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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以五权分立纠正政党之弊端
孙逸仙:希望在中国实施的共和政治,是除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外还有考选权和纠察权的五权分立的共和政治。
该鲁学尼:纠察权本属于国民,并非由议会行使。中国为什么需要特别设立这种制度呢?况且,考选事务不是作为行政的一部分就够了吗?凭什么理由还需要单独设立呢?
孙逸仙:因为要通过考试制度来挑选国家人才。我期望能根据这种办法,最严密、最公平地选拔人才,使优秀人士掌管国务。如今天的一般共和民主国家,却将国务当作政党所一手包办的事业,每当更迭国务长官,甚且下至勤杂敲钟之类的小吏也随着全部更换,这不仅不胜其烦,而且有很大的流弊。再者,单凭选举来任命国家公仆,从表面看来似乎公平,其实不然。因为单纯通过选举来录用人才而完全不用考试的办法,就往往会使那些有口才的人在选民中间运动,以占有其地位,而那些无口才但有学问思想的人却被闲置。美国国会内有不少蠢货,就足以证明选举的弊病。
至于纠察制度,是除了要监督议会外,还要专门监督国家政治,以纠正其所犯错误,并解决今天共和政治的不足处。而无论任何国家,只要是立宪国家,纠察权归议会掌管,但其权限也因国家不同而有强弱之别,由此产生出无数弊端。况且从正理上说,裁判人民的司法权独立,裁判官吏的纠察权反而隶属于其他机关之下,这是不恰当的。
考选制和纠察制本是我中国固有的两大优良制度,但考选制度被恶劣政府所滥用,纠察制度又被长期埋没而不为所用,这是极可痛惜的。我期望在我们的共和政治中复活这些优良制度,分立五权,创立各国至今所未有的政治学说,创建破天荒的政体,以使各机关能充分发挥它们的效能。
(本篇选自《孙中山全集》,第1卷,319~32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题目为编者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