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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公权力与科学技术

本文的写作背景是山东疫苗事件。2016年3月,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24个省市。疫苗含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引发公众恐慌和讨论。

福柯曾经指出,现代国家的卫生防疫职能是其基于人口控制的公共权力体现。古代集权国家早已无意识地认识到控制大规模瘟疫是其权力的来源之一。《水浒传》开篇便是洪太尉到龙虎山请张天师作法祛瘟,没想到误走了一百零八个妖魔。这一暗喻提示着人们关注瘟疫与战乱在剥夺个体生命上的同质性,进而引出在对疫情的恐慌面前赋予政府更大权力的经典命题。

疫苗的发明与广泛应用和公权力对社会生活的渗透紧密相连。最早的疫苗雏形——天花的人痘产生于中国,至迟在乾隆年间便已列入官方医书《医宗金鉴》。19世纪初年,在琴纳发明了更安全的牛痘疫苗之后,英国经历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疫苗强制接种是否有损公民权利的议会辩论和民间争议。直到2016年的美国大选,是否应当强制推行麻疹疫苗注射仍是辩题之一。社会民主色彩浓厚的民主党候选人希拉里和桑德斯都支持,而偏右的共和党人大多持反对态度。

尽管1978年天花的消灭被视为疫苗学的巨大成功,但公众对疫苗自身安全及其潜在风险仍长期抱有疑虑。一个广为人知的例子是艾滋病病毒的脊髓灰质炎疫苗来源假说。1955年,美国的索尔克(J. Salk,现在还有以他命名的生物研究所)发明了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减活疫苗。20世纪60年代初期,一个美国研究组将经过恒河猴动物细胞培养的疫苗送到刚果进行小儿麻痹症防疫。有猜测指出,正是在这时黑猩猩携带的HIV病毒进入人群中,并且疫苗接种时间与非洲AIDS疫情暴发的时间相吻合。尽管数年前Nature曾刊文否定这一假说,但其暗示的社会风险并没有从公众视野中消失。

对疫苗的控制力度与政府的公权力大小有相关性,它指示着现代政府掌控下人口之生命的能力。在欧陆国家(例如笔者曾居的法国),这种控制甚至远及短暂旅居的外国人,其形式是严格的筛查和众多疫苗的选择接种,以保护国民的健康安全。这种严格当然是以侵占了部分个人自由和健康隐私为代价的。但其另一面就是公权力在治下的涣散会导致疫苗控制力的下降,进而衍生出疫苗制造、储运和接种过程的混乱。这一结论看似与中国现状矛盾,实则反映了政府的基层控制力下降,并在基层结构上首先暴露了权责分离的社会矛盾根源。

作为科技进步的产物,疫苗及其推广无疑是科学参与社会实验和权力运作的极佳实践例证,完成了科学与权力的共谋,用二分的恐惧与利益选题取代相应的生命自由。从某种意义上讲,在接种疫苗思想已经深入人心的今天,保持对疫苗质量风险的警惕甚至是恐慌反而有助于公权力在相关领域的扩张,并借助此类新生权威得到更多。对疫苗本身风险的警惕才是削弱这种权力之举。

科学一直走在社会前列,技术也是一样。从尼罗河泛滥、天狼星上升到大禹治水,蒙昧时代的权力来源便已是如此。然而在可期的未来,是否会出现依靠公权力无法抗衡的恐惧?其结果要么是科技将我们埋藏,要么是社会政治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或许一个新时代的契机,就隐藏在今天的LIGO或AlphaGo身上。

定稿于2016年3月23日

发表于微信公众号“听石先生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