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最强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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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宦官贪财,买官卖官

而就在郑瑶带着他家的老仆人,背着一箱子的银两出门没多久之后,秦风不知道怎么就回来了。

“相公,相公,你没事吧?他们把你绑了去之后,有没有打你啊?”王娟瞧着秦风回来后,到是高兴的很,但却也开始往着秦风的身上扒拉着,好查看一下秦风身上是否有伤。

“我没事,家里如何?可有事?”秦风拦下王娟的手,开口问道。

“相公,家里还好,不过,瑶姐姐带着林叔出去了,说是去救你去了。”王娟赶忙向着秦风解释道。

家里打秦风被绑了之后,就乱糟糟的,这下秦风回来了之后,到是显得有些安静了起来。

家中的小娃们,见到自己的父亲回来后,眼泪都停了下来,更别说哭喊了。

“夫人去救我?怎么回事?”

秦风听着王娟的话后,心中却是开始活泛了开来。

“瑶姐姐去见了那人之后,就带着林叔背了一些银两出去了,说是去救你,刚走没多久。”王娟赶紧回应道。

秦风想了想后,明白了这其中的问题。

随后,小跑着离开了家中,去追他的夫人郑瑶去了。

至于那王娟,到也没多想了,只要秦风一回来,这个家也算是完整了,也不用担惊受怕的了。

至于秦风怎么就突然放了回来,这也不是她能想得清楚的,更何况秦风一句未提,她也不便多问。

秦风追出去没多久之后,就在大街上寻到了郑瑶她们。

“夫人,我无事了,你先回去,我和林叔去一趟就行了,家里还需要一个主事的人,可不能少了你。”

秦风追上了郑瑶她们之后,一通的话下来,总算是安稳住了他的夫人了。

王咕行与那郑瑶所说的话,也都转告了秦风。

秦风也不是傻子,这么大的一件事情,也只不过是那些上官们未曾见过那只大鼠罢了,所以觉得这个谣言是一件荒诞之事,也未深查下去,要不然,真要是一查之下,必然会看到那只大鼠的。

所以,这以银钱开道之事,自然落到了秦风的手上来了,况且,秦风也知道这门路,该送谁不该送谁,他比他的夫人可要门清的很。

“相公,那你切忌小心。”

郑瑶明白,她一个妇道人家,确实不便抛头露面的,只不过刚才以为秦风出了事,这才着急。

而今,自己的相公无事了,那自然也就无须她去了。

“回去吧,记得去跟王咕行说一声,让他小心一些。”

郑瑶随之转身回去,秦风见着自己的夫人回去之后,就抬腿往着前面去了,他家的老仆人随既跟上。

至于他家的老仆人,说来也就五十来岁的年纪,姓林,所以被秦风一家喊作林叔。至于名字,反到是少有人提起了。

这位老仆人,无儿无女的,一直在秦家做管事,打秦风的父亲在之时,就跟随着秦家了。

几十年了,也算是一个忠义之辈,哪怕今天秦风出了事,也没有想着逃离,足可以看出,这个林叔,绝对是一个可托付之人。

“总管大人,卑职叫秦风,是锦衣卫百户,这是卑职孝敬你的。”

秦风与着他家的老仆人林叔,此时正在一座府邸中,向着一位面似女子,且无须眉的中的官员说道。

此人正是平凉府的镇守宦官,俗称太监。

此宦官姓于名礼中,职权嘛,那可谓是大的有些无边了,军备税课,基本都能管上一管,哪怕是这地方上的政务,也监管插手。

谁让现在的天下,是由宦官掌权呢,就连那东林党,都惧怕宦官,更别说魏忠贤这个大太监了。

“秦风?你一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有何好东西可孝敬我的?”

于礼中看着秦风一手抱着一个大箱子,心中到想看看,这个小小的锦衣卫百户,有什么好东西,可以让他高兴一把的。

“总管大人,这是卑职孝敬给您的五百两银子,还请总管大人收下。”

秦风把箱子一打开之后,再一次的向着那宦官于礼中恭敬的说道。

“说吧,你想求什么?”

于礼中看着这一箱子的银子,到也明白。

能送银子过来的,那就是客,肯定是有求什么的,至于求什么,对于一个锦衣百户来说,那自然是前程了。

“求总管大人给卑职一个好的前程,卑职这百户之职,是从我爹的手上传袭而来的,一直就是一个百户,所以,卑职想求总管大人给我一个更好的前程。”

秦风不敢说的太过,本来,他想着,这一箱银子送出去之后,想谋个千户之职什么的。

但细细一想,一千两银子都不一定能谋到一个千户职务。

所以,他转换思路,只要不再派他前往西北再干那侦察的活计即可,哪怕没有什么副千户,或者千户都没事。

说来,这一次,只不过是先来探探路的,毕竟,以前的秦风,可没有银子可送的,对于这位总管大人的胃口如何,他也不甚清楚。

“你一个小小的百户,还想怎以样呢?想用这五百两换一个副千户不成吗?难道你不知道我的价码吗?要是不知道,咱家好好给你说道说道。”

于礼中看着那五百两银子,虽说是钱,但也没那么看中,毕竟,才五百两而已。

况且,他这买卖干的不是一天两天的了,干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多少银钱没见过啊。

“还请总管大人示下。”

秦风恭敬的问道。

“那好,那咱家就明白的告诉你,百户一职是一千两,副千户一职是五千两,千户嘛,一万两,要是你想做千户,那就给咱家弄一万两银子来,咱家明日就让你做这平凉府的锦衣卫千户。”

于礼中可谓是贪财之及,一个小小的百户,就需要一千两白银。

虽说,这买官卖官之事,在这个明末时期,本就太过于正常了。

哪一个掌管大权的人,不买官卖官的,而且,基本都是论职务来定价钱的,只要你有足够多的银两,就能换来足够大足够高的官职。

当然,买了官职的人,上任之后,定然也是能捞回来的,要不然,买了这官职去干嘛。

至于他一个镇守太监能卖的官职,可就多了,而非就锦衣卫这些职务,甚至连当地的县令什么的,都能买卖的。

当然,你要是有更多的银子,这知府之职,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是,肯定是有条件的,比如你一定得是一个举人才行。

至于县令以下的嘛,得有秀才功名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