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性瘫痪:现代外科治疗与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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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脑性瘫痪的发病率

脑性瘫痪是儿童时期最常见的一种神经系统伤残综合征。其发病率即使是发达国家也不低,发达国家新生儿的发病率在2‰~3‰,亚太地区国家为1‰~2.5‰。美国估计每年有25 000例脑性瘫痪患儿发生,1985年统计全美国脑性瘫痪患者达到75万。我国脑性瘫痪患儿的发病率在1.8‰~4‰,占小儿神经与遗传咨询门诊人数首位;脑性瘫痪就诊比例中农村患儿占70%以上,预期(20年)生存率在86.9%~89.3%。目前,国外报道脑性瘫痪在基本生活需要支持方面列第三位,在残疾原因方面列第五位。由此可见,它对个人、家庭和社会,以及经济上和精神心理上都产生很大影响。
1941年,美国总人口不到1亿,脑性瘫痪患儿有55万。当年Phelps调查了一个10万人口的地区,结果是:每年出生7名脑性瘫痪患儿,其中1名婴儿期死亡,存活婴儿中2名伴有智力低下;按身体障碍程度分,1名为轻症、2名为中等症、2名为重症。
ToHzapol等在列宁格勒(圣彼得堡)的调查结果为:1971—1972年脑性瘫痪发病率为2.5‰。1977—1979年莫斯科小儿神经内科门诊资料统计脑性瘫痪发病率为3.3‰;1980—1982年统计结果为2.2‰。
在1959—1970年间,瑞典脑性瘫痪发病率由1.9‰下降至1.4‰,1975—1978年上升至2.0‰,其中低出生体重儿最多。丹麦出生体重低于1000g的婴儿中,脑性瘫痪为2.08‰,挪威为2.34‰。日本池田等通过8年随访调查一人口流动度很小的城镇,发现9岁以下脑性瘫痪患儿现存率2.235%,10~14岁者为1.76%,15~17岁者为1.38%,15~29岁者为0.736%,40~45岁者为0.45%,50~59岁者为0.117%。此结果说明,随着年龄的增长,脑性瘫痪患者的现存率在逐渐减少,并且各年龄组中都有脑性瘫痪患者。这说明脑性瘫痪是整个社会问题,要减少脑性瘫痪的发病率必须从围生期做起。
李树春等(1986)调查佳木斯郊区脑性瘫痪发病率为2.4‰,桦南县区为2.1‰。肖侠明调查西南地区脑性瘫痪发病率为2.4‰。宁夏银川地区马慧珍(1996)报道脑性瘫痪发病率为1.9‰。蒋维国等报道,1994—1996年在甘肃定西地区7县进行小儿脑性瘫痪流行病学调查发现,脑性瘫痪发病率为1.94‰,0~3岁发病率最高,为3.37‰,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分别为2.4‰和1.39‰。李正秀等(1997)在吉林地区流动调查0~7岁儿童30876名,农牧区脑性瘫痪发生率为3.5‰、化工工业区为2.4‰、市区为1.3‰。
总体而言,随着脊髓灰质炎后遗症发病率日渐减少,脑性瘫痪成为儿童肢体致残的最主要疾病。脑性瘫痪发病率没有城市、农村地区差别,与经济发达程度关系不大,发达国家发病率也不低,发病性别差异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