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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思过虑二年不寐案
张子和治一富家妇人,伤思过虑,二年不寐,无药可疗。其夫求张治之,张曰:两手脉俱缓,此脾受之,脾主思故也。乃与其夫约,以怒激之,多取其财,饮酒数日,不处一法而去。其妇大怒出汗,是夜困眠。如此者八九日不寤,自是食进脉平。
(雄按:此法人皆能之,然须问其是否愈人之病也。)
(《续名医类案》)
【评议】
此乃情志相胜法。《黄帝内经》曰:“怒伤肝,悲胜怒;思伤脾,怒胜思;恐伤肾,思胜恐;喜伤心,恐胜喜;悲伤肺,喜胜悲。”此妇人伤思过虑,以怒激之,得汗而解,木克土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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