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文学奖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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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茅盾遗愿

1896年12月10日,诺贝尔去世。他在遗嘱中对文学奖的要求是奖给“文学方面曾创作出有理想主义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尽管诺贝尔文学奖有遭人非议的地方,但评奖基本坚持诺贝尔的遗愿,即作品充满了理想主义色彩。而茅盾文学奖的评选结果与茅盾的遗愿有很大的距离,甚至违背了茅盾的遗愿。

1981年3月27日,著名作家茅盾逝世,留下了其于1981年3月14日致中国作家协会信中立下的遗嘱——

“为了繁荣长篇小说的创作,我将我的稿费25万元(一说30万元)捐献给作协,作为设立一个长篇小说文艺奖的基金,以奖励每年最优秀的长篇小说。我自知病将不起,我衷心祝愿我国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繁荣昌盛!”

1981年10月,中国作家协会决定启动茅盾文学奖,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茅盾文学奖越来越暴露出与茅盾遗愿矛盾的“矛盾”。其矛盾的焦点是,茅盾遗愿设立文学奖的目的是“以奖励每年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但事实上,越到后来,一些也许是优秀的,但不是“最优秀的”作品进入了茅盾文学奖。

那么茅盾文学奖究竟如何产生的呢?

茅盾文学奖每一届的《评奖条例》都有变动,笔者所能够看到的第五届茅盾文学奖的评奖条例中,似乎并没有明确说明茅盾遗愿——奖励每年最优秀的长篇小说,繁荣长篇小说创作。而事实上,以往获奖的基本上是现实主义作品。茅盾文学奖成了茅盾现实主义文学奖。浙江(茅盾的故乡)文学院创作研究室主任洪治纲在《无边的质疑》中指出——

 

历届茅盾文学奖没能真正评选出“最优秀”的长篇小说,自然无法真正体现出茅盾先生的初始愿望。这种距离是不言自明的。问题是,这种距离不仅从评奖结果上来认识,它实质上也体现了这种评奖背后某些观念上的局限性,虽然他(指茅盾)自身的创作一直在遵循现实主义的审美原则,但他从来没有在任何文章中对其他创作原则进行过否定,而且他的《腐蚀》等作品还曾积极地尝试过一些现代叙事手法。他在要求设立文学奖的那封信中,最后一句是“我衷心地祝愿我国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繁荣昌盛”,如果我的理解没错,这里的“繁荣昌盛”是指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百花齐放”、多元并存、相互融汇的创作格局。他老人家“衷心祝愿”就是这样一种繁荣,可我们的评奖离他的愿望究竟有多远不是显而易见的吗?——纵观18部获奖作品,我认为其局限性主要在于四个方面——对小说叙事性过于片面强调;对现实主义作品过分偏爱;对叙事文本的艺术价值失去必要的关注;对小说在人的精神内层上的探索,特别是在人性的卑微幽暗面上的揭示没有给予合理的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