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论》年刊(第十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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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的基本方法与主题——就“终篇”逻辑地位与陈俊明教授再商榷

罗雄飞罗雄飞,江西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摘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是《资本论》的基本方法,它是辩证法一般思维原理的具体化和科学实证化,体现了马克思对辩证法的独特的把握方式。它把成熟的典型的具体对象,当作性质稳定的同一生长阶段的有机体,依照实验科学的方式设定科学认识活动的严密条件,通过剖析典型获得一般规定,因而一般与特殊、个别是直接统一的。《资本论》的首要主题是“政治经济学批判”,是对以往政治经济学蕴涵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的批判,也是对它们的价值立场的批判,归宿是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批判或由此派生的空想社会主义批判,对资本主义生产的运动规律的揭示从属于理论批判的任务和要求。原理部分的终篇是在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对首要主题的集中阐发,它与直接的理论批判即理论史部分的结论完全一致,不能把它看成是客观对象的客观逻辑的“完整性”反映。

关键词:科学实证主义方法 政治经济学批判 终篇逻辑地位

辩证法是《资本论》的基本方法,从抽象一般的思维原则来说,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辩证法不仅是抽象一般,它在不同理论中还具有特殊性和个别性。拙作《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思想》[1]对辩证法在马克思那里的个别性特征进行了初步的论述,指出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是辩证法一般的具体化,它是将黑格尔逻辑学科学实证化的产物,它体现着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继承与彻底超越。这里拟就这一问题进行简要说明,并联系《资本论》的方法、主题和逻辑起点对《资本论》“终篇”的逻辑地位进行再探讨。

一、《资本论》的基本方法

马克思指出:法国的唯物主义精神在魁奈、拉瓦锡、拉普拉斯等人那里,显示了“具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革命力量和胆略”,而萨伊则“暴露出在概括事物时法国精神的全部荒谬倾向”; [2]“庸俗经济学以为,政治经济学科学与其他一切科学的特征差别在于,后者力图说明被掩盖在日常现象后面的,因而按形式总是与日常现象(例如太阳围绕地球运动的现象)相矛盾的本质,而前者则宣称日常现象单纯转化为同样日常的观念是科学真正的事业”。[3]在这里,马克思把庸俗经济学所遵循的经验实证主义方法看成一种抽象的唯物主义。它只是将日常观念条理化,从日常现象中归纳出一定的范畴和“法则”,并抽象地加以运用。它局限于从现象到现象的说明,不但是对现实关系的简单辩护,而且把现实关系抽象化、理想化、永恒化,把社会属性当作物的属性。在马克思眼中,早期古典经济学虽然不同于庸俗经济学,能够通过从具体到抽象的过程,把握经济现象的本质,却又将这样获得的认识不经过任何中间环节,抽象地运用到现实经济活动的分析。即便是古典经济学的杰出代表人物,也不免将本质的东西与日常观念或表象混为一谈。因此,以往全部政治经济学,都具有抽象唯物主义特征,实质是主观唯心的形而上学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得到全面体现的崭新的思维方法,与以往全部经济学方法有着根本差别。它超越了黑格尔逻辑学的神秘性和抽象思辨性,也超越了抽象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它是唯物主义思想与康德、黑格尔乃至休谟、费希特的方法论思想的综合。并且,这既是对他们的超越,也是对以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关系的克服。这种方法将黑格尔的辩证法与近代实验科学的基本精神完美结合起来,使辩证法实证化了。它要求始终通过具体条件(类似于科学实验条件)获取知识,摈弃了一切脱离特定对象和具体条件的抽象思辨性,因而成为一种比经验实证更加科学、更加实证的方法。它在一定意义上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成功地运用于某些社会科学。马克思对自己的崭新方法是充满自信的,在他看来,它相对于其他经济学方法,无疑是一场“哥白尼革命”。这对英美基于形式逻辑的形而上学的主流思维方法提出了严厉的挑战。这种挑战即便在今天,不仅没有过时,而且依然具有超时代意义。

这种独特思维方法可以从认识对象和认识方式两方面加以把握。从特定的认识对象来说,首先要把具体对象看成生命有机体。作为“生命有机体”,它具有类似基因原理或细胞原理那样起着“以太”性决定作用的因素,而有机体的各个环节又相互决定。对于这样的“生命有机体”,必须从整体性加以把握。科学的认识方式和内在机理外化的整个知识体系,都必须遵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原则。而每个环节的知识或概念必须与对象的特定环节和特定认识条件相对应,它们的逻辑展开应该反映通过科学方式获得知识的进程。这就是对象即概念的原则,任何概念不能成为抽象的、独立的东西。在这里,特定的认识对象被依次置于不同的具体认识条件(实验条件)下加以考察,而作为实验科学对象的研究对象,必须始终保持同一的性质,必须基本保持同时态性。不同的具体的认识条件(实验条件)也可以看成同一的特定对象的不同层次的生命机理的“科学的”存在形式。特定的客观对象的不同层次或不同环节的知识,通过具体存在形式(实验条件)被辩证地展开,从而构成一种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有机的知识体系。这种方法可以称为科学实证主义方法。它直接反映着实验科学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

马克思这种独特的思维方法集中体现在《资本论》中。在这里,发达的英国资本主义生产,作为特定的客观研究对象,时刻浮现在马克思的头脑中。为揭示这一作为有机生命体的客观对象的内在生命机理,马克思用“抽象力”设置了三种纯粹的具体认识条件(相当于科学实验条件),即“普遍化的简单商品生产”“普遍化的简单补偿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生产”“资本有机构成具有差异的资本主义一体化生产”。马克思通过这些具体的认识条件,分别揭示了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和生产价格规律,同时展现了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些规律都是同一时代发达的英国资本主义生产这一生命有机体的内在机理的不同层面。在开篇,马克思在预设的条件下,将市场主体抽象为“独立的个人”,从而忽略生产组织内部的生产关系。这样,个人成为市场主体的“符号”。因此,简单流通中价值规律所体现的所有权、自由、平等及自利利人的分工关系,是被意识形态化的“有产者”之间的基本关系。就此而言,价值规律应该首先被看成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规律的一般形式。另外,如忽略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条件即雇佣劳动关系之后,价值规律也可以近似地看成适合一切形式的商品生产甚至未来社会的生产要求。但是,这一规律虽然在前资本主义的简单商品生产中征兆性存在着,却只有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中才具有现实的一般性,正像“劳动一般”只有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才具有现实的一般性一样。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思想认识,马克思指出:对商品生产的“科学分析”,必须“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结果开始”。[4]因为在发达的、广泛的商品交换条件下,商品的价值性质和价值量的决定,才具有现实一般性。正因为一般规定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这一“人体”机理的一般形式,在马克思看来,古典经济学中的“渔夫”和“猎人”的关系,就是截至1857年的“最发达的社会关系”的特有表现形式,因而“从这种观点看来是一般关系”。[5]也就是说,“渔夫”和“猎人”的关系,体现的是18世纪的“社会个人”(市场主体)的生产。剩余价值规律同样必须在具体的认识条件下加以把握,而所谓“具体条件”,又是用抽象力设定的“普遍化”的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生产,生产资料的垄断对分配的影响被暂时忽略。这种特定形式的生产的“普遍化”,是理想化了的条件,这种“平均形式”在历史和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个人”还原为“市场主体”、企业内部的生产关系被当作主要考察对象之后,价值规律便转化为剩余价值规律。为阐明生产价格规律,马克思设置的认识条件与发达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条件已经相当接近了,生产资料垄断对剩余价值分配的影响得到充分体现。不过,这仍是纯粹化的生产条件。这种生产价格规律,是价值规律通过剩余价值规律这一中间环节的进一步具体化。它依然限于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机理,还没有真正落实为现实的价格关系,资本竞争对价格形成的影响即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也还有待进一步阐明。

《资本论》的基本方法以及由此展现出来的科学认识进程,可以用图1表示:

图1

马克思独特的思维方法充分吸收了黑格尔的《逻辑学》乃至《精神现象学》的思想,然而又超越了这些思想。一方面,“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反映着客观研究对象的内在机理的辩证展开,不同层次的规律构成有机整体的作用机理的不同环节。这是辩证逻辑的实证化表现形式,其知识展开的基本方式与黑格尔逻辑学相一致。而另一方面,马克思的思维方法与黑格尔又具有本质差别。这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黑格尔辩证法与抽象思辨联系在一起。黑格尔抽象地总结、系统地阐述了辩证法的“一般原理”,但他没有把“一般原理”与实证的科学研究结合起来。它从绝对精神出发,以抽象思辨的形式展开,表现为概念的抽象运动。他阐发的是基于绝对精神的绝对知识体系。马克思的独特思维方法则是将辩证法运用于具体的客观研究对象,对象的内在机理是在实验条件下辩证展开,其展开的知识只能是对应这一特定对象的具体的相对知识。其次,在黑格尔那里,绝对知识基于绝对精神,知识的展开是神秘精神的自我展开。而在马克思那里,特定的客观对象是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和科学实验被认识的,相对知识的展开体现着实践人本主义和科学理性主义,人们是在实践过程中解答实践中产生的各种矛盾,获得和完善对人类生存、发展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因而,黑格尔是神本主义或神秘的抽象人本主义,而马克思以具有主体性、能动性的实践着的人为出发点和归宿,自然人化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类知识的积累,都以感性活动的人为前提,人类理性认识的提高是以感性的活生生的现实活动及其主客体的矛盾运动为基础。因此,在马克思那里,无论是研究方法,还是叙述方法,虽然遵循黑格尔逻辑学的“基本法则”,却又必须始终与具体条件相联系。他阐发的理论与那些“先验的体系”是根本不同的,尽管单纯从文字叙述来看,“似乎是”一种先验的体系。它摈弃了任何定义先行的做法,摈弃了一切抽象的逻辑演绎。他既不像抽象唯物主义(经验实证主义)那样主观唯心地运用概念、“原理”或模型,也不像黑格尔主义者那样把各个概念当作辩证逻辑体系中的抽象环节。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强调:特定对象的知识依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顺序展开,与黑格尔的逻辑展开过程是完全不同的。在他看来,黑格尔陷入了幻觉,因为黑格尔将人们认识具体的特定的对象、在精神上再现客观对象的过程,看成绝对精神创造现实存在的过程。

马克思的独特思维方法尽管类似于实验科学,但它与实验科学也存在差异。首先,实验科学设定的实验条件更多依赖于显微镜、化学试剂等物质手段。而马克思的方法则是运用“抽象力”。其次,特定的实验科学的研究更多地局限于某些环节,不同环节的研究是由不同科学家独立进行的。因此,研究同一对象的不同环节、层面的科学家,还不能非常自觉地意识到他们的研究成果之间具有一种实证化了的黑格尔式的逻辑学关系。他们甚至更多地把这种研究归结为经验实证主义的要求。他们比社会科学更科学的地方,在于他们更为严格地把特定认识限于特定条件。马克思则是对特定的客观对象进行整体性研究。当然,马克思与实验科学家一样,其研究对象的确定和初步把握、实验条件的设定、实验过程对特定经验的提炼,都需要经验的、历史的认识作为基础。

马克思剖析英国发达资本主义生产的思维方法,将形式逻辑作为基础性环节包含在辩证逻辑中。从具体到抽象的科学研究预备过程主要依赖于形式逻辑;“从抽象上升到具体”过程的每个孤立环节的认识,也必须运用形式逻辑对感性材料进行经验实证的总结。而且,马克思还往往借用主流思维中流行的术语表达某些新的内涵。由于这样的缘故,再加上主流思维方法的现实主导地位,马克思独特的思维方法往往受到主流思维方法的遮蔽。具体表现是:

其一,人们不理解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主流思维方法与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差别。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主流思维方法以形式逻辑为基础,它要求从具体的经验材料中抽象出共性的东西,把它们作为范畴、原理、模型确定下来。然后,这些东西被当作理论思维的前提或条件,反过来指导人们分析经验材料。当然,由于经验的变化或范围的扩大,这些范畴、定义、原理等也需要不断的修正。对于这种思维方法,马克思早在1837年给父亲的信中便指出了它的局限,即主体围绕事物这样那样议论,“而事物本身并没有形成一种多方面展开的生动的东西”[6]。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简称《导言》)中,马克思更是指出:用这些“一般规定”“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5]与经验实证主义的主流思维方法比起来,马克思的独特思维方法是一种更加彻底的的实证主义方法。一方面,依照马克思的思维方法,通过形式逻辑归纳出来的知识,只能是特定环境下的知识,必须联系特定的经验材料来认识,而不能主观地将它与特定的经验脱离开来,使之成为抽象的“一般的”知识。而另一方面,又必须基于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科学的认识条件,找出特定经验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使这种知识遵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辩证转化原则相互联系,使不同的知识处于不同的逻辑环节中,形成多样性统一的有机的知识体系。

其二,人们不理解“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涉及的一般、特殊、个别与形式逻辑意义的一般、特殊、个别的差别。这关系到思维方法的差异。在基于形式逻辑的主流思维方法那里,一般和特殊都是从现实存在中归纳出来的抽象的共性,只是抽象地存在。而在马克思那里,一般、特殊总是基于典型的个别,并与具体的认识条件相联系,因而是具体的一般,具体的特殊。这种一般、特殊和典型的个别高度统一。并且,这种一般规定,是具有现实性的一般规定。在《导言》中马克思对劳动的一般规定的现实性进行了充分的说明。这种劳动的现实一般性,意味着劳动的简单化、发达的劳动分工和劳动转岗很容易。而货币作为具有现实性的一般规定,没有历经一切经济关系,因而不能作为一切经济关系的抽象共性,并且只有在最发达的社会状态下才表现出它的充分的力量。另外,基于形式逻辑的主流思维方法,个别作为差异性,在理论研究中经常是被忽略的。马克思则通过解剖典型的个别揭示一般原理。19世纪50~60年代的英国资本主义生产,相对于其他国家的资本主义生产,它是个别,但因为它是最发达最典型的个别,因而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规定的存在条件。

其三,不能理解如何从“个别”上升到一般。马克思指出:谁要想理解他的政治经济学,“就要下定决心,从个别上升到一般。”[7]从个别上升到一般,大致有四层含义:①通过对成熟的个别的典型事物的剖析,掌握一般的抽象的规定,这种规定是对人体解剖得到的,却显示着人体和猴体的共同特性;②通过解剖典型把握典型的生命机体的内在机理,揭示这种典型机理的理论上的普遍意义,例如,通过对英国发达资本主义生产的解剖,把握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原理和一般趋势;③通过对处于特定的历史时期的研究对象的起支配地位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方面的个别典型的解剖,把握普照的光,再上升到具体整体的多方面关系;④在严格的类似于科学实验的条件下,以典型个别的形式把握不同理论环节的“实在”的关系,例如对上衣与麻布的交换关系的分析、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分析、两部类关系的分析,等等。这种通过剖析典型来把握一般的方式,如果拘泥于形式逻辑思维,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二、《资本论》的主题

对于《资本论》主题的理解,首先要求把“原理部分”与“理论史部分”联系起来,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马克思强调:《资本论》是“艺术的整体”[8]。作为“艺术的整体”,它的每一个部分是有机联系着的,将“理论史部分”独立开来,必然严重损害它的艺术效果。这种割裂使我们对其主题的理解发生严重的偏差。

《资本论》的首要主题只能理解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因为对资本主义生产的运动规律的科学认识,服从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需要。这首先从标题上得到反映。这一著作开始定名为《政治经济学批判》,1862年年底改名为《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定稿的标题直接反映了“原理部分”与“理论史部分”的关系。但是,两个部分并不是简单地拼接在一起。一方面,“理论史部分”对以往政治经济学以及空想社会主义的经济思想的批判,基于资本主义生产原理的科学认识。而另一方面,如果说“理论史部分”是对以往政治经济学的直接批判的话,对资本主义生产原理的科学阐明,就是对以往政治经济学的“不科学”的价值立场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即抽象唯物主义方法的间接批判。总之,马克思正是通过这种间接批判与直接批判的有机结合,实现了“断然同唯心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决裂”[9]。这种“决裂”是马克思晚年明确肯定的《资本论》写作的最初动机。

基于科学实证主义方法理解《资本论》“开篇”中的商品,对主题的把握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在第一版序言中指出:“开篇”中分析商品的部分是最难理解的。这部分内容之所以理解起来很困难,不仅因为它涉及“价值实体”“价值形式”的理解,还进而涉及《资本论》的基本方法以及在什么视域下理解这部分内容。这里首先涉及“开篇”的一般规定与马克思经济学的“出发点”的关系。一方面,“开篇”的内容被看成“一般的抽象的规定”[5],这里暂时忽略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特征,它不仅反映了商品生产的一般,甚至一定意义上近似地之所以说是“近似地”反映,是因为这里还是以个人所有权为前提,以这种独立的私有者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劳动不是直接体现人的生命活动,而是被当作手段,因而已经是“类本质”的异化。但是,整个社会关系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异化关系。反映着人类生活的一般本质。这里基于独立私有者的“交往关系”或“市民社会”关系,就是斯密、李嘉图理论中的“渔夫”和“猎人”的关系。可是,在“导言”中马克思一开始就集中批判了斯密、李嘉图等把“渔夫”和“猎人”的关系当作理论出发点的做法,并且把这种思想方法和鲁滨孙式的个人主义、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相提并论。事实上是把这些思想当作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价值立场。

“开篇”中的内容既被当成“一般的抽象的规定”,却又不能当成理论出发点。从主流思维方法看,这是赤裸裸的矛盾。要解开这种矛盾,只能回到马克思独特的思维方法中去。依照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方法”,出发点不是形式逻辑意义的一般规定,而是这样的“物质生产”,它是“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所体现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5]并且,马克思强调:“要有十分发达的商品生产,才能从经验本身得出科学的认识”,因此,科学的分析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4]可见,马克思作为出发点的不是简单商品生产,不是抽象的资本主义商品的一般规定,也不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历史起点。它只能是截至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可以看成“终点”的最发达的英国资本主义生产。一般规定是从作为“终点”的英国资本主义的现实物质生产中抽象出来的。而一般规定一旦被抽象出来,思维行程必须回过头来,依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原则,从精神上再现作为“终点”的发达的英国资本主义生产。这是两个思维行程的统一。因此,这种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既是《资本论》的出发点,也是归宿点。有学者认为,“开篇”中作为逻辑起点的商品,是资本主义商品的一般规定,这种一般规定也就是简单商品的规定,因而从一般规定出发的逻辑起点与商品生产的历史起点是一致的,这是不确切的。并且,作为历史起点的简单商品生产与马克思作为出发点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是根本违背的。因为从一般与特殊的统一来看价值规定,它首先“是资产阶级财富最抽象的形式”,这种规定已经假定原始共产主义和一切不发达的前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解体。[8]而马克思作为出发点的“生产”,具有特定的“一定社会性质”即资本主义性质。从形式规定来看,对“终点”的发达资本主义生产的科学认识进程,似乎与历史发展进程相一致。可是,在科学状态下对特定对象的内在生命机理的考察,被考察的不同层次的机理处于相同时态,由同一生产性质或特殊本质主导。

当然,“开篇”中的一般规定,对各种商品生产包括简单商品生产都是适用的。但是,这里的一般规定不是从各种商品生产中抽象出来的抽象的“共性”,它对历史上的商品生产的意义,仅仅是“人体”解剖对猴体解剖的意义。

要理解“开篇”中的一般规定在《资本论》中的逻辑地位,还必须直面一个理论难题。基于历史和现实的考察,在马克思看来:“开篇”中的一般关系首先是资本主义现实关系的理想化,它的现实一般性只能是历史的结果。如果把所有权关系抽象掉,进一步把开篇中的关系抽象为自由、平等、自利利人的关系。那么,这里体现的不但是历史发展的现实结果,而且是人类社会的理想状态,体现着人类关系的本质。因此,这只能是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结果。事实上,这种本质关系或一般关系在《资本论》中具有逻辑起点的意义。可是,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指出:在劳动异化理论中,“整个历史过程被看成是‘人’的自我异化过程,实际上这是因为,他们总是用后来阶段的普通个人来代替先前阶段的个人并赋予先前的个人以后来的意识。由于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即一开始就撇开现实条件,所以就可以把整个历史变成意识的发展了”[10]。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导言》中强调,理想化的一般关系,即“渔夫”与“猎人”的关系,不能作为历史的起点,也不能作为理论的出发点。这里似乎又存在一种赤裸裸的矛盾。

要真正解答这一问题,还是要回到马克思的基本方法上来。在马克思看来,现实关系的理想化,不能作为一种抽象的观念。他指出:“一个现实领域的纯粹理想性只有作为科学才能存在”[11]。他早期研究出版自由的时候就明确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12],因为“自然科学家力求用实验再现出最纯真的自然现象”[12]。这种把自然科学的做法运用于社会研究领域的思想与《资本论》第一版“序言”的思想完全一致。如果我们把“开篇”中的一般关系放到这样的“科学状态”中,并依照马克思的基本方法加以考察,问题就可以得到很好的说明。事实上,“开篇”的价值规律及其商品货币关系,正是马克思应用抽象力对资本主义生产进行科学处理的结果。因而,马克思指出:这里的“个人”活动可以“看作某种特殊需要体系和社会活动的某种特殊部门的实现”。[13]由于理想化的生产关系是一种“科学状态”,就可以在“科学上”近似地把它看作人类社会的本质所在,并在“科学上”看作资本主义生产的理想状态。随着科学实验条件的放宽,平等、自由、自利利人的劳动关系必然转化为现实化的异化劳动关系。可见,异化劳动才是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本质,才是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有的内在根据。这种科学认识进程与基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抽象理念进行的抽象思辨或形而上学的演绎推理,是根本不同的。它基于实践人本主义和科学理性主义,科学地处理了人类生活的一般本质与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本质之间的关系。

联系《资本论》的基本方法看待“开篇”及其内在逻辑发展,我们不难发现,《资本论》的原理部分在科学阐明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机理的基础上,隐含双重的间接批判意义。一方面,“开篇”中的一般规定,在科学状态下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类生活的本质关系,尽管这种本质关系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未来社会,才能超越私有制,成为现实的实践的社会关系,它还是以科学实验的方式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异化的社会关系的分析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前提。以此为前提,《资本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特殊本质。另一方面,由于“开篇”中的一般规定及其原理,作为资本主义现实关系的理想化,在以往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中,在空想社会主义者那里,又以抽象人本主义和鲁滨孙式个人主义的形式,以市民社会或交往理论等形式,充当了这些理论的意识形态前提或价值立场。因此,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科学的”阐明和特殊本质的揭示,也就间接地进行了“无言的”意识形态批判。可见,由于《资本论》依然把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动事实上看成异化劳动,这里不仅对“现代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4]进行了科学的说明,同时还蕴含《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基本内容,是对其丰富、发展和科学化。

综上所述,对《资本论》开篇的理解是最困难的,它不仅包含人类社会一般本质、商品生产一般、资本主义特殊规律的一般形式三重内涵,还包含相互对立的理论要求:既是一般的抽象的规定,又不能作为马克思经济学的出发点;价值规律在一定意义上所体现的人类社会的本质关系,理应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理想的结果,却又必须倒过来作为逻辑起点和理论前提,并以此说明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异化。所有这些,如果不理解马克思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是完全无法理解的。

这里对基本方法和主题的理解,与传统教科书有所不同。传统教科书对“开篇”中的一般规定的理解,还具有形而上学的(抽象唯物主义的)色彩,且把这种一般规定与历史上的简单商品生产混为一谈,把《资本论》的理论逻辑的展开看成是一般历史发展过程的抽象归纳。从而把《资本论》的主题看成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关系的简单否定。这与马克思的说明不是十分吻合。《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不久,马克思就指出:《资本论》用彻底唯物的方法考察了实际的经济关系,“证明现代社会,从经济上来考察孕育着一个新的更高的形态”“消灭了所有专家的社会主义,也就是所有乌托邦主义”;它把对现代运动、现代社会发展过程的最后结果的表述,与现实经济的实际发展相对区别开来。[8]事实上,这里指出的,正是《资本论》的首要主题。它否定了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永恒化、理想化的意识形态做法;批判了空想社会主义特别是普鲁东式空想社会主义的这样一种做法,即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理念出发,抽象理解劳动价值论,不顾历史发展条件,要求依照劳动价值论的抽象原则主观主义地改造现实关系。马克思还特别强调,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否定,不能完全适用于现实经济的实际发展。可见,以往学者基于现实的阶级斗争需要来理解《资本论》,似乎存在一定偏差,且带上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色彩。马克思的这一说明与同年的第一版“序言”的思想可以相互印证。在“序言”中,马克思强调: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作为三个形态的一个社会形态,是不能取消也不能跳过的;德国作为一个后发国家,按商品市场的规律发展经济是必然选择,因而英国的今天就是德国的明天。而1879年马克思回顾《资本论》的写作缘起时,所强调的也是“断然与唯心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决裂”[9]。在马克思看来,以往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包括斯密、李嘉图的理论,从它们的价值立场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来看,都是“唯心主义”政治经济学,因为抽象唯物主义实质上就是唯心主义。此外,基于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历史合理性的理解,马克思完全不同意瓦格纳单纯把利润看成是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取”和掠夺。在他看来,资本家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的职能执行者……他不仅‘剥取’……而且迫使进行剩余价值的生产……帮助创造属于剥取的东西”;并且,“资本家只要付给工人以劳动力的实际价值,就完全有权力,即符合于这种生产方式的权力,获得剩余价值”。[9]他还指出:按照价值规律,剩余价值应该“归资本家,而不归工人”[9]。由此看来,《资本论》并不是简单否定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关系,也不是号召工人立即起来推翻资本主义,它主要是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把资本主义当作永恒的理想社会模式的否定。

总之,对《资本论》的基本方法的理解不同,对其主题的理解就可能产生差异。

三、从《资本论》的基本方法看“终篇”的逻辑地位

我们在讨论终篇的逻辑地位之前,除了对象或主题外,有必要专门讨论陈教授对《资本论》的基本方法和开篇的认识。这是基础和前提,这些问题没有把握到位,就提出有关终篇的这样或那样的认识,无论多么系统都难以让人信服。

陈教授在最新著作[14]中认为,《资本论》中“全程性”方法即基本方法有三种,即抽象与具体统一的方法、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方法、一般与特殊统一的方法。依照陈教授的说明:抽象与具体统一的方法被等同于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它不但是范畴规定的丰富化、转化以及范畴自身的转化,而且是对象范围的逐步扩大和对象性质的转换;也是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阶段及条件的具体化过程。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方法,即深化与外化的统一。这一方法之所以归入“全程性”方法,是因为它反映了黑格尔逻辑学中“自在——自为——自在自为”的思维进程。一般与特殊统一的方法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典型对象的一般与特殊的统一,二是具体对象的一般过程与特殊过程的统一。前者在运用方面又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通过从个体到总体而实现一般概念的具体化,二是以典型对象的充分具体化的规定为基础和出发点,研究其在特殊国情、社情中的进一步具体化以及体系的特殊化。

在陈教授看来,这些方法反映的是对象运动的辩证法,它们共同构建着《资本论》的辩证的逻辑圆圈。这个逻辑圆圈从“细胞”开始,步步深入,达到终点即作为有机整体的具有典型性的资本主义财富的总体对象;逻辑的终点不仅要回到起点,而且要求高于起点,它反映着客观的具体对象由细胞的萌芽到机体的发育成长以至于成熟总体,成熟总体既有萌芽或细胞的各种规定,又具有进一步发展起来的系统规定。

对于这些方法,陈教授没有进行深入系统的论证,只是用20多页的文字内容同时对三种方法进行了概要式说明。他没有系统说明三种方法的区别与联系,也没有对“事后思索”获得的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关系进行系统解答。陈教授一方面说:“对象内在规定的揭示是在对总体对象进行特别处理并从中抽取某个细胞、暂时撇开其余部分,并在一系列特定条件包括历史条件的基础上形成的。”[14]逻辑圆圈是“事后思索”的产物,是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解构基础上、再加以重构的产物;它表现了主体认识的能动作用,是主体对客观对象发展的“追溯”“反思”,体现了主体的科学抽象力。[14]他又说:“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它表现了资本主义从初级阶段向发达阶段的发展。”[14]总之,他的说法极为含混不清,没有清楚地告诉我们,历史的考察与恩格斯所说的“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15],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关系。此外,陈教授对方法的分类也是值得商榷的。他把《资本论》中可能存在的方法分为“阶段性”方法和“全程性”方法,这种区分事实上是难以把《资本论》的基本思维方法与工具性方法完全分开的。比如历史分析方法,作为一种基础性的考察历史和现实的方法,难道不是始终伴随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整个研究过程吗?把一般与特殊统一的方法区分为“典型对象”和“具体对象”两种类型,更是似是而非,典型对象难道不是具体对象中的典型吗?它不需要在具体的运动环境中考察吗?关于逻辑圆圈的理解,很大程度上则是把黑格尔的《逻辑学》直接运用于《资本论》的逻辑关系的考察。黑格尔说过:“科学的整体本是一个圆圈,在这个圆圈中,最初的也将是最后的东西,最后的也是最初的东西。”[16]陈教授引用的这句话,可以说正是他把握《资本论》逻辑关系的最基本的思想。由于黑格尔《逻辑学》唯心主义表现最少而唯物的东西最多,这对于把黑格尔的方法进行简单的唯物主义颠倒的物性化黑格尔主义者来说,完全可以把它直接拿来运用。

对基本方法的理解必然直接关系到逻辑起点的把握。如果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看成《资本论》的基本方法,并且把它看成科学的实证方法;如果把《资本论》的逻辑进程看成认识主体对具体的“人体”即发达的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的“解剖”过程,以及通过科学“解剖”使科学认识具体化、系统化的过程。那么,对于《资本论》的原理部分来说,其具体的“解剖”对象始终是同一的,对象的性质也是始终同一的,而马克思则始终基于发达的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进行“事后思索”和科学考察。这种对“人体”的“解剖”和科学认识进程,必然是与“人体”的内在生命机理相符合。这与“人体”发育成长的历史过程在形式规定的发展方面也是相符合的。

如果这样把握《资本论》的基本方法,那么,恰恰是它的开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马克思告诫我们:“万事开头难……本书第一章(开篇),特别是分析商品部分,是最难理解的。”[4]依照马克思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首先要把开篇的研究对象与其后的研究对象看成同一对象,而最为关键的是,要科学地认识“解剖”“人体”的具体条件即“实验条件”。这个开篇的“实验条件”就是“普遍化的简单商品生产”。简单商品生产历史上仅仅是有限地存在并从属于不同社会形态的社会规定,因而现实的历史的简单商品生产不可能充当这样的考察条件。这种“简单商品生产”类似于典型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个体生产者的生产,它从属于资本主义生产,具有资本主义生产的性质,而又具有简单商品生产的形式。开篇中的“简单商品生产”也还不是这种简单商品生产的普遍化。事实上,它是把独立生产和交换的“个人”当作发达的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市场主体的“代表”或“符号”。

陈教授从黑格尔的逻辑学和逻辑圆圈的思想出发,把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基本方法,转换为抽象与具体统一的方法,使之同直接性与间接性统一的方法、一般与特殊统一的方法并列。这就进一步强化了黑格尔式的“概念”的自我运动色彩。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就更多地被理解为“概念”的自我生成过程。他不是从对象内在生命机理展开的不同阶段相对地理解抽象和具体,而是直接把具体看成包含着发展内在逻辑并在社会表面上表现的“完成的结果”。这样,他就必然离开总体对象看待所谓“起点范畴”,把它看成客观对象即作为最终结果的“具体”的最抽象最简单的元素性“范畴”。他强调,“起点范畴”之所以抽象,是因为它“离开总体对象”[14]。并且,因为它从总体对象中被抽出了,它的各种规定如使用价值、有用劳动、抽象劳动、价值,以及作为细胞的“单个商品”自身,都具有抽象性或一般性。他还似乎是从形式逻辑的意义上来说明这种抽象性或一般性。在他看来,“起点范畴”跟“终点范畴”的关系,就像是一粒种子跟成熟的典型的长着无数果实的葡萄树的关系。一切都包含在葡萄树中,种子和生长过程都要从“终点范畴”来理解。他确实是这么来理解开篇的。他告诉我们,马克思写作开篇,是“从庞大的资产阶级财富中抽出单个商品”[14],或者告诉我们,这是资产阶级财富的各个部门的“平均样品”[14]。就陈教授来说,对于开篇中包含着复杂整体的复杂规定的萌芽的那粒种子,似乎没有什么可多说的,对于过程也不必过分注重,因为种子和过程都包含在结果中,因此,似乎一切都可以放在“终篇”来最后说明,只要这种说明联系一下“起点范畴”和过程就够了。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陈教授关于作为细胞的“单个商品”的理解,是与马克思的思想直接背离的。马克思确实说过,开篇中的商品是资产阶级财富的细胞,包含着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矛盾的萌芽。但是,马克思并不是简单地从成熟的葡萄树上选取一颗葡萄来分析。马克思指出:“作为资本的产物的商品,作为资本的可除组成部分的商品,作为资本的承担者的商品,我们必须把它看作是与我们以前在开始阐述单个的独立的商品时所考察的商品不同的东西。”[17]事实上,开篇中的商品虽然是资本主义财富的细胞或元素,具有资本主义性质,却又是独立生产者经历完整工序生产出来的“单个的独立的商品”,因而具有简单商品的形式和外观,它不同于发达资本主义条件下批量生产出来的商品。对此,马克思有过明确说明。如果我们不理解马克思独特的科学方法,就不可能理解那种简单商品形式与资本主义性质相统一的细胞形式。马克思在开篇中也不是孤立地揭示作为资本主义财富的细胞的抽象规定,而是在“普遍化的简单商品生产及其交换”的条件下,通过对“人体”即总体对象的剖析,揭示出商品生产的具体一般的规定。因此,对“细胞”的剖析须臾没有离开总体对象,即使是形式上表面上离开了。

对《资本论》基本方法和开篇的认识偏差,必然影响到陈教授对“终篇”的认识。他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基本方法,改造为抽象与具体统一的方法,就是考虑到这样一种情况。他认为把《资本论》的逻辑看成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过于突出了过程,这“势必会产生这样的错误,即认为《资本论》本身的理论体系是未完成的。”[14]而他要阐述的却是一个完整的逻辑圆圈。这就涉及他对科学认识和主题的关系的理解。如果把理论逻辑单纯看成是对客观对象辩证发展的客观逻辑的反映,这确实会导致理论体系无法完成。可是,任何理论活动都是具有特定的主题和理论任务。就拿人体解剖来说,每次解剖都是带着特定的科学任务的,只要通过解剖完成了特定的任务,就可以在理论上做出总结。马克思对发达的典型的英国资本主义生产这一“人体”进行解剖,同样是依照自己的主题和任务,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是对这一机体的内在“生命机理”的剖析过程,也是对“人体”的科学认识不断具体化、系统化的过程。只要科学的认识足以完成理论任务,就可以停留在某种限度之内。因此,尽管从资本主义生产的客观逻辑来看,《资本论》的理论反映确实是未完成的。而从《资本论》的主题看,应该说《资本论》大致处于完成状态。因为原理部分的科学认识已经足以支撑整个理论批判的需要。

正是从逻辑圆圈的要求出发,陈教授无法接受原理部分的终篇与其他部分的“脱节”。他感觉到《资本论》第三卷“在第六篇和终篇之间似乎存在逻辑的中断”[14],它与全三卷的其他各篇“有明显的不同”[14]。在他看来,这与逻辑圆圈的要求不符。事实上,从具体对象的客观逻辑来看,到第三卷第六篇就中止了。这是马克思的理论任务所要求的。《资本论》作为艺术整体,对以往的政治经济学及其隐含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或空想社会主义的批判,是间接批判与直接批判有机结合的。间接批判首先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机理、客观规律的阐明。这种阐明不是要为资本的活动提供理论的指导,马克思要说明的恰恰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劳动异化本质,它与抽象人本主义是直接矛盾着的。既然原理部分的科学认识是为理论批判服务的,这种认识达到了必要的限度,就可以告一阶段,然后运用已经获得的科学认识对自己的理论任务即《资本论》的首要主题进行集中的阐明。因此,终篇与整个原理部分确实是不同的,确实存在某种意义的“中断”。陈教授却对这种“中断”不满意,因此,从逻辑圆圈的要求出发,把终篇涉及原理的内容进行无限放大,从而把终篇的批判主题变成具体对象的客观逻辑的综合。可是,他毕竟无法忽视这里的直接的理论批判意义,因而强调逻辑圆圈也是批判的逻辑圆圈,从而完全回到黑格尔的主客观统一的逻辑思辨中。这样,他的逻辑圆圈就不再限于终点基于起点而又高于起点的“反映特定对象的理论体系”[14],而真正唯物化的逻辑圆圈是需要把客观逻辑进程与直接的理论批判区分开来的。可见,正是从基本方法的偏差出发,陈教授不认为终篇是间接批判向着直接批判的理论升华,不认为这里只是理论上的“总结”和理论任务完成意义上的逻辑终点,因而把终篇变成了逻辑圆圈意义的“终篇范畴”。可是,依照陈教授的做法,虽然似乎“解决了”终篇与原理部分的“中断”问题,却又破坏了《资本论》作为艺术整体的效果。因为马克思所说的“艺术整体”,并不是仅仅着眼于原理部分,还包括理论史部分。原理部分作为间接的理论批判,它以终篇结束;理论史部分作为联系科学原理的直接的理论批判,得出了与终篇基本相同的结论。这样,间接批判与直接批判珠联璧合,形成了艺术的整体。可见,陈教授的做法,忽视了原理部分与理论史部分的内在的逻辑联系,正是对艺术效果的破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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