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
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
(Antoine de Saint-Exupéry)
法国作家,《小王子》作者
序言
我亲吻了一只狼,从此痴迷于此
每件事情都有它的第一次。对于我和狼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有三个重要的第一次值得一提:第一次与狼亲吻、遇到第一只野狼和遇到第一只德国本土狼。
我第一次亲吻的对象叫殷宝(Imbo),是一只生活在美国狼园里的雄性东加拿大狼。那之前,我刚刚结束了自己的律师生涯,那些罪案、离婚案和租赁纠纷让我对生活越发失望,每一次庭审对我都是一种折磨,以往的律政热情早已不复存在。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我既不够冷硬,也不够客观。我不能也不想在余生中都这样得过且过,我爱好写作,痴迷于狼这种动物,所以我要实现这一切,过上自己梦想的生活。
虽然没有学过生物专业,但仅凭着满腔的热情和乐观主义精神,我向美国印第安纳州狼园申请了一个见习岗位,那是一个专门研究狼的场所。在和研究团队的领导人埃里克·克林哈默(Erich Klinghammer)教授接洽的时候,他解释说,是否雇用我取决于头狼。
可如何向一只狼申请职位呢?幸运的是,我不用唱歌、跳舞,也无须展示其他才艺。但是我发誓,即便是真的参加德国超星秀(Deutschland sucht den Superstar),我也不至于如此紧张不安。“和狼打交道这样可不行,”克林哈默教授如是说,“您一定要保持冷静!因为头狼能感受到您的情绪。”
保持冷静!即使你对面站着的是一个50千克重、浑身长毛、肌肉发达的家伙,它还用黄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你!也许此刻,我需要回想下自己儿时的至交好友——牧羊犬。好吧,其实殷宝也算得上是一只大狗吧——一只超级大的狗。为了和头狼的这次见面,我参加了安全培训。虽然保护区有义务保证我的安全,但我还是签了一份免责声明,那骇人的原文是这样写的:本人已知此行为存在安全风险,且损伤结果可能极为严重。
最终,在两名饲养员的陪同下,我小心翼翼地走进了狼舍。就在我一边努力站稳脚跟,一边做着深呼吸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自己的世界骤然缩小,我眼里能看到的只有那只正向我小跑过来的狼:它步态优雅,光灿灿的毛发在午后的阳光下如同波光粼粼的水缎;黑色的鼻子努力地嗅着我的气味,两只耳朵直立向前仔细探寻。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狼群的其他成员正在围栏处待命。很明显,对于我能否通过头狼的考验并被接纳这件事,狼群是紧张的。于我更是如此,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开始自己的见习大业,成败就在这接下来的几秒钟。
如果用慢镜头回放的话,当时的情景肯定是这样的:头狼强有力的后腿向下一蹲,做好扑跳准备,而我则全力迎住了随后的这一扑。殷宝并没有把我扑倒,它手掌大的爪子落在了我的肩上,骇人的獠牙离我的脸只有几厘米近。当时,我感觉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可接下来殷宝开始用它那粗糙的舌头不停地舔我的脸。就是从这个“吻”开始,我不可自拔地患上了“狼瘾”。
我被殷宝接纳后,就开始了在狼园的见习工作。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学习了如何饲养狼,熟悉了它们的习性。我用奶瓶喂养狼崽,并享受着殷宝和群狼那些湿热的“爱的证明”。
经过狼园的优秀培训,我自认为对于狼无所不知。半年后,我进入明尼苏达州的荒野,在那里我邂逅了人生中的第一只野狼。
当时,我住在湖畔的一间小屋里,那里远离人类文明,周围常有狼和熊出没。元旦的早上只有-30℃,我穿上雪地靴出去寻找狼的踪迹。彼时,我还没有见过那些灰色的邻居,只有狼嗥让我知道,它们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头一天入夜前,正当我站在木屋外面,一边聆听着狼群的合唱,一边惊叹着美丽极光的时候,突然湖面上的动静引起了我的注意,只见四只野狼快速地跑过闪闪发光的冰面,正在追赶着前方的什么东西,随后它们都消失在了远处的地平线上,我并没有认出它们追赶的猎物是什么。
于是,第二天一早我就动身去搜寻,小心翼翼地追寻着野狼的足迹进入森林。这些脚印没入丛林,跨过树根和石块,穿过灌木丛,绕过山崖巨石,沿着白雪皑皑的地面延伸。我也艰难地循迹而行。途中,我还遇到了一处圆形的挖刨痕迹,我猜那可能是一头鹿的栖身之地,而雪地上大量的黄色标记也表明狼群也注意到了这个地点。在追踪了一个小时之后,我看到有新鲜的血迹,随后我发现了一头死了的幼年白尾鹿。我跪下用手摸了摸,尸体还是温热的。鹿的腹部被撕开,少了一条后腿,鹿胃被拽到一旁,心脏和肝脏已经没有了。喉咙和腿上的咬痕表明这头鹿死前没有遭太长时间的罪。
我并没有在鹿的尸体周围看到狼,但是突然间,我感到自己正在被什么暗中盯着。此时,我还跪在雪地里,如果在我身后的是一只饥饿的狼的话,这可不是个有利的姿势。我放慢动作站起并转过身去。它,一只东加拿大狼,就站在那儿,离我只有几米远。它好像刚穿过一片电场区似的,颈部的毛发全都奓着,耳朵尖尖的,微侧着头。它翕动着鼻翼试图捕捉我的气味,但当时风向不对。我看得出来,这只小狼并不知道我是个什么物种。我尽力屏住呼吸,在正常情况下,野狼是不攻击人类的。但是这只狼懂吗?毕竟它饿了,而我就站在它和它辛苦捕获的猎物之间。
“你好,小狼!”我紧张得喉头发紧,发出的声音自己都觉得陌生。
那只小狼吓得缩身向后跳了一步,同时,它那本来半抬着的尾巴扫向了腹部,被紧紧地夹住。这表明它之前的好奇这会儿已经变成了恐惧。只见它后腿立定,一个急转身,掉头就冲进森林,消失了。而我则痴痴地盯着那片森林,呆站了很久。
在这之后的几个月里,我从国际狼中心(International Wolf Centre)的生物学家以及出没在小屋门前的狼群那里,更多地了解了野狼的生活习性,学到了研究、遥测和监控它们的方式。
1995年,当第一批东加拿大狼迁居美国黄石公园的时候,我也开始了自己与狼共舞的第二个阶段。作为志愿者,我参与并协助生物学家进行野外调研。我主要负责拉马尔山谷地区,那是黄石公园北部一道宽阔的山谷,海拔约2500米。我的任务是观察在那里生活的狼群,并将情况汇报给专家。
那已经是20多年前的事情了。不过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的生活中就成千上万次地出现狼的身影。虽然有时我们仅仅相隔数米,但我从没感到过威胁或恐惧,毕竟不是谁都有这个特权,可以每天看到狼群的。而为了享受这一特权,我每年多次跨越大西洋,飞行数万千米来到美国,谁让那时德国还没有出现过野狼呢!一直到2000年,德国官方才证实境内有野狼出现,但我并没有期盼能亲眼见上一见,毕竟这种生物时常出没无踪。
后来,大概又过了10年,我才有幸在德国野外第一次见到野狼。
在结束了前一天的读者见面会后,第二天一早我就坐上了城际特快从莱比锡返回法兰克福。乘务员为我端了一杯卡布奇诺放到桌上,而我在伸手拿报纸的时候,顺势朝窗外瞥了一眼,突然发现野地里有一团棕色的东西。要知道,如果一个人长时间和某一种动物打交道的话,这个人就会很容易具备识别这种动物外形特征的能力,不管它是在猎食,还是在散步。所以,在看到那团棕色物的时候,我虽然不能肯定,但已经觉得哪里有异样了,而且那种感觉十分强烈!我看到的是什么?不是狐狸,因为它的腿太长了,也不可能是狍子,因为狍子没有长尾巴。可惜火车开得太快,为了看清楚,我不得不探起身把脸贴到玻璃窗上,咖啡被蹭倒洒了一报纸。天啊,那是一只狼!它安然地站在那儿,眼睛直直地盯着森林边儿上的什么。可这一幕终究还是随着火车飞驰而消失在我的眼前。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看到德国野狼。
其实,“荒野观狼”是个永远也讲不完的故事。你若是在交配季遇到它们,几个月后就会看到一群短腿的小家伙儿跌跌撞撞地从洞穴里爬出来;你会看着它们在妈妈那儿争抢“奶吧”里最好的位置,会为它们的第一次成功捕猎而“骄傲”——哇!一只老鼠!你会因为它们受伤而心疼,因为它们死去而痛哭;你会看着它们嬉闹玩耍,在它们调情时,还会有点儿不好意思偷看。直到这所有的一切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我是一个狂热的“爱狼”分子:我对它们是如此痴迷,只要一刻看不到,身体就好像出现戒断反应似的。大多数人一辈子见过一两次野狼也就够了,可我和他们不一样,在保护区里,我随时都在搜寻野狼的身影,我就像上了瘾一般,毫不满足。
我无时无刻不在期待着与狼群相会,不管是在-40℃的极寒天,还是在螫蝇乱飞的炎炎夏日;哪怕我不得不为此穿上特制的袜子,在手套里放上暖贴,或是抹上厚厚的防晒霜和驱蚊药,我也会毫不动摇地、耐心地等上数个钟头。因为我知道,狼群一定会“谋划出大事”,而我丝毫不愿错过。即便这次没有发生什么,但我知道下次肯定会有。
就算暂时看不到狼的身影,我也会一直等。因为仅仅是狼群现身的那一刻,我就已经觉得,能同它们一起感受大自然的生命不息和勃勃生机是如此不同凡响。
我有幸可以参与到狼群的生活中去,看着它们狩猎、交配、哺育后代。因此,我确信野狼与我们人类的行为模式是非常相似的:它们关心、照顾家人,既有权威公正的头领,也不乏善良互助的同伴;既有意气风发的青少年,也少不了惹是生非的淘气鬼。
通过观察它们的生活,我甚至觉得狼是如此伟大,它们完全可以成为某些人的生活导师。事实上,狼群俨然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它们复杂的社会行为影响和改变着我,因为它们,我才有机会重新理解道德、责任与爱的意义。不仅如此,野狼还是我灵感的源泉,它们教会我以新的目光——狼的视角——重新审视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