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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标识符
在C++中,标识符是用来定义资源的,当用户创建一个新自由对象的时候,系统会为其提供一个默认标识符或者用户自己定义一个标识符。
标识符用于字符序列,表示下列操作之一:
●对象或变量名称。
●类、结构或联合名。
●枚举类型名称。
●类、结构、联合或枚举的成员。
●函数或类成员函数。
●typedef名称。
●标签名称。
●宏名。
●宏参数。
以下字符用作标识符的第一个字符或者所有后续字符是合法的。
以下字符可以作为标识符中除第一个字符外的所有字符。
提示
标识符只能在说明它或定义它的范围内是可见的,而在该范围之外是不可见的。
2.4.1 保留字
保留字也叫关键字,它是C++系统预定义的,由小写英文字母组成的单词、词头或词组。每个保留字都被系统赋予了一定的含义,具有相应的功能,所以用户不能把它们作为非保留字使用。
在C++中,保留字分为表2-2所示的几类。
表2-2 保留字类型
2.4.2 标识符命名
在C++中,各种数据对象都需要用标识符来区分,即它的名字。
标识符的命名规则如下。
(1)以非数字字符开头,如字母或下画线“_”。
(2)只能由字母、数字和下画线3类字符组成。
(3)区分大小写。
(4)有穷字符序列,只有前32个字符有效,超过32个字符,以后的字符忽略不计。
(5)不能与C++关键字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