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钢的回火
将淬火钢重新加热到A1点以下某一温度,保温一定时间,然后冷却到室温的热处理工艺,称为回火。
淬火处理所获得的M淬+A残,组织不稳定,性能很硬且脆,并存在很大的内应力,容易变形和开裂。因此,钢淬火后必须要进行回火处理。
3.4.1 回火的目的
①获得工件所需的组织和性能。通过回火可提高钢的韧性,适当调整组织和改善钢的性能,满足工件所需使用性能和寿命。
②稳定组织和尺寸。通过回火可使淬火组织转变为稳定组织,从而保证工件在使用过程中不再发生形状和尺寸的改变。
③消除淬火内应力、防止工件变形和开裂。
3.4.2 淬火钢的回火转变
淬火处理所获得的M淬+A残,都是不稳定组织,都有自发向稳定组织转变的趋势。回火是提供温度环境,控制组织转变过程和结果,使钢件满足性能要求的工艺。按照加热温度的不同,淬火钢的组织转变可分为四个阶段。
回火第一阶段(≤200℃):马氏体分解。当回火温度达100℃以上时,马氏体中过饱和的碳原子以ε碳化物形式析出,碳的析出降低了M中碳的过饱和度,晶格畸变也随之减小。在这一温度较低的阶段,原子运动能力较低,马氏体中分解析出的碳原子很有限。在回火的第一阶段中钢的硬度并不降低,但由于ε碳化物的析出,晶格畸变降低,淬火内应力有所减小。这种组织为:M+碳化物→回火M。
回火第二阶段(200~300℃):残余A的转变。A残在200℃开始转变,至300℃基本结束,A残转变为下贝氏体的同时,M还在继续分解,M继续分解会使钢的硬度降低,但由于较软的A残转变成较硬的下贝氏体,因此钢的硬度并没有明显降低,但淬火内应力进一步减小。
回火第三阶段(300~400℃):碳化物的转变。温度超过300℃继续升高,碳原子从过饱和α固溶体中继续析出,同时ε碳化物也逐渐变为与α固溶体不再有晶格联系的渗碳体(Fe3C),α固溶体中含碳量几乎已是平衡含碳量。经过第三阶段以后,钢的组织由铁素体和颗粒状渗碳体所组成,钢的硬度降低、塑性和韧性提高,淬火应力到此基本消除。这种组织为:F+Fe3C细粒→回火T。
回火第四阶段(>400℃):渗碳体聚集长大。在第三阶段后,温度继续升高时,混合组织中的细粒状铁素体的颗粒度也随之长大,组织已是在铁素体基体上分布着球粒状的渗碳体。钢的硬度继续降低、塑性和韧性显著提高,淬火应力完全消除。如图3-20所示为回火温度与淬火钢的组织变化关系。这种组织为:F+Fe3C粗粒→回火S。淬火钢回火后的显微组织如图3-21所示。
图3-20 淬火钢在回火时的组织变化
图3-21 淬火钢回火后的显微组织
3.4.3 回火的种类及应用
决定钢回火后的组织、性能的主因素是:回火温度。回火温度根据工件要求的力学性能来选择。
(1)低温回火(150~250℃)
淬火后低温回火,所得组织为回火马氏体;能保持淬火钢的高硬度和高耐磨性,降低淬火内应力和脆性,以免使用时崩裂刀具或过早损坏。它主要用于高碳钢的切削刀具、量具、冷冲模具、滚动轴承等。硬度一般为58~64HRC。
(2)中温回火(350~500℃)
淬火后中温回火,所得组织为回火托氏体;可获得较高的屈服强度、弹性极限、韧性,主要用于处理各种弹簧和热锻模等;硬度一般为40~50HRC。
(3)高温回火(500~650℃)
淬火后高温回火,所得组织为回火索氏体;可获得强度、硬度和塑性、韧性都较好的综合力学性能。
淬火和高温回火相结合的热处理称为调质。调质处理广泛用于重要的结构零件,如连杆、螺栓、齿轮及轴类等。硬度一般为25~40HRC。
如表3-5所示,钢经正火后和调质处理后的硬度值接近,但为什么主要的零件一般都选用调质处理而不采用正火?这是由于调质处理后的组织为回火索氏体,而正火所得到的索氏体中渗碳体呈片状;调质钢不仅硬度高,且塑性与韧性也高于正火状态。
调质处理一般作为最终热处理,但也可以作为表面淬火和化学热处理的预先热处理。为了保持淬火后的高硬度及尺寸稳定性,淬火后又可进行时效处理(温度低于低温回火温度)。
表3-5 45钢经调质和正火后的性能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