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奥斯汀的英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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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生儿育女

如果在哪件事情上缺乏温柔体贴的话,那取而代之的便是健全的见识和良好的教养。

——简·奥斯汀《曼斯菲尔德庄园》

在女儿简出生的几年前,卡桑德拉·奥斯汀(Cassandra Austen)曾给妯娌写信道:“姐姐库伯(Cooper)近日前来拜访……她的儿女都成长得健康,最小的那个大概两岁了,之后她没有再养育过孩子,她可能不准备再要了。”[70]“养育”一词有两种含义,一层是指教育、礼仪和尊重:而另一层,则是指后代的繁殖。后一项涵义在今天用于人类而非动物或是鸟类,已经显得很奇怪了。然而在那个避孕手段还不高明的年代,生育可以是无穷无尽的。1798年2月,一份报纸宣布了当时一位母亲最后一次生产:“上个月21日,在靠近格洛斯特郡(Gloucestershire)山地斯托(Stow-on-the Wold)的小里辛顿(Little-Rissington),班廷太太(Mrs.Banting)平安产下一女,这是她与同一个丈夫的第三十二个孩子。”[71]

几个月后,简·奥斯汀给自己的姐姐卡桑德拉写信:“我想我还没告诉过你,住在梅里顿那头的库尔萨德太太(Coulthard)和安妮都去世了,死于生产。我们还没把这个消息告诉玛丽。”[72]玛丽是她们的嫂子,产期临近,家里人不想让她顾虑生育的危险,向她隐瞒了这些悲剧。第二天,简就报告了一个好消息:“我刚收到詹姆斯的短信,玛丽昨晚11点生了,是个健康的小男孩,两人都安然无恙。”[73]

一对夫妇生育孩子的能力是当时评判婚姻是否幸福的标准,这就意味着女人结婚后要不断地怀孕,而不幸的话,她们在孕期就可能死亡。或许是女性当时面临的这般处境让简·奥斯汀想逃避一辈子不断面临死亡威胁,所以才保持了终身单身的状态。她也称自己的书为“我亲爱的孩子”。[74]由于家族财产和家族姓氏需要通过男性继承,上层阶级和皇室家庭必须育有至少一个男性继承人(也可能会有多个男性继承人作为备选,以免有死亡等意外发生)。1809年,在去兰开夏郡的阿普霍兰村(Upholland)访问前雇主家庭时,内莉·维顿听闻住在温斯坦利礼堂[75]、即位于威根边界的一栋都铎王朝风格大厦附近的班克斯夫妇为了迎接第一个孩子所做的准备:

我觉得,她[班克斯太太]大概是十一二年前结婚的,但是从来都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家庭生活……她宣布怀孕的喜讯给温斯坦利带来了愉快的气氛,夫妇俩为了迎接孩子的到来做了充分的准备。不过他们的心理准备是会有个男孩。他们采购了麦芽回来酿酒,等孩子到了法定年龄就可以喝麦芽酒。帽子和礼服都已经订购好,不过都是男款的:女孩款式的不多见。为了即将出生的孩子以及班克斯太太,他们购买了从5镑到600镑不等的各种档次的亚麻布,那些价值400镑的布料是从伦敦买回来的。他们的房子也做了调整,房间做了分隔,还为奶妈们准备了住宿……为了避免流产的可能,怀孕期间班克斯太太不被允许多走动,像是走到椅子那里或是关门都不行:没有一两个帮手扶着她也休想在两个房间之间走动。[76]

女人怀孕期间,人们总是抱有迷信,害怕出现一些可能会影响孩子命运的征兆。内科医生休·史密斯(Hugh Smith)对这些迷信都抱有敬畏,当一个“优雅”的孕妇痉挛时,他会把迷信的故事联系到她身上:

当夫人逐渐恢复正常,她大叫:“黑猫!是黑猫!”……仆人费尽力气搜寻黑猫,最终在夫人更衣室的窗子旁边那个用来接雨的浴盆里发现了这只可怜的小猫。这个景象过于可怕,夫人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恐惧,直到分娩前她依然感到痛苦……她相信自己孩子的脸会长得和黑猫一样。[77]

她的恐惧毫无根据,最后“被带到她的床上的是一个可爱的小男孩,没有胎记也没有斑点”。[78]

人们对待产妇像是对待残疾人一样,会把她们监禁在家里。在这段为期六周的“监禁期”或者称为“坐月子”的时期,产妇都要待在家里,最好只是卧床。在怀孕时她们也同样应该如此,这段时期被称为“养胎期”。简·奥斯汀在1801年1月给卡桑德拉写信:“用库尔森·沃罗普(Coulson Wallop)(安多弗[Andover]的国会议员)的优雅用语来说,布里奇斯女士(Lady Bridges)正处于养胎期!”[79]五个月后布里奇斯女士生下她的第一个孩子,一个名为布鲁克—威廉·布里奇斯(Brook-William Bridges)的男孩。

在养胎期间,传统之一是丈夫必须准备一个蛋糕和一大块奶酪。约翰·布兰德曾这样描述:

牛津的一种传统习俗是,在婴儿出生时把一块奶酪(在英格兰南部,为了暗示母亲在分娩时的呻吟,这块芝士就叫作“呻吟奶酪”)从中间切开,然后逐渐将奶酪制成一个大圆环,孩子在受洗当天要穿过这个大圆环。在其他地方,第一块被切下的“病妻奶酪”(也被称为“呻吟奶酪”)会被分成小块抛进接生员的罩衫里,祝愿年轻的女孩可以梦到自己的爱人。出于同样的目的,在英格兰南部切下的第一块奶酪也会分成小块放在年轻人的枕头下面。[80]

大部分女人都在家中分娩,只有那些特别穷的人会去医院或是济贫院。18世纪中叶起,伦敦就建造了慈善福利产科医院为穷人家的产妇接生。此后,泰恩河畔纽卡斯尔(Newcastle-upon-Tyne)在1760年建造了产科医院,1790年查尔斯·怀特[81](Charles White)在曼彻斯特建造了福利产科医院,不过其他城镇的跟进速度仍然很慢。工薪阶层的妇女很少能享受备孕的奢侈,她们必须尽力工作。可以进医院分娩的女人们在预产期前一个月就会住进医院,生产后则继续待上一段时间再出院。

大约有5%到7%的婴儿是私生子,这个数字从18世纪早期开始不断上升,到了维多利亚时代早期达到了7%的巅峰,直至19世纪后期才开始下降。然而,私生子的数目很可能还被少报了,因此这一百分比其实可能更高。在描述自己1809年访问阿普霍兰的经历时,内莉·维顿抱怨道:“可以说,这里的生活风气比我以前住在此处时更为放荡不堪:有那么多未婚母亲育有孩子,她们中的很多人,曾经都拥有时间、决断力、理智以及美德的守护。”[82]

未婚的待产母亲不太能受到良好的照料。1794年11月,在诺福克,伍德福德牧师得知这一消息时十分不悦:“我的女仆莫莉(Molly)声称她怀孕已经五个多月了,孩子的父亲叫山姆(Sam)。库尔顿教区一个叫柯德波(Cudble)的木匠会娶她。这个男人的个性还不错。但是,就莫莉现在的处境,我必须和她尽快划清界线了。因此,明天我要解雇她。她很贫穷也很虚弱,不过我相信她是个诚实的女孩。”[83]因为自己未婚,伍德福德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谣言,不得不将茉莉解雇,并在第二天送她回家:

早餐后,我和莫莉聊了聊,付给了她十个月的工资,总共四镑七先令。她整理完毕后大概十一点离开了我家向库尔顿出发,在那里她将住在柯德波的父亲家,直到她与柯德波结婚。她说柯德波一点都没有结婚的意向,而直到上周中,她还一直傻傻地否认自己怀孕了,后来又不得不承认。因此这里的工作对她而言负担太重了。从她的样子看来,我觉得她该好好养胎了。就我看,她快要分娩了。[84]

莫莉的真名其实叫玛丽·伍兹(Mary Woods),她后来的确嫁给了塞缪尔·柯德波(Samuel Cudble),他们的女儿出生于1794的圣诞夜。不幸的是,伊丽莎白死于1810年的圣诞节,年仅十六岁。

无论什么阶级的人都惧怕死产和早产,1798年10月,简·奥斯汀在史蒂文顿给卡桑德拉写信:“瑟尔堡(Sherbourn)的霍尔太太(Hall)昨天产下了一名死婴,因为之前受到惊吓,分娩比预产期提前了几个星期。临产太突然了,她甚至都没来得及看到丈夫。”[85]伍德福德牧师记录下了一位乡绅的妻子在1783年一个夏日的下午突然被送进产房的过程:

南希(Nancy)[他的侄女]和我共进午餐后与康斯坦斯(Custance)夫妇在韦斯顿的房子里打发下午的时光……就在我们吃晚餐的时候,康斯坦斯太太大约在4点被迫离席,阵痛来得很突然。晚餐结束后我们立刻赶去他家……晚餐后我们向康斯坦斯先生询问他太太的情况。康斯坦斯太太在7点左右诞下一名女婴,身体状况良好。[86]

第二天,伍德福德就在韦斯顿的宅邸为这个婴儿洗礼:“今早我赶去康斯坦斯先生的家中,为女孩取名弗朗西丝·安(妮)(Frances Ann[e]),女孩儿长得十分漂亮。”[87]因为弗朗西丝是个早产儿,家人害怕她无法在教堂受洗,因此选择在家中施洗礼。事实上,弗朗西丝安然无恙地度过了九十岁生日。

两年后,即1785年6月,伍德福德记录了另一起早产事件:“我被叫去了韦斯顿宅邸,为康斯坦斯太太在今天下午2点左右产下的婴儿取名。我直接走去他家,为孩子取名玛丽·安妮(Mary Anne),我将她抱在怀里,这是我见过最小的婴儿了。分娩比预产期提前了几周,大家都很担心她无法存活。”[88]玛丽·安妮在17周后就夭折了。

一般来说,分娩时只能由女性朋友和亲戚帮忙,有些家庭也会雇佣一个接生员——虽然没有正式的证书,但是接生员都有过接生经验。随着专业外科医生逐渐进入妇产科,“男性助产士”和“产科男医师”开始代替了部分女性接生员。伦敦一位观点前卫的马裤裁缝弗朗西斯·普雷斯(Francis Place)讲述道:“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在1792年]出生后……我们请了一位技术高超的男医生。他第一次来收了两基尼,后来两次都只收一基尼。我们小心地保存着这几基尼,在分娩结束后立刻付费。”[89]

男性助产士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分娩,他们在手术过程中用上了发明不久的医用镊子,并且开始对有关怀孕的诸多问题做了科学的调研,讨论,发表相关文献。最著名的男性助产士是苏格兰的解剖学家威廉·亨特(William Hunter)。威廉·亨特在伦敦读解剖学校的时候解剖了在不同怀孕阶段死亡的女性,于1774年发表了《数据展示人类妊娠期胚胎的解剖》,论文首次向人们展示了实际大小的发育中的胚胎图片。

在麻醉术发明之前,人们有限的抗生学知识或是对于感染的了解都为分娩蒙上了危险而痛苦的阴影。大部分母亲都至少经历过一次流产或是死产,许多母亲则在分娩过程中死于并发症,或是在生产后死于败血症(通常被称为“产褥热”)。[90]住进产科医院的产妇尤其可能被细菌感染,且感染的传播速度极快。简·奥斯汀将《诺桑觉寺》中凯瑟琳·莫兰(Catherine Morland)的母亲塑造得尤为坚强:“凯瑟琳出生前她就育有三个儿子:生小儿子的时候,每个人都以为她会死,但是她撑住了——又活着生下了六个孩子,甚至更多——活着看到他们在自己身边成长,自己依然身体健康。”

如果在分娩过程中面临并发症,唯一的选择就是剖宫产,然而医生们却极不愿意进行到这一步。第一例婴儿存活的剖宫产实施于1174年的伦敦,母亲的名字叫伊丽莎白·福斯特(Elizabeth Foster),然而她没能活下来。1759年4月,24岁的伊丽莎白·塞奇利(Elizabeth Sedgley)在霍尔本(Holborn)的圣安德鲁教堂嫁给约瑟夫·福斯特(Joseph Foster),她那时“极其消瘦,大概五英尺四英寸高”。[91]生了几个孩子后,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差。“在生第八个孩子的时候,”威廉·库伯(William Cooper)医生表示,“她已经是慈善产科医院的一名病人了,医院可以为家境贫寒的产妇在家接生,我当时就是那个产科医院的一名内科医生。等了一段时间后,当时去帮忙的接生员在1770年12月18日把她送来了我这儿。”[92]伊丽莎白当时的身体状况极其糟糕,库伯不得不用碎胎钳移除了她腹中的胚胎。

接下来的两年半时间里,伊丽莎白甚至生活无法自理,她的脊柱重度弯曲,“她几乎不能照顾自己,没有别人帮忙的话,她连翻身都难。”[93]即使身体状况已经如此糟糕,她的丈夫还两度让她怀孕,第一次怀孕她流产了。第二次,“她仅有四英尺四英寸高了:尤其最近,她弯腰驼背得厉害,看起来似乎刚刚超过三英尺高”。[94]1774年8月中旬,伊丽莎白临近生产,病痛缠身,库伯建议约翰·亨特(John Hunter)(威廉·亨特的兄弟)到位于圣安德鲁教堂旁的罗宾汉库尔(Robinhood Court)的伊丽莎白家中给她进行剖宫产。“手术过程中,”库伯记录道,“这位可怜的女人表现出无与伦比的耐性和坚毅。”[95]没有打麻醉,手术全程她都保持清醒。第二天,伊丽莎白就去世了,在两天后落葬于圣安德鲁教堂的墓地。[96]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剖宫产出生的女孩,莎拉(Sarah),成功地活了下来,隔年的7月,在这座教堂中受了洗。

而英格兰第一例母亲存活的剖宫产则是由来自布莱克本(Blackburn)的外科医生詹姆斯·巴罗(James Barlow)在兰开夏郡实施的。当时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母亲的简·福斯特太太(Jane Foster)四十岁了,来自威根附近的布莱克罗德村(Blackrod)。几个月前,她从一辆马车上摔落,盆骨骨折,[97]因此由来自曼彻斯特的查尔斯·怀特(Charles White)和来自威根的哈瓦登先生(Hawarden)共同照料。没过多久,福斯特太太又一次怀孕,1793年11月下半旬即将分娩时,医生发现由于之前的盆骨受伤,分娩异常艰难。人们咨询了巴罗医生,他的建议是实施剖宫产,即便“在本国所记录的九例剖宫产中,没有一例成功过。”[98]一开始福斯特太太并不同意剖宫产,但是在足足耗了五天后她屈服了。因而孩子被拉出来时已经死了,但是母亲存活了下来,之后还活了三十年。[99]

查尔斯·怀特是一位著名的男性助产士,在伦敦时当过威廉·亨特的学生,后来,巴罗与他讨论起这次手术。1773年,怀特对剖宫产和分娩的另一些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发表了论著《对于孕期管理及产期妇女的论述》。由于旧的风俗很难改变,怀特警告:“伦敦的护士是一个数量众多且富有力量的团体,想要改变传统习俗看起来像是对他们的一次公开攻击,是一次正式的宣战。”[100]

与此同时,由于恶习致使许多女性死亡,怀特倡议产妇自然分娩,尽少接受接生员或是辅助器具的帮助,此外,产妇还应该保持清洁,无需整天躺在床上静止不动。在他看来,“一直以来在备孕期穿着的厚重的毛背心和衬裙过于闷热了。”[101]他对这些预防产妇着凉的传统做法持反对意见:

如果生活富裕,产妇分娩后就要里三层外三层裹得严严实实地躺在床上,床的周围用窗帘拉起,捂得密不透风,窗门严丝合缝,甚至连钥匙孔都被堵上了。窗户不但要用栓子和窗帘防守,还要盖上毯子,防止新鲜空气流通。产妇的手臂,甚至是鼻子都不能露出来,以防着凉感冒。[102]

怀特的建议之一是要加强通风,这样一来“产房更为舒适、干净,不会有奇怪的异味,就和房子里的其他地方一样。”[103]不过通常情况下,产房一点都不舒适也不干净。产妇总是要待在空气不流通的闷热房间里慢慢恢复身体。简·奥斯汀出生于1775年12月16日,一个严寒的冬天。她出生后,奥斯汀太太当然也是如此恢复的。

1800年前,大约1.5%的母亲死于分娩,不过在怀特工作的曼彻斯特,情况有所改进,产妇死亡率低于1%。他对一个妇女在产后患病的细节描述就是全国穷人的一个典型案例:

曼彻斯特的玛丽·洛德(Mary Lord),三十一岁,家境贫寒,于1772年5月25日早晨,在社区内在助产士的帮助下分娩。她分娩得很轻松……这是她第三次怀孕……[但是]她的情况越来越糟,我第一次去看她已经是产后第四天的晚上了……全家人都住在一间房间里,她也躺在那里,这是他们一家仅有的房间:房间里生着火,很温暖,有一股异味,我希望火可以小一点,让空气流进房间,所以开窗通风了一整夜。分娩后她几乎没有坐起来过,一直都平躺着。我建议她可以时不时坐起来,每天出去走动一下,穿上干净的衣服……第五天时,房间里凉快了许多,气味也不那么难闻了……第六天,她的病痛都好了。[104]

富人同样不能免遭分娩时面临的死亡威胁。即便住在温斯坦利礼堂的班克斯夫妇为了迎接第一个孩子做了那么多铺张的准备,甚至请到了著名的查尔斯·怀特医生,母亲和孩子还是都死亡了。内莉·维顿这样描述道:“在班克斯太太分娩前的三个星期,怀特医生就从曼彻斯特过来住进了他们的房子里……历经极度苦难,一个男孩出生了,不过他立刻就进了坟墓,是个死婴。母亲活了一个多星期——也死了。令人爱戴又叫人悲痛的班克斯太太,她对仆人都那么慈祥,对穷人是那么善良。”[105]

另一位声名显赫的男性助产士是来自诺维奇的爱德华·里格比(Edward Rigby),他和他的妻子安妮育有12个孩子。其中两个是龙凤胎,出生于1804年8月1日,四个是四胞胎,三男一女,出生于1817年8月15日。这个神奇的事迹当时被新闻报道:“非凡的诞生喜讯——诺维奇医学博士爱德华·里格比的太太成功诞下了三男一女四胞胎。产后,里格比太太一如既往很快恢复,孩子们都健康活泼。在四胞胎出生前,里格比医生就已经是八个可爱又健康的孩子的父亲,都由他的现任妻子生育,其中最大的两个是双胞胎。”[106]悲惨的是,四胞胎后来全都早夭,活得最长的女孩也只撑过了三个月。[107]

多胞胎的概率是很小的,而且存活概率也很小。在汉普郡靠近奥斯汀宅邸的塞尔伯恩村(Selborne),助理牧师吉尔伯特·怀特(Gilbert White)做了一次人口数据分析。分析显示,1720年至1780年期间仅有不到1000个婴儿受洗,其中包括“十三对双胞胎,许多都……早夭。”[108]任何特殊的生育情况都值得一提,1789年1月《新埃克塞特日志》记录了三胞胎的出生:“本月六日,周四,在德文郡布伦特(Brent)南部,理查德·汉纳福德(Richard Hannaford)的妻子诞下了三胞胎女婴,三个婴儿看起来都十分健康。”[109]而显赫家庭中,即使是普通的生产也会在当地报纸上报道。在所有此类的新闻报道中,母亲的姓名总是会被隐去,如1801年10月的《赫尔小报》报道:“诞生喜讯。近日,在靠近波克灵顿(Pocklington)的埃弗灵厄姆(Everingham),康斯特布尔太太(Constable)平安诞下一名女婴。”[110]

孩子出生时父亲不在家中是常见状况。父亲威廉·威尔金森(William Wilkinson)是一名海军,孩子出生时他正出海,过了一段时间才得知消息。最终,他手握来自妻妹范尼·普莱特(Fanny Platt)在他的女儿诞生几小后写于伦敦的肯辛顿(Kensington)宅邸难抑激动之情的信:“我衷心希望此刻你就在家里,”她写道,“这样,在你女儿的诞生之际我们可以互相恭贺。她出生于[1807年]11月9日的9点17分。”[111]在信里,范尼热忱地给威廉描述了他新生的女儿:“我觉得这个珍贵的宝贝是我见过的世界上最可爱的小东西了。它的双眸乌黑明亮,我们一致认为它的鼻子和下巴遗传了你。它漂亮的小脑袋上仅有一点点头发,发色是黑的。它十分健康,你都没法想象它那圆鼓鼓的小模样。”[112]范尼在信里用的代词是“它”而非“她”,人们常用“它”指代婴儿,并非漠不关心。威廉欣喜之极,第二年伊始他写信给妻子:“在我的祈祷书里(我将它放在我的书桌上)藏着你的,孩子的还有我的头发。前不久我才剪下了我的头发,想和你们的比较看看。我将头发放在一张精良的印度白纸里……它们看起来很美,你的发色更浅,我的发色比较深,孩子的发色则介于我们之间。”[113]

有钱人家可能会请乳母喂养婴儿,这是沿袭了几个世纪的传统,但在今天看来十分奇怪,对于新生儿,这种做法可能致命。乳母一般都是已婚的工薪阶层妇女,她们可能因为刚刚失去自己的婴儿或是近期喂养过自己的孩子,依然能够哺乳。有些乳母可以连续工作好几年。她们负责照顾和喂养新生儿,主要是中层和上层阶级的婴儿。通常来说,这些婴儿可能不常和母亲待在一起,而是居住在乳母家中,尤其是当乳母的家远离环境并不健康的城镇而位于环境更健康的乡村时。[114]虽然没有明显证据证明莎拉·威尔金森的女儿由乳母喂养,不过范尼告诉威廉:“我们请了一位奶妈,她完全理解自己的职责所在。”[115]这意味着威尔金森家可能雇佣了一位乳母。

有很多禁忌阻止了母亲们亲自喂奶。比如当时认为刚刚生产的母亲是不洁的,应该在分娩后先上教堂:比如她们的初乳对孩子是有害的,或者是要喂刚出生的婴儿红酒、糖水或者黄油蜂蜜来净化他们。然而,不论是内科医生还是接生员都逐渐意识到出生后就母乳喂养的好处。从18世纪后半叶起,雇佣乳母的家庭开始减少,母乳喂养使新生婴儿的死亡率下降。乔治亚娜(Georgiana)是德文郡的一位公爵夫人,因为雇佣的乳母是酒鬼,她决定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女儿“小G”,不过她的这一决定遭到了全家的批评,因为他们认为母乳喂养会让她无法再次怀孕,而生养一个男性继承人才是乔治亚娜的职责所在。[116]

有些女人则因为一些其他原因放弃母乳喂养,比如丈夫不允许,或者因为生理问题、自身疾病等等。埃克塞特的内科医生休·唐曼(Hugh Downman)在婴儿哺育方面是一位先驱者,不幸的是他只在一首冗长的无韵诗《婴儿期》中发表了观点,不过这首诗的反响不错,自1774年先后在六本书中出版。对于无法亲自母乳哺育孩子的母亲,他建议她们选择来自农村的乳母:

远离恶臭的

城市边界:让可靠的人们

探索稻草床铺:在那里,坚定的思想

粗俗的血液,

通过艰难的劳动,和节俭的生活,

升华:农民诚实的妻子定展开

好客的双臂,热情迎接

陌生的婴孩,慷慨地施予

她那纯洁如香脂般的奶水到他的唇边。[117]

产后的妇女穿衣紧身,尤其是她们的胸衣,妨碍了母乳喂养。据查尔斯·怀特说:“通过不断束紧裙子,挤压胸部和乳头,妇女的胸变平……乳头埋进了胸里。长此以往会导致感染粘连,妇女们就没有奶水……过紧的胸衣足以造成很大的伤害,但是除此之外,她们还经常使用坚硬的细绳和鲸骨(保持衣服挺括),这会造成更大的伤害。”[118]据他观察,工薪阶层的女性在母乳喂养方面做得更好,因为她们不怎么穿紧身胸衣:“因此不难理解,为何阶层较高或是处于社会中层的妇女在哺乳孩子时会遇到这么多困难……而又是为什么,辛苦工作的工人阶级妇女由于胸部得到放松,可以很好地喂养孩子,遇到的困难少了许多。”[119]

当时的建议是用鸦片酒或者酒精来减缓断奶引起的焦虑感。婴儿一旦断奶,就会被喂以半流质食物,如男性接生员以及外科医生威廉·莫斯(William Moss)解释的那样,“这种食物由面包和开水制成,加黄糖调节甜度:偶尔也会加些牛奶:或者可以用燕麦和水制作,调成稀粥,加入相同的配料。”[120]自18世纪下半叶起,人们开始使用各种容器育婴,包括动物的角,调羹,船状的吸奶瓶,还有配有喷口的竖式小锅,不过那时还没有任何消毒措施。

有些孩子由亲生母亲哺乳,断奶后就交给养父母。这也是简·奥斯汀和她的兄弟姐妹成长的模式——他们在养父母家待了几个月(可能是由一位叫贝茜·利特尔沃思的妇女抚养),直到足够大了才回到自己家中。1772年11月,奥斯汀太太对告诉妯娌沃尔特太太:“我的小男孩[亨利,生于1771年6月]从养母那儿回来了,是个结实健壮的小男孩,能到处跑了。现在四个孩子都回家了,我希望在下一个1月我可以有第五个孩子。”[121]第五个孩子便是后来的卡桑德拉。

1773年6月,奥斯汀太太写道:“一开始我给我的小女儿亲自哺乳,断奶后就送去了迪恩(Deane)那儿一个好心女士的家里待了八个星期:她现在健康又活泼。”[122]迪恩村距离他们在史蒂文顿的牧师住所两英里,数年后,简和卡桑德拉的侄子詹姆斯·奥斯汀—连提起了这段经历:

她的(奥斯汀的)母亲遵循传统将自己的孩子寄放在乡村农舍中喂养一段时间,这在那时候看来很寻常,虽然我们会觉得很奇怪。父母中的一位或是两人每天都会去探望婴儿,并且经常会将它带回自己的牧师住所。不过农舍是婴儿的家,它必须在那里一直待到可以四处奔跑并且会说话了才行……或许那个时候最好的农舍和牧师住所之间的差距还不像今天这么大,可能牧师住所在那时没那么豪华,而农舍则没那么肮脏。[123]

这段文字写于维多利亚时代,詹姆斯对于中产阶级或是上流社会将自己的孩子寄存在下层阶级家中这一做法感到困惑不解。

另一个现在看起来有些奇怪或者是迷信的传统叫作“安产感谢礼”。很多人认为刚生产的女人的灵魂是不净的,因此在数周后举行“安产感谢礼”之前,她必须被关起来。产后第一次离家必须直接去教堂,接受宗教仪式的清洗。虽然在《旧约》中有一段文字支持“安产感谢礼”[124],但这一做法仍然颇受争议,有人谴责这是犹太教的遗俗,或是天主教仪式。不过这种做法一直较为普遍,可能由于人们曾经迷信产后妇女会带来危险和不祥,而后来则被这种宗教清洗仪式所取代。教堂解释这种仪式是一次净化,或者是对新生的感激。

伍德福德牧师和威廉·荷兰经常为妇女举行安产感谢礼。有一次,荷兰记录下了与一位赫尔利先生(Hurley)之间的对话:“他是一位公民,不过十分老派,也是再洗礼派教徒。他的妻子希望由我来为她举行安产感谢礼。我的回复是,如果你将孩子带来一同受洗,那么我就同意,否则我就拒绝。因为同一个人怎么能在一件事里崇尚教堂洗礼,又在另一件事中鄙视教堂洗礼呢?”[125]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典礼形式,但是这样的典礼主要就是为产妇赐福。在1791年的林肯郡(Lincolnshire),旅行者约翰·宾(John Byng)目睹了一次典礼仪式:“今晚的教堂中,牧师为两位妇女举行安产感谢礼……就用了两分钟: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仪式可以在教堂里举行得如此草率?”[126]

当然,牧师会对此收费,但是伍德福德一般会将费用退还给贫困妇女,尤其是背负大家庭的那些妇女。他日复一日地举行着这样的仪式,在1787年3月,“今天早晨在韦斯顿教堂,我念着祷告文,做祷告,为一位女士举行安产感谢礼——我还给她6便士……之后我很快骑上马赶往维清汉姆(Witchingham),为另一位女士做祷告,举行安产感谢礼,收了她0.0.6酬劳。”[127]一周后:“今天下午我在韦斯顿教堂祷告。我为两位贫穷的女士举行了安产感谢礼……我将仪式费用退还给了她们。”[128]

大部分婴儿在出生后会立刻进教堂受洗,因此等待接受安产感谢礼的母亲们就无法参加孩子的受洗仪式。受洗仪式,作为一种神圣的仪式,将受洗的孩子接纳至基督教,并为它取名,这种习俗一直延续到今天。虽然当时的出生不用登记,但是受洗仪式则会由教会登记。[129]也有在家里举行的私人受洗仪式,主要是为那些身体过于虚弱无法带去教堂的孩子举办的。1783年6月,伍德福德为婴儿弗朗西丝举行了私人受洗仪式,三个月后他又在教堂为她洗礼:“今早11点至12点,我走去教堂,公开为康斯坦斯先生的女儿洗礼,取名为弗朗西丝·安妮。培根夫人(Lady Bacon)与博尚夫人(Lady Beauchamp)担任了女孩的教母,康斯坦斯先生担任代理人。”[130]伍德福德还私底下为私生子洗礼,就如1786年12月:“今天早晨我秘密地为玛丽·帕克斯(Mary Parkers)的私生子洗礼,给他取名约翰。我无从知道他的父亲是谁。”[131]

威廉·荷兰曾对一位贫困的女孩被迫回到自己家乡奥威斯托伊的教区感到悲伤:“一位住在简陋的屋子里的卑微女孩处境艰难。她已经进入分娩状态了,但是我很担心她何时才能产下孩子。她的家人命令她回到家乡教区,周围流言四起,人们说她的孩子早就死了。这个女孩受尽折磨,她虽然受到了医疗帮助,但是周围的人从不说一句安慰的话,也不对她表示同情。”[132]第二天早晨,威廉·荷兰大吃一惊:

今天在我吃早餐时,昨天我提起过的那个悲惨的女孩在众人的惊愕之中诞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孩,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孩子已经胎死腹中。我在吃早餐时,人们把孩子带来让我为它洗礼。我放下早餐走去厨房,在它脸上滴水,为它洗礼。不过孩子的母亲感到瘙痒,并且伴有其他疾病,所以我没有做过于繁琐的流程。[133]

不过孩子没有活下来,荷兰在一周后为孩子主持了葬礼。[134]

当时很少会给孩子取多个名字,因此简·奥斯汀和大部分与她同时代的孩子都没有中名。威廉·威尔金森的孩子有两个名字——莎拉·弗朗西丝,S代表母亲萨利(Sally),F代表阿姨范尼(Fanny),而莎拉和弗朗西丝是当时最受欢迎的昵称。《诺桑觉寺》中,伊丽莎白和凯瑟琳成了相当好的朋友,“她们相互叫对方的教名,走路的时候总是手挽着手。”除非两人关系亲近,不然人们普遍会以头衔或是姓氏来称呼对方。正因为有这样的传统礼仪,简·奥斯汀曾经因为结识了一位来自索尔兹伯里(Salisbury)的威普希尔小姐(Wapshire)却不知道她的教名而感到苦恼,这位威普希尔小姐后来很快就出嫁了。“我确定她的名字叫爱玛,”她对卡桑德拉说,“不过她是家中的大女儿,因此我的猜测需要推敲。”[135]在上层阶级中,人们总会称一个家庭中的大女儿为“小姐”,因此与这一家不熟的人就不太可能知道她的名字到底是什么,这也就是简·奥斯汀会感到苦恼的原因。事实上,这位威普希尔小姐全名为玛丽·威普希尔(Mary Wapshare),1800年12月12日在索尔兹伯里的天主教堂中嫁给了丧妻的海军上尉托马斯·威廉姆斯爵士(Thomas Williams)。

给婴儿取的名字都十分传统,可能选自《圣经》,也可能是某一皇家姓名,也可能是它某一位去世的兄弟姐妹的名字。当时的人喜欢使用一些历史悠久的名字,例如平庸的“简”,再例如毫无特色的“卡桑德拉”等等。1783年6月,伍德福德记录道:“今天早晨,我秘密地为黛娜·布谢尔(Dinah Bushell)的孩子取名为凯西亚(Keziah),这是约伯(Job)的一个女儿的名字……下午,我秘密地为来自东塔登纳姆(East Tuddenham)的布兰兹(Brands)的孩子取名为约翰。”[136]男孩的常用名有约翰、詹姆斯、乔治、约瑟夫、理查德、托马斯和威廉:而女孩则通常会使用安妮(或者安)、莎拉、苏珊、简、伊丽莎白、玛丽和汉娜等比较流行的名字。在对侄女安娜的小说作出评论时,简·奥斯汀表示:“我很喜欢小说的情景设定,喜欢莱斯利小姐、安妮太太和出现的音乐。莱斯利是一个高贵的名字。”[137]

1807年1月,简·奥斯汀在南安普顿给卡桑德拉写信:“我至今依然对富特太太的孩子取名叫范尼感到不满,但我不能鼓动她指望取到一个好名字。富特上尉自诩厉害实则才华平平,他只喜欢像是玛丽、伊丽莎白或是安妮这类的名字。最好的可能是给孩子取名叫‘卡洛琳’,这是对他姐姐的一种恭维,也是唯一可能的例外。”[138]玛丽·巴顿(Mary Patton)是富特上尉的第二任妻子,他已与前任妻子离婚。此后不久,在南安普顿,这个婴儿取名为伊丽莎白。

无论是男孩还是女孩,婴儿出生后都会被紧紧地包在襁褓之中,当时人们误以为这种做法可以预防四肢弯曲,而事实上这是一种缺乏维生素D而引起的佝偻病。为了尽可能不让婴儿的尿液或是粪便弄脏襁褓,并不会把它们牢牢包住,襁褓也会替换洗晒。在一篇发表于1781年、有关婴儿看护的论文中,威廉·莫斯反对束紧襁褓:“在为新生儿穿衣时……必须注意别将婴儿身体或是四肢的任何一部分裹得太紧,也不能使用棍棒或是衣服将它捆住……如果没有裹得那么紧的襁褓,婴儿会更好发育,也不容易畸形。”[139]

到了18世纪90年代,将婴儿紧裹在襁褓之中的做法开始减少,人们转而给婴儿穿上长袍或者宽松的上衣,所有的婴儿都会戴上软帽或是帽子,在小说《爱玛》中就是如此,“怀抱着婴儿坐在她的膝盖上,韦斯顿太太……是世界上最快乐的女人之一了。如果还有什么事能让她更快乐,那可能就是想象她的孩子马上就会戴不上它的第一顶帽子了。”莫斯建议给婴儿穿“弃婴服”:

在婴儿服中使用的插针数量巨大:但最好改用带子或是线。“弃婴服”是在弃婴医院中发明的,并由此得名,最初的目的显然是穿着方便,便于分派,如今这种衣服用得越来越普遍。弃婴服用线拉紧或是扎染,在制作衣服时不需要太多插针……避免了刺痛或是伤到婴儿娇嫩的皮肤的危险。[140]

当时批量生产的安全别针还没出现,因此由伦敦的弃婴医院所生产的弃婴服成了最好的选择。等婴儿能够在地上爬了,它们穿的衣服就从长袍换成了短上衣,卡桑德拉就是在1773年,她大概6个月的时候换的衣服。当时奥斯汀太太记录“今天她换上了短外套”。[141]有的孩子可能会裹上破布或是尿布(条状或是方形的布料)——那个时候还没有“纸尿裤”——尿布也是用插针或是绳结固定的。比较贫穷的家庭可能会使用碎布料,不过碎布料洗起来量非常大。

在儿童保育或是接生手册中并没有提到过如何训练婴儿上厕所或是使用尿布,这就意味着大部分的婴儿会频繁弄脏它们的长袍或是床单被褥。莫斯只说婴儿“得保持干净干爽,因此必须频繁帮它们更换衣物。”[142]莫斯还说,如果婴儿穿上尿布,可能遭受更多的罪:“婴儿的屁股有时候会发红,红肿或是酸痛,取决于它排便的频率和力度……取铅和白兰地的萃取物各三十滴,将它们放进小的试管中加入四盎司(大约八茶匙)的水。取少量这种液体放在茶杯中,置于明火旁烘烤,每日用柔软的布料为婴儿擦洗一到两次。”[143]

那时候没有给孩子玩软的玩具的传统,除了拨浪鼓,孩子们没什么玩具。让它们安静下来的是各种安慰剂,尤其是戈弗雷博士(Godfrey)的甜酒。这类混合物中包含鸦片、吗啡和类似氯化亚汞的汞化合物,当时被普遍推荐,比如在1775年的《德比郡水星报》上的广告:

特调的戈弗雷普通甜酒,是一种药物。如它的名字一般,它的主要作用就是治愈疾病……这种甜酒对于虚弱的女人有很大的帮助,可以防止流产……对于虚弱或吵闹的孩童,也是一剂良药。这种药可以固化婴儿的牙齿,也可以预防佝偻病。[144]

莫斯尤其反对这种药剂:

有许多奇奇怪怪的药剂以不同的名字出现在公众面前,比如戈弗雷甜酒,等等。但是这些药品的成分存疑,也难以研究,这就让人一点都不想为这些药说好话……有一种著名的药物,它的疗效取决于多种因素:这种药物就是鸦片,但鸦片总是会有镇定功能的……据我所知,如果连续数月给婴儿喂戈弗雷甜酒,不会有别的症状,婴儿只是整夜地沉睡……孩子们现在家中哺育……滥用高纯度的酒精溶液以及包含鸦片或是类似成分的奇怪药剂如今十分普遍……[145]

当时的儿童死亡率很高,主要是因为当时的人们缺乏卫生知识,幼儿很容易患上肠胃不适以及一些前所未知的传染性疾病。在伦敦,婴儿萨利·威尔金森一开始很健康,父母都宠爱这个孩子,但在十个月的时候她就生病了。威廉从妻子那里得知,孩子有了一些康复迹象之后,身体又变糟了:“她的肠胃存不住吃下去的食物。昨天晚上人们告诉我给她服用一些西米粉配一点葡萄酒,我照做了,混着竹芋粉给她喂了些红酒……今天我给她喂了一两次葡萄酒混着竹芋粉之后,又给她吃了一些开胃的小饼干。红酒让她很不舒服,甚至有点发烧,我有些警觉了。”[146]这是曾经为她接生的汤姆森(Thomeson)医生给出的医疗建议,但是他的治疗方法被证明有害无益。几天后,孩子的母亲莎拉写道:

她又吃了两三剂药……汤姆森医生说她的肠子情况很差,必须彻底清洗才能好起来。他说的一定是有道理的。昨天晚上她出了很多汗,我希望这对她是有好处的。这个可爱的小东西今天早上十分虚弱……汤姆森医生给她开了一些驴奶,今天他又说要给她吃一些烤牛肉或者羊肉的肉汁,孩子从牛肉上吸了一点肉汁。[147]

一周后,也就是1808年9月25日,威廉的妻弟报告了这则悲惨的新闻:

我极度痛苦,但不得不通知你,孩子死了。她死于今天早晨10点到11点间……唯一安慰的是,如果在这种悲剧中还能找到安慰的话,这个孩子似乎没有遭受任何痛苦,她似乎就是逐渐变得虚弱,然后突然死去了。你可以想想,萨利和范尼正在遭受极度的折磨。虽然你不在家,她们两人的痛苦必然会加剧,但是我可以欣慰地告诉你,她俩可以撑住,情况比我预想的要好得多。[148]

几乎每个家庭都有早夭的孩子。在马修·巴克尔(Matthew Buckle)的摘录簿里,他记录了家族族谱,从族谱中可以看出,家庭中的亲属和祖先都曾遭受无数悲剧。1803年2月,42岁的巴克尔与汉娜结婚,汉娜在随后十三年中生育了七个孩子。第一个女孩还没来得及取名,在1803年的圣诞夜出生,于“一周零五天”后去世。第二个孩子路易莎生于1804年,之后在1807年爱玛出生了,1809年是弗朗西丝,1811年是埃莉诺,1814年是玛丽,最后是1816年,唯一的男孩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出生。[149]记录家庭的延续是至关重要的。1782年,卡尔·菲利普·莫里兹(Carl Philipp Moritz),一位26岁的德国牧师、教师和高产的作家,在英格兰主要依靠步行旅行了七个星期。在牛津郡内贝托(Nettlebed),他参加了一场教堂仪式:“我的房东借给了我一本祷告书,这几乎是一本族谱了:他所有孩子的出生日期、姓名以及他自己结婚的日子,都仔仔细细地记录在案。”[150]

由于缺乏详细的信息,要准确统计英格兰的人口规模是不可能的。最初,评论员通过来自当地调查、房屋窗户税的估计、死亡人口的清单——即葬礼数目的记录以及在伦敦和其他地方教区事务员登记的死亡原因等记录中留下的模糊的数据,用以监测瘟疫的传播。洗礼和葬礼的记录不足以展现完全真实的图景,有些人甚至认为,即使像伦敦等地面积在扩张,但当时的人口数量其实是在减少的。1783年,理查德·普莱斯(Richard Price)博士计算出英格兰和威尔士的人数总和不超过五百万:“若……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房屋数量是一百万,那么两地人口就是四百五十万,最多五百万人。”[151]普莱斯认为,伦敦的扩张是周围大量农村人口涌入的结果:“伦敦的规模越是扩张,这个王国的其他土地必然越会被遗弃,从事农业工作的人只会越来越少。”[152]他的部分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当时有大量的人口涌入城镇,尤其是那些想在新建的工厂找工作的家庭——男孩想当签约学徒,女孩想寻找女佣的职位。

英国第一次正式的全国人口调查发生于1801年3月,虽然当时调查的信息十分有限——主要就是每家每户的人口数量,其中包括儿童人数、人口职业以及有人居住和无人居住的房屋数量。在康沃尔(Cornwall)法尔茅斯镇(Falmouth),465栋房屋共住着2218户家庭,人口共计3684人——其中男性1466人,女性2218人。康沃尔是一个以农业生产和挖矿为主的郡,但由于法尔茅斯是个港口小镇,因此镇上仅有25人从事农业工作,626人从事商贸、制造业和手工业,3053人则被笼统地描述为“其余所有人都不在前述行业之中”。[153]

1801年的人口调查可以证明英格兰的人口的确在迅速扩张,超过了8300000人——远远超过了之前的估算数字。[154]而在2011年的人口调查中,仅伦敦一个城市就有将近8200000人,在1801年,伦敦拥有将近一百万居民,已然是欧洲当时最大的城市。1801年英格兰的第二大区域是曼彻斯特(当时还是个城镇,并非城市)以及利物浦,这两大区域的扩张速度都相当迅速。曼彻斯特在1773年时人口才刚刚超过27000,而到了1801年已经增长到将近95000,利物浦则是从1770年的34000人增加到了当时的83000人。[155]到了1801了,英格兰七分之一的人口居住在大型城镇中,也就是说大部分人依然住在农村地区。

1811年,人口调查显示,英格兰的人口增加超过一百万,大约有9500000人,伦敦则有超过一百万居住人口。[156]法国人路易斯·西蒙德(Louis Simond)当时四十四岁,他在法国大革命前赴美国,彼时在纽约已是一名成功的商人。同年的5月,他是这样评价伦敦的扩张的:

我们几个朋友在伦敦以北大约20英里处的赫特福德郡(Hertfordshire)待了几天。有一半路程我们都要乘坐两轮马车,每一天都要换新马……伦敦不断向周围的城镇伸出触手。伦敦的人口增长和城市版图之间并不成比,这使得作为中心区域的伦敦人口极度稠密,这个中心现在变成了一个账房,或是一个商业地区。[157]

在人口调查中并没有显示人口的来源。比如黑人在某些地区由于数量太少,根本无人关注。1808年,西尔维斯特·特里莱文(Silvester Treleaven)描述了在德文郡的莫顿汉普斯特德(Moretonhampstead),人们是如何愉悦地参加一个黑人佣人的婚礼的:“凭借结婚许可证,罗尚博将军(Rochambeau)的黑人佣人彼得与苏珊娜·帕克(Susanna Parker)举行了婚礼。婚礼钟声愉悦地敲了一整天。这是在莫顿(Moreton)的第一场黑人婚礼,如此神圣,因此许多人都来到了教堂的院落内,并且随着新人一路走过街道。”[158]当然,也会有人对此抱有偏见。威廉·荷兰在1805年1月的日记就描述了这种偏见。

我遇见了小[布莱恩]·麦基(Brian Mackey),他来看望他的父亲……麦基是父亲与一个黑人女人所生的儿子,他的父亲给了他优良的教育,他笃信宗教,现在有两份活计,都做得不错。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他最近让他的父亲备感压力。目前为止他还不需要帮助父亲做任何事,每次回来还从父亲那里搜刮钱财,我很担心可怜的麦基太太[他的继母]连一个先令都拿不到。我对印第安人是不怎么喜欢的,尤其是对那些混血的黑人。[159]

“小麦基”去牛津上过学,并且成为格洛斯特郡(Gloucestershire)科茨(Coates)教区的牧师,这表明了对于家庭富裕的黑人,肤色不再会成为他们的障碍。[160]

荷兰对于麦基的敌意可能来源于他认为麦基对其父亲不懂感激,并且态度恶劣,但是他的确对于和自己有任何不同的人都持有很强的偏见。身为一个来自登比郡(Denbighshire)莱丽安(Llanelian)的威尔士人,荷兰对萨默赛特教区中与他一起生活的人的描述是“数量众多且强壮,但在我看来他们行动缓慢又懒惰,且不会知足……他们好吃懒做”。[161]他永远都不满佣人的工作,在日记里把一个佣人称作“奇怪的钉子脑袋呆子”——“钉子脑袋”在盎格鲁—威尔士的俚语中指“榆木脑袋”。[162]

虽然对于来自英格兰其他地域的异乡人都保持警惕,但人们对于外国人的偏见和怀疑更是普遍。爱尔兰人和犹太人往往比其他敌对民族,比如法国,受到更多辱骂。越来越多的爱尔兰人涌向曼彻斯特等城市的纺织业打工,或是移居到伦敦做粗活工人。到1780年,伦敦城中的爱尔兰人已有大约23000人,[163]他们的主要聚居区在圣贾斯(St Giles)教区,这一地区拥挤得超乎想象,人们称之为“群栖区”。1816年,一位爱尔兰教师托马斯·奥古斯汀·芬尼根(Thomas Augustine Finnegan)在乔治街的圣贾斯爱尔兰免费学校任职。当被问及对附近居民的看法时,他对本国人并不抱有赞赏。他觉得孩子们都“堕落了,这条街上充斥着各种这样的罪恶,而孩子们每天就暴露在这些罪恶面前:他们总是结交小偷团伙”,至于孩子的家长,他们“大都生活放荡:尤其在周日,他们都将孩子带着上酒吧,孩子们总是亲眼目睹这条街上家长之间血腥残暴的场景”。[164]

英格兰的敌意同样也针对犹太民族。1796年,行政官帕特里克·科洪(Patrick Colquhoun)写道:“据估计大约有两万犹太人居住在伦敦城,此外,可能还有五六千人居住在英格兰的大省或是海港城镇中……他们从小就游手好闲,从生活中学习到的堕落又罪恶的为人处世之道可以让他们习惯最复杂的诈骗之术。”[165]弗朗西斯·普莱斯认为,这种偏见十分普遍:“虐待犹太人被视作一种有益的运动,即使在大街上,犹太人也被极度野蛮地对待……我见过许多犹太人被嘲骂、猎杀、掴打、被拉住胡子、被吐口水,他们在街上被如此野蛮地侮辱,但是没有任何路人或警察会来保护他们,因为这……是不可思议的。”[166]

对于中上层阶级而言,尽管吉普赛人的生活方式足够浪漫,他们的个性受人欢迎,吉普赛款式的裙子在各大时髦的舞会上被争相使用,有时甚至会影响上流时尚,但这都不妨碍他们对吉普赛民族普遍的偏见。吉普赛人总是被视作小偷或是骗子。吉普赛人,或是与他们交好的人,可能通常都违反过流浪法,受过鞭刑、监禁或是流放等处罚。

人们经常怪罪吉普赛人绑架儿童。1802年6月,《晨邮报与公报》讲述了一个“穿着邪恶服饰”的年轻女孩的故事,人们在靠近肯特郡的刘易舍姆(Lewisham)发现了她。她说“她是普利茅斯海军陆战队中谢伦(Kellen)船长的女儿:大约七个月以前,她为了帮父母办事离开了小镇一段距离,路上遭遇了一群吉普赛人,其中有五个男人和六个女人。六个女人抓住了她,并强行把她带走了。”[167]因此,一群吉普赛人被逮捕了,后续故事写得非常精彩,但是在一周以后这家报纸却表示,这群吉普赛人是无辜的:

这个细节生动的魔幻故事的每一个片段都是这个女孩编造的,而这群吉普赛人所说的,在肯宁顿公地遇见了这个女孩是完全真实的……普利茅斯分队的海军军士安德鲁·迪尤(Andrew Dew)表示,他认识这个女孩……他记得去年1月她还在普利茅斯附近的斯通豪斯兵营卖苹果和坚果:他最近才见过她的父亲,她的父亲告诉他,女儿1月后就从家里出逃了。[168]

吉普赛人被释放了,女孩则“被送去了管教所,直到确定了她的合法居住地。她长得十分瘦小,相貌平平,虽然她声称自己有17岁了,但她绝不会超过11或是12岁。”[169]

通常穷人或是未婚母亲不想要的孩子,会被遗弃在集市广场或是教堂走廊等公共场所,抚养这些孩子就成了教区的责任——教区必须养育这些在本区内出生或遭遗弃、但又亲属不明的弃婴。有一些弃婴会在工厂中长大,有一些则由教区出资,让穷困的女人或是寡妇带大,但是弃婴的死亡率出奇的高。这也是托马斯·科拉姆(Thomas Coram)在1741年建立伦敦弃婴医院的理由之一,这是在英格兰为弃婴们建造的第一个家。1801年以后,医院也收留私生子。

一些未婚母亲因过于绝望又难以启齿,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或是不顾孩子的死活。有些则试图堕胎。她们可能会将金属丝或是小刀插进子宫,或是服用一些对婴儿有毒的药剂以期流产。助产员们则熟悉疗效较好的堕胎药,他们会推荐麦角碱、芸香、破和有、艾菊以及沙地柏。住在阿普霍兰的时候,内莉·维顿记录了一次堕胎的经历:“玛丽·唐诺(Mary Downall)的身体状况很差……我担心她在怀孕的时候为了堕胎吃过什么药,这对她本人似乎也有影响。从那以后她的脸色看起来很糟糕。”[170]

对于那些想要隐瞒怀孕事实又足够有钱的女士,则可以选择秘密服务。1803年,英国西南的一份报纸的首页刊登了这样一则商业广告:

怀孕的女士们,如果你正处于需要隐退一段的时期,向你推荐我们的公寓,环境通风,适合待产,符合你们的需求。护士会为你接生并照顾你的孩子。多年来我们提供温柔、尊敬又秘密的服务——谁若是漠视名誉,我们绝不会招待。

请联系圣保罗教堂庭院,伦敦房屋院4号的西蒙斯,先前是怀特医生。[171]

当时除了自愿禁欲或是哺乳期,已婚妇女无法避孕,因此她们每人平均都有六至七个可以存活下来的孩子。在索菲亚·迪兹(Sophia Deeds)生下第十八个孩子玛丽安之后,简·奥斯汀给侄女范尼写信:“我会向她和迪兹先生推荐一种简单的生活方式——分房。”[172]然而事实上,后来迪兹太太又生了一个孩子。当时人们认为已婚妇女使用人为的避孕方式是不道德的行为,虽然也有人深信不疑地尝试各种方式,比如在柠檬汁或者醋里面浸泡一块天然海绵。避孕套(或称为“阴茎套”、“盔甲”或是“保存剂”)热销。当时避孕套主要起预防作用,比如男人在招妓时为了预防疾病,或是预防情妇怀孕。当时的避孕套材料是动物的肠子,一端由手工缝合,并用绸带加固。这些避孕套可以清洗后重复使用。词语“盔甲”在当代的一本俚语词典中被定义为“使用菲利普斯太太的器物。详见C-D-M”,“阴茎套”则被定义为:

晒干的羊肚肠,在交媾过程中由男性使用,为预防性病感染……这些东西都早已准备好,在斯特兰德(Strand)半月街(Half-moon-street)的格林卡尼斯特(Green Canister)由一位名叫菲利普斯的主妇售卖。这位好心的女士已经赚到了一笔钱,准备退休,却听闻这个镇上没有人继承她的工作。出于对公共福利的热心,她又重回岗位。1776年,她又因为出现在各种广告传单上而受到关注。[173]

情妇则一般由上层阶级或是乡绅阶层的已婚或未婚的男士包养,这些人都负担得起包养情妇的费用。1777年的5月中旬,伍德福德牧师就曾遇到这样一个情妇:“康斯坦斯先生(之前提到过的普雷斯·康斯坦斯[Press Custance]的乡绅兄弟)今早拜访我,并邀我一起去钓鱼。我们骑马来到河边(温瑟姆河[Wensum]),康斯坦斯先生的情妇谢尔曼小姐(Sherman)和一位破产的老绅士桑德尔(Sandall),与我们一起骑马过去。桑德尔有家室,但也有一个情妇。”[174]伍德福德虽是牧师,但在日记中没有出于基督教的道德观念对包养情妇这件事做任何评判。

两年前伍德福德曾去伦敦的考文特花园(Covent Garden)看戏,之后他记录道:“在回家的路上我看到了许多漂亮的女人(妓女)[去他的酒店],这十分放肆无理。”[175]几乎所有阶层的男人都会去找妓女,这种行当从未绝迹,尤其是在伦敦或是朴次茅斯及普利茅斯这种海港城市。1757年至1795年,考文特花园的妓女目录《哈里斯名单》每年出版,后来出版商因为猥亵罪被监禁了一年。这本赫赫有名的名单出版于每年的圣诞节期间,在妓院、酒馆甚至是有名的书店里可以售出八千本。[176]名单中的条目对于这些女性为何成为妓女做出了解释——有些是从暴虐的丈夫手下逃走,有些则是被抛弃的情妇。招妓的费用从几先令到几基尼不等,1789年的《哈里斯名单》中收费比较便宜的是来自诺福克的菲比·坎贝尔(Pheby Cambell),每次1基尼,显而易见,她曾想来大城市寻求更好的生活:

菲比·C小姐—mb—ll,9号,荷兰街,靠近沃德街……五六月份,这位年轻的小姐从诺福克来到了镇里,对于塞浦路斯游戏[卖淫]毫无经验,不过现在她已经步入正轨……她年方二十一,个性温柔,歌声优美,简直无法想象已有多少人为她付出的金钱。[177]

年轻女性涌入城市,想要寻找一份女佣的职业赚钱,但最后往往沦为妓女,尤其是被雇主凌辱并在怀孕后被赶出家门。“据说……梅里克先生(Meyrick)在家时勾引了他的女佣,”1809年内莉·维顿在利物浦写道,“他在各方面都十分招人讨厌,因此无论传闻是真是假,人们总是倾向于相信确有其事。”[178]纽卡斯尔的海员乔治·沃森(George Watson)完全相信朴次茅斯的妓女都是被诱奸或是抛弃的妇女:

这里一直是个躁动不安的地方。在战时,这里因成为国王陛下的船只的聚集地和运输港口而更为躁动。来自小岛各处或是爱尔兰的不道德的年轻女性聚集于此,以卖淫为生,这里变得臭名昭著。我认为这些女性先前都是被诱奸,然后又被那些坏人抛弃,毁了她们的一生:任何一个端庄纯良的女孩即便是陷入赤贫,要想象她们主动来朴次茅斯的港口搔首弄姿毫无忌讳简直荒唐。在这里,要找到一位依然正直纯良的女性的概率和找到美人鱼的概率一样小。[179]

卖淫在当时并不非法。然而伍德福德1779年夏季在巴斯旅行时,对两位女士的困窘生活感到忧虑:“今晚喝过茶后我去田野中散步,在路上遇到了两个女孩,年长的一位大概17岁,另一位则是15岁的模样。如此年轻,她们已经成为了老练的妓女。我给予了她们一些忠告,让她们结束这样的生活。我还给了她们每人一先令。”[180]几年后伍德福德去伦敦的妓女收容所医院为忏悔的妓女主持祷告:“周日,我们乘坐马车到达了圣乔治斯菲尔斯的妓女收容所教堂,她们正在祷告,她们的圣歌唱得也非常优美。所有的女人面前都拉着一块薄薄的绿色帘子,其中一人在演奏管风琴。”[181]妓女收容所医院始建于1758年,医院中的教堂是当时周末一个流行的聚会场所。

1789年出版的《哈里斯名单》的序言中则声称妓院可以减少犯罪行为:“罪犯做的什么是妓女不能预防的?有什么阴谋诡计是她们不能化解的?沉醉在美人的温柔乡里,即使是最好斗最不满的人也会忘记他灵魂的阴暗面。”[182]此外,书里还声称妓院的收入对社区有益:“玩具制造商、绸缎商、女帽制造商、舞台剧院、歌剧院,甚至是教堂(偶尔)都会为金钱的声响而感到愉悦。”[183]保留皮条客和妓院是当时社会一种特殊的要求。在位于伦敦查理十字街的家附近,弗朗西斯·普雷斯看到这些女人的一生都毁了:“在私人花园前[现在是唐宁街附近的白厅]……有一面古老的墙……一到晚上就有成群的妓女聚集于此,她们衣衫褴褛,穿着肮脏得令人恶心,我怀疑伦敦其他地方不会有那么多妓女。谁愿意付给这些悲惨的女人两便士,她们就愿意带这些顾客去墙背面。”[184]

查尔斯·福瑟吉尔(Charles Fothergill)是约克郡一家名门望族的小儿子,他的家庭中有人从事农业、法律、医疗以及制造业等等,很多年轻的妓女都是被这种人抛弃的女佣。查尔斯的父亲从事象牙制品制造,比如象牙梳子和象牙牙刷等等,但是查尔斯却怀有文学梦想。将自己的遗产挥霍殆尽并且深陷债务之中后,1805年他在约克郡收集材料与报刊,决定撰写这个郡的自然历史和古文物历史。他的个人日记记录了自己在短途旅程中几次三番的猎艳经历,却从不考虑后果。他在约克郡山谷的米德尔赫姆(Middleham)白天鹅酒店停留多次。8月,他被一个叫“J...”——可能是“简”——的女孩吸引。她“天性温顺,相处舒适:那天晚上我做了所有想做的事”。[185]

第二天他又去碰运气:“我走进酒店的时候里面很黑,成功地遇见了一个女孩,她几乎答应了委身于我。半夜的时候我起床摸索进了她的房间,发现她与另一个女孩同床睡觉……我在房间里待了两个小时,大部分时间都如我所愿。”[186]10月,福瑟吉尔的日记又记录了一个相似的故事:“一直到今天早上四点,我与一个少女尽享鱼水之欢。虽然她的内疚时不时让她疑虑不安,但这一点都没有打扰我的兴致。”[187]由于没有可靠的避孕措施,这对于福瑟吉尔而言只是愉快的一夜,对于那些未婚的少女可能就是怀孕并陷入绝境。

虽然当时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接受包养情妇和招妓,但是人们依然恐惧同性恋和人兽性交,认为这是非法的。1810年夏天,威廉·荷兰对自己的男仆乔治犯了人兽性交罪而彻底震惊,这一罪行可能会被判处死刑。他与乔治谈话,告诉乔治必须赶紧走:“他哭得十分凄惨,甚至打动了我。随后我和他说,我希望让一切发生过的事都深埋他的心底,他应该跪下向被他严重冒犯的上帝祷告并忏悔自己的深重罪孽……我把工资支付给他,他不安地哭泣着离开了我家。”[188]几天后,荷兰在基尔福(Kilve)附近遇见了朋友约翰·马修教士,他为自己取消了原本的邀约而致歉。他解释了邀约取消的原因是为了解雇自己的男仆。当荷兰向约翰·马修解释事情始末时,马修对他表示同情:

(他说)考虑到这件事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无论我是否应该不加检举地放这个男仆走,他都赞同我的做法。我回答说我一知道这件事就想解雇他,但是(他实在是过于罪恶),这件事过于耸人听闻,我厌恶得简直想要将他绞死。(他回答道)好吧,但是现在你已经摆脱了这个人。这也算是好事。[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