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路径(妇产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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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子痫前期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子痫前期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子痫前期:妊娠34周以后的晚发重度子痫前期。

(二)诊断依据

根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版)》和《妇产科学》(第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病史

高危因素。

2.临床表现

高血压、尿蛋白、水肿;特别注意有无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

3.辅助检查

血液检查、肝肾功能测定、血脂、尿液检查(包括24小时尿蛋白)、血电解质、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血气分析、眼底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电子胎心监护、B超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及胎盘功能等。必要时CT或MRI检查。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版)》和《妇产科学》(第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一般处理 休息、间断吸氧、平衡膳食,密切监护母亲病情变化及胎儿生长发育状况。

2.药物治疗 镇静、解痉、降压,有指征者扩容和利尿。

3.适时终止妊娠。

(四)标准住院日

为10天内。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子痫前期疾病编码。

2.妊娠34周以后的晚发重度子痫前期。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检查内容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血黏度、电解质、凝血功能、血型。

(3)24小时尿蛋白定量。

(4)近期未做的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5)心电图、肝肾B超检查。

(6)胎心监护、B超胎儿情况监测(胎儿脐动脉血流S/D、子宫动脉血流等)。

(7)血气分析、血胆酸。

(8)眼底检查。

2.可选择检查项目

(1)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必要时)。

(2)胸腹水彩超(必要时)。

(3)测24小时动态血压(必要时)。

(4)头颅MRI或CT检查(必要时)。

(5)胎儿心电图。

(6)免疫功能检测。

(7)甲状腺功能检测。

(七)终止妊娠的分娩方式

如无产科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但如果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放宽剖宫产指征。

(八)子痫前期患者终止妊娠后住院7天

1.术后第1天必须复查的项目 血常规、DIC、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产后用药 根据病情继续休息、镇静、解痉、降压,有指征者扩容和利尿。

3.有高凝倾向者,使用抗凝药物。

4.剖宫产者预防性抗菌药物 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术后48小时内。

(九)出院标准(围绕一般情况、切口情况、第一诊断转归)

1.血压控制平稳;肝肾功能、电解质基本正常;尿蛋白持续减少;无自觉症状(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

2.术后恢复良好,无术后并发症。

3.体温正常,伤口愈合良好。

4.能独立完成生活起居活动。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1.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病情严重,检查项目间隔时间可缩短。

2.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病情严重,出现并发症,可导致住院时间延长,检查项目和治疗项目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