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MPA办学经验总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
一、本校MPA教育概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全国第三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之一。配套的管理结构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MPA中心”)也于2005年3月组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交叉融合的九大学科群,以及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所在的公共管理学院是MPA中心依托的学科平台和管理平台。
MPA中心组建以来,按照与学科建设相融、与人才培养需求相符、与公共管理实践相通、与社会服务相依的发展思路,形成“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地方政府管理”等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与研究方向。
在师资队伍建设上,MPA中心遴选的教师全部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社会保障学》教学团队是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占86%,专职教师中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的比例分别为42%和47%;在公共部门任职的兼职教师占MPA教师总数比例为38%。
MPA中心致力于培养“精政务、通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融通性公共管理人才。自中心成立以来,报名人数以年均12%的增长率递增,由2005年的261人增加到2013年642人,2014年网上报名人数更是达到了823人。同时,MPA中心报名与录取比例逐年上升,2015年的报录比接近8∶1。自中心成立以来,共招收MPA研究生1100余人,其中通过论文答辩并获得MPA硕士专业学位的有700余人。
二、本校MPA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
(一)本校MPA中心管理架构
我校为MPA教育设置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具体见图F9-4。
学校层面的管理机构设置。2005年学校批准成立了MPA分学位委员会、校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对MPA等专业学位教育的招生、教学和学位管理等实施专署办公)。
MPA中心层面的管理机构设置。2005年专门设立与学院平级的MPA教育中心(正处级单位)。设置MPA中心办公室、MPA教学管理办公室、案例研究室、图书资料室、网络实验室,以及MPA研究生导师组等机构,并提供300多平方米的专用办公场地(见图F9-4)。
(二)本校MPA教学管理工作介绍
1.内设机构与管理岗位介绍
我校MPA中心设置分工协作的内设机构。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质量控制,MPA中心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MPA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教学管理。这些机构具体负责制定MPA相关的教学制度、文件,以及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的审批与调整等具体工作。
同时,我校MPA中心设有教学秘书,负责MPA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与服务。班级配备有班主任,MPA中心制定了《班主任岗位职责》,负责MPA研究生课前、课中和课后的管理、沟通、协调、组织与服务。
2.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介绍
我校MPA中心自成立到现在,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例行的MPA教学检查制度、教学听课制度和导师责任制等。同时我校MPA中心还建立有教学质量问卷评估制度、师生沟通渠道和机制、师生共同参与的教学质量提升研讨会等配套制度,力求完善与不断提升我校MPA中心的办学质量。
图F9-4 我校MPA教育管理组织结构
(三)该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的利弊分析
我校MPA教育发展获得了国家部委和地方政府以及学校几个层面的政策支持,自身的管理模式也在不断进步与提升,如今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在这套体制下,我校MPA教育可以更好地获得学校大量的教学资源,不仅包括多元化的教师队伍支撑,同时也有完备便捷的教学设施支撑。这样也使得我校MPA教学和管理更加畅通。
但同时,在这套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下,我校MPA教学管理面临着任务重、事务多、人员紧张的困境,教学秘书与班主任的日常事务较多,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难免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本校MPA招生工作经验
MPA中心招生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学历和学位管理的相关政策,在招生宣传、资格审查、笔试、复试和面试的各个环节均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全国MPA教指委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政策等规定层层把关,并有校纪委全程介入与监督,确保MPA研究生的招生公平、规范、严谨。
学校每年将2300个左右的研究生招生指标中的50%用于专业学位教育招生。MPA中心单双证的招生指标在我校专业学位招生名额中占到15%左右。MPA中心制定了严格的招生管理制度,MPA研究生的录取程序由申请、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7个环节构成。
第一,申请环节、报名环节由MPA中心把关。确保申请者已提交如下材料: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报名。
第二,资格审查环节由校研究生院把关。确保申请者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明等所有申请材料情况属实。
第三,初试环节由教育部组织,校研究生院把关。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初试。初试由教育部统一出题、统一发放,并在我校全程视频监控的标准化、现代化、封闭式考场进行。
第四,复试环节由校研究生院和学校其他领导部门把关。复试的科目和标准由MP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英语、综合能力三部分。复试中,学生采用代码编号,参与复试的老师与学生均临时随机分组,以确保公平。而且复试内容每年调整,以确保复试公正、严谨。
第五,录取环节由校研究生院和学校其他领导部门把关。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院和其他领导部门分级审批、盖章,并公布录取名单,制作、发放录取通知书给被录取的学生。
四、本校MPA教学管理工作经验
(一)课程设置
我校MPA培养方案中所设置的专业选修课,充分贯彻学科融通优势。MPA以我校经、管、法优势学科为基础,以公共部门和MPA研究生职业需求为导向,设置了我校独有的专业特色课程,包括“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福利经济学”“区域经济政策”“经济决策学”“公务员招录与测评”“公共部门绩效管理”“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等。
(二)师资队伍建设
MPA中心对任课教师建立了师资库和梯队(见表F9-7),并按照开放、良性竞争的思路组建教师队伍。
表F9-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专职、兼职教师情况
我校MPA教师总数为90人。其中,专职教师56人,兼职教师34人;专职教师均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专职教师中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的比例分别为42%和47%;在公共部门任职的兼职教师占MPA教师总数比例为38%。
我校MPA教师队伍采取既开放又竞争的原则建设:
1.建立良性竞争的教师管理机制
MPA中心每门课程至少配有2名任课教师,有的课程甚至配备了3至4名教师,且每位教师为同一班级只上一门课程,从而在课堂教学中形成了竞争与合作的良性运行模式。
在MPA中心开设的8门核心课程中,均有2名以上教授或副教授授课,有2次以上核心课程授课经验的教师所占比例在91%以上。
2.建立合作开放的教师队伍
我校MPA教育核心课程和方向必修课程的任课教师大都具有政府政策咨询或为公务员授课的经验,MPA中心还定期邀请一批来自政府部门的精英和境外专家给MPA研究生开展专题讲座,开阔视野,提高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程度。
(三)案例教学现状
我校MPA中心专门成立了MPA教学案例研究室,在教学案例的编制、案例教学的实施等方面制定了实施标准和管理制度。
MPA中心所有MPA学位课程、核心课程均使用案例教学,并且在案例教学中注重学生在课上和课下的参与。包括鼓励教师采用“交互式”的案例教学,并结合公共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开展研讨式的教学,切实提升教学内容的实用性。而且,为提高MPA案例教学效果,任课教师在为MPA研究生正式授课前对研究生进行培训,提高MPA研究生参与案例讨论的积极性。
(四)课堂考勤
我校MPA建立了完备的课堂考勤制度,每节课上课前一周都会在各班级群里公布上课名单,提醒学生上课,并设有签到制度,将出勤率纳入最终的期末成绩考核部分。同时,MPA中心建立了教学检查机制,由教学秘书定期跟踪不同课堂的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并进行月度小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期末进行全面总结。
五、本校MPA学位工作经验
我校MPA学生需要修完全部36学分,包括MPA中心的课程体系中设置的“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等8门核心课程,“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及“城市经济与管理”4个培养方向的必修课程以及选修课和实践调研项目。
修完的MPA研究生进入论文开题、撰写、盲评、答辩环节。近4年MPA中心各类教学档案归档及时,资料齐全,保管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