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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精神检查
精神状况检查(mental status examination)是指检查者通过与就诊者面对面的访谈,直接观察了解其言行和情绪变化,进而全面评估精神活动各方面情况的检查方法。精神检查是精神疾病临床诊断中的基本手段,精神检查的成功与否对确定诊断极为重要。通过系统的精神检查,掌握就诊者目前的精神状况,弄清楚哪些心理过程发生了异常,异常的程度如何,哪些心理过程尚保持完好,为诊断提供依据。
常规的精神检查包括与就诊者的谈话和对其进行观察两种方式,交谈注重就诊者自身的所见、所闻、所感,观察注重医生的所见、所闻、所感,两种检查方法通常交织在一起,密不可分,同等重要,但针对处于不同疾病状态的患者当有所侧重。有时,还可以借助被检查者书写的信件、文稿等资料信息。此外,在进行系统的精神检查之前,应熟悉病史,以便有目的地根据病史资料进行检查,要一一确定病史中可疑精神症状的具体种类与性质,通过精神检查进一步了解与证实。总之,应该设法从不同角度来全面地评估就诊者的精神状况。
精神检查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它不仅与检查者对被检查者的细致观察及翔实记录有关,还依赖于检查者丰富的医学、心理、社会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精神检查除了需要良好的沟通技巧以外,精神病学基础知识也是必不可少的。丰富的精神病学知识、清晰全面的信息收集,有助于澄清和核实具体的症状,进而为诊断和治疗打下良好基础。精神检查是最重要的“理论到实践的平台”。另外,良好的精神检查还与被检查者的合作程度相关。因此,在进行精神检查时,检查者应以亲切、同情、耐心的态度对待被检查者,缩短两者之间的距离,最大限度地获得被检查者的配合。
一、精神检查的基本步骤
(一)精神检查的三个阶段
1.开始阶段
也称为一般性交谈阶段,主要任务是建立基本的信任关系,发现有意义的症状线索,决定有效的谈话方式,及时处理被检查者的情绪,并对临床风险做出最初的评估等。大多数情况下,被检查者的开头几句话及开始几分钟的表现,包含了大部分症状线索和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应采取“多看、多听、少问”的方式认真观察和倾听,了解患者主要的问题,从而准确发现继续深入交谈的方向和主题。
2.深入阶段
是精神检查的主要阶段,基本任务是全面运用各种沟通方法及提问、引导、控制等技巧,澄清和核实有关诊断、治疗、预后、风险评估的重要信息,以及其他相关的心理社会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开放式和询问式两种交谈方式。
3.结束阶段
本阶段基本任务包括总结和核实、必要的解释和鼓励、提供今后的交流途径等。有的检查者忽视结束阶段的重要性,导致之前建立起来的医患关系前功尽弃,这是需要在临床工作中加以注意的。
(二)精神检查的方法分类
精神检查主要包括定式检查、半定式检查和不定式检查3种方式。临床工作中,检查者往往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被检查者的具体情况决定精神检查的内容与顺序,但往往会因检查者的学术风格与人格特点而导致检查结论的差异。为了避免检查者的主观原因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一些将精神检查的过程、症状提问方式、必须涉及的症状内容、各种症状的严重程度和临床意义等要素作了统一规定的诊断量表应运而生。定式和半定式检查是研究中常用的精神检查方式。
1.定式精神检查(structured interview)
检查规定了精神检查的具体内容,同时还规定了明确的检查顺序,甚至对提问用语都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检查者完全遵照执行,采用这类方式所进行的精神检查,被称为“定式精神检查”。
定式精神检查又称标准化精神状况检查,临床常用的有复合性国际诊断用交谈检查表(composite international diagnostic interview,CIDI),适用于流行病学调查及临床研究。CIDI是在原编著者(1979)的“诊断用交谈检查提纲”(diagnostic interview schedule,DIS)的基础上发展而成。CIDI及DIS不仅规定了检查范围、方法、顺序,连提问词也做了统一规定,并对每一个阳性回答设定了追问句式,以厘清重要的相关因素,提高评定的信息可靠性。CIDI不仅是比较严格的定式精神检查,同时也是适用于现行的ICD-10及DSM-IV两类诊断系统的定式检查量表。
定式临床检查(structured clinical interview for DSM-Ⅳ axisⅠ,SCID)是常用的与现行DSM-IV轴Ⅰ的分类诊断标准配套的精神检查量表,重点针对一些主要的精神病性障碍,包括躁狂发作、抑郁发作、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性障碍,以及物质滥用、创伤后应激障碍,强迫障碍、进食障碍及适应障碍等。
2.半定式精神检查
有些检查或量表对以上要素虽然做了相应的规定,但也给检查者留下了一定的发挥空间。采用这种检查方式所进行的精神检查则称为“半定式精神检查”。目前使用较多的有情感性障碍和精神分裂症检查提纲(schedule for affective disorder and schizophrenia,SADS)以及神经精神病学临床评定量表(schedules for clinical assessment in neuropsychiatry,SCAN)。
3.不定式精神检查
指以精神活动主要内容为基础,围绕被检查者的主诉和病史发展变化,而开展的没有固定程序和具体内容要求的精神检查,临床上常用的精神检查大多属于不定式精神检查。
二、合作者的精神状况检查提纲
人的精神活动是统一的整体,但为了理解和分析方便,考虑到疾病诊断的分层分类系统,精神检查及其记录通常将其分为一般表现、认识过程、情感活动和意志行为活动四个部分。
(一)一般表现
1.意识状况
主要检查被检查者意识是否清楚,清晰度如何,是否存在意识障碍,其范围、程度、内容如何,意识障碍的程度有无波动。
2.定向力
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定向及自我定向,有无双重或多重定向等。
3.仪态及外表
首先,观察面色和身材、体质状况,还要注意被检查者的体型,这些反映其一般健康状况及精神状态。有躯体病容,应在诊断时排除躯体疾病,如明显消瘦,应考虑各种导致代谢异常的躯体疾病,还应排除神经性厌食、抑郁症或慢性焦虑症等疾病。其次,要注意被检查者是怎样前来就诊的,是步行、被约束还是担架抬入;发型、装束情况;服饰是否整洁,是不修边幅还是过分修饰;举止、姿势、步态如何,是自然还是紧张,对人友好还是淡漠、拘谨、警惕、愤怒;对医生是纠缠不清还是置之不理;外貌是否与实际年龄相称。衣着不整、外表邋遢提示行为衰退、自我忽略,要考虑痴呆和精神分裂症的可能,也可能是情绪抑郁不顾修饰之故;强迫症患者往往会有过分修饰的表现;穿着古怪提示患者可能存在特定的妄想内容,也有可能是情感高涨导致的意志活动增强。
体态和动作也可反映患者的心境状态:典型抑郁症患者的表现是坐下时两肩耸起、头下垂、双眼凝视地面;焦虑患者常坐在椅子边缘,两手紧握扶手;焦虑或激越的患者常显得不安、身体发抖,有的不时摸自己的身体部位、整理衣服或抠指甲。刻板行为、违拗、怪异行为则常见于精神分裂症患者,迟发型运动障碍的患者有口面部不自主的运动,有些患者还会出现不自主的运动,如抽动、舞蹈样动作等。
面部表情常反映患者的心境:愁眉苦脸常提示焦虑或抑郁;恐惧紧张的表情可能与幻觉妄想或急性惊恐发作有关;自得其乐的表情可能是器质性痴呆;神采飞扬的表情可能是躁狂症;表情平淡可能是慢性分裂症;表情呆板(假面具样面容)可能是精神药物引起的反应(震颤麻痹综合征)。某些常引起精神症状的躯体疾病也可以有特殊面容,如突眼性甲状腺肿、黏液水肿、肾上腺功能亢进等。
4.接触情况
注意接触主动性、合作程度、对周围环境态度、是否关心周围的事物。接触中注意观察其注意力是否集中,主动注意、被动注意的情况。待人接物的表现也很重要,社交行为往往可以提供诊断线索:躁狂患者可能显得过于与人熟络;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过于活跃、兴奋,也可能退缩、心不在焉。记录这些异常行为时应给予具体描述,避免含糊使用“古怪”“异常”等词语。
5.日常生活
患者的饮食、起居、洗漱、衣着、大小便、个人卫生能否自理,对新环境能否很快适应,对周围事物是否关心,愿意与其他人接触还是孤僻离群,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是否参加病房集体活动及康复治疗,饮食、睡眠状况如何等等。女性要注意其经期个人卫生的情况。
(二)认识过程
1.感觉
通过询问及检查了解被检查者有无感觉障碍,如感觉增强(感觉过敏)、感觉减退、感觉倒错等,以及感觉障碍出现时间及频度、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及影响等。
2.知觉
首先要评估错觉及幻觉是否存在,如有,则要关注错觉及幻觉的种类、性质、强度、出现时间、持续时间、频度、对社会功能的影响、与其他精神症状的关系以及被检查者对错觉、幻觉的认识及态度。在幻觉检查时应注意:①幻觉的种类,是幻听、幻视、幻味、幻嗅还是幻触,对诊断意义较大的幻觉种类要重点检查。②幻觉的内容,是单调的还是丰富复杂的,幻觉内容与思维内容有无关系。③幻觉的结构是否完整,完整的程度和性质,是真性幻觉还是假性幻觉,幻觉的清晰程度如何,是鲜明生动还是模糊不清。④幻觉出现的时间和频率,是白天出现还是晚上或睡前出现,或是随时出现;是偶然、断续的,还是持久存在的。⑤幻觉出现时患者的情绪和行为反应,当时的意识状态如何,有无意识障碍。另外,与焦虑抑郁等症状不同,幻觉不是正常的感知,检查者难以有同样程度的感情性理解,同时被检查者常常担心把症状暴露给他人以后的反应,故隐瞒症状的非常常见,因此在询问此类症状时应该坦诚的进行沟通和解释后再进行。
3.感知觉综合障碍
有无感知觉综合障碍,如视物变形、体形感知障碍等,如果存在感知觉综合障碍,还应详细了解出现的时间、频率、持续时间以及被检查者当时的情绪反应及与之的关系等等。
4.思维活动
主要了解被检查者的思维联想过程、思维逻辑推理过程和思维内容有无异常,除了检查中的言语内容外,还可以通过其书信、文稿、图画等进行分析。
(1)思维联想障碍:
主要了解思维联想的速度和过程特点,需观察语速、语量、言语流畅性、连贯性以及应答是否切题等。可以让被检查者自由漫谈,观察有无联想加速(说话滔滔不绝)、联想困难(思维迟缓、语速缓慢)、思维贫乏(内容空洞、沉默少语)、联想过程中断(说话突然中断),同时要注意有无重复言语、刻板言语、持续言语等。如有思维形式障碍,应该收集具体表现并用专业术语加以记录。要注意思维联想结构的严谨性如何,如患者说话是否有条理、有无中心内容与主题、句与句之间有无联系、说话是否琐碎、重点是否突出、回答问题是否中肯、言语结构是否正确,有无音联、意联等。还要询问被检查者的思维是否受自己主观控制,有无不自主涌现的思维。
(2)思维逻辑障碍:
检查时要注意被检查者是否存在混乱的概念(患者使用的概念能否正确反映现实),有无概念混淆、自相矛盾或不可理解,有无语词新作。同时,应注意有无逻辑推理障碍,患者的推理有无根据、理由是否充足,有无因果倒错、逻辑倒错等。
(3)思维内容:
重点检查有无妄想。在询问思维内容障碍时,应该注意方式方法,因为被检查者大多并不认为他的妄想是异常的,因此检查者应该耐心地询问。如果不注意询问的方式可能会引起对立情绪,影响整个检查的进行。对以妄想为主要症状的被检查者,交谈时应该把妄想放在最后询问,可以采用抓住前面的谈话内容中的一些线索进行“旁敲侧击”的方式,也可以从其他知情人的叙述及病史来发现被检查者有无妄想的存在。例如,患者说自己不想活了,经过了解发现他总觉得有人想要害死自己、威胁家人安全。当发现可能是妄想的时候,检查者须确定其对异常思维内容坚信的程度。需要注意的是,检查者不要为了取得合作而随便附和其妄想内容。
妄想确认以后,要注意询问妄想的具体内容,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是一过性还是持续性,是系统性还是片段性,涉及的范围和广度如何,荒谬性与泛化倾向,与精神因素有无关联。另外,还需评估妄想内容对被检查者情感、行为有多大影响,以及妄想出现时被检查者的情感、意识状态等。首先要确定患者的信念与其文化背景是否有关。当检查者与被检查者处于不同文化背景下时,检查者应向同一文化背景的人了解此种信念是否他们共有。
除了妄想之外,还应该检查患者有无超价观念、强迫观念等。对于强迫观念,有时患者亦不愿提及,需要医生以耐心的态度反复询问。在确定为强迫思维之前,要明确患者是否认为这些想法是属于自己而非他人植入。如确定为强迫观念,应详细询问其种类、内容、发展动态与情感意向活动的关系。同时注意避免将妄想与迷信观念、一般的敏感多疑及幻想等内容混淆。
5.注意力
注意是指意识对一定事物的指向性,反映集中于手头事物的能力。一般在和患者交谈过程中,医生就能注意到患者的注意力情况。注意力应从程度、稳定性及集中性三个方面进行评估。通过谈话、观察,了解患者的注意力能否集中,是否主动注意周围事物的变化,外界事物变化时能否引起患者的注意,是否存在注意范围的缩小或增强。正式的检查可以对患者的注意力情况进行半定量评估,通常以“递减7测验”开始,即要求被检查者计算从100连续减7,在所得余数继续减下去直到得数小于7为止,记录被检查者所花费的时间及错误的次数。
6.记忆力
在采集病史时,检查者可以将被检查者对既往事件的叙述同知情人的叙述内容比较,根据两者之间有无差异或矛盾来判断被检查者有无记忆力损害。如果被检查者存在记忆损害,应留意是否存在记忆的虚构或错构。对瞬时记忆、近记忆、远记忆进行检查及描述,可通过客观观察和询问两种方式来了解。检查瞬时记忆可采取多种方法,最简便的方法是告诉其周围工作人员的姓名或一串数字,让其复述;检查近记忆可以请患者回忆当天或近几天发生的事情;远记忆的检查依靠询问被检查者早年的事情,如生日、几岁上学等。
如发现记忆力减退,应进一步检查记忆减退是全面的还是选择性的,属于哪一类记忆损害及其程度、发展状态,是否存在器质性病变以及被检查者对自己记忆障碍是否有自知力等。为了进一步了解记忆力减退的程度和性质,必要时可进行记忆量表测查。个别被检查者显示记忆力增强,对某些事物的细节都能清楚回忆,也要予以检查与记录。
7.智能
根据被检查者的文化水平、生活经历、社会地位等具体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应注意智能障碍与知识贫乏的区别。此外,严重的记忆障碍往往伴有智能障碍,因此在判定智能程度时,一般还要检查记忆和知识程度。
智能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一般常识:
了解一般时事、自然知识或专业知识等的情况,应根据被检查者的文化水平和工作性质提问,所提问题应该恰如其分,太深或太浅都不能正确反映常识掌握水平。
(2)理解与判断力:
通过提问了解对事物分析、比较、归纳的综合能力,判定患者理解判断能力。
(3)计算力:
心算和笔算两种方式测量,心算更佳,因为心算不仅能反映患者的计算力,还反映其记忆和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般可用100连续减7或13测试,也可用其他加减乘除、简单应用题进行测查,测查时要记录其计算速度和错误次数。
8.自知力
自知力判定不只是简单的“有”或“无”,还应包含完整程度等内容。一般应检查以下内容:①被检查者是否意识到自己目前的这些变化;②是否承认这些表现是异常的、病态的;③是否愿意接受医生、家人等对他的处理方式;④是否接受并积极配合治疗。可以提问如“对过去的某些体验或精神异常怎么看待”“现在是否需要医生帮助”等。检查自知力时应注意,有的被检查者为了出院而对自身症状作的“假批判”。
(三)情感活动
情感活动检查是精神检查的难点,主要依靠观察被检查者的外在表现,如表情、姿态、声调、行为等,结合精神活动其他方面的信息来了解其内心体验,还可以直接提问“你的心情怎么样?”等问题,重点评估精神活动中居于优势地位的情感反应的性质、强度、稳定性、协调性以及持续时间。
情感活动通常从外在表现和内心体验两个方面评估。占优势的情感常可以从被检查者的表情、姿势、动作等方面显露出来,如情感淡漠的患者面部表情缺少变化,情感高涨者通常面部表情丰富,且喜悦、高兴表情增多。评估内心体验时常需通过提问、启发等方式,设法让其讲出自己的内心体验。
对情感活动检查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情感的性质与强度
确定占优势的情感活动是什么,情感表现是高涨、低落、欣快、淡漠、忧郁、绝望或愤怒等,这些情感反应出现的原因。对情感强度的估计要与病前性格加以比较。
2.情感的协调性与稳定性
观察情感活动与周围环境和精神因素是否相适应、面部表情与内心体验是否一致、情感活动与思维内容是否配合,情感活动稳定性如何,有无突然出现的病理性激情、强制哭笑等。通常人们情绪变化与交谈的主题是相一致的,如谈及不幸的遭遇时会显得悲哀,提到烦恼的事情会感到生气。情感反应不协调者往往会有情绪与交谈内容不一致的表现,如提到有人伤害自己的事却表现得十分开心。不协调的情感反应不一定是病态,人们在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时也可能表现出不协调的情感,所以在判断是否存在病态情感时需全面考虑。
(四)意志和行为
检查时应注意行为障碍的种类、性质、强度、出现时间、持续时间、出现频度、对社会功能的影响及与其他精神活动的协调程度等,还要注意意志活动的指向性、自觉性、坚定性、果断性等方面的障碍。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观察和记录:
1.意志活动及本能
意向活动有无意志活动增强或减退,有无本能意向的增强或减退,如食欲亢进或减退、性欲增强或减退,有无意向倒错等。意志减退者往往生活懒散、工作不负责任、终日无所事事、对未来无任何计划。受妄想支配者可出现病理性意志增强。
2.动作行为
观察动作行为增多还是减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与他人是否合作、有无古怪动作或离奇行为,有无违拗、被动服从、作态等行为,有无模仿动作、刻板动作、强迫动作或冲动攻击行为,姿势是否自然,有无蜡样屈曲、木僵等表现。
3.自杀自伤行为
自杀自伤行为应得到更多关注。很多年轻精神科医师怕问及自杀问题,担心给被检查者暗示或触犯他们。实际上对于一些被检查者来说,这是非问不可的问题,询问时应逐步加深,如“你是否有时觉得活着没有意思?”“你如何看待死亡?”等等。
三、不合作者的精神检查提纲
兴奋躁动、木僵或敌对状态的不合作者多由脑器质性疾病和严重躯体疾病引起,也可能是非器质性精神障碍。对这类患者,首先要尽可能收集详细的病史,并将检查的重点放在全面的躯体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上。如果无法进行详细的精神检查,应及时观察病情变化。缺乏临床经验的医护人员,可能认为不合作的患者无法进行精神检查,这是不正确的。其实,患者不合作正是精神症状充分发展的临床表象。
对于不合作的患者,主要依靠仔细观察和侧面了解来掌握其精神状况,重点观察一般生活情况、意识状态、情感活动及行为表现等。可以按意识、仪态、动作行为、面部表情、言语、合作程度等方面进行检查与记录。
(一)一般表现
1.意识状态不合作
患者意识状态的检查对于诊断十分重要。一般可依据患者的自发言语、面部表情、生活自理能力及行为表现进行判断。要求医护人员密切配合,抓住患者有言语的时机,即刻检查来确定。注意,对于兴奋躁动者,特别是言语运动性兴奋时要检查是否存在意识障碍。
2.定向力
可通过自我和环境定向、自发言语、生活起居及对经常接触人员的反应情况大致分析定向力有无障碍。定向力障碍往往与意识状态密切相关。
3.姿态
主要检查姿态是否自然、姿势是否长时间不变或多动不定,肢体被动活动时有何反应,肌张力情况等。
4.日常生活
是主动进食还是拒食,对鼻饲、输液的态度如何,大小便能否如厕,有无大小便潴留,睡眠情况如何。对于女性,还要观察其能否主动料理经期卫生。
(二)言语表现
观察是否存在缄默不语、欲言又止等。缄默不语者是否可用文字表达其内心体验与要求,字迹是否清楚,文字是否通顺,回答问题是否中肯。也可任其书写和涂画,观察其内容。兴奋者言语的连贯性及其内容如何,有无模仿性言语,吐字是否清晰,音调高低,是否用手势或表情示意。
(三)面部表情与情感反应
面部表情是否呆板、欣快、愉快、忧愁、焦虑等,有无变化,这些表情与周围环境有无联系,对工作人员及家属亲友等有何反应。应特别注意无人关注时被检查者是否闭眼、凝视或警惕周围事物的变动,当询问有关内容时有无情感流露,观察有无精神恍惚、茫然及伴有无目的的动作。木僵者受到刺激(如强光、鼓掌等)时,注意其呼吸、脉搏、血压有无变化,有无颤抖、出汗、流泪表现,这些表现对于判断不合作者是否存在意识障碍也有重要意义。检查中,还要注意情感的稳定性和协调性、有无不可理解的情绪爆发,如哭笑无常、病理性激情等。
(四)动作和行为
动作是增多还是减少,有无本能活动亢进现象,有无蜡样屈曲、刻板动作、模仿动作及重复动作,有无冲动自伤、自杀行为,对命令的行为(如张嘴)是否服从等。还要注意被检查者对工作人员与其他人员的态度有无不同。
总之,不合作者的精神检查较为困难,必须耐心、细心、细致,反复观察言行和表情,特别要注意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下的表现是否相同。医护人员对不合作者要态度亲切和善,言语温和委婉,处理细致周到。
四、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精神检查
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的精神检查更为复杂困难,要重点关注意识、记忆、智力等方面的问题。
(一)意识状况
应仔细观察有无意识清晰度降低,注意力不集中,定向障碍,表情茫然恍惚,整体精神活动迟钝等。同时注意意识障碍的深度,意识状况对被检查者的影响程度等。
(二)注意障碍
除在交谈中观察其注意状况外,还可给予一些突然刺激(听觉、视觉、触觉刺激等),观察其反应。
(三)思维障碍
脑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正常思维特征被破坏,常表现为:①思维缺乏自觉主动性,患者虽有问必答,但不问时缺乏主动性言语,显示思维停顿。②思维缺乏预见性,患者表现被动,缺乏对交谈进程的预见性。③抽象思维障碍,患者对事物的分析、综合、归纳和辨析能力受损,不能恰当运用概念,表现为对抽象名词如和平、正义等不能解释,不能区分意义相近的名词如男孩——女孩、梯子——楼梯等,不能解释成语,不能完成图片或物体分类试验等。④出现持续言语、刻板言语、失语症、失认症、失用症等;⑤严重意识障碍者可见思维不连贯、词的杂拌等表现。
(四)记忆和智能障碍
记忆的有效运用障碍常是器质性精神障碍的前奏,即刻记忆是必查项目,如数字顺向和逆向累加、即刻重复和短时回忆物体名称等均应检查。对此类患者应做进一步的专项记忆功能测定。
(五)情感障碍
患者常因情感控制能力受损而出现情感脆弱、不稳、激动和易激惹,甚至情感爆发,情感平淡或欣快也很常见。
五、精神检查基本原则及注意事项
(一)以被检查者为中心的交流方式
精神检查时应尽量围绕被检查者所关心的问题进行,应采用被检查者主导的病史报告方式,鼓励他们用自己的语言讲述个人经历和体验,并在适当的时机将话题引导至对关键症状的描述上。检查中,应避免不顾被检查者的关注点而直接就医生所关注的症状进行询问,切记不要像询问犯罪嫌疑人的警察那样向被检查者提问。
工作中应尽量避免生硬的按照“知、情、意”的顺序机械地按照书本上的顺序进行检查。初学者可能会被要求按照书本上有关症状学的记录顺序进行询问,这是为了熟悉有关知识和检查内容而采取的权宜之计。需要强调的是,住院医师应该在精神检查前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以便建立基本的检查提纲和操作框架,这些知识对于精神检查的作用主要是提供了检查内容清单,不要生搬硬套。分析收集的临床资料时,则提倡围绕精神检查提纲的内容来进行,这样可以使分析过程明了清楚、富有逻辑性。
(二)尊重和关注患者
检查者在精神检查过程中的行为及言语中表达,应该体现出对被检查者的尊重和关注。但需要检查者注意的是,用言语直接表达的尊重和关注往往作用有限。
(三)运用沟通技巧
沟通的效果如何主要靠被检查者的感受和评价,如果被检查者认为医生没有理解他,没有让他充分表达或检查过程因为沟通的原因而中断,均属于沟通技巧问题。观察、倾听、提问是常用的沟通技巧。
(四)坚持“三不”原则
精神检查的“三不”原则是指“不陷入争辩、不轻易打断、不对患者进行法律和道德评判”。在精神检查过程中,被检查者的精神症状会影响其语言、情绪、行为方式甚至生活习惯,作为检查者应该理解这些病态表现,不要与被检查发生争执,或训斥、歧视他们,要保持中立和情绪的稳定。
(五)精神检查的时间限定
精神检查的时间没有固定要求,主要取决于检查者的经验、问诊的技巧及被检查者的合作程度,一般20~40分钟为宜,最长不应超过1个小时。对于初次接受检查的被检查者,交流时间相对长一些。对配合程度不高的被检查者,精神检查的时间不宜过长。
(六)灵活交谈方式
检查过程中,鼓励患者自由阐述,适当引导。谈话内容与询问要因人而异,提问要注意时机,善于因势利导。例如,对于神经症及文化水平较高的被检查者大多采取非定式检查方式,询问“你在哪些方面需要帮助?”对于重性精神疾病、谵妄、痴呆患者,多采用定式询问,只要患者回答“是”“否”即可。精神检查中,最好多问开放性问题,如“最近一段时间,你的情绪是什么样的?”,避免诱导式或有暗示性的提问,如“你最近的情绪很差吧?”另外,不要让被检查者感到命令或被审问,如“你为什么骂人!”凡是可能引起被检查者疑虑不安的问题,一般放在最后提问,在没有与被检查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前,不应冒昧的提出。
(七)自我保护
在实践中,尽管只有少数被检查者存在暴力危险,但在精神检查时,检查者应保持足够的警惕性,防范可能出现的暴力行为。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保证检查者与检查室出口间无阻碍;检查室没有可以做武器的物品;在单独进行精神检查时,确保其他人知道检查正在进行及大致结束的时间。如果被检查者危险性较大,可以请其他人员在场以保证安全。
六、影响精神检查效果的主要因素
(一)医患关系
检查者对被检查者平等、亲切、关注的态度,能够充分理解和尊重对方的人格、文化取向、生活态度、世界观、人生观,是建立良好医患关系的基础。
(二)环境因素
精神检查需要有安静、安全的环境,同时也需要较为充足的交谈时间。
(三)检查者的专业理论知识、临床经验和技巧
专业理论知识是精神检查的基础,同时开放性提问、适当的引导、认真观察特别是观察患者的非言语信息都会对成功的精神检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对病史的了解程度
做精神检查之前,检查者应充分了解被检查者的病史,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同时,应以病史中提供的异常现象和可能的病因为线索,有重点地进行检查,从而提高精神检查的效率,使精神检查能顺利完成。
(五)患者的人格特点、合作程度
对性格外向、开朗、健谈、合作的被检查者,精神检查比较容易进行。反之,对平素性格内向、沉闷、话少、怀有敌意患者检查较困难,因此需要耐心及更多的时间。
(陈科 陈大春 杨甫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