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本编辑命令
图形编辑功能是计算机绘图的优势所在,AutoCAD的强大功能在编辑功能上体现。
编辑命令均在“修改”下拉菜单中,大部分命令在“修改”工具栏中,如图3-9所示。编辑命令调用方法有以下三种:在“修改”及“标准”工具栏中调用;通过“修改”下拉菜单调用;在命令行键入命令。
图3-9 修改工具栏及下拉菜单栏
一、对象选择的方式
执行编辑命令时,必须选择操作的图形对象,选中的对象将变高亮显示,同时提示选中对象的数量。AutoCAD中选择对象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常用的方式是:
1.单选
在“选择对象”提示下,移动鼠标使选择框移至要选择的对象上,并单击鼠标左键,该对象即被选中。
2.全选(ALL)
命令行提示“选择对象”时,输入ALL或A,就可选择非冻结的图层上的所有对象。
3.窗口方式(W)
用光标在屏幕上从左向右拉出矩形,此类矩形线框为蓝色,完全处于矩形线框内的对象被选中。
4.交叉窗口方式(C)
用光标在屏幕上从右向左拉出矩形,此类矩形线框为绿色,被选的对象只需部分处于矩形线框内即可被选中。
5.删除(R)
用户发现错选或多选了某些对象时,键入R,可从已选的对象中删除某些对象。
6.添加(A)
在执行R选项后,再使用该选项,则可以切换至添加模式,再选择的对象会被添加进选择集中。
7.栏选(F)
通过绘制一条开放的多点栅栏线来选择对象,其中所有与线相交的对象均会被选中。
二、删除(Erase)
功能:从图形中删除对象。
命令与提示:
命令: Erase
选择对象: (选取要被删除的对象)
选择对象: ↙(结束命令,绘图区中被选中的对象被删除。)
操作时注意:如果先选择对象,在显示夹点后,通过Delete键或“剪切(Clip)”命令等同样可以删除对象。
三、修剪(Trim)
功能:以选定的一个或多个对象作为剪切边,剪去过长的直线或圆弧等,使被修剪的对象在与修剪边交点处被切断并删除。
【例3-8】 修剪键槽断面轮廓,结果如图3-10(c)所示。
图3-10 修剪对象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命令: Trim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剪切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 选择剪切边[如图3-10(b)中的两直线段]
选择对象: ↙(按Enter 键结束剪切边的选择)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单选被修剪对象[如图3-10(b)中的圆弧]
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删除(R)/放弃(U)]: ↙[按Enter 键结束命令]
选项说明:
栏选(F):用户绘制连续折线.与折线相交的对象被修剪。
窗交(C):利用交叉窗口选择对象。
投影(P):该选项可以使用户指定执行修剪的空间。例如三维空间中两条线段呈交叉关系,用户可利用该选项假想将其投影到某一平面上执行修剪操作。
边(E):确定修剪方式是直接相交还是延伸相交。选择此选项,将出现提示:
输入隐含边延伸模式 [延伸(E)/不延伸(N)] <不延伸>:
选择延伸(E),无论对象事实上是否相交,只要在延长线上相交也进行剪切。若选择不延伸(N),事实上不相交的两个对象,尽管在延长线上相交,也不对它们进行剪切,如图3-11所示。
删除(R):不退出Trim命令就能删除选定的对象。
放弃(U):若修剪有误,可输入字母“U”,取消所作修剪。
图3-11 不同修剪方式的比较
四、延伸(Extend)
功能:延伸对象到选定的边界上。
“延伸”命令与“修剪”命令的操作方法基本相同。
命令与提示:
命令: Extend
当前设置:投影=UCS,边=无
选择边界的边…
选择对象或 <全部选择>: (选择延伸边界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 键结束选择)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单选被延伸对象或其他选项)
选择要延伸的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修剪的对象,或
[栏选(F)/窗交(C)/投影(P)/边(E)/放弃(U)]: ↙(按Enter 键结束命令)
五、复制(Copy)
功能:把选定的图形对象复制到指定位置上,可进行单个或多个复制。
【例3-9】 利用“复制”命令,将图3-12(a)修改为图3-12(c)所示图形。
图3-12 多重复制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命令: Copy(或Cp)
选择对象: 选择小圆
选择对象: ↙(按Enter 键结束选择)
当前设置: 复制模式 = 多个
指定基点或 [位移(D)/模式(O)] <位移>: 拾取点P1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拾取点P2
指定第二个点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拾取点P3
指定第二个点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拾取点P4
指定第二个点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按Enter 键结束命令)
六、镜像(Mirror)
功能:对称复制,并可按需要保留或删除原有的对象。
【例3-10】 运用“镜像”命令把 图3-13(a)修改为图3-13(b)所示图形。
图3-13 镜像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命令: Mirror
选择对象: 选择要镜像的对象[图3-13(a)中的粗实线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 键结束选择)
指定镜像线的第一点: 拾取点P1
指定镜像线的第二点: 拾取点P2
要删除源对象吗?[是(Y)/否(N)] <N>: ↙(按Enter 键结束命令)
七、偏移(Offset)
功能:创建同心圆、平行线和平行曲线。
【例3-11】 利用“偏移”命令,将图3-14(a)修改为图3-14(b)所示图形。
图3-14 偏移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命令: Offset
当前设置: 删除源=否 图层=源 OFFSETGAPTYPE=0
指定偏移距离或 [通过(T)/删除(E)/图层(L)] <4.0>: 5(或输入 T,采用指定通过点的方式偏移)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选择对象A
指定要偏移的那一侧上的点,或 [退出(E)/多个(M)/放弃(U)] <退出>: 在圆A的外侧指定点,得圆B。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选择对象A
指定要偏移的那一侧上的点,或 [退出(E)/多个(M)/放弃(U)] <退出>: 在圆A的内侧指定点,得圆C。
选择要偏移的对象,或 [退出(E)/放弃(U)] <退出>: ↙(按Enter 键结束命令)
八、阵列(Array)
功能:把选定的图形对象按矩形或环形的方式进行多重复制。
【例3-12】 利用“阵列”命令,将图3-15(a)修改为图3-15(b)所示图形。
图3-15 矩形阵列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命令: _arrayrect(输入“矩形阵列”命令)
选择对象:(选择要阵列的图形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 键结束选择)
类型 = 矩形 关联 = 否
选择夹点以编辑阵列或 [关联(AS)/基点(B)/计数(COU)/间距(S)/列数(COL)/行数(R)/层数(L)/退出(X)] <退出>: col↙(设置列数)
输入列数数或 [表达式(E)] <4>: ↙(默认列数的缺省值4)
指定列数之间的距离或 [总计(T)/表达式(E)] <15.6>: 20↙(输入列距20)
选择夹点以编辑阵列或 [关联(AS)/基点(B)/计数(COU)/间距(S)/列数(COL)/行数(R)/层数(L)/退出(X)] <退出>: r↙(设置行数)
输入行数数或 [表达式(E)] <3>: ↙(默认行数的缺省值3)
指定 行数 之间的距离或 [总计(T)/表达式(E)] <13.5>: 13↙(输入行距13)
指定 行数 之间的标高增量或 [表达式(E)] <0>: ↙
选择夹点以编辑阵列或 [关联(AS)/基点(B)/计数(COU)/间距(S)/列数(COL)/行数(R)/层数(L)/退出(X)] <退出>命令: ↙(按Enter 键结束选择)
矩形“阵列”各参数,也可从功能区中进行设置,如图3-16所示。
图3-16 功能区的矩形“阵列”
选项说明:
关联(AS):选中该选项,用于设置阵型所生成的对象与源对象是否具有关联。关联阵列的优点是,以后可轻松进行修改。对于非关联性阵列,在用户退出ARRAY命令后,非关联阵列将成为独立的对象;即修改源对象,则阵列的对象是不会改变的。
计数(COU):指定行数和列数,并且用户可以在移动光标的时候观察动态结果。
间距(S):指定行距和列距,在移动光标时用户可以动态观察结果。
列数(COL):设置阵列中的列数。
行数(R):设置阵列中的行数。
层数(L):用于指定三维阵列中的层数和层间距。
说明:复制的个数为包含自身的项目总数。当输入的距离为正值,向右、向上阵列;当输入的距离为负值,向左、向下阵列。
环形阵列如图3-17所示,当进行环形“阵列”,生成如图3-17(b)所示图形时,选择阵列对象和拾取阵列中心点后,需对“项目数量”和项目“填充角度”(环形阵型的分布角度)进行设置,也可在环形“阵列”功能区进行设置,如图3-18所示。
图3-17 环形阵列
图3-18 功能区的环形“阵列”
说明:“旋转项目(T)”用于确定阵列对象在环形阵列过程中是否绕自身的基点旋转。
九、移动(Move)
功能:把选定的图形对象移动到新的位置。
命令与提示:
命令: Move
选择对象: (选择要移动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按 Enter 键结束对象选择)
指定基点或 [位移(D)] <位移>: (指定基点)
指定第二个点或 <使用第一个点作为位移>: (指定位移终点)
十、旋转(Rotate)
功能:使图形对象绕给定点旋转一定角度。默认设置输入的角度为正时,逆时针方向旋转;角度为负时,顺时针方向旋转。
命令与提示:
命令: Rotate
UCS 当前的正角方向: ANGDIR=逆时针 ANGBASE=0
选择对象: (选择要旋转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按 Enter 键结束对象选择)
指定基点: (指定旋转基点,基点表示对象的旋转中心)
指定旋转角度,或 [复制(C)/参照(R)] <23>: (指定一个角度后↙或输入 R)
十一、缩放(Scale)
功能:把选定的图形对象按一定的比例放大或缩小。
命令与提示:
命令: Scale
选择对象: (选择要缩放的图形对象)
选择对象: ↙(按 Enter 键结束对象选择)
指定基点: (指定基点,基点作为图形对象的缩放中心)
指定比例因子或 [复制(C)/参照(R)] <2.0>:(指定比例因子或输入其他选项)
十二、拉长(Lengthen)
功能:改变直线段或圆弧的长度。
【例3-13】 利用“拉长”命令,将如图3-19(a)所示的原线段拉长10mm,如图3-19(b)所示。
图3-19 拉长
命令: Lengthen
选择对象或 [增量(DE)/百分数(P)/全部(T)/动态(DY)]: de ↙
输入长度增量或 [角度(A)] <5.0>: 10 ↙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 [放弃(U)]: 选择对象(把拾取框移至需加长或缩短的线段的一端并拾取它)
选择要修改的对象或 [放弃(U)]: ↙(按Enter 键结束命令)
选项说明:
①增量(DE):给出一个定值作为对象的增长或缩短量,或者改变圆弧的圆心角使圆弧加长或缩短。输入正值表示加长,输入负值表示缩短。
②百分数(P):表示通过指定直线段改变后的长度占原长度的百分比来改变直线段的长度,或者通过指定改变后的圆弧角度占原圆弧角度的百分比来改变圆弧的角度。
③全部(T):表示通过重新设置对象的总长度或包含角度来改变线长或弧长。
④动态(DY):用户将拾取框移至需改变长度的线段一端并拾取一点,将打开动态拖动模式,系统以拖动的方式带动对象一个端点移动,而另一端点保持固定不动。
十三、打断(Break)
功能:部分删除对象或把对象拆分为两部分。
命令与提示:
命令: Break 选择对象: (在被选取对象上拾取一点,同时该点作为第一个断点)
指定第二个打断点 或 [第一点(F)]: (指定第二个断点或键入“F”回车重新确定第一断点)
说明:当被拾取对象为圆时,AutoCAD 按逆时针方向删除圆上第一断点到第二断点之间的部分,将圆转换成圆弧。
十四、倒角(Chamfer)
功能:在两条不平行的直线间生成倒角。
命令与提示:
命令: Chamfer
(“修剪”模式) 当前倒角距离 1 = 0,距离 2 = 0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 [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d↙(修改倒角距离或输入其他选项)
指定第一个倒角距离 <0>: 4↙(输入第一个倒角距离)
指定第二个倒角距离 <4>: ↙(输入第二个倒角距离)
选择第一条直线或 [放弃(U)/多段线(P)/距离(D)/角度(A)/修剪(T)/方式(E)/多个(M)]: (选取第一个对象)
选择第二条直线,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直线: (选取第二个对象结束命令)
十五、圆角(Fillet)
功能:用圆弧平滑连接两个对象。
命令与提示:
命令: Fillet
当前设置: 模式 = 修剪,半径 = 12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r↙(修改圆角半径或输入其他选项)
指定圆角半径 <12>: 10↙(输入新的圆角半径)
选择第一个对象或 [放弃(U)/多段线(P)/半径(R)/修剪(T)/多个(M)]: (选择用圆角相连的第一个对象)
选择第二个对象,或按住 Shift 键选择要应用角点的对象: (选择与圆角相连的第二个对象)
说明:“倒角”、“圆角”在设定“修剪”模式下,当指定两个倒角距离或圆角半径为零时,可以使两相交或可能相交的直线段自动修齐或延伸至相交处。
十六、分解(Explode)
功能:把复合的图形对象分解为基本的对象,如矩形可被分解为四条直线段。可以分解的对象有:矩形、正多边形、多段线、标注、块和填充图案等。
命令与提示:
命令: Explode
选择对象: (选择要分解的对象)
选择对象: ↙(按Enter 键结束命令)
十七、特性(Properties)
功能:用于修改图形对象的特性。
实体的特性包括基本特性和几何特性。基本特性指实体的图层、颜色、线型、线型比例、线宽等。几何特性指确定几何形状和位置的有关尺寸(圆的几何特性包括圆心坐标、半径、直径、周长和面积等)。
当选中对象,输入“特性”命令后,弹出“特性”窗口。当选择一个对象后,窗口内将列出该对象的全部特性及当前设置;若选择同一类型的多个对象,则“特性”窗口列出了这些对象的共同特性及当前设置。在“特性”窗口内,修改所选对象的特性时,可以直接在属性栏中输入新值、从属性栏的下拉列表中选择一个值,或使用“拾取点”按钮修改坐标值。
十八、特性匹配(Matchprop)
功能:把指定对象(源对象)的特性赋予其他对象(目标对象)。使目标对象与源对象具有相同的特性。
可拷贝的特性分为基本特性和特殊特性。基本特性指图层、颜色、线型;特殊特性指文字、标注、图案填充等。
命令与提示:
命令: Matchprop(或 Painter)
选择源对象: (选择要复制其特性的对象)
当前活动设置: 颜色 图层 线型 线型比例 线宽 厚度 打印样式 标注 文字 填充图案 多段线 视口 表格材质 阴影显示 多重引线
选择目标对象或 [设置(S)]: (输入 s 或选择一个或多个目标对象)
选择目标对象或 [设置(S)]: ↙(按Enter 键结束命令)
操作时应注意:先选源对象,后选目标(全部或部分特性需要改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