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西周史略附注
传说中的古史述略 周代以前的中国历史,我们实在已不能详确知道。据书本上说:最古有盘古氏,他是一位天地开辟时的神人[1]。盘古氏之后有三皇,三皇之后有五帝;这三皇五帝是哪些人,异说纷纭[2]。最古的说法:三皇是天皇、地皇、泰皇[3]。五帝是黄帝、颛顼、帝喾、尧、舜[4]。最普通的说法:三皇是天皇、地皇、人皇[5]。五帝是伏羲、神农、黄帝、唐尧、虞舜[6]。三皇五帝之中,最出名的是黄帝、尧、舜三个人。黄帝据说是中国民族的始祖,中国国家的建立者;他曾打败苗族[7],创制中国最早的文化[8]。尧、舜是上古最伟大的圣人,他们能把“天下”看做不是一家的私产,主张应该让顶有道德的人占居天子的高位。据说尧曾把天子的位子让给舜,舜也曾把天子的位子让给禹,这就是所谓“禅让”之制。三皇五帝之后有“三代”,三代是夏、商和周。夏代的第一朝君主便是禹,他所以有受舜的禅让的资格,是因为他曾治平当时“滔天”的洪水,有大功德于民的缘故。禹也曾想把天子之位让给他的臣下益,但因为他的儿子启很是贤能,受臣民的拥戴,继位为天子,因之“公天下”之制就一变而成“家天下”之制了。从启三传到帝相,因累代嗣位的天子都不贤明,夏朝的天下就被另外一个国家有穷氏夺了去[9]。有穷氏的国君唤做后羿,他打倒了夏朝之后,因荒于田猎,又被他的臣下寒浞所谋杀。寒浞杀羿之后并灭夏帝相,夏朝从此中绝。夏帝相的儿子唤做少康,寄寓在诸侯之国有虞氏,收集夏朝的余众,攻灭有穷氏,恢复夏朝的天下,这就是所谓“少康中兴”。
以上这些传说,经近代史家的考证,已知其完全不确[10]。大约夏代以前(包括夏代)的历史大部分只是些神话的变相,而少康以前尤不可信[11]。就是少康以后的夏代帝王,究竟有无其人,也不可知[12]。据传说:少康十一传到桀,因为虐待百姓,被商国的国君成汤所败,夏朝就灭亡了。
夏氏族的推测 夏代的真相究竟怎样,我们虽不得而知,但似乎也有些可以推测的地方:第一,“夏”这个氏族一定发展在黄河中游,就是现在河南省的西部和山西省的西南部一带地方。据古书的记载:后来晋国的所在就是“夏虚”[13],晋国初封在今山西省的西南部翼城县一带。又今河南省的西部伊、洛两水流域也传为夏人的故居[14]。从种种方面考察,河洛一带确是夏氏族建国的根据地,虽然他们或许是从西北方的“塞外”地方迁来的[15]。第二,夏氏族的文化一定是相当野蛮的。据现在考古学家考古的成绩,有文字可以确实证明的夏代遗物一件还没有,虽说或许隐藏在地下,但何以至今还不曾出现一件呢?所以我们假定:夏代或许还没有文字,即有文字,一定很幼稚而通用未广,这似乎不是很武断的结论!
商代的传说 商代,虽已有遗物和遗文发现,但其历史仍是相当的茫昧难明。据传说:商人的始祖唤做契,他的母亲唤做简狄,吞了燕鸟的卵,产生出他来。契住在殷的地方,武力很盛,许多国家都来归附,於是他便建立了商国[16]。契再传到相土,武功更盛,迁居到商丘地方(今河南商丘县)[17]。相土四传到振,亦称王亥,被有易国所杀。他的儿子上甲微攻灭有易,是商初的一位中兴之主[18]。上甲微六传到成汤,建都于亳(在今山东曹县附近),任用贤相伊尹,国势大兴,连灭韦、顾、昆吾等国,进兵灭夏,于是成为共主。汤三传到他的孙子太甲[19],被伊尹所放,后来又复天子之位。太甲十五传到盘庚,其间有兴有衰,迁都凡有五次。盘庚迁到黄河北岸的殷地(今河南安阳县)定居,直至商亡不再迁都[20]。盘庚三传到武丁,任用贤臣傅说、甘盘,国势复兴,曾征伐鬼方,称殷中叶中兴之主。武丁八传到纣,沈迷酒色,行为暴虐,任用小人,民心离散,西方新兴的周国就起来把商国灭了。
商人的文化 商人的建国根据地大致是黄河的下游,就是现今的河南、山东、河北等省交界一带地方[21]。他的文化,据近今考古家的考究,已相当的高尚,农业已经发明,畜牧渔猎的事业还很兴盛。重要的食物是谷类和肉类;喝酒的风俗最为盛行[22],据说商朝人喝醉了酒,成夜呼叫,甚至拿白天当作晚上,同现在吸鸦片烟的人差不多,这当是商族亡国的一个重要原因[23]。商人穿衣已知用丝织品等[24]。居住似有穴居、室居两种[25],用器有石器、陶器、骨器、铜器等,制造和雕刻都相当的精细[26],货币用贝(?)。大约殷代已由石器时代进为铜器时代,畜牧时代进至农业时代,穴居时代进至室居时代了。
周氏族的起源 言归正题,现在要谈到周人的历史了:周人姬姓,是起于西方的。据传说:周王室的始祖唤做后稷,他的母亲唤做姜嫄,她因为没有儿子,去祭祀祷告,在野地上看见一个大人(上帝)的脚迹,有意践踏上去,若被感动,便怀了孕,生出来的儿子就是后稷[27]。后稷出世之后,有许多灵异的事迹;在幼小的时候,就懂得种植的方法,长大后教导人民耕种,在有邰(今陕西武功县附近)地方建立了国家[28]。
关于后稷的故事,自然全是神话,但有几点我们应该注意:第一,“姜嫄”似是拟名,从这名字上可以知道周人推其种源于姜姓,姜即是羌[29],是周人和羌人必有血统关系。第二,“后稷”乃是农神或农官之称[30],周人推他为祖,则周氏族必是以农业兴起的。第三,后稷建国于有邰,有邰地在西方,无甚异说,足见周人是西方的氏族。据近人的考究,他们或许与夏族是一大族下的两派分支[31]。
周氏族的发展 周王室真正的始祖大概是不窋。不窋据说是后稷的儿子,也有人主张是后稷的裔孙[32]。他当夏衰的时候,杂居于戎狄之间,没有什么事迹可以称道。不窋的儿子唤做鞠。鞠的儿子唤做公刘。公刘迁居豳地(在今陕西豳县附近),国势渐大[33]。公刘子庆节。庆节子皇仆。皇仆子差弗。差弗子毁隃。毁隃子公非。公非子高圉。高圉子亚圉。亚圉子公叔祖类。公叔祖类子太王[34]。据传说:太王一称古公亶父,他因避狄人的侵略,离开豳地,跨过梁山,迁居岐山下面的周原。休养生息,国力日强,就有“翦商”之志了。
看上面的叙述,可见周人原起于戎狄之间,立国似是很晚的。据古书的记载,从他们的始祖后稷算起,到代商而兴的文武两王,还只有十几代,比了商国从汤到纣已有三十王左右的还要减少一半,这是很可怀疑的事[35]!所以我们假定周氏族立国的时代就在夏末或商初[36]。至于周国的兴盛,我们以为始自太王。太王与古公亶父是否真是一个人也颇成疑问:因为据《诗经》说,古公亶父的初年还是住在窑洞里的[37],而公刘迁豳时已经服用皆备,绝不像穴居的情形了[38]。而且《诗经》上说太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岂有在其迁岐之前还住在窑洞里的道理?我们以为:避狄迁岐自是古公亶父事。太王时周势已强,只有“翦商”的野心,而无“避狄”的怯志了。
周人东侵的开始 太王有三个儿子:长子唤做太伯,次子唤做虞仲,少子唤做季历。太王想把君位传给季历,太伯和虞仲避居吴地[39]。太王死,季历嗣位,是为王季。王季的时候,周国更加开发[40]。王季起兵伐西落鬼戎,俘虏了二十个“翟王”。又伐燕京之戎,周兵大败。又攻克余无、始乎、翳徒等戎族。与商国开始发生了关系[41]。大约那时商王看见周国日盛,心存猜忌,据说王季是被商王文丁杀死的[42]。王季死后,子昌嗣位,是为文王。文王时周国已成为西方的伯主[43]。文王修治国内政事非常勤劳,并亲自耕田,以倡农业[44]。国内既富庶,就向外用兵,先后征伐昆夷、密须等国。虞(在今山西平陆县)、芮(在今陕西大荔县)两国先来归附,文王便渡河东征,攻克黎国(在今山西黎城县)和邘国(在今河南沁阳县),进逼商国的王畿,商人颇为震动。此后又攻灭崇国(在今陕西鄠县),迁都丰邑[45](即崇国所在。至武王时又定镐京,镐京在今陕西长安县附近),势力日渐东进了。
大约王季的时候和文王的初年,周人正在统一西方,所谓西落鬼戎和燕京、余无、始乎、翳徒等戎以及昆夷、密须、虞、芮等国都在西方,东不过汾水流域(这是我的意见)。及到文王“戡黎”、“伐邘”,周人的势力才发展到商国王畿的附近。到文王灭崇迁丰后,周人的势力已不可遏止,而商国的危机也就渐渐临头了。传说有文王被商纣拘于羑里的故事,似乎不甚可信[46],如果可信,那末恐怕和“文丁杀季历”的事是出于同一的作用的。
周人的灭商 文王时周的国力已大盛,古书称他“三分天下有其二”,本可一举灭掉商国[47],但大功未成而死。子发嗣位,是为武王。武王先东征“观兵”于盟津(在今河南孟县),不久就率领西方诸侯大举伐商,从盟津渡河,与商军在牧野(在今河南淇县附近)地方开战,勇将师尚父奋力战斗,就把商国灭了[48]。
武王虽一战胜商,但商人似乎尚未完全屈服,所以他仍封商纣的儿子武庚於殷故地,命自己的兄弟管叔鲜、蔡叔度和霍叔处监视着他。不久武王去世,他的儿子成王诵年幼,便由成王的叔父周公旦摄政[49]。在这个时候,周室的内部忽然发生变乱,原因是管叔、蔡叔们妒忌周公摄政,造出谣言,说周公要想自己坐天下,引得全国起了猜疑。于是纣子武庚就乘机联络管叔、蔡叔和商的与国淮夷、徐、奄等举兵反周,声势很是浩大。周公亲自率领大兵东征,打了好几年的仗,结果把敌人完全扑灭,东方也因此而平定;周人的王业这才算完成了[50]。
周人的东方封建 周公东征胜利以后,就在东方大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以镇压商民[51]。其中最大的封国,在今山东省境内的有鲁和齐:鲁是周公的儿子伯禽的封国,都今曲阜县[52]。齐是周室功臣师尚父的封国,都今临淄县[53]。在今河南省内的有宋和卫:宋是降周的殷宗室微子启的封国,都今商丘县。卫是周公的弟弟康叔封的封国,都今淇县。此外周人又灭了在今山西省西南部的唐国,封给武王或成王的弟弟叔虞,后世改号晋国,都今翼城县[54]。以上五国中,宋、卫两国所占的都是殷商的旧地;宋国所封的是河南的殷虚;卫国所封的是河北的殷虚(便是从盘庚到纣时殷都附近的地方)。鲁、齐两国所占的都是殷商与国徐、奄等的旧地:鲁国所封的是徐、奄的故虚[55];齐国所封的是奄的同族蒲姑氏的故虚[56]。宋、卫、鲁、齐四国占据了殷商、徐、奄的旧土,服属东人和淮夷,于是周人东方之患才告平息。至于唐叔所封的晋国乃是河东的故夏虚,晋国的建立似是用以镇服戎狄的(戎狄的一部似是夏国的遗民)[57]。还有河南的故夏虚,周公在东征以后,把一部分顽抗的殷民迁了过来,叫他们在那里建筑洛邑(在今河南洛阳县),作为周室的东都,称为“成周”,以与武王所定的西都镐京又称“宗周”的相对[58]。东都既定,就由周公留守[59]。终西周一代,洛邑常为会诸侯发政令的处所[60],这大约是因为镐京太偏于西,不易管辖东方,洛邑正居中土,容易统属诸侯的缘故。
宗法与封建制度的确立 传说周公建立东都后,曾制礼作乐,其事虽不甚可信,但周国的文化本很低下,灭商以后文化始大兴,则确是事实[61]。周代礼制中最重要的是宗法和封建的制度,据近人的考究,“宗法”制度大略是这样的:譬如天子世世相传,每世的天子都是以嫡长子的资格继承父位,奉戴始祖,是为大宗;他们的众子(包括嫡长子的诸母弟与庶子)封为诸侯,为小宗。每世的诸侯也是以嫡长子的资格继承父位,奉始祖为大宗;他们的众子封为卿大夫,为小宗。每世的卿大夫也以嫡长子的资格继承父位,奉始祖为大宗;他们的众子各有食地为小宗。凡大宗必是始祖的嫡裔,而小宗则或宗其高祖,或宗其曾祖,或宗其祖,或宗其父,而对大宗则都称为庶。诸侯对天子为小宗,但在本国则为大宗;卿大夫对诸侯为小宗,但在本族则也为大宗。据后世礼家的记载,宗法系统仅限于大夫以下,诸侯以上宗统与君统合,并不以宗法名[62]。在宗法系统中,“大宗百世不迁,小宗五世则迁”[63]。至于他们的详细情形究竟怎样,我们却不敢随意乱说。
据近人的研究,宗法制是从嫡庶制来的。商代以前没有嫡庶制。周人创立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等继统法而设;从继统法推到分封法,就产生出宗法制来[64]。在宗法制之下,从天子起到士为止,可以合成一个大家族。这个大家族中的成员各以其对宗主的亲疏关系而定其地位的高低。封建制度以分封同姓为原则,天子的封诸侯,诸侯的封大夫,都依宗法系统而定;所以封建制度是由家族系统扩充而成政治系统。封建制度的继续是靠宗法制度维系的[65]!(庶民以下似乎不在宗法系统的范围以内[66]。虽然庶民在当时也有聚族而居的现象,但他们的宗族制大概是与贵族阶级两样的。据记载,庶人工商也有所谓“分亲”[67],至于他们的“分亲”制度怎样,没有一点材料,我们也不敢乱说)
中国真正的封建社会在时间上是限于周代。那时候所谓全天下的土地,在名义上都是“王土”;住在土地上的人民,在名义上都是“王臣”[68]。但是实际上当时的天下却是被分割成无数块的经济和政治上的单位。周天子高高在上,把他势力所及的土地分封给他的亲族和姻戚,这就是所谓“诸侯”(小诸侯附属于大诸侯)。至于先朝的残余和本来独立的国家与部落,在名义上都被承认为周室统治下的诸侯。只有偏远和少数的野蛮部落,被鄙视为夷狄,而摈除于这个系统以外[69]。
诸侯以下有卿大夫士,也各有领土受诸侯的封予。卿大夫的家里又有所谓“家臣”(大贵族的家臣下还有家臣的家臣)[70],受卿大夫的封予;他们或有食地,或无食地,大概都属于“士”阶层[71]。士以下有庶民工商:庶民是附属于土地的农民,也有在官府服役的低级人员[72]。据说农民和庶人的在官者之所得也分为好几层等级呢[73]。至于工商,大部分也是附属于官府的执事人员,他们的地位似乎稍高[74]。也有私人从事于工商业的[75]。士以上是贵族阶级,大致为有土有权的阶级;庶民工商为平民阶级,大致是无土无权的阶级。贵族与平民大致是世世代代继袭地位而不变的。平民以下还有奴隶阶级。关于奴隶阶级的情形,传下的史料不多,我们不能详细知道了[76]。
成康的治绩 当周公建定东都时,就把政权奉还了成王[77]。据说周公从摄政到归政,首尾共历七年[78],周室的基业也就在这时期内确立了。成王亲政后,也很能尽心勤劳国事,周国大定[79]。成王死,子康王钊嗣位,克守先训,天下安宁[80]。据说,成、康两王之际,刑罚停止了四十多年[81],这话虽然过甚,但那时是周室的太平时期,则确是事实。
昭穆的南征 成、康两王时似是周室开国后休养生息的时代。康王以后,周室富强达于极点,于是就有南征的举动了。康王死,子昭王瑕嗣位。昭王亲自领兵南征荆楚,回军渡汉水时死在水中[82]。关于这件事史料太少,已无从知其详细,据我们的推测,大约昭王伐楚,离开根据地太远,深入蛮荒境内,遭了敌人的暗算,致不得善终而死。《左传》载齐桓公伐楚时拿“昭王南征而不复”的事责问楚人,楚人答复道:“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83]。可见“昭王南征不复”的事必与楚国有关,而楚人所用以打击昭王的必是一种阴谋,所以能把这件事赖给汉水而自己不负责。出土的铜器有《宗周宝钟》,它的铭文说:“南国的人蹂躏我们的土地,王起兵去迎击讨伐,南人就派‘间’来迎‘邵王’,南夷东夷来见的有廿六国。”(原文:“南国孳敢陷虐我土。王伐其至,伐厥都。孳乃遣间来逆‘邵王’,南夷东夷具见,廿又六邦。”)这铭文里的“邵王”有人解释为昭王,也有人解“邵”为“相导”的意思[84]。如“邵王”确为昭王,那末昭王这次南征是很有成绩的。又铭文中的“间”字,如解为间谍,那末昭王的“不复”确是遭了南人的暗算。不过这铭文所指究竟是否昭王时事,还不能确定罢了。
昭王子穆王满嗣位,更大举征伐四夷。据记载:他曾征犬戎,得到四头白狼和白鹿[85]。又曾远巡西方,东方的徐戎作乱,穆王回军把他打破[86]。又有书说:那时徐戎的君主叫做偃王,能行仁义之道,割地往朝的有三十六国,犯了楚文王的忌,所以把他灭掉[87]。这件事是很可怀疑的[88]。我们至多只能承认周穆王有破徐的事罢了。《左传》说:“穆有涂山之会。”[89]涂山在今安徽省的寿县,这似是破徐后的举动,所以威服东南夷的。《左传》又说:“穆王周行天下。”[90]大约穆王确是一位勤于征伐巡狩的雄主。春秋时的管仲还说:“昔吾先王昭王、穆王,世法文武,远迹以成名。”[91]可见不但穆王是雄主,就是昭王也是一位能法文武而成名的令主。《尚书·吕刑篇》旧说为穆王训告四方刑法的话。《史记》又说穆王命令伯臩“申诫太仆国之政”[92]。如果可信,那末穆王不但有武功,并且有相当的文治了。
周室的中衰 穆王传子共王繄扈。共王传子懿王囏。懿王时据说王室衰弱戎狄交侵[93],曾迁都犬丘[94](在今陕西兴平县)。懿王传弟孝王辟方,孝王时和睦西戎,西方暂告安定[95]。孝王传懿王子夷王燮。夷王有恶疾,行为暴虐,周室更衰[96]。传到厉王胡,周室就起大乱了。
厉王失位与共和行政 厉王是夷王的儿子,秉性暴虐专制。此时周室财政上似发生困难,厉王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实行专利政策,弄得民怨沸腾,谤语大起。厉王得到一个“卫巫”,命他“监谤”,凡有谤王的人,即加刑杀,逼得国人不敢出言,在道路上大家以目示意。三年之后,国人作乱,厉王出奔彘地[97](在今山西霍县)。于是造成所谓“共和行政”的局面。“共和行政”有两说。一说大臣召公、周公行政,号为“共和”[98]。一说诸侯中有个唤做“共伯和”的摄行王政,故称“共和行政”[99]。两说均有问题,我们不能偏信[100]。《左传》上只说:“诸侯释位以间王政。”[101]所以我们也只能承认厉王失位后由诸侯代行王政,至于究竟是周召二公,还是共伯和,我们便不敢武断了。据说,“共和行政”共十四年,厉王在彘地去世,太子静即位,是为宣王[102]。
厉王或是一位很有作为的君主。据说楚熊渠曾因怕惧厉王的征伐而去王号不敢称,熊渠时楚国的势力已很强盛,尚且样样怕惧周室,可见那时周室之强[103];如厉王没有本领,楚人何至这样惧怕?我们以为,周厉王时实是王权和霸权交替的关键,正和晋厉公时是君权和卿权交替的关键一样。厉王厉行专制政治,厉公也厉行专制政治;厉公时晋势极盛,厉公之后尚有悼公的一度兴盛,厉王之后也尚有宣王的一度兴盛;厉王失位而“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厉公被弑而晋卿族遂强;前后的史迹正是如出一辙的。又国人作乱,驱逐天王,这似是以前不曾有过的事。自从有了周厉王被“流”的先例,于是列国间逐君的事便不断的发生,这又是封建制度崩溃的先声了。
宣王中兴 周宣王号称中兴之主,其实并不见得有多大的了不得。古书上称述宣王失德的事情很多,例如:(一)不修亲耕之礼[104],(二)杀无辜之臣杜伯[105],(三)以私爱立鲁武公少子,以致鲁国内乱,王出师平乱,“诸侯从是而不睦”[106]。《国语》又称“厉、宣、幽、平而贪天祸”[107],可见宣王未必能远胜其他三王,或竟尚不及厉王的英断,也未可知。《诗经》中《出车》、《六月》、《采芑》诸篇歌咏征伐狁、荆蛮的事,《江汉》、《常武》诸篇歌咏征伐淮夷、徐方的事,旧说多指为宣王时候的诗[108],但诗中并无宣王时作的确证,并且《史记·周本纪》中也不记载。我们所可确知的,只有宣王命秦仲为大夫,征伐西戎,秦仲战败被戎所杀;宣王又命秦仲之子庄公等伐破西戎[109]。又宣王曾与姜氏之戎战于千亩,王师败绩[110],“伐太原戎,不克”,“伐条戎、奔戎,王师败绩”[111]。又曾“丧南国之师,料民(计数人民)于太原”[112]。大约宣王时西戎已很强盛,大为周室之患,周室抵御他们已很吃力了。所谓“宣王中兴”,最初似只不过指他能恢复王政[113]。至于宣王的武功,虽不见得完全没有,但至多也不过如晋悼公般,表现强弩之末的余势罢了。
西周的灭亡 宣王死,子幽王宫涅嗣位,周室的危机就渐渐临头了。查西周的灭亡原因很多,可以考知的,大约有四:(一)黩武以致国力衰弱。周宣王时连年用兵,末年常遭失败,国家和人民的损失必很重大,以致戎狄猖狂,诸侯离散[114]。幽王时的诗人曾说“今也日蹙国百里”[115],可见周室衰弱时受戎狄侵陵的厉害[116]。(二)天灾的流行。《诗经》上说幽王时有“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情形[117],这当是指一种大地震之灾。又说:“天笃降丧,瘨我饥馑,民卒流亡,我居圉卒荒。”[118]接连而来的天灾,使得人民流亡,边疆空虚,于是戎狄乘机而起,遂致“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了。(三)社会的动摇和政治的腐败。《诗经》上说:“人有土田,女(汝)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此宜无罪,女反收之;彼宜有罪,女覆说(赦)之。”[119]可见西周末年,贵族间已有兼并土地人民的事情发生,这是封建社会动摇的第一声。又刑罚不中更使人民无所措手足了。(四)君主的昏庸。幽王任用匪人[120],宠信内妾,《诗经》上说:“艳妻煽方处。”[121]又说:“妇有长舌,维厉之阶;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匪教匪诲,时维妇寺。”[122]又说:“赫赫宗周,褒姒烕(灭)之。”[123]可见幽王信任妇寺们的谗言,以致发生内乱引起外患而亡国。
据古书上说,西周灭亡的经过是这样的:幽王宠爱庶妾褒姒,褒姒生子伯服,王废原来的申后和太子宜臼,而立褒姒为王后,伯服为太子。太子宜臼逃奔舅家申国,申国的国君申侯就联合缯国和西夷犬戎攻周,幽王被杀于郦山下,西周就此灭亡[124]。这种记载,虽未必完全荒诞,但可疑之处甚多[125]。此外还有许多传奇式的故事,那更不可信了。我们以为西周的灭亡大约兼有内乱外患的成分。《左传》上说:“至于幽王,天下弔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攜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鄏(即东都)。”[126]或许郦山之祸也同春秋时王子带之乱差不多,由周室内部发生变乱而召来外寇的。最奇怪的:缯是姒姓之国,本应帮助褒姒的,为何也去与帮助太子的申国联合?这是很难解释的。我们现在姑且假定:褒姒与所谓“攜王”是一党,他们作乱召来外寇缯人和犬戎,幽王实在是失败于攜王和褒姒的。申侯辅助太子,乘机收拾周室,所以他与诸侯共立平王(太子宜臼)于申;而平王的党晋文侯更杀死攜王,周室重告统一[127]。到诸侯拥平王立国于东都,周室就此东迁而在诸侯卵翼之下了。
西周史结论 统看西周史的大略,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结论:(一)周人武力是极强的,所以能以一个后起的小部落战胜为共主数百年的文化大邦,但其吸收文化的力量也很不弱,所谓“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连孔子也不得不“从周”[128]。从近代出土的西周器物上看,西周的文化确已胜过殷人,而其宗法和封建的制度,尤为中国数千年来立国的基础。要了解中国,不能不先求了解周代的文化制度。(二)西周时代王室的统治力确不甚弱。终西周一代,除武庚、管、蔡等外,不闻有甚诸侯叛乱的事,且职责不缺,王室终臻于富裕[129]。又如周夷王的杀齐哀公,周厉王的威止楚人称王,周宣王的伐鲁更立鲁君而鲁人和诸侯都不敢抗,皆足表征西周王室统治力之强。(三)西周是西力东渐和北力南渐的时代。武王、周公的东征,“灭国者五十”[130],不必说了。就是昭、穆二王的东南征,和《诗经》中《江汉》、《常武》等篇所叙说的平定徐方、淮夷的功绩“于疆于理,至于南海”[131],西力的东南侵也就很可惊人了。古书上又载:“周幽为太室(即嵩山)之盟,戎狄畔之。”[132]是到幽王时还曾经营东方的。不但周人的势力东南侵,就是当时的蛮夷戎狄,也是向东南两方发展的:楚人本居今河南省西南部地方,西周中年以后,已渐向江汉流域发展去了[133]。徐戎和淮夷似乎本居今山东南部和淮水上游的,其后也渐窜向今江苏省北部淮水下游等地去[134]。至西戎姜戎、狁、犬戎(二者为一族)等族的屡次东侵,也是表示着这种趋势。结果,西周灭亡,王室东迁,仍是这种趋势的余波:民族的东迁[135]和文化的西渐,正是整个周代历史的使命。
[1] 盘古之说最早见于三国时吴人徐整之《三五历记》,文云:“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绎史》卷一引)此外《述异记》、《五运历年记》(《绎史》卷一引)等书均有盘古之记载,云:“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理,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甿。”(《五运历年记》)。《述异记》并有类此之文字。是盘古又为万物之祖矣。
[2] 三皇之说有七:(一)天、地、泰三皇(《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天地、人三皇(《春秋纬·命历序》等书)。(三)燧人、伏羲、神农(《尚书大传》、《礼纬·含文嘉》等书)。(四)伏羲、女娲、神农(《春秋纬·元命苞》等书)。(五)伏羲、神农、祝融(《白虎通义》等书)。(六)伏羲、神农、共工(《通鉴外纪》)。(七)伏羲、神农、黄帝(《伪古文尚书·孔安国序》、《帝王世纪》等书)。五帝之说有五:(一)黄帝、颛顼、帝喾、尧、舜(《大戴礼记·五帝德》、《史记·五帝本纪》等书)。(二)太皞、炎帝、黄帝、少皞、颛顼(《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等书)。(三)黄帝、金天氏、高阳氏、高辛氏、陶唐氏、有虞氏(郑玄以为“德合五帝座星者称帝,实六人而称五者,以其俱合五帝座星也”)。(四)少昊、颛顼、高辛、陶唐、有虞(《伪古文尚书·孔安国序》、《帝王世纪》等书)。(五)伏羲、神农、黄帝、唐尧、虞舜(《皇王大纪》)。
[3] 《史 记 ·秦 始 皇 本 纪 》:“古 有 天 皇 ,有 地 皇 ,有 泰 皇 ,泰 皇 最 贵 。”
[4] 《大戴礼记·五帝德》以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史记》承之,其说盖本于《国语》及《吕氏春秋》,详缪赞虞先生(凤林)《三皇五帝说探源》(《三皇考》附录)。
[5] 《春秋纬·命历序》等书以天皇、地皇、人皇为“三皇”,易泰皇为人皇。司马贞《补三皇本纪》承之。
[6] 以伏羲、神农、黄帝、尧、舜为“五帝”之说始于宋胡宏之《皇王大纪》,盖本于《易传》。《“”易传》虽无五帝之名,但于叙述包羲氏、神农氏后接叙黄帝、尧、舜。《战国策·赵策》亦称:“宓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
[7]《史记·五帝本纪》:“轩辕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神农氏弗能征。于是轩辕乃习用干戈,以征不享,诸侯咸来宾从;而蚩尤最为暴,莫能伐。炎帝欲侵凌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德振兵,……教熊罴貔貅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蚩尤作乱,不用帝命,于是黄帝乃征师诸侯,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遂擒杀蚩尤,而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氏。”吕诚之先生(思勉)云:“既云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弗能征矣,又云炎帝欲侵凌诸侯,其事弗类。《史记》此文略同《大戴礼记·五帝德》,而《五帝德》只有与炎帝战于阪泉之文,更无与蚩尤战于涿鹿之事。《贾子·益壤》云:‘炎帝无道,黄帝伐之涿鹿之野。’《制不定》曰:‘黄帝行道而炎帝不听故战涿鹿之野,,。’然则蚩尤炎帝殆即一、人,涿鹿、阪泉亦即一役。《史记》自‘炎帝欲侵凌诸侯’,至‘’三战然后得其志,凡五十六字,殆别采一说,而夺‘”一曰’二字;抑后人记识,与元文相掍也。(案:此说并非吕先生首创,但以吕说为最精详,故引之)《“尚书·吕刑》云: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虐威庶戮方告无辜于上,。……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据崔适氏说,皇帝”即“黄帝”(见《史记探源》)。是蚩尤即苗民之酋长,黄帝征蚩尤,即征苗民也。
[8] 据《世本》等书,衣裳、宫室、舟车、文字、历数、音律等皆黄帝及其臣下所创作。世又传有《黄帝内经》等书,为医学上最古典籍。
[9]《潜夫论·五德志》云:“启子太康、仲康更立,兄弟五人,皆有昏德,不堪帝事,降须洛禭,是为‘五观’。”《左传》襄公四年云:“昔有夏之方衰也,后羿自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后羿之代夏究在太康、仲康或帝相时,较古之书无明文,惟《伪古文尚书》以为在太康、仲康时。
[10] 盘古之说,起于南蛮神话之始祖盘瓠(详夏曾佑《中国古代史》)。盘瓠之说又起于犬戎之神话(详杨宽正〔宽〕先生《中国上古史导论》,《古史辨》第七册)。“三皇”之说起于三才(详拙作《三皇五帝说探源跋》,《三皇考》附录)。天皇、地皇出于皇天后土(详顾颉刚师及杨拱辰先生合作之《三皇考》)及天主地主之神(详拙作《三皇考序》)。泰皇出于泰一之神(详《三皇考》)。天、地、人三皇起于天地人三统之说(同上)。“五帝”之说起于五行(详缪赞虞先生《三皇五帝说探源》及拙跋)。黄帝出于皇天上帝(详《中国上古史导论》)。颛顼、帝喾、尧、舜,亦皆出于上帝神话(同上)。黄帝征苗族之事出于“皇帝(上帝)遏绝苗民”之说(同上)。黄帝制器等说皆为杜撰(详齐思和先生《黄帝制器之故事》,《古史辨》第七册)。尧舜禅让之事起于墨家尚贤尚同之说(详顾颉刚师《禅让传说起于墨家考》,《古史辨》第七册)或上帝之神话(详杨宽正先生《读禅让传说起于墨家考》,同上)。舜禹禅让之事则为更后人所杜撰(详《禅让传说起于墨家考》所引拙说)。禹出于社神神话,本为西羌民族之宗神(详顾颉刚师及余合作之《鲧禹的传说》,《古史辨》第七册)。禹治水之说亦本为神话(详顾颉刚师《古史辨》第一册及《鲧禹的传说》)。益、启、三康、相、后羿、寒浞等故事亦皆出神话传说(详顾颉刚师及余合作之《夏史三论》及吕诚之先生《唐虞夏史考》,均载《古史辨》第七册)。
[11] 少康以前之古史,事迹甚为详尽,皆出神话传说,不可信据,已详拙编《古史辨》第七册。少康以后之古史较近有史时代,或事迹简略,或说近情理,只可暂列之于存疑。
[12] 《史记 ·夏本纪》:“帝少康崩,子帝予立。帝予崩,子帝槐立。帝槐崩,子帝芒立。帝芒崩,子帝泄立。帝泄崩,子帝不降立。帝不降崩,弟帝扃立。帝扃崩,子帝廑立。帝廑崩,立帝不降之子孔甲,是为帝孔甲。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孔甲崩,子帝皋立。帝皋崩,子帝发立。帝发崩,子帝履癸立,是为桀。”除孔甲与桀外,少康以后之夏朝帝王几均只存留个名字,其人之有无虽不可知,但单造几个名字,似乎无此需要。
[13] 《左传》昭公元年:“昔高辛氏有二子:伯曰阏伯,季曰实沈,居于旷林,不相能也;日寻干戈,以相征讨。后帝不臧,迁阏伯于商丘,主辰,商人是因,故辰为商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及成王灭唐而封大叔焉,故参为晋星。”据杨宽正先生考证,阏伯即商祖昭明,实沈即夏祖鲧,而高辛氏即上帝(均详《中国上古史导论》)。此实是氏族起源论之神话。晋虚即唐虚,亦即夏虚。定公四年《左传》亦云:“分唐叔以大路……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此亦夏虚即晋国之证。(《史记 ·吴世家》又称:“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是春秋时虞国之地亦在夏虚中也。)
[14] 《逸周书 ·度邑篇》:“自洛禭延于伊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国语 ·周语》:“昔夏之兴也,融降于崇山(嵩山)。”韦注:“夏居阳城,崇高所近。”又:“昔伊洛竭而夏亡。”韦注:“禹都阳城,伊洛所近。”《史记 ·吴起传》:“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今山西壶关附近)在其北。”
[15]《吕氏春秋·古乐篇》:“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昆仑)之阴。”《穆天子传》:“自宗周鏶水以西,至于河宗之邦,阳纡之山,三千又四百里。自阳纡西至于西夏氏,二千又五百里。自西夏至于珠余氏及河首,千又五百里。自河首、襄山以西南至于舂山、珠泽、昆仑之丘,七百里。”《逸周书·王会篇》:“禺氏,大夏兹白牛,犬戎文马。”又:“正北空桐,大夏,莎车。”《淮南子·墬形篇》“西北方曰大夏,曰海泽。”《史记·封禅书》:“(齐桓公)西伐大夏,涉流沙。”《山海经·海内东经》:“国在流沙外者,大夏,……月支之国。西胡白玉山在大夏东。”案:据《吕氏春秋》,古大夏本在昆仑之东。据《穆天子传》,自宗周(指东都雒邑)至西夏五千九百里,自西夏至昆仑之丘二千二百里,西夏似即大夏,当在今甘肃西部或新疆东部。《逸周书》之“禺氏”当即月氏,与大夏相近,月氏本居今甘肃西部。空桐亦在近塞之地。流沙即西北大沙漠,伐大夏而涉流沙,亦大夏在甘、新境内之证。汉有大夏县,在今甘肃临夏县;又有大夏川,亦在今甘肃境;或大夏之人曾居于此。《唐书·西域传》称:大夏即吐火罗。吐火罗国本在于阗附近;今塔哈尔马干沙碛,即吐火罗碛之讹变(王国维先生《西胡考》说,见《观堂集林》);则大夏或在今和阗附近。案夏虚亦称大夏(见昭元年《左传》),汉时中亚之大夏国有妫水,妫为虞舜之姓,虞夏同称,则大夏、西夏或与夏有关系;或大夏之人东迁而建夏国,或夏人西迁而为大夏,均未可知也。
[16] 《诗 ·商颂 ·玄鸟》:“天命玄鸟(燕),降而生商,宅殷土芒芒。”《长发》:“玄王桓(武)拨,受小国是达;受大国是达;率履不越,遂视既发。”《史记 ·殷本纪》:“殷契母曰简狄,有篲氏之女,……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案:《世本》云“契居蕃”(《水经 ·渭水注》引),王国维氏以为即《汉志》鲁国蕃县,在今山东滕县,是契所宅之殷在今山东南部也。
[17] 《诗 ·长发》:“相土烈烈,海外有截。”《左传》襄公九年:“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案:《荀子 ·成相篇》云:“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杨宽正先生谓昭明即阏伯,是商自昭明时已迁居商丘矣。
[18] 甲骨卜辞中有“高祖王亥”。《史记 ·殷本纪》:“冥卒,子振立(《索隐》:“《系本》作‘核’。”),振卒,子微立。”据王国维氏考证,振即王亥(详《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山海经 ·大荒东经》:“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有易杀王亥,取仆牛。”郭注引《竹书》:“殷王子亥宾于有易而淫焉。有易之君緜臣杀而放之。是故殷主甲微假师于河伯,以伐有易,灭之,遂杀其君緜臣也。”《国语 ·鲁语》:“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
[19] []《孟子》:“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万章》)《史记 ·殷本纪》:“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位二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崔述云:“外丙、仲壬二王,自《孟子》、《史记》逮《帝王世纪》皆同,无异词者。至《伪孔传》及唐孔氏《正义》因《书序》有‘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之文,遂谓汤没之岁即太甲之元年,并无外丙、仲壬两代。怕是唐宋诸儒皆叛孟子而信其说。……然《伪孔传》所言亦初非《书序》意,何者?《序》言‘成汤既没’,但为太甲失教伊尹作书张本,非谓必没于作书之年也。……古人于文,不过大概言之,乌得以词害其志乎?遂以此为太甲继汤之据,误矣。”(《商考信录》卷一)。
[20] []《太平御览》八十三引古本《竹书纪年》:“仲丁即位之年,自亳迁于嚣。”“河亶甲整即位,自嚣迁于相。”“祖乙滕即位,是为中宗,居庇。”“南庚更自庇迁于奄。”“盘庚旬自奄迁于北蒙,曰殷。”《书序》:“仲丁迁于嚣,作《仲丁》。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祖乙圯于耿,作《祖乙》。盘庚五迁,将治亳(宅)殷,民咨胥怨,作《盘庚》三篇。”“嚣”《史记》作“隞”,“庇”、“耿”《史记》作“邢”。(《史记》云:“迁于邢。”)《史记》又云:“帝盘庚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无定处,殷民咨胥,皆怨不欲从。盘庚乃告谕诸侯大臣。……乃遂涉河南,治亳。……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案:《史记正义》引《竹书纪年》云:“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七(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王国维氏云:“今龟甲兽骨出土皆在此地,盖即盘庚以来殷之旧都。……盘庚迁殷,经无‘亳’字;武丁徂亳,先入于河;垣水之虚,存于秦世;此三事已足正《书序》及《史记》之误。而殷虚卜辞中所祀帝王讫于康祖丁、武祖乙、文祖丁,……则帝乙之世尚宅殷虚,《史记正义》所引《竹书》,独得其实。如是,则商居殷最久,故亦称殷……”(《观堂集林 ·说殷》)
[21]商契居蕃,在今山东南部滕县一带,昭明相土居商丘,在今河南东部商丘县,王亥托于有易河伯仆牛,据孙之说:有易当在大河之北,或在易水左右;今本《竹书纪年》称帝芒三十三年,“商侯迁于殷”,其时商侯即王亥;《山海经注》引古本《纪年》亦称王亥为“殷王子亥”,殷亦当在河北之地(或即盘庚所迁之殷)。汤居亳,在今山东曹县附近。仲丁迁嚣,《尚书正义》引李颙云“嚣在陈留浚仪县”,在今河南开封县附近;又引皇甫谧云:“仲丁自亳徙嚣,在河北也;或曰,今河南敖仓。二说未知孰是也?”敖仓在今河南荥泽县附近。河亶甲迁相,在今河南安阳县附近(吕诚之先生引《吕史春秋·音初篇》“殷整甲徙宅西河”,云:“相正后世之相州也。”详《先秦史》)。祖乙迁邢,邢有二地:一在今河北邢台县,一在今河南温县附近。南庚迁奄,似即古奄国地,在今山东曲阜县附近。盘庚迁殷,又在今安阳县。
[22]郭沫若氏云:“卜辞中记田猎的事项极多,罗辑卜辞一一六九条,分作祭祀、卜告、卜享、出入、渔猎、征伐、卜年、风雨、杂卜等九项。除五三八条的祭祀占最大多数外,一九七条的渔猎占次多数。这很可以知道当时的一个大概的情形。……当时的渔猎,确已成为游乐的行事,即是当时的生产状况,确已超过了渔猎时代。”“和田猎成反比例的,是卜辞中极少专为畜牧贞卜的事项。罗《释》仅列出‘刍牧’四条,附在六一一条的征伐之后,因为都是往刍或来牧之类战争开衅的原因。……假使单从数字的多少来作判断,好像当时的牧畜还不甚发达的一样,但这却是大错!当时牧畜发达的程度,真真有可以令人惊愕的地方,从文字上来说,后人所有的马牛羊鸡犬豕的六畜,在当时都已经成为了家畜,而在这六种普通的家畜之外,还有后人所没有的象。……六畜乃至七畜均已存在,其应用也很繁夥,例如服御田猎。……用作食物者,有羞(从羊)、豚(从豕)、镬(从隹,隹者禽也)诸字,可以证明。服御食用而外,六畜用途的繁夥,其令人惊愕的,便是用作牺牲。罗《释》卜祭的五三八条,差不多每条都有用牲的记录。……六畜均用作牺牲,且一次确实有用到三百四百的时候,这不是牧畜最盛的时代是决难办到。”(《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第三篇)徐中舒氏云:“日本小岛祜马《殷代之产业》一文,曾就罗氏《考释》一书统计甲骨文中关于农事的记载,有卜年岁凶丰的二二次,卜风雨的数次(共七七次,内中大部分与出入田猎有关)。关于农事的文字,有‘农’、‘啬’、‘圃’、‘’、‘禾’、‘黍’、‘麦’、‘米’、‘糠’、‘桑’、‘年’诸字,今再检甲骨文,还有‘謖’、‘丽’、‘男’、‘’、疆、‘’、‘’、‘季’、‘秦’、‘稷’诸字,可补小岛所不及。此诸字自一二见至数十见不等。还有偏旁与农事有关而字不可识者,尚未写入。从数量上看,都足以表示殷代农业之盛。王国维说殷代饮酒之风极盛,传世酒器尊、卣、爵之类,十之七八为殷代物。武庚既灭,周公以殷遗民封康叔于卫,作《酒诰》,以殷为戒。微子也说:‘我用沈酗于酒。’又说:‘殷邦方兴,沈酗于酒。’他们饮酒的风气甚至于亡国。即此一点,已可以证明其农产物的丰富了。”(据朱芳圃《甲骨学商史编》转引)
[23] 《诗 ·大雅 ·荡》:“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天不湎尔以酒,不义从式,既愆尔止,靡明靡晦,式号式呼,俾昼作夜。”
[24] 董作宾氏云:“甲骨文字中有从‘系’之字及‘帛’、‘巾’等物,又有蚕祇之祀,‘桑’字之出现,更是不用说了。古代农桑耕织并重,蚕桑事业早已盛行于商代,故特借此最有用之桑木为春日树木之代表,因以造为春字。”(据《甲骨学商史编》转引)
[25] 这样的宫室固然简陋,但古人并无宫室怎样宏大之说。地下挖了一个洞,地边一堵墙,上加遮盖以蔽风雨,人居其中,冬温夏凉。这并非凭臆悬想的,《诗》说‘陶复陶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钱宝钧氏云:“殷人居室状况,确有居穴及宫室两种。换言之,即殷之末世确为由穴居进而为宫室居住之过渡时期则无疑问也。”(《安阳发掘报告》第四期)
[26] 陈恭禄氏《中国史》第一册第四编:“据李济六次工作之总估计所发表之器物,可分为六类:(一)陶器,殷虚出土者,以陶类为最多。……陶质可别为五:一,灰色粗陶;二,红色粗陶;三,黑色细陶;四,白色细陶;五,釉陶。……陶上文饰,则粗陶简单,黑陶白陶最为复杂,有动物饰与几何形,亦有介于二者间之动物形。(二)动物骨,其多将占第二位置。……骨多用以制器,其所造者可别为三:一,用器,……皆刻有富丽之花纹;二,武器;三,装饰品,满刻花纹。(三)石器,出土之多不亚骨器,用途较之为广。……并有琢刻之饰品。……有类玉者,但未发现真正之和阗玉。(四)金属品,殷虚发现者,有黄金块,小片金叶,锡块,及制成器物之合金类之青铜器。……有作礼器之大批铜范,尚有精制之饰品,上涂朱砂。(五)贝壳,出土者,有琢成之饰品,亦有用为货币者。货币多咸水贝,装饰品则用淡水贝。(六)占卜之甲骨,出土者以无文字者为多,刻有文字者不过十分之一。”(原注:《安阳发掘报告》第四期第五七二至五七五页)
[27] 《诗 ·大雅 ·生民》:“厥初生民,时(是)维姜 ?。生民如何,克 ?克祀,以弗(祓)无子,履帝武(足迹)敏(拇)歆(动),攸介(居)攸止,载震(娠)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鲁颂 ·閟宫》:“赫赫姜 ?,其德不回(违),上帝是依,无灾无害,弥月不迟,是生后稷。”《史记·周本纪》:“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说(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以为不祥……初欲弃之,因名曰‘弃’。”
[28] 《诗 ·生民》:“诞实匍匐,克岐克嶷,以就口食。踨之荏菽,荏菽旆旆,禾役 ??,麻麦鉛鉛,瓜瓞唪唪。诞后稷之穑,有相之道,絈厥丰草,种之黄茂,实方实苞,实种实躑,实发实秀,实坚实好,实颖实栗,即有邰家室。”《閟宫》:“奄有下国,俾民稼穑。”《史记 ·周本纪》:“弃为儿时,屹如巨人之志,其游戏好种树麻菽,麻菽美。及为成人,遂好耕农,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封弃于邰。”
[29] 《国语 ·郑语》:“姜,伯夷之后也。”《周语》:“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有吕。……申、吕虽衰,齐、许犹在。”《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姜,太岳(即四岳)之后也。”《山海经 ·海内经》:“伯夷父生西岳,西岳生先龙,先龙是始生氐羌。”近人如章太炎、傅孟真诸氏皆谓“姜”、“羌”于字同源,在姓为“姜”,在种为“羌”(傅氏说详所著《姜原》,《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其说甚是!傅氏更谓“羌”、“姜”与鬼方之“鬼”在殷虚文字从人或从女者相同。又案:春秋时有姜戎,自称四岳之后,当即羌之一种。顾颉刚师云:“姜戎虽未完全华化,与齐、许诸国异,而其为四岳之裔胄,则与齐、许诸国同。然则申、吕、齐、许者,戎之进于中国者也;姜戎者,停滞于戎之原始状态者也。抑申、吕、齐、许者,于西周之世东迁者也;姜戎者,于东周之世东迁者也;由其入居中国之先后,遂有华戎之判别,是则后迁者之不幸耳。”(《九州之戎与戎禹》,《禹贡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合期)
[30]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国语 ·鲁语》:“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案此已为神话之人话化者,其实“后土”本社神之称:“土”即是社(《诗·大雅·緜》:“乃立冢土”,《毛传》:“冢土,大社也。”甲骨文“社”均作“土”),“后”者神称(详杨宽正先生《中国上古史导论》)。“后稷”与“后土”同。“后土”与“后稷”,即是“社”、“稷”。句龙及弃皆本神而非人(详拙作《鲧禹的传说》,《古史辨》第七册)。稷神即农神也。又《周语》:“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稷为大官……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司空四之,司徒五之,太保六之,太师七之,太史八之,宗伯九之。”是“后稷”又为农官之称。但其说不见金文及较古之书,恐属后起。如可信,则或是古代假神名为官名也。
[31] 参看第四章。
[32] 《史记 ·周本纪》:“后稷卒,子不窋立。”《索隐》引谯周云:“《国语》云‘世后稷以服事虞夏’,言世稷官,是失其代数也。若不窋亲弃之子,至文王千余岁,唯十四代,亦不合事情。”《诗 ·大雅 ·公刘篇正义》亦云:“《外传》称后稷勤周十五世而兴,《周本纪》亦以稷至文王为十五世,计虞及夏、殷、周有千二百岁,每世在位皆八十许年,乃可充其数耳。命之短长今古一也,而使十五世君在位皆八十许载,子必将老始生,不近人情之甚!以理而推,实难据信。”戴震云:“周自公刘始居豳,书传阙逸,莫能详其时世。考《国语》、《史记》所录祭公谋父谏穆王曰:‘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盖不窋已上世为后稷之官,不知凡几,传至不窋,然后失其官也。……《周本纪》曰:‘……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后稷卒,子不窋立。……’《史记》不曰弃卒而曰后稷卒,且上承‘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此书法也。世次中阙,莫知其名,继弃而为后稷,谨修其官守,以至不窋,是不一人,故曰‘皆有令德’。及最后为后稷者卒,其子不窋立,末年而失其世世守官。微窜之际,殆不绝如缕,典文谍记,一切荡然。虽公刘复立国于豳,后已无旧人能追先世之代系,故《国语》称十五王,不数其皆有令德而世后稷者。汉刘敬对高帝曰:‘周之先自后稷,尧封之邰,积德累善十有余世,公刘避桀居豳。’所谓‘积德累善十有余世’,与《本纪》‘皆有令德’之文,是汉初相传咸知不窋已上代系中隔矣。”(《毛郑诗考正》)案:周人称“后稷”,如《诗》、《书》(《周书》)所载,皆指其始祖。如弃之后果尚有所谓“继弃而为后稷”者,则此名称似嫌混淆。《周语》明谓:“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后稷勤周,十有五世而兴。”世数与《史记》略合。其间虽不无缺代,然战国西汉之正统说法自以不窋为弃之亲子也。杨拱辰先生云:“年代与世数之不相合,非由不窋以上失官难考,乃由说弃为虞廷之官也。……弃乃商稷,以三十年一代计,彼正当汤后百年。……太史公一面据其他典籍录周世系,乃一面又承《尧典》之谬误,谓弃为虞官,致有此失。”(《夏民族起于东方考》,《禹贡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合期)其说近是!至所谓“昔我先王世后稷”及“后稷之兴在陶唐、虞、夏之际,皆有令德”,“积德累善十有余世,公刘避桀居豳”等文,似皆儒家弥缝古史之语,不足信据。折衷于《诗》、《书》,当以杨说为是!
[33] 《诗 ·大雅 ·公刘》:“笃公刘,于胥斯原,既庶既繁,既顺乃宣,而无永叹。”“笃公刘,于豳斯馆,涉渭为乱,取厉取锻。止基乃理,爰众爰有,夹其皇涧,溯其过涧,止旅乃密,芮鞫之即。”《史记 ·周本纪》:“公刘虽在戎狄之间,复修后稷之业,务耕种,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资,居者有畜积,民赖其庆,百姓怀之,多从而保归焉,周道之兴自此始。”
[34] 《史记索隐》云:“《世本》作‘公非辟方’。皇甫谧云:‘公非字辟方也。’”“《世本》云:‘高圉侯侔。’”《集解》云:“《系本》云:‘亚圉云都。’皇甫谧云:‘云都,亚圉字。’”《索隐》云:“《汉书 ·古今表》曰:‘云都,亚圉弟。’按如此说,则辟方、侯侔亦皆二人之名,实未能详。”“《世本》云:‘太公组绀诸銩。’《三代世表》称叔类,凡四名。皇甫谧云:‘公祖一名组绀诸銩,字叔类,号曰太公也。’”案:“辟方”、“侯侔”、“云都”、“太公组绀诸銩”,或是另有其人,或即公非、高圉、亚圉、公叔祖类之别字,均未能定。要之周人世系多缺误,《史记》之文亦未可尽据也。
[35] 商多兄弟相传,周多父子相传,故商世较周大多。然商代共六百年,分之三十王,每王约占时二十年,虽短于三十年为一世之说;但将六百年分之十五王,每王约占时四十年,仍未免占时太长。
[36] 如假定《史记》所载周人世系有缺脱,则可推至夏末,因《礼记 ·祭法》云:“夏之衰也,周弃继之。”《国语 ·周语》:“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如《史记》所传周人世系不缺,则周国决建立于商代,因据三十年为一世推之,十五王仅得四百五十年也。
[37] 《诗 ·大雅 ·緜》:“民之初生,自土(杜)沮(徂)漆,古公亶父,陶复陶穴,未有家室。”《毛传》:“陶其土而复之,陶其壤而穴之。”陈奂《毛氏传疏》云:“复,《说文》引诗作‘覆’。《玉篇》同。段注云:土谓坚者,坚则不患崩压,故旁穿之,使上有覆盖;陶其土,旁穿之也。壤谓柔者,柔则恐崩,故正凿之;陶其壤,正凿之也。《毛传》读陶为掏。案《淮南子 ·氾论篇》:‘古者民泽处复穴。’高注云:‘复穴,重窟。’毛析言之,高则浑言之也。”
[38] 《诗 ·公刘》:“笃公刘,匪居匪康,乃埸乃疆,乃积乃仓,乃裹糇粮,于橐于囊,思辑用光。弓矢斯张,干戈戚扬,爰方启行。”“何以舟(带)之,维玉及瑶,鞞 ?容刀。”“京师之野,于时(是)处处,于时庐旅。”“跄跄济济,俾筵俾几,既登乃依,乃造其曹,执豕于牢,酌之用匏。”
[39] 《左传》僖公五年云:“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虞)公曰:‘晋,吾宗也,岂害我哉?’(宫之奇)对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杜注:“大伯、虞仲,皆大王之子,不从父命,俱让适吴。仲雍支子别封西吴,虞公其后也。”《史记 ·吴世家》云:“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犇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太伯卒,无子,弟仲雍立,是为吴仲雍。仲雍卒,子季简立。季简卒,子叔达立。叔达卒,子周章立。是时周武王克殷,求太伯、仲雍之后,得周章。周章已君吴,因而封之;乃封周章弟虞仲于周之北故夏虚,是为虞仲,列为诸侯。”案:据《左传》,虞仲为太伯之弟,据《史记》,太伯之弟仅号仲雍,而仲雍曾孙亦号“虞仲”,似无祖孙同号之理,此必有误。崔述云:“《传》所称虞仲乃大王之子,非周章之弟也。若至仲之曾孙始迁于虞,则《传》不得称为‘虞仲’。太伯君吴而称‘吴太伯’,仲君吴而称‘虞仲’,有是理邪?且《论语》以虞仲为逸民,若嗣太伯而有国,岂容复谓之‘逸’?然则哀七年之《传》仲雍,非太王之子;太王之子自号虞仲,非《传》之仲雍矣。疑《史记》因见哀七年《传》仲雍嗣太伯之文,遂误以仲雍为太伯之弟,因以《传》之虞仲别属之周章之弟也。大抵《史记》之言皆难取信。”(《丰镐考信录》卷八)崔氏以虞仲为太王之子太伯之弟而君虞,甚是!但以为太伯别君于吴,则仍被旧说所误,“吴”即“虞”也(“吴”、“虞”二字通用,古籍证据甚多)。虞仲为逸民之说亦不可信(为逸民之虞仲或是另一人)。盖太伯、虞仲皆山西虞国之祖,故宫之奇以为言。太伯时周人决无远至江东之理。吕诚之先生云:“观虞仲封于夏虚,则泰伯、仲雍所逃,去周必不甚远。”(《先秦史》)其实太伯、仲雍所逃夏虚也。太伯、仲雍为吴祖之说,本不足信,详第四章。至崔氏以为仲雍非太王之子,则臆说无据矣!
[40] 《诗 ·大雅 ·皇矣》:“帝省其山,柞蒶斯拔,松柏斯兑,帝作邦作对,自太伯王季。维此王季,因心则友,则友其兄,则笃其庆。”又《緜》:“柞蒶拔矣,行道兑(通)矣。”朱熹《集传》云:“言帝省其山,而见其木拔道通,则知民之归之者益众矣。”崔述云:“《诗》云:‘柞蒶斯拔,松柏斯兑,帝作邦作对,自太伯、王季。’似太伯已尝君周,而复让之王季也者。”(《丰镐考信录》卷八)
[41] 《太平御览》八十三引《竹书纪年》:“(武乙)三十四年,周王季历来朝,王赐地三十里,玉十珏,马八匹。”《后汉书 ·西羌传注》引《竹书纪年》:“(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二十翟王。”“大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周师大败。”“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西落鬼戎当在西方。燕京之戎,钱宾四先生云:“燕京者,《淮南子 ·地形训》:‘汾出燕京。’高诱曰:‘燕京山在太原汾阳县。’《水经 ·汾水注》:‘汾水出太原汾阳县北管涔山。《十三州志》曰:出武州之燕京山,亦管涔之异名也。’《水道提纲注》:‘山最高大,蜿蜒数百里,为山西诸山之祖。其东北水皆北入桑乾,其东水皆东入滹沱,其西水皆西入黄河,而汾水其南水也。’然则当王季时,汾水上游有燕京之戎,其势盛于西落鬼戎。”余无之戎,钱先生云:“徐文靖《竹书统笺》云:‘《左传》闵公二年,晋申生伐东山皋落氏,《上党记》东山在壶关县城东南,今名无皋。成公八年,刘康公败绩于徐吾氏,《上党记》纯留县有余吾城,在县西北三十里。余无之戎当即是余吾及无皋二戎也。’今案:《水经·河水注》:‘清水出清廉山,东流径皋落城北,服虔曰:赤翟之都也。’《方舆纪要》:‘皋落城在绛州垣曲县西北六十里。’徐氏据《上党记》盖误。沈钦韩《左传地名补注》亦有辨。若余无之戎洵为余吾、无皋二戎,则族盘据太行南山沁涑之间,盖与燕京之戎一气相承。”始呼翳徒之戎,钱先生云:“《周官·职方氏》,正北曰并州,其山镇曰恒山,其泽薮曰昭余祁,其川芼池沤夷,其浸涞易。芼池即滹沱,王季所伐始呼、翳徒二戎,疑即在此。其族踞地,当尚在燕京迤北。”(《周初地理考》,《燕京学报》第十期)案:周自王季以前,似与殷无甚关系,至王季经营诸戎,势力东渐,始朝殷受殷命为“牧师”而与殷发生关系也。
[42] 《晋书 ·束皙传》等书引《竹书纪年》:“文丁杀季历。”
[43] 《史记周本纪·》:“公季卒子昌立是为西伯,,。”案:“”西伯之称已见《商书》。《周书·康诰》云:“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盖文王已为西土之伯主矣。
[44] 《书·无逸》:“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
[45] 《诗 ·大雅 ·緜》:“混(昆)夷脱矣,维其喙矣。”“虞芮质厥成,文王蹶厥生。”《皇矣》:“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王赫斯怒,爰整其旅,以按徂旅。”《书 ·西伯戡黎》:“西伯既戡黎,祖伊恐,奔告于王。”《诗 ·皇矣》:“帝谓文王,询尔仇方,同尔兄弟,以尔 ?援,与尔临冲,以伐崇墉。”《文王有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史记 ·周本纪》:“虞芮之人有狱不能决,乃如周。……明年伐犬戎(即昆夷)。明年伐密须(即密)。明年败耆国(即黎国)。……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而作丰邑,自岐下而徙都丰。明年,西伯崩。”《诗·大雅·文王·序疏》引《书传》,则谓一年断虞芮之讼,二年伐邘,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犬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与《史记》不同。吕诚之先生云:“盖当以《史记》为是!犬戎、密须皆近患,故先伐之;耆在上党,邘有野王,则所以图纣。崇盖纣党最大者,故最后伐之。用兵先后,次序井然,不得如《书传》所云。殷、周《本纪》多据《书传》,此事亦不得有异同;盖《书传》本同《史记》,后乃倒乱失次也。”(《先秦史》)
[46] 崔述云:“文王之事,《诗》、《书》言之详矣。与国若虞芮,仇国若崇密,下至昆夷,亦得附见焉。纣果文王之君,不应《诗》、《书》反无一言及之。况羑里之囚,乃文王之大厄;斧钺之赐,乃周王业之所自始;较之虞芮之质,崇密之伐,其事尤巨,尤当郑重言之,何以反不之及,若文王与纣初不相涉者,……岂非文王原未尝立于纣之朝哉!纣囚文王之事,始见于《春秋传》,《传》云‘纣囚文王七年,诸侯皆从之囚,纣于是乎惧而归之’(在襄二十一年);固已失于诞矣。然初未言文王立于纣之朝也。其后《战国策》衍之,始以文王为纣三公,而有窃叹九鄂脯醢之事,然尚未有美女善马之献也。《尚书大传》再衍之,始谓散宜生、闳夭等取美马怪兽美女大贝以赂纣而后得归;亦尚未有弓矢斧钺之赐也。逮至《史记》,遂合《国策》、《大传》之文而兼载之,复益之以为西伯专征伐之语。岂非去圣益远,则其诬亦益多;其说愈传,则其真亦愈失乎!……古者天子有德,则诸侯皆归之,无则诸侯去之。……周介戎狄之间,去商尤远,是以太王侵于獯鬻,商之方伯州牧不闻有救之者也。事以皮币珠玉,不闻有责之者也。去而迁于岐山,亦不闻有安集之者也。盖当是时,商之号令已不行于河关以西。周自立国于岐,与商固无涉也。自廪辛至纣六世,商日以衰,而纣又暴,故诸侯叛者益多,特近畿诸侯或服属之耳。是以文王灭密则取之,灭崇则取之,商不问,文王亦不让也。……由是言之,文王盖未尝立商之朝,纣焉得囚之羑里,而赐之斧钺也哉?”(《丰镐考信录》卷二)
[47] 《书 ·康诰》:“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逸周书 ·祭公》:“皇天改大殷之命,维文王受之,维武王大克之,咸茂厥功。”《墨子 ·非攻下》:“赤乌衔皀降周之岐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太平御览》八十三引《竹书纪年》“(帝乙)二年,周人伐商”(此时周君为文王)。可见文王已有“受命”之实及戡殷之志矣。
[48]李济氏云:“在殷虚第四、五、六三次的发掘,……对于殷代宗庙明堂宫室的建筑方式,我们可以想象成型。……坂筑的土基,大都作长方形;四围多有大石卵,石卵与石卵之间,虽不十分正确相对,总保持相当的距离,我们可以想象石卵是柱磉,上面安柱。由此可以想象门在何处,内室在何处了。再进一步,想象彼时的上面建筑,既无砖,又无瓦,想必用茅草编成的。古人所谓‘茅茨土阶’,大概是近于真实的。……我们又于坑土之下层,发见了长方坎,有十公尺大小,有阶级可上下;其间发见了破陶片、牛骨、狗骨之类;足证在坂筑以前,还有穴居的遗迹。究竟那是殷代的遗迹,还是殷代以前的遗迹,现在还无法证明。这种坎穴,面积很大,和上海里巷厢房相上下;坎的周围用硬土筑成,铁一般的坚固。也有几个套成的坎穴,一个套一个。甲骨文中的‘宫’字作下式:
《诗·大雅·大明》:“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陈)于牧野,维予侯兴。……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如鹰之飞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史记·周本纪》:“九年,武王上祭于毕,东观兵至于孟津,……是时诸侯不期而会盟津者八百诸侯。诸侯皆曰:‘纣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还师归。居二年,闻纣昏乱暴虐滋甚,……于是武王遍告诸侯,……遂率戎车三百乘,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武王使师尚父与百夫致师(挑战),以大卒驰帝纣师,……纣兵皆崩畔纣。”是武王东征,先后凡两次,而牧野之战,以师尚父为最著武勇之功也。
[49] 《史记·周本纪》:“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崔述云:“《金鄊篇》并无周公摄政之文。唯《戴记·文王世子篇》云:‘成王幼,不能莅阼,周公相,践阼而治。’《明堂位》云:‘武王崩,成王幼弱,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由是《史记》、《汉书》及诸说《尚书》、《礼记》者,并谓周公居天子位,南面以朝诸侯,而以《洛诰》之‘复子明辟’为复政成王之据。……以余考之,周公不但无南面之事,并所称成王幼而摄政者,亦妄也!古者男子不踰三十而娶,况君之世子乎?邑姜者,武王之元妃;成王者,邑姜之长子;而唐叔其母弟也。武王之娶邑姜,邑姜之生成王,皆当在少壮时明甚!而今《文王世子篇》乃云:‘文王九十七而终,武王九十三而终,成王幼不能莅阼。’则是武王年八十余而始生成王,六十余而始娶邑姜也,此岂近于情理哉?……由是言之,凡《记》所载武王、成王之年,皆不足信!况周公之东也,唐叔实往归禾,则成王之不幼明矣!盖古者君薨,百官总已以听于冢宰三年,……然则武王崩时周公盖以冢宰摄政,不幸群叔流言,周公东辟,遂不得终其摄。及成王崩,召公鉴前之祸,遽奉子钊以朝诸侯,由是此礼遂废。后之人但闻有周公摄政之事,而不知有冢宰总已之礼,遂误以成王为幼。又见《洛诰》之末有‘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之文,遂误以为摄政之年数。正不思周公居东二年,东征三年,七年之中,周公之在外者四五年,此时何人践阼,何人听政?成王之自临朝视政明矣!何故能践阼听政于四五年,而独此二三年中必待周公之摄之也?”(《丰镐考信录》卷四)案:崔氏之说虽辨,然实未是!《周书·大诰》云:“王若曰:‘猷!大诰尔多邦,越尔御事: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义尔邦君,越尔多士尹氏御事绥予曰,无毖于恤,不可不成乃宁考图功。’”旧以《大诰篇》中之“宁王”为武王,据吴大贗说,“宁”、“文”古文形近,“宁王”即“文王”之误。《大诰篇》中之王既称文王为“宁考”,则为文王之子,既非武王,必为周公无疑。是周公称“王”之强证一。又康叔封卫之命词《康诰》云:“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康叔乃周公所封(康叔所封即故殷虚,殷虚在武王时尚为武庚所有,故康叔封卫必当如《史记》等书所说在周公时),则此“王”自是周公。是周公称“王”之强证二。又除《礼记·文王世子》、《礼记·明堂位》、《史记·周本纪》等外,《荀子·儒效》、《韩非子·难二》、《尸子》、《淮南子·齐俗》、《尚书大传》、《韩诗外传》、《史记·鲁周公世家》、《史记·燕召公世家》等亦均有周公摄政之说,则周公践阼摄政似有其事,不必多疑。至武王崩时成王幼少,亦似是事实。吕诚之先生云:“若将《无逸》之‘厥享国五十年’解作年五十岁,则文王崩时,武王当三十左右,周公当更少也。”(《先秦史》)“《无逸》历叙长寿之君:殷王中宗、高宗、祖甲、文王,独不及武王,如武王年寿甚长,周公何以不数?武王为成王之父,举父诫子,正极现成;周公不述者,疑武王之寿本不长也。”(据吕先生口述)案:《无逸》云:“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三十三岁不可云长寿,即文王之“厥享国五十年”,五十岁亦中寿而已,何足称述?疑所谓“享国”确为享国之年,而非“年五十岁”。但吕先生第二说则极是,武王享年必不永,故周公东征时所作之《大诰》,一则曰“洪惟我幼冲人”,再则曰“予惟小子”;则周公其时年岁亦必尚少。即以《大诰》为成王之书,亦可证成王之“幼冲”也。又《召诰》云:“今冲子嗣”,又云:“有王虽小,元子哉!”皆指成王;则成王之幼冲可以无疑!崔氏虽能辨“‘孺子’之称不必其皆婴儿”(同上),但于“有王虽小”及“冲子”之称,则亦不能辨矣。至唐叔,或是武王之弟,非成王弟,别详第四章,故唐叔归禾事并不足证成王之年长。周公东征之时,摄王朝之政者自另有其人。古国君出征者多矣,岂国中不得摄政之人邪?
[50] 《书 ·金鄊》:“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大诰》:“殷小腆,诞敢纪其叙,天降威,知我国有疵,民不康,曰:‘予复!’反鄙我周邦。……尔庶邦君,越庶士御事,罔不反曰艰大,民不静,亦惟在王宫邦君室。”《逸周书 ·作雒》:“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畔),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二年,又作师旅,临卫政(征)殷,殷大震溃,降辟(诛)三叔,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俘殷献民,迁于九毕。俾康叔宇于殷,俾中旄父宇于东。”以上三节为较古之周公东征史料,最可信据者为《大诰》,《作雒篇》次之,《金鄊篇》只可节取而已。
[51]《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昔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崔述云:“按周之封同姓,成以为武王,富辰以为周公。以经传考之:卫封于武王世,鲁与晋封于成王世,二子之言皆不尽合。……盖古人之文多举其大略,以克商自武王,故多推本武王言之。富辰以与召公对举,则称周公焉。其实乃陆续所封,不可概谓之武王,尤不得专属之周公也。”(《丰镐考信别录》卷二)案:崔说固近理,然卫亦封于成王世,非武王世,崔氏误从宋儒之臆说耳。武王克商大功未集,即有封建,数必不多;周公东征,东土大定,诸侯之封,大半当在此时,故以僖二十四年《传》所言为近是!定公四年《左传》亦云:“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并足为证!《史记 ·齐太公世家》:“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师尚父于齐营丘。”案:武王时东土尚未平定,安得封太公于营丘,太公封齐当亦在成王世。傅斯年氏云:“‘齐’者,‘济’也,济水之域也。其先有有济,其裔在春秋为风姓;而营丘又在济水之东。武王之世,殷未大定,能越之而就国乎?尚父、侯伋两世历为周辅,能远就国于如此之东国乎?”(《大东小东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其疑是也!
[52] 《孟子 ·告子篇》:“周公之封于鲁,为方百里也。”《史记 ·鲁周公世家》:“武王……封周公旦于少昊之虚曲阜,是为‘鲁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于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于鲁。”案:《诗 ·鲁颂 ·閟宫》云:“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大启尔宇,为周室辅。乃命鲁公,俾侯于东,锡之山川,土田附庸。”《左传》定公四年云:“分鲁公以大路大 ?,……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则封于鲁者非周公,实是伯禽;且其封在成王之世,非在武王世也。周公封周,故曰“周公”;伯禽封鲁,故曰“鲁公”。《史记》以周公亦为“鲁公”,其说极谬!崔述云:“周公既受禄于周矣,何事又封于鲁?……周衰,王室东迁,内诸侯渐微,而外诸侯之势盛,由是后人不复知周公之先已受采于周,而但疑周、召之受封不当在蔡、卫、曹、滕之后,遂以为武王之世齐鲁同时而封,误矣。”(《丰镐考信别录》卷二)
[53] 《史记 ·齐太公世家》:“封师尚父于齐营丘。”吕诚之先生云:“《正义》:‘营丘在青州临淄北百步外城中。’又引《括地志》云:‘薄姑城在青州博昌县东北六十里。’案唐临淄即今山东临淄县。博昌今山东博兴县也。《汉书 ·地理志》:‘齐郡临淄县,师尚父所封。’应劭曰:‘献公自营丘徙此。’臣瓒谓:‘临淄即营丘。’《诗齐谱疏》引孙炎说同。《烝民》毛传亦谓:‘齐去薄姑徙临淄。’则应劭说非也!《左氏》昭公二十年晏子云:‘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之。’又以营丘与薄姑为一,盖城邑虽殊,区域是一,故古人浑言之也。”(《先秦史》)
[54] 唐叔或为武王之弟,详第四章。《史记 ·晋世家》:“唐叔子燮,是为晋侯。”《正义》云:“《宗国都城记》:‘唐叔虞之子燮父徙居晋水傍。’今并理故唐城。唐者,即燮父初徙之处也。《毛诗谱》云:‘叔虞子燮父以尧墟南有晋水,改曰晋侯。”案:古唐国实在今山西西南部。《晋世家》:“唐有乱。”《正义》引《括地志》云:“故唐城在绛州翼城县西二十里。”唐翼城县治在今治东南三十五里,是晋国故都当今翼城县治附近。晋水或即浍水也。惟钱宾四先生以为:“晋之始封,唐之故居,或当在河东蒲州一带,故虞乡有晋阳,而班氏有晋自晋阳迁之说。其居翼居鄂已非其初。顾炎武、王世家辨晋初居翼,其论犹为未尽也。”(《周初地理考》)案:钱说甚辨,可备参考。
[55]《左传》定公四年:“分鲁公以大路大 ?,……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说文》谓在鲁。《书 ·费誓》云:“徂兹淮夷、徐戎并兴。”郑玄云:“奄盖淮夷之地。”《史记 ·鲁世家》:“(伯禽)遂平徐戎,定鲁。”又“(顷公)十九年,楚伐我,取徐州”。则鲁国实兼徐、奄之地也。
[56] 《左传》昭公二十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之。”是齐地本蒲姑氏之居。杜注云:“蒲姑氏,殷周之间代逢公者。”案今本《书序》云:“成王既践奄,将迁其君于蒲姑,周公告召公,作《将蒲姑》。”“爽鸠”、“蒲姑”皆鸟名,淮夷甲骨文作“隹夷”(详陈梦家先生《隹夷考》,《禹贡半月刊》第五卷第十期),“隹”亦鸟也;盖淮夷之族皆以鸟为其图腾(参看拙作《鸟夷》,《齐鲁学报》第一期)。奄与爽鸠、蒲姑当皆淮夷分族,故成王(当作周公)践奄后迁其君于蒲姑也。又案:《尚书大传》云:“奄君蒲姑谓禄父曰……”郑玄注云:“玄或疑焉:蒲姑齐地,非奄君也。”或蒲姑之地即因奄君迁此而名,则太公之封齐端在周公东征后矣!
[57] 《左传》定公四年:“分唐叔以大路,……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杜注:“大原近戎而寒,不与中国同,故自以戎法。”案“怀”即“隗”(王国维等说),狄之姓也。夏本西北种族,或与戎狄有血统上之关系。
[58] “成周”者,表周业之成;“宗周”者,表周室为天下之宗主也。
[59] 《书 ·洛诰》:“王曰:‘公!予小子其退,即辟于周,命公后。’……王命作册逸祝册,惟告周公其后。……王命周公后,作册逸诰。”蔡沈《集传》云:“谓之‘后’者,先成王之辞;犹后世留守留后之义。先儒谓封伯禽以为鲁后者非是!……下文‘惟告周公其后’,‘其’字之义,益可见其为周公,不为伯禽也。”案:蔡说甚是!
[60]《逸周书》有《王会篇》,云:“成周之会。”孔晁注:“王城既成,大会诸侯及四夷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召穆公思周德之不类,故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令彝铭》:“佳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于成周,(出)令,舍三事令,眔(及)族(士)寮,眔诸尹,眔里君,眔百工,眔诸侯:侯,田,男,舍四方令。”可见成周在西周时本为纠合诸侯发号施令之所。(成周为东都大名,说详拙作《春秋王都辨疑》,《禹贡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合期)。
[61]《左传》文公十八年:“先君周公制周礼。”昭公二年:“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孟子 ·离娄》:“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礼记 ·明堂位》:“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颁度量,而天下大服。”《尚书大传》:“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史记 ·周本纪》:“兴正礼乐,度制于是改,而民和睦,颂声兴。”崔述云:“记多称周公制礼,而《春秋传》亦尝及之,必非无故而妄言者。但经未有明文,而传亦不多见,两汉传注之儒遇有古书莫知其出自何人者,辄目之为周公所作,往往互相乖剌,遂致圣人之制淆乱而不可稽,而释经亦多失其旨,学者惑焉,而莫适从也。”“古《礼经》十七篇(今谓之《仪礼》),世皆以为周公所作。余案:……周公曰:‘享多仪,仪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孔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然则圣人所贵在诚意,不在备物。周初之制犹存忠质之遗,不尚繁缛之节明矣。今《礼经》所记者,其文繁,其物奢,与周公、孔子之意判然相背而驰,盖即所谓后进之礼乐者,非周公所制也。且古者公侯仅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而今聘食之礼,牲牢笾豆之属,多而无用,费而无当;度其礼,每岁不下十余,竭一国之民力,犹恐不胜。……此必春秋以降,诸侯吞并之余,地广国富,而大夫士邑亦多,禄亦厚,是以如此其备,非先王之制也。襄王赐齐侯胙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齐侯曰:‘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下拜登受。是古礼臣拜君于堂下,虽君有命,仍俟拜毕乃升,未有升而成拜者也。……秦穆公享晋公子重耳,公子赋《河水》,公赋《六月》,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级而辞焉。是古礼君自行君之谦,臣自循臣之节;辞者自辞,拜者自拜,不因其辞而遂不成拜于下也。……故孔子曰:‘拜下,礼也;今拜乎上,泰也。’今《礼经》臣初拜于堂下,君辞之,遂升而成拜;是孔子所谓拜上矣。齐桓、晋文所不敢出,而此书乃如是,然则其为春秋以降沿袭之礼,而非周公之制明矣!……吴、楚之僭王也,《春秋》书之曰子,慎其名也。……王之下不得复有王,即公之下不得复有公明矣。今《礼经》诸侯之臣有所谓诸公者,此何以称焉?……盖自春秋之末,大夫浸以上僭,齐有棠公,郑伯有之臣称伯有曰:‘公焉在此。’卿大夫僭称公之始也。其后晋韩、赵、魏氏灭知伯,亦僭称诸侯,而仍朝事晋君。……而鲁三桓作僭称公,《孟子》所谓费惠公,《史记年表》所谓三桓胜鲁如小侯者是也。窃疑宋、卫诸邦亦当类是。……然则此书乃春秋战国间学者所记,所谓‘诸公’,即晋三家,鲁三桓之属;周公时固无此制也。觐礼诸侯朝于天子,天下之大礼也;聘礼诸侯使大夫聘于诸侯,礼之小焉者耳。觐礼之详,虽百聘礼不为过,而今聘礼之详反十倍于觐礼,此何故哉?此无他,春秋以降,王室微弱,诸侯莫朝,觐礼久失其传矣。但学士大夫闻于前哲者大概如此,因而记之。若聘礼,乃当世所通行,是以极其详备。然则此书之作在春秋以后明甚!……郑世子忽取于陈,陈子送女,先配而后祖。子曰:‘是不谓夫妇,诬其祖矣。’今《昏礼篇》正先配而后祖。然则郑人昏礼先配后祖,陈人昏礼先祖后配也。果周公所制之礼,颁行天下,不应陈人独不知,即不知,亦不当反以此为讥也!王穆后崩,太子寿卒,晋叔向曰:‘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今《丧服篇》为妻期年。叔向博通古今,楚欲傲以所不知而不能,果周公所制之礼,叔向何容不知?……《记》曰:‘恤由之丧,哀公使孺悲学士丧礼于孔子,士丧礼于是乎书。’是《士丧礼》之文窻于孔子也。以一反三,则他篇亦必非周公之笔。……然今《士丧礼篇》,亦未必即孔子之所书。……犹不敢必为孔子之书,况欲笃信其为周公之书乎?”(《丰镐考信录》卷五)案:崔说至辨!《周官》为后世拟作,人多知之,惟一般人尚多信《仪礼》为周公书,辨以为出后世者,以崔说为最精详,故删录其文如上。然周公制礼之事,亦不能断其必无,《论语·述而篇》云:“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泰伯篇》云:“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书·金鄊篇》载周公祝辞云:“予仁若(而)考(巧),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此皆较早之记载,则周公确为多材多艺之人,其能制礼乐,亦意中事也。崔述云:“凡传记所称周公制礼云者,亦止制其大纲而已”(同上)。其说近矣!徐中舒氏云:“现在我们依据铜器的研究,更得一种消极的论证,就是从没有发见一件周初大王至武王时的铜器。……假使他们那时文化与殷人没有什么差别,为什么没有一件铭功的彝器留传到现在呢?……铜器中既无确可证明为武王以前之物,及成王时遗物的寥寥,我们因此断定周初文化的幼稚,这也似非过论。”(《殷周文化之蠡测》,《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本)案:据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所列西周器:武王时凡二器,其第二器是否属武王时,尚未可定(郭氏定此器为武王时器之证据惟“克商”二字,然周公成王时亦有克商之事,未为强证。且本器又有“在成”语,“成”似即成周,则仍为成王时器也)。成王时凡二十七器,确否虽亦未可尽定,然大部固周公东征后所作也。盖周人文化承自殷人,故至周公东征后,与东土关系大密,周国文化乃亦大兴也。此时周人而有制礼作乐之事,亦固其所。
[62] 王国维氏《殷周制度论》云:“周初宗法虽不可考,其见于七十子后学所述者,则《丧服小记》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尊祖故敬宗,敬宗尊祖之义也。’是故有继别之大宗,有继高祖之宗,有继曾祖之宗,有继祖之宗,有继祢之宗,是为五宗。其所宗者皆嫡也,宗之者皆庶也。此制为大夫以下设,而不上及天子诸侯。郑康成于《丧服小记》注曰:别子,‘诸侯之庶子,别为后世为始祖者也。谓之别子者,公子不得祢先君也’。又于《大传》注曰:‘公子不得宗君。’是天子诸侯虽本世嫡,于事实当统无数之大宗,然以尊故无宗名。其庶子不得祢先君,又不得宗今君,故自为别子,而其子乃为继别之大宗。言礼者嫌别子之世近于无宗也,故《大传》说之曰:‘有小宗而无大宗者,有大宗而无小宗者,有无宗亦莫之宗者,公子是也。公子有宗道,公子之公为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适者。’《注》曰:‘公子不得宗君,君命嫡昆弟为之宗,使之宗之。’此《传》所谓有大宗而无小宗也。又若无嫡昆弟,则使庶昆弟一人为之宗,而诸庶兄弟事之如小宗,此《传》所谓有小宗而无大宗也。《大传》此说颇与《小记》及其自说违异:盖宗必有所继,我之所以宗之者,以其继别,若继高祖以下故也。吾之嫡昆弟、庶昆弟皆不得继先君,又何所据以为众兄弟之至宗乎?或云:立此宗子者,所以合族也。若然,则所合者一公之子耳,至此公之子与先公之子若孙间,仍无合之之道。是大夫士以下皆有族,而天子诸侯之子,于其族曾祖父母,从祖父母,世父母,叔父母以下,服之所及者,乃无缀属之法:是非先王教人亲亲之意也。故由尊之统言,则天子诸侯绝宗,王子公子无宗可也。由亲之统言,则天子诸侯之子身为别子,而其后世为大宗者,无不奉天子诸侯以为最大之大宗,特以尊卑既殊,不敢加以宗名,而其实则仍在也。故《大传》曰:‘君有合族之道。’……惟在天子诸侯,则宗统与君统合,故不必以宗名;大夫士以下皆以贤才进,不必身是嫡子(书业案:此说不尽然),故宗法乃成一独立之统系。……是故大夫以下,君统之外,复戴宗统,此由嫡庶之制自然而生者也。”(《观堂集林》卷十)案:天子诸侯实亦有“宗”名,详第二章。《礼记》出于后世儒家所述,亦未必尽可据也!
[63] 《礼记大传》:“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郑注:“迁犹变易也。继别子,别子之世适也。继高祖者,亦小宗也。……以高祖与祢皆有继者,则曾祖亦有也。则小宗四,与大宗凡五。”“盖别子之世适,谓之大宗,百世不迁。世适而外,是为小宗:其子继之,时曰继祢小宗;其孙继之,时曰继祖小宗;其曾孙继之,时曰继曾祖小宗;其玄孙继之,时曰继高祖小宗。继祢者,亲弟宗之;继祖者,从父昆弟宗之;继曾祖者,从祖昆弟宗之;继高祖者,从曾祖昆弟宗之;更一世绝服,则不复来事,而自事其五服内继高祖已下者,所谓五世则迁也。然则一人之身,当宗与我同高、曾、祖、父四代之正适,及大宗之宗子,故曰‘小宗四,与大宗凡五’也。”(吕诚之先生《先秦史》)
[64] 《殷周制度论》:“殷以前无嫡庶之制。……特如商之继统法,以弟及为主,而以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子。自成汤至于帝辛,三十帝中以弟继兄者,凡十四帝。其以子继父者,亦非兄之子而多为弟之子。惟沃甲崩,祖辛之子祖丁立;祖丁崩,沃甲之子南庚立;南庚崩,祖丁之子阳甲立;此三事独与商人继统法不合。此盖《史记·殷本纪》所谓中丁以后,九世之乱,其间当有争立之事而不可考矣。故商人祀其先王兄弟同礼,即先王兄弟之未立者,其礼亦同;是未尝有嫡庶之别也。此不独王朝之制,诸侯以下亦然。近保定南乡出句兵三,皆有铭,其一曰:‘大祖日己,祖日丁,祖日乙,祖日庚,祖日丁,祖日己,祖日己。’其二曰:‘祖日乙,大父日癸,大父日癸,中父日癸,父日癸,父日辛,父日己。’其三曰:‘大兄日乙,兄日戊,兄日壬,兄日癸,兄日癸,兄日丙,’此当是殷时北方侯国勒祖父兄之名于兵器以纪功者,而三世兄弟之名先后骈列,无上下贵贱之别。是故大王之立王季也,文王之舍伯邑考而立武王也,周公之继武王而摄政称王也,自殷制言之,皆正也。舍弟传子之法实自周始。当武王之崩,天下未定,国赖长君,周公既相武王,克殷胜纣,勋劳最高,以德以长,以历代之制,则继武王而自立,固其所矣。而周公乃立成王而己摄之,后又反政焉。摄政者,所以济变也;立成王者,所以居正也。自是以后,子继之法遂为百王不易之制矣。”“由传子之制而嫡庶之制生焉。……此制实自周公定之,是周人改制之最大者,可由殷制比较得之。有周一代礼制,大抵由是出也。”“商人无嫡庶之制,故不能有宗法。藉曰有之,不过合一族之人,奉其族之贵且贤者而宗之;其所宗之人固非一定而不可易,如周之大宗小宗也。周人嫡庶之制本为天子诸侯继统法而设,复以此制通之大夫以下,则不为君统而为宗统,于是宗法生焉。”
[65] 《殷周制度论》:“又与嫡庶之制相辅者,分封子弟之制是也。商人兄弟相及,凡一帝之子无嫡庶长幼,皆为未来之储贰,故自开国之初,已无封建之事,矧在后世。惟商末之微子、箕子,先儒以微、箕为二国名,然比干亦王子而无封,则微、箕之为国名亦未可遽定也。是以殷之亡仅有一微子以存商祀,而中原除宋以外更无一子姓之国。以商人兄弟相及之制推之,其效固应如是也。周人即立嫡长,则天位素定,其余嫡子庶子,皆视其贵贱贤否,畴以国邑,开国之初建兄弟之国十五,姬姓之国四十,大抵在邦畿之外。后王之子弟,亦皆使食畿内之邑。故殷之诸侯皆异姓,而周则同姓异姓各半,此与政治文物之施行甚有关系,而天子诸侯君臣之分亦由是而确定者也。”案:周人之封建制实由宗法制脱化而出,宗法者其名分,而封建者其事实,乃一事之两面耳。王氏之论犹嫌未晰。
[66] 吕诚之先生云:“《丧服传》曰:‘野人曰:父母何算焉;都邑之士,则知尊祢矣;大夫及学士,则知尊祖矣;诸侯及其大祖;天子及其始祖之所自出。’孟子曰:‘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滕文公》上)一有宗法,一无宗法,显然可见。”(《先秦史》)
[67] 《左传》桓公二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杜注:“庶人无复尊卑,以亲疏为分别也。”所谓“庶人工商各有分亲”,虽或亦为一种宗族制度,然不可详考矣。
[68] 《诗 ·小雅 ·北山》:“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69] 《左传》闵公元年:“管敬仲言于齐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国语·周语》载富辰曰:“狄无列于王室。”韦注:“列,位次也。”《史记·楚世家》:“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可见夷狄不受周人宗法与封建系统之支配。
[70] 《左传》昭公十四年:“南蒯之将叛也,盟费人。司徒老祁、虑癸伪废疾,使请于南蒯曰:‘臣愿受盟而疾兴,若以君灵不死,请待间而盟。’”杜注谓司徒老祁、虑癸二人为南蒯家臣。案南蒯已为季氏家臣,今复有家臣,是大家臣之下尚有家臣也。
[71] 大夫以上无为家臣者,庶民阶级亦难得为贵族之家臣。为卿大夫之家臣者,多属士阶层中人,如孔子之门弟子仲弓、季路、冉有等皆尝为季氏家臣,诸人皆士也。
[72] 参看第二章及考证。《孟子 ·万章篇》:“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耕也。”
[73] 《孟子 ·万章篇》:“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
[74] 《国语 ·晋语》:“工商食官。”韦注:“工,百工;商,官贾也。”案:此所谓“工商”即庶人在官者之一种,其地位自当较高于普通农民。《左传》定公八年:“卫侯欲叛晋,而患诸大夫……公曰:‘又有患焉,谓寡人必以而子与大夫之子为质。’……将行,王孙贾曰:‘苟卫国有难,工商未尝不为患,使皆行而后可。’公以告大夫,乃皆将行之。”据此,工商之地位仅次于国君及大夫之子。此虽春秋末年之情形,然工商地位本来较高,亦可想见也。
[75] 参看第二章及考证。
[76] 参看第二章及考证。
[77] 《史记 ·周本纪》云:“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居九鼎焉。”据此,是周公还政在营雒邑之前也。然《鲁周公世家》则云:“成王七年二月乙未,王朝步自周至丰,使太保召公先之雒相土。其三月,周公往营成周雒邑,卜居焉,曰:‘吉。’遂国之。成王长能听政,于是周公乃还政于成王。”据此,是周公还政又在营雒邑之后也。《史记》前后两说矛盾。案之其他古传记,亦异说纷纭,莫衷一是。今考之《尚书·洛诰》云:“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复子明辟。’”汉儒以此为周公复政成王之据,宋儒非之,以为:“复如逆复之复,复命于王也。”(蔡沈《书集传》)然《洛诰》下文又云:“厥若彝及抚事如予,惟以在周工往新邑,伻(使)向即有僚,明作有功,惇大成裕,汝永有辞。”此周公告戒成王亲政当如己也。又云:“汝惟冲子,惟终。”“乃惟孺子,颁朕不暇,……笃叙乃正父,罔不若予,不敢废乃命,汝往敬哉!兹予其明农哉。”此周公训诫成王亲政后当永终天禄也。“兹予其明农哉”一语,更似周公退休之辞矣。又云:“予小子其退,即辟于周,命公后。”则成王仍以东都事委周公而自西还即位于宗周也。《洛诰》既有明文,则吾人可断言周公还政成王在既定东都之后矣。《逸周书·作雒篇》亦云:“及将致政,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其说与《洛诰》合。
[78]《洛诰》:“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尚书大传》、《礼记 ·明堂位》等书皆云:“七年致政于成王。”宋以前儒者多谓此《洛诰》末句为周公摄政践阼之年数。蔡沈《书集传》则云:“吴氏曰:周公自留洛之后,凡七年而薨也。成王之留公也,言‘诞保文武受命’,公之复成王也,亦言‘承保乃文祖受命民,越乃光烈考武王’,故史臣于其终,计其年曰:‘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盖始终公之辞云。”案:此实为古代纪年之法:《卣铭》云:“佳明保殷成周年。”《中铭》云:“佳王令南宫伐反虎方之年。”《旅鼎铭》云:“佳公大保来伐反尸(夷)年,在十又一月庚申。”《臣辰铭》云:“佳王大龠于宗周,京年,在五月既望辛酉。”所谓“佳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者,犹言“惟明保殷周年”也。又考甲骨卜辞纪年之法先日次月后年,如:“癸未王卜贞:肜日,自上甲至于多后,衣,亡自。在四月,佳王二祀。”“癸丑卜,易贞,王旬亡畎。在六月。甲寅上甲。王廿祀。”“癸未卜,在上贞:王甸亡。在□月,王廿司(祀)。”“□翌日,自上甲至多后,□自 畎 。在九月,佳王五祀。”案《洛诰》篇末云:“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文王骍牛一,武王骍牛一。王命作册逸祝册,惟告周公其后。王宾杀禋咸格,王入太室衳。王命周公后,作册逸诰。在十有二月,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此与卜辞纪年月日之例何等相似,足见《洛诰》篇末一语实为纪年而非指周公在洛之年也,据此考证,则周公受命先后凡七年,可无疑问矣!
[79] 《书 ·顾命》:“(成)王曰:‘……昔君文王、武王,宣重光,奠丽陈教,则肄。肄不违,用克达殷集大命。在后之侗,敬迓天威,嗣守文武大训,无敢昏逾。’”《诗 ·周颂 ·昊天有成命》:“成王不敢康,夙夜基命宥密,于缉熙,单(尽)厥心,肆其靖之。”足徵成王为一守成之令主。
[80] 《诗 ·周颂 ·执竞》:“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国语 ·周语》:“自后稷之始基靖民,十五王而文始平之,十八王而康克安之。”足徵康王亦为守成之令主。
[81] 《史记 ·周本纪》:“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错四十余年不用。”(《太平御览》八十四引《竹书纪年》文同)
[82] 《史记 ·周本纪》:“昭王之时,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于江上。”案:古本《竹书纪年》云:“昭王十六年,伐楚荆,涉汉,遇大兕。”“十九年,……丧六师于汉。”(《初学记》七引)“昭王末年,……王南巡不反。”(《太平御览》八百七十四引)是昭王之“南巡狩”为伐楚也。其“不返”则因“丧六师于汉”也。《吕氏春秋 ·音初篇》云:“周昭王亲将征荆,辛馀靡长且多力,为王右。还反,涉汉,梁败,王及蔡公 ?(陨)于汉中。辛馀靡振(救)王,北济,又反振蔡公。”则昭王确因征楚而遇难也。《史记正义》引《帝王世纪》云:“昭王德衰,南征济于汉,船人恶之,以胶船进王。王御船至中流,胶液船解,王及祭公俱没于水中而崩。其右卒游(辛馀)靡长臂且多力,游振得王。周人讳之。”其说亦与《吕子》相应,但略加增饰耳。
[83] 见《左传》僖公四年。
[84]郭沫若氏《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云:“此钟(宗周宝钟)余以为乃昭王所作,铭中之‘乃遣间来逆邵王’即昭王,‘邵’乃生号非死谥。又其‘其万年保四或’之‘’亦即昭王名‘瑕’之本字,字当从害声,与瑕同纽。惟此有异说:孙诒让有《绍我周王见休义》(《籀稿述林》三),解《孟子·滕文公》下篇所出此语(郑玄《禹贡注》引此语以为《胤征》文,“绍”作“昭”),以‘绍’为《尔雅·释诂》‘诏相亮左右,相导也’之‘诏’,其说至确!文末徵及本铭云:‘近时所出《宗周钟铭》记王伐服子事云:乃遣间来逆邵王,南尸(夷通)东尸具见廿有六邦,彼正是征伐有功,蕃国来归之事,邵王与绍我周王之绍声义亦正同。”近时唐兰亦主此说,并云:“周初无钟,本铭字体亦不甚古,疑是厉王时器,厉王名胡,胡音亦近转。”(据来简)今案:孙、唐二氏说均有至理,而尤以唐说为进步:盖孙解在谥法旧说未破以前,唐说在谥法旧说既破以后,更有确可成为问题之三证也。惟本铭乃有韵律之文,如“邵”字解为动词,则“来逆邵”三动词相叠,此下单系一“王”字,音节欠谐,“邵”下必当安一字,如“乃”如“周”之类,方能和协。以文字言,字体虽不及《盂鼎》等之雄厚,然较之恭懿时器文之散漫,已有云泥之感。而如南字作,百字作,除画有粗细而外,与《大盂鼎》文全同。又如首语“王肇遹眚文、武,堇疆疆土”,与《大盂鼎》“我其先王,受民受瞗土”,辞例亦无二致。再以器制言,周钟乃由殷铎演化而成,殷铎有柄,执而鸣之,周钟则倒悬,然备斡旋之甬,实铎柄之孑遗也。本器乃有甬,枚长,铣侈,于上剜。文在甬斡上为饕餮,在篆上为两首之譑与武英殿《史簋》之腹纹作饕餮,缘带及足带之作两首譑形者相同;凡此均不失为古钟之典型。周初虽未见有钟,然周钟必有其原时,以此当之或不无突兀之感,恐前此者尚有之,尚待发掘耳。
[85] 《国语 ·周语》:“穆王将征犬戎,……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归。”《后汉书 ·西羌传》云:“王乃西征犬戎,获其五王,王遂迁戎于太原。”其说当出古本《竹书纪年》。
[86]《史记·秦本纪》:“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缪王,得骥温骊骅骝耳之驷,西巡狩,乐而忘归。徐偃王作乱,造父为缪王御,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赵世家》:“缪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驰千里马,攻徐偃王,大破之。”
[87]韩非子·五蠹篇》:“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荆文王恐其害己也,举兵伐徐,遂灭之。”《淮南子·人间篇》说略同,“荆文王”作“楚庄王”。《后汉书·东夷传》则作:“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穆王后得骥之乘,乃使造父御以告楚,令伐徐,一日而至。于是楚文王大举兵而灭之。”
[88] 《史记正义》引谯周云:“徐偃王与楚文王同时,去周穆王远矣。且王者行有周卫,岂闻乱而独长驱,日行千里乎?”崔述云:“前乎穆王者,有鲁公之《费誓》,曰:徂兹淮夷、徐戎并兴。后乎穆王者,有宣王之《常武》,曰:震惊徐方,徐方来庭。则是徐本戎也,与淮夷相倚为边患,叛服无常,其来久矣。非能行仁义以服诸侯,亦非因穆王远游而始为乱也。且楚文王立于周庄王之八年,上距共和之初已一百五十余年;自穆王至是不下三百年,而安能与之共伐徐乎?”钱宾四先生云:“谓荆文王伐徐者,韩非也;谓楚庄者,淮南也;谓周缪王者,《史记 ·秦本纪》也;混《韩子》、《史记》为一谈者,《后汉书 ·东夷传》也。缪王之事不载于《周纪》,而见诸《秦本纪》,此自秦人称其祖造父,欲神其技,大其功,因附会于偃王之事。《赵世家》又载缪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此本以著异闻,非以为信史,故灭之于《周纪》,而存之于两《家》,史公之意,至慎至显也!至楚文王时,考之《春秋传》及《楚世家》,均无徐偃王事,此韩说之妄,然称徐偃王以仁义灭国:则三说皆同。余疑徐偃王即宋王偃,其见灭时惟淮南楚庄王之说得之。宋称徐者,战国时宋都盖迁彭城。《韩世家》:‘文侯二年伐宋,到彭城,执宋君。’年表亦载此语。其时宋当休公世,盖已迁彭城而史阙不载。……故宋亦称徐,即指新都彭城而言,如韩称郑,魏称梁是也(彭城晋立徐州,至今犹称。淮夷、徐戎素属商,故商、宋亦得徐称也)。……《韩非 ·五蠹》称徐偃王处汉东,疑淮东字讹,淮东即淮北也。《后汉 ·东夷传》称偃王处潢池东,《水经·济水篇》有黄水、黄沟,其东为沛,秦之泗水郡,刘备徐州治此。又南为彭城,东为武原徐山,此即偃王之国矣。云其地方五百里者,《宋策》墨子说楚,亦言宋方五百里也。偃王者,疑乃‘王偃’之倒,考谥法无‘偃’。《秦本纪集解》引《尸子》曰:‘徐偃王有筋而无骨,骃谓号偃由此。’此语无稽,而可以证‘偃’之非谥。《志疑》云:‘偃身死国亡,未必有谥。然《国策》、《墨子》、《吕览》、《新序》诸书俱以偃谥康王,而《荀子·王霸篇》称为宋献。杨絫注曰:国灭之后,其臣子各私为谥,故不同。’则是王偃谥康谥献,本非通行于当时,故野人小民遂乃倒王之名以为称。《庄子·列御寇》:‘曹商为宋王使秦。’《释文》:‘司马云:偃王也。’则王偃后人固亦称之‘偃王’矣。谓其见灭惟《淮南》楚庄王之时得之者,楚两庄王,一在春秋时,一在战国时,顷襄王又称庄王,《六国表》宋灭当楚顷襄十二年,故《淮南》以为庄王也。宋亡于齐,其后楚得其淮北徐地。当时盛毁之者拟之桀纣,盖出诸列国之君卿,而宋之小民,则日道仁义不能忘。凡今先秦书记宋偃之不道者,皆本列国史记,而宋以国亡无史,其仁义之设施,已不足自传于后世。惟野民小人之所称誉,谓徐偃王行仁义而亡国者,其流传失真,乃误以为春秋之徐,或乃以谓在楚文王时,或乃以为当周缪王之世,传者弗深考,乃不知其即宋王偃矣。古事流传,其漫迤流衍如此者多,不足怪也。”(《先秦诸子系年考辨》卷三)案:钱说近是!《孟子·滕文公篇》云:“万章问曰:‘宋,小国也,今将行王政,齐、楚恶而伐之,则如之何?’”朱熹《集注》:“宋王偃尝灭滕伐薛,败齐、楚、魏之兵,欲霸天下,疑即此时也。”则王偃实有“行王政”之事,所谓“行仁义,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确有为宋王偃事传讹之可能也。
[89] 见《左传》昭公四年。
[90] 《左传》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
[91] 见《国语 ·齐语》及《管子 ·小匡篇》。
[92] 见《周本纪》。
[93] 《史记 ·周本纪》:“懿王之时,王室遂衰。”《汉书 ·匈奴传》:“懿王时王室遂衰,戎狄交侵,暴虐中国,中国被其苦。”
[94] []《史记集解》:“宋忠曰:懿王自镐徙都犬丘一,曰废丘,今槐里是也。”《汉书·地理志》:“左扶风槐里,周曰犬丘,懿王都之。秦更名废丘,高祖三年更名。”
[95] []《史记·秦本纪》:“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禥渭之间,马大蕃息。孝王欲以为大骆适嗣。申侯之女为大骆妻,生子成,为适。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贑,以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复与大骆妻,生适子成;申骆重婚,西戎皆服,所以为王,王其图之。’于是孝王曰:‘昔柏(伯)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以和西戎。”
[96]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杜注:“愆,恶疾也。”《史记正义》引《竹书纪年》:“(夷王)三年。致诸侯,翦齐哀公昴。”《太平御览》八十四引《纪年》作:“王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又《后汉书 ·西羌传》云:“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师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获马千匹。”《注》:“见《竹书纪年》。”是夷王时周势虽较衰,仍能威服诸侯及征伐戎狄也。
[97]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厉王,王心戾虐,万民弗忍,居王于彘。”《国语 ·周语》:“厉王说荣夷公,芮良夫曰:‘王室其将卑乎?夫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今王学专利,其可乎?……’既荣公为卿士,诸侯不享,王流于彘。”“厉王虐,国人谤王,邵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流王于彘。”《史记 ·周本纪》:“厉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荣夷公。……卒以荣公为卿士,用事。王行暴虐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奔于彘。”
[98] 《史记 ·周本纪》:“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共和’。”《正义》引韦昭云:“彘之乱,公卿相与和而修政事,号曰‘共和’也。”
[99] 《史记索隐》引《汲冢纪年》:“共伯和干王位。”释之云:“共,国;伯爵;和,其名;干,篡也。言共伯摄王政,故云干王位也。”《正义》引《鲁连子》:“卫州共城县,本周共伯之国也。共伯名和,好行仁义,诸侯贤之。周厉王无道,国人作难,王奔于彘,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共和元年’。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共伯使诸侯奉王子靖为宣王,而共伯复归国于卫也。”《吕氏春秋 ·慎人篇》:“古之得道者,穷亦乐,达亦乐,所乐非穷达也。道得于此,则穷达一也;为寒暑风雨之序矣。故许由虞乎颍阳,而共伯得乎共首。”《开春论》:“共伯和修其行,好贤仁,而海内皆以来为稽矣。周厉之难,天子旷绝,而天下皆来谓矣。”《庄子 ·让王篇》:“故许由娱于颍阳,而共伯得乎共首。”《太平御览》八百九十七引《史记》:“共和十四年,大旱,火焚其屋。伯和篡位立。秋,又大旱。其年周厉王死,宣王立。”
[100]第一说不见于较古之书,疑出史公想象。梁玉绳云:“周、召本王朝卿士,傥果摄天子之事,不可言释位;别立名称若后世之年号,古亦无此法;故颜师古以史公之说为无据也。”(《史记志疑》卷三)第二说疑窦亦甚多。崔述云:“人君在外,大臣代之出政,常也。襄公之执,子鱼摄宋;昭公之奔,季孙摄鲁。厉王既出,周、召共摄周政事,固当然不足异也。若以诸侯而行天子之事,则天下之大变也。《传》曰:‘干王之位,祸孰大焉!’又曰:‘周德虽衰,天命未改。’共伯果贤诸侯,讵应如是?春秋至闵、僖以后,天下之不知有王久矣,然齐桓、晋文犹藉天子之命以服诸侯,不敢公然摄天子事也。况西周之世乌得有此事?且夫召穆公,周之贤相也。能谏厉王之虐,能佐宣王以兴,夫岂不能代理天下事,而诸侯必别宗一共伯和乎?齐桓、晋文之霸,传记之纪述称论者,指不胜屈,况摄天子之事,尤为震动天下,而经传反泯然无一语称之,亦无是理也。”(《丰镐考信录》卷七)案:《史记正义》云:“共伯(指卫共伯)不得立,而和立为武公;武公之立在共伯卒后,年岁又不相当;《年表》亦同;明《纪年》及《鲁连子》非也。”盖张守节疑共伯和即卫武公,其故以《卫世家》云:“矨侯卒,太子共伯馀立为君。共伯弟和有宠于矨侯,多予之赂。和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于墓上。共伯入矨侯羡自杀。卫人因葬之矨侯旁,谥曰‘共伯’;而立和为卫侯,是为武公。”卫武公之兄曰“共伯”,而武公名“和”,适合“共伯和”之称,故张氏以为“共伯和”即指卫武公。然难解者为年代问题:卫武公之立,据《史记》在宣王时,厉王时和尚为卫庶子,安得有“干王位”之事?惟考《毛诗序》云:“《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则武公之立或当厉王之世,可以有摄行王政之事矣。崔述亦云:“《大雅》篇次无颠倒者,而《抑》在《桑柔》、《云汉》之前,故《序》以为厉王时诗。若武公于厉王时已为诸侯,则非立于宣王之世;而犬戎之乱,不当武公世矣;恐《史记》有误也!观《史记》于齐威、宣二王,皆移前数十年,则此年世宁可深信。”(同上卷八)考《毛诗序》又云:“《柏舟》共姜自誓也。卫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故作是诗以绝之。”《柏舟》虽未必为共姜之诗,然卫世子共伯蚤死之说,理或可信。胡承珙云:“若云(武公)立于宣王十五年,则武公即位年已四十,共伯更长于武公,共姜应老,父母何为欲嫁之?则史迁所谓僖公之卒,武公之立,其年皆不足据。盖共伯早丧在僖侯卒之前,而武公以英年嗣位,当厉王之世,恐忠言不足信,故托为父兄师傅训己之辞。……此虽与《笺》有异同,然于经义似较协也。”(《毛诗后笺》)又卫共伯之“共”实亦国名而非谥,春秋时郑有共叔段,“共叔”犹“共伯”也。古共国在今河南辉县,卫初都朝歌,在今淇县,盖邻邑耳。故太叔奔共,其子公孙滑遂奔卫也。卫君之称“共伯”,犹晋君之称“鄂侯”,周王之称“汾王”,以所处之地名。卫本诸侯之长,称伯,《毛诗序》云:“《旄丘》,责卫伯也。”周公封康叔于卫,本为牧伯,故《康诰》称“孟侯”,亦犹言诸侯之长耳。《史记·卫世家》自顷侯以前六世皆称“伯”,惟云:“顷侯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侯。”则以“伯”为伯爵之“伯”,似误!《鲁连子》明云“共伯复归国于卫”,可见“共伯”即“卫伯”也。卫武公本西周末期之显诸侯,又为东方诸侯之伯,而较齐、鲁诸国为近于王室,入为王官与问王政,本极可能之事也。谓为“干位”,或传闻之过耳。共伯和为贤君,卫武公亦为贤君,其国与爵与名又相同,似非偶然之事。惟确证尚少,姑备一说,不敢以入正文也。(又《师铭》有白〔伯〕騄父,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以为即共伯和,其说无甚确据。)
[101] 见《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102] 《国语 ·周语》:“彘之乱,宣王在邵公之宫,国人围之。邵公曰:‘昔吾骤谏王,王不从,是以及此难,今杀王子,王其以我为怼而怒乎?夫事君者,险而不怼,怨而不怒,况事王乎?’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长而立之。”《史记 ·周本纪》:“共和十四年,厉王死于彘,太子静长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为王,是为宣王。”
[103] 《史记 ·楚世家》:“熊渠生子三人。当周夷王之时,王室微,诸侯或不朝,相伐。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乃兴兵伐庸、杨粤,至于鄂。熊渠曰:‘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乃立其长子康为句亶王,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蛮之地。及周厉王之时,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
[104] 《国语 ·周语》:“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王不听。”《史记集解》:“瓒曰:‘籍,蹈籍也。’按宣王不修亲耕之礼也。”
[105] 《墨子 ·明鬼下》:“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
[106] 《国语 ·周语》:“鲁武公以括(长子)与戏(少子)见王,王立戏。樊仲山父谏曰:‘不可立也……’王卒立之。鲁侯归而卒,及鲁人杀懿公(戏)而立伯御(括子)。三十二年,春,宣王伐鲁,立孝公,诸侯从是而不睦。”
[107] []《周语》:“太子晋谏曰:……‘自我先王厉、宣、幽、平而贪天祸,至于今未弭。’”
[108] []《毛诗序》:“《采薇》遣戍役也。文王之时,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狁之难,以天子之命命将率,遣戎役,以守卫中国,故歌《采薇》以遣之,《出车》以劳还,《禞杜》以勤归也。”是以《采薇》、《出车》等为文王时诗也。《史记》以《出车》、《六月》为周襄王时作。《汉书》以《采薇》为刺懿王诗,《出车》、《六月》为美宣王诗。《毛诗序》:“《六月》,宣王北伐也。”“《采芑》,宣王南征也。”“《江汉》,尹吉甫美宣王也,能兴衰拨乱,命召公平淮夷。”“《常武》,召穆公美宣王也;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为戒然。”崔述云:“经传记文王之臣多矣,未有称南仲者;而《常武》宣王之时诗有南仲。太王时有獯鬻,文王时有昆夷,未有称狁者;而《六月》、《采芑》宣王时诗,称狁。然则此(《出车》)当为宣王时诗,非文王时诗矣。不特此也,《六月》称‘侵镐及方’,此诗称‘往城于方’,其地同。《六月》称‘六月栖栖,戎车既饬’,此诗称‘昔我往矣,黍稷方华’,其时又同。然则此二诗乃一时之事,其文正相表里。盖因镐、方皆为狁所侵,故分道以伐之。吉甫经略镐,而南仲经略方耳。故《汉书》以《出车》、《六月》同为宣王时诗,《古今人表》,宣王时有南仲,而文王时无之。而马融上书亦称狁侵镐及方,宣王立中兴之功,是以南仲赫赫,列在周诗。然则是齐、鲁、韩三家皆以此为宣王诗矣。”(《丰镐考信录》卷七)案:《采薇》、《出车》、《六月》、《采芑》、《江汉》、《常武》诸篇,事皆相应,其为一时之诗,可以无疑。惟径以为宣王时作,尚有可疑耳。余别有辨。
[109] 《史记 ·秦本纪》:“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西戎杀秦仲。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长者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
[110] 《国语 ·周语》:“(宣王)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绩于姜氏之戎。”案:《后汉书 ·西羌传》引《竹书纪年》:“王征申戎,破之。”申国姜姓,申戎殆即姜氏之戎,是姜戎亦尝为周人所胜也。
[111] 均见《后汉书 ·西羌传》引《竹书纪年》。
[112] 见《国语 ·周语》。韦注:“丧,亡也,败于姜戎氏时所亡也。南国,江、汉之间也。”吴曾祺《补正》:“案:汪曰:此丧南国之师事阙。……姜戎即西戎也,与江、汉无涉。”
[113]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史记 ·周本纪》:“宣王即位,二相辅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二书所述,已有夸语,盖“诸侯复宗周”一语,即所谓“宣王中兴”之实也。
[114] 《诗 ·小雅 ·雨无正》:“邦君诸侯,莫肯朝夕。”《毛诗序》:“《雨无正》,大夫刺幽王也。”案:此诗有云:“竁天疾威,弗虑弗图。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无罪,沦胥以铺。周宗既灭,靡所止戾。……戎成不退,饥成不遂。……谓尔迁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似东迁时诗。然“邦君诸侯,莫肯朝夕”,其来有渐,必非一朝一夕故,盖幽王时已有此情形矣。
[115] 见《大雅 ·召竁》。《毛诗序》:“《召竁》,凡伯刺幽王大坏也。”
[116] []《后汉书·西羌传》引《竹书纪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济之戎,军败,伯士死焉。”《史记·秦本纪》:“戎围犬丘世父,世父击之,为戎人所虏。岁余复归世父。”崔述云:“按犬丘之围即,《传》所称‘戎狄畔之’者。”(《丰镐考信录》卷七)
[117] []见《小雅·十月之交》。《毛诗序》:“《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
[118] 见《大雅 ·召竁》。
[119] 见《大雅 ·瞻 ?》。《毛诗序》:“《瞻 ?》,凡伯刺幽王大坏也。”
[120] 《国语 ·郑语》:“今王(幽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虢石父,谗谄巧从之人也,而立以为卿士。”《史记 ·周本纪》:“幽王以虢石父为卿,用事,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善腴好利,王用之。”
[121] 见《小雅 ·十月之交》。
[122] 见《大雅 ·瞻 ?》。
[123] 见《小雅 ·正月》。
[124] 见《国语》、《史记》等书。
[125] 崔述云:“申在周之东南千数百里,西戎在周西北,相距辽远,申侯何缘越周而附于戎,……申与戎相距数千里,而中隔之以周,申安能启戎?戎之力果能灭周,亦何藉于申之召乎?申之南,荆也;当宣王时,荆已强盛为患,故封申伯于申,以塞其冲。周衰,申益微弱,观《扬水》之篇,申且仰王师以戍之。当幽王时,申畏荆,自保之不暇,何暇反谋王室?且申何不近附于荆以抗周,而乃远附于戎也?……宜臼之于王,父子也;申侯之于王,君臣也。王逐宜臼,听之而已,申侯亦不应必欲助其甥,以倾覆王室也!……晋文侯、卫武公,当日之贤侯也,而郑武公、秦襄公,亦皆卓卓者;宜臼以子仇父,申侯以臣伐君,卒弑王而灭周,其罪通于天矣。此数贤侯者当声大义讨之。即不然,亦不更立幽王他子,或宣王他子;何故必就无君之申,而共立无父之宜臼哉?西周之亡,《诗》、《书》无言及者,于经无可徵矣。然《春秋传》往往及东迁时事,而不言此。自《周语》述西周事众矣,而亦未有此。此君臣父子之大变,动心骇目,不应皆无一言纪之,而反旁见于晋、郑之《语》,史苏、史伯追述逆料之言?且所载二人之言,荒谬亦多矣。……吾闻以一隅反三隅者,未闻三隅不足以反一隅者。此言之非实亦明矣。若之何《史记》遂据追述逆料之语,而记之为实事也?”(《丰镐考信录》卷七)案:崔说甚为明辨,惟首段所言略有误会:申有西东之别,《左传正义》引《竹书纪年》云:“平王奔西申。”盖申国本支之在西者。《后汉书·西羌传》云“王征申戎”,当即此西申。其邑谢之申,则申人之东迁者,固无与于亡周之事也。西申之国似近骊山,《史记·秦本纪》云:“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骊山之女,为戎胥轩妻。’”可证。《郑语》云:“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缯与西戎会以伐周,周不守矣。”徵以《周本纪》“遂杀幽王骊山下”之语,则似幽王伐申戎于骊山下,缯与犬戎遂因而毙之也。
[126] 见《左传》昭公二十六年。
[127] 昭公二十六年《左传正义》引《竹书纪年》:“伯盘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馀臣于攜,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攜王为晋文侯所杀;以本非适,故称‘攜王’。”案:《国语 ·晋语》云:“褒姒……与虢石甫比。”虢公翰似即虢石甫,二文相核,知褒姒与攜王及虢石甫盖一党也。又攜王之“攜”疑非地名,《逸周书 ·谥法篇》云:“息政外交曰‘攜’。”谓之“外交”,则攜王岂非叔带之流;攜王之立,殆亦托庇于戎人乎?
[128] 语见《论语 ·八佾篇》。
[129] 《诗 ·小雅 ·大东》:“东人之子,职劳不来;西人之子,粲粲衣服。”郑笺:“职,主也。东人劳苦而不见谓勤,京师人衣服鲜洁而逸预,言王政偏甚也。”《毛诗序》:“《大东》,刺乱也;东国困于役而伤于财,谭大夫作是诗以告病焉。”是可见周人榨取东方人之甚。《十月之交》:“四方有羡,我独居忧。”郑笺:“四方之人尽有饶余,我独居此而忧。”此时周室盖尚富裕也。
[130] 《孟子 ·滕文公》:“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崔述云:“案:伐纣为武王时事,伐奄为成王时事,经传皆有明文,而此数语未有确据,无由决其时世。窃意灭国至五十之多,必非一时之事。疑此数语皆兼武、成两世言之。”
[131] 语见《大雅·江汉》。
[132] 见《左传》昭公四年。
[133] 参看第四章及考证。
[134] 同上。
[135] 参看蒙文通先生《中国古代民族移徙考》,《禹贡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