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器质性精神障碍
第一节 概 述
器质性精神障碍包括躯体疾病和脑部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躯体疾病导致的精神障碍为原发躯体疾病症状的组成部分,在第七节中再加以概述。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是指由脑部已发现的明显的病理形态和病理生理改变如变性、感染、创伤、肿瘤等引起的精神障碍,不包括全身性感染、中毒、躯体疾病和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临床上,通常将精神障碍分为器质性和功能性两类,这种区分只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各种检测手段日益进步,原先所认为的功能性精神障碍已发现有脑实质及超微结构方面的改变,因此所谓的功能性精神障碍应该更准确地说是大脑的疾病。
【临床特点】
尽管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的病因各不相同,但大多数患者有共同的临床特征,常见的综合征有:
1.谵妄
其特点为意识障碍,意识清晰度水平降低,同时产生大量的错觉和幻觉,以幻视多见。幻视内容多为生动而逼真的、形象性的人物或场面。在感知觉障碍的影响下,患者多伴有紧张、恐惧等情绪反应和相应的兴奋不安、行为冲动、杂乱无章。思维方面常表现为言语不连贯,可出现片段的妄想,内容常常是被害性质。周围环境定向力可丧失。常急性起病,病情每日波动,多在夜间加重,白天呈现困倦和嗜睡,病程短暂易变,总病程不超过6个月。
2.痴呆
其特点为缓慢出现的智能减退,可见定向、记忆、理解、计算、语言及判断力等能力障碍,社会生活功能减退,伴有不同程度的人格改变及行为精神症状,没有意识障碍。起病缓慢,病程至少6个月。
3.遗忘综合征
临床主要表现为近事记忆障碍,常存在错构和虚构。严重记忆缺损者常有定向障碍,特别是对时间、地点定向不能。患者意识清晰,智能相对完好,常可伴有情感迟钝和意志减退。
【诊断要点】
1.从病史、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系统检查)、实验室和其他辅助检查(神经系统影像学检查、脑电图检查、脑脊液检查等),可以找到脑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2.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意识障碍、遗忘综合征、智能障碍、精神病性症状、心境障碍、神经症样症状、人格改变等,上述症状可能在同一患者的不同病程中先后出现,也可能在同一患者中同时并存。
3.精神障碍的发生和病程与脑器质性疾病相关。
【治疗原则及注意事项】
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的治疗主要是针对病因给予相应治疗如控制感染、减轻脑缺氧、扩张脑血管、降低颅内压等。由于脑器质性疾病患者的脑储备力普遍降低,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都有所改变,因此使用抗精神病药时应较一般患者更为谨慎,用量从一般剂量的1/3~1/2开始,缓慢加量,症状好转后即应逐渐减量直至停用。同时给予支持治疗和加强护理,注意患者营养、饮食及睡眠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