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药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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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影响中药毒性的因素及合理应用

中药毒性是客观存在的,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中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引起毒性反应。中药使用后,是否对人体造成伤害,出现毒性反应,以及毒性的大小,主要与药物的毒性、机体的状态和临床是否合理应用有关。

一、药物因素

药物因素是影响中药毒性的首要因素,药物因素的核心是药物的质量。中药的质量主要与中药的品种、产地、炮制、制剂等相关,对中药毒性和毒作用产生直接的影响。

1.品种 中药来源广泛、品种繁多、成分复杂,同一药名,基原不同,物质基础有别,药物的毒性差异明显。如白附子载于《名医别录》,列为下品,谓其“生蜀郡,三月采”。一般认为白附子是天南星科(Araceae)植物独角莲Typhonium giganteum Engl.的干燥块茎,商品名“禹白附”;也有认为白附子为毛茛科植物黄花乌头Aconitum coreanum(Lév1.)Ralp.的干燥块根,商品习称“关白附”,而关白附含有乌头类双酯型生物碱,毒性很大。再如木通,原名通草,始载《神农本草经》,列为中品;《药性论》始称之为木通。《本草图经》所载通草,包括木通、三叶木通或其变种白木通,《本草品汇精要》以木通为正名,清代《植物名实图考》提出山木通、小木通、大木通等,为毛茛科木通。马兜铃科关木通历代本草未见其描述,是近代的新兴品种。《中国药典》(1963年版)同时收录了木通科木通属五叶木通、毛茛科铁线莲属川木通和马兜铃科马兜铃属关木通,但以后各版药典则将木通科木通属五叶木通删去,仅收录了川木通和关木通。关木通含马兜铃酸和马兜铃内酰胺,肾脏毒性明显,《中国药典》2005年版、2010年版、2015年版不再收录。

2.产地 早在《诗经》中就有“山有枢,隰有榆”的记载。《神农本草经》强调“道地”(产地)的重要性。《神农本草经集注》指出60多种中药材何地、何种土壤生长者良。唐代孙思邈《千金翼方》有“药出州土”篇,首次把519种药物按产地分十三道集中论述,强调道地产区与中药质量、药性、效用的直接关系。现代研究也证明,同一种中药材,由于产地不同,质量有差异、毒性有区别。如吴茱萸为芸香科(Rutaceae)植物吴茱萸Euodia rutaecarpa (Juss.)Benth.、石虎Euodia rutaecarpa(Juss.)Benth.var.officinalis(Dode)Huang.或疏毛吴茱萸Euodia rutaecarpa(Juss.)Benth.var.bodinieri(Dode)Huang.的干燥近成熟果实,始载于《神农本草经》,列为中品,有小毒。《神农本草经》以道地(吴地)命名,陈藏器曰:“茱萸南北皆有,入药以吴地者为好,所以有吴茱萸之名也。”吴茱萸为多基原、多道地临床常用中药,贵州、重庆、四川地区为吴茱萸药材生产的最适宜区,湖南为石虎药材生产的最适宜区,贵州为疏毛吴茱萸药材生产的最适宜区。经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等单位对3个基原(吴茱萸、石虎、疏毛吴茱萸)与重庆、贵州、湖南等九个产地吴茱萸的急性毒性和肝靶器官毒性研究发现,吴茱萸3个基原之间无明显毒性差异,但毒性大小与产地相关,湖南黄雷、凉伞产石虎毒性较小。

3.炮制 炮制是中医药独具特色的加工处理药材的方法,尤其对毒性中药的加工应用具有重要意义。经净选、加热、水浸或酒、醋、药汁等辅料处理,使毒性中药的有效成分易于转化或溶出,有毒成分的含量明显减小,达到增效减毒的作用。如大毒中药附子、川乌、草乌所含乌头碱,为剧毒成分的双酯型生物碱,经蒸煮炮制后,可改变毒性成分的结构,使其双酯型生物碱水解成为单酯型生物碱或无酯键的乌头原碱,使毒性大大降低。又如,马钱子所含生物碱士的宁,能使人惊厥,甚至因惊厥而死亡,经砂炒后,士的宁明显降低;巴豆所含巴豆油,是峻泻的毒性成分,经过去油制霜后,降低其毒性成分的含量。再如,斑蝥、红娘子所含斑蝥素,通过刺激黏膜而引起中毒,经加辅料米炒后,可破坏其毒性成分;半夏、白附子、天南星的毒性,经加辅料白矾、生姜制后,能降低或消除。但不依法炮制,毒性也将增加。如雄黄入药,传统只需研细或水飞,忌用火煅,火煅后会生成三氧化二砷(As2O3,即砒霜),毒性大大增强,固有“雄黄见火毒如砒”之说。

4.制剂 制剂与剂型是影响中药毒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其既能降低有毒中药的毒性,又能增加药物的毒性。如细辛为常用中药,最早载于《神农本草经》,认为无毒,列为上品;《证类本草》《本草纲目》则认为细辛末使用不可过钱,否则导致通气闷塞,乃至死亡。在中医药界中逐渐形成了“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的古训。但历史上使用的细辛包括细辛属的多种植物,其主流品种为马兜铃科(Aristolochiaceae)植物北细辛Asarum heterotropoides Fr.Schmidt var.mandshuricum(Maxim.)Kitag.、汉城细辛Asarum sieboldii Miq.var.seoulense Nakai或华细辛Asarum sieboldii Miq.的干燥根及根茎。前二种习称“辽细辛”或“北细辛”,后者为华细辛。细辛的药效与毒性,主要与细辛挥发油相关。现代研究发现,细辛所有品种均存在甲基丁香酚、黄樟醚、榄香素这三种成分。甲基丁香酚为细辛的有效成分,占挥发油的60%,可起到镇咳、祛痰、止痛的作用;细辛的毒性成分主要为黄樟醚,是一种致癌物质,有呼吸麻痹作用,可致多种动物因呼吸麻痹而死亡。辽细辛所含细辛挥发油和黄樟醚较华细辛高,毒性也较大。有毒成分黄樟醚较有效成分甲基丁香酚易挥发,经煎煮30分钟后,黄樟醚仅有原药材含量的2%,此浓度已不足产生毒性。故细辛入散剂毒性较大,不可过钱,入煎剂安全。又如注射剂,特别是静脉注射剂,注射后,药物几乎100%能直接进入全身循环,所以毒性比相同剂型口服剂的毒性大。

二、机体因素

有毒中药必须到达机体的靶部位,并与靶分子相互作用,才可能引起毒性反应。毒性反应的大小、毒性反应量和(或)质的差异,与物种差异、个体差异和机体状态有密切关系。

1.物种差异 不同动物物种在遗传物质、解剖形态、生理功能和生化代谢过程均有差异,相同剂量及接触条件的有毒中药作用于不同人群和动物物种,毒性反应有很大的差异。如,人对生物碱的敏感性比动物高100~450倍。同时,没有一种动物对任何毒物都敏感,但实验动物中一般总存在对某一种毒物的敏感性与人较接近的种属。如吗啡对狗产生麻醉作用,但引起猫出现剧烈的不安和痉挛,而人的反应与狗相似。苯胺在猪、狗体内转化为毒性较强的邻氨基苯酚,在兔体内则生成毒性较低的对氨基苯酚。而苯引起兔的血象改变与人相似,即白细胞减少和造血组织增生过盛。

2.个体差异 患者不同个体间存在差异,对有毒中药的敏感性和耐受性也有所不同。如《类经》有“人有能胜毒者,有不能胜毒者”的描述,《灵枢》有“胃厚色黑大骨及肥者,皆胜毒;故其瘦而薄胃者,皆不胜毒也”的论述。一般认为,青壮年及高大、肥胖、强壮的人耐毒性强,小孩、老人及矮小、瘦弱的人耐毒性较差;长期接触有毒中药的人群,耐毒性较强。如《金匮要略》在大乌头煎的服法中提出:“强人服七合,弱人服五合。”又如,在四川栽培附子的地区,有冬季食用附子的习惯,对附子生物碱的耐受性比一般人强,服用超过常用量的附子亦不出现毒性反应。另外,不同性别、年龄、体质的患者,对药物的敏感性、耐受性和反应性不同。如雷公藤对生殖系统有损害,可导致男子精子密度下降和活动能力减弱,部分患者性功能减退,女子月经不调、闭经。小儿、老人、妊妇、乳母等特殊人群,较一般人群更易发生不良反应,用药时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并应防止蓄积中毒。

3.机体状态 机体处于健康、亚健康、疾病或超敏反应的不同状态,对有毒中药的毒性反应不尽相同。一般而言,亚健康或疾病状态往往会加剧或加速有毒中药毒性反应的出现。如肝肾疾病,影响有毒中药毒性物质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的过程,P450含量下降、活性降低,毒性物质排泄的半衰期延长,毒性反应的强度增加、周期延长。但按中医药理论和实践,针对疾病的状态,对症使用有毒中药,在有效剂量和疗程内,将发挥治疗作用,不产生毒性反应;而超剂量、超疗程使用有毒中药,将加剧或加速毒性反应。免疫状态不同,过高或过低的免疫反应水平,都可能带来不良后果。如蟾蜍、苍耳子等可引起剥脱性皮炎;花粉等可引起湿疹皮炎样药疹;毛冬青、双黄连注射剂等可引起过敏性休克等。

三、临床应用

临床应用中药,要树立“有毒观念,无毒用药”的正确态度,要充分重视中药毒性的普遍性,消除中药无毒的观念,高度重视中药临床用药的安全性。但临床使用有毒中药时,特别是大毒中药,不能畏首畏尾,随意降低剂量以求安全,忽视疗效,以致疗效不佳或毫无疗效,控制不住病势,导致病情恶化。在具体用药时,应做到依法应用、辨证使用、合理配伍、掌握剂量、控制疗程、用法恰当、中西合用,以及中毒救治等合理措施,消除或降低药物的毒性反应,在充分保证用药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最佳疗效。应遵循《素问·五常政大论》的用药原则:“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应遵守《神农本草经》提出的从小剂量开始,逐步加量的原则,“若毒药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应杜绝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发生。

1.依法应用 临床应用中药,首先应依法合理使用,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物,处方与非处方药物,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要求,合理使用。尤其是有毒中药中的大毒中药,必须按照《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来管理和使用。

2.辨证使用 中医治病,精于辨证,药证相符,效如桴鼓;药不对证,适得其反,对人体将造成伤害,出现毒性反应。如羊踯躅花临床用于治疗室上性心动过速,可使心率减慢恢复正常,即是治疗效果;但健康人或非适应证人服用,将出现心动过缓,即是中毒反应。又如人参是补气药,适用于气虚证候,若用于阴虚阳亢内有虚热者,就会出现头晕、心悸、失眠、鼻衄、口舌生疮、咽喉疼痛、便干、食欲减退等所谓人参滥用综合征。

3.合理配伍 合理配伍是保证中药临床安全高效应用的重要环节。中药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药性特点,选择两味或两味以上的中药配合应用,以增强疗效、调节偏性、减低毒性或副作用的方法。《神农本草经》记载:“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中药之间配伍后,会发生某些相互作用,有的能增强或降低原有疗效,有的能抑制或消除毒副作用,有的则能产生或增强毒副反应。临床应用有毒中药时,就是要利用药物之间存在“相畏”“相杀”的配伍关系,监制其毒性,使毒性减轻。如陶弘景《本草经集注》云:“俗方每用附子,皆须甘草、人参、生姜相配者,正制其毒故也。”甘草、人参、生姜等与附子同用,可使附子的毒性大大降低。另外,要避免配伍不当,使药物的毒性增强,甚至产生新的毒性。如朱砂与昆布配伍,不仅二者的有效成分硫化汞和碘的含量明显下降,且会生成碘化汞,汞离子游离,导致汞中毒。尤其要注意“十八反”“十九畏”。

4.剂量疗程 中药毒性的大小是相对的,主要取决于用药剂量和用药时间。中药临床的用药剂量和用药时间,应因证而定、因方而别、因人而异,因地因时制宜,并根据病情的变化随时调整剂量和疗程,中病即止。若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都会出现毒性。如山豆根含苦参碱,量大可引起痉挛,超量会导致死亡。苦杏仁在常量下使用,其所含的苦杏仁苷被苦杏仁酶分解后,产生微量剧毒物质氢氰酸,能抑制咳嗽中枢而起镇咳平喘作用,过量则中毒。又如含铅、汞的矿物类中药,长期服用,可因蓄积而引起毒性反应。长期或过量服用朱砂、赭石、六神丸等可引起肝、肾损害。尤其是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甚为接近的有毒中药,临床应用时,更应严格控制剂量和疗程,既要限制单次用药剂量,又要限制总服药量,同时还要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中毒。

5.用法恰当 中药的临床应用方法十分广泛,尤其是给药途径、应用形式、煎煮方法、服药方法等都将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和毒性。

(1)给药途径 中药的传统给药途径主要是口服和皮肤给药,还有吸入、舌下给药、直肠给药、鼻腔给药、阴道给药等多种途径。不同的给药途径,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的差异明显,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和毒性。按毒性反应的强烈程度和出现的早晚情况,排列递减顺序为:静脉注射、呼吸吸入、腹腔注射、肌内注射、皮下注射、舌下给药、黏膜给药、口服给药、皮肤给药。一般而言,同样的有毒中药的毒性物质,经直肠灌注1/2的口服剂量,经皮下注入1/4的口服剂量,就能达到同样毒效。

(2)应用形式 中药临床应用的形式多样,有40多种剂型。随着科技进步,新剂型还将不断涌现。《神农本草经》有“药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煮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越”的记载,《苏沈良方》有“无毒者宜汤,小毒者宜散,大毒者宜丸”的论述。概言之,有毒中药的应用,应根据临床治疗疾病的需要、药物的性质和剂型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应用形式。

(3)煎煮方法 汤剂是中药临床最常用的剂型,煎煮的器具、用水、入药、浸泡,煎煮的火候、时间、次数等,均能影响药物的疗效和毒性。煎煮时,一般宜用瓷罐或砂锅,忌用铜、铁器;用水须洁净澄清,含矿物质、杂质少;入药的方式有先煎、后下、包煎、另煎、烊化、冲服。入药的方式、浸泡的时间与煎煮的火候、时间、次数都应根据药物的性状、性能、临床用途选用适宜的方法。如生川乌、生附子毒性极强,延长煎煮时间,促进乌头碱水解,可使毒性减低2000倍。又如细辛煎30分钟,其毒性成分黄樟醚挥发98%,毒性明显降低。但有些中药不能水煎,如朱砂只入丸散或冲服,不入汤剂,因煎煮遇高温则析出有毒的游离汞,增加毒性。

(4)服药方法 有毒中药处方用量虽然合理,一般不会引起中毒反应,但患者求治心切,过量服用则会引起中毒。服药时间不同,对药物的毒性亦有影响。如饱腹状态服药,由于药物被稀释,出现中毒的时间较迟,症状较轻;而空腹状态时服药,毒物很快被消化吸收,则迅速出现中毒症状。

(5)饮食宜忌 服用有毒中药后必须注意食物宜忌,以免药物与食物之间产生相互作用,影响疗效甚至产生不良反应。一般而言,服用热性有毒中药时,不宜食用葱、蒜、胡椒、羊肉、狗肉等热性食物;服用寒性有毒中药时,应禁食生冷食物。

6.中西合用 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创立“石膏阿司匹林汤”,开创了中西药联合使用的先河。随着中西医结合工作的深入开展,中药西药同用防治疾病日益广泛。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中西药合用,协同增效。如黄连、木香与痢特灵合用,提高治疗痢疾的效果;金银花与青霉素合用,抑制耐药菌株有协同作用;延胡索与阿托品合用,止痛效果明显提高;枳实与庆大霉素合用,能提高庆大霉素在胆道的浓度,有利于胆囊炎的治疗。二是中西药合用,可减轻或消除西药的毒副作用。如甘草(或甘草甜素)与链霉素同用,降低链霉素对第八对脑神经的损害;珍珠母粉与氯丙嗪合用,减轻或消除氯丙嗪对肝脏的损害。三是中西药合用,毒性增加。如朱砂与西药溴化物、碘化钾合用,毒性增加,可引起药源性肠炎;含有机酸的中药与磺胺类药物合用,可以增加磺胺类药物的肾脏毒性;含钙丰富的中药与洋地黄类药物合用,增加洋地黄类药物的毒性;夏枯草、白茅根配服保钾利尿西药,则容易产生高血钾症;甘草与水杨酸同用,使溃疡病发生率增高。含鞣质的中药与四环素、红霉素及庆大霉素等抗生素同用,或与含金属离子钙剂、铁剂同服,可使中西药药效同时降低。

7.中毒救治 有毒中药中毒救治的处理原则,包括排除毒物、实施解毒、对症处理三个方面。

(1)排除毒物 临床发现中药中毒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快速采用催吐、洗胃、灌肠等急救措施,防止毒性物质继续伤害人体,减轻中毒症状,争取治疗时机,减少死亡率。

(2)实施解毒 根据有毒中药毒性物质的性状、成分、作用靶器官,选择不同的解毒剂和解毒方法。中药的解毒剂一般有绿豆、甘草、生姜、蜂蜜等,还可根据中药“相杀”“相畏”的配伍原则,选用中药解毒剂。中药解毒剂一般适宜于中毒轻者。

(3)对症处理 应根据毒性物质损害机体的状况,立即吸氧、补液,对症处理脱水、酸中毒、休克、肺水肿、急性肝肾功能衰竭等危重证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