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医疗卫生信息化
信息化就是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通过普遍采用信息技术和电子信息装备,更有效的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使利用了信息资源创造的劳动价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步上升直至占主导地位的过程。
医药信息化是基于先进管理理念和先进信息技术,从根本上考虑和彻底地设计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与药品运营管理过程,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医药信息资源,为决策层、战略层、战术层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信息,使其在成本、质量、服务和速度等关键指标上取得显著的提高,加强其的“核心竞争力”。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发展初期的动力,主要是医院为对接医保系统处理医保报销而被动信息化。但近年来,临床信息化获得了快速发展,医院信息系统(hospital information system,HIS)、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s,PACS)、医技信息管理系统(laboratory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LIMS)、电子病历(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EMR)等软件的应用,对医疗诊断水平的提高发挥重要作用,数字医院、健康档案、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新概念已经成为今后明确发展的领域。
1.1 数字医学
数字医学(digital medicine,DM)的“数字”是数字化的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医学”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技术的应用领域。数字医学是以数字化技术武装与再造的新医学科学和新医疗技术。数字医学技术涉及临床技术、医学信息和医学装置数据系统三个领域。
狭义数字医学是应用数字化手段、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工程辅助原有医疗技术的实施和提供全新的数字医疗技术,将数字化技术渗透到临床医学领域,以达到更加精确可靠的临床诊断、更加准确有效的临床治疗。
广义数字医学是在整个医学科技领域应用数字化手段的探索与创新。它关注数字化医疗设备的研发与应用、医疗管理信息系统和临床信息系统的开发与实施、数字化医院的建设与管理、临床医疗技术的数字化、区域医疗协同与信息资源共享、远程医疗会诊与远程医学教育、基础医学各个分支学科的数字技术应用、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管理的数字化等等。因此,数字医学可分类为涉及仪器设备的数字医学工程,辅助诊疗决策的数字医疗技术,辅助医院运营的数字医院。
数字医学工程主要研究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d tomography,CT)、正电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positron Emission computed tomography,PET)、核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MRI)、数字减影、数字超声、以及数字医疗机器人等仪器设备。
数字医疗技术包括外科手术计划与导航系统,肿瘤化疗和放疗决策系统、临床药学系统等。
数字医院(digital hospital,DH)是医院业务软件、数字化医疗设备、网络平台、病人、医生、护士、管理者所组成的多位一体的综合人造系统,实现就医流程网络化、医疗方式电子化、管理全程信息化、医疗设备数字化、楼宇空间智能化、医院总体现代化(无线化、自助化、无纸化、无胶片化)。一方面,基于数字化技术构建一个以病人为中心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医院内部的服务模式创新,让病人获得最佳的医疗效果,最低的医疗费用、最短的医疗时间、最少的中间环节、最满意的健康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医院资源整合、流程优化,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现代化的医院信息化要求数字医院解决方案同时考虑三个层面的问题:第一层面,医疗业务的信息化,实现网络化、无纸化、无胶片办公;第二层面,信息资源的管理,实现信息的整合、应用的整合,发挥信息化的优势;第三层面,从服务出发,激活医疗信息化的需求,激活时空阻隔,信息充分流通共享,持续创新,满足医疗服务的不断发展。
1.2 医疗卫生信息化
医疗卫生信息化(medical and health information,MHI)是基于先进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技术采集、存储、传输和处理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的病人信息、医学信息、卫生信息和管理信息,并将医疗信息系统与银行信息系统、社会医疗保健信息系统连接。根据国际统一的医疗系统信息化水平划分,医疗信息化的建设分为三个层次:医院信息管理系统、临床信息管理系统和公共卫生信息化。
近年来,医院信息化在我国取得了快速发展,门急诊划价收费、门急诊药房管理、药库管理;住院病人费用、床位管理;住院药房管理等系统是应用普及最广泛的内容,其中以收费和住院病人管理最为核心。
2012年6月6日,我国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建设的“3521”工程总体框架:建设国家、省和地(市、县)3级卫生信息平台;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管理5项业务应用;建设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2个基础数据库;健全覆盖全行业的卫生信息网络,推动居民健康卡建设,加强信息标准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卫生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是着力于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着力于为群众健康服务,着力于强化标准和安全管理。我国医疗信息化的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1.3 药品信息化
1.3.1 药品信息化概念
药品信息化是在药品研发、生产、运输、仓储、销售、用药、监管、回收等全生命周期使用现代信息技术与采用先进管理方法,具体表现为药品研发企业、生产企业、物流配送中心、批发企业、医院、连锁药店等组织单位将其涉及药品的业务流程与管理过程的信息化。药品信息化包括各组织单位内部的信息化,组织单位之间的药品供应链信息化:药品生产企业和物流配送中心之间、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之间、医院和供货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院与患者、医院和管制者之间信息传递与共享。将供应链信息集成,实现对终端医院运营效率的优化,以及对上游厂商的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等增值服务,已经成为今后药品流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1.3.2 制药企业信息化
近年来,制药企业为了适应制药行业的激烈竞争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需要,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对全球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生产计划与调度的动态优化、库存动态控制、财务动态预算管控等集约型敏捷管理,充分利用资源以提高企业决策层对信息的分析和决策能力。针对产品品种多、散、变化快的情况,通过企业资源规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及时、准确地掌握每一品种的销售状况、库存分布、质量信息等,不仅能够科学地整合企业自有资源,而且能够整合企业供应链上的资源(供应商、客户和渠道);信息采集、控制、分析能具体到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适应不同类型的产品生产管理;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GMP),强化药品生产车间流程化的管理,实现相关联的追踪、查询;规范车间生产过程中的领料、返工和报废等操作,实时掌握和监控产品生产的进度和质量,以加强对药品质量监控。
随着医药市场发展规模化、集中化的趋势,医药企业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形成了跨区域、多分支机构的集团型企业。医药企业需要全面信息化解决方案,涵盖集团管控(财务、供应链、资金、预算)、采购、生产、储存、分销、批发(物流)、连锁药店、人力资源、商业智能(business intelligence,BI)等运营管理的全过程。应对购销单位、经营品种和销售人员等建立数据库,对其法定资质和经营权限进行自动关联控制,对库存药品进行有效管理;使其有实现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条件。帮助企业实现完整的经营管理循环,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构建创新的增长模式。
1.3.3 药品监管信息化
药品监管要建立以零售药店远程电子监管、医疗机构远程电子监管等为主要内容的监管信息化体系,眼于信息化建设的战略性、长期性、整体性的特点,立足实际,创新思路,整合资源,统筹兼顾,不断拓展监管信息化建设的内涵。
1.3.4 医药电子商务
联合国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工作组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是:采用电子形式开展商务活动,它包括在供应商、客户、政府及其他参与方之间通过任何电子工具,如EDI、Web技术、电子邮件等共享非结构化商务信息,并管理和完成在商务活动、管理活动和消费活动中的各种交易。
医药电子商务(pharmaceutical e-commerce)是以医疗机构、医药批发企业、银行、药品生产企业、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以及保险公司为网络成员,通过Internet网络应用平台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开放并易于维护的医药贸易服务的商务活动。其中企业对企业模式(business to business,B2B,)作为医药电子商务中的其中一种模式被定义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的互联网药品交易。
美国作为电子商务的发源地,是药品电子商务开展较早的国家,政府积极支持药品电子商务的发展。美国的医药电子商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不断深入和完善,形成了B2B、B2C(business to consumer)、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并且通过发达的第三方物流网络完成药品的分销与配送。美国医药电子商务B2B模式主要由大型的医药批发商及医药企业发展而成。
日本的制药企业协会设立了药品交易网,供各制药企业进行大宗药品和原料交易。日本的医药批发商协会则在制定数据交换接口标准、标准药品编码等事务上起了决定性作用,这些标准化工作为日本B2B医药电子商务的广泛开展奠定了基础。在欧洲,欧盟统一市场的进程将继续推进,医药行业将经历频繁和剧烈的兼并重组,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也将获得更为巨大的机会。目前,欧洲的医药电子商务的主流形式仍然是B2B,并且还停留在企业级的应用上,尚未出现影响广泛的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B2B电子商务在医药领域的应用,大大扩展了医药企业的业务空间。无论是制药企业还是医药批发企业,都应制定合适的电子商务。
药品市场是一个特殊管制的市场,首先它禁止在网上零售,就是说药品做电子商务只能做B2B不能做B2C,即使在电子医药最发达的美国也没有形成真正的电子化市场。还有一个方面,就是药物的特殊性,事关人命。另外一个反对意见还认为,还有一个既得利益群体的阻力,像医院等都是医药市场最大的受益者,所以他们是很反对医药的电子化交易的。生产企业也是反对的,我们知道药品生产企业实力非常雄厚,他们的日子也觉得非常好,也反对改革。但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非处方药B2C模式电子商务将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国《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根据《“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十二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关于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的。《规划》明确提出了中医药信息化“十二五”时期的建设目标:到2015年,基本构建统一高效的国家、省、区域(地市或县级)三级中医药信息平台,满足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应用的需要;初步建成基于信息平台的5大主要业务系统,形成一批覆盖中医药主要业务的应用系统;中医药数据资源库和中医药信息标准体系基本建立,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建立一支中医药信息化专业复合型人才队伍,为中医药信息化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