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1.3 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
【项目介绍】
本项目内容以《支付结算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用指南》为指导,主要介绍其他货币资金的构成内容及其具体业务核算,要求学生通过学习,对其他货币资金内容及其具体核算产生认知,通过任务处理,进一步演练借贷记账法,为会计实务工作打下基础。
【项目实施标准】
本项目通过完成两项具体任务来实施,具体任务内容结构如表1.3-1所示:
表1.3-1 “其他货币资金的核算”项目任务细分表
任务1.3.1 认知其他货币资金
【任务目的】
通过完成本任务,使学生正确认识其他货币资金,熟悉其他货币资金包括的具体内容及主要核算账户,为后续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业务核算打下理论基础。
【任务指导】
1.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就其性质而言,同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一样都属于货币资金,但其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于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因此在会计上分别核算。其主要内容包括:
(1)银行汇票存款——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2)银行本票存款——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3)信用卡存款——企业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银行信用卡专户的款项。
(4)信用证保证金存款——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开具信用证而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
(5)外埠存款——企业为了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
(6)存出投资款——企业为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根据有关规定在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投资专户存入的款项。
2.核算账户:“其他货币资金”
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用来核算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借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其他货币资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其他货币资金的结存数。为了分别反映其他货币资金的收支情况,在该账户下分别按照“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任务操作要求】
1.学习并理解任务指导
2.独立完成给定任务
(1)(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其他货币资金的有( )。
A.外埠存款
B.商业汇票
C.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D.存出保证金
(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通过“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的有( )。
A.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B.银行汇票存款
C.备用金
D.银行本票存款
任务1.3.2 其他货币资金业务核算
【任务目的】
通过完成本任务,使学生明确其他货币资金业务的基本账务处理,能对具体其他货币资金进行判断,对其具体业务进行核算,以备在核算实务中熟练运用。
【任务指导】
1.其他货币资金业务基本账务处理
(1)取得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2)使用时: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货币资金——××
(3)余款退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
2.银行汇票存款的核算
(1)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汇票具有票随人到、用款及时、付款有保证、使用灵活等特点,异地间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银行将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都不予受理。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汇款人需要办理银行汇票时,应先填写“银行汇票委托书”一式三联,送本单位开户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汇票。银行受理后,根据“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二、第三联办理银行收款手续,然后签发银行汇票一式四联,留下第一联和第四联,将第二联汇票、第三联解讫通知和加盖印章后的银行汇票委托书第一联交给汇款人。汇款人取得签发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后,即可到异地向收款人办理结算。对已注明收款人的银行汇票,可直接将汇票交收款人到兑付银行办理兑付;对收款人为持票人的银行汇票,可由持票人到兑付银行办理兑付手续,也可将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到兑付银行办理兑付。收款人向银行兑付时,应将实际结算金额填入第二联汇票和第三联解讫通知,并填写进账单一式两联,一并送交开户银行办理入账手续。兑付银行按实际结算金额办理入账后,将银行汇票第三联解讫通知传递给汇票签发银行,签发银行核对后将余款转入汇款人账户,并将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单转给汇款人,汇款人据此办理余款入账手续。
(2)银行汇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系申请人为取得银行汇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3)业务处理。
付款方(汇款人)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将款项交存银行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持银行汇票购货、收到有关发票账单时,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科目;采购完毕收回剩余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科目。
收款方收到银行汇票、填制进账单到开户银行办理款项入账手续时,根据进账单及销货发票等,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案例1.3.2-1]
江河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年5月5日,将款项300000元交存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汇票。5月15日,江河公司向A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已用银行汇票办理结算,并已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项收账通知)。
案例1.3.2-1解析:江河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5月5日,申请取得银行汇票,根据银行汇票申请书存根联:
5月15日,用银行汇票结算材料价款和增值税款时:
5月15日,收到退回的银行汇票多余款项时:
想一想:在此案例中,假设A公司为销售材料,A公司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3.银行本票存款的核算
(1)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需要支付各种款项时,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定额本票面额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在有效付款期内,银行见票付款。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本票可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申请人需要办理银行本票时,应向银行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一式三联,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本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本票,在本票上签章后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应将银行本票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收款人收到银行本票后,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也可以填制进账单直接到银行办理进账。
(2)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系申请人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
(3)业务处理。
付款方填写“银行本票申请书”、将款项交存银行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持银行本票购货、收到有关发票账单时,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科目。
收款方收到银行本票、填制进账单到开户银行办理款项入账手续时,根据进账单及销货发票等,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案例1.3.2-2]
江河公司为取得银行本票,向银行填交“银行本票申请书”,并将10000元银行存款转作银行本票存款。使用银行本票购买了10000元的办公用品,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案例1.3.2-2解析:江河公司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申请取得银行本票,根据银行本票申请书存根联:
使用银行本票购买办公用品时:
想一想:银行汇票存款与银行本票存款在业务处理上有何异同?
4.信用卡存款的核算
(1)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如中国银行发行的长城卡、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牡丹卡等。
信用卡按使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用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可申领单位卡。单位卡可申领若干张,持卡人资格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和注销,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转借信用卡。单位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其账户。单位信用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信用卡的持卡人在信用卡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款项时,可以在规定的限额内透支,并在规定期限内将透支款项偿还给发卡银行。但是,持卡人进行恶意透支的,即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持卡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信用卡透支额,金卡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普通卡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信用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关于信用卡透支的利息,依《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0.05%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0.1%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1.5‰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算。
(2)信用卡存款。
信用卡存款系申请人为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银行信用卡专户的款项。
(3)业务处理。
申请人为取得信用卡,应填制“信用卡申请表”,连同支票和有关资料一并送存发卡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信用卡存款的付款凭证及所附发票账单,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科目;企业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的持卡人不需要继续使用信用卡时,应持信用卡主动到发卡银行办理销户,销卡时,信用卡余额转入企业基本存款户,不得提取现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科目。
[案例1.3.2-3]
江河公司于201×年3月5日向银行申领信用卡,向银行交存50000元。201×年4月10日,该公司用信用卡向新华书店支付购书款5000元。
案例1.3.2-3解析:
3月5日申领信用卡时:
4月10日使用信用卡购书时:
5.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的核算
(1)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是付款单位将款项预先交给银行并委托银行签收信用证,通知异地收款单位开户行转知收款单位,收款单位按照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结算条件发货后,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代付款单位立即付给货款的结算。信用证结算方式是当前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结算业务的商业银行总行以及经商业银行总行批准开办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分支机构,也可办理国内企业间商品交易的信用证结算业务。
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向当地银行填制开证申请书,依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填制申请书的各项要求,并按照规定交纳保证金,请开证行开具信用证。开证银行审核无误后,根据开证申请书的有关内容,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出信用证,并将信用证寄交受益人所在地银行(即通知银行)。通知银行收到开证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后,经核对印鉴密押无误后,根据开证行的要求缮制通知书,及时、正确地通知受益人。受益人接受信用证后,按照信用证的条款办事,在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货,取得运输单据并备齐信用证所要求的其他单据,开出汇票,一并送交当地银行(议付银行)。议付银行按信用证的有关条款对受益人提供的单据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按照汇票金额扣除应付利息后垫付给受益人。议付银行将汇票和有关单据寄交给开证银行(或开证银行指定的付款银行),索取货款。
(2)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系申请人为开具信用证而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
(3)业务处理。
付款方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将信用证保证金交存银行时,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信用证申请书”回单,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接到开证行通知,根据供货单位信用证结算凭证及所附发票账单,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科目;将未用完的信用证保证金存款余额转回开户银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存款”科目。
[案例1.3.2-4]
201×年5月5日,江河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4000000元,用于支付境外采购材料价款,公司已向银行缴纳保证金。5月25日,江河公司收到银行转来的境外销货单位信用证结算凭证以及所附发票账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凭证,材料价款30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80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5月28日,江河公司收到银行收款通知,对该境外销货单位开出的信用证余款520000元已经转回银行账户。
案例1.3.2-4解析:江河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5月5日,申请信用证时:
5月25日,使用信用证购入材料时:
5月28日,余款转回时:
6.外埠存款的核算
外埠存款,是企业为了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而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该账户的存款不计利息、只付不收、付完清户,除了采购人员可从中提取少量现金外,一律采用转账结算。
企业将款项汇往外地时,应填写汇款委托书,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汇款。汇入地银行以汇款单位名义开立临时采购账户。
企业将款项汇往外地开立采购专用账户,根据汇出款项凭证编制付款凭证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人员转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采购完毕收回剩余款项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科目。
[案例1.3.2-5]
江河公司派采购员到异地采购原材料,201×年8月10日公司委托开户银行汇款100000元到采购地设立采购专户。8月20日,采购员交来采购专户付款购入材料的有关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原材料价款为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28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8月30日,收到开户银行的收款通知,该采购专户中的结余款项已经转回。
案例1.3.2-5解析:
8月10日,开立采购专户时:
8月20日,收到采购员交来采购专户付款购入材料的有关凭证时:
8月30日,收到转回结余款项的通知时:
7.存出投资款的核算
企业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股票、债券、基金等时,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科目。
[案例1.3.2-6]
201×年8月15日,江河公司向证券公司存入资金100000元。
案例1.3.2-6解析:
【任务操作要求】
1.学习并理解任务指导
2.独立完成给定业务核算
某企业201×年5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办理银行汇票13000元。
(2)收到王芳从北京寄回购买A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00元,增值税3200元,已从当地采购专户支付。同时,北京采购专户结束,余款6800元划回。
(3)将100000元款项划入证券公司账户。
(4)持银行汇票13000元向A公司购入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为16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并已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余款退回通知。
(5)收到甲公司一张面额为234000元的银行本票,系其偿还前欠货款,已办理进账。
要求:根据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任务1.3.2小结
其他货币资金核算重点:
(1)区别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区分在这两种结算方式中收款方和付款方的核算;
(2)外埠存款的形成和使用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