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概论(第4版)(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十三五”(临床专本共用)规划教材)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学习小结

医疗机构是为公众健康服务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其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单位和个人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所在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②一定数量具有从业资格医务人员;③具备能够提供医疗服务的场所和设施;④具有健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按照设置条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相应文件材料,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证书》;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停业、歇业、合并、分立依法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国家实施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医疗机构违反法定义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