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治疗专家共识与指导原则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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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床应用

(一)实施条件
1.医院要求
实施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周围神经损伤的临床单位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和(或)具有SFDA批准的本专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2.技术准入
每一项移植治疗技术应当有完整的标准操作规范,应申请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和新技术委员会批准。
3.人员资质准入
负责骨髓、脂肪采集以及干细胞分离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相关的业务培训及获得资格。患者的选择和干细胞的移植需要由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来负责实施。
4.实验室设施和条件
实验室洁净度达1万级,需要有超净工作台(生物安全柜)、离心机、恒温培养摇床,CO 2细胞孵箱,倒置显微镜和细胞计数器。进行干细胞表型检测的还需要流式细胞仪。实验设备必须达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第三类医疗技术审核办公室 《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试行)》中的要求 [17]
(二)患者的选择
1.适应证
①慢性周围神经损伤(Sunderland Ⅲ~Ⅵ级);②急性周围神经损伤(SunderlandⅢ~Ⅵ级);③周围神经缺损;④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禁忌证
①合并肺、肝、肾衰竭者和(或)一般状况较差不能耐受干细胞移植术者;②有造血系统疾病者,血红蛋白<10g/L者须慎重考虑;③1年内有脑卒中病史者;④妊娠或哺乳期妇女;⑤过去5年内有明确恶性肿瘤或肿瘤标志物(AFP、CA125、CA19-9、CEA、PSA)水平明显升高者;⑥精神障碍者,药物或酒精滥用者,或有精神病病史并且目前尚未控制或伴药物疗效不稳定者。
(三)干细胞移植的术前准备
1.充分详尽的术前沟通
术前应详细地向患者及家属讲解干细胞移植方法的优点及其不足之处,使患者及其家属对干细胞移植治疗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包括治疗目的、获益、风险、优势、可供选择的其他方法、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术后注意事项及费用等。并注意说明干细胞移植的过程,必要时可通过既往的视频和宣传手册让患者了解治疗过程,或向患者介绍以往成功病例,以消除患者紧张心理,增强患者的治疗信心。让患者(或其近亲属)有充分的时间做出选择,充分尊重患者及其近亲属的意愿,最后签署知情同意书。
2.术前常规准备
包括:①取骨髓、脂肪前进行血常规、凝血功能、电解质(钾、钠、钙、镁)检查,感染性疾病筛查(如乙肝抗原、丙肝抗体、艾滋病病毒抗体、梅毒抗体等检查);骨髓进行涂片检查;如果术前血红蛋白<10g/L,在抽取骨髓血时以每分钟16滴的速度缓慢输血,总量不超过200m l;②移植术前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钾、钠、钙、镁)、血糖、血脂、血压、心电图、胸片等;③在需要抽取骨髓、脂肪的部位备皮。术前6小时禁食水,可通过静脉输液保证患者的基本营养和能量需求。
(四)实验室处理
骨髓血、脂肪的收取、标记、记录及转送按标准操作程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SOP)由专人负责,严格核对。制备过程必须在1万级洁净实验室内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严格无菌操作。根据干细胞种类和要求的不同,选择不同方法进行干细胞的分离富集。干细胞培养期间需要检查细胞形态、培养液颜色变化、细菌污染、细胞死亡等情况,并分阶段(分离前、分离中、培养中)做微生物评估。干细胞可按照标准程序冻存于液氮罐,待使用前按照标准程序解冻复苏。制备的干细胞可用生理盐水稀释到需要的容积,建议在2小时内进行干细胞移植。稀释于生理盐水的干细胞只能在4℃冰箱短时间保存。可通过细胞计数和活力测定对干细胞进行质量检测,有条件的可使用流式细胞仪进行干细胞表型的鉴定。
(五)干细胞移植的方法
干细胞移植的方法包括直接神经鞘内显微注射、周围添加、支架内添加、支架内复合预培养、静脉注射及靶肌内注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1.直接神经鞘内显微注射、周围添加
慢性周围神经损伤需要手术探查、减压时采用。神经鞘内注射需要在显微镜下使用显微注射器;干细胞常用无血清培养液混合。周围添加可减少鞘内注射造成的损伤,通过趋化/归巢作用于损伤部位;干细胞常用纤维蛋白胶混合。
2.支架内添加、支架内复合预培养
周围神经缺损时,干细胞移植复合人工合成支架或ANA时采用。中空支架可直接添加干细胞,如果支架内表面复合或内部含有ECM等促进细胞黏附的材料可先进行预培养,促进干细胞的黏附、存活、增殖与分化。预培养需在与干细胞培养相同的条件下进行,并进行微生物评估。
3.经外周静脉移植
慢性周围神经损伤不需要进行探查修复时采用和急性周围神经损伤修复后二期采用。取肘前正中静脉或前臂静脉穿刺建立静脉通道,可先输注地塞米松1mg、葡萄糖酸钙20ml,以生理盐水冲管,之后缓慢输入干细胞悬液,最后以10ml生理盐水冲管。干细胞常与无血清培养液混合。
4.靶肌内注射
预防及治疗靶肌肉萎缩均可采用。干细胞常与无血清培养液混合。
(六)术后随访
推荐术后1小时、8小时、1天、3天、1周、2周、3周进行问诊及生命体征监测、记录不良反应;建议术后1个月及第2、3、6、9、12个月时各随访1次,第2年每半年随访1次。此后每年随访1次。
随访时进行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神经查体及神经电生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