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中药制药论
清代徐灵胎《医学源流论》进一步明确了中药制药理论:“凡物气厚力大者,无有不偏;偏则有利必有害。欲取其利,而去其害,则用法以制之,则药性之偏者醇矣。其制之义又各不同,或以相反为制,或以相资为制,或以相恶为制,或以相畏为制,或以相喜为制。而制法又复不同,或制其形,或制其性,或制其味,或制其质……”[3]亦称为传统的制药原则。
相反为制:
是指用药性相对立的辅料或中药来炮制,以制约中药的偏性或改变药性。如用辛热升提的酒来炮制苦寒沉降的大黄,能够缓和苦寒之性,使药性转降为升。用辛热的吴茱萸炮制苦寒的黄连,可制其大寒之性。用咸寒润燥的盐水炮制温燥的益智仁,可缓和其温燥之性。此“相反为制”不同于七情的“相反者两不相合也”的含义。
相资为制:
是指用药性相似的辅料或中药来炮制,以增强药效,相当于中药配伍中的“相须”“相使”。如用咸寒的盐水炮制苦寒的知母、黄柏,可增强滋阴降火作用。用辛热的酒来炮制辛热的仙茅,可增强温肾助阳作用。百合蜜炙可增强其润肺止咳的功效。
相恶为制:
是指用某种辅料或中药来炮制,以减弱某些中药的副作用。实际上是中药配伍中“相恶”内容在炮制中的延伸应用。《本草纲目》解释为“相恶者夺我之能也”,即指两种中药合用,一种中药能使另一种中药的作用降低或功效丧失,一般属于配伍禁忌。当中药的某种功能太过或不需要这种功能的时候,可采用相恶的办法来解决。如枳实破气作用过强,可用麸炒的方法来缓和。苍术之燥性,可用米泔水制来缓和。木香辛散理气之性较强,一般忌加热,但当用于实肠止泻时,必加热煨制,以缓和辛散之性,增强止泻之功。
相畏为制:
是指用某种辅料或中药来炮制,以制约另一种中药的毒副作用,相当于中药配伍中的“相畏”“相杀”。如用生姜来炮制半夏、南星,炮制后可降低半夏、南星的毒性。另外一些辅料,古代医药著作在论述配伍问题时虽未言及,但在炮制有毒中药时常用到它们,因此也应列为“相畏为制”的内容。如用白矾、石灰、皂荚制半夏、南星;蜂蜜、童便、黑大豆、甘草、豆腐制川乌等。
相喜为制:
是指五味与五脏的相喜,如酸、苦、甘、辛、咸分别喜入肝、心、脾、肺、肾。因此,入肝经药常用醋制,以引药入肝经,增强疏肝解郁作用。入脾经药常用蜜制,增强健脾益气作用。入肾经药常用盐制,以引药入肾经,增强补肾助阳作用。
制其形:
是指通过炮制改变中药材的外观形态。中药材因形态各异,体积较大,不利于调剂和制剂,所以在配方前都要切制成饮片应用。种子类药材常常是通过炒制或碾、捣等方法来改变外形以增加煎出,即“逢子必炒”“逢子必破”。
制其性:
是指通过炮制改变或增强中药的性能。炮制可抑制中药过偏之性,免伤正气;或增强中药的寒热温凉之性,或改变中药的升降浮沉等性质,满足临床灵活用药的需要。
制其味:
是指通过炮制调整中药五味的太过或不及。根据临床用药要求,用不同的辅料炮制,可以改变或增强中药固有的味,以达“制其太过,扶其不足”的目的。
制其质:
是指通过炮制改变中药的质地,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疗效。如王不留行炒至爆花,穿山甲砂炒至膨胀鼓起,龟甲、鳖甲砂炒至酥脆,矿物药煅或淬等,既改变了外形,也改变了质地,均有利于煎出有效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