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待商榷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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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他的,他的或她的,他们的

斯图尔特:

我叫斯图尔特。我什么事都记得。

斯图尔特是我的教名。我的全名是斯图尔特·休斯。我的全名全在这里了。没有中间名。我父母姓休斯,他们已经结婚25年了。他给我起名斯图尔特。一开始我不怎么喜欢这个名字——在学校里有叫我斯都或斯都泡特[1]——但我现在已经习惯了。我能忍受他们这叫我。我拿得起,放得下。

对不起,我这个人不太会开玩笑。别人当面对我说过,我不擅长事。但不管怎么样,斯图尔特·休斯——我想这个名字适合我。我想起圣约翰、圣约翰·德·维尔·纳齐布尔这样的名字。我父母姓斯。他们死了,我得到了他们的姓氏。等我死的时候,我还会被人叫作斯图尔特·休斯。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有太多的不确定,但这一件事是确定无疑的。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对不起,你没有理由非明白不可。我才刚刚开始呢。你还不了解我。重新开始吧。你好,我叫斯图尔特·休斯,很高兴见到你。握握手吧?好的,好的。说来说去,我想说的是: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改了他们的名字。这个想法了不起,甚至有点诡异呢。

哎,你注意到我刚才的话里“每一个人”后面跟了一个物主代词“他们的”吗?“这里的每个人都改了他们的名字。”我是故意这样说的,或许就是为了惹恼奥利弗吧。为了这个,我与奥利弗大吵了一场。这也可以说是一场争辩吧,或至少可以说是一个分歧。他的学问可大了——这个奥利弗。他是我结识最久的朋友,所以他允许我称他为大学问家。吉尔——就是我妻子吉莉安——见了他一面,就对我说:“你的朋友说起话来,活脱脱像一部字典。”

那个时候,我们在离弗林顿不远的海滩上,奥利弗听到吉尔的这句话,便滔滔不绝地说开了。他用一个名词来形容他的长篇大论——“重奏”。我不喜欢这个词。我无法描摹他说话的样子——你必须亲耳听他讲才知道——只听他的话在你耳边呼啸而过。他那时说了这些话:“我是什么样的字典?我有索引吗?我是双语的吗?”如此这般。他就这样说了好一会儿。最后一句是:“你们谁要买我?如果没有人要我,怎么办?被丢弃一边,我的书脊落满灰尘。哦,不,我要被降价处理了,我看得出来,要被降价处理了。”他开始猛击沙地,对着海鸥哀号——真像《今日剧》[2]里的场景。避风板后边一对正在听收音机广播的老年夫妇看到这一幕,不禁大惊失色。吉莉安大笑起来。

不管怎样,奥利弗是一个大学问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理解“每一个人”后面跟了一个物主代词“他们的”。或许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没有理由非理解不可。我记不得事情的起因是什么,总之,我们发生了争执。奥利弗、吉莉安、我,三个人吵了起来。我们各执一词。且让我细细道来各方的不同观点。或许我要做一个会议纪要,就像银行里的那种。

奥利弗说,像“每一个人”“某一个人”“没有人”这样的词都是单数人称代词,因此后面必须跟上单数的物主代词——“他的”。

吉莉安说,你不能这样泛泛而论,这样做你就把一半的人类排除在外了,因为这“某一个人”有50%的可能是女性。所以,出于逻辑和公平的考虑,你应该使用“他的”或者“她的”。

奥利弗说,我们讨论的是语法,不是性别政治学。

吉莉安说,这两者是不可分割的,因为语法是语法学家制定的,而几乎所有的语法学家都是男性,其结果可想而知了。她说的大体上是常识。

奥利弗翻了一下眼睛,点起一支香烟,说道:“常识”这个词实际上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人类(Man)——说到这里,他假装感到非常难堪,马上纠正为男人或女人(Man-or-Woman)——如果男人或女人在过去几千年里依靠常识生活的话,那么,我们至今还依然住在泥做的小屋里,吃着可怕的食物,听着德尔·香农[3]的唱片。

斯图尔特想出了一个解决方案。“他的”要么不准确,要么具有侮辱性,要么两者兼而有之,而“他的”或“她的”,则颇具外交辞令的色彩,又显得累赘。很显然,用“他们的”最合适不过。斯图尔特很有自信地提出了这个折中方案,却被法定人数中的其他两位拒绝。

奥利弗说,比如这个句子:“某人在门口探出了他们的头。”听上去这人有两个身体、一个头,就像某一个可怕的俄罗斯科学实验那样。他还说起以前游乐场展示的怪人,长着胡子的淑女,畸形的绵羊胎儿……他正要说个没完没了,被主席(就是我)阻止了。

吉莉安说,依她看来,“他们的”这个词同样累赘,与“他的”或“她的”同样具有外交辞令色彩。何必一定要分出是男是女呢?既然多少个世纪以来,女人一直接受这样的教育:要使用男性物主代词来指代整个人类,现在又何必作出这迟到的修正呢?即使这个用法使得有些人(男性)的喉头不快。

斯图尔特继续坚持“他们的”是最合适的用法,认为这是中间道路的代表。

这个讨论会无限期地[4]休会了。

在此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想这场争论。我们这三个人,三个相当有知识的人,在为“他的”“她的”“他们的”这三个词的用法争论不休。对这三个无关紧要的小词,我们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我们还是朋友呢。我们却这样争论不休。这使我很担忧。

我怎么说到那上面去了?啊,是的,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改了他们的名字。这是千真万确的,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想法,不是吗?比如,吉莉安与我结婚之后就改了姓。她原来姓怀亚特,现在改姓休斯。她想改成我的姓的心情是很迫切的,这样说并非是为我脸上贴金。我想,实际上更为迫切的是,她想摆脱怀亚特这个姓。因为,你要知道,那是她父亲的姓,而她与她父亲不和。他抛弃了她母亲,而她母亲这几年依然姓着那个抛弃她的那个人的姓。别人称她为怀亚特太太或怀亚特夫人,是很不合适的,因为她原先是个法国人。我猜想,吉莉安是为了与她父亲断绝关系才想摆脱怀亚特这个姓的(顺便提一句,他甚至没有前来参加她的婚礼),还对她母亲说,她早就该这样做了。怀亚特太太没有接受这个暗示,即使暗示早就在那里了。

奥利弗说,这恰如其性格,结婚之后,吉尔应该称呼自己为吉莉安·怀亚特太太或休斯太太,如果她想显得有逻辑、符合语法、有常识、符合外交习惯和累赘的话。他就那样说话,这个奥利弗。

奥利弗。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并不叫这个名字。我们上同一所中学。在学校里,有人叫他奈杰尔,有时候叫他N.O.,或者罗斯,但是这个全名叫奈杰尔·奥利弗·拉塞尔的人,从来没有被人叫作奥利弗。我想我们甚至不知道字母O代表什么,或许这是他胡编的。不管怎么样,问题就出在这里:我没有上过大学,而奈杰尔上过。奈杰尔在大学第一学期结束回家时,就成了奥利弗。他把N扔掉了,甚至把印在他的支票本上的姓名N都去掉了。

你要知道,我什么事都记得。他走进银行,让银行的人印制新的支票本,他的签名不再是N.O.拉塞尔,而是奥利弗·拉塞尔。银行的人对改名的事竟放任不管,对此我非常诧异。我以为,他想改名字得通过单边契约或别的什么方法。我问他是如何成功改名的,他闭口不答。他只是说:“我威胁他们,说我要到别的银行去透支。”

我没有奥利弗聪明。上中学时,我的成绩常常比他好,但那是因为他不想用功。我的数学、科学比他好,动手能力比他强——在金属车间,你只要让他看一眼车床,他就会假装突然晕倒——但是,他什么时候想超过我,就一定能超过我。对了,不仅是我,任何人。他有办法。我们玩“学员旅”士兵游戏的时候,奥利弗总是“因腿受伤无法着靴战斗”。他想变成聪明人的时候,真的很聪明。他还是我认识最久的朋友。

他是我的伴郎,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伴郎,因为我的婚礼是在婚姻登记处举办的,并不需要伴郎。实际上,为了这件事,我们也愚蠢地吵过一架。真的是愚蠢。我以后找时间讲讲这件事。

那是一个美好的日子。是人人都应在这一天举办婚礼的那种日子。温柔的六月早晨,天空晴朗,微风和煦。六个人:我、吉尔、奥利弗、怀亚特夫人、我姐姐(已婚,但与丈夫分居,改过姓了——我刚才怎么对你说的?)和一位上了年纪的阿姨,是怀亚特夫人在最后一刻不知从哪里挖出来的。我没有记住这位老阿姨的名字,但我敢打赌,她没有改过姓。

婚姻登记官是一个很有尊严的男人,他的形式感拿捏得恰到好处。我买好的那枚戒指躺在天鹅绒材质的紫红色衬垫上,好像在对着我们眨眼。戒指戴到了吉尔的手指上。我大声说出了誓言,声音太大了一点,在淡色的橡木装饰的房间里发出阵阵回声。吉尔似乎为我的行为作了补偿,但补偿过头了,她的誓言轻声轻气的,只有我和登记官听得见。我们都很开心。几位见证人在登记证上签了名。登记官将婚礼誓章递给吉尔,说:“这是你的,休斯太太,与这个年轻小伙子不相干的。”市政厅的外面有一只大钟,我们在大钟底下拍了几张照片。第一张照片是在12:13拍的,我们结婚三分钟了。最后一张是在12:18拍的,我们结婚八分钟了。有几张照片的角度很不好,因为奥利弗在捣鬼。然后我们来到一家餐馆,吃了烤三文鱼,喝了香槟,喝了很多香槟。奥利弗说了一大篇话。他说他本想给伴娘敬酒,但今天没有伴娘,所以就要给新娘敬酒。大家都大笑,拍手。奥利弗使用了一大堆长长的单词,他每用一个长单词,我们就大叫一次。我们的房间差不多是一间密室。这时奥利弗用了一个特别长的单词,我们的叫声也就特别响,弄得服务生以为我们在叫他,探头进来问有什么事,见没有事就走开了。奥利弗讲完话,坐下来,大家都过来拍拍他的背。我转过身去,对他说:“对了,有一个人刚刚在门口探出他们的头。”

“他们想干什么?”

“听我说,”我重复了一遍,“有人在门口探出他们的头。”

“你喝醉了吗?”他问我。

我想他一定忘记了。但我记得,你知道的。我什么都记得。

吉莉安:

听好了,我认为我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我真的这样认为。我是一个普通人,我很内向。我没有什么事要对别人说。这年头,你一出门,就总有人追着你要把他自己的人生故事讲给你听。打开报纸,就有这样的栏目:《快进入我的生活》。打开电视,在一半节目里都有人在谈论他或她的问题,他或她的离婚,他或她的非婚生地位,他或她的疾病,酒精依赖症、毒品成瘾、性侵、破产、癌症、截肢、精神疗法,他的输精管结扎术,她的乳房切除术,他或她的阑尾切除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看看我》《听我说》[5]。他们为什么就不能随遇而安、好好自处呢?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喋喋不休?

我天性不爱向人倾诉,但这不是因为我记性不好。我记得放在深紫红色衬垫上我的那枚结婚戒指,我记得奥利弗翻着电话簿寻找稀奇古怪的名字——我记得我那时是什么样的心情。但是,这些事情不是供大众消费的。我记得的事情,都是我自己的事情。

奥利弗:

你好!我是奥利弗·拉塞尔。来支烟吗?我知道你是不抽烟的。我抽一支你不介意吧?是的,我当然知道抽烟对身体不好,但那正是我喜欢抽烟的原因。上帝啊,我们才刚刚认识,你就像一只松鼠那样咄咄逼人了。这跟你到底有什么关系?50年之后,我就死了,你就成了一只快乐的蜥蜴,用吸管吸着酸奶,啜饮着泥炭沼水,穿着健康拖鞋。对了,我喜欢这样。

我给你说说我的理论吧?我们到头来都会得病,要么癌症,要么心脏病。这个世界只有两类人:一类人将感情闷在心里,另一类人将感情发泄于外。如果你喜欢,也可以说成内向型和外向型两类人。内向型的人,众所周知,往往将自己的各种情绪、愤怒、自我鄙视等内化于心,这种内化,同样众所周知的是,会导致癌症。另一方面,外向型的人将快乐、愤怒都发泄给世界,将自我鄙视引导到别人身上,这种情绪的外泄,通过其逻辑过程,导致心脏病的发生。非此即彼。我碰巧是一个外向型的人,所以,我要吸烟,这样就会使我成为一个完全平衡的、健康的人。这就是我的理论。最重要的是,我现在有尼古丁瘾,这样我吸起烟来就不怎么难受了。

我叫奥利弗,我记得所有重要的事情。这就是记忆的意义所在。我注意到大多数40岁以上的人不断抱怨自己的记忆力不如以前那么好了,或者不如他们希望的那样好了。说实在的,我一点儿也不吃惊:看看他们脑子里储存了多少垃圾。想象一下,这个可怕的废料库里塞满了多少无关紧要的东西:无数个有关童年的千篇一律的记忆,20亿个体育比赛的结果,他们不喜欢的人的面孔,无数电视肥皂剧的情节,如何洗去洒到地毯上的红葡萄酒的各种窍门,国会议员的名字,诸如此类。这么多空洞的垃圾塞满你脑子,你的记忆力怎么会不堵塞?想象一下,在轰隆隆的终点站的失物招领处工作的保管员,他为你保管着那些不值钱的物品,等待你下次来取。想一想,你请他保管的是些什么东西?他能得到的保管费这么少!得到的感谢这么少!难怪这柜台上一半以上的时间里是没有人的。

我处理记忆库的方式是:只存放那些在保管过程中会让你感到自豪的东西。我永远不去记电话号码。我只记得我自己的号码,这样就不必大费周章地在电话簿上查找奥利弗·拉塞尔了。有些人——思维领域里的那些冷酷的专家——说什么记忆要靠训练,训练之后记忆力就会变得十分敏捷,像运动员那样身手不凡。唉,我们都知道运动员是怎么回事。年轻时训练得厉害的划桨手,一到中年,身体就完蛋。足球运动员呢,得上了关节炎,走起路来关节吱嘎吱嘎响。肌肉拉伤,椎间盘粘连。看看老运动员的聚会场面吧,活脱脱一则养老院的广告。假如当年他们没有过度损耗肌腱就好了……

所以,我相信,对记忆要娇惯一点儿才好,让我的脑子里只留人生的精彩片段,比如,婚礼之后的午餐。我记得,我们喝的是斯图尔特点的口感极好的无年份香槟(牌子?我不知道。忘了名字的葡萄酒厂的瓶装酒[6]),吃的是烤野鲑鱼加秘制西红柿酱。我是不会点这样的菜的,但他们当时没有征求我的意见。菜是极好的,只是缺少想象……怀亚特夫人,她坐在我旁边,好像吃得很开心,至少很享受这盘鲑鱼。但是,她将鲑鱼周围的那些粉红色的透明小方块推到一边,转过头,问我:

“你说这些可能会是什么呢?”

“西红柿。”这个我知道,“去了皮,带着芯,去了籽,切成丁。”

“真有趣啊,奥利弗,你通过特征认出了这个水果,我却把它扔到一边。”

你不觉得这了不起吗?我抬起她的手,吻了一下。

而另一方面,我恐怕记不起那天婚礼上斯图尔特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是中黑灰的,还是深黑灰的?

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清楚记得那一天天空的样子:白云翻滚,就像大理石般的衬纸。风有点大,走进结婚登记室的门,大家忙着捋好吹乱的头发。我们围坐在低低的咖啡桌边,等了10分钟。咖啡桌上放着三本伦敦电话簿和三本黄页。奥利弗努力在电话簿里寻找离婚律师和橡胶制品经销商的号码,想以此逗乐大家。但是没有人发笑。不一会儿,我们就进到里面,见到了那个坐在昏暗之中,个头矮小、满面油腻的登记官,肩膀上落满了头屑。一切都按常规进行。那枚戒指躺在黑紫色衬垫上闪闪发光,犹如一个宫内给药器。斯图尔特大喊着说出婚誓,好似在军事法庭回答法官审问,好像不最大声回答就会被法官多判几年一样。可怜的吉尔的声音却很小,几乎听不见。我猜想她在哭,但是不敢去仔细看,那样做就太俗气了。后来,我们走到外面,照了几张相。斯图尔特看起来特别神气,我这样觉得。他是我认识最早的朋友,这是他的婚礼,但是我看他的神情太镇定,太扬扬自得了,所以就悄悄夺过相机,对大家说,结婚相册需要几张艺术照。我昂着头走了几步,然后躺到地上,将镜头转了45度,取了一个特写镜头,连毛孔都能照出来。其实我真想做的,我真想拍到的,是斯图尔特的双下巴。他可只有32岁。说双下巴也许有点过头,就说是一块猪腰嫩肉一般的下巴垂肉吧。但是到了虹膜镜头后面的大师手里,这块肉就能被放大,发光。

斯图尔特……不,等一下。你刚才一直在与他说话,对吗?你一直在与斯图尔特说话。我提到他的双下巴的时候,感觉到了你脸上掠过一丝迟疑。你的意思是你没有注意到?是的,在他背对光的时候,在阴影中,你是看不到的……他或许故意拉长下颌以消去双下巴。依我看,如果他的头发再长点,他短矮的脖子也就不会那么明显了,但是他从不给他那灰褐色的粗糙毛发以任何生存空间。他长着一张圆圆的脸和一双圆圆的温和的小眼睛,从那并不时兴的眼镜后面望着你。我的意思是,他的长相足够温顺,但是他还是需要修整,你说呢?

什么?他不戴眼镜?他当然戴的。从他只有小学校长膝盖那么高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对了,有时候他偷偷戴了隐形眼镜,试试你能不能看出来。好吧,这是有可能的。一切皆有可能。或许,他一直在追求一种更有气势的外形,这样,等他走进城里的肮脏的小屋,盯着他那个神经质地闪烁的小屏幕,对着他的手机大叫着买下新的一单期货(或者别的什么)之后,他出来就变得更有男人气魄了——大大出乎我们的预料。不过,自我们一起上学开始,他可是养活了一大拨眼镜商——特别是那些备足了老式镜架的眼镜商。

你为什么偷偷笑?我们一起上学……哦,是这么回事。斯图尔特一直在说我改名字的事,是吗?你知道的,他对那种事总是不能释怀。他的名字可真是乏味——斯图尔特·休斯。我要对你说,布艺装饰业有一个职位可以提供给你,不需要别的要求,只要求你有一个完美的名字,先生,你正好有这样的名字——他一辈子只有一个名字,他为此感到十分满足。而我,奥利弗,过去叫奈杰尔。我的过错,我最伤心的过错[7]。不对——我不叫这个名字。不对——谢谢,妈妈。不管怎样,你不能让别人一辈子都叫你奈杰尔,不是吗?你甚至不能在一本书里从头到尾都叫奈杰尔。过了一段时间,有些名字就显然不合时宜了。比如,你原来叫罗宾。这个名字在九岁以前是一个很好的名字,但是很快你就得作些改变,对吗?通过将你的名字改为萨姆森,或者哥利亚,或别的什么名字。而有些名字的情况则相反。比如瓦尔特这个名字,你坐在婴儿车里就不能叫作瓦尔特。在我看来,你到75岁才适合叫这个名字。所以,如果有人为你洗礼,准备给你起瓦尔特这个教名,最好让他们在瓦尔特前面加上几个名字,一个供你坐在婴儿车里使用,另一个在你正式成为瓦尔特之前的漫长岁月里使用。所以,他们可以给你起这样的名字:罗宾·巴塞罗缪·瓦尔特,我看这个名字是有点笨拙,但是毫无疑问,它适合你人生的各个阶段。

所以,我把奈杰尔换成了奥利弗,自此,奥利弗一直是我的中间名。奈杰尔·奥利弗·拉塞尔——你看,我不用把脸颊涨得红红的就可以说出这个名字。我到约克去上大学的时候还叫奈杰尔,上了一学期回来我就成了奥利弗。这有什么奇怪的?这就像你参军去了,第一次休假回家,人家看你脸上长了胡子。这只是一个人生过程。但不知为什么,老斯图尔特就怎么也想不通。

吉莉安是一个很好的名字,这个名字适合她。这个名字她会一直用下去。

奥利弗这个名字适合我,你没看出来?这个名字与我这一头黑发,与我象牙般的牙齿(吻起嘴来一定很舒服),与我的纤纤细腰,与我的这个做派,与我这一身亚麻色的西服(上面的黑皮诺酒渍是怎么也洗不掉了)非常相配。这个名字适合于透支,适合于在普拉多博物馆一带闲逛。这个名字适合于想让我乖乖就范的那些人。就像我在大学第一学期末去见的那个银行经理,那个深居洞穴的类人猿。就是那种一听到银行利息上涨了千分之一就会情不自禁勃起的家伙。不管怎么样,这个类人猿,这个……瓦尔特让我进到他办公室,那个墙上镶着木条的手淫窝。他认为我的支票本改名请求——从N.O.拉塞尔改为奥利弗·拉塞尔——不符合本银行20世纪80年代的政策,并提醒我,除非我赶紧弄来钱将我的透支黑洞补上,否则,我就得不到新的支票本,即使我改名为圣诞老人都无济于事。一听这话,我坐在椅子上笑个不停,这笑中带有神奇的奉承假象,然后在这个老迷死人面前来回晃悠,挑逗了他好几分钟。突然间,瓦尔特就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哀求我给他最后一击。于是,我给了他一个莫大的荣幸:同意他为我改名。

以前叫我奈杰尔的所有朋友好像都被我弄蒙了。当然,斯图尔特除外。你应该让斯图尔特讲讲以前我们一起上学的事。我当然绝不会让我的记忆受辱,让它记住那时的所有破事。斯图尔特有时候没事找事,会念叨“亚当斯、艾特肯、艾帕特德、贝尔、贝拉米,等等[8]”(这些名字都是我杜撰的,你懂的)。

“你在念叨什么?”我问,“你的新曼特拉[9]?”

他一脸迷茫。也许他以为曼特拉是一个汽车牌子,奥兹莫比尔的曼特拉。“不,”他答道,“你还记得吗?5A班。老比夫·沃金斯是我们的年级主任。”

我不记得。我不会去记。记忆是一个意志的行为,忘却也是。我想我已经把我人生的头18年的事情都抹去得差不多了,把它们净化为无害的婴儿食品了。还有什么事比受到这些东西的纠缠更糟糕的?第一辆自行车,第一次啼哭,一只耳朵被咬掉的泰迪熊。这不仅是一个美学问题,这也是一个实用性问题。过去的事你记得太牢,你会因此责怪眼下的生活。看看他们是怎么对待我的,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全是因为这个,那不是我的错。请允许我纠正你的说法:那或许是你的错。请原谅,细节我就不说了。

有人说,你年纪越老,过去的事情就记得越清楚。其实,他们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陷阱:衰老的复仇。我给你说过我的人生理论吗?人生就像一场入侵俄罗斯之战。闪电般地开战,无数高筒一样的军帽聚在一起,羽毛乱飞,就像身临一个鸡飞狗跳的鸡舍。敌人溃败,战报飞传我们长驱直入的消息。接着,开始了艰难跋涉,士气低沉,配给不足,而这时第一片雪花落到了你脸上。敌人烧掉了莫斯科,你只得屈服于“一月大将”,这位大将的手指甲就是连天的冰柱。痛苦地撤退。烧杀抢夺的哥萨克。在波兰的一条甚至没有标记在你的将军的地图上的河流前,你正欲渡河过江,却终于倒在一个少年枪手的霰弹之下。

我不想变老。不要让我变老。你有这样的魔力吗?没有,连你都没有这样的魔力,啊哈。再来支烟吧。来吧。啊,好吧。随你便。各有各的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