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标题栏方位、附加符号及投影符号(摘自GB/T 14689—2008)
(1)标题栏的方位
每张图纸上都必须画出标题栏,标题栏的位置位于图纸的右下方,见上一节,标题栏的格式和尺寸见下一节。当X型图纸横放、Y型图纸竖放时,看图方向与看标题栏的方向一致(见上节图)。
为了利用预先印制的图纸,允许将X型图纸的短边置于水平位置使用,如图2-1-1所示,或将Y型图纸的长边置于水平位置使用,如图2-1-2所示。
图2-1-1 标题栏的方位(X型图纸竖放时)
图2-1-2 标题栏的方位(Y型图纸横放时)
(2)对中符号、方向符号及剪切符号
为了使图样复制和缩微摄影时定位方便,均应在图纸各边长的中点处分别画出对中符号。对中符号用粗实线绘制,线宽不小于0.5mm,长度从纸边界开始至伸入图框内约5mm,如图2-1-1、图2-1-2所示。当对中符号处在标题栏范围内时,则伸入标题栏部分省略不画,如图2-1-2所示。
使用预先印制的图纸时,为了明确绘图与看图时图纸的方向,应在图纸的下边对中符号处画出一个方向符号,如图2-1-1、图2-1-2所示。方向符号是用细实线绘制的等边三角形,其大小和所处的位置如图2-1-3所示。
图2-1-3 方向符号的尺寸和位置
为使复制图样时便于自动切剪,可在图纸(如供复制用的底图)的四个角上分别绘出剪切符号,剪切符号可采用直角边边长为10mm的黑色等腰三角形,如图2-1-4所示,当使用这种符号对某些自动切纸机不适合时,也可以将剪切符号画成两条粗线段,线段的线宽为2mm,线长为10mm,如图2-1-5所示。
图2-1-4 剪切符号(一)
图2-1-5 剪切符号(二)
(3)投影符号
第一角画法的投影识别符号,如图2-1-6所示。第三角画法的投影识别符号,如图2-1-7所示。
图2-1-6 第一角画法的投影识别符号
图2-1-7 第三角画法的投影识别符号
投影符号中的线型用粗实线和细点画线绘制,其中粗实线的线宽不小于0.5mm,如图2-1-6、图2-1-7所示。
投影符号一般放置在标题栏中名称及代号区的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