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时期维新派的“民权”观
民权之说——戊戌时代新旧思想斗争的一个焦点
在19世纪末叶的戊戌变法运动期间,资产阶级维新派曾经提出过各色各样改良中国社会的政治方案。对于他们来说,任何一项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乃至社会习俗的改革,似乎都是促使中国富强的“根本之根本”。当他们反对封建科举制度时,好像八股一废,就可人才辈出,中国也就可以立臻富强了,所以他们说,政治的改革“莫亟于废八股”;当他们要求发展资本主义时,又好像工厂一开,就可外御强敌,内兴民利,国家的贫弱也就能立即走向它的反面了,所以他们又说,政治的改革“舍此无以求速效”。他们把一切都看作问题的根本,其实正是因为他们找不到一条真能保证这些改革实现的根本途径。维新派这样提出和说明他们的政治方案,连他们自己也感到有些矛盾。梁启超在1897年写信给严复,说道:“变法之难,先生所谓一思变甲,即须变乙,至欲变乙,又须变丙,数语尽之。启超于此义,亦颇深知,然笔舌之间无可如何。……当其论此事也,每云必此事先办然后他事可办,及其论彼事也,又云必彼事先办然后余事可办。比而观之,固已矛盾。”
明明感到“矛盾”却又“无可如何”,这是由改良主义的本性所决定的。正像列宁所说:“改良就是在保持统治阶级统治的条件下从统治阶级那里取得让步。……因此,改良主义的纲领通常是罗列许多条。”
当然,维新派自己所认为是同样重要的许多条纲领之间,其实并不都是同等重要的。从政治的、思想的意义说,哪些问题影响更深远一些,对封建主义的冲击更大一些,这不仅要看维新派自己的表白,更要看当时社会思想界的反响。从这个角度说,我以为,改良派的“民权”观在维新思潮中有着特殊重要的位置。
“民权”这个政治口号,历史上从来就是新兴的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阶级的思想武器之一。在中国,最早把“民权”作为一面政治旗帜而高高举起的,就是戊戌时代的资产阶级维新派。比他们更早一些,甲午战前的一些具有若干改良主义思想的人,虽也曾提到“民权”这两个字,但与其说他们是作为一种政治口号来提出的,倒不如说是作为在政治改革中应该预先加以防止的偏向来提出的。他们在宣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议会政治的同时,急急忙忙地批评那些国家“民权过重”,甚至认为如果不及早防止,就会成为“犯上作乱之滥觞”。这与戊戌时代资产阶级维新派的“民权”观,是很不一样的。
戊戌时代的维新派第一次把“兴民权”作为改革中国社会的政治前提来提出。他们说:“君权日益尊,民权日益衰,为中国致弱之根原。”因此,“欲兴内治,不能不稍伸民权”。“一旦衔勒去,民权兴”,那就一切都会好起来:人民“各遂其生,各均其利,杼轴繁而悬鹑之衣绝,工作盛而仰屋之叹消”。梁启超概括他在戊戌时代的政治宣传活动时说,“所言皆当时一派之民权论”;稍后,在1902年,他又把甲午战前的改良主义思想叫作“言变法者”,把戊戌时代的改良主义思潮叫作“言民权者”。这里说明,在维新派自己看来,他们的“民权”观在维新思潮中是占着特别重要的地位的。
马克思说过,如果哪一条几何学定理触犯了统治阶级的利益,那么,统治阶级对之也是不会轻易放过的。何况,“民权”“君权”等,不是什么几何学定理,而是直接牵涉到各个阶级、阶层的政治权力的利害问题。因此,封建顽固势力在他们坚决反对的维新思潮中,特别对其中的“民权平等”的“邪说”表示深恶痛绝,也就毫不足怪了。湖南举人曾廉上书请杀康、梁,唯一一条理由就是康、梁的“民权平等之说”“大逆不道”, “邪说狂煽,必率天下而为无父无君”;御史文悌参劾康有为,认为行西学倒没有什么,唯独“伸民权”“平君臣之尊卑”,必会“召乱无已”;张之洞作《劝学篇》,一面也大谈办报馆、设学堂、改科举、行变法,一面却严“斥民权之乱政”,认为“使民权之说一倡,愚民必喜,乱民必作,纪纲不行,大乱四起”,甚至把维新派的“民权”论“谓为洪水猛兽”。
封建顽固势力把维新派的“民权”论看作“洪水猛兽”,这至少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这个“民权”论在一定程度上刺痛了他们,击中了他们的某些要害;二是这个“民权”论在当时社会上迅速扩展着影响,取得了一部分人的赞成和支持。这才引起了封建势力的恐惧与仇恨。刘坤一在一封信里说:“学术之坏,实为人心世道之忧。平等民权,妄引《论》《孟》,中外津津乐道。”这样,维新派所提出的所谓“民权”问题就成了当时新旧思想斗争的一个焦点。
“抑君权,伸民权”——维新派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批判
维新派在政治上提出要“抑君权,伸民权”。他们把“抑君权”和“伸民权”看作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虽然这个正确的认识随后就被他们自己所否定了,但这仍然首先促使他们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了批判。这是不难理解的:不管中国的资产阶级多么软弱,不管这个时候这个阶级还是多么不成熟,但既然封建专制主义成为它发展的障碍,那这个阶级的思想家也就不能不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批判。
维新派直截了当地把专制主义的政治称作国家之“大弊”和“大患”,是国家致弱的根源。康有为在保国会的演讲中说,中国“上下不通,贵贱隔绝”, “故宜其弱也”;梁启超说,“吾国之大患由国家视其民为奴隶”,又说“中国之大弊,莫甚于上下壅塞,下情不能上达”;在代内阁学士阔普通武起草的奏折里,康有为更直接指出,“吾国行专制政体,一君与大臣数人共治其国,国安得不弱?”谭嗣同说得更加透彻一些,他说:“中国所以不可为者,由上权太重,民权尽失,官权虽有所压,却能伸其胁民之权。昏暗残酷,胥本于是。”
在这里,维新派把国家按“上下”“贵贱”“君(官)民”分成两个集团:“卑下”的、受欺压的、被视为奴隶的贱民和“高贵”的、欺压人的统治者。这自然不是什么阶级论,但却反映了国家内在的矛盾和对抗。既然维新派把少数人的专制统治看作造成国贫民弱的根由,因此他们说要取得国家的富强,就必须首先形成像西方国家那样“君不甚贵,民不甚贱”的政治局面,也就是说,“变法必自天子降尊始”。
这种观点是与封建主义的传统观念大相径庭的。封建主义的传统观念是:君君臣臣,贵贵贱贱;“天皇圣明”,“君权神授”;君就是权力、真理、天意的体现。因此,任何对君的哪怕是小小的腹诽都将是罪大恶极的,更不要说把任何邪恶跟它联系起来了。显然,维新派要使自己的前述观点得以成立,就必须对君和君权的产生做不同于封建主义的新的解释,这种解释,他们从西方国家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一些思想家那里找到了。
“君”是什么?梁启超说:“臣也者,与君同办民事者也。如开一铺子,君则其铺之总管,臣则其铺之掌柜等也。”欧榘甲说:“合族类而成国,合众民而成君。君也者,民之积也。君与民一体也。”严复说:“其(民)有相欺相夺而不能自治也,故出什一之赋而置之君,使之作为刑政甲兵,以锄其强梗,备其患害。”谭嗣同说:“生民之初,本无所谓君臣,则皆民也。民不能相治,亦不暇治,于是共举一民为君。夫曰共举之,则非君择民,而民择君也。……君末也,民本也。……君也者,为民办事者也;臣也者,助办民事者也。”
把这些说法总括起来,无非是:(1)君末民本,君主是由民产生的;(2)君主不过是替民办事的;(3)君主的权力本来是由民授予的。这样,君主的神的面具被撕下了,君主的偶像的宝座被动摇了。
既然君主不过是由民“共举”出来、授以权力、为民办事的,那么,如果他们不好好办事,或者办得不好,反而利用民众授予的权力去戕害民众时,又该怎么办?维新派回答说:君则废,臣则诛!或者说:“彼君之不善,人人得而戮之!”——这个回答是前述对君权的分析的逻辑结论,虽然,在当时做出这个结论来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决心!
在政治上,维新派不是民主主义者而是改良主义者,他们不是要推翻君权而是要依靠君权。但是,思想领域的斗争往往比政治领域的斗争更深刻些、走得更远一些。如果以他们所提的标准来看,那么,历史上几乎没有一个君不该废、不该诛的。
请看当时的维新派对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代表——“君”是如何描写的:“夫自秦以来,为中国之君者,皆其尤强梗者也,最能欺夺者也。……高高在上者,朘我以生,出令令我,责所出而诛我,时而抚我为后,时而虐我为仇。”“二千年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君臣一伦,尤为黑暗否塞,无复人理,沿及今兹,方愈剧矣。”“君为独夫民贼。”“竭天下之身命膏血,供其盘乐怠傲,骄奢而淫杀……”“供一身之不足,又滥纵其百官,又欲传之世世万代子孙,一切酷毒不可思议之法,由此其繁兴矣!”“君主视天下为其囊橐中之私产,而犬马土芥乎天下之民也。”
在这里,他们没有分什么“治世”和“乱世”,没有分什么“圣君”和“暴君”,而是指责了一切君主的专横暴虐,抨击了整个专制主义的痼疾宿弊。虽然,并不是所有的维新派都会达到这样的思想高度,那些提出了这些思想的人如谭嗣同、严复等在另外一些地方也还有着正相反的观点和政治实践,但我们仍要把这一些看作戊戌时代维新思潮的高峰和精华。这些思想闪烁着批判的、战斗的光辉,鼓舞人们为改变黑暗的政治现实和争取美好的政治理想而斗争!
“以君主之法,行民权之意”——维新派对“民权”问题的几种错误认识
反映着刚从地主、官僚和商人转化而成的资产阶级政治要求的维新派,在国内政治问题上,明显地存在着这样的两面性:一方面,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统治感到不满;另一方面,则是对革命、对劳动人民感到恐惧。梁启超所说的“民皆蚩蚩,伏莽遍地,一方有事,家揭竿而户窃号,莫能统一”,康有为所说的“强邻四逼于外,奸民蓄乱于内”, “金田之役,将复起矣”,就是这种恐惧心理的自白。这种恐惧心理使得他们的“民权”思想不可能是彻底的。历史上一切资产阶级的“民权”论从来也不是要提高劳动人民的政治权力,而戊戌时代维新派的“民权”论则比欧美各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民权”思想更加躲躲闪闪,藏头露尾。梁启超自己说,他“时时发 ‘民权论’,但微引其绪,未敢昌言”,也就是说他没有敢把欧美先哲的民权论不折不扣地照搬过来。
维新派对于“民权”加上种种的限制,并且为这些限制创造了一些谬误的理论依据。
他们的第一个也是带有根本性质的谬误,是所谓的“权生于智”说。戊戌前一年,梁启超写信给陈宝箴,说道:“今之策中国者必曰兴民权,斯固然矣。然民权非可以旦夕而成。权者生于智者也。有一分之智,即有一分之权;有六七分之智,即有六七分之权;有十分之智,即有十分之权……但使其智日进者则权亦日进。”一直到1902年,改良主义者夏曾佑还坚持说:“民权之说,众以为民权立而民智开,我以为民智开而后民权立耳。”权生于智,有智即有权,这种说法其实是把问题的本末完全颠倒了。且不说这种观点与马克思主义毫不相干,它甚至与维新派自己一再宣称过的思想相抵牾。维新派曾经说,民智不开,正是专制主义的统治对民众“锢聪塞明”的结果,正是那些“制人之身者”兼用封建的三纲五常“制人之心”的结果;也就是说,正是人民群众无权的结果。
根据“权生于智”的说法,加以逻辑的推理,他们的第二个谬误就是:既然目前民智还不开,那么,“兴民权”云云,虽然是一件很好的、十分重要的事情,但它的实现却必须在遥远的将来。维新派用了种种字眼来形容人民的“愚昧”:什么“顽固嚣张”啦!“可以乐成,难以虑始”啦!“智识未开”啦!“民智极塞,民情极涣”啦!“人民愚昧笃旧,瞢无所知”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既然人民是这样的人民,那么,他们所提倡的“民权”应该怎么办呢!他们说:“今中国尚孩提也,孩提而强使自主,是曰助长,非徒无益,将又害之,故今日倡民政于中国,徒取乱耳!”他们说:“中国之民未能自事其事,即不能自有其权!”他们说:“支那而言民权,大约三百年内绝不必提及之事也。”
他们在“民权”问题上的第三个谬误是:既然是“权生于智”,那么,提高民权的根本办法就不是要靠与封建统治者的斗争,而是靠一步一步地去“开民智”。所谓“今日欲伸民权,必以广民智为第一义”。那么,由谁来“开民智”最为合适呢?梁启超说:“中国今日民智极塞,民情极涣,将欲通之,必先合之。合之之术,必择众人目光心力所最趋注者,而举之以为的,则可合。……今日民义未讲,则无宁先借君权以转移之。”这可不只是梁启超一个人的意见。严复说:“夫民既不克自为,则其事非陛下倡之于上,固不可矣!”康有为说:“中国不亡,国民不奴,惟皇上是恃。”便都是同一个意思。
把提高民权的希望寄托在君权的提携上,这自然与我们在前一节中所分析的维新派的那些观点是完全矛盾的。但这个矛盾产生在改良主义者身上,却完全合乎逻辑。在前一节里我们看到,维新派像德国自称为“激进派”的自由主义者海因岑一样,“宣称君主是造成一切贫困和灾难的祸首”。但这正如恩格斯批评海因岑时所说的那样:“海因岑先生硬说君主能造下多少灾祸,他们也就能做出多少好事。由此做出的结论却不是必须进行革命,而是虔诚地希望有一位可爱的国王、好心的皇帝约瑟夫。”维新派有他们自己心中的“约瑟夫”,他们认为,只有依靠他的力量才能实现提高民权的目的。
这样,戊戌时代的维新派在政治思想上转了一个圆圈,这个圆圈以“兴民权”作为轴心,从批判封建君权开始,最后到求助于封建君权结束。
康有为的学生陆乃翔等为康有为作传,总结他在戊戌时代的政治思想,说是“先生心在立宪,而行在专制;义在民权,而事在保皇”。他的另一高足梁启超也为他作传,总结他在戊戌时代的政治思想,说:“先生论政之目的在民权,而其揆时势以谋进步,则注意于格君。”又说:“先生之议,谓当以君主之法,行民权之意。”真是知师莫若弟子,这几句话可谓言简意赅,概括得很好。而且,这几句话,不仅是对戊戌时代的康有为政治思想的概括,而且可以看作对整个维新派的“民权”思想的概括。
“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维新派“民权”论的阶级实质
据康有为的学生们说,康有为那种既立宪又专制、既倡民权又言保皇的政治思想,乃是“似相反而实相成”的。乍一看这似乎使人难以理解,但如果我们进一步看一下维新派“民权”论的阶级实质,我们就会恍然大悟,觉得真是“此言不虚”了。
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把自己的思想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东西。资产阶级维新派高叫“民权”,对封建专制主义进行抨击,从表象上看,他们确乎是代表着全社会的大多数,向着统治这个社会的少数人进行斗争。但从实质来说,则还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即为了扩大自己阶级的政治力量。
戊戌变法时期的维新派,在对待劳动群众的态度上,也如俄国的民粹派一样,“总是把他们看作某些比较合理的措施的对象,当作应当听命走这一条或那一条道路的材料,而从来没有把各个居民阶级看作在既定道路上独立的历史活动家”,劳动群众既然是愚昧的、落后的,那么就应当听命于维新派这些先知,按照他们安排的“比较合理的措施”来改进这个社会。因此,维新派把自己看作全社会的当然的代表。在他们看来,只要发展了他们的政治力量,那么尽管“民权”放到三百年或者千载之后去实行,而“民权”之“义”或“意”也就真正地体现出来了。
所以,梁启超说:“欲兴民权,宜先兴绅权。”谭嗣同说:“即不能兴民权,亦当畀绅耆议事之权。……夫苟有绅权,即不必有议院之名,已有议院之实矣!”
一句话,维新派提出的要“兴民权”,其实倒不过是为了要“兴绅权”。什么是“绅”?维新派所谓的“绅”,是既区别于“官(君)”,又区别于“民”,介于当权的统治者和被压迫的劳动人民之间的一个阶层。这种“绅”,既有财产,又有智识;既没有劳动人民的可怕,又没有封建官僚的可憎;在维新派看来,是代表着社会的正义、良心和智慧的。当然,“绅”还并不就是资产阶级的代名词。除了资产阶级之外,更多的是指不当权的地主。“绅”并不是一个阶级的名字,而是一个按政治地位来说基本一致的阶层的名字。但当时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只能用“兴绅权”来表达扩大自己阶级力量的政治要求,这原因,部分因为当时资产阶级的社会基础还过于窄小,部分因为维新派还没有能力洞察掩盖在政治关系下面的经济关系。他们不理解(虽然他们能意识得到)阶级,他们理解的只是政治地位。因此,维新派把整个社会按政治权力分成四部分:君权,官权,绅权,民权。君权和官权应该加以适当的限制;“兴民权”,那是遥远的将来的事情;目前的问题,就是“兴绅权”!
适当地限制“君权”和“官权”自然是“兴绅权”的前提,但“绅权”之兴毕竟还得依靠着“君权”的提携,而“兴绅权”的结果又必然是“君权”更加巩固(维新派经常以这一点去说服统治阶级,例如康有为的《进呈法国革命记序》里就强调过这样的意思)。斯所谓“似相反而实相成”也。
谭嗣同曾经具体地设计过“兴绅权”的实施方案,虽然这个方案没能施行,但它却能帮助我们了解维新派所谓的“兴绅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谭嗣同以一个省作为设计对象,说道:“今请于行省设总学会,督抚学政,身入会以为之倡;府厅州县设分学会……凡会悉以其地之绅士领之,分学会各举其绅士入总学会。……官欲举某事,兴某学,先与学会议之,议定而后行,议不合,择其说多者从之;民欲举某事,兴某学,先上于分学会,分学会上总学会,总学会可则行之。……于是无议院之名,而有议院之实。”
谭嗣同在维新派中是最为激进的。但即使是他,对于“兴民权”的认识,也还是超不出这样的公式:兴绅权即兴民权,而绅权与官权则“似相反而实相成”。确实,在某一政治思潮的各个代表人物间,在对许多问题的认识上会有差异和分歧,但他们的思想终究不能越出他们所代表的阶级生活的界限。在“民权”问题上,维新派的思想也就是如此。
“冲决君主之网罗”——维新派“民权”论的思想意义
在我们现在看来,维新派的“民权”观充满了混乱、迷惘、动摇和矛盾,既有认识上的混乱,也有认识与实践之间的矛盾。但这是不能苛求前人的。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值得我们珍视的,正是维新派当时那种在思想上、理论上企图否定传统观念束缚的战斗的精神和勇气。他们并不要推翻君主的统治,但是他们却对君主专制主义做了猛烈的冲击;他们并不想在实际上提高人民群众的政治权利,但是他们为人民取得政治权利的正当性做了热烈论证。维新派“民权”论的思想意义也正是在于:他们勇敢地“冲决君主之网罗”,对于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上冲破了一个缺口,并因此而激烈地震动了当时的中国思想界。就像维新派常说的那样,思想的发展“如转石于悬崖”,一发不可收拾。他们既然在理论上证明了君主不过是罪恶和黑暗的化身,尽管今天他们还要竭力证明君主之存在是必要的,但明天就会有另外一些人来证明推翻君主专制的必要性,并且会在政治实践中实现它!
封建顽固势力是十分清楚这一点的。因之,他们毫不理会维新派“忠君爱国”的表白,只是认定维新派的“民权”论为大逆不道、洪水猛兽。他们说:“权既下移,国谁与治?民可自立,君亦何为?”他们说:“议院必不可设,君权必不可下移。”果真,封建顽固势力为保持自己的“权不下移”,毫不留情地扼杀了戊戌维新运动。
然而历史更加毫不留情!1902年,梁启超描写当时社会思想的发展,说:“二十年前,闻西学而骇者比比然也,及言变法者起,则不骇西学而骇变法矣;十年以前,闻变法而骇者比比然也,及言民权者起,则不骇变法而骇民权矣;一二年前,闻民权而骇者比比然也,及言革命者起,则不骇民权而骇革命矣。”等到革命思想影响了相当一部分群众之后,封建专制王朝也就再也不能存在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