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违背文学特质的纯功利文学观
文学发展的这样一个过渡期,向文学理论提出了什么样的要求呢?最基本的要求,应该是根据文学发展的趋势,引导文学找到一条正确的道路,既纠齐、梁文风之弊,使文学有充实的内容,又总结、继承已经积累起来的艺术经验;引导南北文学合流,把文学引导到一个健康的统一的进程中,从过渡期进入新的发展期。有隋一代,文学理论是不是完成了这样的历史使命呢?事实是令人失望的。隋代在文学理论上无所建树。它的文学理论的最致命的弱点,是用一种偏颇去取代另一种偏颇。我们来看隋代值得一提的、也是仅有的两次文学主张。一是隋文帝的下诏改革文体,另一是王通的文学主张。一代表在朝,一代表在野的观点;一在隋初,一在隋末。
开皇四年,隋文帝下诏改革文体,事见《隋书·李谔传》。《传》引有李谔《上隋高祖革文华书》。
这次改革文体的起因,《书》中提到:“大隋受命,圣道聿兴,屏黜轻浮,遏止华伪。”隋朝建立之初,文帝励精图治,改革政治,崇尚质朴,改革文风乃是他的弃华返朴政策的一部分,是在弃华返朴的整个背景上进行的。《隋书·食货志》称文帝即位初年,“恭履俭约,六宫咸服浣濯之衣,乘舆供御有故敝者,随令补用,皆不改作。非燕享之事,所食不过一肉而已”。史臣赞誉,或过其实,然即位之初,意在图治,抑奢之举,不为无据。开皇二年,颜之推上书请去胡乐,改用梁乐。隋文帝不从,说:“梁乐亡国之音,奈何遣我用邪?”开皇九年十二月,下诏议定新乐,又提到“朕情存古乐,思深雅道,郑卫淫声,鱼龙杂戏,乐府之内,尽以除之”。参加议定新乐的何妥,大抵以儒家正统思想为正乐之准则。他为此事的上书,掇拾《乐记》言词,拼凑成篇,无甚新意。略可怪异者,在其录上三调、四舞曲名,并为之制作歌辞之后,又称“其有声曲流宕,不可以陈于殿庭者,亦悉附之于后”(《隋书·何妥传》)。则可见于制作雅乐之同时,似亦未排除淫乐。妥性轻躁,有《乐要》一卷,已佚。其时参预议乐者,尚有苏夔、牛弘、辛彦之与郑译。夔撰有《乐志》十五篇,亦已佚,无从察知其思想。郑译与牛弘,皆曾上表论乐(《隋书·音乐志下》),各言其是非,虽皆以倡雅乐为名,而其要实在别华胡。他们主张用梁乐,大抵与开皇初颜之推奏用梁乐之理由同,以为永嘉南渡之后,雅乐流传在齐、梁。文帝不懂音乐,不甚了了。然其意在恢复雅乐,则甚明白。开皇十四年,乐定,下诏颁行,诏称:“人间音乐流僻日久,弃其旧体,竞造繁声,浮宕不归,遂以成俗,宜加禁约,务存其本。”可见反对齐、梁的绮丽文风,并非一种孤立现象,而是隋朝建立之初,为巩固政权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的一部分。这一措施所考虑的,也许就是李谔在上书中说的“文笔日繁,其政日乱”,纯然是出于政治的需要。
这次改革文风的主要内容,在李谔的上书中可以看出来,就是“公私文翰,并宜实录”。着眼点在应用文上,要求应用文去掉华艳的辞藻,讲求实用。而且更可注意的,是似乎连文学也一概加以反对。这可以从李谔此书的开头看出来,《书》称:“魏之三祖,更尚文词,忽人君之大道,好雕虫之小艺。下之从上,有同影响,竞骋文华,遂成风俗。江左、齐、梁,其弊弥甚,贵贱贤愚,唯务吟咏。遂复遗理存异,寻虚逐微,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据兹擢士。利禄之路既开,爱尚之情愈笃。于是闾里童昏,贵游总丱,未窥六甲,先制五言。至如羲皇舜禹之典,伊傅周孔之说,不复关心,何尝入耳。以傲诞为清虚,以缘情为勋绩,指儒素为古拙,用词赋为君子。”这里十分明确,是连“建安风骨”的主要代表三曹也和齐梁文风一起加以反对的。所反对者,为其“更尚文词”、“唯务吟咏”,是五言和词赋,是缘情虚构。《书》中并没有区别何种诗赋该反对,何种诗赋则不在反对之列;也未区别在何种范围内(譬如说,如刘勰所说的“为情而造文”,“情欲信”等等),缘情是容许存在的。而是不留余地,十分严厉,一律不许存在。
再来看这次改革文风的方法,《书》亦叙述甚详:下诏改革文体的这一年九月,泗州刺史司马幼之因文表华艳而被交付所司治罪。李谔更于《书》中请对有华艳文风者绳之以法:“请勒有司,普加搜访,有如此者,具状送台。”李谔的主张,是得到隋文帝的赞许的,史称文帝以谔所奏“颁示天下,四海靡然向风,深革其弊”(《隋书·李谔传》)。改革的后果是否如此处所言,容后再论。不过,御史台而主辖文风,实别开生面。中国封建社会文网甚多,然因辞采华艳而须绳之以法者似于此仅见。
关于此次改革文风的效果,《书》也略有透露:“如闻外州远县,仍踵敝风,选吏举人,未遵典则。至有宗党称孝,乡曲归仁,学必典谟,交不苟合,则摈落私门,不加收齿;其学不稽古,逐俗随时,作轻薄之篇章,结朋党而求誉,则选充吏职,举送天朝。盖由县令、刺史未行风教,犹挟私情,不存公道。”可见,虽司马幼之治罪于前,而亦未能收复归典坟之效。且若齐之以刑而能遽收改革文风之功,则无劳李谔为此而更上书。此中道理,固已甚明。
开皇初年的这次改革文风,随着文帝晚年的渐趋骄奢,特别是炀帝的即位而烟消云散。有意思的是朝廷改革文体的政令未能行之于终始,改革的势头已消失,而在野却又出现了改革文风的主张。这就是王通《中说》中反映的文学观点。
王通,《隋书》无传,新、旧《唐书》王绩、王勃、王质传中虽均曾提及,然皆极简略,称其为隋末大儒而已。通生于开皇四年,卒于大业十三年(1)。其生年正好与隋文帝下诏革文体同在一年。杜淹又称,仁寿三年,通始游长安,献策文帝,而未被擢用。大业中,始聚徒讲学。王通子弟记述其言行,为《中说》一书,傅会闻人,虚相夸饰,中多不实之辞,前人已辩之甚详(2)。然疑通之实有其人与《中说》之为后人所伪造者,似亦难以论定。司马光以为《中说》“虽云门人薛收、姚义所记,然予观其书,窃疑唐室既兴,凝与福畤辈并依时事从而附益之也”(邵博《闻见后录》卷四引)。朱熹以为“《中说》一书如子弟记他言行,也煞有好处。虽云其中是后人假托,不会假得许多,须真有个人坯模,如此方装点得成”(《朱子语类》卷一三七)。余嘉锡亦以朱熹之说为是(《四库提要辨证》卷一〇)。要之,王通实有其人,《中说》亦实有其书,然非通自作,实为其子弟辈掇拾其讲学时之言语,加以整理,并增益附会而成,中多不实之词,然亦有王通思想在(3)。
王通的文学思想略不同于开皇四年文帝下诏改革文风的地方,是他并不反对诗歌。《关朗篇》:“薛收问曰:今之民胡无诗?子曰:诗者,民之情性也,情性能亡乎?非民无诗,职诗者之罪也。”他也没有完全否定建安文学,《事君篇》称:“君子哉,思王也,其文深以典。”虽然他肯定的并非建安风骨,但他终究还是肯定了曹植的文。舍此而外,他的主张与隋文帝的改革文风,实质并无多大差别。不过一个以帝王之威,齐之以刑,一个以圣人自命,导之以理而已。
他的文学主张的核心,则是论文主理,论诗主政教之用,论文辞主约、达、典、则。
论文主理。见《王道篇》:“德林与吾言终日,言文而不及理,是天下无文也。”《天地篇》:“学者博诵云乎哉?必也贯乎道。文者苟作云乎哉?必也济乎义。”文以言理,文以济义的具体要求他没有详说,从《中说》全书看,当系指儒家圣人之道无疑,非指事理与物理。这其实就是文以明道说,而且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明道说。
论诗主政教之用。《天地篇》称:诗必须“上明三纲,下达五常。于是征存亡,辩得失,故小人歌之以贡其俗,君子赋之以见其志,圣人采之以观其变”。《事君篇》则谓诗有四名五志。四名:“一曰化,天子所以风天下也;二曰政,蕃臣所以移其俗也;三曰颂,以成功告于神明者也;四曰叹,以陈诲立戒于家也。凡此四者,或美焉,或勉焉,或伤焉,或恶焉,或诫焉,是谓五志。”这实际是孔子的诗言志和诗可以兴、观、群、怨说的部分内容的复述,加上汉儒的诗六义说,而更加狭窄,唯及风、颂,未及怨、刺。且明三纲、达五常之说,去掉了言志说发抒个人怀抱的积极意义,纯以诗为封建伦理道德观念说教的工具,比孔子的诗教说和汉儒的诗义说,要落后得多。
论文辞主约、达、典、则。《事君篇》中说:“古之文也约以达,今之文也繁以塞。”并且把文辞的是否约与达,与文人的品行联系起来,论颜延之、王俭、任昉,而称其“有君子之心焉,其文约以则”。对宋、齐以降的其他主要作家,他都采取了否定的态度:“子谓文士之行可见。谢灵运小人哉,其文傲,君子则谨;沈休文小人哉,其文冶,君子则典。鲍照、江淹,古之狷者也,其文急以怨;吴筠、孔珪,古之狂者也,其文怪以怒;谢庄、王融,古之纤人也,其文碎;徐陵、庾信,古之夸人也,其文诞。或问孝绰兄弟,子曰:鄙人也,其文淫。或问湘东王兄弟,子曰:贪人也,其文繁。谢朓,浅人也,其文捷;江总,诡人也,其文虚。皆古之不利人也。”(《中说·事君篇》)有的研究者认为,因人品而论及文品,有其积极意义。其实,因人品而论文品,前此刘勰已论之甚详,王通于此一观点并无所发明。而刘勰论文品与人品,多切中要害;王通则门外谈文,率皆不切实际,拟于不伦。上引所论,实无多大意义。其中所表述的文辞须约、达、典、则的观点,亦来源于孔子之“辞达而已矣”。皆非新说。
隋代仅有的这两次改革文风的主张,有没有为过渡期的文学的进一步发展指出一条正确的途径,有没有完成文学理论理应完成的对于文学创作起指导作用的历史使命呢?
回答基本是否定的,原因大致有三:
一、这是一种违背文学发展规律的理论主张。隋代的理论家们对于齐、梁文风的批判有其正确的一面。希望改革文风,以有利于政权,也未可厚非。对于任何一个政权来说,对文学采取这种纯功利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从文学发展的角度看,以返归质朴来纠正绮靡文风,也未始不是一个好的出发点。问题在于,他们的主张脱离了文学发展的实际,无视于文学发展的历史事实。文学已经发展了。它已经从早期的与哲学、历史混一的状态中分出来,独立成科了。它的特点已经充分地表现出来,并且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经验。虽然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走上了片面追求形式的偏颇的道路,需要引导它健康发展,使它内容归于充实。但是,文风的这种改革,必须在承认文学的特点、承认它已经发展起来的艺术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必须从它自身的特点出发加以引导,从它自身的规律中引导出它发展的方向,而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为改革文风而彻底否定文学的特点。事物的发展有其辩证的法则,文学也不例外。它是螺旋式的发展而不是简单的复归。而隋代的文学主张,却正是一种简单地复归的主张。他们在理论上无所建树,连前代理论家们已经达到的高度,他们也没有达到。前代理论家的理论成就,他们并未接受过来,例如曹丕、陆机、刘勰、钟嵘的许多精辟见解,他们一点也没有吸收。他们的主张实质上来自孔子,而比孔子的主张却要褊狭得多。这种理论的片面性与落后性,当然不可能发挥指导文学发展的作用,即使以帝王之威,齐之以刑,以圣人自命,导之以理也不行。
二、这是一种没有正确反映文学发展趋势的理论主张。如前所述,隋代文学的发展正处于过渡期。这个过渡期的特点之一,是南北文学的互相吸收。它最终将要随着统一局面的出现,进一步发展到完全融合为一体。正确的文学主张,应该反映文学发展的这种趋势。但是,隋朝的理论家们没有这样做,他们把南朝文学的特点完全否定了。在这一点上,后来唐朝的统治者和理论家们,比他们的隋朝前辈要高明得多。他们一开始就主张合南北文学之两长,以达到文质彬彬的尽善尽美(参见《隋书·文学传序》)。他们用了近一百年的时间,寻找到一条解决齐、梁文风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就是在创作实践上和理论上,探索如何合南北文学之两长。简言之,在内容上,主张风骨;在充分反映文学的特点上(主要是诗歌),主张兴象;在审美趣味上,崇尚自然之美;而且,他们也未否定格律。从唐太宗、魏征到“四杰”、陈子昂,以至李白和殷璠,就是这样一种理论主张逐渐明晰、成熟的过程。正是这种理论主张,为盛唐文学的到来作了很好的思想准备。从唐代文学发展的历史,回过头来看隋代的文学主张,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到隋代文学主张与文学发展趋势有多么格格不入。这种不能正确反映文学发展趋势的主张,当然不可能担当起引导文学进一步发展的历史使命。
三、这种主张在方法论上,和它在认识论上一样,也表现出了形而上学的特点。一种理论主张的生命力,取决于它的实践的价值,而不取决于推行这种主张的行政威力。一种正确的文学理论主张,要看它在文学创作实践中是否反映出实际业绩。它的作用在于引导,而不是威逼。这一点,在唐代文学思想的发展史实中同样可以得到证明。“四杰”的主张是以他们的创作实践为基础的,陈子昂的主张也是以他的创作实践为基础的,李白的主张同样以他的创作实践为基础,殷璠的主张,则更是盛唐诗歌的理论总结。如果一种理论主张的实行在创作上取不到效果,那么要改变一代文风,事实上是不可能的。隋代的统治者们却正好不明白这一点,他们想借助行政手段,以刑罚的威慑力量去改变文风,这当然不会有好效果。不但如此,他们一方面想借助刑罚的威慑力量改变文风,一方面又不身体力行,当文帝和李谔主张改革文风时,晋王杨广周围却正团结着一大群从南朝来的文人,继续追求繁采丽藻。己之所爱,而强他人不得爱,那结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要之,隋代的统治者和理论家们,虽有改变齐、梁文风的愿望,但因其文学观点之落后,理论上之无所建树,和以政令、刑罚干预文风的粗暴方法,他们的理论主张没有起多大作用,并未能担当起引导文学进一步发展的历史使命。有人认为,王通的主张开唐代古文运动之先河,韩愈的主张来自王通,此说不确,后将论及,此处不赘。
(1)王绩《游北山赋》称:“吾兄仲淹以大业十三年卒于乡,余时年三十三,门人谥为文中子。”“余”字衍。杜淹《文中子世家》称,王通生于开皇四年,卒于大业十三年,则王通正好享年三十三,说与此同。
(2)举其要者,如:宋·邵博《闻见后录》卷四载司马光所作《文中子补传》并载其评曰:“其所称朋友门人,皆隋唐之际将相名臣,如苏威、杨素、贺若弼、李德林、李靖、窦威、房玄龄、杜如晦、王珪、魏征、陈叔达、薛收之徒。考诸旧史,无一人语及通名者……岂诸公皆忘师弃旧之人乎?何独其家以为名世之圣人,而外人皆莫之知也。”
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称王通以开皇四年生,李德林以开皇十一年卒,其时通才八岁,而《中说》有李德林请见之语;关朗以大和丁巳(应为乙巳)见魏孝文帝,至通生已一百零七年,而《中说·关朗篇》有通就学于关朗事;薛道衡以仁寿二年为襄州路总管,炀帝即位始召还,而《中说》有仁寿四年通于长安见薛道衡事。凡此等等,皆可证其伪。
王应麟《困学纪闻》卷十指出,《中说》称文帝于太极殿召见通,而据《唐会要》,唐武德元年五月始改隋大兴殿为太极殿。
此外,宋咸、陈兆仑、俞正燮、章炳麟等人,也均有疑王通其人与《中说》其书者。
按:《中说》一书,确有疑点,可举者尚多。如:仁寿三年,苏威为尚书右仆射,年已六十三,杨素仁寿初为尚书左仆射,史称其时素权倾朝野,“朝廷靡然,莫不畏附”,而通年仅弱冠,亦未成名,既献策而未被擢用,焉有朝廷重臣如左右仆射者请见之理。王通聚徒讲学在大业中,贺若弼被杀在大业三年,焉有贺若弼受业之事。李百药于大业九年充戍会稽,寻授建安郡丞,行达乌程,而江都难作,根本不在王通聚徒讲学之处,而《中说·天地篇》有“李百药见子而论诗”之说,亦属无稽。杨玄感大业九年起兵于黎阳,八月兵败即被杀,李密随杨玄感起兵,感兵败,密亦被执,后遁逃,至淮阳,隐姓名,后又入翟让军,从此转战各地。而《中说·周公篇》称:“杨玄感问孝。”《天地篇》称“李密见子而论兵”,亦均属子虚乌有。刘炫为隋代大儒,大业初退居河间,聚徒讲学,而王通在绛郡,两地相去远甚,而《中说·问易篇》称“刘炫问《易》”,亦甚荒唐。还可以举出一些,凡此种种,皆可证《中说》一书,多有与史实相背处。
(3)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辨之甚详,其所征引,有十八例可证王通之实有其人与《中说》于唐时实有其书。其实,不须引后人之种种论断,从王通后辈之著述中即可取得足够证据。王绩《游北山赋》:“白牛溪里,峰峦四峙,信兹山之奥域,昔吾兄之所止。许由避地,张超成市,察俗删诗,依经正史。康成负笈而相继,根矩抠衣而未已。组带青襟,锵锵儗儗。阶庭礼乐,生徒杞梓。山似尼丘,泉疑洙泗。”自注称:“吾兄通,字仲淹,生于隋末,守道不仕。大业中,隐居此溪,续孔氏六经近百余卷。门人弟子,相趋成市,故溪今号王孔子之溪也。”又称:“忽焉四散,于今二纪。地犹如昔,人今已矣。念昔日之良游,忆当时之君子……姚仲由之正色,薛庄周之言理。”自注谓:“此溪门人常以百数,唯河南董恒、南阳程元、中山贾琼、河东薛收、太山姚义、太原温彦博、京兆杜淹等十余人相为俊颖,而以姚义慷慨,方之仲由,薛收理识,方之庄周。”这都说明王通于隋末确曾在白牛溪聚徒讲学,生徒常以百数,其中确有温彦博、薛收、姚义、杜淹诸人。而且王通其时确曾自比和被人称为王孔子。王绩还有《薛记室收过庄见寻,率题古意以赠》诗,提到他和薛收的遭遇:“伊昔遭丧乱,历数闰当余,豺狼塞衢路,桑梓成丘墟。吾及尔皆亡,东西各异居,尔为背风鸟,我为涸辙鱼。”这是指大业十三年闻李渊起兵时,薛收潜往首阳山事。《旧唐书·薛收传》称:薛收“郡举秀才,不应。闻高祖兴,遁入首阳山,将应义举”。王绩又有《答冯子华处士书》:“吾家三兄,生于隋末,伤时忧乱,有道无位,作《汾亭操》,盖孔子龟山之流也……吾往见薛收《白牛溪赋》,韵趣高奇,词义旷远,嵯峨萧瑟,真不可言,壮哉邈乎,杨、班之俦也。高人姚义常语吾曰:‘薛生此文不可多得,登太行、俯沧海,高深极矣。’吾近作《河渚独居赋》,为仲长先生所见,以为与《白牛》连类。今亦写一本以相示,可与清溪诸贤共详之也。”此又说明,薛收、姚义,与及《中说》中数处提及之仲长子光,均确曾为王通门人,而与王绩有交往。王绩《负苓者传》又云:“昔者文中子讲道于白牛之溪,弟子捧书北面,环室成列。讲罢,程生、薛生退省于松下,语及《周易》,薛收叹曰:‘不及伏羲氏乎?何辞之多也!’”从王绩的上述言论看,王通之确曾讲学殆无疑义。而此讲学之内容,可能经由王凝而传至通子福郊、福畤。福畤《王氏家书杂录》:“贞观十六年,余二十一岁,受六经之义,三年颇通大略……十九年,仲父被启为洛州录事,又以《中说》受余,曰:‘先兄之绪言也。’”王福畤后来大概又传给了他的儿子王勃。王勃《续书序》称:“我先君文中子,实秉睿懿,生于隋末,睹后作之违方,忧异端之害正,乃喟然曰:宣尼既没,文不在兹乎!遂约大义,删旧章,续《诗》为三百六十篇,考伪乱而修《元经》,正礼乐以旌后王之失,述《易赞》以申先师之旨……当时门人千百数,董、薛之徒,并受其义。遭代丧乱,未行于时。历年永久,稍见残缺。家君钦若丕烈,图终休绪,乃例六经,次礼乐,叙《中说》,明《易赞》,永惟保守前训,大克敷教后人。”(《王子安集》卷四)这些都可说明《中说》一书,虽经附会增益,但仍包含着王通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