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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诗

不知道为什么,吴琳突然想起很久以前,她喜欢上了诗歌,叶锋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知道了这件事情,为了讨她的欢喜,他专门跟着别人学习了诗歌,然后他给自己写了几首简单的三行诗,第一首诗的名字就叫做诗。

我为你写了一首诗,

诗写在纸上,

你留在了我心里。

那个时候,她和叶锋相恋了。

第二首三行诗的名字,依旧叫做诗。

我为你写了一首诗,

诗不为人知,

众所周知我爱你。

在叶锋送给她这首诗后,他们相爱了。

第三首的三行诗,叫做执手。

我看见了执子之手,

漫漫人生路,

我们相伴执手可好!

在叶锋送给她这首诗后,吴琳就像这首诗一样,与他牵手,约定此生不放手。

第四首三行诗,叫做白头。

我看到了白头偕老

人生漫漫

你我一起相约白头。

这是叶锋送给吴琳的最后一首三行诗,他们相约白头,然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只是现在,早就已经物是人非,现在的他们,连拥抱的勇气都失去了,白头到老已经成为了奢望。

四首三行诗,让她从懵懂少女到嫁他为妻,叶锋从来不知道,当初打动她的从来都不是那一首首三行诗,而是那个为他写诗的人。

正在专心做菜的叶锋一回头,看见正在拭泪的吴女士,一向钢铁一般坚毅的叶锋,顿时心如刀割,眼眶顿时就红了,很想走上前一步抱住她,却有些怯步,不敢上前,两人就这样站着,隔着一米的距离,相互红着眼,明明只要伸手就能拥抱,却像是隔了万水千山。

明明近在咫尺,他们之间却像横亘着永远都跨不过去的鸿沟。

有些痛,明明没有提及,却痛入骨髓,有些伤痕,从不曾停留在外表,而是刻在心尖,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块最柔软的地方,因为太软,所以不能碰触,一旦轻轻一碰,就会痛彻心扉。

“嘀铃铃...”一阵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叶锋赶紧拿出手机,很是歉意的看着吴琳,吴琳抹去脸上的泪痕,转身离开了厨房,留给叶锋打电话的空间。

一会儿后,叶锋显得有些匆忙的从厨房里走出来,看见坐在沙发是上的吴琳,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么开口,一向刚正不阿的脸上,出现了很是为难的表情。

似乎是觉察到叶锋有些不知所措的样子,吴琳抱了一个抱枕,靠在沙发上说道:“去吧!做你应该做的事情。”

得到了只是的叶锋,换下了围裙,穿上了自己的衣服,只留下一句:“对不起。”就直接出门了。

在叶锋出门的一瞬间,吴琳的眼神突然变的很是空洞,似乎是陷入了某种茫然中,漆黑的房子,包裹住孤寂的她。

在叶锋出门没多久,门再次被打开,“啪嗒”灯被人打开。

吴琳以为是去而复返的叶锋,结果就看见一个“灰人”走了进来,仔细一看,竟然是自己的闺蜜李君,右手提着一个,呃,类似人类的生物,如果这个生物没有对她露出一排大白牙,摇着手打招呼,那么,她绝对不会认出,这个人竟然是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