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冷轧电镀锡钢板及钢带(GB/T 2520—2017)
1.品种规格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厚度为0.14~0.80mm的一次冷轧以及公称厚度为0.12~0.36mm的二次冷轧电镀锡钢板及钢带。
普通用途的钢板及钢带,其牌号通常由原板钢种代号、调质度代号和退火方式代号构成。如:MRT-2.5CA,LT-3BA。
用于制作二片拉拔罐(DI)的钢板及钢带,原板钢种只适用于D钢种。其牌号由原板钢种D、调质度代号、退火方式代号和代号DI构成。如:DT-2.5CADI。
用于制作盛装酸性内容物的素面(镀锡量5.6/2.8g/m2以上)食品罐的钢板及钢带,即K板,原板钢种通常为L钢种。其牌号通常由原板钢种L、调质度代号、退火方式代号和代号K构成。如:LT-2.5CAK。
用于制作盛装蘑菇等要求低铬钝化处理的食品罐的钢板及钢带,原板钢种通常为MR钢种或L钢种。其牌号由原板钢种MR或L、调质度代号、退火方式代号和代号LCr构成。如MRT-2.5CALCr。
钢板及钢带的公称厚度小于0.50mm时,按0.01mm的倍数进级。公称厚度大于或等于0.5mm时,按0.05mm的倍数进级。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公称厚度也可采用其他厚度倍数进级。
如要求标记轧制宽度方向,可在表示轧制宽度的数字后面加上字母W。
钢卷内径可为406mm、420mm、450mm或508mm。
2.力学性能
钢板及钢带的调质度用洛氏硬度(HR30Tm)的值来表示。
一次冷轧钢板及钢带的硬度(HR30Tm)应符合表4-91的规定。
表4-91 硬度
①硬度为两个试样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的试验值超出规定允许范围1个单位。
二次冷轧钢板及钢带的硬度(HR30Tm)应符合表4-92的规定。
表4-92 二次冷轧钢板及钢带的硬度
①硬度为两个试样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的试验值超出规定允许范围1个单位。
如对二次冷轧钢板及钢带的屈服强度有要求,可在订货时协商。各调质度代号的屈服强度目标值可参考表4-93的规定。
表4-93 二次冷轧钢板及钢带的RP0.2目标值
①规定塑性延伸强度是根据需要而测定的参考值。
②规定塑性延伸强度通常采用拉伸试验进行测定,屈服强度为两个试样的平均值,试样方向为纵向;也可以根据需要,参见附录B所规定的回弹试验换算而来。仲裁时采用拉伸试验的方法测定。
③对于拉伸试验,试样采用GB/T 228.1—2010中的P7试样(标距L0=50mm,b=25mm),但试样平行部分的长度最小值60mm。试验前,试样应在200℃下人工时效2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