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人命值几何
申知策律师团队的创收经过连年大幅增长后,已经成为全国律师界少有的年创收稳定过亿的团队。做律师这行的人,很多都是有情怀的人,个人财富增长并不是人生的终极目标。在没有其他更好地选择的情况下,有些律师开始花精力去做一些公益的事。
申知策律师的选择是发挥专业优势,让团队腾出部分精力来接一些不收费的法律援助案件。经过团队的集体讨论,最终将案件范围圈定在妇女儿童保护方面。不过,案件来源并不是从法律援助中心获取的,而是在知策中天所设立了一个自己的公益项目,对于主动找上来的申请援助的案件有选择的接下来。
申知策律师团队中是由合伙人蒋晓蔓来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筛选和指定团队律师承接。这次上海项目,是蒋晓蔓临走之前最后一次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她选择了由她亲自承办,并安排苏启航来协助她。
上海项目,其实严格来说并不是“项目”,还是案件。之所以称之为“项目”,是申知策律师团队的习惯。对于这种类似是法律援助的工作,团队都将之称为“项目”,并在前面以援助对象的名字命名。
苏启航来上海有一段时间了,主要是蒋晓蔓一次性接了两个项目,这两个项目都在上海。
两个项目中的一个是帮助一位失去唯一孩子的母亲进行索赔。这位母亲在丈夫去世后,独自一人将年幼的孩子抚养长大。本来她对未来充满希望。她的孩子非常争气,拿的全奖赴美,就读于世界上排名在前大学。
可能是她将孩子培养的太好了,孩子从小就乐于帮助别人。孩子的住处自然而然成为独自在外求学的孩子们的社交中心,大家有事儿没事儿都喜欢找他,跟他倾述。
她曾经担忧这些事占去孩子太多的时间,劝孩子:“一人在外,少管闲事儿!好好照顾自己!别耽误了学业。”
孩子诚恳地劝慰她道:“妈妈,你放心吧!我不会耽误学业的!他们愿意来找我说,是信任我,我不能去辜负这份信任的。”
她看着视频中孩子已经长大的、成熟而又因长期缺乏睡眠而显得憔悴的脸,心疼地嘱咐:“妈妈不在你身边,你要注意身体,别经常熬夜!”
“放心吧,妈妈!”孩子用他一贯地宽慰妈妈的口吻道,“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我要看书去了!再见!”
她只想到孩子的过分热心会影响他的学业,可万万没有想到代价会是孩子的生命。
事情发生的那个晚上,她正和孩子正在用QQ视频通话。敲门声响起来后,孩子去开门,是他的一个同学。这个同学,她也知道,好像是一个富二代。这个富二代将她的孩子当成了男闺蜜,没事儿就来向他倾述自己的感情问题。
她还曾经跟孩子开过玩笑,笑问他是不是喜欢人家啊?
孩子一本正经地、严肃回答道:“妈妈,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要找的是,能够在事业上和我一起奋斗的伙伴,可不是娇贵的千金大小姐。”
她虽然是开开玩笑,但也有试探的成份,她还真担心自己的孩子找上骄纵的大小姐。她明白,不是一路人,硬凑到一起,生活不会幸福的。她只希望自己的孩子的人生平凡、幸福。孩子的回答,让她心里暗自松了一口气。看来,她的孩子非常理性,知道自己要什么,自己不用为孩子瞎操心。
女孩子当晚来找她的孩子时,是哭着的。她在视频那头听到了。她听到女孩问她的孩子:“明德,很抱歉这么晚了还来打扰你。我可以进去吗?我就是想找个人聊一聊。求你了!”
她的孩子犹豫了一会儿,终于抵不过女孩的泪水,心软了,道:“进来吧!”
她的孩子将女孩让进屋里后,去厨房接了杯水,端着水来到电脑前,对她说:“妈妈,有个同学来了,我先下了!明天再聊!”
她当时突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着急地道:“明德,别……”可是,她的孩子已经结束了视频通话。
她整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她早早的就等在了电脑前,找开QQ。但是,直到天亮了,她的孩子都没有跟她联线。
两天后,陷入焦急惶恐的她接到了越洋电话,噩耗传来。她的孩子死了。
她不知道自己怎么到的美国,又怎么回的中国。整整一年,她都在浑浑噩噩中度过,她拒绝相信自己的孩子已经不在人世了。
直到有一天,有人告诉她,那个女孩的妈妈在散布谣言,说什么她的孩子追求自家女儿,跟女儿当时的男友发生了冲突,才死的,跟自家女儿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她出离愤怒了!之前,她拒绝相信自己的孩子已经不在了,从来没有想去去向那个女孩,或者女孩的家人,去讨什么公道。她拒绝跟一切提示她,她的孩子已经不在了的人或事发生任何联系,以此麻痹自己,不然她根本没有勇气继续活下去。
但是,现在她愤怒了!她要为自己的孩子讨一个说法,她不能任由别人污蔑自己的那个心地太过善良的孩子。她甚至极度痛恨自己,为什么不将孩子培养成一个自私的人!如果她的孩子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现在应该正在异国那个环境无比优美的大学校园里安静地读书呢!
蒋晓蔓和苏启航在了解了事情前因后果后,理解了这位母亲的愤怒。女孩当晚跟老外男友提出了分手,为了躲避男友可能的纠缠,谎称她的孩子是女孩的新男友,还到她的孩子的住处来避难,却根本没有告诉她的孩子实情。
在被愤怒冲昏了头的老外找上门来时,她的孩子根本就不知道什么状况,还友好地给老外开门,被身强力壮的老外直接按到在门口的台阶上暴打。那个女孩为了怕老外进来打她,竟然还从里面将门给锁上了。明德曾几次艰难挣脱,拼命拍打房门,喊她的名字,让她开门放他进去,女孩竟然完全不予理会。当邻居被惊动报警,警察来了后,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明德已经没有办法被救回来了。
女孩和女孩一家人不但不愧疚,竟然反过来污蔑明德!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明德的母亲在找到申知策律师团队之前,已经请过其他律师来帮助她,向女孩及女孩的家人提起过民事诉讼,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案子被以各种莫名其妙的原因一拖再拖,在进行了一次谈话后,就没了下文。
代理的律师后来主动找到明德的母亲,坦诚这个案子以他的能力办不了,请她另请高明,并将律师费退了一半给她。
明德的母亲又找了走了多家律师事务所,接待的律师一听完是什么案子,都婉拒了。她是在多次碰壁后,经热心人推荐,找上的申知策律师团队。第一次见蒋晓蔓时,她就明说:“我找你们,并不是要你们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律师费该收多少,我一分都不会少给。就是把房子卖了,我也不会欠你们一分钱律师费。我就是要为我的孩子讨一个公道!我不能让他去的不明不白!如果你们真的像别人介绍的那样,有能力、有关系、有影响,我请你们一定要帮我!帮我,为我的孩子讨这个公道!”
蒋晓蔓毫不犹豫地接下了这个案子。她带着苏启航到上海后,见了之前代理案件的律师,从他那里拿到了他手中的案件资料,问了他案子为什么推进不下去。
前任律师苦笑了下,道:“你已经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了吧?那你应该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何必再多此一问呢?我也很同情邵女士,但我真的无能为力。我还得在这儿继续混下去,还有一家老小指着我减少呢。”
两个人还去了法院,主审法官避而不见,只见到了书记员,也顺利复印了案件材料。
在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后,蒋晓蔓和苏启航对于案件的前景并不看好。国内现行的法律在这块应该来说是不明确的。女孩是谎称明德是她的男友,她也确实将明德锁在了门外,但是这都不直接导致明德死亡结果的发生。明德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女孩前男友的故意伤害行为。
简单来说,女孩的行为对于明德死亡结果的发生是一个诱因,对于诱因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以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判决结果也不统一。有的完全不支持承担责任,有的仅支持承担很小比例的赔偿责任。另外,女孩的行为在国内现行法律框架下,也不具有违法性,这使得向其追责更加困难。
这个研究结果让蒋晓蔓和苏启航都有点儿沮丧。
蒋晓蔓的女友当时正好也在上海做项目。三个人一起吃饭时,她听了蒋晓蔓和苏启航对案件的讨论后,提出了一个建议:“你们为什么不到美国去起诉呢?这事儿不是发生在美国的吗?美国是陪审团判案,这种情形,我感觉陪审团八成会支持邵女士的索赔的,可能会判出个巨额惩罚性赔偿也说不定。”
蒋晓蔓和苏启航对望一眼,都感觉这是个好主意。说干就干。她们当即联系了孩子的母亲,邵女士,跟她沟通了这个到美国起诉的方案。
邵女士先是很高兴,接着又有点儿不太确定,她犹豫地问道:“到美国打官司很贵吧?我不是不支持这个方案,我是担心我花不起这个钱。”
作为方案的提出人,同时也热心地想帮助邵女士维权,蒋晓蔓的女友也抽时间参加了这次会面。她还在来之前,热心地通过自己在美国的关系联系了律师,询问了这个方案的可行性。现在,面对邵女士提出的问题,她胸有成竹地一笑,道:“邵女士,您放心吧!我已经问过了。专门有机构对这种案件进行投资,他们会出钱付律师费,代价是胜诉后收取赔偿金额的50%。另外,我朋友也推荐了一家专门做此类索赔案件的律师事务所,我也跟律师初步沟通了一下,他们认为这个案子胜诉的概率非常大,愿意接这个案子。”
邵女士听完蒋晓蔓女友的话,放下心来,道:“那好!那就到美国去打这个官司。不过,”她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转向蒋晓蔓,问道:“美国的判决能在中国执行吗?要是到时候执行不了,收不回钱了,不是把人给坑了吗?”
蒋晓蔓难得地笑了一下,道:“阿姨,您放宽心!坑不了人。我们已经查过了,对方在美国买了几套房产,现在市场价加起来接近2000万美元。不用到中国来执行判决,直接在美国就能执行。”
邵女士如释重负。这个项目就这样定下来,在美国起诉。不过,中国这边的诉讼,他们也没有主动撤。用蒋晓蔓的话来说,牵着对方,让对方花钱折腾去,他们不是有钱吗?
苏启航坚持学了几年的英语这回也派上了用场,她负责作为邵女士的中国律师,协助她跟美国律师进行沟通、准备资料等等。
这个案子在美国的诉讼也是进行了三年之久,以至于蒋晓蔓到美国拿了LL.M.学位,考了律师执照后,加入了那边的美国律师团队,继续协助这个案子。案子最终结果很好,判了总计2150万美元的赔偿(其中惩罚性赔偿2000万美元)。
苏启航后来跟蒋晓蔓开玩笑,说:“你可以出书了!书名我都帮你想好了,叫《我亲历的美国巨额索赔案》。”
这个案件过程中还出了不少插曲,其中最无厘头的是,对方父母将在中国那套运作手法搬到了美国去,想用钱搞定,结果成功将自己给搞进了美国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