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编写要点
1.定义 质量保证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通过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致力于提供质量要求会得到满足的信任,保证检验结果的可比性和可信性。内部质量保证是实验室向其管理者提供信任,外部质量保证是实验室向其服务对象提供信任。信任是建立在足够证据基础之上的。对包括从原始样品送达实验室到实验室完成检验报告的过程中的一系列活动的质量保证即为检验结果质量的保证。
2.制定内部质量控制程序 特别需要注意提出申请、处理样品、检验(如室内质控程序)以及报告等过程的控制。该程序应为临床医生、护士、检验人员提供清楚易懂的信息,使他们能根据此信息做出医疗和技术决定。目的是保证检验结果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
提示:制定室内质量控制程序时,需根据检验科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控制品种类、科学设定靶值和控制限、质控方法(规则),以便能够对失控项目进行及时处理。并非失控规则越严格越好,根据检验科的质量目标,合理设置失控规则,避免真失控未发现和假失控检出概率太高。
(1)质控物的选择:检验科应使用与检测系统响应方式尽可能接近患者样品的质控物。应定期检测质控物。质控频率应基于检验程序的稳定性和错误结果对患者危害的风险而确定。只要可能,检验科宜选择临床决定值水平或与其值接近的质控物浓度,以保证决定值的有效性。宜考虑使用独立的第三方质控物,作为试剂或仪器制造商提供的质控物的替代或补充。
(2)质控数据的管理:检验科应制定程序以防止在质控失控时发出患者结果。当违反质控规则并提示检验结果可能有明显临床错误时,应拒绝接受结果,并在纠正错误情况并验证性能合格后重新检验患者样品,还应评估最后一次成功质控活动之后患者样品的检验结果。应定期评审质控数据,以发现可能提示检验系统问题的检验性能变化趋势。发现此类趋势时应采取预防措施并记录。检验科宜尽量采用统计学和非统计学过程控制技术连续监测检验系统的性能。
3.制定实验室间比对[如外部质量评价计划或能力验证计划,通常为参加卫计委临床检验中心和(或)省临床检验中心和(或)美国CAP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程序,该程序包括职责规定、参加说明,以及任何不同于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的评价标准。宜参加满足GB/T 27043/ISO/IEC 17043相关要求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实验室应建立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的程序并文件化。对实验室间的比对结果进行监控,达不到控制标准时及时实施应急措施和(或)纠正措施。
(1)实验室间比对计划的选择:实验室选择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应尽量提供接近临床实际的、模拟患者样品的比对试验,具有检查包括检验前和检验后程序的全部检验过程的功用(可能时)。
(2)实验室间比对样品的分析:检验科应尽量按日常处理患者样品的方式处理实验室间比对样品。实验室间比对样品应由常规检验患者样品的人员用检验患者样品的相同程序进行检验。实验室在提交实验室间比对数据日期之前,不应与其他参加者互通数据。实验室在提交实验室间比对数据之前,不应将比对样品转至其他实验室进行确认检验,尽管此活动经常用于患者样品检验。
(3)实验室表现的评价:应评价实验室在参加实验室间比对中的表现,并与相关人员讨论。当实验室表现未达到预定标准(即存在不符合)时,员工应参与实施并记录纠正措施。应监控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应评价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的结果,如显示出存在潜在不符合的趋势,应采取预防措施。
4.对于没有参加实验室间比对的项目,通过替代方案确保检验结果的可信度。
这些方案应尽可能使用适宜的物质,适宜物质可包括:
—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
—以前检验过的样品;
—细胞库或组织库中的物质;
—与其他实验室的交换样品;
—实验室间比对计划中日常测试的质控物。
5.检验结果的可比性 制定实验室内部应用不同的程序或设备或在不同地点进行,或以上各项均不同时的定期比对计划和程序,确保检验结果的可比性。
相同或不同的程序、设备、不同地点或所有这些情况不同时,应规定比较程序和所用的设备和方法,以及建立临床适宜区间内患者样品结果可比性的方法。如果在测量结果可溯源至同一标准的特定情况下,如校准物可互换,则认为其结果应具有计量学可比性。
当不同测量系统对同一被测量物(如葡萄糖)给出不同测量区间以及变更检验方法时,实验室应告知结果使用者在结果可比性方面的任何变化,并讨论其对临床活动的影响。
实验室应对比较的结果进行整理、记录,适当时,迅速采取措施。应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采取措施并保存实施措施的记录。
(黄宪章 庄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