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主症,从标止痛
所谓主症,是病人的主要症状和体征,其一般由医生从患者的主诉中加以分析确定。而主诉是指病人感觉最明显、最痛苦的症状、体征,或就诊的主要原因,一般应包括1~2个主要症状或体征的发生及其持续时间。抓主症要以主诉为线索,以兼症为佐证和鉴别,了解疼痛发生的部位、性质、程度、持续时间、缓解或加重因素等,从而为辨证论治提供可靠依据。尤其是在诊治疑难疼痛病或急重症过程中,常遇到症状繁多,病因复杂,病性交错,病位难分,虚实互见的情况,这就更要抓主症,解决主要矛盾。主症往往能揭示疾病本质,可作为辨证的主要依据,它可以随着病机的转化而发生改变。临床辨证抓住了主症,即是抓住了疾病的主要矛盾。由于疼痛并非独立存在,而常与其他繁多的症状交织在一起,所以,当病情复杂,主次难辨时,就需运用四诊手段从疾病的因果关系上来确定主症。例如“腹痛”往往与发热、呕吐、泄泻或腹胀、便秘并存,若先出现发热、吐、泻等症,而渐见腹痛,且疼痛不剧,则难以诊断为腹痛;若腹痛剧烈,而渐至发热、吐、泻,则腹痛的诊断自可当机立断。抓主症还必须详问病史及治疗经过,因为病程阶段不同,其主症、次症可以相互转化。如悬饮初期,其主要证候表现为胸闷、咳嗽、气短、呼吸不畅等,经用宣肺逐水等法治疗,饮邪渐得祛除,则胸闷、气短诸症消失,而又出现胸痛、干咳、咳则加剧等症,此时胸痛就已上升为主症。由此说明,抓主症的重点在于权衡病情的轻重变化,分析疾病的先因后果,审辨证象的真假异同。
一般而言,卒痛大多具有发病急、变化速或病情较重的特点。持续或剧烈的疼痛,不但可使患者精神、心理上遭受折磨,且每有厥脱之险。故对卒痛的治疗,重在积极采取以外治为主的“靶向疗法”,多可迅速止痛。如其中的放血疗法,因其具有开窍通痹、宣通经脉等作用,用于治疗气滞血瘀,经脉闭塞所致的各种急性疼痛,多有立竿见影之效。再如用鼻疗法治疗偏头痛、用噙化法治疗真心痛,用热熨法治疗肩凝证,用手针疗法治急性腰痛,用水针疗法治疗腰胯痛等,每获速效。总之,“从标止痛”实乃“急则治标”的权宜之计,其目的是尽快减轻病人的痛苦,使病势发展逆转,为“从本治痛”争取更多的时间。然而,对有些痛证的病因尚未弄清之前,绝不能见痛止痛,还要从疼痛的部位特性、程度等方面寻求病因,确诊病证。否则,就易掩盖病情真相,而贻误病机。例如临床上常见的急性腹痛,在其确诊之前不可贸然单纯止痛,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