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都碑记》与“孝感乡都”
一、邹知新与《都碑记》
2008年,麻城市刘明西先生在编辑麻城邹氏新修族谱的过程中,于咸丰《邹氏宗谱》卷四中,发现了明末清初麻城人邹知新撰写的十四篇文章,《都碑记》就是其中一篇。
邹氏家族原籍江西南昌府新建县,元末始祖邹迁八避乱于麻城西北隅点兵山,元末农民起义军首领邹普胜即迁麻第三代。其后邹氏家族科甲蝉联,第六代邹来学系正统、景泰年间的朝廷名臣,官至都御史。第十三代孙邹知新,字师可,明末清初人,是邹来学第七代孙,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举人,清顺治八年(1651年)官襄阳宜城县教谕,后升山东莱阳县知县。其因押送逃犯违期,遂解任归田,诵读自娱。著有《麻城县纪略》十四卷,惜未付梓。邹知新“幼少慧,苦学不辍,长而能文”。为官后“作士有声,督抚治按五荐。志切亲民,不乐内转国学,升山东莱阳县知县”。据《山东通志》载,顺治十八年(1661年),邹知新还在莱阳县知县任上“重修敬一亭、泮池、大成门、儒学门”。
邹知新精通乡土山川地理,广搜人文轶事,在钻研麻城原有历史文献《旧志稿》、“往牍”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踏勘访问,撰写的这篇《都碑记》,是一篇极为珍贵的地方文献。它不仅对孝感乡的得名由来、地理方位、风土人情、遗迹轶闻等有专门的记述,尤其难能可贵的是还详尽地载录了明初麻城向四川移民前后的情景,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孝感乡都”这一“迁人”中转站和始发地的认识。
二、《都碑记》全文
邹知新撰写的《都碑记》全文共1132字,现将标点后的文字照录如下:
都碑记
去城东南七里有乡碑、石磨当路,云是古之孝感乡都。昔麻邑存四乡,独孝感乡有遗碑。耆老谓之世宝也。今刘氏后裔珍护之,可谓知所重也。
新龆时闻故老言:“孝感乡都在邑城东南,勿远。”都府面坊多逢回禄,惟都碑、米研犹存。甚异!余读《旧志稿》云:“治东南七里许即磨子场及故都,陈侯碑、驰辙、万松亭、赤亭古城,与沈秀者马头湾诸名胜,如联珠然。宋孔常父诗云:‘磨子场边堪寓目,赤亭城下更关情。乡都好景无人说,只得邑城小市民。'”华美骚逸,理或可想。又读《志略》称:“孝乡犹尚小,是以户丁为制,不以里数为限。”河东先生《龙池闲话》亦曰:“久居湖边,孝都里区八百户丁,音声皆悉。”观数典而综之,地狭而鸣世也。惜新幼时未知,不知究辨,今徒古乡,见其山川明润,风泽清旷。遥闻豫章人鸠集,悦余,乐而忘归。自赵宋胡元以来丁旺,常为乡之患害。明圣初云,传蜀地土广,川道虽险,乡之迁人皆居之。今民散久矣,百遗二三,莫一能奉。日不见□籥渔歌,夜无柝击双六,烛火孤点。新叹曰:“名乡耳!岂可独忘此乡乎?”
都门之阳有碑碣,额镌“邑东南七里磨子场 大明湖广布政使司黄州府麻城县孝感乡都旧址 皇明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秋邑侯陈兴谨识”。背阴有字,铭文漫辨。《志稿》云:“陈侯有才能,常乞其旧。而朝廷无旨,乃泐于石,自以怀怨。夫谓旧舍故,以继乡都,起废重兴之。以是亦存复之意,以复全盛,尚义崇孝也。彼其近周,破垣环故井,荒草冠遗坛。往牍曰:“当洪武初,太祖定迁民之策,迁诏至公署,县堂徙治磨子场。十年,遂升其都为散州,统属七县。未几罢之。永乐中复旧治。弘治时,都崩基坍,故今不知有其乡云。”非虚语也。
绕碑偕刘氏多居焉。访问之,曰:“孝都离邑七里,究之乃知兹坊集始自汉。传闻同里赵氏至孝,奏之,册为四乡之宗正。”弘治五年正月丁酉燹之。然崇祯间值献祸,邑名更“长顺”。八大王广置乡闾,招合流旧,计丁授田。时于富人沈万三秀雕彩之古宅,依议复置(献力置孝感厅,燿恩风相传)。析其故地添置信义、□□、□和清平。一时避地逊名者,多有附焉。梅宗长者亦默如忘言。又云:“盖先人有完稿实著,吾邑言忠仁礼义之俗,推河东者。河东者,惟吾卯金氏者也。”词虽出自流语,吾又谓何哉?继曰:“掌乡州之粮,磨研头之职,何其重也!余(于)山林湖匽之积,司仓之责,点造之任者,何其大也!造厨煮调,白卷饱头之事者,何其苦也!剉切茎荚,抱注金泉,米茶头之勤劳者,何其累也!羹汤适口,熟淡相宜。如‘奏刀不嫌其细,倾尽而为,不以贫富易视来者’之言,兹足以传信,邑人咸仰焉。”并曰:“故时人仍谓之孝乡云。”
孝感乡《都碑记》谱影
吾世力小任重,太平之功,岂不半赖先祖哉?嗟乎!新幼所闻之,今访其墟,观其金石亦相合,然益信乎!恐其古胜久淹,予谨述其事,存其传者耳,以示不朽矣!
三、“孝感乡都”记事
“孝感乡都”的提法始见于邹知新《都碑记》。在这篇珍贵的地方文献中,他对“孝感乡都”作了如下的记述:
其一,地理位置:
闻故老言:“孝感乡都在邑城东南,勿远。”
其二,历史遗存:
都门之阳有碑碣,额镌“邑东南七里磨子场/大明湖广布政使司黄州府麻城县孝感乡都旧址/皇明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秋邑侯陈兴谨识”。背阴有字,铭文漫辨。
其三,历史文献:
往牍曰:“当洪武初,太祖定迁民之策,迁诏至公署,县堂徙治磨子场。十年,遂升其都为散州,统属七县。未几罢之。永乐中复旧治。弘治时,都崩基坍,故今不知有其乡云。”
其四,考证踏访:
余读《旧志稿》云:“治东南七里许即磨子场及故都……又读《志略》称:“孝乡犹尚小,是以户丁为制,不以里数为限。”河东先生《龙池闲话》亦曰:“久居湖边,孝都里区八百户丁,音声皆悉。”观数典而综之,地狭而鸣世也。惜新幼时未知,不知究辨,今徒(徙)古乡,见其山川明润,风泽清旷。遥闻豫章人鸠集,悦余,乐而忘归。自赵宋胡元以来丁旺,常为乡之患害。明圣初云,传蜀地土广,川道虽险,乡之迁人皆居之。今民散久矣,百遗二三,莫一能奉。日不见□籥渔歌,夜无柝击双六,烛火孤点。新叹曰:“名乡耳!岂可独忘此乡乎?”
通过摘录的上述文字可见,麻城孝感乡都具有以下几个可供识别的地理、人文标志:
(1)该地位于麻城县东南七里许的磨子场(今麻城市鼓楼街道办事处沈家庄)。
(2)磨子场曾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乡”“名乡”。
(3)这里“山川明润,风泽清旷”,乡间有一个很大的“湖”。
(4)该乡实行户丁编制,在这个里区中,仅住在湖边的就有“八百户丁”。
(5)居住在这里的人,以江西人居多,以至出现“豫章人鸠集”的景观。
(6)这里自宋元以来,人丁兴旺,一度出现人口过剩的局面,以至成为“乡之患害”。
(7)洪武初,在明太祖“定迁民之策”之后,由于从麻城迁往外地的人口甚多,为了方便办理移民移徙手续,曾经将麻城县的县堂公署,迁治于磨子场。
(8)遵从明太祖的圣旨,“传蜀地土广”,于是集结在这里的户丁,作为“迁人”大多迁居巴蜀去了,以至“民散久矣,百遗二三,莫一能奉”。
(9)磨子场作为明初麻城县处置移徙事宜的临时办事处,一直存在到洪武十年(1377年)。其间,明朝还将它升格为散州,一度统辖七县,后因移民事宜结束,也就宣告罢之。
(10)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知县陈兴(许州人)在此题刻了“大明湖广布政使司黄州府麻城县孝感乡都旧址”的碑记。
四、“孝感乡都”遗址
根据《都碑记》记述,“孝感乡都”位于“去城东南七里”磨子场,在今沈家庄(今麻城市鼓楼办事处东南沈家庄)路口。据传,沈家庄因明初富商沈万三嫁女于此地的熊氏,并置别业而得名。该场曾经遭遇多次火灾,尤其是被“弘治五年正月丁酉燹之”,致使街坊多被焚毁,唯“都碑、米研犹存”。此两件遗物即为当年“孝感乡都”所在地的证据。
所谓“都碑”,即立于“都门之阳”的“碑碣”。碑文为:“额镌:‘邑东南七里磨子场/大明湖广布政使司黄州府麻城县孝感乡都旧址/皇明成化二十三年丁未秋邑侯陈兴谨识。'”邹知新见到这通碑时,犹见“背阴有字,铭文漫辨”。(按:碑碣今不存,但立碑的碑座尚完好保存。)
碾米石磨遗存
所谓“米研”,即碾米所用的石磨盘。据村里的老人说,村里现存的大石磨年代很久远,小时候曾听大人讲述,原先共有九盘,现在全村一共能找到三盘,并且都残缺不全。石磨是农村传统用作加工大米和面粉的工具,为供应米粮之需,曾经在湖边置碾米坊,利用水能驱动多扇石磨碾米。一个小小的乡都所在地,竟有如此规模巨大的米面加工场,不难想象其人口集聚的密度。按当年碾米所用的石磨盘今不存,但架设磨盘的基座犹在。此外,沈家庄当年为防备农民军而修建的城防工事遗址尚存,当年庄园内遗留的一些房屋、建筑、遗物犹可凭吊。
五、“孝感乡都”解读
由《都碑记》所揭示出的“孝感乡都”,以及沈家庄磨子场遗址的发现,为学术界认识和解读明代的乡里组织提供了新的实证资料。下面,试对相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孝感乡”的含义
当今学术界普遍认为,在明代乡里组织研究中,有许多问题迄今仍未得到较为合理的阐释,其中有关乡、都、图、里等名称概念及其关系便是其中之一。虽然如此,但对明代的乡不具有前代乡的行政职能的认识则是一致的。“在明代乡只是一个习惯上的地理单元,无行政组织,也不具有行政管理功能。”所以明人说:“四乡之说,其来甚远,然其事虽古贸亦无谓,虽削之可也。”有的地方设有“乡头”,但只是职司供应乡役,与前代乡正不可同日而语。
按照这样的理解,结合麻城历史实际,可见在麻城县第一次行政区划调整中被撤并的孝感乡,其含义只能理解为一个地理单元从麻城县境消失了。从此,一个顶戴着“乡”的头衔意义的地理单元——“孝感乡”不再存在了。至于后来,在迁往四川的麻城移民及其后裔中,又将这个曾经的地理单元作为祖籍地来传承,即将其变成为一个祖籍记忆中的人文地理概念,从而为“麻城县孝感乡”赋予了更多的象征意义,则需要另当别论。
(二)“孝感乡都”的性质
“都”的起源可以追溯至王安石变法,起初是保甲的一级单位,后来逐渐演变为一个地理单位。王安石变募兵为保甲,十家为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明代“都”的概念,含义比“乡”复杂。顾炎武考证认为,“都”的原始含义,“皆小邑之称也”。明《万历会典》称:乡都“盖今之坊厢也。”明朝在原南宋统治的东南地区,沿袭宋制,在县以下多采用乡—都—里—图制。有的“都”相当于城郭之外的小邑。如在乐清县,“在城曰隅,附隅曰郭,郭外有乡,乡内分都”。有的“都”则是对过去乡里组织的借用和沿袭,等同于里甲制行政建制的“里”,有的又仅仅是特指地域名称。
“孝感乡都”位于距离麻城县东南7里的磨子场,表明此“都”符合城郭之外的“小邑”,盖犹“坊厢”之意。明初“县堂徙治磨子场”,即曾经短暂设置过麻城县的公署。其后,一度“升其都为散州,统属七县。未几罢之”表明此处之“孝感乡都”,曾经承载过县衙的行政职能。后来,麻城县公署迁回旧治,“孝感乡都”在这一特殊阶段所承载的历史任务也告完成,其行政职能也就从此消失了。
根据《都碑记》援引《志略》称:“孝乡犹尚小,是以户丁为制,不以里数为限。”表明孝感乡在明初是一个较小的地理单位,在这一地理单元内,推行的是户丁制,足见“孝感乡都”的真实含义就是一个基层里甲性质的机构。
另根据《都碑记》援引河东先生《龙池闲话》的话称:“久居湖边孝都里区,八百户丁,音声皆悉。”这里提到了“里”和“区”。相对于“里”是一个基层行政单位,明代的“区”则有其特殊的定义。它是伴随粮长制的建立而出现的。洪武四年(1371年),“令天下有司度民田,以万石为率,设粮长一名,专督其乡赋税”。在这一政令之下,明代前期东南一些地区普遍实行粮长制。凡推行粮长制的地方,一般都有“区”的设置,每区下设粮长等若干人负责税粮征收、解运。麻城县孝感乡都之下的“区”,就是为便于征收赋税而设立的专门机构。
有明一代,一乡之下往往领有多个,乃至一二十个“都”的现象比比皆是,一点不为怪。“孝感乡都”因为是一个聚集有“八百户丁”的“小邑”,故被称之为“都”。为了管理这些户口,故设置了“里甲”一类的基层行政单位;为了征收税粮,故又设立了“区”一类的役制组织。从当时“孝感乡都”的命名设置,可见明初麻城县四乡涵盖地域甚广,以至将距县东南七里纳入孝感乡地理单元之内。当然,到了洪武十四年(1381年)正式颁行里甲制,规范乡里制度之后,孝感乡的地理位置偏移到了县境西南部,这完全是有可能的。
(三)“孝感乡都”的地位
根据以上分析,可见被邹知新所载录下来的这个“孝感乡都”,原本是一个与麻城相对应的城郭之外的“小邑”和“坊厢”,并不具备行政职能,但因执行明太祖“迁民之策”的需要,为了将集中在此处的“迁民”遣送到四川去,故特地将麻城县的公署移至此都办公,以处理与迁民移徙有关事务。这样,办完迁徙手续的移民,就从孝感乡都出发上路,于是“孝感乡都”就成为了迁川移民的始发地。后来,随着“迁民”遣送完毕,麻城县的公署迁回旧治,“孝感乡都”在这一特殊阶段所承载的历史任务宣告完成,其行政职能也就从此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