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子痫前期临床路径(2016年版)
一、子痫前期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子痫前期:妊娠34周以后的晚发重度子痫前期。
(二)诊断依据
根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版)》和《妇产科学》(第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高危因素。
高血压、尿蛋白、水肿;特别注意有无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
血液检查、肝肾功能测定、血脂、尿液检查(包括24小时尿蛋白)、血电解质、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血气分析、眼底检查、心电图、超声心动图、电子胎心监护、B超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及胎盘功能等。必要时CT或MRI检查。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版)》和《妇产科学》(第8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1.一般处理 休息、间断吸氧、平衡膳食,密切监护母亲病情变化及胎儿生长发育状况。
2.药物治疗 镇静、解痉、降压,有指征者扩容和利尿。
3.适时终止妊娠。
(四)标准住院日
为10天内。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子痫前期疾病编码。
2.妊娠34周以后的晚发重度子痫前期。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后检查内容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血黏度、电解质、凝血功能、血型。
(3)24小时尿蛋白定量。
(4)近期未做的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5)心电图、肝肾B超检查。
(6)胎心监护、B超胎儿情况监测(胎儿脐动脉血流S/D、子宫动脉血流等)。
(7)血气分析、血胆酸。
(8)眼底检查。
(1)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必要时)。
(2)胸腹水彩超(必要时)。
(3)测24小时动态血压(必要时)。
(4)头颅MRI或CT检查(必要时)。
(5)胎儿心电图。
(6)免疫功能检测。
(7)甲状腺功能检测。
(七)终止妊娠的分娩方式
如无产科指征,原则上考虑阴道试产,但如果不能短时间内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放宽剖宫产指征。
(八)子痫前期患者终止妊娠后住院7天
1.术后第1天必须复查的项目 血常规、DIC、尿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
2.产后用药 根据病情继续休息、镇静、解痉、降压,有指征者扩容和利尿。
3.有高凝倾向者,使用抗凝药物。
4.剖宫产者预防性抗菌药物 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术后48小时内。
(九)出院标准(围绕一般情况、切口情况、第一诊断转归)
1.血压控制平稳;肝肾功能、电解质基本正常;尿蛋白持续减少;无自觉症状(头痛、视力改变、上腹不适等)。
2.术后恢复良好,无术后并发症。
3.体温正常,伤口愈合良好。
4.能独立完成生活起居活动。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1.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病情严重,检查项目间隔时间可缩短。
2.重度子痫前期患者病情严重,出现并发症,可导致住院时间延长,检查项目和治疗项目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