有病在身的人康复痊愈,如果说饮酒过量会使极少数人猝死,但每天喝点,却使得许多曾有这种习惯的人的生命得以延续;酒虽然在国内引起了无足轻重的争论,然而,这些争论给我们带来的损失,与用酒在国外获得的利益相比简直微不足道,因为酒能让士兵的士气大振,使海军、水手神采奕奕地投入战斗;如果没有酒的“帮助”,前两次战争就不可能有胜利可言。
我已经根据酒的零售商及其无奈服从的恶德这方面进行了一番让人失望的论述,对此,善良者会给出这样的回应:凭借这种生意实现中等富裕的人只是少数,而我所指出的这种行业里存在的那些让人嫌恶的地方,对于那些处变不惊的人而言只是小事一桩;被一些人看作让人作呕和祸患无穷的东西,却常常被另一些人看作让人陶醉的仙品,这是由于不同的人所处的环境及所受的教育背景都不相同。他会告诫我:一种行业所带来的利益,会弥补它的内在涵盖的辛勤和劳碌。他会让我谨记:“酒香不怕巷子深[29]。”他还会对我说:就算是那些上夜班的劳作者,他们也会认为收获的美妙是无与伦比的。
如果我提示他关注一下:在某地突现一个著名的大酿酒商,他向其他数以千计的倒霉蛋提供的所谓必需品,并不能缓解他们的悲惨境遇、困顿不堪和接连不断的苦难。对此,善良者会说我压根就并没有资格评判这件事,因为我并不知道他们后来将给全体国民带来了多么丰盈的利益。他会说:借此谋生的人可能会使自己尽全力承担和平或其他事业的重任,并极力避免挥霍无度及满腔抱怨,克制自己暴躁的脾气,就如同灌装自己的酒时那样勤勤恳恳,他们在人口众多的城镇里宣扬忠诚的精神,并倡导改革陈规陋习。最终,这位酿酒商也会斥责妓女、流浪汉及乞丐,极力斥责暴民、愤愤不平的叛逆者还有那些搅扰安息日的屠夫。对此,我的那些善良的反对者会比我还热烈地称颂和褒奖那些酿酒商,特别是当他能向我陈述一个如此伟大的实例时,就更毋庸置疑。他会大声呼喊:此人对其国家而言是多么至高无上的福音啊!他的美德是多么耀眼、多么炫目啊!
为了证明他的称颂句句在理,他会让我看到这样一种情形:一个广施仁德的人,其自我约束的最明显表征,就在于他愿意赔上自己的安宁生活,不顾生命危险,一直饱受着折磨,甚至任凭那些人(他正是从他们那里赚得的财富)叨叨碎语,其动机却只是因为他生性讨厌懒惰,只是因为对宗教及公众福祉的无限热忱。
[H]那截然相对的党派互为助力,
尽管表面上看好像势不两立……
在加快宗教改革方面,罗马僧侣的懒散及愚昧无疑是更有效的工具。不过,同样的宗教改革也使他们变得不再那么闲散与愚笨了,由此可见,路德[30]、加尔文[31]等人的拥趸既改变了那些他们非常关心的人,与此同时也改变了他们的反对者。英格兰的僧侣对教会分立派非常苛刻,指责他们没有文化,于是,英格兰僧侣就成了他们极难扳倒的宿敌。同理,反对国教者则紧盯实际生活,密切监视他们强劲敌手的一切活动,使国教的活动变得尽可能慎之又慎,就怕给反对者留下把柄,而如果国教不用担心这些居心不良的监督者,结果可能会是另一番情形。在所有罗马天主教国家里,法兰西王国的僧侣以节俭有度且博学多识而闻名,这在极大程度上是法国一直就有的诸多于格诺教徒[32]的功劳。在意大利,罗马天主教的僧侣远比任何其他国家都要更高高在上,因而也比任何其他国家的僧侣的生活都更为糜烂。而在西班牙,那里的僧侣则比其他国家的更为愚昧,这是由于在那里他们信奉的教义所遭遇的反抗远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少得多。
谁能料想到贞洁女子的无心之举竟然客观上帮助妓女获益了呢?此外,谁又会想到(这种状况更像是不可能的)淫荡不羁竟然能有助于保持贞洁呢?不过,这却是无可辩驳的事实。一个举止轻浮的年轻人,在教堂、舞会或其他吵闹的公共场所耗费了一两个小时之后(那些地方有许多装扮眼力的漂亮女人),他的想象力无限地延展开来,远比他在市政厅参加国会的投票选举,或是伴着羊群在乡间漫步时更为火热,不可抑制。最终结局便是,他会尽力去讨好心中蓬勃的欲望。如果他发现端庄的女人食古不化,不解风情,那我们自然而然地就能想到:他会迫不及待地去找那些风情万种的女人。谁能因此就说:犯错的是这个贞洁的女人?这些悲哀的灵魂,她们打扮修饰自己时,对男人的心理毫不知晓,只是竭力让自己穿着得体,端庄大方——每个人都会考虑自己的品质而竭力做到最好。
我并不是颂扬恶德。如果一个国家能禁止那些不雅的罪行,我也会觉得那是这个国家举世无双的福音,但是我所害怕的是,这些罪行是难以遏制的。一些人的激情非常狂躁,没有法律或守则能够遏制得住,而所有的政府都运用了一种聪明的手段,即允许一些不便,以避免更多的不便。如果根据更严厉的法律对上等妓女及一般妓女施以重罚,就像某些蠢人所期待的那样,那么,用怎样的锁具与围栏,才能够保护我们的妻子和女儿们的名誉免遭侵犯呢?这是由于:不只是大部分女人将会遭遇更多的诱惑,而且即使在人类当中比较理性的人看来,企图骗取天真处女芳心的举动也变得比以往更容易获得理解。然而,有些男人却会变得卑鄙无耻,毫无人性可言,而强奸就会因此成为一桩再普通不过的犯罪。无论在哪,如果有六七千名水手来到一个地方(这种情形经常在阿姆斯特丹出现),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这些人眼前只有男性,在此种境况之下,如果这里没有价格适中的妓女,我们又怎么能想象忠贞的女人能自在地走在街上不会遭遇一丝骚扰呢?鉴于此,那个将城市管理得井井有条的统治者,就一直会允许一定数量的妓院存在,一些女人公开在妓院工作,就像马匹受雇于马车出租所一样。在如此的宽容之下,大量的精明与节俭随处可见,因此说,对它做一番简短的描述,想来不应该是让人嫌恶的题外话。
首先,我上面所说的那些妓院,一般来说都设在城中最肮脏、最低贱的地方,而大多数海员和一些臭名远扬的外乡人就居住于此,或经常在此流连忘返。他们大部分人消磨时间的那条臭名昭著的街道,则充斥着各种丑闻;其次,这些妓院更多地只是为了创建让嫖客与妓女有进一步联系的机会,他们会在这里碰头并且商定价格和时间。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丝毫不雅举止,因为对此已经明令禁止,避免了这类交易当中经常发生的丑闻和吵闹。发生在那里的下流行径,不会比我们在剧场里见到的多,那里的淫荡之举往往也要比剧场里少得多;最后,那些来这里进行晚间交易的女交易者,几乎都是最低劣的那种人。白天,她们有正常的工作,比如用小推车搬运水果和吃食。而到了晚上,她们的一举一动,就与她们在白天时迥然有别。然而,她们常常都是那样妩媚妖娆、放荡不羁,甚至她们好像更倾向于穿招摇过市的罗马女戏子的服装,而不喜欢淑女的服装。这种衣着再附带她们笨拙的举止、形状难看的双手及东施效颦的淑女气质,我们也就无须担心许多有良好修养的人会成为她们的裙下之臣了。
在这些维纳斯神庙中,风琴演奏着各种优美的乐章,但这并不是因为尊重其中供养的那位神明,而是因为神庙老板的小气。这些老板的能耐,就是用最少的钱弄出最多的声响,而政府的政策也是非常不鼓励风笛手及琴手这些行业。而所有背井离乡出海远航者,特别是荷兰人,都喜欢那种大吵大闹、高声吼叫的嘈杂环境。他们觉得兴致高时,五六个人大声吼叫的声音,已经远远超过十几支长笛或小提琴发出来的声音了。不过,两架风琴制造的声音,就能使整个屋子声响震天,其花费只要养活一个下流风琴手就足矣,无需更多。对老板而言,这点花费完全就是小菜一碟,而且非常合乎这些性爱交易的完备规定。本地治安官及其下属其他官员,习惯对那些不幸老板中最老实巴交的人怒火相向并处以重罚:这种政策有两大好处:其一,它让大部分官员有机可乘。地方官尽量充分利用每一次机会,从这种下流行业所获取的巨大利益中剥削一部分,留作己用,这对他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当然,他们同时也会处罚鸨母和皮条客中那些一向无法无天的人。他们虽然对这些人恨之入骨,却仍然情愿给这些人留下一条活路。其二,有一个秘密众人皆知,也就是对于那些妓院及淫业,地方官其实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有时这种态度会危及自身,于是,通过采取这种表面上似乎很严厉的方式,这些精明的地方官便能够让自己赢得那些昏头昏脑者的称赞,那些人会觉得:政府一直在尽力消灭那种它事实上暗许的事情,只是无能为力而已。其实,地方官如果想要将卖淫业赶尽杀绝,他们可以行使正义的力量是非常强悍、非常广泛的。他们完全清楚该怎样将淫业斩草除根,只需一个星期,不,只要一夜足矣,他们便能扫荡所有妓院。
在意大利,对妓女的纵容则更加明目张胆,妓女可以在光天化日之下卖淫,这便是最好的证明。在威尼斯和拿波里[33],淫业充其量只是商业中的一种,一种谋生的行当;而在罗马和西班牙,那里的高级妓女则是国家的一个群体,她们的生意与贩卖水果一样是合法的,也像纳税人一样缴纳税金,人尽皆知。数目庞大的良好政治家能对妓院如此包容,并不是由于他们没有宗教信仰,而是由于他们要避免社会上出现一种更下流的罪行,一种会引来更多责骂鞭笞的卑劣行径——也就是说,他们要保卫享有优雅声誉的女人的安全。圣·迪蒂尔[34]先生之前说过:
大概在距今250年前,威尼斯的高级妓女非常匮乏,于是,公国只得从外邦大量吸纳高级妓女。对威尼斯重大事件有着详细记录的道格里昂尼[35],之前也对威尼斯公国解决这个问题的明智赞誉有加,称它捍卫了享有优雅声誉的女人的贞操,因为她们天天都受到公开暴力的威胁;它捍卫了教堂和神圣处所,使它们不会成为潜在的玷污她们贞操的地方。
在英格兰,大学里的这种事情要相对秘密得多,就是有的学院每个月都会有“解禁期”:在解禁期期间,德国那些修士和神甫的情妇们有责任让他们享受每年一度欢爱的义务。培尔[36](这里的最后一段出自他的著作)说:
人们普遍认为,这种可耻放纵的根源在于贪婪;然而更可能发生的情况却是:对这般放纵的行为持默许态度,目的在于避免这些人去骚扰贞洁女人,抚平丈夫们心中的担忧,神职人员始终都在努力削减丈夫们的愤怒。上面提及的内容清晰地印证了一点:想要保护一部分女性,想要避免发生性质更卑劣的事情,就一定要以另一部分女性作为代价。我觉得我应该有把握据此进行推论(我将证明里面部分看上去荒诞的地方)说:贞洁可以借助放荡而得以捍卫,最好的美德也不能摆脱最坏的恶德的协助。
[I]贪婪,这个孕育邪恶的根源,
这备受谴责、与生俱来的恶德,
乃是那些挥霍者的虔诚奴仆,……
“贪婪”这个词已经被我赋予了这么多的臭名,这旨在适从人类的风尚,鉴于人类对贪婪的激烈谴责,一般要比对其他所有恶德加起来的谴责还要多,这的确非常易理解。这是由于:无论在今朝还是在往昔,贪婪基本都会是某种祸害的原因所在。但是,人人都激烈批评贪婪,其根本意图却是:基本上所有人都受尽贪婪的摧残,由于某些人积攒的钱越多,其他人手头的钱就越少,因此,每当人们猛烈地斥责守财奴时,心里头想的往往只有自己的利益而已。
没有钱,优雅生活就无从谈起,所以,自己缺钱,又没人施舍的人,就必须要先为社会做些这样或那样的服务工作,之后才能得到钱。然而,每个人却都把自己的劳动当作为了自己。缺钱者的劳动往往能拿到相应回报,不过,大部分没钱的人往往只要挣到了钱,顷刻间又会将它花掉,不留一分,这是由于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劳动已经远远物超所值,因而并没有丝毫心疼。人们无论工作还是不工作,总是情不自禁地将生活必需品当成自己分内应得的东西,因为他们意识到:自然天性并不会想人们有没有饭吃,只要人们有点饥饿就会命令他们去填饱肚子。因此,每个人都尽力用最方便的手段去赢得那些必需的东西。人们在赢得钱财的路上总会困难重重,而困难的大小每个人的感受可能不同,要看其处理麻烦的毅力和水平。人们常常对得陇望蜀、不知满足的人心生愤慨,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为不知满足的人逼迫他们丢弃原本有可能得到的东西,或者逼迫他们为赢得那些东西去经历更大的痛苦。
虽然贪婪可能引发诸多的恶果,但它对社会来说却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它集聚和拉拢了恶德所摒弃和消费的东西。如果贪婪不存在了,奢侈的物质基础也即刻就会土崩瓦解。设想一下,如果每个人都不储蓄、每个人都不是挣钱的速度远高于花钱的速度,那就只有极少数人才会花钱快于挣钱了。我在上面已经提到挥霍奴役着贪婪,这一点能够从众多守财奴身上得以验证:我们亲眼看见,为了让那些挥金如土的继承人豪阔地一掷千金,他们每天孜孜不倦地工作,勤俭持家,甚至不惜守着大把钱财过忍饥受冻的日子。贪婪与挥霍,这两种恶德尽管表面上互相对立,但私下里却又频频互施援手。弗罗里奥是个年纪轻轻且性情多变的纨绔子弟。他是家中独子,父亲又是个大富翁,所以,作为巨额财产的继承人,他需要奢靡度日,需要喂养马狗,需要四处挥洒金钱,他身边有不少伙伴就是这样做的。但是,他父亲那个老家伙却极为抠门,对自己的独生子也一样克扣,很多时候连保证生活必需的钱都很难给够他。所以,弗罗里奥极小的时候就频频以自己的名义去借债度日了。然而,如果他早于他父亲死去,那么借给他的钱便会一去不返了,于是,那些精明的人对他就分文不借。最后,弗罗里奥结识了贪婪的科那罗,此人答应借钱给他,但条件是百分之三十的利息。而今弗罗里奥认为自己很快乐,每年都有一千镑的花销。而如果没有弗罗里奥这样的笨蛋,为了豪爽地一掷千金,宁愿负担这么高的利息,科那罗又从哪儿去收回这般巨大的利益呢?如果弗罗里奥不认识科那罗这么贪心的高利贷者,又怎么能搞到钱去挥霍呢?科那罗的过分贪婪让他无视了一个巨大风险——他是在斥巨资用一个放荡浪子的生命做赌注。
如果贪婪的潜台词是对金钱的无耻迷恋,那它就不再是挥霍的反义词了。小肚鸡肠,会让守财奴爱财如命且只是单纯地为了存钱这个目的而贪恋金钱。但是,还有一种贪婪的表现却大不相同,是为了花钱而财迷心窍,恰恰是在这些人身上,这种贪婪常常与挥霍为伍,譬如大部分朝廷重臣及文武高官就是这样。在他们的住处、家居、车马及纵乐上,他们明目张胆地挥霍,事事奢靡浮华。此时此刻,他们又为赢得钱财而现出种种卑劣行径,而他们运用的各种阴谋与狡诈,显示出其贪婪已经达到炉火纯青、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两种对立恶德的杂糅,彻彻底底在加蒂兰[37]这个人的身上得到最好的诠释。传闻说此人“渴望他人的,挥霍自己的”[38],即对他人的钱财虎视眈眈,对自己的钱财一掷千金。
[K]挥霍是一种崇高罪行……
我所称之为“崇高的罪行”的挥霍,并不是与贪婪相伴相生,也不是使人挥霍从他人那里巧取豪夺来的财富,而是一种源自让人笑纳的良好天性的恶德,它能让烟囱青烟袅袅,能让所有商人眉开眼笑。我所说的是不以为然、沉迷享乐者那种纯粹的挥霍。这种挥霍者往往出身于富贵荣华的环境,自己没有多少赚钱的本事,只是醉心于挥霍他人费尽心机积攒起来的钱财。这些人用自己的钱财去满足自己的种种欲求,每天都要用旧金钱去置换新快乐,以填饱私欲。这种挥霍是心灵豁达大度的开朗者的专利。他们的罪责,在于太过小瞧了被大部分人太过在意的那些东西。
就挥霍这一恶德,我给出了这样的称赞,并心胸宽广地去对待它。恰在此时,我又考虑到了一个问题,它使我对与这种恶德相矛盾的恶德(贪婪)做出各种激烈谴责,这个问题就是公众福祉。这是由于:贪婪者对其自身毫无效用,撇开其继承人不谈,只会对其他所有人产生危害,可谓有百害而无一益;而挥霍者却是整个社会的福音,除了挥霍者自己之外,不会对其他任何人有所损伤。确实,极大部分贪婪者都是流氓败类,而一切挥霍者却全都是笨蛋。然而,要想保障公众的生存,挥霍者就可称之为了不起的衣食父母,就像是法国人把修士比作“女人们的小鸽子”一样,挥霍者也可被比作社会的豪华大餐。撇开奢靡无度,我们就没有任何机会去匡正权势者的敲诈勒索。一个贪婪的政客,终其一生都在侵犯国民的利益,塞满自己的腰包,借助敲诈和抢劫,积聚累累财富。在他死后,社会的所有善良成员眼见此人之子非同小可的奢华无度,心中都会泛起点点欣慰。此人之子的挥霍,是把从公众那里劫掠的财富最终物归原主。劫取某人已经拥有的财富,这只不过是掠夺的一种下流手段。当一个人这般执着于浪费自己的财富时,要用比他自取灭亡更迅速的手段去摧毁他,这种做法就不能说是光明磊落。尽管此人从来没有打过猎,他养的狗却数不胜数,品种齐备,一应俱全;尽管此人从来没有骑过马,他养的马却比国内所有贵族养的都要多;对一个原本为生计发愁的妓女,尽管此人从不和她睡觉,但在她身上花费的钱足以养活一位公爵夫人。难道这不是事实吗?在他可以物尽其用的事情上,此人难道不是更加奢靡无度吗?所以,让他就这样去奢华好了;或者,我们试着去颂扬他的奢华,把他看作投身公益的公爵,称赞他乐善好施、不拘小节。不出几年时间,他自己就会用独有的方式把他的财富挥霍一空,而只要国民可以挽回自己被劫掠的财富,我们就无须在意回敬侵犯者的手段。
据我所知,有很多脾性温和的人,他们十分讨厌挥霍与贪婪这两种绝顶的恶德。他们会跟我说:可以用节约去有效地替换我提到的这两种恶德;如果没有这么多元的方式去挥霍财富,人们就不会被其引诱,不会用这么多种罪恶手段去积累财富;而一旦缺乏这些途径,相同数目的人就会避开这两种绝顶的恶德,让自己更为幸福快乐,而这两种恶德一旦缺失,他们的性情也不可能如此颓废了。我相信有这种想法的人——不论是谁——都说明他本身比政客善良。就像忠诚一样,节约也是一种让人忍饥受冻的可怜巴巴的美德,只在一些由淳朴温和的人组成的小型社会里比较实用。这些人安守本分,不贪恋钱财,这是由于贫穷让他们有机会生活得惬意闲适。不过,在一个一直浮躁难耐的大国里,你很快就会厌烦贫穷。人人都悠然自得,这是闲散者所梦寐以求的一种美德,而在一个看重商业的国度中,这种美德却一无是处,因为在那样的国度里,大部分人都必须做着这样或那样的工作。挥霍自会挖空心思,不让人们闲极无聊,而节俭者却肯定想不出这般妙计。因为挥霍一定要花费累累财富,贪婪就同样要依赖数不胜数的计谋去劫取财富,而节俭者则对运用这些计谋嗤之以鼻。
记者们的天性就是将小事说成大事,如果他们事前得到了许可,就更是这样了。只要之前有例可循就行。但是,把大事说成粗俗繁杂的东西,却是不合适的,除非这样的比喻是在滑稽文章里应用。如果不是这样,我原想把国家政体比喻成一只装满潘趣酒[39]的碗(我知道,这个比喻非常恶俗),那么,贪婪就是其中的酸味剂,挥霍就会让碗中的酒变甜。而人民的孤陋寡闻、愚昧迟钝和轻信他人,就是这碗酒中的水,淡而无味。明智、荣耀、坚强及人类的其他伟大的品德,就被从人性的糟粕中人为地剔除出来,成为光荣的火焰,并被凝聚提升,聚集成一种伟大的烈性因子,冉冉升腾,而适合被比作白兰地。我非常笃定:一个威斯特伐利亚[40]人或拉普兰[41]人,抑或其他所有无知的外国人,如果不清楚这碗对健康有好处的混合饮料的制作由来,只是分别尝试其中的几种成分,一定会认为它们没有可能混合成能够入口的饮料。其中的柠檬精过酸,而糖又太甜;他还会说,其中的白兰地委实太烈,就算是一小口也难以下咽;他还会将其中的水说成是淡而无味的液体,只该用来让牛马引用。不过,经验却提醒我们:把我所说的这些成分按照恰当的比例进行配制,就可以酿制出一种非常奇妙的饮料,会赢得品位高尚的人士的青睐和赞誉。
对我们目前提到的这两种恶德,也可以用差不多的比喻来形容。贪婪会诱发许多的祸害,只有守财奴才对其呵护备至,而其他人都在排斥它;我可以把贪婪比作让人满腹牢骚的酸,它让我们的牙齿感到疼痛,只有挥霍者对其满心欢喜,所有品位高尚的人都对此心生不悦。而一个一掷千金的浪荡子弟,他那让人眼花缭乱的华美衣着,光芒万丈的马车座驾,用最无瑕的方糖闪烁着的明亮剔透的光泽来比喻最合适不过了。这是由于:如果削弱前者的浓烈水平,就能避免碗中饮料的强烈酸味所引起的伤害;所以,后者就成了一种让人心旷神怡的芬芳液体,能够愈合和弥补前者所引起的痛感,而芸芸众生一直由于在贪婪的掌控之中而产生刺痛感。待到这两种东西全部消融,它们自身就会对因它而生的某些混合物有所裨益,而且被其彻底消弭殆尽了。我还能够更进一步地把这个比喻延伸开来:这还牵涉两种东西的合理配比,牵涉到怎样才能保证让其配比恰如其分,这配比揭示了在两种混合物当中每一种成分的比例到底应该是多少。然而我还有别的东西去奉迎读者,那些事情的作用愈加重要,所以,我不希望太过延伸如此滑稽的比喻,让读者心生困顿。为了回顾我上述对此表露过的想法,以致能进行更深层的评析,我想在此补充一下:我把社会中的贪婪与挥霍比作医学上两种彼此相克的毒药。对于二者,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如果它们的相克修正了它们彼此的毒性,它们就可以互相施以援手,并且经常能够组合成为良药。
[L]……而奢侈
也掌控着千千万万穷苦大众……
能称得上(标准含义上的)奢侈的东西,如果是指所有间接意义上迎合人的生存之需的东西,那么,世上就压根没有奢侈二字可言,就算是那些食古不化的野蛮人,也不见踪影。在野蛮人的生活里,对他们之前的生活方式进行合乎时宜的调整,也都是奢侈之举。同理,无论是他们对食物的烹饪,还是对居住地方的管理,或者给之前已让他们满足的东西再添置些什么附属物品,都属于奢侈。每个人都觉得:这个对“奢侈”的界定过于严苛。我也对这一观点表示赞同。不过,我们如果对这个严苛的界定稍加放松,想必我们就不晓得究竟何处是尽头了。如果人们跟我们说他们只是想让自己舒舒服服而又清洁卫生,我们就压根无从得知他们到底指代何物。他们如果依据标准的字面含义使用这些词,又有充足的水源,那么,他们的要求很快就能够实现,无须花多少钱财,也不会遭遇多少困难。不过,这两个形容词是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有着丰富的内涵,特别是在一些女士的字典里更是这样,任凭谁都想不到它们的外延到底可以延伸至何处。生活的舒服也大致如此,其内涵丰富,非常广博,以致如果不晓得说话的人过着怎样的生活,就没有人可以道明说话者到底所指为何物。我发觉:诸如“庄严”和“方便”这类词,它们的含义也是模棱两可,如果不是我了解其使用者的性情,我都始终参不透个中含义。人们可以一起去教堂,如果愿意,他们甚至可以心怀同样的思想,而我却常常相信:当人们为每日的面包而双手合十默默祷告时,主教的祷词里蕴藏着教堂司事从未考虑过的一些东西。
到此为止,我所有的话语,都是为了说明:只要我们从此不把间接意义上迎合生存之需的东西看作奢侈,那么,世界上就压根不存在奢侈。这是由于:如果说人们的需要数不胜数,那么,本应为人们供应的东西也就是没完没了、遥遥无期的。被某个阶层的人看作多余的东西,在更高阶层的人那里则被认为是必需品,而无论是自然还是人的技巧,都不可能生产出这么稀缺、这么奢靡的东西,然而对于一些最高贵的君王等人而言,这些东西则定要归入生活必需品之列,这是由于它们要么能让他舒适,要么能让他欢喜。之所以是生活必需品,并不是针对平凡人的生活,而只是对于君王威严的私人生活而言。
奢侈可能会损伤整个国家的财富,同理,挥霍也可能损伤所有奢侈者的个人财富;而国家的节俭可以让国家更富裕,如同个人的节俭可以使其家族财产同比上升一样。这个观点大家都已经广泛认可。我不否认:我已发觉有些人对这个观点的认识比我更深入[42],虽是这样,我还是忍不住要给出己见。他们坚持以下的观点:(他们认为)例如,我们向土耳其出口羊毛产品和其他一些国内产品,其每年的收益为一百万英镑;我们用这些钱从当地买回了生丝、马海毛、药品等产品,其花费为一百二十万英镑,而这些物品都被我们国内人民消耗掉了。他们认为,我们这样做最终会让我们空手而归;然而,如果我们大部分人认为我国本土的商品已经足够,而只是消费这些外国一半的商品,那么,鉴于土耳其人仍然需要相同数量的我国产品,他们就将被迫用现金去购买其他商品。如此一来,只是因为这项贸易的收支差额,国家每年就会有六十万英镑的利益入账。
为了考察这个论点是否能说得通,我们暂且(根据他们的说法)假设:英国现在进口的生丝等商品只被国内消费了一半。我们也假设:虽然我们买回的土耳其人的商品只有从前的一半,土耳其人却必须要有(或者不想缺少)和以前同样数目的英国商品,所以,他们就要用现金抵消贸易差额。换言之,他们将支付给我们同样数目的黄金或白银。这是由于他们购买我们商品的花费,远远超出了我们购买他们商品的花费。我们所假设的情形尽管可能存在一年,却不会一直持续这样:所谓购买是物品的交换,即以物易物,所有国家,都不可能选择那些不购买本国商品的国家的产品。西班牙和葡萄牙每年都会获取新的黄金及白银,它们均产自本国金银矿,但凡它们的金银年年递增,它们就不可能为了获取现金而去消费外国商品。但如此一来,金钱就成了本国的产品,成了本国的商品。我们明白,如果其他国家不希望我们用商品抵账给它们,我们就没有机会一直购买它们的商品;所以,我们凭什么觉得其他国家会与我们的想法有别呢?如果上天赐予土耳其人的金钱并不会多过赐予我们的金钱,那就让我们静候我们的假设会出现怎样的结局。第一年,他们手中余下的那一半生丝、马海毛等商品能值六十万英镑,这肯定会让那些商品的价格暴跌,严重缩水。正是这些商品,会使荷兰和法国赢得跟我们同样数目的利益。如果我们坚持反对土耳其人用自己的商品购买我们的商品,他们就不可能延续与我们之间的贸易,而肯定会转身从另外一些国家购买他们需要的商品,那些国家愿意购买他们那些被我们拒之门外的商品,即使那些商品没有我们的商品考究。如此一来,不出几年,我国与土耳其的商业贸易就一定会以彻底中断收场。
然而,这些人有可能说:为了避免产生我上述所说的情形,我们需要像之前那样购买土耳其的商品,只是不再消费像之前那么多商品,只是消费半数的商品而已,而把另一半用于出口,把消费转移给其他国家。我们倒是可以看一下这个办法是否可行,看一下这六十万英镑的贸易差额能否让一个国家由此变富。首先,我乐于接受他们的观点,即我国人民消费了这么多的本国商品,而之前雇用来生产生丝及马海毛等产品的人,也可以通过做些加工毛纺产品的各种工作来养家糊口。其次,我并不认同那些商品会像之前那样被销售出去的说法;这是由于:假设将国内消费的那一半商品采用以往的价格销售,那么,准备再出口的另一半商品就自然会非常欠缺,因为我们一定得把这些商品投入已有货源的市场,除此之外,我们还一定要把运费、保险金、预备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剥离出来。如此一来,这一半再出口商品让大部分商人产生的亏损,就一定会超过国内消费的一半所带来的回报。这是由于:虽然毛纺商品是我们本国的产品,它们却既是出口商赖以养家糊口的根本,也是国内零售商赖以养家糊口的基础。所以,如果出口商品的回报相对于商人在国内销售及其他所有开支而言入不敷出,不足以让他从出口商品上赢取金钱及丰厚的现金利润,这商人就一定会倾家荡产。其最终结局便是:大部分出口土耳其商品的商人发觉自己损失惨重,因而不再从事出口我国商品以换取国内所需要的生丝、马海毛等商品的行当。另一些国家会迅速想撤去和补齐那些我们无法供应的商品,并在某个地方处置那些我们会拒之门外的货物。如此一来,我们这种缩减最终必然走向的唯一结局便是:土耳其人将只会购买我们的一半商品,而我们却刺激并消费了他们的商品,如果没有那些商品,他们也就不会购买我们的商品。
寒来暑往数十载,我始终倒霉地碰到形形色色对这个观点持反对意见的“聪明人”,他们坚持认为我的计算存在问题,之后,我欣喜地等到了亲眼看见我国的智者也出现相同感觉的那一天:在1721年,一项国会法案非常充分地表露了这一点。那时,立法机构背离了一家资产丰厚的公司的初衷,无视在国内带来的诸多不便,去抬升与土耳其贸易的利润,不但支持对生丝及马海毛的消费,而且迫使受处罚者也要用这些商品,无论他们愿意与否。
除此之外,有关奢侈的控诉还包括:奢侈刺激了贪婪和劫掠:在奢侈所统辖的领域,就连最大的信托公司的办事房也被收买;原本该或多或少地为公众服务的部长们的行为也腐化堕落了;而国家则如同一种商品,随时都有被价高者得的风险;最终,奢侈使民众羸弱、缺乏活力,所以国家就成了轻易被入侵者下手的头号目标。这些确实让人无比担忧。不过,奢侈的根本缘由却是管理不力,应该让那些卑劣的政治家承担罪责。所有的政府都本该彻底理解并始终捍卫国家的利益。优秀政治家通过高超的管理,提高某些货物的税收压力,或者对这些货物痛下禁运令,并减轻其他货物的税收负担,他们始终会依据自己的喜好,擅自更改或扭转贸易进程。在利益趋同的情形下,他们始终乐于同那些既可以用货物,也可以用金钱充当支付手段的国家展开商业贸易,而不喜欢与只能用其本国商品支付购买商品的国家进行贸易。所以,优秀的政治家始终会小心翼翼地杜绝与这样一些国家有生意往来:它们坚决抵制外货,而只希望本国能赚取他国的金钱。但最要紧的是,他们会密切关注贸易收支的总体平衡,对他们来说,这样的情况是绝对不能出现的:所有外国商品的年进口总额大于当年出口本国物产或商品的总额。请注意:我目前所提及的那些国家自己并没有金银生产,要不然,就没有必要非得坚守这个准则。
如果可以严格恪守我上述提及的最后一点,绝不容许进口大于出口,那么,没有一个国家会因为进口外国奢侈品而沦落到贫穷。如果它们可以依据恰当的比例,加大对国产商品的物质支持,以此用来购买外国商品,它们就可以依据自己的需求提高贸易收入。
虽然贸易非常重要,但并不是充实国家财富的唯一法宝,这是由于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方面值得关注。一定要确保尊重每个人的私有财产,一定要法办犯罪,一定要理性地出台确保经营合法性的其他相关法律,并做到令行禁止。一定要同样理性地对待外交事务,各国执政者都需要彻底明晰外国国情,通晓与一些国家的对外事务,那些国家要么与该国比邻而居,要么兵强马壮,要么与该国利益休戚相关,所以要么该国有可能蒙受损失,要么该国有可能从中获益,必须要制定合乎时宜的应对之计,坚持政策平衡及力量平衡相结合的原则,与其中一些国家为敌,与另一些国家为友。一定要知道对大众心存敬畏之心;不容许任何人的良心受到逼迫;在涉及国家事务时,神职人员的权力不能延伸到我们的救主曾在约规中所赋予的界限之外。
以上就是让国家在地球上称霸一方的艺术。每个大权在握的人,但凡有着治理国民的重担压身,就算世上还有着其他一些力量,但如果充分运用这些艺术,无论是君主国,还是共和政体,或是两种政体的混合体,都肯定可以让国家兴盛发达,而无论是奢侈还是其他恶德,都不会撼动国之根本。不过,有人极有可能会对此大加辩驳说:什么!难道上帝没有惩治和摧毁过那些恶贯满盈的崇高民族吗?是的,但那惩罚自有其道:那就是让它的统治者头脑昏聩,让他们因为彻底或偶尔地违背我上述提及的普遍准则而遍尝甘苦。时至今日,在世界上曾经出现过的所有伟大的国家当中,只要横遭灭顶之灾的,其最大祸端基本都是其统治者的暴政、大意或管治无方。
对于一个克制而理性的民族及其后代而言,他们身上健康与活力显然要比一个放荡而嗜酒的民族及其后代要强得多。但我肯定:提及奢侈让一个民族羸弱和缺乏活力,我目前对它的害怕比起以前已经大大降低了。我们耳闻或目睹自己压根不了解的事情时,它们大概都会让我们从见过的事情中思及诱发的念头,并且(依据我们的认识)是与那些陌生事物最为相关的念头。我想起来,我看过一部分记载,叙说的是古波斯、古埃及及其他国家奢靡无度导致国民羸弱、缺乏活力。这时常让我想到他们的城市盛宴上的那些肥头大耳、吃相全无的普通商人,想到他们往往饥不择食状如野兽般的吃相。另一些时候,这会让我想到狂放不羁的水手的欢欣,我时常看见他们身边围着五六个淫荡女人,呼来喝去,还有几个人在前面拉着小提琴伴乐。如果我被领到他们的随便一座大城市,我想一定会发觉:三分之一的人因大吃大喝而赖在床上,另外三分之一的人因痛风而卧床不起,或被一种更不值一提的顽疾搞成瘸腿,而剩下的三分之一则完全无法引导,他们衣冠不整对人以色相诱。
但凡我们的理性还没有提升到足以克制我们欲求的时候,面对监管者的害怕就是我们值得庆幸的事情之一。我自忖:当我还上小学时就特别害怕“萎靡”二字,特别害怕从字的起源上产生的一些延伸想法。这种害怕让我在上小学时受益匪浅。然而,当我历尽世事之后,奢侈给一个民族带来的后果,于我而言反而没有之前那般恐怖。但凡人的胃口不变,以上恶德就会持续存在。在所有的大型社会里,总是有些人热衷卖淫,有些人嗜酒如命。放荡不羁、沉迷色情之辈,没有丝毫机会可以在正直贞洁的女人身上有机可乘,而只能用污秽的妓女来弥合肉欲。那些无法买到埃赫米塔日酒[43]或蓬塔克酒[44]正品的人,只好用更低等的法国红酒一解酒瘾。如果连葡萄酒都弄不到的话,就只好喝一些更低级的饮料。一个步兵或乞丐喝陈啤酒或烧酒,同样能够一醉方休,他烂醉如泥的程度并不比一位公爵喝勃艮第酒、香槟酒或是托凯酒低多少。纵容我们的激情,以最便宜、最低俗的方式给人身体带来的伤害,与最高雅、最贵重的方式带来的伤害并无差异。
在建筑、家具、车马及服装上,奢侈的极致表现得一览无余。干净的亚麻布和法兰绒都会让人虚脱无力。绫罗墙围、华美油画或高贵墙板,比起家徒四壁的屋子并不能给健康带来更多好处。奢华卧榻或金边马车,与冰冷地板或农村大车一样都会让人精疲力竭。人在感觉方面的精致快感,很少可以损伤人的身体,而世界上众多伟大的伊壁鸠鲁主义者[45],也都非常节制饮食,反对多吃、只要是胃不能消化的哪怕一粒米、一滴酒。寻觅感官舒适的人也如同每个人精心呵护自己的身体:最沉沦的奢侈者的过错,与其说是因为他们经常性的放荡,是因为狂饮暴食(没有比这更伤身体的事情了),倒不如说是因为他们沉溺于精心研发美轮美奂的器具,是因为他们用于宴饮及淫荡之事上的大宗花费。
然而,我们姑且就此假设:存在于每个伟大民族当中的豪门及贵人,已让自己无法承受困苦的折磨、无法容忍战争的苦难了吧。我认可一种看法:大部分市议员只能成为无足轻重的步兵。我也无比坚信:如果你的骑兵团全是市议员的话(他们大部分恰好正是骑兵团成员),那么,一旦几个爆竹炸响,他们就已经溃不成军。不过,市议员和参事,与其说是所有有资产的,但他们除去需要交税,与战争有什么关系呢?个人所承受的战争之困顿残酷,则要让那些冲锋陷阵的人来买单,让一个民族中那些个再卑贱不过的人来承受,也就是那些终身为奴仆的人要尝尽这一恶果。这是由于,无论一个国家多么富裕、多么奢华,都一定要有人干活,一定要修建房屋及船只,一定要开办实业,一定要从事农耕。在每个大国,这些各式各样的劳动都要依托众多的民众,而这里总有些放肆、懒惰、挥霍之徒,其花费供养一支军队都绰绰有余。有些人人高马大,可以修建城墙,开拓沟渠,下地干活,而有些人则可以干些打铁、木工、裁剪、染布、脚力或赶马车之类的活计。这些人身体强健有力,能够成为一两场战役中的先进士兵。如果军风严正,发给他们的物品及奢侈品就很少会给他们带来多少坏处。
所以,人们所担忧的作战军人的奢华浪费引起的危害,最多只包括军官。最高尚的军官或出身非常高贵、接受贵族教育,或源自杰出阶层,经历一样显赫。理性的政府无论任命谁来担当一支军队的总司令,这人都应当通晓军事、英勇善战,这样才能处变不惊、安之若素。而他的其他诸多条件,则一定是一个能瞬间洞悉全局的人、一个非凡的天才,在一个推崇荣耀的世界里经过长时间打磨。健壮的身体、灵敏的关节,这只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优点,跟军事家的水平高低和高尚与否没有关系。大军事家能够一边吃饭,一边削平整个城池,把整个敌国摧毁殆尽。这些人大都年事已高,所以,认为他们身体健壮、四肢灵敏,就是个滑稽好笑的念头。因此,这些军事家只是头脑在不停运转,而且配置精湛,而其身体剩下的部分怎样,就无足轻重了。如果无法忍受鞍马疲惫,他们可以乘坐马车或使用担架。有些指挥官和英明者尽管腿有残疾,但仍然是杰出的指挥官和英明者。法兰西国王目前最杰出的将领[46],甚至连匍匐前行都无法做到。军队司令官直接统帅下的军官,也一定要有与此非常相似的能力,他们往往都因为战功累累而被提拔到那些位置上。其余所有位置上的军官,则必须得从自己的军饷当中拿出数目庞大的金钱,购买精美的军服及装备,迎合那时被看作是必备的奢华所需要的全部消费。他们可以用于淫秽事情上的钱寥寥无几。这是由于:他们得以升职后,薪水尽管相应增多,却必须要随之扩大消费,添置马车等配置,那些东西就像其他所有东西那样,一定要与他们的军衔相匹配。这样一来,其中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就不可能让他们干些可能对其健康有害的奢靡放荡之事了。此时此刻,他们的奢侈则演化成了另一种方式,它加重了他们的骄傲与自满,而骄傲与自满恰恰是让他们依循人们希求的方式做事的最根本动力(请参见“评论R”)。
最能把人类磨炼得高贵儒雅的方式,非爱情与荣誉二者莫属了。这两种激情的功效与许多美德相似,所以,示爱与当兵就是养成优雅教养及气质的最好学校。示爱可以让女子企求无暇,而当兵则可以让男子毗邻优秀。文明国家大部分军官所崇尚的,正是对世界的深切体悟,对荣誉准则的深切体悟,正是一种以诚待人的修为,一种在资格老练的军人当中非常明显的人性精神,以及一种被称作既温文尔雅又英勇善战的精神,它由谦虚与无惧危险相伴而生。只要是优秀品质蔚然成风、儒雅行为得到尊崇的场所,饕餮及嗜酒就没有机会成为时兴的恶德。有涵养的军官所寻求的主要方向,不是粗野卑劣的生活方式,而是优雅闲适的生活方式。他们对其每个军衔层次所能够接纳的最奢华的生活方式是:外表落落大方、举止优雅,在奢华服饰和高档休闲方面比他人略高一筹,并因为对所有这类事物心存幻想而出名。
不过,尽管对军官奢华无度的谴责比做其他工作的人的责备要多(这是错误的),但其中最奢侈的人,但凡他们还在意荣誉,却可能极为适合军旅生活。正是鉴于此,掩饰并弥补了他们的诸多过错。无论他们喜欢的举止是多么放肆,却没有任何人敢无视荣誉。不过,我们对此却并没有让人心悦诚服的准确证据,所以,我们可以回忆一下最近我们在与法国的两次战争[47]中出现的情形。我们的军队里到底有多少如此弱不禁风的青年——教育让他们性情懦弱、衣着得体讲究、饮食上吹毛求疵——以狂妄欺瞒之心去执行他们应尽的义务?
这样悲观地觉得奢侈会让人弱不禁风而娇气十足的人,可能以前在法兰德斯[48]或西班牙亲眼见过那些身穿镶边服装的浪荡子弟,他们尽管身着华美的刺绣衬衫,而且假发还要用粉打理,却饱受诸多困苦。他们被领至一座大炮的炮口边上,对自己的头发毫不在意,就像最肮脏邋遢的懒汉一样。有此想法的人可能还认识很多放荡不羁的纨绔子弟,他们事实上已经折损了自己的健康,由于太过依恋红酒和女人而自毁身体,但在敌我交战时,他们却看上去理性而英勇。体格强健乃是对军官最没有意义的要求;如果说充沛的体力偶尔能起点作用,那么,在紧要的关头,英明果断的头脑则可以成为对体力的补偿,而这种英明果断,正是希求完美、争夺及崇尚荣誉在他们心中油然而生的。
明白自己职责所在的人,有着十足的荣誉感的人,但凡他们习惯了危险,都可以成为干练的军官;而他们的奢华,但凡是用自己的而不是他人的钱财,也不可能会诱发国人的偏见。
按照上述所言,我觉得:我已论证了我在此条对奢侈的评论中想要阐明的观点。首先,在某种意义上,所有事物都能够被看成奢侈;而在另外一种意义上,世上压根就没有奢侈。其次,依据睿智的治理,一切民族都可以尽情享受本国有可能买到的外国奢侈品,而不致因此沦落穷困。最后,只要在军事上受到相应关注、士兵享有丰厚报酬并纪律严明的国家,一个富庶的民族都可以享受所有能够想要的、便捷发达的生活;在该国的诸多地区,人们能拥有人类智慧可以想象的各种精致荣华的生活,同理,这样的国家也会让他们的邻国心存恐惧,而拥有“寓言”中的蜜蜂所拥有的那些特性,也就是:
蜂群喜欢和平,同时恐惧战争,
这蜂群被异邦群蜂尊重备至,
一掷千金的生活也享之不尽,
无比受用与其他蜂巢的差额。(对奢侈的深层次论述,请参照“评论M”及“评论Q”。)
[M]讨厌的骄傲则掌控着更多人……
骄傲属于上天赐予的机能。只要是有头脑的普通人,都会因为骄傲而自命不凡,觉得自己比所有(对他所有品性及处境一清二楚的)公允法官对他的判定还要好得多。我们对社会最为有用的品性,非骄傲莫属了。要让社会昌盛发达,最必不可少的品性还是非骄傲莫属。不过,最容易招来芸芸众生嫌厌的品性,也恰恰就是骄傲。我们这一机能有个非常鲜明的特性:最为骄傲的人,最容不得他人的半点骄傲;相反,自身拥有其他恶德的人,却最能容得下那些恶德的可恶之处。清心寡欲的人最痛恨偷奸耍滑的人;滴酒不沾的人最痛恨嗜酒如命的人;不过,每个人都最为无法容忍的,却是周边人的骄傲,它被看作所有骄傲之源;如果有谁愿意包容它,那就是最谦虚的体现。思及此处,我认为:我们可能有依据进行以下推论:为一切世人所讨厌的骄傲其实是某种标识,揭示了世人都在饱受骄傲的困扰。只要有头脑的人都愿意对这一点供认不讳;而且,每个人都会承认自己常常会有骄傲之心。不过,如果对个体的人考察一下,你就会发觉:所有行为都能称得上是源自那个原则的人却只是寥寥数人而已。还有大量人坦承:在每个时代的那些罪责深重的民族当中,骄傲与奢侈有力地刺激了贸易,但他们却反对承认这些恶德,反对承认在一个更推崇美德的时代(这样的时代不应该有“骄傲”二字),贸易将有可能急速衰败。
他们说,万能的上帝赐予我们对海洋及陆地上所有物品的掌控权;除了可以为人类所用的之外,海洋与陆地中已不存在能够被发掘的东西了。人类如果被赐予控制其他动物的机能和勤恳,就可以把动物及人类才智所能想到的全部,悉数转化为更方便人类利用的东西。依据这一点,他们觉得:认为谦虚、节约及其他美德会让人放弃享用生活的安闲(那些最卑劣的民族并不反对这种享受),事实上这是一种缺乏信仰的幻想。所以,他们由此推论说:就算不存在骄傲或奢侈,人们也仍旧会这般吃穿、这般消费,仍旧会雇用相同数目的手艺人及工匠,而一个民族也绝对可以像那些恶德最为风靡的民族一样兴盛发达。
具体说到如何穿衣打扮,他们会跟你说:骄傲比衣服离我们的身体要近得多,它彻底存在于我们心中;藏匿在衣衫褴褛下的骄傲,常常比藏匿在最华丽衣饰下的更多;毋庸置疑:世上一直存在一些仁慈的君王,谦恭和善,头上顶着耀眼夺目的王冠,挥动着羡煞旁人的权杖,却丝毫没有考虑他人利益的鸿鹄之志。因此极可能会产生这样的情形:许多人身着绫罗绸缎的华服和最奢华的手工衣袍(这一点也不会让人考虑到骄傲),这充其量是源于家境及运气而已。(他们说)一个年薪高昂的好人,每年都要购买多种衣服,其数目远远大于他能穿旧的衣服,但其生活追求,除了让穷人有事能做、刺激贸易,并雇用许多人以提升其国家的福利之外,再无他事吗?更何况,食品和衣服属于生活必备,我们在人世间的所有牵挂全都跟这两种主要的物品有密切联系,那么,为什么全人类不能够把自己可观的一笔收入如同用于食品那样地用在衣服上,而这一点不也是为了迎合骄傲之心吗?所有社会中的人们难道不都是依据其自身水平,被迫对保证全民都要仰仗的这个贸易分支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吗?更何况,让自己的衣着落落大方,这是一种礼仪;我们与交谈者进行交往时,体面的服装常常还是一种必需品,虽然它与我们自身丝毫不存在瓜葛。
高傲的道德家们秉持的反对意见,往往就是以上这些。他们容不下有人拷问他们心中的高贵。然而,如果我们更仔细地研究这些反对意见,答案就可以迅速地水落石出。
如果我们身上没有一点恶德,我就不明白每个人为什么总是添置超过其需要的衣服,虽然他从不曾有热衷于提升民族利益的想法。这是由于:他觉得一个人身着工艺细致的丝绸服装而不穿那些便宜服装、遴选珍贵的上等衣料而不选取粗劣衣料,这能够为更多的人创造工作机会,故而是在提升公共福祉,尽管这样,他对服装的态度,却仍然像是目前爱国者对纳税的态度一样。他们尽管能够利利索索地纳税,但没有谁想缴纳分内之外的税金,在每个人都遵循其能力公允地缴纳不同层级的税金(在十分推崇美德的时代,只好这样)的地方,更是这样。除此之外,在那样的鼎盛时代里,没有人会让自己的衣着高过自己的社会地位,没有人会打肿脸充胖子,没有人会在添置华美衣服方面欺瞒邻居,或妄想多于邻居。所以,整个社会的消费额就会连目前的一半都不到,而就业者的人数会连目前就业者的三分之一都不到。然而,为了更明确地说明这一点,并论述在用户贸易方面,骄傲起着举世无双的作用;我还要研究人们对于外在服装的几种看法,并论述日常生活在衣着方面的投入会让所有人受益匪浅。
穿衣服原本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遮挡我们的裸体;另一个是保护我们的身体,让它不再承受气候带来的损伤及其他外部损伤。我们没有止境的骄傲,使得在这两个目的上增加了又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了打扮。这是由于:除了离谱的愚昧虚荣之外,还有什么会盘踞在我们的理性枝头,让我们对装饰品的期望超出其他所有穿戴着大自然赐予的现成衣服的动物呢?而我们这些装饰之物,则必然让我们持续地思及我们的匮乏和困苦。人这般充满理性的生灵,觉得自己拥有这么多种优秀品质,竟会俯首低身,凭借从那些毫无还手之力的可怜动物身上劫掠的东西(譬如从绵羊身上或在人们看来地球上最无关紧要的动物,可能是一只将死的虫子身上劫掠的东西)来评判自己。这真的不值一提。不过,人们尽管由于这般不足挂齿的抢劫而骄傲,却愚昧地耻笑来自非洲最边远海角的霍屯都人[49],因为那时霍屯都人用以打扮自己的饰品是那些死去敌人的内脏;人们并不曾想到:正是这些死去敌人的内脏表明了野蛮人最擅长的英勇,它们是名副其实的存在于幻想中的战利品;而如果说野蛮人的骄傲比我们的更残酷,比我们的更滑稽,这是由于野蛮人身上所穿的,乃是凭借战胜一种更高贵动物而得来的。
然而,无论人的头脑进行怎样的反省,世界早已对此事有了评判。美丽的外衣是人们最关注的。漂亮的羽毛产生了良禽,而在无人相识的陌生地方,人们常常都会凭借衣服和其他随身用品而得到应有的尊敬。我们根据人们的外表是否富贵去评判其家底,按照人们预定的东西估计其视野。恰恰是这一点刺激着所有的人。但凡一个人尚有一技傍身,他就会注重自己的微小优点,就要穿着超过自己社会地位的衣服,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里更是这样。在那里,一个默默无闻的人在一个小时内可以碰见五十个陌生人,却只能碰到一个熟人,所以能够充分享受得到大部分人尊重的快感的,是他们的外貌,而不是他们自己赢得了这份尊重。这是对大部分贪恋浮华的人的一种更强烈的引诱。
无论是谁,但凡喜欢从研究各种下流生活情景中聊以自慰,都会在复活节、圣灵降临节及其他节日里遇见十来个生活在接近最底层的人,特别是女人。这些人的衣服既考究又时尚。你如果走上前去与他们搭讪,他们会觉得你的举止比他们的更温文尔雅,更充满敬意。他们往往会对自己拥有这般礼遇而心存愧疚。你如果还有一点点好奇心,就经常可以发现:最让他们担心的是要掩饰他们所做的职业,掩饰他们生活的住所。其中缘由非常明晰:他们得到的礼遇往往并不是因为他们本人。他们觉得:他们之所以得到这般礼遇,全都是因为他们身上那些更华美的衣服。他们如愿以偿地幻想着:人靠衣装,外表就是他们的未来,而对于思考能力欠缺的人而言,这恰恰是一桩喜事,是一种真真切切的欢喜,他们的期待所能幻想出来的,只是这样。他们不希望自己从这个华丽的梦中被唤醒,并且笃定:他们的低俗境遇如果被你洞悉,你必定会十分蔑视他们。所以,他们就沉浸在自己幻想的假象里,小心翼翼,尽力不露端倪,以免你对他们的尊敬顿然消失,而他们却自鸣得意地认为:你是因为他们的华丽衣服而奉送上那份他们应得的尊敬。
在衣服与生活方式方面,我们理应让自己的举止合乎我们的社会地位,理应仿效与我们社会层次和经济水平相当的最理性、最慎重的人。虽然每个人都对此表示赞同,然而既不对他人所拥有的东西虎视眈眈,也不因拥有他人没有的东西而傲慢无礼,能拥有这样见识的人真是少之又少!我们每个人都在朝拜社会地位比我们高的人,并尽力迅速地去效仿在某个方面超过我们的人。
教区里最穷苦劳工的妻子,尽管耻笑烫着对健康非常有好处的卷发的女人,却与丈夫忍饥挨饿,以求能买一件二手睡袍及衬裙。事实上,那东西对她压根没用,只因它的确看上去更像是上流社会的穿着。织工、鞋匠、裁缝、理发匠及每个卑微的劳动者,其收入尽管都非常有限,却都敢于用他们赚取的第一笔钱,把自己打扮得如同一个富庶的商人。平凡小贩在妻子的打扮上都模仿相邻的同行批发商,其原因是:早在十二年前,那批发商的铺子并没有他自己的大。药品商、绸缎商、衣料商及其他信用良好的店铺老板,都搞不懂自己与贸易商有什么区别,所以就在衣着及生活方面模仿他们。贸易商的妻子们不能容忍小商人对她们的模仿,所以逃往城镇的另一头,并从此以后不再迷恋任何时装,而只是穿自己喜欢的衣服。这种高傲让宫廷吓破了胆,有地位的女人眼见商人妻女的衣着居然与自己毫无二致,甚是惊讶。她们大嚷:市民的这种恬不知耻实在不能忍受。所以她们把裁缝师叫到身边,与此同时,时装的各种新时尚自然就成了她们研究的主旨。但凡那些漂亮市民开始效仿她们正在穿的服装,她们就总是更换些更别致的款式。这样的攀比竞争一直延续,从对服装料子某种程度的模仿到不敢相信的奢侈花费。最后,君王恩宠的女人们及最高贵的女人,终于没有一件服装可以超过地位略低于她的女人,而不得已只好在豪华的马车、富丽的家具、奢靡的花园及华贵的宫殿上显露她们的奢华。
因为这种攀比,双方持续尽力超越对方,在服装款式经历了形形色色的更迭转变,经历了频频仿造新款与变更旧款之后,仍给拥有创造才华的人留有一些余地。正是基于此,才逼迫穷人去工作,激励了勤恳,并鞭策着娴熟技师去寻觅更深层的完善。
可能有人会驳斥说:许多人之所以穿华丽时装纯属习惯使然,所以他们常常用毫不在意的姿态去穿着精美的服装;这些人尽管也提升了贸易的收益,但却并非源自心中的那份攀比抑或骄傲。对于此,我答复如下:衣料及时装生来就是为了迎合他人的虚荣心,就是为了让那些人从优美服饰上赢得比不注重自己服装的人更多的快感,如果不是这样,对自己的服装这么漠不关心的人就不会去选择精美服装了。况且,骄傲之心,世人皆有,并不是像表面上那样;而那种恶德的种种表征也不是很容易就被察觉的。那些表象形式多变,会因为人们的年龄、性情、环境及(常常是)体格的差异而显现出不同的形态,可谓变幻莫测。
脾气火爆的市长大人好像迫切想要采取行动,常常会凭借他那掷地有声的脚步来展示自己的好战天赋。由于缺乏劲敌,他只好用力地抖动着臂弯下那根手杖。每当他在城市中穿梭时,他的华美军服都会让他的头脑过度兴奋。他用这些来尽力将他自己遗忘,也尽力将他的店铺抛诸脑后。他怀着类似古代阿拉伯征服者的凶恶仰视戏院包厢。而理性的市府议员,目前却已由于其德高望重而备受尊崇,这迎合了他心底那份被当作大人物的虚荣心。他神采奕奕、正襟危坐于大马车之上,这是因为他实在不晓得还有什么更方便的形式去展示他的虚荣。人们能够通过他那身华美的制服识别他。他兴高采烈地接受着下等人对他的那份敬仰。
年轻稚嫩的少尉佯装出一副与其年龄非常不符的稳重,怀着滑稽可笑的傲慢之心,使劲效仿他的上校的那种庄重表情,一直洋洋自得地自忖;他的果敢风姿会让你觉得他富有英雄气概,无惧风险。年轻的美女则每时每刻都在忧虑自己不能成为众人的焦点,反复改变风格,迫切地想吸引所有人的注视,所以自己那份期待得到众人瞩目的迫切愿望也一览无余。看到她的人都情不自禁地用眼神表达对她的赞赏。与此不同的是,刚愎自用的放荡子弟则展露出一副称心如意的神情,全然沉醉在自己的十全十美当中,在公众场所显出目空一切的做派,而必然会让愚昧的人认为:他觉得自己是在不屑于与人为伍。
状如此举的表现,虽然形形色色,却无一不是骄傲的外在表现,世人只需一眼就能看出端倪。不过,人的虚荣心并非总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暴露。我们偶尔会体验到一种人性处境,其中的人好像既缺乏自我陶醉的本能,又并不对他人置之不理,就常常轻易认为他们一点也不虚荣;但是,他们可能只是厌烦了虚荣以及被迎合的感觉,或许只是由于太过享乐所以才精疲力竭而已。在百无聊赖地斜靠在普通马车上的伟人身上,人们往往可以目睹内心平和的外部表征,目睹心不在焉而略显疲倦的从容不迫,但这些并非始终如同表面上那样发自肺腑、毫不掺假。最让骄傲者神魂颠倒、心生向往的事情,绝对是让别人以为他自己很快乐这件事莫属了。
有涵养的绅士觉得自己最能够有骄傲的资格,在于隐藏骄傲的老练技巧,其中有些人在掩饰这个缺点方面称得上是专家,以至于在他们心中骄傲四溢时,旁人倒是觉得他们最能够不被骄傲所奴役。所以,精巧佯装的廷臣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却展现出一种谦恭友善的风采。他心中时刻都填满了虚荣,却一点也不显得自己崇高。他谙熟可爱的品格一定会让人们对他倍加尊敬,并能让他的尊贵如虎添翼。而他非常精致的马车马具,以及车上其他的饰品,就能成功地显示他的尊崇。
这些人身上的骄傲常常被人忽略,因为它被故意隐藏起来了。当他们以最公然的方式(至少表面上是在用这种方式)展示骄傲时,旁人依然觉得这些人一点也不骄傲。富足的教区牧师连同其他神职人员,因超脱于世俗欢乐之外,就把一件事情看成是自己的事业,那就是去寻求一身黑色长袍,寻求能用金钱买到的最好布料,穿上完美无缺的高贵外衣,让自己卓尔不群。他的假发也十分时尚,样子就像他必须要去敷衍的那帮凡人所称赞的假发。然而,因为他能使用的假发的样式有限,他就非常看重假发对头发有没有好处,颜色是不是很漂亮。因而,仅有几位贵族能在这方面与他看齐。他的身体总是非常整洁,如同他的衣服一样。他的脸也永远都刮得非常干净。他永远都会细心打理自己美丽的指甲。他柔嫩白皙的手与一颗顶级的宝石戒指相互映衬,让二者都更加秀美。他发觉,亚麻布实在不成体统;他觉得,如果人们发现他外出穿的海狸皮外套没有一个富足的银行家在婚礼上卖弄的那件精致,那就是件栽面的事。在除去这一切华美衣饰之外,他还附上了一副自命不凡的姿态,在自己的马车里展示出一种高高在上的倨傲。然而,虽然有如此多同时显现的证据,世俗的礼貌还是不容许我们把他的任何行为当作是出于骄傲。因为他职务的尊贵,在别人身上被看作虚荣的东西,在他身上却只被当成庄重。我们应当相信他的职业具有良好风范,相信这位富有的先生(就算不把他让人心生敬意的人品考虑在内)这般费神与消费,是全部出自他对自己所做的神职的敬仰,全部出自对宗教的一腔热情,它让他的神圣职责避免受到嘲笑者的鄙夷。我真诚地觉得:所有这些都没有资格称之为骄傲。请容许我的一句赘言:用我们人类的智力评判,他那些做派充其量只是极像骄傲而已。
不过,我如果最后认可:有人确实既喜欢享用华服及所有精致的马车与家具,又没有骄傲之心,结果会怎样呢?能够断定的是:如果每一个人都是这样,我上述提及的那种攀比竞争就一定会停滞,而各行的贸易也必然消停,这是由于贸易在很大范围内依托于那种攀比竞争。这是源于:说每个人都的确拥有美德,说他们会大公无私、专心去为他人服务,去提升公众福祉,其热情就像他们目前因为自爱而攀比的热情一样,这只是一种让人们苦不堪言的改变,是有悖常理的揣测罢了。所有时代都存在好人,所以,我们在这方面定然有实例可循;然而我们可以试着去问问那些做假发的人和裁缝师:到底可以在哪些先生(就算是最富足、最尊崇的先生)身上发觉这种投身公益的气质?去问问卖花边的、卖绸缎的以及布料商:最富有的(如果你愿意,也能说最有品德的)太太们是否用愿意现金买卖,是否计划按期还账,是否愿意为了每一码衣料节约四个或六个便士在不同家商店来回奔波,不愿多选几家,不愿挖空心思地与他们还价,其做派是不是和镇上最贫苦的女人一模一样?如果这些人在你质问下回答说:还有类似的男女,所以,事实上有可能真是这样。然而我要答复说:喂饱的猫偶尔不但不捉老鼠,反而在屋中到处寻觅老鼠,还给幼鼠喂它的奶喝;一只鹞鹰偶尔也会像雄鸡那样请母鸡吃饭,并坐在那里喂养雏鸡,而不是把它们变成一餐美食。不过,如果猫族及鹞鹰确实向来这样,它们就不再是猫和鹞鹰了,因为这不合乎它们的天性,而我们一旦认同猫和鹞鹰的天性,我们所说的猫及鹞鹰这些动物族类就立刻无影无踪了。
[N]都出于嫉妒心与虚荣心唆使
都在鼓舞积极进取的传道人……
嫉妒正是我们天性中的低贱恶德,它让我们对自己幻想出来的他人的幸福心生痛苦和羡慕。我不相信没有一个理性成熟者不曾有过因这种激情而彻底丧失自控能力。然而,我没有见过一个敢于大胆承认自己有嫉妒心的人,这种只有在开玩笑的时候会出现。我们之所以对这种恶德广泛存有羞耻心,是源于那种强大的虚伪习惯作祟。因为虚伪,我们从孩提时代就学着,甚至对自己掩饰这种普遍的自爱及其所有不同分支。没有哪个人会情愿他人的境遇比自己好,只有他觉得自己没有机会把那些良好愿景变为现实时才会这样。所以,我们就有机会轻易得知这种激情在我们身上唤醒的是什么习惯了。为了搞明白这一点,我们首先需要意识到:我们对自己的评价事实上并不公允,而我们对邻人的成见也常常是同样地不公。我们认识到他人正在做着或享用着在我们看来他们没有资格做、没有资格享用的事情时,我们心中就会十分痛苦,并对让我们不舒服的原因非常恼怒。其次,我们常常把美好的期望留给自己。每个人都凭着自己的评判和喜好,对自己心存美好期盼。眼见自己喜欢的东西不在我们手中,而是被他人占有,这立刻会让我们由于无法占有自己所喜爱的东西而痛苦。但凡我们还在意自己的所需之物,这痛苦就无可救药。然而,自卫之心却非常不安分,从来没有让我们想方设法去摒弃自己内心的恶念。常识告诫我们:要消减这苦痛,天下最有效的手段莫过于我们对那些人的愤怒,他们有着被我们重视、对我们有用的东西。所以,我们就珍视并早就痛恨这种激情,以让自己避免因悲哀而产生不自在,或让它稍微缓和,起码是部分地脱离它,或让它有所延缓。
因此,嫉妒乃是悲哀与愤怒的组合体。这种激情的程度,大部分决定于对象与环境的间隔有多远。如果有个出于无奈被迫走路的人,妒忌一位有着用六匹马拉的马车的大人物,这妒忌不可能如同另一个人的嫉妒那么猛烈,他不舒服的程度也不可能如同另一个人那样。另一个人尽管也有一辆属于自己的马车,却只有能力承担得起用四匹马拉的车。嫉妒的表征形式多变,无法言尽,就像瘟疫的各种表征一样。嫉妒时而显现为一种特性,而另一些时候则有截然相反的特性。嫉妒病在女子当中广为存在。女人相互指责和非难时,全都展示出嫉妒的明显特性。在漂亮貌美的年轻女人身上,你往往能够发觉这种特性最鲜明的表现。她们常常只看了对方一眼就会使劲地相互痛恨,其根本原因只有嫉妒,无它可言。如果她们还不精于隐藏,还疏于佯装,你一眼就可以从她们的脸上发现那种鄙夷,发现那种没有缘由的厌烦。
在既粗俗又缺乏涵养的流氓身上,嫉妒这种激情显露得非常明显。他们嫉妒他人走运时更是这样:这些人呵斥比自己幸运的人,把他们的过错一一列举出来,挖空心思地栽赃他们最为称赞的行为。这些人有时向神明呢喃,有时公开大声埋怨,说世上的好事大部分都让那些没有资格得到它们的人占尽了。在这些人中那些更低贱的人常常尤为怒气冲天,如果不是因为害怕法律而稍加节制,这些人就会径直去找嫉妒的“罪魁祸首”,把他们暴打一通。让这些人愤怒的,其实只是嫉妒传递给他们的东西而已,并无其他。
被这种怪病折磨的文人,其表现差别非常大。他们如果是嫉妒某人的才华与博学,就会把心思集中用在尽力隐藏自己的缺点上,这往往体现为否认和贬抑被嫉妒者的优秀品质。他们认认真真地审阅被嫉妒者的文字,每每看到一处文采飞扬的地方就心生不悦。他们只在意文中的疏漏,并无他求。他们期盼得到的最大快慰,就是发觉其中的一个大错。他们的非难十分苛刻,无事生非,借题发挥,大惊小怪,就算只有半分小错的踪迹也不饶恕,把最微乎其微的过错夸张成弥天大错。
在野蛮的畜生身上也能够发现嫉妒的症状。马匹的症状,乃是跑路时相互竞争竭力跑到对方前面,其中嫉妒心最大的马宁愿在奔跑中死去,也无法忍受别的马超过它。嫉妒这种激情在狗的身上也一样可以显露得清清楚楚:平日里天天被人抚摸的狗,不可能温顺地容忍这种好运气被别的狗抢去。我曾目睹一只哈巴狗,它情愿被食物撑死,也不愿意给同类的争食者剩下一星半点的食物。我们还时常会发现:在我们天天碰到的一些幼儿身上也一样有着类似的习惯。他们非常顽皮,并由于拥有超额宠溺而脾气暴躁。他们时刻都可能异想天开,反对吃自己原本想吃的东西,此时此刻我们就只能骗他们说:目前正有另外一个人(不,就算说正有一只猫或一条狗也是可以的)要抢走他们的食物。因此,他们就会兴高采烈地把他们应有的那份食物吃得一干二净,就算是不喜欢也无所谓,依旧照吃不误。
人类天性中的嫉妒如果不是根基庞大,它在儿童身上就不可能这么广泛,而青年人也不可能这么广泛地受到竞争的鞭策了。一些人常常把所有对社会有用的事物纳入一条原则,把小学生身上展示出来的竞争性说成是一种思维的美德,这是由于竞争要以劳动和吃苦为代价,那些小学生明显常常会对自我产生不认同感,其举止就是源于竞争法则。不过,如果认真察看,我们就会发觉:葬送舒适与欢乐,这些行为只是源自嫉妒、源自热衷荣誉罢了。那种假装出来的美德当中如果缺乏混合着某种类似这种激情(嫉妒)的因素,那么,采用与造就嫉妒相同的手法,就没有可能提升和促进那种美德。一个由于表现出色而得到奖赏的男孩,会发觉要是没有这个奖励将会出现郁闷。这个想法使他尽心竭力,不让被他目前认为没有他强的孩子赶超他。他的骄傲越是强烈,他维持领先地位的行为就越充满自我否定意味。而另一个男孩,虽然也尽力表现得优秀,却并没有赢得奖励,所以非常痛苦,而把一腔怒火转嫁给那个必然被他看作是自己痛苦之源的男孩。然而,大庭广众之下展现这种愤怒既滑稽幼稚,又无济于事。所以,他要么就情愿被那个男孩超越,要么就重整旗鼓,再接再厉,继续努力,成为下一个表现更好的人。不过,十个男孩当中只会有一个对此麻木不仁,天生善良、平心静气地采用第一种办法,所以变得消极懒散。而那些贪心、执拗、爱斗的小流氓却会忍耐无法相信的痛苦,让自己在下一轮竞争中胜出。
画家当中的嫉妒也非常广泛,所以,嫉妒对提升他们的艺术有着极大功效。这并非说低等画家嫉妒绘画名家,而是说大部分低等画家都沾染了这个恶德的风气,他们嫉妒比他们稍有精进的画家。一位伟大艺术家的学生如果是个卓尔不群的天才,并且天赋异禀,他尽管刚开始对自己的师傅百般膜拜,然而当他的技巧逐渐提升时,他会悄无声息地在心底对自己之前膜拜的人泛起一些嫉妒。想要弄清楚这种激情(也就是我提及的嫉妒)的实质,我们只要意识到一点就行:一位画家如果非常努力,不仅赶上了自己嫉妒的人,而且超越了那个人,这位画家的苦痛就会消解,他的全部怒火也都会熄灭。尽管以前他嫉妒那个人,目前却非常乐意跟他做朋友,如果那人愿意屈尊降贵的话。
沾染这种恶德的已婚女人(例外者非常少见),始终尽力在她们丈夫心中唤醒这种激情。只要是这种女人居于主流的地方,嫉妒与竞争就会羁绊男人的手脚,让表现欠缺的丈夫摒弃懒散、嗜酒及其他恶习,其功效比从使徒时代沿袭至今的所有传教布道都要好得多。
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幸福,享用欢乐,并尽己所能地远离痛苦,所以,自爱就会命令我们把所有看上去幸福快乐的生灵当成争夺幸福的敌人。我们眼见他人的幸福有碍,就会称心如意。这尽管不能为我们赢得多少好处,然而从这种快乐中衍生出来的东西,却能够被称为“落井下石”,而导致这个弱点的源头就是“怨恨”,它也出于“嫉妒”这同一个根源,因为没有嫉妒也就不会有怨恨。这种激情潜伏时,我们压根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人们常常认为在自己的天性中并没有这样的缺点,这是由于在那一瞬,人们还没有被嫉妒所左右。
一位衣着优雅的绅士恰好被一辆马车或大车溅得满身是泥水,那些社会地位比他低很多的人就会讥讽他,其程度甚至超过与他地位持平的人的讥讽,这是由于这些人更嫉妒他:他们了解他对自己碰到的倒霉事非常窝火,认为他平时生活比他们快乐,所以目睹了他遇上倒霉事就非常高兴。不过,一位沉稳的年轻女士却不仅不会讥讽这位绅士,反倒会可怜他,这是由于她喜欢看到一个清清爽爽的男人,她并没有嫉妒心。对遭遇灾祸的人,我们到底是讥讽还是可怜,起决定因素的是我们心怀恶意还是怜惜。如果一个男人摔了个跟头,受了些许的伤害,然而并没有引发同情,我们就会笑。而与此同时,我们的怜悯与恶意则会交替地打动着我们:“先生,我对此真是十分抱歉,请您宽恕我的笑吧,我是世上最愚钝的动物。”接下来我们又忍俊不禁,然后还会哈哈大笑,“我真是十分抱歉”,如此反复。有些人怀揣恶意,会因目睹一个男人把腿摔折了而笑;另一些人则怀揣同情,就算一个男人衣服上有一块最小的污渍,也会引起发自肺腑的遗憾。不过,每个人都不会粗鲁到没有同情之心的境地,同理,没有人会善良到全然不会发出恶意的水平。掌控我们的激情是多么奇异!面对一个富人,我们开始是嫉妒,之后会真心真意地怨恨他。然而,等到我们变得和他一样富足,我们就镇定自若了,但凡他略微展示出一丝谦逊,我们就会与他成为朋友。不过,我们如果变得明显超过他,就可以对他的厄运心存同情。真正拥有理性的人不会如同其他人那样嫉妒,其原因是这些人对自己的赞誉不像傻瓜和蠢人那样犹豫不决,这是由于虽然他们并没有让别人发现这种自我赞赏,却拥有坚贞的念头,这让他们对自己的真实价值深信不疑,而愚钝的人心中始终不会拥有这样的自信,虽然他们有时会佯装信心满满。
古希腊人有一种贝壳放逐法[50],就是把那些不受欢迎并且又极具社会威望的人的名字写在贝壳上,通过投票决定是否放逐,这被当成一种屡试屡中的疗法,用来治疗和预防普罗大众的怒气及敌意引发的伤害。葬送一个公众人物,常常可以安抚一个国家的民怨,而后人往往会诧异于这种天性的蛮横本性,事实上,在相同的环境中,后人自己也会因循此例。葬送这些人,正是对图谋不轨的群众的迎合,这是由于群众亲眼看见一位伟人名誉扫地,心中会泛起极大的满足感。我们相信自己拥护正义,并且希望目睹奖赏美德;然而,如果人们总是敬仰声誉鼎盛的人,那么,我们当中半数的人就会对他们逐渐心生厌恶之情,因而去找寻他们的谬误。如果找不出一个缺点,我们就会认为这些人把他们的过失都掩饰起来了,就算我们当中大部分人并不期待这些人被摒弃,这已然足矣了。对所有并非自己直接的朋友或熟人,最理性的人应该随时了解这种不平,这是由于最让我们心烦意乱的,绝对要数那些我们拥有的频频赞誉莫属。
一种激情越是与其他诸多激情组合在一起,它就越是不容易被隔离出来。一种激情越是让拥有它的人心生苦闷,它就越能刺激这些人对于他人的险恶用心。所以,嫉妒心就是最变幻莫测、最能惹是生非的东西,它由爱、希冀、恐惧及许多嫉妒组合在一起。关于嫉妒,我已经进行了详细的阐释;读者能够在评论R中了解我对恐惧的态度。所以,为了更细致地诠释和阐明嫉妒这种独特的混合激情,在本条评论中我会更深层地阐释嫉妒所涵盖的因素。它们就是希望与爱情。
所谓希望,就是怀着某种水平的自信去憧憬自己渴望的东西成为现实。我们的希望到底是可行还是愚钝,这全部由我们的信心是否强大来决定,而所有希望中都涵盖着疑虑。这是由于:我们的信心但凡升至拒绝所有疑虑的水平,它就演变为一种笃定,我们就坚信自己必然可以得到曾经想要得到的东西。提到一只“银质的墨水壶”,大家都很熟悉,因为每个人都懂得这个字指代何意,但提及某种“希望”,则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能洞悉其中的含义:这是由于应用一个名词的人,如果摧毁了这个名词对应的实物,这个名词就没有任何意义。如果名词与它对应的实物本性不一,我们对二者的了解越清楚,就越可能发觉把二者混为一谈是滑稽的。因此,听闻某人提及某个“希望”时,我们并没有如同听他提及一块“热冰”或“液体的橡木”时那么诧异,这并不是由于“希望”中涵盖的滑稽超过后两个字,而是由于大部分人尽管都能了解“冰”或“橡木”的意思,却不能同样了解“希望”这个字的意思(我所说的是它的内涵)。
“爱”的首层意思是好感,就像父母及保姆对儿童的那份爱,以及朋友彼此之间的那份爱。爱由对被爱者的喜爱和美好愿景组成。我们能轻易体悟所爱者的言行,就算亲眼看见他的过错,也会轻易为他洗脱罪责并宽恕他。我们把所爱者的福祉当作自己的福祉,这有时能转化为某种成见。而怜悯所爱者的悲痛,我们心底也会泛起高度的满足感,就像与他一起分享快乐一样。分担所爱者的悲痛,这并非不切实际,无论那悲痛所为何事,这是由于我们如果是真心分担他人的不幸,自爱就会让我们深信不疑:我们心中的痛苦将会削弱友人的痛苦。这种全面的顾虑安抚着我们的痛苦时,在我们对自己所爱者的可怜之中就会有一种私密的欢快陡然而生。
“爱”的第二层意思是指一种激烈的欲求。从根源上讲,这种欲求与其他一些好感(譬如友情、感念及亲情)的差别,就在于它是彼此取悦的异性之间出现的感情。也就是在这个层面上,爱情才被看作组成嫉妒心的因素之一。嫉妒既可以是爱情的结局,也可以是爱情的欢乐装饰,而爱情激励我们为繁衍人类物种而辛勤耕耘。无论男女,但凡身体健康,性爱就像是饥渴一样,都是先天存在的天性,虽然这种天性在青春期以前展现得极不明显。我们如果可以让自然女神一展真实面目,窥探她最内在的私密,就可以发觉这种激情还在襁褓时的种子,就像胚胎中齿龈还没成型时的牙齿一样清清楚楚。健康的两性在二十岁之前没有体验到这种激情的人,实为少数。然而,文明社会的稳定与幸福却命令人们掩饰性爱,不准在公众场所谈情说爱。所以,涵养颇佳的人就把当众坦言所有跟这繁衍物种的秘密有关的行为,看成是十恶不赦的。如此一来,这种激烈欲求尽管是人类延续最必不可少的,但其称谓却让人嫌恶,而对“性欲”的习惯界定,则常常是“肮脏无耻”和“令人作呕”。
遵守道德的人和非常害羞的人,他们的这种天性冲动常常先给身体带来较长时间的困惑,之后才能获得他们的领会和认可。让人关注的是:接受了最圆满的磨炼和教育的人,往往最忽略这种事情,而我也只能在这里考察先天环境中野蛮的人与文明社会的人的区别。首先,男人和女人如果是全然没有接受过流行气质方面的教育,他们会迅速发现困惑的缘由,并且会如同其他动物一样,因为无法找到削减困惑的可行疗法而茫然无措。除此之外,他们既无需阅历更丰富的人定下的规则,也无需那些人开创的先河。不过其次,要在明令恪守宗教、法律及礼法的约束、命令不因循天性而遵守这些规则的地方,都明令青年男女警觉和预防这种冲动。所以,他们从孩提时代就遭到故意的恫吓,使他们躲避这种冲动的甚至是最微小的症状。这种激烈欲求自身及其所有表现,虽然被明确地感受到,被明确地了解,却必然要被审慎而严苛地叫停。女子只要有机可循就会全部否认这种欲求,就算她们自身受到它干扰,也会这样。这种欲求如果让她们心情极差,她们要么被迫要依靠体育锻炼去治愈,要么暗暗地悉心忍耐。正是为了捍卫法治和礼数的社会福祉,才命令女子抑制和耗磨自己的欲求,让它消逝,而不该用不合乎法理的手段去削减它。人类中那些喜爱时尚的人、家境高贵和富庶的人,其婚姻都会在意门第、财富和名誉。他们找寻配偶时,天性的呼喊乃是最无关紧要的东西。
所以,把爱情与欲望混为同一物的人,就是把爱情的缘起错归为它的结局。不过,教育的能量及我们从教育中得到的一种思维定式,却让我们对此深信不疑:男女两性偶尔确实彼此爱慕,却绝对不会引发肉欲,不会引发大自然延续人类的想法,那种想法就是大自然应有的主旨,缺了它,男男女女就不可能引发那种激情。世上真有这样一群人存在,然而更多的人口口声声说是拥护那些文明的观点,却全然是因为奸诈和伪装。彻底的精神恋爱者,往往都是面无血色的孱弱的人,都是两性中天生漠然的人。身体强健、精神饱满的胆汁质的人,以及满面红光的人,无论他们拥有的爱情多么高雅,也不可能把所有与肉体有关的思想和想法全部摒弃。不过,最单纯的恋人如果洞悉了自己激烈欲求的源头,希望他们能假设对方理应享用被爱者的肉体欢愉。饱受这种思考的煎熬后,他们会迅速发觉自己激情的实质到底是什么。反之,思及被自己寄予美好愿景的人体验到了幸福婚姻带来的欢快和舒畅,父母及友人也会觉得得偿所愿。
擅长洞悉人心的猎奇者会给出一种观点:这种爱情越是高尚,越是拒绝所有与感官享乐有关的想法,它就越是虚假,越是从其本来源头的初级单纯性中倒退。政治家将社会文明化时费尽心思,用尽了一切精力和才智,这些明显不是别的,而全都是掌控我们各种激情的锦囊妙计,其宗旨是让我们彼此敌视。满足我们的骄傲,一边让我们对自己的美好评判得到提升,一边刺激我们因为羞耻而对他人心生最大厌烦和高度嫌恶,基于此,那些城府极深的道德家们,已让我们自然而然地懂得了该怎样面对自己,就算不能遏制我们珍视的激情和欲求,起码也要把它们掩盖和乔装起来。我们自己心里有着这些激情和欲望,却基本不了解它们究竟是什么。悲哀!这就是我们想要拥有的、对我们一切自我否定的奖赏!我们把这么沉重的欺瞒和虚假加诸自己及他人身上,让我们这个物种看似距其他物种(比事实上)更高、更远;到头来我们只有如此虚荣的满足感,其余一无所得;事实上我们心知肚明人是何物。如果有哪个人思及此,他是否会庄重到没有一丝笑意呢?然而这就是现实,我们从中亲眼看见: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把全部可能展示我们内心欲求的言行涂上让人作呕的色彩,我们可以体验到这种欲求,它让人类周而复始、繁衍生息。我们也从中亲眼看见:温顺地拜倒在一种激烈欲求的暴力之下(抗拒这种暴力会让人非常难受),单纯地服从大自然最急切的命令而没有一丝奸诈和伪饰,就像其他的动物那样,这为什么会被印上“兽性”这个耻辱的符号。
所以,我们口中的“爱情”就不是一种实在的欲求,而是一种混合杂质的欲望,或者可以说是一种由各种对立的激情杂糅而成的东西。它是一种披着习惯和教育外套的先天成品。所以,就像我之前提醒过的那样:在有涵养的人身上,这种激情的真实缘由和初始目的已被消解,并且基本不可能被他们发现。这全部都表明了其影响为什么会随着人的年龄、体格、意愿、性格、境遇及礼数涵养的差别而不同,以及它的影响为什么差异如此巨大,如此反复,如此让人诧异,如此说不通。
恰恰是这种激情,让嫉妒心引起了许多困扰,其中的嫉妒往往是摧毁性的:有人认为可能会有一种并不涵盖爱情的嫉妒心,这些人压根不了解那种激情。男人们可能对自己的妻子并无爱意,却依旧会由于她们的行为而恼怒,并且无论有没有根据都猜忌她们。然而在这种情形下,左右这些男人的纯属他们的骄傲,是源于对自己名声的注重。他们毫不惭愧地怨恨妻子;如果是粗鲁霸道的人,还会先把妻子暴打一通,尔后称心如意地去睡觉:这样的丈夫不但会监督自己的太太,而且会请旁人去跟踪她;然而他们的警觉心并不这么警醒。他们对妻子的质询既不追根究底,也不挖空心思。他们心中缺乏杂糅着嫉妒的爱情,所以并没有担心察觉妻子不贞的忧虑。
可以印证我这个见解的是:我们从没目睹一个男人和他的情人之间出现以上事情。这是由于,男人但凡爱情逝去并猜忌情人就会离她而去,并在脑海中将其摒除出去。不过,我们却实在很难设想哪个男人(就算是非常理智的男人)愿意与其情人斩断情丝。但凡他还爱她,无论她罪责多么深重,他都不会与她分手。他如果由于恼火打了她,事后就会焦躁难耐。他的爱情让他想到了自己对情人的损伤,所以想和情人和好如初。他尽管口口声声说恨她,并且往往从心里恨不能她被吊死,然而,他如果不能完全摒弃自己的缺点,就始终不可能从情人那里得以脱身:虽然她涵盖了他能想得到的、最恐怖的罪责,虽然他曾痛定思痛,狠下心来一千次地立誓一定要离她远点,他却全然不能实现誓言。就算他彻底证实了情人的伪饰,但凡他的爱情还在,他的绝望就不会永远持续。他会在两次最绝望的时间里心存侥幸,并且每过一段时间之后就心生希冀。他为情人的过错遍寻理由,随时想着宽恕她。他为此想方设法,竭力寻觅让她看似不那么有罪的所有可能的借口。
[O]它是确切的快乐、舒适与安然……
快乐中涵盖着至善,这是伊壁鸠鲁[51]的论点。伊壁鸠鲁的生活是节约、理性和其他一些美德的榜样,这使后代的人们对快乐的含义争执不已。一部分人依据这位哲学家的节欲,觉得伊壁鸠鲁提及的“快乐”意味着做有德之人。伊拉斯谟[52]在他的《谈话录》里告诫我们:最崇高的伊壁鸠鲁主义者非那些真诚的基督教徒莫属。另外一部分人联想到伊壁鸠鲁的绝大部分追随者挥金如土的做派,就常常觉得:伊壁鸠鲁提及的各种快乐,除去感官快乐和对我们各种激情的迎合之外,别无他者可言。对这两种人的争执,我不想给予评价,而只认同一种观点:无论人们孰优孰劣,让他们心生愉悦的,都是为着他们自己的愉快,而不是在深奥的语言中寻觅什么术语。我坚信:英国人会把任何一种让他欢快的事物合理地称作快乐。依据这个界定,我们不该再去争辩人的各种快乐,就像我们不该去争辩人的各种口味一样:涉及趣味无辩驳[53]。
人尽管缺失美德,却拥有世俗的欲望,放荡奢华,野心四溢,贪图占尽先机,期盼比那些超越他的人地位更受尊崇。他的奋斗理想是硕大的宫殿和漂亮的花园。他的最大快乐是在抖擞的骏马、华贵的马车、大量的仆人及奢华的家具方面远超他人。为了迎合淫欲,他对上流社会年轻漂亮的女人虎视眈眈,她们魅力四射,各有特色,都能映衬出他的崇高,并真诚地爱着他本人。他热衷于在自己的地窖里储藏由各国花朵酿制的上等红酒。他期盼自己餐桌上山珍海味,每道都是精选的美味佳肴,很难买到,并能充分验证讲究而精湛的厨艺。进餐时,他要有舒畅的音乐和含蓄的奉迎反复迎合他的听觉。就算是做最普通的小事,他也要雇用最干练、最有创新性的工人。就算在他管辖的、最细微的小事上,他的评判力和想象也展示得一览无余,就像在更有价值的事情上展示其家产和身份时一样。他希望有几位聪慧、风趣又斯文的人与他攀谈;而他期盼其中有几位以博古通今、阅历无数胜出;为了他的严肃事务,他期盼找到才华横溢及经验丰富的人,并期盼他们勤勤恳恳,一心一意。他命令侍奉他的奴仆随时恭候,文质彬彬,谨小慎微,外表清朗,还要气质优雅;除此之外,他还要奴仆毕恭毕敬地伺候所有属于他的东西,要他们灵敏而不忙乱,高效而不聒噪,对他一呼百应。不过让他烦闷的,莫过于对仆人下达指令。他希望让这样的仆人来侍奉,即能明察秋毫、知道怎样从他最细微的举止判断出他的想法。他热衷于让周遭的所有事物都高雅而美丽。他期盼自己使用的东西能无理由地保证一干二净。他的大管家应该既家世好、重名声、有见识,又恭敬、精干、善于克勤克俭。虽然他期待来自每个人的敬仰,热衷于拥有平凡人的尊敬,但他觉得:来自有地位的人的敬重才会让他更加沉溺,更觉爽快。
这样的沉迷如果与无限的淫荡和虚荣交织在一起,他就会一边彻底纵容自己激烈欲求的莽撞与放肆,一边期盼世人都认为他没有一丝骄傲与淫荡之心,并用悦耳的言语为自己最醒目的恶德辩驳。不,如果他的权力允许,他会恨不得被众人当作聪慧、英勇、大方、和善,并拥有他认为能够拥有的全部美德的人。他会让我们坚信:在他看来,他拥有的显赫与奢侈乃是让他唯恐避之不及的瘟疫;他表露出来的全部严肃高尚充其量是一种不需要感恩的重担,而让他苦恼的是:这个重担与他所融合的那个上流社会紧密交织;他的伟大思想远比低贱人等高明得多,其志向更加崇高,所以不能享用那些没有意义的娱乐;他最大的理想就是提升公众的利益,他最大的志趣就是亲眼看见自己的国家富裕强大,每个人都健康快乐。这些都被沉沦的凡夫俗子看作是“真正的快乐”。无论是谁,无论凭借的是技术还是运气,但凡可以采用这种讲究的手段赢得它们,就可以顷刻间享用这个世界,并赢得世人的一致称赞,都能被最前卫的人们归入非常幸福的人当中。
不过,在另一方面,大部分古代哲学家和庄重的道德家,特别是斯多噶学派[54]则认为:所有能轻易被他人抢去的东西都不是真正的善。他们理性地意识到好运及君王宠溺的游移,意识到荣誉与众人称颂的空洞,意识到财富及所有俗世财产的不稳定,所以把真正的幸福当成知足者静谧安宁的心灵,既没有恶意,也不存在野心。这样的人克制了所有感官欲求,无论好运对他颔首还是侧目,他都视若无睹,除了静心凝思别无所求,除了每个人能赋予自己的那些东西之外一概不要。这样的人果敢英勇,知道怎样承担最沉重的损失而笑口常开,怎样饱受痛苦而面不改色,怎样历经伤害而无怨无悔。这些品格在大部分人身上上升到了自我否定的水平,所以,我们如果对他们抱有信心,他们就是超越了凡人,他们的能力已经远远高过了其天性的界限:他们可以英勇无畏地直面恐怖君主的暴怒,直面最急切的危难;他们可以在饱经磨难时心平气和;他们可以毫不畏惧地面对死亡:他们告别这个世界时,就像他们降临在这个世界上时一样欢喜。
在古人看来,这部分人永远历经千辛万苦,而其他一部分也不是装傻充愣的人,早已然解脱了这些条条框框,把它们看作空中楼阁,把这些人的志向当成美丽的想象,并尽量佐证:这部分斯多噶主义者自称高出了人类的所有力量与能力,所以,他们自以为傲的美德不是别的,而刚好就是些狂放不羁的伪饰,其中充斥着傲慢与伪善。不过,虽然有这些非难,迄今为止,世上的正人君子及绝大多数智者,还是认可斯多噶主义者那些最现实的观点,即仰仗于可消失事物的东西肯定不是真正的幸福;内里的安详才是最大的恩赐;知识、节制、坚韧、谦恭及其他的内心修为,乃是最有意义的收获;只有善良的人才能幸福;只有有德之道德者才拥有真正的快乐。
可能会有读者问我:我在《寓言》中提到的那些“真正的快乐”,为什么与我眼中每个时代的智者所拥有并认为最有意义的快乐相反呢?我的答复如下:这是由于,我口中的快感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最好事物,而是人们内心最热衷的事物。我如果看见一个人孜孜不倦地时刻追逐与心性涵养南辕北辙的东西,又怎么会相信他的最大快乐就是心性涵养呢?尽管约翰也会吃点布丁,然而你充其量只是与不吃稍有差别。你能够瞅见:那一点布丁在经过频频撕咬、咀嚼之后,如同一堆碎裂的干草被他强吞入肚;接着,他就如狼似虎地对牛肉大快朵颐,用食物填满肚囊,甚至直到他吃饱为止。每天听到约翰大喊“我的所有快乐来自布丁,我压根不对牛肉正眼相瞧”,这样你还会不恼怒吗?
我可以如同塞内加[55]本人那样自称坚韧,自称鄙夷财产;我可以写出超过他两倍还绰绰有余的文章,如同他称赞贫困那样,去称赞与他1/10财产等同的贫困。我可以为人们明示通往他提及的至善之路,我对它就像是回自己家的路那样一清二楚。我可以跟人们说:要让自己摆脱所有世俗障碍,要心思单纯,就一定要摒弃所有激情,这就仿佛像如果要彻头彻尾打扫屋子就一定要把家具全部搬开一样。我非常认同一种观点,即对一个摒弃了全部害怕、愿望及喜好的人,受到命运最狠毒、最惨痛的打击的伤害,要远大于一匹瞎马在空空如也的马厩里蒙受的伤害。对这全部理论,我都了如指掌,然而把这些理论付诸现实却比登天还难。你如果来偷我的东西,或在我饥饿难耐时把食物从我眼前拿开,或只是对我做了个最微小的动作,即朝我脸上吐口水,此时此刻,我可不能笃定自己的举止会合乎这套哲理。你会说:我在这种情形下必须要听从我野蛮天性的所有异想,这压根不能表明其他人也会跟我一样缺乏自控。所以,每每碰到美德时,我宁可对它赞叹不已,但前提是:在我没看见自我节欲的地方,不要逼迫我去认可它,在我看到了人们真实举止的地方,不要逼迫我依据他们的话语去评判他们的真情实感。
我研究过所有地位、所有身份的人。我知道:在有一部分宗教场所中,我发现了最朴实的行为,发现了对凡世快乐的最大鄙夷。人们自愿从凡俗尘世退居到那些地方,与自己斗争,除了节制自己的欲求之外,别无他事。男男女女在其人生的金色年华(这时他们的淫欲最为奔放),居然可以真真正正地互相隔离,并自愿摒弃欲望、一生节制,不但不去做不文雅的事情,而且甚至都反对最正当的拥抱,还有什么比这更能印证无瑕的贞洁、更能印证对男女之间唯美单纯的最高热爱呢?你会觉得:反对吃肉,并经常反对所有形式的食品的人,应该已经克服了所有肉体欲求。我基本能够断言:有个人每天用冷酷的鞭子打坏自己裸露的脊背和双肩,半夜常常从睡梦中惊醒,走下床榻,去做祈祷,他从不顾及自己的舒适,他甚至不屑于用脚去接触金银,还有谁比他更鄙夷财富呢?还有谁比他体现的更淡泊名利呢?[56]有个人甘心选择贫困,满足于衣衫褴褛,反对吃任何面包,只吃他人慷慨恩赐给他的东西,这绝对可以体现得比他更简陋,更谦恭。
如果不是那么多卓尔不群、博古通今的人们的告诫,这些自我节欲的美好事例必然会让我对美德躬身相向。他们不约而同地跟我说:你搞错了,你眼前的全部都是瞎闹与伪善;无论他们怎样佯装出六翼天使[57]般的爱,他们之中除了大相径庭的东西,没有别的;无论修女修士们在修道院里的反省修行展示得多么谦卑,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会葬送自己宝贵的淫欲;对于女子,并不是一切被当成处女的就都是处女,如果你被领去她们的密室,去检查其中一部分人最私密的地方,你顷刻间就会被可怕的场景所震惊,即她们当中的一部分人肯定已经是做母亲的人了;在男子那里,你会发觉中伤、妒忌和焦躁最清晰入微的体现,或者发觉贪吃、嗜酒及比淫荡本身更卑劣的可恶举止;说到他们的乞丐行径,他们与真正的乞丐之间的差异只是在于行乞的习性有别,乞丐用可怜巴巴的口吻和潦倒的外表骗人,而他们只要不在旁人视线之中,他们马上就躺在角落里,肆意淫荡,互相开始享用。
如果信仰的苛刻规定、神职人员谦卑心的各种外部表征,还承受不了我们这么苛刻的审视,那我们就更无须期待在其他地方找到美德了。这是由于,这些教士尽管强烈批评和责备信徒,然而我们如果核查他们自己的举止,就会发觉其自我约束并没有表面所说的那么多。所有宗教敬仰的神明,甚至各国改革最透彻的教会,绝对都会首先迎合库克罗普斯·伊万格利弗鲁斯[58]的欲求。首先是各种珍馐,之后是同样舒爽的饮料。除此之外,他们还期待你附上安逸的房屋、精致的家具、冬日温暖的炉火、夏天美丽的花园、干爽的衣服、足以供养他们儿女的财富,在所有人当中占据上游、得到全部人的敬重,之后任由你给他附带多少宗教谦卑。我所罗列的那些事物,乃是安逸生活所必不可少的。连最虔诚的神职人员也不会以承认自己需要它们为耻。缺少它们,这些人会觉得非常乏味。可见,这些神职人员与其他人有相同的出处,其品格也如同其他人一样堕落。他们天生的缺点与其他人类似。他们被相同的激情控制,也会轻易受到相同的引诱。所以,他们如果是勤恳地做着自己的神职,可以保证不杀人、不淫荡、不咒骂、不嗜酒、不染上其他鲜明的恶德,其生活就称得上是冰清玉洁了,其名声就无可挑剔了。他们的职责为他们赋予了圣洁的色彩,所以,尽管迎合了这么多的肉欲,享用了这么多的奢华淫荡,他们仍旧认为自己拥有了其骄傲和才华,才容许他们拥有一切价值。
我尽管不对以上言论持否定态度,却很难从中洞察自我约束的行为,而缺乏自我约束,美德也就无从谈起。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可以得到应当觉得知足的凡尘幸福,但只是不期待得到比这更多的凡尘幸福,难不成就要禁欲吗?不十恶不赦,不做违逆优雅气质的低贱营生(所有慎重的人,就算从不信仰任何宗教,也不可能去做那些营生),这确实就可以说是拥有了所谓的崇高美德了吗?
我明白有人会跟我说:神职人员一旦遭遇些许冲撞就怒气冲天,一旦权力蒙受质疑就看上去缺乏耐性,这是由于他们悉心捍卫自己的职责和事业,竭力不让它们遭人白眼。这并非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更优质地服务他人。恰恰是源自相同的理由,他们才喜爱生活的安逸与便利,他们如果允许自己蒙受耻辱,如果家常便饭就已足矣,如果是穿戴得比旁人还要普通,总是以貌取人的大众就很可能认为:神职人员也如同其他凡人一样并没有蒙受上天的直接眷顾,所以不但会轻视他们本人,而且也会小瞧他们的所有非难并对他们指手画脚。这个辩驳真是让人佩服。有人频频提出这个辩驳,所以我想研究一下它到底是否合理。
我不认同博学的伊查德博士[59]的见解,即贫困乃是让教士蒙受鄙夷的理由之一。我也不认同他说的贫困可能是让教士短处曝光的诱因。这是由于,人永远竭力让自己从贫困境遇里脱离出来,并且不能心平气和地承担贫困生活的重压。就是在那种情境下,人们才显露出了其贫困让他们多么不爽,显露出了他们改进自己的环境后会多么高兴,显露出了他们怎样把真正的价值授予凡俗的美好事物。有的人身穿藏污纳垢的外套,大声倡议鄙夷财富,鄙夷凡俗欢乐的虚荣,这是由于他所能穿的就只有这一件外套而已。如果有人给他的帽子比他那顶更好,他就不会再戴自己那顶满是污渍的旧帽子了。他在家中板着脸,喝着低等啤酒,然而如果可以在外面找到一瓶红酒,他马上就会蹦起来。他能够用低贱的食物去填饱他那个肮脏的胃囊,而只要可以唤醒他的味觉,并对一顿豪华晚宴的邀请感到分外开心,他就会如狼似虎。他被人鄙夷,并不是因为他贫穷,而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样用安于贫苦的心去看待贫穷(他向别人吹捧的正是这种姿态),所以暴露了他骨子里喜爱的与他吹捧的价值大相径庭的东西。不过,一个人如果因为其心灵的高尚(也可以源自执拗的虚荣心,因为引发的结果相同)而反对提供给他的所有可能的舒适奢华,甘心维系贫穷生活,放弃一切愉悦感官的东西,并真真切切地葬送自己的一切激情,以赢得践行朴素生活的骄傲,于是,凡夫俗子不但会敬重他,而且会甘心地对他顶礼膜拜,对他俯首帖耳。犬儒学派哲学家们不就是借助反对伪装、反对奢侈品,就让自己声名远播了吗?世界历史上那位雄心勃勃的君主,委身拜谒住在木桶中的第欧根尼[60],又转头回到这个学识渊博的野老那里,这不正是对一个人的骄傲的最高称颂吗?
目睹环境证实了自己听到的话,人们就非常乐于互相信任对方的话语;然而我们如果是言而无信,却期盼获得信任,那就是恬不知耻了。一个开心而健硕的人,面颊绯红,双手温热,要么刚刚做完剧烈的运动,要么刚刚洗了个冷水澡,他如果在天寒地冻时跟我们说他对烤火兴致全无,我们就会轻易相信他所说的;他如果的确不去烤火,我们对他就会更是毋庸置疑。我们依照他的境况明白他既不用烤火,也不用添置衣物。不过,如果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浪汉跟我们说相同的话,而他却双手冰冷,满是冻疮,脸色发青,身上裹着一件薄薄的破衣服,我们就会觉得他谎话连篇,特别是当我们看见他颤颤巍巍、瑟瑟发抖地朝着有光照的地方奔去时,就对此更加置疑了。我们会想:听他去信口雌黄吧,他其实恨不得穿得暖暖和和去烤火呢!这个道理十分通俗易懂,所以,你如果觉得世上有的教士不迷恋尘世之事,把灵魂置于肉体之上,只需让他们平日对其肉欲之乐的热衷不要表现得比他们对其心灵之乐的热衷更明显就行。他们本应称心如意,这是由于他们从不会由于贫困(他们坚强地承受着贫困)而被人鄙夷,无论他们生活得多么穷苦。
我们可以假设:一位教区牧师十分关注那些为数不多的相信他的教民:他热情而审慎地向他们传道,拜谒他们,劝告他们,责怪他们,运用自己权责范围内的所有职权,去为他们谋求幸福。毋庸置疑,那些受他关心的人会对他感恩戴德。而今我们再假设:凭借一点点自我约束,这位好人觉得只凭一半收入就足以维持生活,所以每年只领二十镑薪水,而非四十镑(他原本能够领到四十镑);除此之外,他还十分喜欢自己教区的教民,甚至情愿抛下所有升职的机会也绝不离他们而去,更有甚者他还把去别的教区担当主教的机会都推脱了。在我看来,一个专管节欲、蔑视凡尘欢乐的人能轻易做到这一切。然而我敢肯定:如此一尊对凡尘之乐毫不动心的神,也有人类都喜欢的那些陈腐陋习,虽然这样,他仍旧会得到所有人的爱慕和尊敬,赢得众人的交口称赞。我还能够肯定:他如果更加自我约束,把他微薄薪水的大部分分给穷人,而自己只以燕麦果腹、喝白水、睡柴草、穿最卑贱的衣服,他这种朴素的生活方式不可能被当成对他本人或对他宗教的鄙夷,事实上也不可能这样。与之不同,但凡他还在人们的记忆里,他的穷困就始终是他的荣耀。
不过(一位好心的淑媛会告诉我),你尽管心地狠毒、无情无义到赞同这位教区牧师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可你就不可怜他的妻子和孩子吗?我的上帝,每年四十镑的薪俸让他残忍地两次施予之后,还能留有多少?你难道也想让那楚楚可怜的女人和无辜的孩子们吃燕麦、喝白水、睡柴草吗?你这该天杀的恶棍,你这胡思乱想、口口声声自我约束的家伙!你假设的这个生活水平几乎是在杀人,参照这个水平,他们每年只有区区的十镑,这难不成能养活一个家庭?——先别冲动,和蔼的阿比盖尔太太[61],我非常尊重你们女性,也不可能给已婚男人定制出这么简陋的食谱;但我知道自己把妻子和孩子们抛诸脑后,其根本理由就是我本想穷苦的牧师们压根不可能会娶妻生子。那教区牧师不但要用法规去劝诫他人,还一定要身先士卒,事必躬亲,谁会想到他不能约束那些被这个卑劣世界本身看作缺乏理智的欲求呢?一个学徒如果还没学成就早早成亲,此举就会惹恼他的全部亲戚,引来众人的谴责,除非他是碰到一大笔财富而结婚。其根源为何?别无其他,只由于他婚后手里缺钱,被禁锢在他师傅的行业里,所以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多少能耐去养家糊口。一个年俸二十镑的牧师(你如果乐意,说他年俸四十镑也没问题),更受教区牧师一切职权的严厉制约,所以基本没有闲暇,往往比那些学徒更缺乏挣钱的能耐,对如此一个人,我们又一定要说什么呢?他如果结婚,难道不是非常不理性的吗?不过,为什么要阻碍一个举止端庄的年轻男人去享用那些正当的快乐呢?是的,结婚是正当的,对传道的师父也是正当的;然而那些缺钱维持家用、缺钱拜师学艺的人又该怎样呢?如果他必须要找个妻子,那他就去找个富有的妻子好了,或让他去等候更大的馈赠之类的事情砸到他头上,让他能大度地供养妻子,并能负担所有额外花销。然而,甚至每个仅有一点点钱的女人都不可能跟他结婚,而他也会难以为继:他胃口极好,健康,没有毛病;缺少女人,不是每个男人都可以活下去;与其欲火焚身,不如去结婚——这当中难不成还有什么自我约束吗?这个正直的年轻男人十分乐于拥有美德,然而你不可能把他的天性全都抹杀。他应允不会去偷鹿,前提是他一定要有鹿肉吃;不会有人会疑惑他在紧要关头绝对有可能成为烈士,虽然他说自己缺乏充分的力量与耐性去容忍手指的痒痛。
诸多这样的教士纵容自己的情欲(此乃一种低俗的欲求),在其难以躲避的穷困中仍旧纵情肉欲,他们如果不能用更顽强的意志约束情欲,而是如同人们看到他们平日展示的那样,他们就一定会让自己蒙受全部世人的鄙夷。他们如果解释说:他们尽管和凡尘如此相近,却并非是为了从它的沉沦、便捷和虚荣中赢得欢愉,而是为了让自己的神职免受鄙夷,让自己对他人更有价值。目睹了他们的表现,我们还能对他们投去信任的目光吗?我们会觉得:他们这些话语里充斥着虚情假意;他们企图迎合的不单是激烈的淫欲、傲视一切的散漫、对损害的敏锐、服装的华丽精致、对美味珍馐的喜爱,这些(在他们大部分人身上都能够看到这些体现)都是他们心底的骄傲与奢侈的下场,如同其他人那样;神职人员并不比做着其他行当的人们拥有更多先天的美德。我们的这些见解岂不是说不通的吗?
截止到现在,我已经用了这么多的文字去阐述快乐的实质,这估计已经让很多读者心生厌倦了。然而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想一吐为快。我刹那间想到了一件事,它能够印证我所说的那些见解是正确的,所以我必须要说,那就是:通常来说,世上所有统辖他人的人起码都要如同被统辖的人民一样聪慧;如果把地位比我们高的人看成榜样,那么,我们只要把焦点投向天下所有法庭及政府,顷刻间就可以从那些大人物的举止中探知他们认同哪些意见,探知那些位高权重的人好像最喜欢什么娱乐。这是由于:如果能够凭借人的生活习性去评判人的天然性向,那么,除了对最有资格做到为所欲为的人的评判之外,对谁的判断都必须要打折扣。
每个国家担当神职的大人物也好,凡尘的大人物也罢,如果全都鄙夷尘世快乐,并不尽力追逐迎合私心,那么,为何嫉妒及报复行为又会在他们之间这么猖獗?为何国君宫廷中那些经过精致遮掩的激情比其他所有地方都多?为何他们的宴会、娱乐及一切生活习性始终被同一国家中最追逐感官快乐的人称颂、虎视眈眈和效仿?他们如果蔑视所有可见的装饰,而只喜欢头脑的明智,为何又要去借取这么多的器具,玩弄那些最娇俏的奢华玩具?一位财政重臣,或一位主教,又或者是一位“大王”(古时对土耳其苏丹的称谓)或罗马教皇,原本应当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竭力克制自己的种种激情,为何他比没有从事公职的人员展示的报复心更强、更离不开奢华的家具、更渴求大量的仆人服侍他左右呢?人们目睹了一切大权在握的人的举止都要这般明目张胆与挥霍浪费,这些行为是什么美德呢?一个每顿饭只有一道菜的人,跟一个每顿饭都有三道菜(各涵盖十几种菜肴)的人,两者践行节约的可能是相同的。睡在仅仅用几层棉布铺垫、没有床帘及锦缎床被的床上的人,和睡在用十六英尺高的天鹅绒铺垫的床榻上的人,一样可以锻炼忍耐并实行自我节制。拥有美德的头脑既不是牺牲也不是重担。一个人就算身在陋室,也可以坚强地忍受困境,原谅旁人对他的持续中伤,并明哲保身,虽然他连一件衬衫都没有。所以,我不会相信慵懒散漫的人会拥有旁人可以拥有的全部学识和宗教信仰(如果他可以被这么信任的话),并把它们填塞到一条六桨驳船上,而当这条驳船只是需要从蓝贝思[62]宫开向西敏寺时,就更是这样。我也不会相信谦逊竟然是一种这么沉甸甸的美德,以至于要用六匹马[63]才能将其拉动。
人们能轻易接纳比自己地位高的人的管辖,却不肯接纳与自己地位等同者的管辖,所以一定要让大众对管辖者心存畏惧;管辖我们的人应该在外表上超过我们,于是所有位高权重的人都需要佩戴勋章和权徽,以此跟低贱的百姓区分开来。这个说法仅仅是一种浅薄无知的见解。首先,这个办法只对那些孱弱的君主适用,只对那些根基尚浅的懦弱政府适用——它们确实无法保障公众的安全,而逼不得已用故弄玄虚的表演去填充其真实权力中所匮乏的东西。所以,东印度群岛的巴达维亚[64]总督就逼不得已竭力保全其奢华外表,过着优于其自身地位的奢侈生活,以恐吓当地的爪哇人,而后者如果拥有了充分的资质与品德,其力量就会增大,能够打垮其数量超过目前十倍的主人。不过,实力强劲的君主和国家,却忙于统辖浩荡的海上舰队及数不胜数的陆军,于是根本无暇去顾及这种小把戏,这是由于那些让他(它)们在国外雄震四方的东西,不可能无法保全他们在国内的安全。其次,所有社会,一定可以捍卫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卑劣者的威胁,乃是法律的严苛和公平正义的努力实践。可以提防盗窃、入室抢劫者和杀人犯的,不是参议员的华服、司法官的珠宝、马匹的美丽装饰或什么俏丽脸蛋——那些浓妆艳抹只能在其他地方发挥作用;它们是不谙世事者眼中雄辩的表现,而应用他们的初衷旨在给人信心而不是让人恐惧;而惯偷和罪犯敬畏的却是严苛的官员、坚实的牢狱、警觉的狱卒、绞刑架刽子手及断头台。如果伦敦的警察和守夜人一星期都不在夜间去护卫房屋住宅,那样就会有一半的银行家倾家荡产;如果我们的伦敦市长只随身配备佩剑、防护帽及镶金手杖,除此之外不带任何其他防身之物,他那辆耀武扬威的马车中的精美饰品,就会顷刻间在伦敦大街上被扫荡殆尽。
然而我们还是得认同:虚有其表的皮相终归会让无知小民目不暇接。如果说大人物的最大欢乐是美德,其浪费为何要涉及那些不能为群氓所明白的事情,并要彻底躲开公众的视线呢?在此我所说的是他们的私人娱乐、饭堂及卧室的瑰丽奢侈及收藏柜中的那些古董。很少会有粗人懂得世上还有一瓶红酒要一个金币,一只比云雀还小的鸟值半个金币,一幅油画居然要卖数千英镑;此外还能够料想:有些人将这么巨额的花费用在政治表演上,并期盼获得另一部分人的敬仰(而他们鄙夷那些人其余的全部),这如果不是为了迎合私欲,还能是出于何意呢?我们如果把宫廷的奢华及其一切高贵装饰全都当成索然无味的东西,只会让君王本人心生厌倦,其用处就是让王室的尊严免于被鄙夷,那我们是不是能说:花费国民的钱来供养五六个王室私生子女(其中大部分是同一位君主的淫荡产物),让他们学习,把他们变成王子和公主,这也是为了让王室尊严免于被鄙夷呢?所以很明显,豪华生活让大家引起的畏惧感,这充其量是一件外套或伪装,大人物们把自己的虚荣掩盖于其下,纵情淫荡而不招责骂。
阿姆斯特丹的市长穿着简朴的黑色制服,身后只有—名仆人跟随,虽然这样,人们对他的尊重和顺从却远远超过伦敦市长,即使后者坐拥气宇轩昂的马车和大批随从。权力确实有其功用的地方,觉得掌权者的节约简陋会让其权力备受鄙夷,这是个很滑稽的观念,无论这掌权之人是皇帝还是教区小卒,皆是这样,无一例外。加图[65]统辖西班牙政府时期曾荣获众多荣誉,然而他只有区区三个仆人;我们是否听说过他的号令因此而被小瞧呢(虽然加图酷爱喝酒)?那位伟人在利比亚的炽烈沙漠上率军前行时,饥渴无比,却没有接过递给他的水,而是等到他的所有士兵都喝过水后他才喝。我们是否看到任何一本书中记叙说:他这种勇敢的节制降低了他的威信或减弱了其军队对他的尊重呢?不过,我们需要谈论至此吗?古往今来,没有哪位国王比如今的[66]瑞典国王[67]更爱慕显赫与奢靡了。他酷爱“英雄”的头衔,不但葬送了臣民,葬送了王国的安定,而且葬送了自己的闲适和一切舒爽生活(这在许多君主中倒非常少见),去迎合他那欲壑难平的报复心。他执拗地发起战争,让人民陷入苦海,并基本彻底葬送了他的王国。
到这我已印证:通过对人们的真实举止的考察,我断言每个人天生热衷的真正快乐,乃是那些凡尘和感官的快乐。在此我所说的“每个人天生热衷的”快乐,是由于谦卑的基督徒(只有他们是破例)已蒙神恩重生并受到超自然的恩典,所以不能说他们天生这样。全部的基督徒都如出一辙地对此表示否认,这着实怪异!如果既去问问每个国家的神职员工及道德家,也去问问那些有钱人及掌权者:什么是真正的快乐?他们会跟你说:在斯多噶主义者看来,凡尘及可变质的事物中不存在真正的幸福可言;然而反观他们的生活,你就会知道:他们只会追逐凡尘,除此之外无一能入他们的法眼。
我们应当怎样阐释这个两难境地呢?我们是否应该不留情面,依据人们的真实行为说:所有的世人都口是心非,那些话语并非他们的肺腑之言,任由他们去说好了。或者,我们是否应该非常愚笨,听信世人口中所言,觉得他们诚恳地袒露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却不相信我们自己的眼睛?或者,我们是否应该尽力去说服我们,既相信自己,同时也对世人毫不怀疑,如蒙田所言:他们认为让他人彻底相信:他们相信自己事实上并不认同的东西?蒙田所说如下:有些人欺瞒世人,世人会觉得这些人相信他们并非确实认同的东西;但为数更多的人却欺瞒自我,压根不去思考,同时并不完全明白应该去相信什么。然而,这个见解却把人类要么都当成笨蛋,要么都当成骗子(这是本该预防的)。我们别无他选,只好去重提培尔先生在他的《关于彗星的沉思》里竭力详尽阐述的那个观点:人是一种不能予以阐释的动物,其行动往往与其原则背道而驰。事实上这个观点不仅不会那么刺耳,反而是对人类的赞誉,这是由于我们要么一定要这样说,要么就必须说出些更不入耳的话。
人性中的这一对立导致了一种状况,即尽管美德的理论被人们完全洞悉,然而美德的实践却无法与理论匹配。你如果问我:到底何处可以亲眼看见首相大臣们那些美妙夺目的品质?何处可以亲眼看见君王们最喜欢的,在献言、讲稿、碑铭、葬礼布道文和铭传中尤为称赞的那些品质?我的答复是:恰恰就在这些东西里,也只能是在这些东西里。除去这些东西,你还可以在何处亲眼看见这么杰出的美德雕塑呢?雕刻家夸赞的技艺与劳动,只是体现在雕像的精美表象上;而那些无法亲眼所见的东西,他从不在意。难不成你会打烂雕像的脑瓜、剖开雕像的胸脯,去探究它的大脑和心脏吗?你如果这样做,只能显示出你的愚昧,只能破坏雕刻家的手艺。这频频让我把大人物的美德喻为那些中国大瓷瓶:它们外表精巧,饰有各种花纹,连灯罩上都是一样;有人会凭借它们的庞大体格及它们的价格进行评判,认为它们可能十分有用;不过,你如果看一看它们里面,你就会发觉内里其实空无一物,只有灰尘和蜘蛛网,别无其他,件件皆是如此。
[P]……居然让赤贫之众
过得比曾经的富人还要快乐……
如果追溯到那些最富强国家的根源,我们就会发觉:在所有社会最久远的发端,其中最富庶、最有权势的人尽管身份荣耀,却不能享用连今天最穷苦卑俗的人都可以享用的那些生活安逸。所以,大量曾经在某段时间被尊崇为奢华发明的东西,而今就连贫穷卑微、成为公共慈善救济对象的人也能享用,而那些东西不可能被归入生活必备物品之列,在我们看来没有人会需要它们,纯属可有可无。
毋庸置疑,古代的人靠吃地上的果实果腹,不需要一点加工,并如同其他动物一样,把他们共同父母的腿当作枕头,赤身裸体席地而眠。所有可以让生活更加舒服一点的东西,由于必然都是经由思考、经验和某种劳动生产的,所以或多或少都能够被称之为奢侈品,或多或少都会招致些许麻烦,所以已经远离了起先的单一性。我们只是会称赞那些被我们看作新颖的东西,而对那些已经见怪不怪的东西,我们却置若罔闻,这是由于它们已经不足以激起我们的好奇心。衣着简陋的穷汉如果穿上厚实的教区袍服,里面却只有一件平平常常的衬衫,他就会被人鄙夷;但是,制作一块最平常的约克郡亚麻布,却要花费多少人、涉猎多少行业及技术,运用多少种类的工具?人类在知道怎样种植、制作亚麻这种非常实用的产品之前,需要耗费多少的苦思与冥想、多少的辛勤与劳动,需要虚掷多少无尽的岁月啊。
亚麻布被制成成品之后,还需漂白才能穿着,而漂白则需要各个因素的彼此合作,并需要极大的勤恳与耐力。一个社会如果把这种被赞美的制品当成没有资格的最贫苦者的穿着,这个社会岂不是最为推崇虚荣的社会吗?我的话还没结束:亚麻布这种奢侈发明的附属品,就是其白色(其美感就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此)只能保持很短时间,最多六七天就一定要进行清洗,而穿者如果想维持其洁白干净就一定要持续花钱。思及如此,我们岂会不觉得它是一种极好的东西?我们岂会不觉得:就算从教区接受救济的人不仅理应去穿这种产自艰苦劳动的成套产品,而且只要它们有污渍,还理应迅速去使其洁白如初。他们理应采用化学中那些自以为傲的最聪慧、最繁复的配方,凭借火的助力,把各种化学元素稀释在水中;他们理应利用人类目前能制作出来的最有清洁功能又最无害的碱汁,去保持亚麻衫的清洁和干爽。难道不应这样吗?
当然本该这样。我提及的那些事物之前曾被冠之以那些崇高的形容词,所有人也都曾用我提到的那种方式去思索它们;但是,在我们所处的这个年代,你如果目睹一个穷女人在穿了自己的粗亚麻工服足足一个星期后,此举就被称是故作清高,你就会在被戴上傻瓜的头衔后,拿着一小块四便士一磅的、臭气冲天的肥皂去清洗它了。
发酵和生产面包的工艺始终在迟缓地提高,而今已趋近完善;但是,把这些工艺一股脑儿创作出来,并且当成今后改进的条件,其所要求的发酵工艺水平及观察力,却比最杰出的哲学家们至今所拥有的还要多,还要深邃。但发酵及生产面包的成果现在却已经可以让那些最贫苦的人享用了;饥饿难耐的流浪汉尽管不知该怎样才能更虔诚、更体面地诉苦,却懂得怎样去讨要一块面包果腹或要一小口啤酒润喉。
人们因其经验而洞悉,鸟的羽绒是天底下最松软的东西了;人们还发觉:把这些羽绒放成一团,其弹性就能轻松地承担所有重量,而只要将重量拿走,它们就顷刻间恢复原貌。用这些羽绒做床榻,这肯定首先是为了迎合富人及达官贵人的虚荣和闲适。然而,羽绒床垫却早已非常大众化,基本谁都能够睡在上面,而从屋中抛却它们则被当成掠走生活必需品的恶德。奢侈要上升到怎样的水平,才会把枕在动物的软毛上入眠当成吃苦啊!
人类起先住的是洞穴、草屋、帐篷和棚户,尔后住进了温暖而精致的房子;而各个城市中见到的最落魄的居所也是平凡建筑,其设计者非常擅长比例及建筑。如果古代的不列颠人和高卢人走出坟墓,他们会以怎样诧异的眼神凝望着各地为穷人铸就的辉煌楼宇啊!目睹切尔西学院[68]的雄奇建筑,目睹格林尼治医院[69]或者目睹比这两者更雄奇的巴黎残疾人病院,目睹那些一贫如洗的人在这些殿宇中拥有的关心、富裕、奢华及瑰丽,这些曾经世界上最杰出、最富裕的人有充足的原因去眼馋现在我们人类中的最贫苦的人享有的一切。
穷人享用的另一种奢侈是把动物的肉当成食物。在昔日的黄金时代,这种做法并不会被当成奢侈,而的确只有最有钱的人才禁食肉食。关于流行和人类久远的生活方式,人们从不探究事理的真实意义和优点,往往并不因循事理去评判事物,而是恪守习俗的引导。起先也曾出现过对死者进行火葬的殡仪,就算是那些最杰出帝王的遗体,也要被焚烧成灰。所谓把尸体入土为安,那时是仅仅对奴隶才会采用这种方式,或把它当成对罪不可恕的人的一种责罚。但目前,土葬则与雅观或名声毫无关联,而只是埋葬而已,而火化反而被当成最大的恶名。我们偶尔会心怀畏惧去对待零星琐事,却一点也不把非常重要的事情铭记在心。如果遇到一个男人在教堂里还不摘掉帽子,就算并非在做圣事期间,我们也会诧异。然而,我们在星期天晚上如果在大街上遇到十几个醉汉,这境况就不会让我们印象多么深刻,抑或压根不会在我们的脑海中逗留片刻。一个女子在化装舞会上女扮男装,会被当成朋友之间的玩笑。在舞台上,女演员把小腿和大腿裸露出来,这一点也不会招致责骂,连最纯真的淑女太太们也会觉得不足为怪,虽然所有观众都把女演员的大腿小腿尽收眼底。不过,如果同一个女子穿上衬裙之后,居然对一个男人裸露着膝盖以下的小腿,这就是一种非常不正经的行为,每个人都会把它称作恬不知耻。
我经常思考:如果少了习俗这个凶手对我们实行的专制管辖,所有略微拥有一丝善良天性的人都不可能同意杀死这般繁多的动物当成自己的平时食物。我明白,理智掌控我们同情心的能力非常单薄,所以,我对人们这么不十全十美的动物极少发慈悲也就见怪不怪了,譬如小龙虾、牡蛎、海贝,乃至所有鱼类动物。它们都不能言谈,其内部结构和外在形态跟我们人类截然不同,我们不能体悟其想法并进行自我申诉,所以它们的哀怜不能被我们体悟也就不足为奇了,也不能对我们的理解力有任何影响。这是由于,悲哀痛苦的表情只有直接被我们的感官明察时,才会真正地激发我们的同情。我曾看到有人能为龙虾被解剖时发出的声音而动容,而同是这些人却会兴高采烈地杀掉五六只家禽。不过,提及牛、羊这些非常完美的动物,他们的心脏、大脑及神经都与人类非常接近;于它们而言,灵魂与血液及感觉器官的差别(所以也是与感情自身的差别)也与人类非常相近。我不能设想一个并非无情无义、并不嗜血如命的人,怎么可以眼见牛、羊悲惨死相和死前剧痛而不动声色。
为了答复这个问题,很多人觉得只需这么说就可以了:万物都是服务于人类的,让他们尽其功用,这压根不能说是惨无人道。然而我听闻,这些人在这样回应时,却由于这种观念的虚伪而心存歉疚。在一切人之中,超过十之一二(但凡不是从小生活在屠宰场里的)的人都会觉得:只要不做屠夫,他干任何行业都没有问题。我也禁不住发问:有谁在第一次杀鸡时没有一丝犹豫?一些人固执地不吃他们平时能看到并了解的所有动物,另一些人则只是不吃自家的动物,绝对不吃他们本人饲养照看过的动物;但他们每一个人却从不会惭愧不已而是兴高采烈地去吃从市场上买回的牛肉、羊肉和鸡肉。我以为,他们这种举止好像在展示他们心底某种良心的歉疚,他们好像在尽力不让自己犯下一种肮脏的罪行(他们明白其他地方有这种罪行),其办法就是让罪行的发端尽可能离他们自己远点。我能洞悉,他们这种行径中存留着强烈的同情心和可怜的天性,习俗的一切暴烈力量和奢侈的武力还没有完全将它们斩草除根。
有人会跟我说,我上述提及的乃是聪明人压根不可能做的傻事。我对此深表赞同,然而我这个观点却出于我们先天的真正激情,它充分说明我们生来拒绝杀戮,拒绝以动物为食,所以我们天生的味蕾不可能指使我们去做(或是期待他人去干)那些自己不愿做的事情,这是由于这种做法是笨拙的。
世人熟知:治疗深度创伤、骨折,做截肢和实施其他恐怖手术的外科医生,常常必须要让患者忍受万分的疼痛煎熬;他们经手的危难病例越多,他们对患者的哀鸣及肉体疼痛就越是见怪不怪。所以,我们英国的法律顾及对犯罪嫌疑人的生命最人性的关切,不容许外科医生担任陪审员、对案犯进行生死判决,这是由于考虑到外科医生的职业本身能够克制乃至消泯医生心中的善意,而使他缺乏善意,所有人都不会对人的生命给予真实的评判。而今,如果我们理应毫不顾及对那些无辜兽类的行为,宰杀他们时理应毫不考虑残暴与否,那么,英国的法律为何要遏制屠夫担任陪审员呢(一起被剥夺做陪审员资格的,只有外科医生)?
就食肉这种残暴行径而言,我不想重申毕达哥拉斯[70]和其他一些智者的相关论调。我目前已经远离主旨,所以我需要拜托读者(如果他们还想看到更多)把下面这个寓言读完。如果读者已经心生厌倦,那就完全可以弃之不读,这是由于我明白:无论看不看这则寓言,我都一样感谢读者对本书的关注。
在迦太基人的一次战斗中,有个罗马商人漂泊到了非洲的海岸:他自己和他的奴隶耗尽了精力才得以平安着陆。他们原本要找个藏身之地,却碰到了一头大狮子。那狮子恰好是伊索时代的那一种,不但会说些人话,而且好像熟知人类的事宜。奴隶爬到一棵树上去,而他的主人却觉得树上还不足以保命,并因为听闻狮子很慷慨大方,就拜倒在狮子面前,装出非常害怕和顺从的模样。那狮子近来刚好饱餐过一顿,就命令商人站起身来,让他暂时不必担心,还对他承诺说:如果他给它一个他不应该被吃掉的合理的理由,就不去招惹他。商人屈服了。他这时看到了一点曙光,就可怜巴巴地陈述自己船葬身海底的经历,想以此尽力引起狮子的同情,并以激昂的言辞,口若悬河地陈述自己不该被吃掉的原因。然而,他从狮子的表情上得知自己这番溜须拍马和花言巧语不起作用,就援引众多的真切事实来验证自己的观点,用人的天性及能力的十全十美充当论据,去论证众神绝不会让他被野兽吃掉,而是让他有更大的作为。听到这些话,狮子开始更认真了,还时而插上几句。最终,狮子与商人之间就产生了如下的对白。
狮子:“你们这些爱慕虚荣的动物啊,你们的骄傲和贪心足以让你们远走他乡,而你们的故乡原本足够能迎合你们的自然欲求了。你们到澎湃的大海和陡峭的高山上去碰运气,去寻求那些无关紧要的东西。你们有什么理由觉得比我们狮子更杰出呢?(商人答曰:我们人类的杰出不在体力而在智力;众神恩赐我们人类理性的灵魂,它尽管无迹可寻,却是我们身上更为卓越的东西。)我只对你们身上能吃的部分感兴趣,至于其他我连碰都不想碰;但你为何还要这般在意你们身上那个无迹可寻的部分呢?(商人答曰:这是由于灵魂是永恒的,况且,我们生前的行为会在死后得以回报,而在天堂的乐园里,正义将始终和那些英雄及半人半神者拥有恒久的福泽和安康。)你过的是什么生活?(商人答曰:我敬仰众神,认真研究怎样造福众生。)鉴于你觉得众神也如你一般公正,为何你还畏惧死亡呢?(商人答曰:我还有妻子和五个年幼的孩子,他们如果没有我就会流落街头。)我有两个孩子,他们还不能自力更生,目前就需要用东西果腹;我如果不能给它们一点吃的东西,它们肯定会饿死。你的孩子们至少会有食物可吃;起码,无论你被我吞吃还是被大海淹没,他们都能有食物填饱肚子。
“谈及人和狮子的杰出所在,你们考察事物意义的时候始终是以少为贵,而就算世上有一百万人,估计也不一定有一头狮子;而且,虽然人类假装对自己的族类百般崇敬,事实上,你们真正看重的,只有每个人都有的那份骄傲罢了。你们以仁慈地关爱自己的孩子为荣,事实上这是非常愚昧的。你们也可以以为培养孩子而处理各种接连存在的过分困境为荣,这也非常愚昧。人生来就是欲求最盛且最孤立无援的动物,父母为迎合还未开智的后代的需求而奔波劳累,这只是一种天生本能,所有生灵都一样。不过,一万人,偶尔可能是十万人,往往会由于两个人的异想天开在短短数小时之内全部命丧黄泉,人如果的确在意自己的族类,又怎么可能产生这种情形呢?所有上等级的人都会鄙视比其更下等的人;你如果可以深入君王们的内心,就会发觉:其中对其辖区的绝大部分百姓的评判,要远低于他们对其所属的君王的评判,此外基本无一例外。为何这么多的君王会声称自己的种族源于永恒的众神(虽然这是假的)?为何他们要让别人跪在他们脚下,且但凡被冠之以圣洁的荣誉就或多或少会心存欣慰,还示意说自己生来就更尊崇,源自比其臣民更优越的种族?
“尽管我是野兽,然而所有生灵都不能被称之为残酷,除非是由于恶意或冷酷而丧尽了天生的怜悯心。狮子天生就缺乏怜悯之心;我们因循自己生来的本能;众神已经命定我们以其他动物的死尸为食物,但凡可以寻觅到死的动物,我们不可能去掠夺活的。只有人,只有心怀叵测的人,才会把死亡看成娱乐。大自然原本让你们的胃只以蔬菜为食,然而你们却迫切地期盼改换口味,竭力寻觅新颖,致使你们无凭无据、没有意义地残害动物,泯灭了你们的天性,扭曲了你们的欲求(无论你们的骄傲或奢华怎么称呼那些欲求)。狮子体内生来就有一种消化酶,既可以消解一切动物的肉,也可以消解它们最粗糙的皮和最坚硬的骨头,从无失手。但是你们人类的胃却很娇贵,用来消化的能力微弱,基本能够说是不存在,所以你们的胃常常被当成体内最脆弱的部分,除非先前烧上火,把半数以上的调料倒进食物里,它才可以容得下那些食物。不过,你们人类迎合自己嗜血欲望的激情澎湃时,又最终饶恕了什么动物呢?我称你们是‘嗜血’,是因为跟我们狮子体会的饥饿相提并论,人的饥饿能称得上是饿吗?你们的饥饿充其量只会让你们晕倒,而我们的饥饿却会让我们疯狂:我常用树根、野草果腹,以减弱激烈的饥饿感,却没有效果。只有许多的肉才可以抚平我的饥饿感。
“虽然我们的饥饿非常急切,但我们往往还是会对我们获得的恩赐给予报答;然而,人却从来没有感恩之心,常常忘恩负义,不仅要用羊皮制衣,还要以羊肉为食,就连可怜的羔羊都不饶恕,把它们圈养起来。你如果跟我说:众神让人掌控其他所有生灵的生杀大权,那么,你们为了玩乐而置它们于死地,这又是多么残酷的暴行啊!不,你这懦弱而娇气的动物啊,众神制造你们原本是想让你们成群结队的,众神制造了上百万的人,你们只有精诚团结,才会拥有无穷的力量。在这个世界上,只一头狮子就可以呼风唤雨,然而一个人又能怎样呢?他充其量是一头硕大野兽的一小部分、一个不足挂齿的小零件而已。大自然所预设的,他必须要去执行,所以,不能按照大自然的旨意进行评价,而要按照他所展现的功效进行评价:如果大自然的旨意是让人类成为最优秀的物种,那么,他就应该让人类成为其他一切动物的主宰,除此之外,老虎、鲸鱼和鹰还理应听从人的调遣。
“然而,如果你们人类的心智超越我们,难道狮子就不应顺从比我们更杰出的物种、听从人类的信条吗?人身上最圣明的东西就是最强大的理智,它始终位居主宰之位。众神指派一个人充当统治众生的人,你们众人虽然对此表示认同,却一纸密令将他置于死地;一个人也时常会摧毁并掠夺另一个人,而他却以相同的众神名义起誓要维护和养活众人。人始终不懂缺乏强权的优越所在,我又为何要洞悉呢?我的这种优势地位是无迹可寻的,所有动物一见到狮子就颤颤发抖,这并不是因为惊恐害怕。众神已经恩赐我能赶上其他动物的灵敏,已经恩赐我能战胜周边所有动物的能力。什么生灵拥有我这样的尖齿和利爪?检验一下我这些庞大的腭骨有多厚重,检视一下它们的宽度,试一下我这强健的脖子是多么有力吧。最灵巧的鹿、最凶狠的野猪、最健壮的马,以及最强劲的野牛,一旦被我发现,全部都会成为我的囊中之物(狮子这一席话说完,商人就已经昏倒在地)。”
我觉得狮子把它的想法解说得太言过其实了。我们人类可以把雄性动物阉割,来把它的肉变得柔软乏力,预防其肌腱坚硬强壮,而少了肌腱,所有的纤维就都会作废。我知道,当一个人回忆起那些为遭杀戮而被养大的动物蒙受的凌辱时,本应泛起同情之心。一头被驯服的大阉牛抵挡了一系列的痛打(而那些击打的十分之一的力度就能够让宰杀者丧命)之后,最终昏了过去,人们用绳子把它长角的脑袋紧紧按压在地,在它身上撕开一道宽大的口子,切断它的颈动脉。听到这阉牛由于血流停滞而悲痛哀叫,听到它由于剧痛而发出的深重喘息,听到它沉闷的不断低吟、来自其激烈跳动的心脏底部的大声号啕,听到这样的声音有谁不会泛起怜悯之心呢?它四肢战栗,剧烈抽搐;它体内带着臭气的血喷涌而出,它的眼睛逐渐暗淡,终归无光;它扭动、呼吸,为生命尽最后的一份力,它的最终归宿正在逼近,亲眼看见这些,有谁不会泛起同情之心呢?一个生灵展示出的害怕及剧烈悲痛这么让人服气,不容置疑,是否还有笛卡儿[71]的哪个信徒会这么嗜血,居然不会因为同情之心而去驳斥这位傲慢理论家的哲学呢?[72]
[Q]……因他们这时
已经克勤克俭,只凭薪俸生活。
收入低贱,又心思坦诚,只有在此时此刻而非之前的某个时间,大部分人才会着手节俭。在道德约束里,节俭被看作美德,其根据就是一条准则,即每个人都要摒弃奢侈,蔑视谋求安逸的歪门邪道,知足于事物天生的单纯性,而在享受它们时还要予以节制,避免其中带有贪得无厌的情形。这么苛刻地限制节俭,可能远比人们想象的要罕见得多。然而,人们平时熟知的节俭却是一种更普遍的品质,其表现为处在挥霍与吝啬的中央,并且常常更靠近吝啬。有些人把这种斤斤计较称为“节约”;在个人家庭里,节约是扩展财产最可靠的方法。所以,有些人就认为一个国家无论是否富裕,但凡绝大部分国民节俭持家,就可以让全民的财富递增。譬如:他们认为英国人如果像一些周边国家的人们那样节约,那他们就会比现在更加富庶。我觉得这个想法是不对的。为印证我的看法,我恳请读者首先回想一下我在此书“评论L”中的相关话语,尔后再读下面的论述。
经验告诫我们:因为人们对事物的见解及感知迥异,人们的喜好也截然相反。有人习惯吝啬,有人习惯奢侈,还有人则彻底习惯节俭。其次,人始终不可能(或起码很少会)摒弃自己所看重的激情,无论是因循理智还是规则,都不会这样。如果有什么事情让人们违逆了其天生思维,那一定是由于其环境或命运出现了改变。如果认真考察这些观点,我们就会发觉:如果一国的大部分人都奢侈,该国产品的数目就一定大于该国人口的真实需求,所以有许多的便宜产品;反之,如果一国的大部分人都节约,其生活必需品就一定会匮乏,于是物价高昂;所以,尽管最好的政治家使尽浑身解数,绝大部分国民的奢侈与节约,仍旧还是决定于该国产品的富饶与否、该国居民的多寡及国民负担税赋的程度,虽然政治家并不认同这种见解。如果有谁想驳斥我这些观点,那就请他用证据说话,阐述历史上有哪个国家的全民节约不是因为全民的物质极缺吧。
我们可以认真考量一下让一国地位提升、国民富足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所有人类社会最梦寐以求的恩赐,乃是富饶的土壤和宜人的气候、治理严苛有道的政府,以及大于其国民需求的土地。这些因素会让人心平气和,坦诚豪爽。在这样的情境中,人们有可能拥有尽可能多的美德,不会残害大众,于是乐在其中,舒爽自在。然而这样的民众却不会具备任何艺术与科学,其邻人也不会让他们长久如此。这些国民必然穷苦而愚昧,基本彻底无缘享用我们当下的生活之安逸,其所有的真正美德所追逐的,充其量是一件能御寒的衣服或一只陶罐罢了:这是由于在这种闲散懒惰、愚钝蒙昧的条件下,你既无须忧虑会见到那些重大的恶德,也不必期待见到什么杰出的美德。人如果缺乏欲望的驾驭,就不可能去努力拼搏:当人们处在休眠情形中时,什么东西都不能让他们振作,其杰出与才华也始终不会被发觉。人这部懒散的机器如果缺乏人的激情的左右,就能够被恰如其分地比喻成一台缺少风力吹动的庞大风磨。
如果想让一个人类社会强劲发达,就一定要去引起各种激情。分割土地(虽然土地一向都不够划分)将会让人们贪念顿起。用称赞把人们从散漫中唤醒(甚至是以逗乐的方式去唤醒),骄傲之心就会鞭策他们专心劳动,教他们学习贸易与手工,你就可以在他们之间引发嫉妒与竞争。扩大他们的资产,建起各种工厂,不浪费一寸土地。一定要保卫财产安全,让每个人都拥有相同的权利。全部都依法行事,让每个人都可以尽情地思考。每个人都有工可做、每个人都能养活自己,并实施上述其他信条的国家,从来都是人来人往,向来不乏人口(但凡世上还有人存在)。如果要让国民英勇善战,恪守军纪,就一定要有效利用人们的恐惧,并费尽心思地满足人们的虚荣。不过,如果还要让国民富足、聪明和优雅,那还一定要让他们懂得怎样跟外国开展商业贸易,如果可能的话,则要让他们去远航,这是由于航海能够最有效地利用劳动与勤奋,并能让人懂得怎样战胜全部困难。之后,就要大兴航海业,勉励商人经商,刺激各种商业往来。这将能引来财富,而只要有了财富,各种艺术和科学就会蓬勃发展,再凭借我提及的那种良好管辖,政治家就可以让国家富裕发达、声名远播、繁荣富强。
然而,你面对的如果是个节约而坦诚的群体,你的最好策略理应是让人们维持其天生的朴实,务必不要竭力扩大他们的资产。坚决不能让他们了解陌生者及奢侈品,而是要泯灭并让其躲开所有能引发他们欲望或能扩展其知识的东西。
巨额资产和稀世珍宝绝对不能为其拥有者添彩,除非你认可它们那些相生相随的附属物,即贪念和奢华。贸易兴盛的地方,欺诈必定存在。既要充实资产,又要维持心地坦诚,这事实上是个两难之选。所以,当一个人的见地增多时,其礼节就会相应讲究起来,而我们也一定会同时看到:他的欲望增加了,其口味变得精致起来了,其恶德也相应变多了。
荷兰人完全能够把荷兰现在的发达归因于其前辈的美德与节约,然而,荷兰那块环境险峻的土地在欧洲各大列国中这般备受瞩目,其理由却是荷兰人的政治才智(就算全部都排于商业与航海业之后),以及他们没有拘束的自由,还有他们不辍的勤奋,他们向来以各种最奏效的方式来保证能物尽其用,以勉励和刺激平时的贸易。
西班牙的菲利普二世[73]对荷兰人大举实施史无前例的暴政之前,荷兰人从来不因节约而闻名。荷兰人的法律备受摧残,他们被掠去了权利及大多数豁免权,他们的宪法被踩踏殆尽。荷兰的许多名门望族没有法律许可就被处以死刑。人们的愤恨和反抗,受到了像处置叛逆一样苛刻的惩罚。那些有幸躲过了集体杀戮的人们,则被贪得无厌的士兵劫走所有,落得一贫如洗。对于适应了一个最和善的政府并曾拥有比周边人更大特权的荷兰人而言,这全部都是不能容忍的,所以,他们情愿武装起义而亡,也不希望全都死在残暴的刽子手的刀下。试想西班牙那时的军备是多么强盛,再想想那些患难之国处在怎样悲惨的境遇中,我们就会明悉:世界上从没出现过实力相差这么明显的抗争。荷兰当时虽然只有七个省自发组织起来反抗西班牙的压迫[74],荷兰人的英勇坚强却还是使之对抗了当时欧洲最强盛、纪律最严明的国家,与西班牙展开了历史上最悲壮、最残忍的战争。
荷兰人不想变成西班牙暴政的牺牲品,情愿只用三分之一的收入支撑生活就已知足,他们把大多数收入用来自保,用来抗击其凶狠的敌人。荷兰人在战争中蒙受的这些苦难及他们国内的劫难,起先让他们特别重视节约,之后让他们在相同的恶劣环境中苦撑了八十多年,这只能让他们形成节俭的生活习性。然而,荷兰人如果不是尽力开办渔业和航海业,以弥补其所在环境的天然匮乏及扭转不利境地,他们的所有节约方法及克勤克俭的生活方式,也不可能让他们在抗击这么强劲的敌人时处于优势。
荷兰的国土面积狭小,而人口却又非常之多,其土地还不足以供养其居民的十分之一(虽然基本上每一寸土地都已被拓荒)。荷兰境内有很多大河,都处在海平面之下,每每涨潮时分,海水就会将陆地淹没,如果不是用硕大的堤坝和庞大的围墙进行阻拦,仅仅一个冬季,海水就会把土地全都冲垮。捍卫这些堤坝围墙及其水闸、枢纽、磨坊以及为避免弥天大祸而必须要建立的其他应急设施,要占据荷兰人每年的大多数开销,寻常的土地税绝对捉襟见肘,而如果依照土地所有者每年的收益估算,土地税估计是每一镑要拿出四个先令[75]。
在这样的环境中,担负着比其他所有国家都要巨额的赋税,这些人就必须要克勤克俭,这有什么稀奇吗?不过,别的国家的人却为何一定要把荷兰人当成楷模呢?别的国家的人,其生存环境比荷兰人要好得多,而且比荷兰人富裕得多,相同规模的人口所拥有的土地是荷兰人的十倍以上。他们为何要去学习荷兰人呢?荷兰人和我们英国人常常在同一个市场上进行交易,所以能够说我们两国人秉持同样的看法:要不然,两国对个人节约的优势及其政治原因的见解就会有天壤之别。生活节俭、开销极小,这合乎荷兰人的出发点,这是由于除了黄油、奶酪和鱼类之外,他们必须要从海外进口所有物品。所以,荷兰人消费英国人三倍的黄油、奶酪和鱼类,特别是鱼类。吃掉许多的牛羊肉来供养农夫,更深层地改善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土地养活我们自己绰绰有余,如果细心耕种,还能够供养与英国规模相当的人口),这合乎我们的出发点。荷兰人可能拥有比我国更多的船只和现金,然而它们却只能被视为其劳动工具。所以,一个车夫拥有的马匹数量,可能比一个比他多十倍钱财的人拥有的马匹还多;一个银行家手中尽管最多只有一千五六百镑,其现金藏量却常常比一个年入两千镑的绅士要多。相比之下,荷兰人就像为了生计而拥有三四辆马车的车夫,英国人则如同一位拥有一辆马车以自得其乐的绅士。荷兰人除了鱼类之外两手空空,所以他们在世人看来只不过是搬运工和船长而已,而我们英国贸易的根基则重点仰仗我国自己的产品。
让大部分人厉行节约的另一原因,乃是巨额的赋税、稀有的土地,以及那些会导致储备欠缺的事物,而我们从荷兰人那里就可以意识到这个因素。霍兰省[76]有各种贸易,还有无法预料的巨额资产。那里的土地非常富饶,并且(如我已经提及的那样)那里的每一寸土地都已经被开垦殆尽。然而格尔德蓝省和上埃塞尔省[77]却基本上不存在任何贸易,金钱也很稀缺:那里的土地特别贫瘠,许多土地被搁置。这两个省份的荷兰人尽管比霍兰省的人贫困,却不像后者那么吝啬,反而比后者更慷慨大度,其理由为何呢?别无其他,只因他们上交的各项赋税不像后者的那么苛刻,以人数计算,而且他们手中的土地也多得多。霍兰省人所节约的乃是他们的囊中之物;税赋最沉重的,就是那些能吃的及能喝的东西还有肉制品;然而,他们的衣服却比别的省份的荷兰人更好,他们的家具也更考究一些。
本着节俭为原则的人,理应对所有东西都节俭,然而在荷兰,人们却只是节约日常必需品及会被快速消耗的东西,而对于经久耐用的东西,其观念就截然相反:他们在买进油画和大理石雕像方面十分慷慨;他们在建筑及园林上的奢侈则几近愚钝。在其他国家,你可能会看到恢宏的宫廷及殿宇,占地广阔,它们隶属王族,共和政体国家的所有人都不能期盼能在其他地方看到能与这些皇宫相提并论的建筑;不过,在全欧洲,你却无法找到一座私人宅邸,其奢华瑰丽的程度能与阿姆斯特丹及荷兰其他许多大城市的一些商人及其他绅士的房屋相媲美。在那些地方修建住宅的商人及绅士,其花费在房屋建筑的钱财往往比住在世界上其他所有地方的人都要多得多。
我所提及的这个国家,因为是个共和国,其蒙受的灾难还不及在1761年及1762年初那般深重,同理,其商业也不曾像那段时期那么萎靡。我们对这个国家的经济及国体掌握的全部准确资料,大多要拜威廉·坦普尔爵士[78]所赐,他对荷兰习俗及荷兰政府的观点就是确立于这一时期,在他的《回忆录》中就能够看到一些。那时的荷兰人真的十分节约,在那段时间之后,荷兰人的灾难就不再如此深重了(虽然普通人的境遇一如既往,依然负担着税赋的一切重压),那些状况不错的人的马车、欢愉乃至全部生活方式都出现了重大改观。
一部分人觉得:与其说荷兰的节约是源自必需,倒不如说是由于其民众广为痛恨的恶德与挥霍所致。这些人会提示我们想想荷兰人的公共治理和廉价收入,想想他们在斤斤计较、购买商品及其他生活必需品时展示的谨小慎微,想想他们小心防备、尽力不被仆人骗得团团转,再想想他们对背弃合同者的苛刻惩罚。不过,被这些人当成官员们的美德及坦诚的举止,却全部要拜荷兰人的各种严苛规章所赐,它们包含公共财富的治理,而其让人赞叹的政府形式也不可能违反这些规章。事实上,如果双方步调统一,一个人能够信任另一个人的言语,即使这样,整个民族却不能够相信任何坦诚,而应信奉那些植根于必需之上的东西;这是由于国民如果不快乐,其宪法就永远会改来改去,其福祉也必然要由官员及政治家的美德与良心来决定。
荷兰人往往非常支持臣民厉行节约,这并不是由于节约是一种美德,而是如我之前叙说的那样,他们大多收入偏低,因为当其收入发生变化之后,其行为准则也会发生相应改变。下面的实例就能够鲜明地印证这一点。
东印度公司的船队返回英国之后,该公司立刻就付清了其船员的薪水,不少船员赚到的薪水基本上相当于他们七八年能挣的收入,还有部分船员的薪水基本上相当于他们大概十五六年的收入。这些穷汉就会在煽动之下,用能够想象的最奢侈的方式把钱花掉。其中大部分人上船时都是地痞流氓,受到严厉的管制,伙食糟糕,长期干苦力活,没有一分报酬,而且常常身处危难之中,所以,他们但凡手头有了大量钱财就立刻去挥霍,这说不上有多难。
他们把许多的钱浪费在美酒、女人及音乐上面,其奢侈足以企及这些人的旨趣及教育所能企及的顶端,他们的嗜酒放肆(只有这样他们才不会去胡作非为)也远大于习性对其他人所许可的地步。在有的城市里,你可能会看到这些人跟三四个淫荡女人在一起,其中很少有不酩酊大醉的,在大庭广众之下,在大街上边跑边喊,还有个拉小提琴的在前边伴奏。他们如果觉得这么做钱还挥霍得不够迅速的话,就会想出许多其他的花钱方式,有时居然会把许多许多的钱撒向人群之中。但凡他们手头还有钱,这种狂热就会持续下去,并越来越盛。然而这种情形向来不会延续,所以,有人就给他们安了个外号,把他们称作“六个星期的大爷”,而六个星期恰好是东印度公司的船队打算再次离港启航的日期。
这个煽动水手浪费的计策当中有两个对策。第一个对策是:这些水手已经适应了炎热的气候、糟糕的空气和食物,如果他们举止节约,并且待在每个人的国家里,该公司就必须去持续地雇用新水手,而(除去不习惯水手生活之外)其中在东印度群岛待过的人,基本不超过半数,这常常不仅会让公司大失所望,而且还需付出更多的薪酬。第二个对策是:那些水手经常可以得到诸多的钱财,而奢华则可以让这些钱在全国迅速流通起来,如此一来,经由缴纳巨额的消费税及其他税种,大部分的钱就会迅速地被再次收归公共财富。
为说服一部分倡导国民节约的人,让他们意识到其见解好高骛远,我们可以假定我在“评论L”中提及的话都不正确。我在那条论述中为奢侈辩解,说奢侈是保证贸易的必需所在。接下来,让我们认真分析:如果仰仗良策和管制,逼迫大家厉行全民节约,无论这么做是否合乎时机,那会给像我们这种类型的国家带来怎样的后果呢?我们假设:大不列颠的所有国民,其消费只是其目前消费的五分之四,而把他们收入的五分之一积攒下来。我且不评论这将给各行各业及对农民、牧场主和地主带来怎样的后果,而只进行有利的假定(即假定那些现在还无法达成的事情):相同的工作依旧要做完,所以相同的手艺人也像目前这样有事可干。其结局就是:除非钱猛然大幅缩水,而其他一切的东西都背离常态地变得十分名贵;否则,五年过后,所有劳动者和最贫苦的劳工(由于我不愿去干涉其他所有人的闲事)都会富裕发达,其手中的现金将相当于目前他们整整一年的花费,然而,那些钱将比国家之前所有时候瞬间之内拥有的钱财都多。
而今,让我们为这样的财富倍增而欢呼雀跃,再看看劳动者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境况,并且按照经验及我们对他们的日常考察进行推测,看看在这种状况下他们的举止反应吧。人尽皆知,有许多散工在进行织布、裁缝、布料加工及二十种其他的手工劳动,如果一周劳动四天就足以养家糊口,那就几乎无法说动这些人在第五天去干活;此外,有几千名劳工在做着各种劳动,尽管他们基本无法维持生计,却不怕自寻烦恼,让主人无比失望,节衣缩食,到处借钱,也非去度假不可。人们就是这么尽力追逐安逸与欢愉,在这类情形中,他们都出于生存的直接需求无奈之下才去做事,撇开这个,我们还能有什么作为激励他们去工作的由头呢?如果不到星期二,你就不能鞭策一个手工劳动者去工作,这是由于星期一早上,他上星期的工钱还留有两个先令呢。看到这种情形,如果他口袋里还有十五镑或二十镑的话,我们又该怎样认定他会去做事呢?
这样工作的话,我们的产品会是怎样的情形呢?商人如果想要把布匹送往国外,他就必须要本人去做这件事情,这是由于布料商在十二个人当中无法找到一个能够为他干事的。就算我提到的情况如果只是出现在制鞋散工身上,并不牵扯其他任何人,那么,不出一年,我们当中的一半人也只好光着脚丫走路了。一国之中,金钱最重要、最迫切的用处,就是给穷人支付劳动工资。当金钱的确欠缺时,雇用许多工人、需要给他们支付薪水的人们会最早有所察觉。不过,就算这需要很多硬币,当不动产得到安全的护卫时,过缺钱的日子也总比过缺少穷人的日子要轻松得多,这是由于:少了穷人,谁去工作呢?由于这个原因,一国流通的硬币的数量就理应始终符合该国就业者的数量,而劳动者的工资也理应符合提供商品的价格。由此能够验证一点:无论终将收获什么,劳动者数量太多都会让劳动力廉价,而在这种情形之下,就可以对穷人实施良好的管辖。理应让穷人不会因饿致死,然而穷人却不应享有需要去积蓄的东西。如果在什么地方,最低层阶级中的一个人依靠卓越的勤恳,辅之以节衣缩食,让自己的生活超越了之前供养他的那种层次,谁都不应去阻拦他。非但这样,还有一点毋庸置疑:社会的所有成员,包括所有私人家庭最理智的对策就是生活节约;不过,所有富国所关切的却是:让大部分穷人基本上从不好逸恶劳,并要持续地花掉自己赚得的钱。
就像威廉·坦普尔爵士明确提及的那样,但凡不是因为骄傲或贪欲的刺激而劳动,那么,每个人都喜欢闲适与享乐,而不想做事。依赖每日劳动维持生计的人,则很少会被骄傲或贪欲所左右;所以,可以刺激他们去为他人做事的,除了他们本人的各种需要之外,别无他事,而削弱那些需求实属聪慧之举,然而消泯那些需求则实属愚钝行径。因而说,可以让劳作者变得勤快的,只有数目合适的金钱:这是由于如果金钱太少,根据劳作者的脾性,要么会让他自甘堕落,要么会让他只身涉险;而如果金钱太多,则会让他变得骄傲而懒散。
一个人如果觉得“金钱过多会毁掉一个民族”,他就会招致大部分人的讥讽。不过,这刚好是西班牙的归宿。堂·迪亚戈·萨维德拉[79]就把其国家的灭亡归因于此。在之前的时代,土地的物产曾让西班牙非常富庶,以至于法国国王路易十一到托莱多[80]宫廷时,震撼于其恢宏奢华,说自己不曾见过可以与其相提并论的王宫,无论在欧洲还是在亚洲,都不曾见过。所以,他在去往那块圣地的途中,足迹曾遍布它的所有省份。(如果我们对有些作者的叙述信以为真的话)只在卡斯蒂尔王国[81],就有为加入圣战而来自四面八方的十万步兵和一万马匹,还有六万辆载货马车,都是阿隆索三世本人号令指挥、调遣,天天都根据各自的等级和职位支付士兵、军官及王公们的花销。非但这样,直到斐迪南和依莎贝拉(他们给航海家哥伦布准备了各种物资)上台及其后的一段时间,西班牙也始终是个富裕的国家,贸易和制造业非常兴盛,而西班牙人也从来都以勤奋闻名。不过,那些巨额的财产(它们是凭借当时世上最凶险、最残忍的手段赢取的;按照西班牙人自己的说法,为劫掠那些财富,他们屠杀了两千万印第安人),那些雪片般的财富一旦被西班牙人拿到,就马上让他们理智全无,他们的勤恳也随之而去了。农夫丢掉了耕犁,工匠丢掉工具,商人丢掉了账房,每个人都讥讽劳动,人人都纵情欢乐,摇身一变成为绅士。他们觉得自己有情理自忖比一切邻人更高贵,而目前只有战胜世界才可以让他们称心如意。
这种后果就是:其他民族用来迎合自己的懒散与傲慢的东西,却不足以让西班牙人知足;当每个人都亲眼所见尽管政府发行的一切禁令都不容许金银出口,西班牙人却在虚掷金钱,甘愿顶着被送上绞刑架的风险,也要亲自把金银带上船,于是他们争先恐后地尽力为西班牙工作。如此一来,一切跟西班牙有生意往来的国家,每年都瓜分到了西班牙的金银,并把所有物品的价格都抬得奇贵无比;大部分欧洲国家都兢兢业业,只有它们的掌权人是个例,后者自从截获了巨额财富之后,就守株待兔,每年都急切地等待着从国外带来的源源不断的收益,并为自己挥霍掉的东西让其他国家付账。所以,因为金钱太多、拓展殖民地及其他恶性管理(其中纰漏的机会非常之多),西班牙就由一个政绩卓越、人口众多的国家,一个享誉海内外、坐拥巨额财富的国家,变成了一条四通八达的沟壑,金银经由它从美洲投入世界其他各个地方的怀抱;而西班牙人则由一个富足、灵敏、勤恳、任劳任怨的民族,变成了一个堕落、散漫、骄傲且一贫如洗的民族。有关西班牙的论述,暂且到此为止。金钱能被看成物产的下一个国家是葡萄牙,然而这个王国倾其所有黄金在欧洲打造的形象,在我看来却并不受称赞。
因此,让一个民族得到幸福和我们当下那种“繁荣”的高尚艺术,就取决于给所有人以工作的可能。依据这样的政策,一个政府最需在意的事情,莫过于激励人的智力所能企及的各种制造业、艺术及手工艺的兴办;其次是支持农业、渔业各个领域的成长,并强迫全部的土地也如同人一样做到物尽其用。这是由于:前者是把许多的人招揽到一国去的、屡试屡中的尚方宝剑,而后者则是维持这些人生计的独一无二的法则。
恰恰是在这个政策中,而不是在浪费与节约的烦琐规则中(人们的环境尽管迥然有别,这些规则却始终会自动产生相应功能),才可以期待目睹每个民族的繁荣与幸福。这是由于:虽然黄金和白银的价值随时涨跌不停,所有社会的享乐却永远都要仰仗土地的产出和人们的劳动。这二者加起来就是更可靠、更源源不断,并且更确切的财富,它比巴西的黄金、波托西[82]的白银还要可靠。
[R]所有的荣誉都无法让人知足……
用一个比喻来形容的话,荣誉就是个捕风捉影、凭空捏造的怪物[83],是道德家、政治家们的虚构,它意味着某种与宗教毫无瓜葛的美德准则。在许多尽职尽责的人们身上,能够看到它的踪影,无论那些职责所指为何。譬如,一个崇尚荣誉的人陷进了别人的一个暗杀国王的诡计中,他必须要万分痛苦地加入这个活动。如果他被悔恨或善意的天性所唤醒,就会诧异地意识到那个算计是罪大恶极的,于是就揭发了那个阴谋,转而变成揭露同党的目击者。因此,他就守护了自己的荣誉,起码在他所处的那群人之中是这样。荣誉准则的最大好处,乃是低贱人等压根就不配拥有它,只有在品格更杰出的人身上才得以存在。这就好像柑橘表面尽管没有分别,然而有的带核,有的却没有一样。在尊贵的家族当中,荣誉就像痛风症一样,往往总被当成传世之作,贵族的孩子们个个天生就具备它。有些从没意识到自己具备它的人,其荣誉则源于言谈与阅读(特别是浪漫奇幻小说),而还有部分人的荣誉则源于他的权势。然而,如果要激励荣誉感的提升,最奏效的却一定是一把长剑。有的人第一次佩上长剑,二十四小时之后依然可以看到它在闪闪发光、熠熠生辉。
崇尚荣誉的人首先理应关注的第一件事是遵循荣誉原则,而非背离这个原则;为了捍卫荣誉原则,他不吝放弃自己的工作和财富,甚至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所以,无论他的优雅涵养让他展示得多么谦卑,人们也容许他非常在意自己的意义,容许他自认为具备荣誉这种无影无踪的身外之物。捍卫荣誉原则的不二法宝,就是遵循荣誉准则,它们是他待人接物的信条。他自己一定要时时忠于自己的信念,把公众利益放在自己的利益之上,不说谎,不欺诈或残害任何人,不承认任何人的当面羞辱,因为那是他的一个标杆,用来衡量每一种行为是不是要故意鄙夷他。
古代那些崇尚荣誉的人(我把堂吉诃德当成其中有文字记述的最后一位),全都完全恪守这所有的律条;此外,他们遵循的那些我尚未提及的律条,其条目还为数众多。但是,目前的崇尚荣誉的人相比之下却好像不谙此道。他们尽管非常敬仰古代最后那位崇尚荣誉的人,却不会如他一般那么遵循荣誉准则。无论是谁,但凡想要奉行我所提及的那些准则,其举止必然都会远远超出所有其他人所能包容的极限,因此而冲撞了那些人。
崇尚荣誉的人当然永远会被视为公允的聪慧的人,这是由于谁都没有听闻哪个崇尚荣誉的人是笨蛋。所以,他不可能违逆法律,人们永远都许可他自己去考量自己的事。他、他的朋友、他的亲戚、他的奴仆、他的狗或他喜欢放在自己荣誉庇佑之下的所有东西,就算是受到了最不足挂齿的伤害,他也一定会马上索要赔偿。如果那伤害被证实是有意为之,他也会如同一个崇尚荣誉的人一样予以回应,之后一定会掀起一场战斗。所有这些迹象表明,一个崇尚荣誉的人一定要拥有勇气;缺乏勇气,他的其他原则充其量是一把少了尖儿的剑罢了。所以,我们可以一睹勇气到底是何物。无论勇气在其他什么地方,就像大部分所言,它都的确源自勇士们的本能,并且与其他所有真真假假的品格区分开来。
所有生灵都爱自己,所有动物都可以这样;天下没有比这种爱更广泛、更坦诚的情感了。保卫自己珍视的事物,除了需要这种关切的爱以外,世上再没有别样的爱。所以,无论什么动物,其维系自己的意念、希望和刻苦都最真诚不过了。这是大自然的法则。依据这个法则,世上并没有凭借任何欲望或激情而存活下来的生灵;那些能够存活的动物,都直接或间接地拥有维系自身或其物种的本能。
大自然采取各种方法,逼迫每一种动物持续努力地让自己得以存活。这些方法涵盖让该动物觉得知足;而人类的各种称之为“欲望”的东西则一定要完全迎合。欲望让动物期待得到那些被其视为能保卫其生命或让其欢乐的事物;欲望还驱使动物远离那些被其视为可以让其不悦、让其受伤、让其灭亡的事物。这些欲望或激情有各不相同的症状。它们自然而然地呈现在被它们干扰的人身上。根据它们在我们身上引起的各种不安,它们被赋予了不同的称呼,譬如我们之前提及的“骄傲”和“羞耻”,等等。
当感觉到灾祸逼近时,我们心中出现的那种情感称为“恐惧”。它在我们心中造成的不安,其水平并非总跟危险的水平正相关,但却跟我们对灾祸的恐惧水平正相关,无论那灾祸是真的还是源自想象。所以,我们恐惧的多寡始终跟我们对危险的认知正相关。因而,如果那种理解一直都有,人就不能远离恐惧了,这就像他不能舍弃自己的一条腿或一条胳膊一样。当确实遭遇恐吓时,对危险的认知非常突兀,这会让我们遭受的打击十分猛烈(有时会让我们丧失理性和感觉),以至于打击之后,我们常常没有印象我们曾感知到了危险。然而我们却觉得恐惧源于那个事件本身,但我们明明是那个事件的亲历者。如果我们没有感知到某种灾祸正离我们越来越近,又怎么会觉得提心吊胆呢?
大部分人都觉得能够用理智征服这种认知,虽然这样,我却要供认不讳:我自己并非这样。遭遇恐吓的人会跟你说:待到他们可以顾及自己(即可以运用理性)的时刻,他们的认知就被理智制服了。但是,这压根算不上什么制服,这是由于在遭遇恐吓的时候,危险要么只是想象,要么待到他们可以运用理性时,危险早已无影无踪了。所以,如果压根没有意识到危险,他们感知不到什么危险也就习以为常。不过,如果危险一直存在,那就让他们去运用其理性吧。他们必然发觉:这样做能够让他们彻底地意识到危险有多大及危险有多真。他们必然发觉:他们如果意识到危险并不如想象的那么大,对危险之损害的认知也就会随之下降。然而,如果事实验证危险的确存在,各种情形都跟他们原先的想象一样,那么,他们的理智非但不会减弱他们对危险的认知,反而会让它相应变强。这种恐惧如果一直存在,那就不会有一种动物肯去主动迎战。我们依旧目睹野兽们天天都在拼命战斗,个个害怕自己会死,所以,理应还有一种激情可以征服这种恐惧,而与恐惧相对立的激情就是“愤怒”。为了对这种激情寻根溯源,我必须要拜托读者宽恕我在此再次跑题。
少了食物,没有一种动物能够活命。年轻一代持续降临,其频率一定要和老一代死去的频率相当,如果不能这样,也没有一种物种(在此我是指相对完善的动物)能够活命。可以说,大自然恩赐给动物的最强烈的欲望就是饥饿,其次就是性欲。性欲刺激动物生育,而饥饿则逼迫动物进食。我们亲眼看见,我们的欲望如果遭遇遏制或搅扰,我们心中就会出现“恼怒”这种激情;如果恼怒集中了动物身上的所有力量,它就会让动物不遗余力,更加勇猛地扫除、战胜或毁灭其追逐自身求生道路上的全部障碍。我们会发觉:除非野兽自身(要么是他的珍爱之物,要么是两者)的自在遭遇胁迫或侵犯,要不然,除非是饥饿及性欲,否则不可能有一点能吸引它们注意力的东西,足以让它们暴怒。让它们更狂野的,恰恰是这两种欲望,因为我们可能已经目睹:如果动物的需要(虽然可能并非很强烈)无法得到迎合,如果它们视线之内的快乐遭遇了阻拦,动物的欲望就会遭遇现实的阻隔。我们如果想到一个所有人都不能忽略的事实,我上面说到的就更显而易见了。那事实便是:世上所有生灵要么凭借果实或果实的成品为生,要么凭借其他动物(也就是它们的同族)的肉为生。后一类动物我们称之为“野兽”或“捕食动物”。大自然相应地把它们武装起来,恩赐它们武器和力量,以此让它们可以去战胜大自然为它们预设的食物,把那些食物碎尸万段;同理,大自然恩赐它们的欲望,也比恩赐给食草动物的欲望更激烈。这是由于:首先,如果一头母牛如同只以青草为食(它天性如此)一样地只以羊肉为食,却缺少利爪,仅有一排牙齿,并且其力量也跟从前一样,那么,就算它在羊群里也会饥饿而死。其次,反观凶猛动物是什么情形,就算经验还没有告诉我们,理智也会跟我们说:第一,饥饿非常可能让一种动物精疲力竭、烦躁难耐,让它为了得到每一小块果腹的东西把自己置于危险境地;大自然预设另一种动物去吃它眼前站立的东西,它只需低下头就可以吃到。相比之下,前者的饥饿就比后者来得更加强烈。第二,还需要考虑到:捕食的野兽都拥有一种本能,它们用这种本能去找寻、跟踪和发现那些可以成为美食的动物;所以,其他动物也都拥有一种本能,它告诉它们找个藏身之所,把自己隐藏起来,在被猎食时逃跑。因而,我们必然能得出一个结论:捕食动物尽管基本上每次都不会空手而归,但它们腹中空空的时候还是比其他动物要多,这是由于后者的食物既不可能飞,也不可能反抗。这种情形始终都是如此,必然会加剧它们的饥饿,所以,饥饿就为它们的恼怒供应了无穷无尽的燃料。
你如果问我:公牛和公鸡奋力相搏,然而它们既非肉食动物,也非凶悍动物,它们的愤怒源自何处呢?我的答复是:它们的愤怒源于性欲。那些暴怒源于饥饿的动物(不分雄雌),常常会去侵犯它们可以掌控的一切东西,并且坚强地与它们搏斗。而那些暴怒源于性欲的动物则大部分是雄性,其最大的攻击目标是同类中的其他雌性。尽管它们有时也会攻击其他动物,然而它们痛恨的主要目标却是其情敌,而只有在跟情敌搏斗时,它们的勇猛坚强才会倾泻而出。我们也见证过:在一只雄性就可以跟许多雌性交配的动物之间,大自然都恩赐了雄性非常明显的优越性,其体现就是雄性不仅更凶悍,对其他类的雄性动物而言,它们的体格与外形要优越得多,后者之中的雄性只跟一两只雌性交配就称心如意了。狗尽管已经成了被降服的动物,却仍旧贪婪无度,其中那些好强的仍旧是以肉为食,我们如果不用肉喂它们,它们常常转瞬间就会成为捕食动物的野兽。我们可能会从它们身上发现许多表现,能够证明我上述的见解。真正好斗的动物都是以肉为食,无论是雄是雌,都会快捷进攻每个目标,并且会拼死相搏,之后才作罢。雌性动物事实上比雄性好色得多,所以,除了性别差异,雌雄的身体压根不存在什么区别,事实上,雌性比雄性要凶狠得多。一头被困的公牛的确十分恐怖,不过,如果把它放在二十几头母牛之间,它转瞬间就会变得如同其中任何一头母牛那样驯服。十几只母鸡就可以摧毁英国最杰出的赌博——斗鸡。兔子和鹿被归入猎物和怯懦的动物。千真万确,它们基本上年复一年都是这样,只有在其发情期才有所不同。处于发情期时,它们会骤然变得英勇无惧,让人赞叹,频频攻击喂养它们的人。
饥饿与性欲,这两种最大欲望对动物性情的左右,并不是如同人们认为的那样让人感觉变化莫测。从我们自身也能够发现它们的些许端倪。这是由于:我们的饥饿尽管不像狼和其他食肉动物那么强烈,但我们还是注意到:相比其他时间而言,如果过了平时的进食时间还没有饭吃,健康者及胃口还不错的人就会更轻易地焦躁,更轻易地为小事大发雷霆。同理,男人的性欲尽管不像公牛和其他食肉动物那样狂暴,但当男女坠入爱河时,阻挡两者的私通却可以最快速、最激烈地引发他们的愤怒;为了消灭情敌,无论男女,无论是受过最严格的教育,还是受过最温良的教育,全都会置那些最大的凶险于不顾,完全没有一丝忧虑。
到这,我已经竭力印证:如果心中有惧,没有一种动物会去主动出击;恐惧不会被其他激情所战胜;而与恐惧截然相对的激情,可以最明显地克服恐惧的激情,只有愤怒;有两种最大欲望如果不能被迎合,就会产生愤怒的激情,它们是饥饿与性欲;对一切野兽来说,能否让它们暴怒或拼命搏斗,往往在于其饥饿与性欲之一的强烈程度,或是二者合二为一的强烈程度。因此,我们终究会推断出一个论断:动物身上被我们称之为“英勇”或“天生勇气”的东西,不为其他,而全都是出于愤怒[84];所有凶猛动物都必然十分喜好食肉和性欲强烈,或两者必有一条。
而今我们来研究一下:根据这条准则,我们理应怎样评价我们自己这个物种。人类的皮肤非常柔嫩,需要历经多年的细致照看才能长大,人的下颌骨的结构,牙齿的端正,手指甲的大小,以及人齿及指甲的柔弱,从所有这些来看,大自然原本并没有把人预定为掠夺者;所以,人的饥饿并不会如同食肉动物那样强烈无度,人的性欲也不会如同其他(称之为)好色动物那么强烈。人可以十分勤劳,以迎合自己的各种需要,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掌控性的欲望可以让人的愤怒经久不息。因此说,人必然是一种怯懦的动物。
我上面说的最后一句话,只对还处在野蛮情境的人适用,因为如果把人当成一个社会的成员,当成一种文明化的动物,我们就会意识到人绝对是另外一种生灵:人只要有机会就会让自己的骄傲一览无余,妒忌、贪婪和雄心立刻就会掌控他,他就会被从其天生的单纯和愚钝中激发。随着人的知识的拓展,人的欲望也随之增大了。所以,人的各种需要和欲望也会迅速翻番,其最终结果便是:在迎合这些需求和欲望的过程中,人会频频遭遇困难,与之前的情形相比,他遭遇的让他愤怒的失望日益增多,所以不出多长时间,他就会成为世界上最无益、最凶险的动物;更不要说每次他可以制服对手的时候了,这是由于他除了那个惹恼他的人引发的灾难之外,不会恐惧其他所有灾难。
所以,所有政府首先顾及的事情是:当愤怒确实引发了伤害时,一定要凭借苛刻的责罚去遏制人的愤怒,经由提升人的恐惧,预防愤怒可能引发的祸端。严格执行各种法律,以限制人暴力行事,此时此刻,人的自我保命的天性一定会告诫他要尽量克制。最大限度防止受到干扰,这是所有人的共同期盼,所以,随着人的见识、知识和预见性的扩展,他的恐惧会持续地被强化和扩展。其结果一定会是:在文明国家里,让人恼火的缘由会是层出不穷的,所以,人克服这些原有的恐惧的做法也是层出不穷的,因而,他很快就可以凭借这种恐惧,懂得熄灭自己的愤怒,懂得采用另外一种与愤怒不同的方式,那也是一种自我保护机制,大自然之前已经把那种方式跟愤怒及其他激情一起,一股脑儿全都恩赐于他了。
因此,人身上对社会安详和谐有所裨益的激情,只有他的恐惧。你越是能激发这种激情,他就越是会恪守法规,越容易管制。这是由于:无论人作为单个动物孑然一身时愤怒对他多么有用,社会也不可能让他有宣泄私愤的机会。但是,在创造动物时,大自然却一以贯之,她创造的所有生灵都与为供养生灵预设的环境相匹配,而形形色色的外界影响,就可能使各种生灵有所缺憾。所以,每个人都会轻易受到愤怒的掌控(无论他们来自宫廷还是森林)。愤怒的激情如果战胜了人心中的所有恐惧(无论什么等级的人,偶尔都会这样),他就会拥有真正的勇气[85],立刻就会像狮虎般地英勇投入战斗。我将尽力阐释:无论把人的勇气赋予什么名字,人在不恼火时,勇气也始终是虚设的、人定的。
良好的政府尽管可能让一个社会永远维系自身的安定,然而谁都不能确保社会外部的永久和平。社会一有机可乘就会野心勃勃地拓展其边界,扩张其地域,否则,他人就会侵犯他们的社会,就会出现一些让人不得不去迎战的事情;这是由于无论人的文明程度有多高,他们也不曾忘却一点,即暴力甚于理性。所以,政治家一定要变换举措,消除人们心中的一些恐惧。他一定要尽力说服广大群众:如果这些人成为公敌,之前对他们提到的所有关于人的嗜血成性的东西就会顷刻瓦解;他们的敌人并不会如同他们自己那般温和、强健。如果可以妥当解决这种事情,那么,在吸引那些最无情者、最好胜者、最顽劣者去作战方面,政治家就几乎不会失败。然而,这些人的品格一定要更优越,要不然,我就不能确保他们在战场上的表现:你只要让他们鄙夷敌人,就会迅速地引发他们的愤怒之意;但凡有愤怒,他们打仗就比所有军纪严整的部队都厉害。然而,如果出现了某种不期然的事情,譬如突然出现一声巨响、一场大暴雨,或者任何有可能威胁他们的奇异的、非同小可的事件,恐惧立刻就会掌控他们,战胜他们的愤怒,让他们如平凡人一样逃避。
所以,但凡人们的理智有点提高,这种天生的勇气肯定就会暴露无遗。首先,一部分人会意识到敌人进攻的凶猛,所以并非始终对那些诋毁敌人的说法确信无疑,因而常常不可能轻易引发这些人的愤怒。其次,愤怒乃是激情的瞬间凝聚,不可能延续多长时间(愤怒是突然的疯癫),而敌人如果经得住这些愤怒者的第一次侵犯,往往会更轻易地应对后面的入侵。其三,但凡人们心中有怒,就不可能顾及任何告诫和规定,并且不可能在战斗中施行计策或遵从指令。因而,尽管缺少愤怒任何生灵都不可能拥有天生的勇气,愤怒在战争中还是一无是处,既不能用于计谋,也不能成为正统的技巧。所以,政府一定要找到一种能跟勇气相提并论的东西,才能激励人们去作战。
把人以文明教化,把大家组合为一个政治实体,无论谁有这种想法,都一定要对人的各种激情与各种欲望了如指掌,掌握人的优点与缺点所在,都一定要知道怎样把个人那些最大的缺点转变为能为公众服务的优势。在研究道德美德发端的过程中,我已经阐明:无论任何事情,一旦用赞誉的话语表述,想让人信服都是十分简单的事了。所以,立法者或政治家(他们都非常受人爱戴)就理应跟人们说:绝大部分人都拥有一个英勇的理想,它既和愤怒迥然有别,也与其他所有让人用勇敢鄙夷危险、正视死亡的激情迥然有别;而最能坚守那个理想的人,就是最有意义的人。按照上述提及的那个道理,尽管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压根意识不到那个理想,却很可能把这番话看成真理而信以为真。那些最骄傲的人认为自己被这番奉承所说服,而并不善于甄别不同激情。因为把骄傲误当作勇气,他们可能会认为那个理想正在自己胸中澎湃。不过,就算能说服十人中的一人公开承认自己拥有那个理想,并能用它去征服所有敌人,那么,另外五六个人就会迅速承认自己也是这样。无论是谁,但凡拥有了这个信念,其各种表现就会全部按章行事了。政治家已经不可能去做别的事情,只能小心翼翼地加倍满足自忖并怀有心甘情愿坚守这个信念者的骄傲。要实现这个目的,自有许多种形形色色的办法:他起先贪图骄傲,之后,相同的骄傲会逼迫他去捍卫自己这个见解,最终他会畏惧自己的真正想法会被看穿。他的骄傲会迅速膨胀,乃至会大于他对死亡本身的害怕。但凡去扩张人的骄傲之心,人对羞耻的恐惧就会持续地随之扩增,这是由于一个人自认的价值越大,他越是会费尽心机地远离羞耻,并在远离羞耻时遭遇更多的困境。
所以,让人英勇的妙计就是:首先让他心中产生这种英勇的理想,之后用许多的恐怖,刺激他去逃避羞耻,就像大自然让他生性害怕死亡那样。人对许多事情拥有(或者大概拥有)比对死亡更激烈的厌烦,其中人对自杀的看法就是实例。选择一死了之的人,一定觉得死亡不会像让他凭借死亡去逃避的事情那么恐怖。这是由于:无论魔鬼是真会降临还是将要来临,无论魔鬼是真是假,谁都不可能无怨无悔地自杀,除非是想要逃避什么事情。卢克雷蒂娅[86]英勇地竭力抵御强奸者的各种侵犯,甚至当后者威胁会杀死她时,也是这样。这说明她把贞操置于死亡之上。然而当强奸者以让她带着永久耻辱的名声威胁她的名誉时,她束手无策,只能选择事后自杀。这明确地说明:在名誉和自身美德之间,她更看重名誉,而把自己的生命置于这二者之下。对死亡的害怕没有让她迟疑,这是由于她已笃定宁死不受辱,因而我们必然只能把她的降服当成一种对塔昆的迎合,旨在预防他诋毁她的名声。因此说,卢克雷蒂娅所在意的东西,排在第一位和第二位的都不是生命。所以,勇气只是对从政者才奏效,平常所谓“真正的英勇”不过是人为的做作,它把趋炎附势灌注到极端骄傲的人们心中,让他们对羞耻怀揣一种被放大的恐惧感。
如果一个社会认可了荣辱的意义,那就很容易刺激人们去迎战了。首先,要耐心劝诫人们相信自己的事业师出有名、正当无比,这是由于如果觉得自己不在理,那就不会有人竭力去抗敌。其次,要对人们阐明:他们的祭祀、家资、老婆、孩子及他们目前所看重的全部,都跟眼前这场战争脱不了干系,或者起码以后可能被其左右。再次,要唤醒人们的勇气,说他们与其他人有别,说他们拥有为公众舍生取义的气魄,说他们深深地爱着祖国,说他们能无所畏惧地正视敌人,说他们不会贪生怕死,再提一下荣誉的根基等诸如此类的美妙言辞,说假如是在白天,所有骄傲的人都会心甘情愿拿起武器捍卫自己,抵死不临阵脱逃。在一支一百人的部队里,每个人都会相互监督。如果他们都是孤身一人作战,那么,他们将全部都是胆小鬼,如果他们可以聚在一起勇猛杀敌,则仅仅是源自畏惧引起相互之间的鄙视。要维持和强化这种人为的勇气,就理应用耻辱去责罚全部的逃兵。对勇敢抗争的人,无论他们胜败与否,都一定要予以赞许,并进行客观的评判。要奖赏那些因为战争而残疾的人。对战死沙场的人,首先理应给予表彰,举行盛大的哀悼,不要对他们吝啬褒扬之语,这是由于把荣誉赋予死者始终是一剂诓骗生者的良药。
我提到战争时期的勇气是人为的做作时,并不曾料想用相同的妙计把所有人都变得一样英勇。每个人心中的骄傲多少有别,体格及体质也各不相同,所以不可能全都适合用作相同的用途。有的人终其一生也不懂音乐,但会成为优秀的数学家;另一些人尽管能优雅地演奏小提琴,然而如果让他们去和他们奉承的人交流,他们就成了不善言辞的傻瓜。然而,为了说明我并非有意逃避问题,我要印证:如果不顾及我上面提到的关于人为勇气的话,最高尚的英雄与最实至名归的胆小鬼,这两者的不同全部存在于肉体上,并且是取决于人的内部结构。在此,我说的是体格。研究体格,能够让我们明白人体体液的正常配比与非正常配比。提升勇气的体格是生来的力气、柔韧度,以及各种更微小气质的合适配比,而我们所说的沉着、果断和坚毅则全部以此为根基。天生的勇敢与后天的勇敢,它们唯一的共同因素就是体格,这一点体现得非常鲜明。体格让人构成整体,让人成其为人。同理,对奇异的事情和瞬间出现的事情,有些人胆小如鼠,有些人却并不在乎,这种情形也全都取决于精神状态的好坏。处于惊恐情形时,骄傲一无是处,这是由于受惊吓时,我们不能思考。因为我们把恐惧当成一种耻辱,所以,如果诧异退却,人们才永远要对那些让他们畏惧的事物怒气相向。当一个战场形势出现逆转时,如果胜利者没有一丝宽容,十分残忍,这就说明:他们的敌人之前很勇猛地作战,起先曾让他们产生过莫大的恐慌。
果敢也是基于这种精神状态的,它好像也是源于强健体液的影响,即相关的激烈微粒汇集到了大脑里,巩固了精神,其原理与愤怒的原理类似,我之前说过,愤怒的原理乃是精神的瞬间凝聚。正由于这个原因,大部分人喝酒之后才会比平时更敏感、更轻易发火,有的人甚至会无缘无故地大嚷大叫。我们还目睹:在都是醉酒的情形下,白兰地比葡萄酒更容易让人打闹,这是由于白兰地当中融合了许多的激烈微粒,而葡萄酒则不是。有些人的精神组织非常虚弱,所以,他们尽管拥有十足的骄傲,却毫无办法刺激他们去战斗,去克服自己的害怕。然而,这仅仅是液体原则[87]的一个遗憾罢了,就像其他的怪胎都是固体的谬误一样。但凡有危险,这些胆小鬼就不可能被完全惹恼。尽管饮酒能够让他们胆子更大些,却很少让他们勇猛到发动侵犯,只有对方是女人、孩子或他们明知没有还手之力的人时才有可能。这种体格的人频频被健康和疾病侵扰,并且常常会因失血过多而身体虚弱。偶尔能够仰仗饮食来强健这种体格。德·拉·罗歇福科德公爵[88]曾说:虚心,羞辱,而首先是体格,常常会组成男人的英勇和女人的贞操。他在此提到的,恰好就是这一点。
我探讨了那种有益的作战之勇,并且阐明了它是一种后天人为的英勇。要提升这种勇气,最奏效的方法非实际演练莫属。这是由于:男人当兵以后,就会慢慢了解全部的杀人工具和摧毁敌人的器械,会慢慢习惯大叫、高呼、烈火、硝烟、伤员的吟痛、临终者的可怕情形,以及各种遍布尸首和鲜血四溢的残肢断臂的情景。他们的害怕的程度会急剧降低,这不是因为他们这时已经不像之前那样怕死,而是由于已经适应了经常目睹的相同的危险,并且了解到它们其实并不像之前以为的那样。他们参与了每一次包围战和所有战役,并当仁不让地赢得了青睐之后,那就只有让他们去经历几场战斗,才能快速地不断扩展他们的骄傲之心,进而也让他们对耻辱的害怕之心持续提升。我之前提到,对羞耻的害怕始终跟他们的骄傲正相关,它会因为对危险的了解的下降而提升。难怪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已经知道了怎样尽量少显示自己的恐惧,甚至压根不显示。有些杰出的将领可以做到把自己预料的场景留存在心底,在战争的一片喧嚣、惊慌和无序中,表面假装镇定自如。
事实上,人是非常笨拙的,这是由于他会沉迷在虚荣的幻象中,会自在地享受对赞誉的回首,那些赞誉日后将被他留存在脑海深处。但凡他想象到年老与死亡会为他之前已经获得的荣誉锦上添花,年老就会让他觉得欣喜若狂,他就毫不在意自己眼下的生命,甚至暗地里期盼死亡。一个骄傲并身体健康的人,可以进行最大的自我批判,可以葬送最剧烈的激情,去置换比那激情更神圣的东西。备受迫害的圣徒们为了信仰而饱受磨难,面带一副无上欣喜而狂放的表情。一些善良人看到那种欣喜和狂放时,就认为这样的刚正不阿一定不是所有人力可以企及的,除非它源于上天某种奇迹般的施以援手。我只能在这里夸奖这些善良人的天真了。大部分人都不想去完全洞悉人类的缺点,所以,他们也不了解人类先天的力量,不懂得有些身体健壮的人不需什么外力,只需靠其激情,就可以达到躁狂状态。然而,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的:世上的确有一些人只是凭借骄傲和体格,就度过了最艰难的困境,并能像那些最杰出的人一样,欣喜地面对死亡和煎熬;那些伟人曾在谦卑与献身精神的支撑下,为了正统的宗教信仰而饱受折磨,慷慨就义。
要印证我这个见解,我可以罗列举出诸多实例,然而,在此只提一两个就已足矣。一个是来自诺拉的乔尔丹诺·布鲁诺,他曾写过一本傻帽的渎神论文,题目是《驱逐趾高气扬的野兽》[89]。此外还有那个臭名远播的瓦尼尼。这两个人都由于跟大众坦诚和倡议无神论而被处以死刑。瓦尼尼如果摒弃自己的论述,原本能够在行刑前获得宽恕,然而他情愿自己灰飞烟灭,也不摒弃自己的论述。他朝火刑柱走去的时候,不曾显现出一点点的担忧,还把一只手伸向他的一位医生朋友,想让朋友摸一下他的脉搏,以借助他跳动平稳的脉搏来展现他心中是多么安然。以此为契机,瓦尼尼给出了一个不敬神的比较,那句话太肮脏,这里不再重提。[90]我这些跑题的话,是旨在阐明人类先天的力量有多么强大,阐明人只是凭借骄傲和体格到底能有着怎样的表现。当然,人也会被自己的虚荣心所诱导,而变得非常暴躁,就像雄狮受到其恼火的诱导时一样。不但这样,当贪念、报复、野心及基本上所有的激情(同情也在其中)分外膨胀时,都会由于其能战胜恐惧而甚至被本人误当成是英勇。平素生活的经验必然已经让所有人明白:理应去探究某些人行为的出发点。但是,我们还能够更明晰地探知这种伪装的理念到底是基于怎样的基础。如果细心研究军队事务的璀璨究竟为何物,我们就会发觉:不可能有一个地方会像在军队事务上那样公然提倡骄傲。就拿服装来说,就算是级别卑微的现役军官,其军服也超过收入多出其四五倍的其他人的服装,或者起码是比后者的服装更夺目、更养眼。其中大部分人都基本上不能养家糊口,特别是有家眷的人,而且全欧洲的军人也都不愿意穿如此奢华的军服。然而他们没有料到:军服乃是一种能提升军人骄傲的力量。
但是,要提升人的傲气,要让骄傲去掌控人,其各种最费尽心机的方式和手段,却非普通士兵得到的待遇莫属。要引发士兵的虚荣心(这是由于他们必然有极强的虚荣心),自有各种无法想到的、最低廉的办法。我们常常不注重那些已经习以为常的事情,要不然,有哪个活人目睹了一个士兵装备了那么多烦琐、流里流气、矫揉造作的衣物,能不讥讽他呢?羊毛可以制作的最低俗产品,被涂上砖末的色彩,把士兵从上到下全都裹起来,这是由于那军服是要效仿大红的或深红的军服,为的是让他觉得自己只要用少许钱,或者压根不用花钱,表面看上去也会跟他们的长官差不多。士兵军帽上并没有镶嵌银色或金色的流苏,而是用最丑陋的白线或黄线缝接,而如果别人头上戴顶这样的帽子,就应该被送去疯人院。然而,这些真实存在的诱饵,以及在水牛皮上搞出来的动静,事实上却已把大量男人引诱到一条不归之路,其功效远大于以往被女人取悦时的宜人秋波和甜美嗓音。现在,那个养猪的从了军,把红外套穿在身上,坚信所有人都会对他以“先生”相称。过了两天,基特军士[91]却拿藤条狠狠地抽了他一通,只是由于他拿步枪时比预定的高了一英寸。我们再审视一下军人这一行的尊严到底为何物吧。以前两次战争中急需新兵时,容许军官们去征集被判有入室偷盗及其他重罪加身的人当兵。这表明:要么去从军,要不然这些人就注定会被判死刑。骑兵比步兵更可怜,这是由于当他无所事事的时候,却忍受着兼任马倌的耻辱,而马的花销都比他的多得多。一想到这些,想到自己老是被长官命令去干许多杂事,想到自己的回报,想到他们没有用处时长官对他们的表情,这士兵一定会想:当兵的倒霉蛋实在太蠢了,竟然会因为有人称呼他们“士兵先生”而骄傲。难道这不是事实吗?不过,如果士兵并非这般骄傲,那么,所有办法、军纪或钱财都不能把数以千计的士兵变得这么英勇。
研究一下如果不存在其他什么条件让人变得可爱一些,人的勇气会在军队之外出现怎样的影响,我们会发觉:这种影响对一个文明社会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这是由于:人如果战胜了自己的所有恐惧,你耳朵里就没有别的,只能听到奸淫、刺杀及形形色色的恶行。因而,政治家就在芸芸众生中觉察到一种杂糅的勇气准则,它把正义、荣耀和全部道德、美德与勇气杂糅在了一起,而合乎这个准则的人,理应就是那些游侠。游侠在世界范围之内做了许多好事,他们捉怪除妖,还穷人自由,把压迫者置之死地。然而,等到全部恶龙的翅膀都被捆绑起来、巨怪都被驱除、各地处女都重获自由(只有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少数处女不在此列,她们依然被其妖怪看管着)之后,骑士精神的教义(它们全都合乎古代的荣誉标准)偶尔被搁置旁边了。那教义就如同骑士们的盾牌那样结实沉稳。大量关于那教义的美德时常让那教义出现困扰;随着时代变得越来越敏感,在上个世纪初期,荣誉的信念就再次被放宽,并出现了一个新标准。人们视勇气如荣誉一样重要,认为勇气占荣誉的一半份额,而正义所占不多,除此之外,其中不涵盖其他一切可以让荣誉这么怡然自在的美德。但是,就算是这样的荣誉,一个大国少了它也无法维持下去。它是社会的桥梁,我们尽管知道其中涵盖的大多是人类的缺点,但在充当将人类文明化的工具方面,世界上却不存在哪怕一种美德可以起到其一半的作用(起码我不了解世界上有这样一种美德)。在一些高尚的社会当中,如果剔除了人的荣誉观念,人们就会迅速地沦落为残酷粗野的恶棍和忘恩负义的奴隶。
说到属于荣誉的决斗,尽管我可怜那些曾参与决斗者的悲惨境遇,然而,如果说他们恪守了虚假的规则参与决斗,就是有罪;或说他们曲解了荣誉的含义,就是荒唐的。因为有的决斗压根与荣誉无关,而有的决斗却能够教人们怎样对伤害表露愤怒并迎接挑战。你们完全能否认你们亲眼所见的每个人平日所穿的东西就是流行,也能说需要和供给相抵背离了真实的荣誉准则。埋怨决斗的人们并不会顾及社会从决斗的时尚那里赢得的好处。如果容许所有的粗人都为所欲为地应用他们的语言,无须说明这么做的缘由,那么,一切谈话就都会被毁灭了。许多正经人跟我们说: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就是这一类勇士,尽管压根不懂什么决斗,却乐于为国家的事情而吵吵闹闹。这毋庸置疑,然而恰恰是由于这个缘由,荷马史诗里的皇亲国戚们相互使用的语言,才有可能比我们的脚夫和马夫所能包含的语言还要低俗。
你如果想要遏制决斗之风,那就不要原谅所有参与决斗的人,要定下最为苛刻的法律,抵制决斗,然而无须制止决斗这种风俗。这样做不仅能预防决斗经常出现,还会让最果断、最勇猛的人的举止变得谨小慎微,因而让整个社会变得更优雅、更光明。要让一个人文明化,最奏效的方法莫过于他的恐惧了。当迎接挑战时,如果不是全部的人(就像敬爱的罗切斯特大人所言[92]),起码绝大部分人都是胆小鬼。对失败的极端畏惧让为数众多的人惶惶不安。欧洲有上千位拥有男子气魄且涵养极好的绅士,然而,他们心中如果不是因为藏有那种恐惧,他们就会成为纨绔子弟,飞扬跋扈、让人不能忍受。况且,明令对法律不该连累的伤害付出代价的手段如果已经落伍,那么,现在胡作非为的数量就会提高二十倍之多,要么警察和其他官员的数量一定是目前的二十倍,才可以天下太平。我坦承:虽然决斗很少出现,然而如果确实出现了决斗,那仍旧是人们的祸端,并且往往会让整个家族蒙受不幸。然而,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幸福,所有幸福都与缺憾相伴而生。尽管决斗行为本身没有仁慈可言,然而,一个国家一年之内仅有三十多人由于决斗而自取灭亡,其中死亡的连一半都没有,所以,我不能说该国国民对自己的爱超越了对邻人的爱。令人诧异的是,一个国家居然不希望见到一年之内可能仅有五六个人丧生,而这些人的出发点,其实是为了赢得一些非常有意义的福祉,譬如举止的优雅、交谈的欢愉,以及时刻有人相伴的幸福。人们常常宁愿为这些福祉而丧命,有时一个小时就有几千人死去,却无法评说这样的牺牲究竟算不算好事。
我不希望会有人去考察荣誉的低劣出身,不希望有人埋怨自己上了荣誉的当,不希望有人埋怨说狡猾的政客凭借荣誉赚得盆满钵满。我十分期盼每一个人都欣喜地目睹:所有社会的掌权人和位高权重的人比其他所有人都更崇尚骄傲。如果不是许多大人物骄傲无度,如果不是普通人都知道享受生活,谁会去当英国的掌玺大臣,谁会去当法国的宰相,或者去担任其他什么职务呢?譬如荷兰省的省长[93],它尽管比前两个都要辛苦,然而收入却还没有他们的六分之一。人们彼此提供的服务构成社会的基石。大人物们为自己出身名门而备感欣慰,这绝不是缺少根据:这源于出身会激发他们的傲气,鼓舞他们去干光荣的事情。我们称赞他们的血统,无论它有没有资格承受这份称赞。有些人由于自己家族的杰出而赢得敬仰,为自己祖先的美德而备感骄傲。放眼望去整个这一代人,你看不见一个宠溺妻子的笨蛋、痴傻的自大狂、声名狼藉的胆小鬼或淫荡的妓院老板。已经拥有贵族称谓的人们,一定有一份自己已经铸就的骄傲。那种傲气常常会激发他们去奋力拼搏,好让自己名不虚传;这就如同其他还没有拥有头衔的人对工作的期望一样。贵族头衔让他们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以让自己有资格赢得它。如果一位绅士成为男爵或伯爵,那就好像有了一位严格的督察在监督他各个方面的行为,就如同刚入教的年轻学生碰到了主教或神甫一样。
对当前荣誉唯一有影响的反驳是:荣誉和宗教相互矛盾。有些人命令你用忍让去对抗伤害;有些人则会跟你说,你如果不去仇视那些伤害你的人,你就不具备生存法则。宗教号召你把所有报复丢给上帝去做,而荣誉却要求你不要借其他人之手完成复仇大计,你唯一能依靠的是你自己;就算法律会帮你完成复仇心愿,你依然要仰仗自己。宗教明文规定不准杀人;而荣誉则公开坦言杀人是合法的。宗教命令你无论由于何种原因都不要让复仇沾染血渍;而荣誉却命令你就算是为了最不足挂齿的小事也要血债血偿。宗教基于谦虚;而荣誉则基于骄傲。到底怎样让这两者和谐统一,这个困惑一定要留给比我更明智的人们去处理。
世上确实拥有美德的人为数甚少,而拥有真正荣誉的人却非常之多,其理由是:对人符合美德举止的所有回报是做出这些举止时的欢愉,大部分人都期待这种欢愉,然而得到的回报却少之又少。不过,注重荣誉的人的自我约束却听命于一种期待,就是凭借他人的称赞而赢得直接回报;而他压抑自己的贪念或其他各种激情,其付出也要成倍地返还给他的骄傲。除此之外,荣誉可以赋予人许多的特许权,而美德却并非这样。一个注重荣誉的人绝不会欺诈或谎话连篇。他如果跟别人借了什么东西,就算对方不曾想要他立刻归还,他也一定会按时偿还;然而他能够喝酒,能够骂人,能够欠着镇上全部生意人的钱,而不去在意他们的追讨欠款的信笺。当一个注重荣誉的人服务于自己的君主和国家时,一定要对君主和国家忠贞不贰;然而他如果觉得自己不被器重,就会随时辞职,并且对君主和国家干些他能想象到的一切坏事。一个注重荣誉的人不可能为了蝇头小利而转换自己的宗教信仰,然而他却能够为所欲为地沉沦淫荡,却从不付诸实践。他绝对不能动朋友的妻子、姐妹或女儿的念头,不能够动拜托给他照看的其他人的念头;但他能够面对世间所有人谎话连篇。
[S]不存在一个测绘师声名远播,石匠和雕刻匠也都隐姓埋名。
毋庸置疑,一个国家如果每个人都坦诚和节约,那就不会有人搭建新房,但凡旧的还能用,也没有人会动用新材料。如此一来,在四种建筑行业中有三种就会人手奇缺,它们就是石匠、木匠和泥瓦匠。如果建筑业不存在了,测绘师、雕刻匠将会面临怎样的境遇呢?以奢侈为服务对象的其他行业也会被严格遏制,这是由于立法者们旨在构建一个优雅、坦诚、杰出而富足的社会,并且尽力让自己的臣民拥有美德,而不是让他们脱贫致富。凭借颁发一部吕库古[94]法,就能让这些举措付诸实现。斯巴达式房屋的天花板仅能靠斧子来做,大门和房门也仅靠锯子修平;而普鲁塔克[95]说,这种政策不是每个人都能明白,因为埃帕米农达斯[96]如果可以说一口纯正的希腊语,并且在自己家中宴请一些宾朋,就可能会告诉他们:来吧,先生们,放下心来,叛国者不可能来吃这顿非常简朴的晚餐。这位杰出的立法者为何没有考虑到这些难看的房屋不可能款待奢侈与浮华呢?
这位作者还跟我们说:根据报告记载,列奥提契达斯一世国王非常不喜欢见到东西上带有雕刻的装饰。有一天,他来到科林斯[97]一个豪华的房间里拜访,见到做工非常精致的木梁和天花板,十分诧异,就问主人国内在哪里能找到这种树林。
相似的人工匮乏也会在其他很多行业里存在,(就像该书的“诗歌”里提到的)其中涵盖:制作漂亮丝绸与金箔的织工,及依附于这一行业的各种职业……[98]这些就是那些最早提出埋怨的人之一,这是由于许多蜜蜂从蜂国消失了之后,地价和房价就会迅速下降;另一方面,每个人都讨厌其他所有赚钱手段,这是由于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他人百分百坦诚。基于这种情形,大量没有傲气的人或厉行节约的人,也没办法穿到用金银线缝制的或绣有美丽图案的布。最终,不只是织布工,还有银线织工、熨布工、纺线工、线轴工和漂布工,也都会迅速被这股节约之风影响。
[T]傲慢的克洛伊为了生活舒适,
一度逼迫她丈夫去抢劫国家。
我们社会里那些平凡的恶霸,当他们快要被施以绞刑时,当他们的行当终于接近尾声时,常会悔恨自己之前无视安息日的存在,悔恨曾跟淫荡女人(妓女)纠缠在一起。我对此深信不疑。然而,那些罪过并非那么深重的地痞,也都曾纵情地享受其低俗的情欲,也差点把脖颈套在绞索上。不过,他们所说的话语却能够向我们揭示出一点:大量男人频频被妻子陷入这种凶险的计划,没办法只能去采用这般激进冒险的手段,连最奸诈的情妇都绝不可能劝诫他们去采用那种手段。我已经说明:心眼最坏的女人最奢华浪费,既购买生活必需品,也购买奢侈品,其最终会给大量朴实的做工者带来好处,后者辛勤工作,供养家庭,只期盼过一种童叟无欺的生活。一位好人之前说过:就算这样,还是不要取消做工者吧。应当取消全部的妓女,让全国不存在一桩淫荡的恶行。万能的上帝时刻都能把这样的福祉赐予该国,那福祉会远远超出目前妓女们带来的好处。就算这话可能是正确的,我却可以阐明:(享受婚姻之幸福的)女性如果每个人都按照一个理性而聪慧的男人所期盼的那样去做,那么,无论妓女存在与否,都不会有什么东西可以填补商业遭遇的惨重损伤。
迎合女人的突发奇想和奢侈的各种分支及其中需要的人力,其数额十分庞大。仅就已婚女人来说,如果可以接纳理智和合理的劝告,思及自己在首次被回绝后就得到的应有的回复,所以永不提及已经被回绝的要求;换句话说,已婚女人如果想要这般从事,然后仅仅用自己丈夫了解,并容许她们随意花费的那些钱,那么,她们目前用的成千种东西的购买量起码会降低四分之一。我们可以去到各家,仅去考察一下那些收入中等、诚信无欺的店主们在过着怎样的生活——他们每年的用度有两百或三百镑——我们会目睹:那些衣柜里都有十几件衣服的女人(其中两三个的打扮并不是最糟糕的)会觉得:这已经是个非常合理的由头,所以她们能够去添置新衣服了。她们会说自己一直都缺少长袍或者衬裙,有的只是人们平时看见她们穿的那几件而已,每个人都了解,特别是缺少去教堂穿的衣服。在此,我不愿牵连那些太过挥霍的女人,而只评价这些女人,她们被认为是节俭持家,欲念适中。
依循这样的逻辑,我们理应对上流社会的人们给予应有的评判。对于那些人来说,较之于其他花费,在最漂亮的服装上的花费可以说是微乎其微。需要提醒我们的是,他们还有花样繁多的家具、马车、珠宝及供上流社会享受的华屋豪宅。我们会意识到我上面提及的那第四个部分的商业,于我们这一类的国家而言,这部分商业损失如此惨重,可以说是比对其他所有国家都要沉重的劫难,并且极有机会诱发非常惨重的混乱。这是由于:五十万人的死亡在英国引起的动乱,这种危险也无法与五十万失业者必然要引发的动乱相提并论。如果这些人成为失业者中的一分子,那么,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社会的极大累赘。
极少数的男人会宠溺自己的妻子,使尽浑身解数以博得妻子开怀一笑。其他的男人压根不关心女人,也没什么可能与女人交往;不过,他们却显得好像非常宠溺女人,而且这份爱是源自虚荣心的驱使。他们由于妻子长相颇佳而开心,就如同纨绔子弟因自己的马外表可人而开心一般,这份爱并非由于马的功用,而只是由于那是属于他的马。他的这份高兴,是因为发现了一种不可压制的占有欲,所以,他还能联想到其他人对他幸福的赞誉。上述两类男人都会在妻子身上一掷千金,妻子常常还没来得及跟他们说关于新衣服和其他新服饰的愿望,就去迎合她们。然而,绝大部分男人却更精明,并不沉湎于迎合妻子的全部奢侈欲望,妻子张口就要的东西,也并非全部都马上奉上。
女人消费和穿戴的首饰和衣服,其数额实在让人难以相信。她们缺少别的能获得这些东西的途径,只能跟家族索要、到市场上消费,还有其他许多从丈夫那里欺诈和窃取的手段。其他一些女人则另有妙计:她们持续地跟丈夫索要,直到丈夫心生厌倦,最后只能屈从。她们索要东西时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就算是执迷不悟的吝啬鬼也只得对她们投降。第三种女人遭遇回绝就会大发雷霆,用直言不讳的吵闹指责、谩骂被她驯服的笨蛋丈夫,进而拿到梦寐以求的一切东西。还有千千万万的女人,知道怎样用花言巧语的力量去征服理性,去反驳他们的屡次回绝。特别是如花似玉的女人,一概不把劝告和回绝当回事,而其中那些会为自己仰仗婚姻生活中那些最柔情似水的时刻赢得无耻私利而心存愧疚的,却寥寥无几,为数甚少。如果有时间,我原本还想大声斥责那些庸俗的女人、无耻的女人,她们镇定自若地施展把戏,扮相妖娆地勾引,跟我们的力量和审慎对垒,用妓女的手法去跟她们的丈夫周旋!这种女人比妓女还要无耻,这是由于她卑鄙地侮辱和浪费了爱情的圣洁使命,把它用来干些无耻肮脏的勾当;她先用外表的热情引发男人的情欲,勾引他们找乐,进而竭力散播温情,其唯一出发点就是谋求礼物。她一边佯装激情四溢,一边却十分奸诈地抓住男人最不能抗拒的那个时刻。
我为了我这些跑题的文字而祈求宽恕,并期盼有阅历的读者合理地审视我那番话与我最大初衷的关系,之后将此牢记:人们每每听到的那些瞬间消逝的祝福,不仅让他们无比享受,而且也是他们所期盼获得的,而众人却喜欢只把那些祝福停留在口头上。不过,在教堂里,在别的宗教聚会上,形形色色的神职人员也会神情肃穆地求得那些祝福。但凡读者把这些事情联系起来,并按照从平时日常事务中目睹的清醒、不偏不倚地进行考察,有一点就会让我对自己的上述见解心存宽慰,就是读者将一定要认同:伦敦的发达,普通贸易的发达,进而国家的名誉、能力、安定及其所有当前福祉,其中很大一部分都要仰仗女人那些无耻的诓骗计策;而对理智的丈夫们的敬重、迎合、温柔及顺从,以及节约和其他所有美德(如果他们拥有这些美德并有十分卓越的表现),其对王国的繁荣、富强和我们所说的富庶的付出,却赶不上那些最讨厌的品质的千分之一。
大量读者考虑到从我这个观点中可能得到的推论时,必然会觉得不寒而栗。他们会问我:一个人口众多、富足、宽广、幅员辽阔的王国,其人民是否就不会拥有与一个穷困且人烟极少的小国或全国人民一样的美德?如果大国人民不可能拥有小国人民的那些美德,那么,削减国民的人数,让其与国家的财产及商品相匹配,这是否就是所有君主的使命呢?我如果赞同他们这个见解,就要坦承自己的观点是不对的;我如果坚持相对立的看法,我的见解就会被视为怠慢,起码会被看作对所有大型社会是岌岌可危的。不但在本书的这个地方,而且在其他大量地方,连最温和的读者也会提出这类的问题。所以,我希望在这对我这个观点进一步加以阐释,并竭力处理本书有关章节可能让读者产生的那些困惑,以印证我的见解是正确的,也符合最严苛的道德规范。
我首先制定一条准则,即在所有社会(无论大小)内部,与人为善乃是所有成员的义务;美德应得到支持,恶德应备受唾弃,法律应该被遵守,违法需要受到责罚。接下来我要说:研究古代和现代的历史,并回顾一下世上出现了什么的事情,我们就会发觉,人的天性从亚当沉沦那天起就一如既往,其好处和坏处在世界各地想来都是有目共睹,且不会因为时代、气候或信仰差别而发生变化。我不曾说过,也不曾期盼过一个富裕王国的人民没有机会拥有弱小的国度人民的美德。然而我也坦言:我觉得,缺少人的恶德,没有一个社会可能变成这种强大的王国,就算终有一天成为强大的国家,也不会长治久安。
我认为,本书全篇已经印证了这一点。因为人性仍旧未变,因为人性上千年来始终如一,我们就不会有什么有说服力的证据去预测人性在将来会发生的变化,只要世界不会归于消亡。所以,跟一个人阐明那些激情的源头及动力,我不知道这怎么会算不道德,那些激情往往(甚至是在他自己不知不觉的情形下)鞭策他赶快远离理性。同理,让人加强警戒,提防自己,提防自爱的阴谋算计,让他懂得怎样把源自征服激情的各种行为,与彻底源自一种激情征服另一种激情的各种行为区别开来,也就是让他知道真实美德与虚伪美德的不同,我也不知道这怎么能说是一种愚弄。一位令人尊敬的人说过一句让人称赞的格言:遍布自爱的世界上尽管有过诸多发现,然而还留有宽阔的未知领地。[99]我使人对他自己比以前更有自知之明,这有什么害处?不过,我们所有人都热衷阿谀逢迎,甚至向来不去了解让人惭愧的真理。灵魂之不朽是远在基督教出现之前就已经被提出的真理,而如果它不是让人欢喜、备受称赞,不是对整个人类(涵盖那些最低俗、最晦气的人)的奉承,我就不认为它曾被人从心底认同过。
每个人都喜欢听人说及备受称赞的、自己也在其中的事情,连管家和牧羊人也不能免俗。实施绞刑的刽子手本人也希望让你对他的行业心存好感。不,就连盗贼和入室劫掠者对其同门兄弟的敬仰,也远大于对诚实者的敬仰。我发自心底地坚信:让这篇短小的论文(也就是在本书此版之前的那本小书)找来了那么多敌人的,大多是人的自爱。每个人都把本书看作对自己的招惹,这是由于它中伤了尊严,贬损了那些美好想法,他之前认为人类拥有那些想法,而人类是他所从属的、最堪敬仰的同伴。我说:缺少恶德,所有社会都不可能变得强大,都不可能赢得当前最大的荣耀,这并非意味着我希望人们去胡作非为。同理,我说这样的财富与荣耀如果缺少相应的过度自私者和争讼者,就不能维系法律这个行当,这也并非意味着我希望人们去争执不休、贪婪无度。
不过,说大部分人都存在这些缺点,这最能明显地印证我这些观点并不正确,所以,我并不期盼大部分人的接纳。我写作既非出于讨好大部分人,也不为寻觅任何同道中人以求得一份好运。我为那些能够拥有抽象思维能力的少数人写作,旨在把他们的思想升华到超越凡俗人的层次。如果我眼前有通往当下卓越之路,我绝对会毫不迟疑地选择抵达美德之路。
你如果要遏止欺骗和奢华,如果要预防猥亵信仰和批判宗教,如果要让绝大部分人心地善良、作风正派和拥有美德,就应该把印刷机摧毁,销毁掉全部铅字,把英国所有的书籍都付之一炬,只保留大学里的那些书(这是由于它们在大学里平安无恙),还不容许所有个人藏匿书籍,除了《圣经》。你还应当停止所有对外贸易;不准与一切外国人有商业往来;除渔船外不给一艘船只出海许可,虽说它们早晚会回来。你应当重新赋予神职人员、国王和贵族古老的特权、优先权及财产。你应当修建新教堂,并把你可以搞得到的所有硬币全部制成教堂的圣器。你应当修建许多的修道院和济贫所,让所有的教区都拥有自己的慈善小学。你应当推行严惩个人奢侈的法律,让你的青年人去习惯困境:用所有关于荣辱、友谊、英雄主义的最动人、最美妙的见解去鼓舞他们,给他们各种虚假的奖赏。接下来,你应当让神甫们祈盼他人清心寡欲和自我约束,并且容许神甫们自己随心所欲。你应当赋予神甫们在国事管理上最沉重的责任,除去主教,谁都没有资格成为财政大臣。
凭借这种诚挚的奋斗与优秀的统治,情况会很快发生变化。绝大多数贪婪无度的人、心存不满的人,以及躁动不安的、雄心勃发的流氓将逐渐远离这个国家;大群谎话连篇的地痞恶霸将会远离城市,散布到所有乡间;手艺人将懂得怎样扶犁耕地;商人将转身成为农夫;而大肆扩张的耶路撒冷[100],因为不存在饥饿、战争、瘟疫和压制,将以最轻松的方式变得一无所有,之后永远不会在此成为让其君主抓耳挠腮的地方。经历了这次愉快变革的王国,将不会有一个地方人山人海,所有的生存必需品都物美价廉且库存十足。反之,上千种罪恶源头——金钱将会十分罕见,且不会有什么人需要。所有人都将有机会享用自己劳动的成果,爵爷和农夫偶尔也都有可能穿着我们的工厂批量制作的舒适服装。环境的这种变化不可能对一国的风俗不存在影响,还会把国人变得克制、憨厚和真诚。从下一代起,我们非常有可能见到比现在更健康、更活力四射的子孙。那会是个没有危害、没有邪恶、温和善良的民族,不可能怀疑强制遵从的准则,不可能怀疑其他所有主流准则,而只是对君主唯命是从,并且拥有一致的宗教信仰。
我以为,在这可能会有一位伊壁鸠鲁主义者想插一句话,就算出于必需,他也不会采取对健康有好处的节食,并且身边的奥特朗酒[101]向来不离左右。他有可能跟我说:无须毁灭一个民族,无须摒弃生活的所有安逸,也可以拥有善良和真诚;少了邪恶与欺诈,也可以捍卫自由与财产;人不当奴隶,也可以成为良民;人不当神甫,也可能会虔心信仰某种宗教;勤俭与节约充其量是一种无法推脱的义务,这是由于在那种环境里节俭是必须的;然而,一个有许多不动产的人如果精打细算地生活,却是服务于整个国家的行为。谈及这位伊壁鸠鲁主义者本人,他始终可以掌控自己的欲念,始终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割舍某些东西:如果缺少正宗的埃米塔日红酒[102],他本人能够因为口味淡雅的波尔多酒而心满意足;在很多个清晨醒来,他并不会选择圣·劳伦斯酒[103],而是想要换种感觉,选择了福隆泰尼酒[104];吃过晚饭后,如果有很多同伴,他可以不去喝塞浦路斯红酒,甚至连玛德拉酒[105]也不喝,还会觉得喝托凯葡萄酒实在是非常浪费的。不过,无怨无悔的自我约束却全都是表面文章,只有无知的狂热者和躁狂者才会去事必躬亲。他会援引尊敬的沙夫茨伯里[106]爵爷的话来质疑我,会跟我说:人们不自我约束,也可以拥有美德,也可以温和善良;让美德变得难以望其项背,就是对美德的冲撞;我把美德比作妖怪,让人们因为觉得它不能付诸实施而畏首畏尾;然而,就他而言,他可以一边赞扬上帝,一边又心怀慈悲地享用上帝创造的生灵。最终,他会问我:一国的立法者与智者尽力制止亵渎神灵与伤风败俗的举止、为上帝添姿添彩的同时,是否坦白认可自己心中对臣民所在意的安逸与快乐不以为然,对财富、权力、荣耀及其他一切被称之为国家真正关切的东西不以为然;不但这样,我们的神职人员中最诚挚、最博学的人所最在意的,是否就是让我们信仰宗教?他们恳请神不仅让我们的心,而且让他们自己的心逃离现世欲念及所有肉欲,而且就在这次大声祈祷中,他们是否也恳请神将所有现世祝愿与凡尘幸福赐予他们所在的那个王国?
采用上述理由、托词及大多辩驳的,不但是声名狼藉的恶霸,而且是人类的大部分。你如果牵扯了人们那些生而具备的天性,并进一步探究他们对宗教真正意义的态度,就可以把他们关注的东西看得清清楚楚。每一个人都因为其意识到的诸多缺点而感到惭愧,就尽力相互掩饰他们自己,掩饰其难看的裸体,用善良及注重公众福祉的漂亮外套,把自己的真实目的严严实实地裹起来。他们想掩饰自己肮脏的欲望,掩饰自己无理的欲念。此时此刻,他们心中却非常明白:他们十分喜欢那些为他们珍视无比的奢欲,他们缺乏能力堂而皇之地走上通向美德的曲折奋斗之路。
关于上面最后两个问题,我坦承它们确实非常让人迷茫:就伊壁鸠鲁主义者的这些问题,我必须要给出肯定的答复;除非我想要谴责国王、主教及全部立法者的真诚(上帝不允许这样!),要不然,伊壁鸠鲁主义者的观点就可以彻底驳斥我的观点。我仅仅可以为自己辩解说:把所有现实组织起来考察,人类智力当中还留存着某些神秘莫测的因素;为说服读者我并非逃避回答,我将用以下这则寓言来论证这种神秘因素是不能领会的。
传说,在古老的异教时代有个奇异的国度,那里的人对宗教高谈阔论,绝大部分人外表看上去都非常谦卑。他们最大的道德罪行就是嗜酒,它被看成一种该谴责的罪责来禁止。但是,人们却统统认同一点,即所有人生来就嗜酒,只是多寡而已。每一个人都有资格适量地喝一点淡啤酒。谁如果佯装少了淡啤酒也能照样生活,就会被当成伪君子、厌世者和癫狂痴傻的人。不过,公开坦承嗜好喝啤酒并酩酊大醉的人,却被当成邪恶之徒。虽然这样,啤酒本身却向来被视为上天的恩赐,而饮用啤酒也被认为无损健康。错在饮用无度,错在诱使人们饮用啤酒的目的。有些人出于消热解渴而喝下一点啤酒,就会被看作犯有滔天大罪;而另一些人喝下千杯却压根没有违法,因为他们用毫不在意的姿态对待啤酒,饮用它,只是为了重现自己昔日的面容。
他们不仅为自己生产淡啤酒,而且为其他国家生产。他们把少许淡啤酒出口到国外,可以换取许多的货物,涵盖威斯特伐里亚火腿、牛舌、腊肉,还有波洛尼亚香肠、熏青鱼、腌鲟鱼、鲟鱼子酱、腌鲥鱼,以及其他所有可以让他们高兴地充当下酒菜的食品。有的人很少喝酒,却储备了许多啤酒,往往会被人嫉妒,同时也在公众中臭名远扬。自己没有充足的啤酒,任凭谁都不可能觉得舒服。在人们看来:最大的灾难就是把啤酒存下来而不喝,而每年喝掉越多的啤酒的国家,就会越繁荣。
对要用出口的啤酒换取的货物,政府制定了大量十分明智的政策,高度支持进口盐和胡椒,对所有工艺不精的食品加重税赋,并且千方百计不准把本国的酒花和大麦出口到国外。当权者们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出一副绝不贪恋啤酒的姿态,对它们毫不在意,制定了许多法律以预防酒欲加大,并且惩治胆敢公开饮酒的混球。但是,如果你细致地观察他们所有人,注重探究他们的言谈与举止,他们却好像更嗜好啤酒,起码他们喝的啤酒比其他人要多得多。而他们却始终推诿说:他们重现面色所用的啤酒超过其辖区内其他人所使用的;他们心中关注的主要问题压根并非他们本人,而是让所有臣民大肆酿造淡啤酒,激发臣民对啤酒花和大麦的需求。
因为对所有人饮用淡啤酒都不加限制,神职人员就如同常人一样地饮用它,其中一部分人酒量颇佳。然而一切神职人员却都期盼在别人眼中因为职责所在,他们的酒量并没有别人那么大。他们一向说自己喝酒只是为了重现往昔而已,并非出于别的原因。在开宗教会议时,人们的表现愈加真诚,这是由于一来到会场,无论是普罗大众还是神职人员,无论是位高权重的人还是身份最卑微的人,都会向大家坦承自己嗜好饮酒,而重现往昔乃是自己最不关心的事情;他们把所有心思都放在淡啤酒上,都放在浇熄自己的酒欲上,无论他们的扮相与此是多么地迥然有别。最需要说一下的是:把那些事实告诉某个心有成见的人,事后走出神庙之后利用他们的坦诚,还会被看作非常失策的行为;所有人都觉得,说一位神职人员“嗜酒”是对他的严重顶撞,虽然你之前目睹他成桶地痛饮淡啤酒。他们传道时的许多重大话题是嗜酒的恶端,以及浇熄酒欲的痴傻。他们劝诫听众抗拒酒欲的诱惑,大声斥责淡啤酒,并频频告诫人们:如果是为一时欢乐而喝酒,或者不是出于恢复面色的目的,而是出于其他什么原因而喝酒,那么,淡啤酒就是穿肠毒药。
这些神职人员跟众神交流时,为从众神那里获得了许多让人畅爽的淡啤酒而对众神心存感激,虽然这样,他们依然会说自己并不嗜酒,并总是节制自己的酒欲。然而与此同时,他们却悉数陶醉在那酒中,而众神恩赐他们啤酒,原本是让他们用来做些更伟大的事情。他们为自己的顶撞举止求得原谅之后,就期盼众神削弱他们的酒欲,恩赐他们抗拒酒欲的能力。但是,在他们出现最理性的惭愧时,当他们吃着最朴素的家常便饭时,却不曾将淡啤酒遗忘过,于是祈祷自己一直都可以喝到许多淡啤酒。他们对天发誓说:无论现在他们在节制酒欲方面的表现有多差劲,之后他们喝酒只会是为了重现昔日,除此之外保证绝不喝半滴酒。
上面就是所有具有代表意义的借口。百余年来,他们总是一成不变地使用这些借口。其中一部分人觉得:众神可以预知未来,预知一月份听到的承诺与前一年六月听到的没有差别,所以会非常怀疑誓言的真实性。这就如同我们不会信赖那些滑稽的付货保证书一样,它们允诺为我们供应货物,今天是为了谋利,明天却没有企图。他们经常神神秘秘地开始祷告,其中非常高雅地说到很多事情。然而他们内心对那个高雅世界的贪求,却不曾让他们在祈祷完成后忘记祈求众神庇佑并繁荣酿酒业及其一切领域,并且为了普罗大众的福祉,庇佑啤酒花和大麦的消费量突飞猛进。
[V]而那种摧垮了辛勤的自得……
很多人都跟我说:勤勉的死敌是懒惰而不是满足。所以,为了印证我这个论述(在有的人看来,它好像难以自圆其说),我要分别对懒惰和满足进行阐述,之后再讨论勤勉,以此让读者进行评判:与勤勉最针锋相对的到底是懒惰还是满足。
懒惰乃是一种对忙碌的厌烦,往往有一种没有理由的欲望与之相伴,即一直维持游手好闲的情形。如果缺少某个有保障的雇佣的规定,每一个人都是懒惰的,都会反对为自己或他人而忙碌。除了对被我们视为地位没我们高的人、对期待拥有其服务的人,我们不常说其他人懒惰。儿童不会觉得他们的父母懒惰;仆人也不会觉得他们的主人懒惰。就算一位绅士非常贪恋安闲怠惰,连自己的鞋子都不想穿(虽然他年轻力壮),也不会有哪个人因此说他懒惰,但凡他还能支付一个脚夫的薪资,或者能支付为他做这件事的任何人。
德莱顿先生曾给我们仔细描述过一位挥霍无度的埃及国王看起来到底是如何懒惰。[107]那位国王陛下把礼物恩赐给自己的一些宠臣,在场者涵盖许多军机重臣。国王想要签署一份羊皮纸证书,以证明他的馈赠。开始,他表情严肃而焦虑地走来走去;接下来,他如同一个疲倦的人一样坐了下来;最终,他非常勉强地干着要干的事情,提起笔来,极为庄重地埋怨托勒密这个名字太过冗长,还说对此人十分关切,由于后者无法找到一个单音节的字取代他之前的名字。国王觉得那个新名字将会消解国王的许多不便。
我们经常由于自己的懒惰而嗔怪别人懒惰。就在几天前,在一起做毛线活的两名年轻女子还互相说:那个门里吹进一丝可恶的冷风,妹妹,你离那扇门近一点,请你把它关上吧。那位更年轻的女子的确费心地向那扇门看了一下,却纹丝未动,静默无语。姐姐又重复了两三次,见另一位既无回应,又一动不动,最终愤怒地站起来,自己把那扇门关上了。她回到原位,愤恨地看了一眼那年纪小点的妹妹,说道:“我的上帝,贝蒂妹妹,我今生也不可能像你这么懒。”这话说出口时她表情非常严肃,脸上甚至浮现了愠怒。我坦承,妹妹原本理应起身去关门;然而,姐姐如果不是太过在意自己的劳动,当冷风让她烦扰时,她原本应当只字不提,自己立刻去把门关上。她跟那扇门的距离仅比妹妹远半步;关于年龄,她只比妹妹大了不到十一个月而已,而且两人都没有二十岁。我觉得,实在难以评判出她们俩之间谁更懒惰。
世上有数以千计的可怜虫,为了少得可怜的报酬而尽心尽力地工作,由于他们压根无法想象或忽略了自己吃的苦究竟价值几何;而另一些精明者则知道自己工作的真实价码,回绝那些比标准工钱低的工作,这不是因为他们生来悲观,而是因为他们不希望贬损自己劳动的价值。一位乡绅在交易所后面见到一个杂役无所事事地游荡,就对他说:拜托你,朋友,拜托你帮我把这封信送去弓街教堂,我给你一个便士,可以吗?那脚夫说:我的确非常想去,然而,我需要两个便士才能去,老爷。乡绅不愿付两个便士,杂役就转身对乡绅说:如果不能赚多少钱,与其工作,不如闲逛。宁愿闲逛而不赚一文,也不想去轻轻松松地赚上一个便士,乡绅把这视为那杂役的懒惰至极。过了几个小时,乡绅恰好在斯莱德尼德大街[108]的一个小酒馆里遇到了几位朋友,其中一位突然想起来自己忘了当晚要去邮局取一张汇票,所以正着急如焚,急需有个人马上雇一辆可以飞跑的出租马车,代他去邮局走一趟。那时已是晚上十点多,又是深冬时节,那天夜里还大雨倾盆,周边的杂役们全都上床睡觉了。那位先生十分焦躁难耐,说无论出多少钱也一定要派个人去拿支票。最后,有个跑堂的看他这般着急,就跟他说自己知道有个杂役,如果认为这差使的工钱有吸引力,这人就会起床去跑一趟。那位先生十分着急地说:绝对有吸引力,一定不要担心钱,好小伙子,你如果知道什么人,就让他全力以赴去跑一趟吧。他如果可以在午夜十二点之前赶回来,我就支付他一个金币。听完此话,那跑堂的就担负起了使命,跑出屋子,一刻钟之内就返回了。他带回了一个好消息说,那杂役会用最快的速度回来。此刻,小酒馆里的人们又如之前一样分散开来各自寻开心。然而,十二点将近的时候,人们却大都掏出了怀表,谈论起那杂役什么时候会回来。有些人说他可以在午夜钟声敲响之前赶回来;另一些人却觉得那是不现实的。就在差三分钟就到十二点时,那飞毛腿进了屋子,浑身散发着热气,衣服都被雨水浇透了,满脸是汗。他浑身上下除了钱夹里以外,其他所有东西都是湿的。他从钱夹里取出刚才拿回的支票,走到那跑堂的跟前,把支票交给了那位先生。那位先生对他的效率感到十分欣慰,就给了他之前允诺的一个金币。另一位先生为他倒了整整一大杯酒。每一个人都夸赞他勤快踏实。那杂役走向靠近灯光的地方,去取那杯红酒,我之前提及的那位乡绅十分惊讶,因为他发现此人就是那个曾回绝他的一便士的杂役,而那时他觉得此人是世界上最懒的人。
这个故事向我们阐明:世上没有工作的人包括两类,一类是因为没有能让其拼命赚取最大利润的机会;另一种则因为缺乏干劲而消极懒惰,情愿食不果腹也不肯努力工作。我们不该把这两种人相提并论。如果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我们一定会按照人们对出卖自己劳动预测获得收益的估算,扬言世人或多或少都带点懒惰,于是最勤快的人也会被当作懒汉。
我把内心的平和与安详当作“满足”。人们觉得自己非常幸福时,就会出现这样的满足感,并且会安于现状,不求进取。这表明我们现在的处境对我们非常好,表明一种安详平和,而但凡人们还喜欢改良自己的环境,就不会轻易出现这种安详平和的心境。满足作为一种美德,但是对这种美德的称颂既缺乏任何根据,又非常不可靠,这是由于人的处境各不相同,而如果拥有了这种美德,就会被众说纷纭。
一个单身男人原本在一个艰苦的行业里辛勤工作,他继承了一位亲戚每年给的一百英镑的遗产。这个好运的来临迅速让他对工作产生了厌烦心理。他缺少足够的勤奋精神让自己不断进取而在世界求得立足之地,就打算任何事情都不做,仅仅仰仗那笔遗产过活。但凡他理性地生活,不赊欠所获的东西,不开罪每一个人,人们就会把他当成一个老实、本分的人。他居住的那个客栈的店主、女房东、裁缝,包括其他人都会与其共享他名下的东西,而社会也由于他的纳税而一年好过一年。虽然这样,他如果去干些自己的事或其他的某个行当,肯定会成为别人的障碍,有的人会因为他的盈利而得到的更少。因而说,尽管他本该是世上最自在的人,一天二十四小时之内,他可以赖床十五个小时之久,其他时间则游手好闲、闲闲散散地消磨时间。然而不会有一个人对他嗤之以鼻,而他这种懒散精神则会被贴上“满足”的标签。
不过,如果这个人成了家,是三四个孩子的父亲,却仍旧维持相同的闲散心态,称心如意地享用自己的财富,压根儿不努力去赚一分钱,沉迷于其之前的懒散中,又会怎样呢?首先,他的亲戚们(或者起码是他熟识的人们)会对他这种缺少责任心的行径心存恐慌,这是由于他们可以预测他的收入并不足以让这么多孩子健康成长,所以担忧其中某个孩子未来就算不会作为重担压身,他们也会以此为耻。这些担忧瞬间让人们交头接耳,迅速传播开来。与此同时,这人的叔叔格莱坡[109]让他去找个事做,并费心地用类似的套话来劝诫他:那个,侄儿,还没有工作吗!真让我失望至极!我不知道你如何消磨你的时间,你要是不想干你的老本行,还有五十种挣钱的方式呢。你每年有一百镑入账,这是事实,然而你的花销也在逐年递增呀,待到你的孩子长大成人,你还能干什么呢?你比我有能力,我对你的器重远超过我自己,然而你没发现我把生意弃之一旁吧?非但不丢,我还把话撂在这儿:我就算拥有整个世界,也不会如同你一样生活。我坦承,这事儿跟我不存在一丝瓜葛,然而所有人都非常痛心。就你这样一个男人年纪轻轻,身体健全,没病没灾,竟然不动手去找个工作,这实在让人颜面尽失。如果这些劝诫短时间内不能让他悔改,之后半年多的时间里他依然游手好闲,街坊邻里都会对他议论纷纷。那些曾一度让他赢得“老实、本分者”声誉的品格,而今却一样让他成为大家眼中“最糟糕的丈夫”和“世上最懒的家伙”。据此得知:我们谈及行为的善与恶时,在意的仅仅是这些行为对社会是好是坏,而并不在意这些行为究竟是出自谁手。[110]
人们常常把勤劳与勤勉混淆,用来指代相同的事物,然而这两者之间却大不相同。一个穷困的倒霉蛋既不勤奋,也不聪明,尽管可以节俭与吃苦,却压根不去努力改良自己的境况,不思进取。而“勤勉”则包含许多种品格,其中之一是对收获的急切渴求,还有一种是要改变我们境遇的持久欲望。人们要么思及自己所做的行业的传统盈利,要么思及自己投资份额甚少的生意的收益,常常经由两种方式去获取勤勉的声誉:他们要么势必凭借绝对的勤奋,去发觉那些非同小可,且还没获得认可的办法,去拓宽生意,提升盈利;要么势必加倍地劳作,以此让勤勉之名加身。一个买卖人如果仔细打理自己的店铺,恰如其分地招待顾客,他就是他所在行业里的勤劳者。但是,如果除去此事,他还确实孜孜不倦地谋求自己卖出的、价位相同的商品比其邻人的要好,或者凭借友善待客或其他优良品质,认识了很多朋友,以此尽力吸纳客源,我们就能够把他称作勤勉者。一个处在半失业状态的船夫,却向来不轻视自己的工作,只要有活就去好好干,他就可以算作勤劳的人。但是,他无事可干时如果也干些别的事情,甚至还去擦皮鞋,或是去当守夜人,那他就无愧于所担当的勤勉称谓。
我们将会目睹:如果可以恰当领会本篇评论中的话的含义,那么,无论是懒惰,还是满足,这二者其实是非常相似的。如果势必要说出它们之间究竟有着怎样显著的不同,那就是:满足与勤勉的矛盾,要比懒惰与勤勉的矛盾更明显。
[X]……去让一个优秀而直率的蜂国……
在人民身处困顿穷苦的地方也能知足常乐时,估计可以让这一点变为现实。但是,他们如果既想享受世上的安闲和舒爽,又同时要像那些好斗的国家一样富足、强大和繁盛,那是绝对不现实的。我曾听人们提到斯巴达人的充足军备远多于全部希腊城邦的总和,更无须提及他们的超常节俭和其他模范美德了。不过,世上一定不曾有一个民族的杰出比斯巴达人的更像是空中楼阁。他们生活之中的奢华还赶不上一个剧场的华丽。他们仅仅能自以为傲的事情,乃是他们不会去享受任何事情。其实,他们既恐惧外邦,又在意外邦。斯巴达人向来是凭借军事上的英勇无敌与杰出的作战技能而闻名于世的,乃至其邻国人不光在战争时与他们并肩作战,向他们施以援手,而且如果可以让一位斯巴达将领去指挥他们的军队,也会觉得十分荣幸,在他们看来那样赢得战争就万无一失了。然而,当时斯巴达人的军纪非常严明,其生活方式也非常朴素,禁止所有安逸,乃至我们当中很多节制力最强的人,都不可能遵从那些让人如此不适的苛刻规章。斯巴达人流通一种十全十美的货币:金币和银币都备受贬低。他们流通的货币用铁制成,外表好看却仅仅价值几文。想要置换二三十镑的话,必须得用一只非常大的箱子才能把那种钱币装得下。想要移动一下那只箱子,就真是和去牵动一头约克郡公牛差不多。斯巴达人抗拒奢侈的另一剂良药,乃是他们所有人都要聚在一起吃相同的饭菜,而任何人都很少有资格可以在自己家中独享盛宴,乃至一位斯巴达国王阿吉斯击溃雅典人胜利归来后曾想把属下支到别处(因为他想跟王后独享晚宴),却因此被军事首领们议论纷纷。[111]
普鲁塔克说,在培养青年方面,斯巴达人最在意的是让青年成为优良的臣民,可以容忍长途枯燥行军的疲惫,并拥有只有胜利才会走下战场的决心。他们十二岁一过,就被分成一小拨在一起居住,以蒲草为席,蒲草长于欧罗塔斯河畔。蒲草叶尖非常尖锐,然而他们不用刀具,而只靠手把它们扯下来。在寒冬季节,他们往蒲草中混杂些蓟草,用来御寒(参见普鲁塔克作品《列古戈斯传》)。非常明显,生长于这样的环境中,世上不会有一个民族不拥有阳刚之气。然而,因为斯巴达人舍弃了全部安逸的生活,他们要安抚痛苦,除去唯一一份荣耀,就两手空空了,而那就是他们英勇无畏,可以习惯艰苦困顿。这种荣耀虽然堪称一种幸福,世上却没有几个民族希望把它当成幸福。尽管斯巴达人曾一度主宰了整个世界,然而但凡他们不再继续,英国人还是基本上难以羡慕斯巴达人的那份荣光。现在人们所需要的,我已经在“评论O”中一一道明,那段评论探讨的是真实存在的快乐。
[Y]……安享世间最丰裕便利……
“恰如其分”[112]与“便利”这两个词,其意思模棱两可,如果不清楚应用这两个词的人的地位及其处境,我们就难以弄懂它们。在“评论L”中,我已经大致谈论了这两个词的含义。金匠、绸布商,或者随便一位诚信无欺的店铺老板,如果攒下了三四千英镑的财产,每日必然都要有两道肉菜,在星期天,还要吃些更非同一般的菜肴。他的妻子必然会在自己的卧房里用锦缎被铺床,并在两三个房间里摆设上等的家具。第二年夏天,她必然会在乡间筑就一座房子,起码会建造一处十分可心的寓所。在城外拥有住房的人,一定要有一匹马。他的仆人也一定要有马。如果生意还算不错,他就会希望八年或十年后拥有一辆马车。虽然这样,他依旧期盼自己“为奴”(这出自他自己之口)二十二三年之后,每年起码可以让长子继承一千英镑的财产,其他孩子每个人都有两三千英镑充当安家立业的本金。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人为每天的面包而祷告(并且只是为每天的面包而祷告)时,人们就会觉得他们非常谦恭。无论你把这视作骄傲、奢侈、浮华,或者别的什么,都没关系;然而,在一个经济发达国家的首都,就理应这样生活。境况还赶不上这些人的必然会因为花销不大的便利而知足,而境况比这些人要好的则必然会让其便利更为高昂。有些人把用盘子上菜视作“恰如其分”,而把马车归为安逸生活的必备条件。如果一位贵族每年的花销还没超过三四千英镑的话,那这爵爷就会被看作贫穷。[113]
本书的第一版问世后,有几个人曾批驳我,其方法是印证过度的挥霍一定会引发所有民族的灭亡。我立刻给出了答复,跟他们阐述了我探讨这个问题时所预设的条件。所以,为了将来不让哪怕一个读者在这个问题上曲解我的意图,我还要说明本版及前一版中的那些提示与限制条件。如果它们没有被忽略,就一定可以通过所有合乎情理的检查,并剔除一些把矛头指向我的斥责。我已提出过一条始终不能违逆的座右铭,即应一直让穷人去干活;减缓他们的需求是非常聪慧的,但迎合其需求却实在是愚钝至极;应该大力支持农业和渔业的发展,以确保食品供应充足,进而让劳动力价格低廉。我把愚昧看作社会结构的必要部分。由上述所有这一切可知,我明显不可能认为一国需要大肆宣扬奢侈。同理,我也倡议:财产应当予以保护;公允的法律应当予以落到实处;所有事务都要把国家利益考虑在内。然而,我最坚守并一再强调的一点却是:要关注贸易的收支平衡,立法者应尤为注意不要让每年的进口大于出口。就算这些方面都达成了,并且不曾忽略我上述提及的其他事情,我还是要重申一点:所有外来的奢侈品都不能让一个国家归于灭亡。只有在人口众多的国家才会目睹过度的奢侈,并且只有在其上流社会才能一睹真相。一国人口越多,其最底层者的人数也就越多,他们是供养所有人的根本,是泛泛的贫苦大众。
有的人太过喜欢模仿命运比他们好的人,这种人的毁灭可谓是自取灭亡。这压根无法驳斥奢侈,这是由于无论是谁,但凡其生活捉襟见肘,就是个笨蛋。有的有钱人家里有三四辆马车,同时还能给子女留有遗产;而一个年轻店主却会仅仅由于养了一辆破马车而倾家荡产。一个富国里不可能缺少挥霍者,然而我却不曾得知世上有任何城市里只充斥着挥霍者,我只了解世上存在厌嫌挥霍者的人,其数目绝对能迎合挥霍者们的需要。一位奸诈的商人会由于太过挥霍或一不小心就倾家荡产,一位干着相同工作的年轻新人,也可以在四十岁以前凭借节俭或更为勤快而发家致富。而且,人类的缺点常常会引起相反的影响:有些人小心翼翼,却不曾致富,这是由于他们实在太抠门;而有的人虽然花钱十分铺张浪费,好像并不在意钱财,却聚集了巨额财富。然而,命运一定会千变万化。那些最不幸的人无论是死是活,都对社会没有好处。洗礼与葬礼可谓是合理平衡。由于他人的倒霉而遭受损伤惨重的人会觉得十分背运,不停埋怨,吵吵闹闹;然而,由于他人的倒霉而有所收益的人(向来都存在类似的人)却会沉默无语,这是由于他们不希望让别人觉得他们的时来运转是源于我们邻人的灾祸及损伤。命运的跌宕起伏组成了一个不停转动的轮子,成为整个机器运行的发动机。哲学家胆敢把其思想拓展到他们视线之外的地方,把文明社会的盛衰只当成呼吸的此起彼伏;而社会气息的下降也如同十全十美的动物气息的下降一样,都是构成呼吸作用的因素之一。
所以,不停运转的命运的无常气息对于政治实体而言,就跟反复无常的空气对于有生命的动物而言一样。
因而,对于社会而言,贪婪与挥霍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一些国家的人向来都会比另一些国家的人更挥霍,这是由于产生两者恶德的境遇并不相同,他们的社会制度及自然环境也不一样。在此我要拜托细心的读者宽恕,我害怕你们会遗忘一些我一再重复过的事情——其详细内容可参见读者已经读到的“评论Q”——金钱超过土地、高额的税赋、生活必需品的匮乏,勤恳、劳苦、积极进取的向上精神、暴躁脾气与糟糕性格;年老、聪慧、买卖,以及我们经由自己的劳动所赢得的财富,还有备受保障的自由和资本,所有这些都会让人离贪婪更进一步。与此不同,懒惰、自满、脾气温和、乐天知命、年轻、愚笨、专制的权力、轻易拿到的金钱、充盈的生活必需品,以及财产的不断变化,这样的环境则轻易导致人们离挥霍更近。在最风靡的恶德就是贪婪的场所,挥霍就会随之递减。然而,世上既不曾存在一国的全民节约,并且,全民如果没有需要,也不可能出现全民的节约。
杜绝奢侈浪费的法律对贫弱国家可能会产生效用,那个国家可能刚刚结束了一场战争、瘟疫或饥荒的大灾难,百废待兴,穷人无事可做。不过,为了让穷人可以在一个富足的王国生存而去袒护穷人的利益,却是一个下下策。我理应用下述话语作为对《抱怨的蜂巢》的评论的结束语:我能够向倡导全民节约的人们打保票,我们如果让英国的女子不穿那么多亚洲丝绸,就不会让波斯人和其他东方国家有机会买去那么多的英国优质棉布去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