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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由于政府的推动及产前筛查和诊断专家的共同努力,我国胎儿心脏病的产前筛查普及率及诊断准确率已明显提高,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筛查出来的胎儿心脏病患者急需“出口”管理,获得细化的危险分层诊断,合理的围产期管理及出生救治路径,并急待技术指导。在不同医疗水平单位依据现有条件尽可能避免致死性胎儿心脏病的出生及过度引产的发生。因而本指南侧重胎儿心脏病专项检查的适应证、胎儿心脏超声危险分层诊断、预后咨询、围产期管理、救治路径的建议。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历时2年时间整合了胎儿心脏病发生发展的疾病链条上相关专家的技术建议撰写而成。由于国内尚缺少多中心的样本研究,因此对于一些危险因素等级及预后评价指标均借鉴国外指标。而产前筛查包括心脏外的诸多疾病谱和检查方法,另请参见相关指南。
本指南仅针对胎儿心脏病单病种诊断层面以上的技术操作提供建议。本着行业内指南理念和技术的先进性,不一定适用于发展水平不均的每一家医院,但应该是学科的发展方向;同时指南不同于规范,只做技术建议而不作为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同时我们强调产前超声诊断胎儿心脏病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漏诊误诊在所难免。在此特别致谢“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法医师谢和平的法律审核和建议。
本指南以期对广大从事产前诊断的影像学医生、儿科医生、产科医生等提供更加完善合理的技术及管理参考和建议。感谢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的推动,感谢秦耕司长和宋莉处长及刘颖调研员在工作中的指导和支持,感谢各位参编专家的宝贵经验和建议,也期待着各位同行继续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以期不断改进并完善,欢迎参与将来的指南制定。
何怡华 姜玉新
2015年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