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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1840年前的清朝医学教育
一、教育体制
这时清朝医学教育依然分为中央设办和地方设办两类。中央的医学教育属太医院管辖,属专科学校性质。太医院中设有教习厅,其下又设内教习与外教习两部分。内教习负责教授御药房太监习医;外教习主要教授医官子弟。教习厅的学生,一月上交两次功课,并参加四季的考试。学制三年,经礼部考试合格者称医士,未合格者仍照常肄业,等待下次再考。
清代的地方医学分府、州、县三级,设专门人员管理。其职责为在本府州县内查明愿意习医者,发其以《内经注释》《伤寒论》《本草纲目》三书,对其中精通医理者,呈报巡抚,发给路费往太医院参加考试,成绩上等者授予医官职务,如年龄过长者,留作本省教授,待有缺时即行升补。
雍正统治时期,令各省巡抚查察所属医生,加以考试,如具有《内经注释》、《伤寒论》及《本草纲目》三书的学识,则指名提请,授以医学官教授。每省设一员,准予三年食俸,如果“勤慎端方”,则贡入太医院授予御医,所缺空额在本省学医的人内拣选补授。
二、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
清朝初期,医学分为十一科,与明朝相比有增有减,增者为痘诊科。之后不断删减。嘉庆二年(公元1797年),将小方脉与痘诊科合并,口齿科与咽喉科合并,剩九科;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取消正骨科,当蒙古医兼任;道光二年(公元1822年)取消针灸科。这样只剩下七科。到同治年间,每况日下,只剩下大方脉、小方脉、外科、眼科和口齿咽喉五科。
课程依然包括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内容与前朝相比没有太大变化,基础课主要有《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和明朝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吴谦等编的《医宗金鉴》入选教科书,从此应用了160多年。
三、通俗医学读物及医学教育的普及
清代许多医家为了普及医学知识,编撰了大批医学通俗读物和医学入门书籍。如汪昂在公元1694年编撰的《本草易读》《汤头歌诀》,程钟龄1732年编撰的《医学心语》,陈修园1804年编撰的《医学三字经》和1808年编的《医学实在易》等。这些著作深入浅出、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诵读,对于普及医学知识、辅助医学教育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一批专门收集各家医案的著作,如魏之琇的《续名医类案》(1770年)、尤在泾的《静香楼医案》(1729年)、叶天士的《临证指南医案》(1746年)、徐灵胎的《回溪医案》等。这些医案记录了诸多名医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学习者将理论与实际联系起来,具体掌握诊治疾病的理、法、方、药帮助很大,也为教学提供了丰富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