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剑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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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强盗的自白

第五章:强盗的自白

我是一个强盗,我干这行已经三年了。

我是一个很称职的强盗,我杀人放火打家劫舍样样顺手。

有的人说我劫富济贫,有的人给我立长生碑:有的人说我为非作歹,有的人拜大神咒我不得好死。

那些说我劫富济贫的人可能脑子不太好,我一个强盗哪能值得他们去顶撞官府还搞得自己家破人亡。当然,那些咒我不得好死的人脑子是肯定长歪了的,否则杀他们我可还得带点负罪感。

杀几个脑残,就当天收了给那些饱受风吹雨打的花花草草施点肥了。

三年前的我还是十里八乡人人称赞的俊后生,但三年后的现在,我这番尊容倒是令得生人见之避退。

兄长找到我时都说我脑门上就差写上“我是强盗”四个字了。

不过这样也好,起码当她看见官府发放的通缉令时不会认出那个四处杀人放火的胡茬大汉就是那个守了她八年的俊俏书生。

她现在估计还以为我此刻正在蜀地游历呢吧。

犹记得十二岁那次在学堂里初见她,那时,我初来到她的小城,初次站在那座小学堂的后门,半大还没进过青楼的我一抬眼……

我一抬眼便瞧见万千人中的你,像寻觅冬荷许久终得果,那时的周遭一切都明媚起来。

有人说这世上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我不这样看,毕竟十二岁的我还是个黄毛小子都不清楚男女之别。

在学堂上学的四年里我与你其实算不得特别相熟,但你应是清楚我所有的心意的,毕竟所有同窗都知晓我是喜欢你的。

我们之间说来其实并没有经历许多事情,真的,似乎一点刻骨铭心的事情都没留下来。

我不知晓他究竟有什么好,也不知晓为何我守了你八年你仍仅当我们是同窗之谊。

兴许是早先就没能得到你的芳心才让你恋上花花世界的胭脂俗粉,也兴许就如同那个跛脚算命的说的,你我八字不合,难登高堂。

而今细细算来,你我分离其实已有十一年之久,你未见我已有十一年之久。

在还没当强盗的那些日子虽然我不在你周身,你我间总隔着大山长河,但我还时常偷偷去那座故城里看你。

最后一次见你时应是你我相识第十七年的春日,那日见你同他在东山踏春,见你儿女绕膝,见你锦衣玉食……

挺好的,你过得挺好的。

他也待你极好,虽然总是三心二意,但也处处让着你,没让你受寒着凉,也没让你憔悴心疲……

你过得挺好的,好到我都寻不到借口为你做什么,好到我只能站得远远地看看你,看看他为你建的高楼,看看你常日在房中刺绣缝补的衣裳鞋袜……

那次走时我偷了你给他做的一身衣裳,没机会让你为我做一身就只能偷一身你做给他的来穿了。

你十四岁送我的白玉我至今都还每日带在身上,不知我送你的那块玉环你可还留着?

打家劫舍的这三年没敢去看你,也怕给你带来何样的纷扰。

我这个故人啊,你若是忘了最好,若是还记着,千万别在小城满城的通缉令上认出我来。

我这辈子可能没啥作为了,自那一遭,整个江南都容不得我,只愿你与我今后再无半点瓜葛。

只愿我在你脑中所有的印记,都是十一年前你我分离之时你所见的,我一身华服玉带,八年风华绝代。

三年了,茹,你而今该是何样的呢,我可是否还能再见你一次?

我此番离了江南恐身死关外,但愿此身去后这一世浑浊不染你半点。

第二十年的冬至日吃了些羊肉饺子,混着酒的滋味亦如十一年一别之时那八年流光之意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