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批发市场火灾危险性分析及对策研究
郝蕾
(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河北 石家庄)
摘要:本文针对大型批发市场的特点,从建筑防火条件、火灾荷载、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分析了其火灾危险性,从消防技术与消防管理两方面对其火灾隐患的整治对策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批发市场;火灾危险性;对策
1 引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大型批发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以河北省为例,截至2014年,全省共有大型批发市场400余家。批发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在繁荣经济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较为严重的火灾隐患。近3年来,河北省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受理涉及市场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案件占全部举报投诉案件的5%,涉及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或者防火间距等多方面问题。大型批发市场内物资高度集中,人流量大,可燃物品多,用火用电众多,一旦发生火灾,不但会造成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而且会带来极大的社会影响。2010—2014年,河北省共发生市场类火灾325起,损失3195余万元。如2010年2月10日,石家庄市南三条市场的一栋现代床上用品商业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0m2,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因为这起火灾发生在春节之前,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深刻;2015年4月9日,河北沧州国富市场发生火灾,大火持续燃烧一天时间,于次日凌晨被扑灭,过火面积19000多平方米。火灾过火面积大、扑救时间长,造成了不小影响。因此,加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极为重要。本人通过分析大型批发市场存在的主要火灾风险,对大型批发市场火灾隐患的整治对策进行了探讨,以供同行参考。
2 火灾危险性分析
2.1 建筑防火条件差
大型批发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一般都经过一个由分散到集中、由粗放到规范、从低层次逐步提高的发展过程。许多市场是利用原有的厂房、库房、办公室等建筑改造而成,有的建筑耐火等级偏低,有的防火间距不足,有的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足或堵塞[1]。随着市场发展和规模扩大,为满足经营的需要,许多经营者擅自在原有建筑上或建筑周围采用彩钢板加盖临时性建筑用房,导致营业用房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不能满足基本的防火要求。以河北省石家庄市的南三条市场和新华集贸市场为例,这两个市场分别始建于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经过30多年的发展扩大,形成了总占地面积分别为54万平方米和21.5万平方米的大型综合性批发市场。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市场内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擅自扩建,占用防火间距,违章搭建临时建筑,未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虽经审核,施工时却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市场投入使用时即留下先天隐患等问题。
2.2 市场内火灾荷载大
大型批发市场一般为综合性市场,经营的商品包罗万象。如石家庄南三条市场主要经营针织、日化、五金、箱包、玩具、体育文化用品等十二大类、近百万花色品种。新华集贸市场被誉为“全国最大的服装集散地”、“中国北方最大的电子交易市场”,主要经营服装、电子、鞋帽、日用百货、床上用品、副食餐饮等行业,这些商品其中绝大多数属于易燃可燃物品,这类市场具有人员密集、可燃物品较多、火灾荷载大等显著特点。另外,一些市场的门店采取“前店后库”的办法,或者在各个摊位存放大量商品,柜台、货架往往距离较小,毗连成片,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蔓延迅速,很难扑救。
2.3 安全疏散条件差
大型批发市场内人员密度高、人流量大,石家庄南三条市场和新华集贸市场从业人员均达到3万余人,日客流量超过20万人次,每逢节假日,可谓摩肩接踵,人满为患,人员聚集的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占道经营、车辆随意停放等动态性原因,两个市场内的消防车通道时常被占用,不能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类似现象在各地的批发市场中比比皆是。再加上有的市场管理部门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盲目增加经营面积,摊位面积挤占了疏散通道,导致疏散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2.4 消防设施不完善
许多市场在新建、改建、扩建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和验收同意,未按要求进行消防设计、配备消防设施,致使建筑消防设施“先天不足”、“带病运行”,欠账严重[2]。据调查,石家庄南三条市场有8家商场、新华集贸市场有11家商场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南三条市场有5家商场、新华集贸市场有2家商场因建设年代较早,无法满足消防供电要求。南三条市场应建室外消火栓50座、实有31座、欠账19座、损坏2座,新华集贸市场应建室外消火栓36座、实有10座、欠账26座、损坏2座,消防供水难以确保火场供水需要。一些市场的开发和经营者存在着重效益、轻安全的错误思想,舍不得在消防上投资,消防设施该上的不上,该修的不修,该换的不换,欠账严重。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设施无法发挥控制初期火灾的作用,容易造成火灾的蔓延和扩大。
2.5 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目前不少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还很薄弱,表现为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责任不落实,消防管理不到位,存在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有的市场内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混乱,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自乱接电线现象严重;有的市场内占用消防通道、遮挡消防设施、违章吸烟等违法行为随处可见;有的市场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差,市场内商户不懂消防常识,不会使用灭火器材,不会扑救初期火灾。出现上述现象,大体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行业管理责任不明确。市场安全管理涉及消防、建设、城管等多部门和供电、供水等多行业,单靠一个部门单打独斗,只能治标、不能治本。另一方面是单位主体责任不明确。多产权、多单位租赁经营的商城,各承租人消防安全权责不清,平时无人管、出了事相互推诿,导致措施落实不力,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较为突出。
3 消防技术对策
3.1 合理进行规划布局
应由政府对大型批发市场、特别是市场集中地区进行统一规划,工商、消防、建设、供电、供水等部门,对市场规模、经营品种、从业人员数量、市场摊位数量、消防设施状况及建筑布局、道路、水源、供电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清底数。规划、消防部门要结合城市规划和消防工作的需要,确定市场的总平面布局及应设置的消防水池、消火栓、消防器材的位置、数量,编制专项规划。按照要求将消防站、消火栓、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开发和批发市场新建、扩建、改建中,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大型批发市场火灾危险性大,在选址时应注意远离一些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厂(库)房、甲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材料堆场等,与上述建筑物之间应保持50m以上的距离,并处于其上风侧,防止由于上述建构筑物起火而影响市场安全。
3.2 严格划分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是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来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或空间单元。在建筑物内划分防火分区,可以在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大于表1规定[3]。如果市场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分区面积可增加一倍。通常防火分区是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的。当设防火墙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为3.00h的隔热型防火卷帘分隔,若采用非隔热型防火卷帘代替防火隔墙时,其两侧需要加水幕保护。
表1 集贸市场的防火分区要求
3.3 重视安全疏散设计
大型批发市场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营业厅内的主要疏散走道应直通安全出口,净宽度不应小于3.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2.0m;当一层的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m2时,主要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可为2.0m,其他疏散走道净宽度可为1.5m;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营业厅内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疏散走道上方2.2~3.0m处;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规格不应小于0.85m×0.30m,当一层的营业厅建筑面积小于500m2时,疏散指示标志的规格不应小于0.65m×0.25m;疏散走道的地面上应设置视觉连续的蓄光型辅助疏散指示标志;禁止用宣传海报、条幅等遮挡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营业厅的安全疏散不应穿越仓库。当必须穿越时,应设置疏散走道,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与仓库分隔。防火卷帘门两侧各0.5m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应有杂物堵塞,确保畅通。市场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采用平开门;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等。市场的柜台、摊位、商品及模特等其他物品的摆放不应妨碍人员安全疏散;疏散走道、楼梯间禁止悬挂或摆放商品;营业期间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4 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大型批发市场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保证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齐全,并能运行正常。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应当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做好维护保养,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每年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室内消火栓系统的设置和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压力应满足灭火需要。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应定期重点巡查喷头和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消防供水设施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设有自动报警系统的应及时排除系统故障、误报等状况,确保联动控制完好有效。
4 消防管理对策
4.1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大型批发市场应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市场应在管理层确定一名成员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各类员工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合同中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两个以上产权单位管理或两个以上经营者的,应当明确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统一管理的责任单位。
4.2 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大型批发市场应根据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与培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用火动火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消防档案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3 强化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
大型批发市场应将营业厅、仓库、锅炉房、消防控制室、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营业厅禁止吸烟,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营业、使用期间严禁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电气设备周围不应堆放可燃物;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营业厅应保持通道及出入口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完备好用。消防控制室应当严格落实24小时不间断双人值班制度。锅炉房、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4.4 加强用电设备消防安全管理
大型批发市场电气、电热设备的采购,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电气设备、线路和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技术检测;严禁违反规定接、拉电线和随意加大负荷或者改变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发热量大的电器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装修或可燃构件上,引入线应按规定作隔热保护。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满足相关规范的规定。
4.5 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大型批发市场在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等行为应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对巡查、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按期整改并落实防范措施。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积极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5 结论
大型批发市场作为一个人流物流高度集中的场所,其火灾危险性和社会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大型批发市场火灾危险性的研究,分析其防火对策,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另一方面也要增强市场管理者和使用者的防范意识,只有经营者和管理者在认识上、制度上、措施上管理到位,并采取积极的火灾防控措施,火灾事故的危险性才会最大程度的降低。
参考文献
[1] 张泽江.商业批发市场火灾危险性研究进展.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11,(9):59-60.
[2] 吕锋,李莉.专业市场整合改造中的消防问题及对策.武警学院学报.2011,27(2):62-63.
[3] 赵利程.集贸市场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探讨.武警学院学报.2011,12月27(12):6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