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国际冲突与合作
冲突与合作是国际关系研究中的一对重要范畴,反映了行为体之间互动的性质、方式、过程及其背后的国际结构变化。
1.4.1 国际冲突
国际冲突是一个国际行为体受到利益驱使而有意识地反对或压制另一个国际行为体的行为。这个定义有两个要点需要强调:第一,国际冲突是指有意识的对抗行为,无意识的行为不构成冲突。第二,冲突源于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而不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纵观人类历史,冲突是国际关系的常态。当不同行为体之间权力和利益产生矛盾并且难以调和时,它们就会处于冲突状态。在古代,行为体之间的国际冲突主要集中在政治和安全领域。在全球化的今天,国际冲突的范围大为拓展,几乎涉及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贸易摩擦、劳工纠纷、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对抗等。
国际冲突的原因多种多样,我们如何更好地理解国际冲突的形成机制呢?早在1959年,著名国际政治学者肯尼思·沃尔兹就在《人、国家、战争》一书中提出了“层次分析法”。他认为国家间产生冲突、爆发战争的原因需要从国际体系、单位国家和决策者个人三个层次上去寻找。我们将借鉴这一研究方法,从国际体系、国家和个人三个层次来理解国际行为体之间的冲突根源。
——国际体系——
所谓国际体系,是指由诸多相互作用的国际行为体组合而成的整体,它涉及国际关系的基本性质、运行状态和变迁过程。讨论国际体系,旨在从宏观层面解释国际冲突的原因。国际体系最为重要的方面是权力结构,即大国力量对比所形成的格局状态,我们一般用“极”来形容。当一个国家占据主导地位时,国际格局就是单极。当两个国家(或国家集团)势均力敌时,国际格局为两极。当世界上存在三个或三个以上力量相当并相互制衡的大国时,我们把这种状态称为多极格局。在国际冲突问题上,“极”的数目与冲突发生的概率、规模和烈度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例如,近代早期的欧洲是典型的多极格局,每一方都担心他人坐大而对自身安全构成威胁。一旦任何一方试图称霸欧洲,其他几方便会自动联合起来加以制衡,进而引发欧洲国家间持续不断的冲突与较量。再比如,“冷战”时期美、苏两国高度对抗,但由于在两极格局中没有一方享有绝对优势,两国在对抗中不得不保持足够的战略克制与危机管控,这也使得双方始终没有爆发“热战”。
除了稳态的国际格局对国际冲突存在影响外,国际权力的转移(Power Transition)也会诱发国际冲突。正如现实主义描述的一样,国际政治的核心在于对权力的争夺,国际权力从一个国家转移至另一个国家的过程常常伴随着国际冲突和战争。从历史经验来看,当霸权国家与新兴国家之间出现权力转移时,双方冲突的可能性就会骤然增加。哈布斯堡王朝的衰落、拿破仑的崛起、英德之间的争霸,无一例外地都以大规模国际战争的方式表现出来。
当然,在国际体系层面,权力结构并不能解释所有国际冲突爆发的原因。20世纪英、美之间的霸权转移就是以和平方式实现的,作为新兴大国的中国也力图打破暴力崛起的历史逻辑。在这个意义上讲,国际冲突除了权力结构的影响之外,还与国际规范和共有观念有关。当国际社会都信奉对抗性文化时,行为体之间自然会倾向于通过冲突和战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近代以来的欧洲之所以战争不断,与当时世界流行的丛林政治文化密不可分。相反,如果国际合作、共赢的规范逐渐发展壮大,行为体就会慢慢学习并内化这些观念,进而降低或化解相互冲突的可能。
——单位国家——
国际冲突形成的第二个层次是国家视角,国家的利益需求、制度体制和力量博弈对国际冲突有着直接影响。首先,国家利益的损失会导致国际冲突爆发。当自身的重大利益受到挑战和伤害时,一国会很自然地选择对抗方式来加以应对。其次,国家的制度结构和社会特征也会促使国际冲突爆发。比如,战国时期秦国的耕战体制培育了国内全民尚武、争强好战的国民性格,大大加强了其对外扩张的偏好。最后,国家内部的力量博弈态势也是国际冲突发生的重要诱因。杰克·斯奈德就将大国的对外扩张归因于一种“帝国迷思”,这种迷思是大国内部一些利益集团制造出来的,其目的只是为了自身狭隘的利益。他们利用组织集中的优势、对信息的垄断权以及与国家的紧密联系,向国内民众肆意兜售“扩张有利”的神话,最终导致了大国自残式的过度扩张。
——个人层次——
从微观层面来看,国际冲突的爆发与个人也有关。传统观点认为,人类天生就具有敌意和侵略性,人类“种内侵略”的遗传特征和暴力偏好的心理结构会诱发国际冲突。另一种观点将决策者个人与国际冲突联系起来,重要政治人物受信仰、心理、性格、气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对形势做出错误判断,从而导致国际冲突。美国卷入越南战争与其政治精英的错误认知就有着重要关系。他们认为越南内战是共产主义在远东扩张的一部分,如果丢掉越南,整个东南亚就会成为苏联的势力范围。同样,赫鲁晓夫认为在古巴部署战略导弹可以弥补苏联在美苏核对抗中的弱势地位,从而导致了古巴导弹危机的爆发。还有一种有关决策者判断的理论是值得注意的,这就是有关战争的预期功效理论。该理论认为,战争的爆发决定于决策者的预期利益。换言之,决策者预期从战争中得到的利益越多,他们诉诸战争的可能性就越大。
总之,国际冲突的根源复杂多样。了解导致冲突发生的原因,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规避冲突,实现和平。
1.4.2 国际合作
与国际冲突相对,国际合作也是理论家们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国际政治中,合作是指国际行为体在互动中自愿调整其政策的行为,目的是协调各方的不同点,以达到一种共同得益的结果。国际合作关系到国家间关系的稳定、地区秩序的建设、人类繁荣福祉与全球治理等诸多内容。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中,行为体为何要选择合作?国际合作符合行为体的自利逻辑吗?国际合作是暂时的权宜之计还是长久的制度安排?这些都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
总体而言,行为体之所以选择合作是由于相互之间存在共同利益,行为体基于理性逻辑通过合作方式来实现和增加自我利益。国际合作的深化也反映了世界政治文明的进步,国际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共赢观念的普及、共同体意识的出现等,都为国际合作提供了重要动力。
——相互依赖——
从社会学的角度看,行为体之间由于交往产生互动,并在长期互动中形成了双方或多方的利益关联,最终建立起与他人的相互依赖关系。在国际关系领域,相互依赖是指“以国家之间或不同国家的行为体之间相互影响为特征的情形”。从经济角度看,相互依赖产生于经济生活中的分工以及经济要素之间的流动(包括人力、资源、货币、知识、消费等),并在形成一定规模后产生彼此间“非零和博弈”的互利的状态。经济领域的相互依赖逻辑在政治层面也有体现。在政治同盟、集体安全、军事合作等政治领域,正是由于行为体之间存在共同的安全利益,他们才形成了命运一体的相互依赖关系。
相互依赖构成了行为体之间合作的重要基础。由于彼此利益存在交集,合作使单一行为体可以借助他人实力和资源实现自身利益。从这个角度看,合作相较于单边行为,成本更低,遇到的阻力也相对较小。值得注意的是,相互依赖通常是一个客观的状态,而合作则是行为体根据依赖关系建构出的结构安排。当相互依赖带来的现实利益被行为体充分认知后,国际合作便具有了建立和深化的可能。
需要指出的是,在相互依赖条件下,不同行为体的合作意愿存在差异。当一方或多方的合作是被迫的时,这样的互动模式带来的结果是“相互的但又不平等的依附关系”。马克思主义国际关系思想和世界政治的“中心—边缘”理论注意到了这一点,它们以世界分工和经济要素性质说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间的相互依赖存在不平衡性,弱者在这样的互动模式下更为脆弱。这一理论同样适用于政治安全领域。例如,在军事同盟和保障体系中,我们看到强势国家利用军力、地缘或技术优势形成对合作盟友的较多支配权,弱势一方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于强者并让渡其自主权力。
——国际制度——
国际制度可以被理解为合作机制,尤其在单一霸权受到挑战,各国拥有广泛共同利益时,制度便能为国际合作提供平台。国际制度具有标准性质,可以推动国际合作的规范化。国际制度的运行成本相对较低,特别是在涉及国际安全、危机管控、战争限制等方面,制度力量的边际收益远远大于武力对抗。尤其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提高、行为单元相互依赖不断加深、战争对国家破坏力增加的背景下,通过多边制度来推进国际合作成为国家的理性选择。
制度重要性的凸显反映了国际关系的进化。一方面,国际制度的不断成熟使得国际分工更加专业化、技术化,国际合作的水平因此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制度体系的日渐完善使得国家间互动具有了更多的空间和选择。当利益出现矛盾时,国家首先想到的不再是诉诸武力,而是通过公认的制度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共同体意识——
共同体意识是一个古老又新鲜的国际关系概念。人类传统文明中的宗教、价值思想、世界观等文化因素蕴含着深刻的命运共同体意识。这一意识超越了语言、族群、地域和政治等因素的差异,构成了传统社会相互合作的重要动力。比如,拿破仑战争结束之后,正是基于“正统主义”这一共同体意识,欧洲主要列强建立起了“神圣同盟”以维系相互间的合作关系。
在当代世界,命运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更加凸显。由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超越国家边界的全球公共问题成为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面对自然灾害、恐怖主义、难民、环境恶化等全球性问题,国家、国际组织、经济单位和市民社会不自觉地形成了命运共同体,并通过多层次、跨地域、多领域的合作来保障全球秩序的良性运行。
1.4.3 国际和平的实现
国际和平是人类一直追求的理想,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使得人类对和平的追求更加迫切。理论上讲,国际和平的实现有赖于对冲突的遏制和对合作的推进。现实主义学派一般对国际关系抱悲观态度,认为我们不可能实现国际社会的永久和平。不过,他们认为大国力量之间的平衡有助于抑制冲突的爆发,进而实现消极意义上的和平。自由主义者则希望通过国际法、国际道德和世界舆论等力量来减少冲突、促进合作,追求积极意义上的和平。具体而言,国际和平的实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途径:
第一,降低战争收益并提高冲突的代价。在多数情况下,国家发动对外战争是为了获取额外收益,或者战争的收益高于所付出的成本。比如,在常规武器时代,很多国家信奉“战争是政治的继续”,谈判桌上解决不了的问题就让战场说了算。而核武器问世后,其巨大的破坏能力使得国家之间战争的成本大为抬升,从而使得大国之间发生战争的概率显著下降。再比如,2003年,小布什总统之所以决定发动伊拉克战争,是因为美国并没有遇到强大的反战阻力,萨达姆的军队也难以对美军构成致命威胁。相反,美国通过伊拉克战争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包括对国际石油的掌控、其政治制度在中东的推广以及巨大的地缘政治影响。然而,随着伊拉克国内失序和恐怖主义的常态化,美国在伊拉克战场上付出了巨大的生命和财力代价,甚至这些代价逐渐超过了其获得的收益。所以,奥巴马总统上台后不得不宣布从伊拉克撤军,逐渐退出对中东事务的全方位干预。
第二,通过建立国际制度来维护世界和平。就此而言,集体安全制度是人类的重要尝试。集体安全是一种保障所有国家生存与国际和平的制度。在这种机制下,每个参与国都认为破坏和平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相信一国的安全就是所有国家的安全,愿意通过集体行动来应对安全威胁,以维护世界和平。在实践上,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欧洲国家曾创建国际联盟来维持国际体系的稳定。然而,国际联盟在制度设计上存在重大缺陷,并不能够阻止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联合国也是基于集体安全理念,但又吸取了国际联盟的教训,通过大国一致原则来保证安全机制的有效性,从而使其成为维护当今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今日正迅速全球化的世界同时面临传统安全风险与非传统安全隐患,这更需要建立跨越国境、政治体制和文化的多层次国际机制来提供安全性质的政策产品,在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危机善后以及发展扶助等环节起到和平推动的作用。
第三,培育反对战争、追求和平的国际观念。促进国际和平,除了制度的约束之外,还需要对反战理念的普及、对和平思想的宣传。第二次世界大战给欧洲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不仅造成数以千万计的军民伤亡,而且对其经济、政治、社会等多个方面带来毁灭性的影响,欧洲的国际地位也一落千丈,不再是国际事务的仲裁者。正是基于对战争破坏性的深刻记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欧洲盛行和平主义思想,形成了反对战争的强大社会力量。在此基础上,欧洲逐渐摆脱历史仇恨,走上了政治和解、经济合作和社会融合的一体化之路。推而广之,随着和平主义思想的不断传播,谴责暴力、反对战争的力量也会随之壮大,世界和平的实现也就具有了更坚实的基础。
第四,国家内部治理的改善也有助于国际和平。“冷战”结束之后,世界上仍持续不断的冲突和战争大多源于国家治理的失败。从索马里内战到卢旺达的大屠杀,从叙利亚危机到乌克兰乱局,国家内部的混乱以及由此带来的冲突不断外溢,导致世界难以安宁。放眼全球,不少发展中国家面临着繁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任务。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技术和知识支撑,再加上国际力量的干预和剥夺,这些国家的发展举步维艰,诱发了增长停滞、贫困饥饿、政治对抗等一系列问题。要扭转这些国家的现状,一方面需要其内部治理的持续改善,另一方面也需要国际社会的援助与支持。只有国际上多数国家都实现了长治久安,其民众均过上了富足和有尊严的生活,世界和平才能真正长久和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