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释义选编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五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者不履行职责的,应当责令纠正或者直接予以处理。

【释义】 本条是关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上下级之间监督的规定。

本条从两方面作出规定:

(一)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对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内部监督

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既可检查、纠正违法不当行为,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同时也可起到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肩负着非常重要的职责,也具有法定的职权,很多职责的履行都是在非常紧急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行政机关内部自我评判、监控、督促等制度的完善实现对行政权的自我制约。结合卫生行政管理的实践,首先要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以保证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权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别要建立行政处罚陈述、申辩和听证等制度,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实施事前、事中的监督,对机关工作人员是否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进行督促和检查。三是建立投诉制度,即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未依据法定职责、未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执法活动或者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直接向行政机关进行投诉,从而加强监督制约。四是要建立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和纠正执法过错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事后监督,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确实发挥层级监督的作用

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特点,决定了卫生行政部门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统一性、法定性和不得自由处分性。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是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这一职责必须依法行使,不得不当履行或者随意放弃,否则社会公共利益将受到损害。因此,卫生行政部门的层级监督的重点,应当放在法定职责的履行情况上,以防止有关传染病防治的行政管理职责的不履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发现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法定职责不予履行的,应当责令其立即纠正;如果下级卫生行政部门未及时纠正或者在紧急的情况下,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直接进行处理,以保证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及时开展,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保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