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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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梦问题的学术文献

在以下几页里,我会证明存在能够使人解梦的一种心理技巧。在应用此种操作方法时,任何梦都被证明是富有意义的心理产物,在可说明之处,可以把这种产物列入清醒时的内心活动。我还将尝试阐明那些过程,梦的奇特性与面目全非起因于它们;我还将从这些过程中推断心理力量的性质,梦来自这些心理力量的共同作用或相互作用。只要到了那一步,我的阐述就会中止,因为它将到达一点,在这点上,做梦的问题必将融入更广泛的问题,必须借助别的材料来开始解决后者。

我先概述先前诸位著作者的功绩及学术界中梦问题的现状,因为在论述过程中,我将不会常有契机回到这点上来。因为尽管有几千年的努力,对梦的科学理解仍鲜有进展。这点被著作者们公认,所以,列举各种意见就显得多余。我在书末附上了著作的目录,在那些著作里,可以找到许多对我们的主题有启发性的评论与极有意思的材料,但没有什么或者少有什么涉及梦的本质或者最终解开梦的一个谜团。当然更少有什么变成受过教育的非专业人士的知识。

在人类的原始时代,梦在原始民族那里可能得到何种理解,它对原始民族关于世界和心灵观念的形成可能发生何种影响,这是具有高度趣味的主题,我只好不情愿地把它从这个语境的探讨中排除。我提请注意卢伯克爵士、赫·斯宾塞[15]、爱·伯·泰勒[16]等人的知名著作,我只补充说,在我们完成呈现在眼前的“解梦”任务后,我们才能把握这些问题与推测的影响程度。

史前对梦的见解的余音显然是古典时期各民族评价梦的根据。[17]在他们那里的假设是,梦与他们所相信的超人性质的世界有联系,会从诸神与魔鬼方面带来启示。此外,他们不禁想到,对做梦者而言,梦会有意味深长的意图,通常要对他预示未来。然而,梦在内容与印象上的迥异却使人难以对它做统一的理解,而迫使人根据梦的价值与可靠性做形形色色的区分与分类。在古典时期的各个哲学家那里,对梦的评价当然并非不依赖他们一般说来愿意承认的占卜术的地位。

在亚里士多德探讨梦的两部著作里,梦已经成为心理学的客体。我们听说,梦并非神赐,没有神性,却可能具有魔性,因为自然的确有魔力,而非神性;即梦并非源于超自然的启示,而是产生于当然与神性有亲缘的人的精神规律。梦被界定成睡眠者只要睡眠就有的心灵活动。[18]

亚里士多德了解梦样状态的若干特点,如梦把睡眠期间出现的小刺激重新解释成大事(“人们相信,哪怕只有这个或那个关节发生微不足道的升温,蹈火就会变热”[19]),他从这种特性中得出结论,即梦很可能把白天未曾注意到的体内开始变化的先兆泄露给医生。[20]

众所周知,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人认为梦不是正在做梦的心灵的产物,而是来自神灵的灵感。而我们在估价梦样状态时会发现随时存在的这两种对立的潮流,在他们那里已经产生作用。人们区分出真正、宝贵的梦,把它们赐予睡眠者,是为了警告他或者对他预示未来,人们把这些梦同空洞、虚幻与虚无的梦区分开来,后者的意图是把睡眠者引入歧途或者使他陷入沉沦。

格鲁佩(《希腊神话与宗教史》,1906年,第2卷,第930页)[21]复述了依据马克罗比乌斯[22]与(出自达尔迪斯的)阿特米多鲁斯[23]的这样一种划分:“人们把梦分成两类。一类应该只受当前(或者往昔)影响,对未来却无关紧要;它包括失眠,直接再现已有的想象或者其对立物,如饥饿或者解饿,包括幻象,幻想般地扩展已有的想象,如梦魇。另一类却被视为决定未来;属于这一类的有:(1)在梦中接受的直接预言(神的回话、神示),(2)对面临事件的预报(视力),(3)象征性的、需要解释的梦。该理论历经许多个世纪得以保存。”

与这种对梦的易变估价[24]相关的是“解梦”的任务。因为人们一般期待梦有重要的启迪,但并非直接理解所有的梦,无法知道,一个特定的费解的梦是否确实预示着意味深长之事,启发人去努力,这种努力可能用一种明晰又意味深长的内容来代替梦的费解内容。在古典后期,出自达尔迪斯的阿特米多鲁斯被视为解梦的最大权威,其详尽的著作(《解梦》)必定会把内容相同的散失著作补偿给我们。[25]

在近代科学出现之前,古人对梦的见解必定与其全部世界观完全一致,其世界观惯常作为现实投射到外界,这只在内心生活内部有现实性。这种对梦的见解还考虑主要印象,清醒状态时通过早晨剩余的对梦的回忆得到主要印象,因为在这种回忆中,梦装扮成陌生之事,仿佛源自另一个世界,跟其余的心理内容相反。此外,如果认为关于梦的超自然来源的学说在我们的时代缺乏拥护者,那就错了;所有虔信派与神秘主义作家除外——他们的确做对了的是,只要以前扩展的超自然领域的剩余部分未被自然科学的解释占领,就占据它们——人们也还遇上了感觉敏锐、对一切冒险离奇之事反感的男人,在宗教上,他们信仰超人精神力量的存在与介入,试图将其宗教信仰恰恰依托在睡梦现象的不可解释性上(哈夫讷,《睡眠与做梦》,1887年)。某些哲学家学派如谢林的追随者重视梦样状态[26],这是梦在古典时期没有争议地具有神性的一种清晰余音,关于梦的预知性力量、预示未来的力量,探讨也未结束,因为心理学的解释尝试不足以解决积累的材料,尽管每个致力于科学思想方法者有同感,明确倾向于驳回此类说法。

要写作我们对睡梦问题的科学认识的历史,之所以如此困难,是因为这种认识尽管在个别场合可能变得富于价值,但在这种认识中,却觉察不出沿着某些方向有所进展。没有形成可靠结果的基础,下一个研究者本来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建设,而每个新的著作者都重新并且如同从源头再度着手同样的问题。如果我想遵循著作者们的时间顺序,摘录报告各个著作者对做梦问题表达过哪些观点,那我就得放弃勾画对睡梦认识现状的明了全貌;我因此宁可把描述与主题而非与著作者相连,我会在每个睡梦问题上列举,文献中用来解决睡梦问题的材料中记下了什么。

但因为我未能成功地掌握这个题目上如此分散并且蔓延到其他事物上的文献,只要我的描述中没有丢失基本事实,没有丢失重要观点,我就不得不请我的读者满足于此。

直到不久前,多数著作者都发现自己有理由在同一关联中论述睡眠与做梦,通常也要补充对相似情形的评价,这些情形延展到精神病理学里,著作者们还补充与梦类似的事件(诸如幻觉、幻视等)。而在最近的著作中,表现出的追求是,保持对主题的限制,比如把出自梦样状态领域的一个单独问题作为对象。我愿把这种变化看成一种信念的流露,即在如此模糊的事物中,只能通过一系列细节研究获得澄清与一致。我在此能够提供的不过是这样一种细节研究,别无他物,而且特别具有心理学性质。我鲜有契机致力于睡眠问题,因为该问题本质上是个生理学问题,虽然在睡眠状态的特性中必定同时包含了针对心理系统的机能条件的变化。那就是说,连有关睡眠的文献在此也不在考虑之列。

甲 梦与清醒状态的关系

苏醒者的质朴判断假设,梦——就算它并非源自另一个世界——还是使睡眠者神游了另一个世界。我们要感谢旧日的生理学家布尔达赫[27]对睡梦现象细致而感觉细腻的描写,他用一个常说的句子表达了这种信念(《作为经验科学的生理学》,1838年,第499页):“……白天的生活连同其努力与享受、喜悦与痛楚从不重复,不如说,做梦意在让我们摆脱它们。即使我们整个心灵被一个对象充满,即便深切的痛楚撕裂我们的内心或者一项任务占用了我们全部的精神力量,梦或者给我们全然异样之事,或者它从现实中只把个别要素取到其组合中,或者它只带着我们情绪的调子并象征现实。”——伊·哈·费希特[28](《心理学:关于人自觉精神的学说》,1864年,第1卷,第541页)在同一意义上直接言说补充梦并称它们是精神的自愈特性的神秘善事之一。[29]——在有理由被各方尊重的关于梦的本性与形成的研究中,L.施特吕姆普尔也在相似意义上发表意见:“做梦就是背离清醒意识的世界……”(《梦的本性与形成》,1887年,第16页),“在梦中,就清醒意识有秩序的内容及其正常状态而言,记忆差不多完全消失了……”(出处同上,第17页),“心灵在梦中几乎无回忆地与清醒状态的常规内容与过程离析……”(出处同上,第19页)

绝大多数著作者却对梦与清醒状态的关系持相反的见解。哈夫讷如是说:“首先,梦延续清醒状态。我们的梦始终衔接着不久前曾在意识中的想象。仔细观察将几乎总会发现一条线索,梦在其中与前日的经历挂钩。”(《睡眠与做梦》,1887年,第245页)魏刚特直接反驳上面引述的布尔达赫的说法:“因为可以经常、似乎在绝大多数梦里观察到,它们把我们恰恰带回习惯的生活,而非让我们摆脱它。”(《梦的形成》,1893年,第6页)莫里用一种简明扼要的表达方式言说:“我们梦见我们所见、所言、所愿或所作所为……”耶森在其1855年出版的心理学论著中说得更详细:“梦的内容或多或少始终取决于个性,取决于年龄、性别、地位、教育程度、惯常的生活方式并取决于整个迄今为止生活的事件与经验。”(《试论心理学的学术根据》,第530页)

哲学家J.G.E.马斯(《试论热情》,第1卷,第168页与第173页)最不模棱两可地对此问题表态[30]:“我们最炽热的热情指向我们最常梦见的那些事物,经验证实我们的这种说法。由此看出,我们的热情必定影响我们梦的产生。好胜者(或许只在其想象中)梦见争得的或者尚待争得的桂冠,而热恋者在其梦中忙于其甜蜜希望的对象……如果被随便一个理由激发,潜藏于心的所有感官欲望与厌恶就可能导致与它们结伴的想象成梦,或者这些想象介入已有的梦。”(由温特施泰因告知,《梦中遂愿的两个例证》,1912年)

关于梦境对生活的依赖性,古人想得并无二致。我引述拉德施刀克的话(《睡眠与梦》,1879年,第134页):薛西斯[31]在其远征希腊之前被好主意分散了他的这个决心,却一再被梦激励做此事,明事理的老解梦者、波斯人阿尔班达就中肯地告诉他,梦象大多包含人清醒时就思考之事。

在卢克莱修[32]的教喻诗《物性论》中,可以找到这一处:

精神上最热心致力于何种事务,

或者之前情感在何事上停留最多,

理智在此上面花费更勤,

同样之事惯常让我们在梦中遇见。

法学家撰写法律并实施诉讼;

统帅们治军血战……[33]

西塞罗[34](《论占卜》)与晚得多的莫里所言很相似:“……但尤其在心灵中,我们醒着时想过、干过的那些对象的残余辗转嬉闹。”[35]

关于梦样状态与清醒状态关系的这两种观点的矛盾似乎确实不可解决。因此,回想起F.W.希尔德布朗特的阐述(《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8页以下)是适宜的,他认为,梦的特性除了用“一系列(三种)表面激化为矛盾的对立”外根本无法做别的描写。“构成这些对立的首个对立的一方面是梦与现实的、真正生活的极端离析或隔绝,而另一方面是一个始终伸入另一个、一个始终依赖另一个。——梦是与清醒地经历的现实彻底分离之事,可以说,是一种自身密封的实存,被一条无法逾越的鸿沟与现实生活隔开。梦使我们脱离现实,抹去我们身上对现实的正常回忆,把我们置于另一个世界、置于一段截然不同的生活经历,后者其实与现实生活经历毫无瓜葛……”希尔德布朗特随后详尽阐明,我们整个存在连同其生存形式如何随着入睡“如同在一扇不可见的升降门后面”消失。比如人家在梦里航行前往圣海伦娜岛,为的是给在那里被囚禁的拿破仑用摩泽尔葡萄酒提供点美味。人家将会受到这位前皇帝最亲切的接待,几乎很遗憾看见这有趣的幻觉因醒来而受干扰。现在,人家却把梦境与现实相比较。人家从未是葡萄酒商,也从未想成为葡萄酒商。人家从未航行过,绝少会把圣海伦娜岛作为这样一次航行的目的地。对拿破仑,人家绝不抱有同情之意,而是怀有爱国主义的深仇大恨。而且不仅如此,拿破仑死在岛上时,做梦者还根本不在生者之列;与拿破仑建立个人关系在可能性范围之外。所以,梦中经历似乎是在两个完美相配又相互延续的生活阶段之间插入的陌生之事。

“而尽管如此,”希尔德布朗特继续道,“同样真实、正确的是表面上的对立物。我的意思是,与这种隔绝或者离析携手而行的却还有最密切的关系与联系。我们简直可以说:不管梦提供什么,它取材于现实与精神生活,精神生活借助此现实而展开。……无论梦以此做得多奇特,它其实还是从不能脱离现实世界,而其最精深、最滑稽的产物所借用的原料必定总是或者来自感性世界中在我们眼前出现之事,或者在我们清醒的思路中以某种方式已经找到其位置,换言之,来自我们在外部或者内心已经经历之事。”(《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10页)

乙 梦的材料——梦中记忆

组成梦境的一切材料,以任一方式源自所经历之事,也就是在梦中被再现、回忆,这点至少对我们而言,可以被看作没有争议的认识。不过,如果假设,作为所做比较的显而易见结果,必定毫不费力地而产生梦境与清醒状态的这样一种关联,就会是一种迷误。不如说,必须注意寻找这种关联,它会长期隐藏在一连串情况中。缘由在于一些特性,记忆力在梦中表现出这些特性,尽管普遍得到注意,它们迄今为止还是避开了任何解释。值得费力深入估价这些特点。

首先发生的是,在梦境中出现一种材料,人们在清醒时就不承认它属于其知识与经历。人们清楚地回忆起梦见过相关之事,但回忆不起来是否经历过,又是何时经历过。人们于是一直不清楚梦汲取了何种源泉,而尽可能试着相信,梦有独立所做的活动,直到很长时间后,一种新经历带回对先前经历已经不抱希望的回忆,进而揭示梦的来源。于是,人们就得承认,在梦里知道、回忆过的事,避开了清醒时的记忆力。[36]

德尔伯夫基于其自己的睡梦经验讲述了一个印象特别深刻的例子。他在梦中见到其宅院被雪覆盖,发现两只小蜥蜴半僵地埋在雪下,他这个动物之友拾起它们、焐热并送回到它们所住的断壁残垣里的小洞。此外,他给它们塞了小蕨的几片叶子,蕨长在墙上,据他所知,它们很喜欢小蕨。在梦里,他了解了植物的名字:Asplenium ruta muralis。——梦于是继续,在一个插曲后回到蜥蜴身上,让德尔伯夫吃惊的是,梦显示了两个新的小动物,它们到剩余的蕨上大吃。于是他把目光转到旷野上,看见第五、第六只蜥蜴走上通往墙上孔洞的路,最终,整条道路布满一列蜥蜴,都朝同一方向移动。

德尔伯夫的学识在清醒时只包括少量拉丁文植物名,不包含关于Asplenium的知识。令他大为吃惊的是,他不得不确信,这个名字的一种蕨类确实存在,卵羽铁角蕨[37]是其正确的名称,梦对此名称稍做变形。人们可能不会想到是偶然的重合;但对德尔伯夫来说,仍然莫名其妙的是,他在梦里从何得知铁角蕨属[38]这个名字。

这个梦发生于1862年;16年后,这名哲学家在他探望的一个友人处看见带有干花的一本小纪念册,在瑞士某些地区,这些花作为纪念品出售给异乡人。一种回忆涌上他的心头,他打开植物标本,在其中发现了他梦里的Asplenium,并认出了所附拉丁文名字里他自己的手迹。现在可以建立关联了。这名友人的一个姐妹于1860年——做蜥蜴梦的两年前——在结婚旅行时拜访了德尔伯夫。她当时把给她兄弟的这本纪念册带在身边,而德尔伯夫花气力在一名植物学家口授下给每种弄干的小植物加写拉丁文名字。

偶然事件的眷顾使这个例子如此值得告知,这种眷顾使德尔伯夫有可能再把此梦内容的另一部分追溯到它被遗忘的来源上。1877年的一天,有一册旧画报落到他手里,他看见其中描摹着整队蜥蜴,就像他1862年梦见的那样。这本画册的年份是1861,而德尔伯夫记得,从杂志出版时起,他就属于其订户之列。

梦支配清醒时所不可企及的回忆,这是个如此值得注意而理论上意味深长的事实,使我想通过讲述别的“记忆增强的”梦来加强对它的注意。莫里讲述道,有段时间,他白天经常想到Mussidan一词。他知道,那是一座法国城市名,但别的一无所知。一天夜里,他梦见与某个人闲聊,此人告诉他,来自米西当,对他提出这座城市在何处的问题,给出的回答是:米西当是多尔多涅省的一座县城。醒来后,莫里不相信梦里得到的答案;地理词典却告诉他,情况完全正确。此事例证实了梦知道得更多,却未追踪到这种学识被遗忘的来源。

耶森讲述了出自更古时候的一个完全相似的做梦事件:“属于此类的还有更老的斯卡利杰尔的梦(海宁斯,《论梦与夜游者》,1784年,第300页),他写了一首诗称赞维罗纳的名人,有个自称布鲁尼奥卢斯的人在他梦中出现,抱怨被遗忘了。尽管斯卡利杰尔想不起来曾经听说过此人,他还是为此人作了诗,而其子后来在维罗纳获悉,以前有这么个布鲁尼奥卢斯作为批评家就在那里出名。”(《试论心理学的学术根据》,1855年,第551页)

德埃尔韦·德圣德尼侯爵讲述了一个记忆增强的梦[39],此梦的特性异常突出,在随后的一个梦里完成对起初未被认清的记忆的验明(据瓦希德):“我有一次梦见一个有金黄色头发的少妇,我看见她一边与我姐妹闲聊,一边给后者看她的刺绣品。在梦里,她让我觉得很面熟,我甚至以为见过她多次。苏醒后,这张脸还鲜活地在我面前,我却绝对无法认出它。我就又入睡,梦象重复了。在这个新的梦里,我就与金发贵妇攀谈,问她,我是否已经有幸在某处遇见过她。‘当然,’贵妇答道,‘您只要回忆波尔尼克海滨浴场。’我马上又醒过来,知道自己肯定会想起与这张妩媚的梦中脸庞相连的细节。”

同一作者(据瓦希德)告知:一名他熟悉的音乐家一次在梦里听到一段觉得全新的旋律。若干年后,这名音乐家才发现它记在一本旧乐曲集里,他却依旧记不得以前手里有这本集子。

据说迈尔(《记忆增强的梦》,1892年,《心灵研究会公报》,第8卷,第362页)在一处发表过此类记忆增强睡梦的汇编,可惜我无法见到。我以为,每个研究梦的人都必定会承认的一个相当寻常的现象是,梦为知识与记忆作证,清醒者意想不到拥有这些知识与记忆。我以后会报告对神经质者的心理分析工作,在这些工作中,我每周多次能够用患者的梦向他们证明,他们相当了解引文、污言秽语之类,尽管他们在清醒状态时忘却了,他们却在梦里使用它们。我还想在此告知一个睡梦记忆增强的无伤大雅事例,因为在此事例中,可以很容易找到只有梦可以接近的认识的来源。

一名患者在一个较长久的背景中梦见,他在一家咖啡屋里让人上了Kontuszówka,讲述后却问,这可能是什么;他说从未听说过这名字。我可以回答,Kontuszówka是一种波兰烧酒,他在梦里不可能虚构这种酒,因为我从招贴画上早就知道这名字。此人起先不愿意相信我。若干天后,他让其在咖啡屋里的梦成了现实后,他注意到一张招贴画上的名字,而且在一处街角,他几个月来白天必定至少两次经过此街角。

我本人在一些梦里体验到[40],就揭示梦的各要素的来源而言,人们依旧多么强烈地依赖偶然事件。比如在我撰写本书之前的岁月里,一幅构造相当简单的教堂塔楼的图景缠绕着我,我想不起来见过这座教堂塔楼。后来我突然在萨尔茨堡与赖兴哈尔之间的一个小站上认出它,而且完全肯定。那是90年代后期,而我在1886年首次驶过这一路段。后面几年里,当时我已经深入研究梦,某处奇怪场所的梦象经常重现,对我而言变得简直讨厌。我在与我本人有关、我左面的特定地点看见一个阴暗的房间,有若干怪诞的砂岩雕像从里面闪现出来。我不愿真正相信的一丝记忆告诉我,这是进入啤酒馆的入口;我却没有成功地澄清,这幅梦象会意味着什么,它又来自何处。1907年,我偶然前往帕多瓦,我很遗憾,自1895年以来,没能再度游览该地。我在这座美丽大学城的首次访问一直不令人满意,我没能参观阿雷纳圣母院里乔托的湿壁画,在通向那里的街道上中途折回,当时人家通知我,当天小教堂关门。12年后,第二次访问时,我想着补偿自己,就首先寻找前往阿雷纳圣母院的道路。在通向它的街道旁,在我行路方向的左手,很可能在我1895年折回之处,我发现了自己在梦里如此频繁见到的地方,连同包含在其中的砂岩雕像。那确实是进入餐馆花园的入口。

睡梦从来源之一取得用于再现的材料,有时是在清醒的思维活动中记不起来、未被使用的这种材料;来源之一是童年生活。我只列举若干著作者,他们注意到并且强调这点:

希尔德布朗特:“已经明确得到承认的是,睡梦间或以奇妙的再现力把出自遥远时光的非常久远,甚至被遗忘的事情经过忠实地送回我们的心灵前面。”(《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23页)

施特吕姆普尔:“如果注意到,梦如何时而仿佛从最深广的湮没中把各场所、事情、人员的图景,完好无损地带着原初的新鲜再度抽出来,这些湮没把后来的时光存放到最早的青年经历上,事情还会加剧。这不仅仅限于此类印象,它们在其产生时赢得鲜活的意识或者与强烈的心理价值相连,后来在梦中作为真正的回忆重现,苏醒的意识对这些回忆感到高兴。更确切地说,睡梦记忆的深度也包含最早时光的人员、事情、场所与经历这些图景,它们或者只具有些微的意识,或者没有心理价值,或者早就失去了这样那样,因而无论在梦里还是在苏醒后都显得全然陌生而不熟悉,直至发现其早先的起源。”(《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40页)

伏尔盖特[41]:“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童年与青年回忆多么愿意入梦。我们早就不再想起之事,早就对我们失去了一切重要性之事:梦不倦地提醒我们这些。”(《梦幻想》,1875年,第119页)

众所周知,童年材料大多是有意识的记忆力的空白之处,梦控制童年材料,提供契机形成有趣的记忆增强的梦,我又想告知这些梦的若干例子。

莫里讲述道,他孩提时,经常从其故乡莫(Meaux)前往位于附近的特里尔波,其父在那里主持建造一座桥梁。一天夜里,梦把他调向特里尔波,让他又在城里的街道上玩耍。一个穿着一种制服的男人靠近他。莫里问其名字;他自我介绍他叫C……,是守桥人。醒来后,莫里对记忆的真实性仍在怀疑,就问自他童年时起就在他身边的一名女仆,能否记起叫这名字的一个男人。“当然,”回答是,“他是令尊当时所造桥的看守人。”

莫里报告了另一个例子,同样很好地证实了梦中出现的童年回忆很可靠。他说有一名F先生,孩提时在蒙布里松长大。此人在出外25年后,决定访问家乡和从那时起未曾见过的家族老友。启程前夜,他梦见自己在目的地蒙布里松附近偶遇一位从外貌上看他并不认识的先生。这位先生告诉他,自己是T先生,是其父执。做梦者知道,他孩提时认识叫这名字的一位先生,清醒时却再也记不起这位先生的外貌。若干天后,他就真正抵达目的地,重新找到他曾认为不熟悉的梦中场所,邂逅一位先生,他马上认出后者是梦里的T先生。只是真人比梦象所显示的老多了。

我可以在此讲述一个自己的梦,其中能够回忆的印象由一种关系来代替。我在一个梦里看见一个人,我在梦里知道,那是我家乡地方的医生。他的脸不清晰,形象却与我对一名文理中学的老师的想象混合起来,我如今还偶尔遇见这名教师。究竟是何种关系把这两人联系起来,我清醒时就无法找出来。但我向家母询问我儿童岁月的最初那几年的医生时,我获悉他是独眼,而那名文理中学教师也是独眼,后者的形象覆盖了梦中医生的形象。有38年了,我再也没见过那名医生,而据我所知,我在清醒状态下从未想到过他[42],尽管颏上一块疤可能让我想起他提供的帮助。

若干著作者声称,在多数梦里可以证明出自最近时日的因素,听上去好像会创造出一种均势来对抗梦样状态中童年印象过大的作用。罗伯特(《被解释成自然必然性的梦》,1886年,第46页)甚至表示:平常的梦一般只忙于刚过去的时日。我们却会体验到,由罗伯特构建的梦的理论命令似的要求这样一种对最久远印象的抑制与对最近印象的前移。但罗伯特所表达的事实合理,我自己考察后可以保证。一名美国作者纳尔逊(《梦研究》,1888年,第380页及下页)以为,在梦里,最常见做梦前一天或者三天前的印象得到利用,似乎就在做梦前一天的印象削弱得不够——不够遥远。

若干著作者不想怀疑梦境与清醒状态的亲密关联,引起他们注意的是,使清醒思维深入思考的印象有点被日间脑力劳动挤到边上后,才在梦中出现。比如,只要活得更长久者充满悲哀,通常最初不会梦见受喜爱的死者(据德拉热[43])。而最近的女观察者之一哈勒姆小姐也收集了相反行为的例子,在这点上维护心理个性的权利(哈勒姆与威德,《梦意识研究》,1896年,第410—411页)。

梦中记忆的第三个特性最值得注意、最令人费解,表现在对所再现材料的选择上,不像在清醒时只保留最意味深长的材料,相反还保留最无关紧要、最不显著的值得记忆的材料。我让那些著作者就此发言,他们表达了异乎寻常的惊讶。

希尔德布朗特:“因为最值得注意之事是,梦的组成部分通常不取自深刻的大事件,不取自逝去的一天中强大的驱动性兴趣,而是取自次要的附加物,可以说取自最近度过的或者远在身后的往昔中的那些无价值碎块。我们家族内有令人震惊的丧事,在丧事的印象伴随下,我们后来入睡,这一丧事依旧从我们的记忆中抹去,直到最初清醒瞬间以使人忧郁的威力让这一丧事回到我们的记忆中。我们偶遇一个陌生人,从他身边走过后,我们再也没有片刻想起他,而他额头上的疣在我们的梦里起作用……”(《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11页)

施特吕姆普尔:“……有这类情况,对梦的分解发现梦的组成部分,后者虽然源自昨日或者前日的经历,但对清醒的意识而言,还是如此无关紧要、无价值,使得它们在被经历后不久就归于遗忘。此类经历是比如偶然听到的别人的言论或者被浮光掠影地注意到的行为、对事物或人瞬息即逝的感知、一篇读物的各个小部分等等。”(《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39页)

哈夫洛克·霭理士[44]:“清醒状态的深切情绪、我们把自己主要的自决心理能量展开至其上的疑问与问题,通常它们并非将自己一起呈现给梦意识的那些情绪、疑问与问题。至于最近的过去,多为微不足道、次要、‘被遗忘的’再现于我们梦中的日常生活的印象。最为清醒的精神活动是那些睡得最熟的。”(《成梦素材》,1899年,第727页)

宾茨恰恰以有争论的梦里记忆的特性为契机,道出他不满于自己所支持的对梦的解释:“而自然的梦给我们提出类似疑问。为何我们并非总是梦见最近度过的时日的记忆印象,而是经常沉入没有任何可辨认动机、远在我们身后、几乎消失的往昔?为何在梦里,意识如此频繁地接受无关紧要的印象,而脑细胞在承载对所经历之事最敏感的记录之处,多处于缄默、僵硬,除非清醒时的一种急性重温于此前不久刺激它们?”(《论梦》,1878年,第44—45页)

很容易看清,睡梦记忆特别偏爱日间经历中无关紧要,因而未被注意之事,这种偏爱多半必定导致错误估计梦对日间生活的依赖,于是至少在每个个案中会妨碍证明这种依赖。所以可能的是,惠顿·卡尔金斯小姐[45](《梦的统计》,1839年,第315页)在对她(及其伴侣)的梦做统计处理时还是保留了11个百分点的数目,在这些梦里,与日间生活的关系不明显。希尔德布朗特的论断很可能是有道理的(《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12页及下页),即如果我们每次都把时间和心思充分用在探究所有梦象的来历上,那么这些梦象就会在生物起源学上对我们说清楚。他却称之为“一项极其辛苦、吃力不讨好的事务。因为它大多的确会导致,在记忆斗室最偏僻的角落里搜寻出各种精神上毫无价值的事物,让早就消逝的时光中各种完全不令人感兴趣的因素在上一刻虽已被湮没,下个小时就重见天日”。我却还是不禁遗憾,感觉敏锐的著作者谋求如此不显眼的开始的途径,这妨碍了他;这条途径本该直接把他引向解梦的中心。

睡梦记忆的特性肯定对任何一般记忆理论都非常重要。它表明,“没有什么我们在精神上曾经拥有之事会完完全全失落”(肖尔茨,《睡眠与梦》,1887年,第34页)。或者,如德尔伯夫所表述的,“每个印象,甚至最微不足道的,也留下一个不易变的痕迹,在白天隐约再现”,内心生活中如此众多的其他病理学现象同样促使人下此结论。现在就得牢记梦里记忆的这种不同寻常的能力,为的是生动地感受到那种矛盾,以后会提及的某些睡梦理论必定会指出这种矛盾,那些理论想通过局部遗忘人们日间熟悉之事来解释梦的怪诞与不连贯。

要把一般的做梦现象压缩为回忆现象,人们可能突然闪念,把梦看成哪怕夜间也不休息的再现活动的表现,这种再现活动是目的本身。像皮尔茨那样的报告(《论梦中的某种规律性》,1899年)可能与此相符,根据那些报告,可以证明做梦时间与睡梦内容之间的固定关系,方式是,在深度睡眠时,梦再现出自最久远时光的印象,将近早晨时,梦却再现最近的印象。但从一开始,由于梦处理有待回忆材料这种方式,这样一种见解就变得几乎不可能。施特吕姆普尔(《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18页)不无道理地促请注意,梦中经历不会重复出现。梦可能对此提供开端,但未出现随后的环节;它改变模样登场,或者代替它现身的是另一个完全陌生的环节。梦只带来再现的碎片。只要有可能做理论上的利用,这很可能是常态。然而也会出现例外,在这些例外中,就像我们的回忆在清醒时能做到的,一个梦同样完整地重复一次经历。德尔伯夫讲述了他的一个大学同事,后者在一次危险的乘车出行时,像是由于奇迹才逃脱一场事故,他在梦里再度经历了这次出行连同所有细节。卡尔金斯小姐提及(《梦的统计》,1893年)两个梦,它们以准确再现前一日的一次经历为内容,而我本人将在以后找机会告知我已经熟悉的一个事例,睡梦毫无改变地重现一次童年的经历。[46]

丙 睡梦刺激与睡梦的根源

对睡梦刺激与睡梦源头该做何理解,这可以通过引用民间说法“梦来自胃”得到说明。提出这些概念背后隐藏的是一种理论,后者把梦理解成睡眠受干扰的后果。如果不是有什么干扰之事在睡眠中活动,就不会做梦,而梦正是对这种干扰的反应。

在著作者们的阐述中,关于梦的诱因的探讨占据了最多的篇幅。梦成为生物学研究对象后,问题才会产生,这是理所当然的。古人把梦视为神授,他们无须寻找梦的刺激源头;梦源自神威或者魔力的意志,梦的内容源自神威或者魔力的知识或者意图。对科学而言,随即提出疑问,对做梦的刺激是否是同一个还是可能是多重的,进而提出考虑,对梦因的解释归于心理学还是归于生理学。多数著作者似乎假设,睡眠障碍的原因,亦即做梦的根源可能多种多样,躯体刺激就像心灵激动一样获得梦激发者的角色。偏爱一个或另一个睡梦根源,在梦根源中依其对成梦的重要性建立等级,在这些方面,观点大有分歧。

在悉数梦根源之处,就最终得出四种梦根源,它们也被用于划分梦:1)外部(客观)感官刺激。2)内部(主观)感官刺激。3)内部(器官)躯体刺激。4)心理刺激源。

1)外部(客观)感官刺激

哲学家之子小施特吕姆普尔关于梦的著作已经多次被我们用作睡梦问题的指南,众所周知,他报告了对一名病人的观察(《内科疾病的特殊病理学与疗法教科书》,1883—1884年,第2卷),后者患有全身真皮感觉缺失与若干高级感官麻痹。如果在此人身上把少数尚开放的感官门户与外界隔绝,他就陷入睡眠。如果我们想入睡,我们惯于追求一种情境,与施特吕姆普尔实验中的那种相似。我们锁上最重要的感官门户即眼睛,试图挡住来自其他知觉的任何刺激,或者阻挡对作用于这些知觉的刺激做任何改变。尽管我们的打算从未完全成功,我们随后还是入睡了。我们既不能使刺激完全远离感官,亦无法完全消除我们感官的兴奋性。通过较强的刺激,随时可以唤醒我们,这向我们证明,“心灵即使在睡眠时也在与体外世界持续的联系中”停留。我们在睡眠期间得到的感官刺激,很可能成为梦的根源。

此类刺激中就有一大系列,从睡眠状态带来的或者只是偶尔不得不允许的不可避免的刺激,直到偶然的唤醒刺激,后者适合于或者准备用于结束睡眠。可能是较强的光线透入眼睛,耳闻嘈杂声,也可能是一种有气味的材料刺激鼻黏膜。我们可能在睡眠中因无意的活动而裸露身体各部分,这样就遭受冷却感,或者因位置变化而给我们自己制造触压觉。可能是苍蝇叮我们,或者一次夜间小事故可能同时冲击若干知觉。观察者专心收集了大批梦,其中在苏醒时察觉到的刺激与一部分梦境如此广泛一致,可以看出刺激是梦的根源。

我在此根据耶森(《试论心理学的学术根据》,1855年,第527页及下页)引用一种汇编,它汇编了此类溯源于客观的(或多或少偶然的)感官刺激的梦:“任何被模糊察觉到的嘈杂声都唤起相应的梦象,雷声滚滚把我们置于一场战役中,雄鸡打鸣可能变为一个人的惊叫,一扇门嘎吱作响可能引起强盗闯入的梦。”

“夜里,如果我们的被子掉了,那我们或许梦见自己赤身走来走去或者落水。如果我们斜躺在床上,脚离开床沿,那我们或许梦见自己立于一处可怕的深渊边上或者直坠而下。如果我们的头偶然到了枕头下,那就会梦见有一块巨石悬在我们上面,正要把我们埋藏在其重压之下。精液聚积产生肉欲的梦,局部疼痛引起受到虐待、有敌意的攻击或者身体遭到伤害这种想法……”

“迈尔(《梦游试析》,1758年,第33页)有一次梦见,他被一些人袭击,他们把他直挺挺地仰面放倒在地,在他的大脚趾和二趾之间把一根桩打入地里。他在梦到此事时醒了过来,感觉有一根秸秆插在他的脚趾之间。根据海宁斯的说法(《论梦与梦游者》,1784年,第258页),迈尔另外有一次把衬衫紧紧拢在脖子上,他梦见自己被绞死。霍夫鲍尔(《心灵的自然概论》,1796年,第146页)在其青年时代梦见从一堵高墙落下,醒来时发觉,床架散了,而他确实掉下去了……格雷戈里报告道,他有一次上床时把一瓶热水放在脚边,因而在梦里旅行上了埃特纳火山顶,他在那里发现地面的高温几乎无法忍受。另外一个人在头上放了发泡膏后,梦见自己被一群印第安人剥去头皮。第三个人穿着湿衬衫睡觉,以为被水流吸走。睡眠时出现的足痛风发作让病人以为,他在宗教法庭忍受刑讯的折磨(麦克尼什,《睡眠的基本原理》,1835年,第40页)。”

如果成功地在一名睡眠者身上通过按计划安排感官刺激而产生与刺激相应的梦,就可以加强基于刺激与梦境之间有相似性这一论据。照麦克尼什看来[前引书,耶森(《试论心理学的学术根据》,1855年,第529页)],吉鲁·德别沙连格早就做过此类试验。“他让其膝盖不盖东西,就梦见他夜里坐在一辆邮车上旅行。他注意到,旅行者会很清楚地知道,在一辆马车里,夜里膝盖会有多冷。另一次,他让头后面光着,就梦见他出席户外的一个宗教仪式。因为在他生活的乡间,习俗是始终把头蒙上,除非有如刚才所述的这类理由。”

莫里通报了对在他自己身上产生的梦的新观察。(一系列其他试验没有带来成果。)

(1)在嘴唇和鼻尖上用羽毛给他搔痒。——他梦见一次可怕的刑讯;一副树脂面具放到他脸上,随后揭掉,皮肤就一同脱落。

(2)人家用镊子磨剪刀。——他听见钟响,然后是鸣警钟,他被置于1848年的六月天。

(3)人家让他闻科隆香水。——他在开罗的约翰·马里亚·法里纳的店铺中。接着是难以置信的奇遇,他无法复述。

(4)人家轻轻拧捏他的后颈。——他梦见,人家给他贴上发泡膏,想到孩提时给他治疗过的一名医生。

(5)人家把一块热铁挨近他的脸。他梦见“烧火工”[47],他们潜入宅子,把住户的脚塞进炭盆,强迫住户交出钱。随后露面的是阿布朗泰斯公爵夫人,他在梦里是其秘书。

(6)人家把一滴水滴到他额头上。——他在意大利,猛出汗,喝着奥尔维耶托的白葡萄酒。

(7)人家重复透过一张红纸让烛光落到他身上。——他梦见暴风雨、感到火热,又处于海上风暴中,他曾经在拉芒什海峡上遭受过海上风暴。

通过实验产生梦的其他尝试来源于德埃尔韦、魏刚特(《梦的形成》,1893年)等。

若干方面都“注意到梦那种引人注目的能力,把来自感官世界的突然印象如此交织到其产物中,使得这些印象在梦的产物中逐渐就形成得到酝酿并且开始的灾难”(希尔德布朗特,《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36页)。“近年,”这名著作者讲述道,“为了有规律地在限定的早晨时光起床,我使用了众所周知、大多安装在钟表机构上的闹钟。可能有成百次,我遇到的情况是,这种器械的声音如此适合臆想有关联的长梦,似乎这整个梦同样只是源于这种声音,而在这种声音里会发现其真正在逻辑上不可缺少的预期效果、其自然被指明的终极目标。”(出处同上,第37页)

我引用这些闹钟梦中的三个,还另有意图。

伏尔盖特叙述道:“一名作曲家曾经梦到,他在教课,正想给其学生说明什么,学生就已经做完了,他转向一名男童问道:‘你懂我的意思了吗?’这名男童像个着魔者似的狂叫:‘哦,是的(Oh ja)。’他对此怒不可遏地斥责男童喊叫。可全班就喊起来了:‘喔,是(Oh ja)。’然后是:‘哇,是(Eurjo)。’最后是:‘失火啦(Feuerjo)!’他就因为街上真正的救火叫喊而苏醒了。”(《梦幻想》,1875年,第108页及下页)

在拉德施刀克的书里,加尼耶报告,拿破仑一世在车上睡着时做梦,被定时炸弹的爆炸声从梦中唤醒,梦让他重新经历了越过塔利亚门托河和奥地利人的连续炮击,直到他喊着“我们中了地雷阵了”而惊醒。

出名的有莫里报告的一个梦。他患着病,躺在自己房间的床上;其母坐在他身边。他就梦见革命时期的恐怖统治,经受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凶杀场景,最后自己被传唤出庭。在那里,他见到了罗伯斯庇尔、马拉、富基埃-坦维尔和那个可怕时代的所有悲剧性英雄,在他们面前答辩,在经历了在他记忆中没有固定下来的各种各样插曲之后被判决,随后,由望不到边际的人群陪着,被带到刑场。他登上断头台,刽子手把他缚在木板上;木板翻倒;断头刀落下;他感到自己的头颅与躯干分离,在极度恐惧中醒来——发现床头板掉了下来,而真的像断头刀一样击中他的颈椎。

与此梦相连的是由勒洛兰与埃热在《哲学评论》上开展的一场有趣讨论,在觉察到梦的刺激与苏醒之间消逝的短暂时段里,做梦者是否、如何可能压缩看来如此丰富的大量梦境。

这类例子使人觉得睡眠期间的客观感官刺激是梦的源头中得到最好确证的。它们也是在非专业人士的认识中唯一起作用的。如果问一个以前对睡梦文献一直陌生的受过教育者,梦是如何形成的,他的回答无疑就会引用一个他熟悉的情况,在此情况中,苏醒后得到识别的一种客观感官刺激来澄清梦。科学观察无法止步于此;它从这种观察中汲取契机继续提问,即睡眠期间作用于知觉的刺激在梦里的确并非以其真正的形态出现,而是由与它有某种关系的某种其他想象来代替。但把梦的刺激与梦的成效联结起来的关系,按莫里的话说“却是既非唯一亦非排他的一种关系”。比如希尔德布朗特的三个闹钟梦(《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37页及下页),人家看了就会提出问题,为何同样的刺激引出如此迥异的梦的成效,而且为何恰恰是这一刺激引出这些梦的成效:

“于是我就在一个春天早晨去散步,溜达着穿过正在变绿的田地,直到邻村,在那里,我看见居民穿着节日服装,腋下夹着圣歌集,成群结队地漫步涌向教堂。对!的确是周日,而晨祷马上就要开始。我决定参加这次晨祷,但在此之前,因为我有些激动,就决定在环绕教堂的公墓里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在这里读着不同的墓志铭时,听到敲钟人登上钟楼,于是就看见钟楼高处的小型村钟,它将发出礼拜开始的信号。过了好一会儿,它一动不动地挂在那里,然后开始摆动——突然它的敲击声嘹亮而刺耳地响起——如此嘹亮而刺耳,结束了我的睡眠。而钟声却来自闹钟。

“第二个组合。那是晴朗的冬日,街道被深雪覆盖。我答应参加一次乘雪橇活动,但不得不等了很久,直到有人报信说雪橇就在门前。现在实行上橇的准备——铺上毛皮,取出脚套筒——而我终于坐在我的位置上了。但出发还在延迟,直到缰绳对企盼的骑乘骏马给出明显的信号。现在这些骑乘骏马拉动起来;强力振动的铃铛好像熟悉的土耳其军乐,有一种威力,它瞬间扯断了梦的蜘蛛网。无非又是尖厉的闹铃声。

“还有第三个例子!我看见一个厨娘拿着几十只摞起的盘子沿着走廊缓步走向餐室。我觉得她怀里的那堆瓷器处于要失去平衡的危险中。‘留神,’我告诫道,‘东西全都快落地了。’当然不会缺了必不可少的矛盾:人家已经习惯了诸如此类的事,而我还用担忧的目光陪送那个漫步者。对,她在门槛上绊了一下——易碎的餐具落下,噼里啪啦碎成千百块,散落在地面上。可是——我很快发觉,这没完没了延续的鸣响可不是真正的丁零当啷,而是实实在在的铃声;——现在醒来者辨别出来,只是闹钟用这种响铃在尽责。”

为何心灵在睡梦中错误估计客观感官刺激的性质,施特吕姆普尔(《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103页)——而且冯特几乎同样(《生理心理学基本特征》,1874年,第95页及下页)——对此疑问的回答到了这一步,即在构成错觉的条件下,心灵对这类在睡眠中进攻性的刺激做出判断。如果一种感官印象足够强烈、清晰、持久,如果有充足的时间供我们做这种考虑,这种印象就被我们认识、正确解释,即列入回忆组,根据各种以前的经验,它属于这些回忆组。如果这些条件得不到满足,那我们就错误估计印象所起源的客体;我们根据这种印象形成错觉。“如果某人在旷野散步,模糊地觉察到一个遥远的对象,可能他起先把这个对象当作一匹马。”留神细看,可能不禁解释为一头在休憩的奶牛,而最终这一想象可能明确化为一群坐着的人。心灵在睡眠中通过外部刺激而接受的印象就具有与此类似的不确定性质;心灵根据这些印象构成错觉,通过印象唤醒数量或大或小的回忆像,印象通过回忆像得到其心理上的价值。从众多可以考虑的回忆范围中的哪个范围唤起相关的图景,可能的联想关系中哪些在此时生效,即使按施特吕姆普尔的说法,这点也依然不可确定,仿佛只是听凭心灵恣意妄为。

我们在此面临选择。我们可以承认确实无法继续追踪成梦的规律性,因而放弃询问对因感觉印象而引起的错觉的解释是否还取决于其他条件。或者我们可以猜测,作为梦的根源,在睡眠中攻击性的客观感官刺激只起微不足道的作用,而其他因素决定着选择有待唤醒的回忆像。我在此意图上如此详细地告知过莫里通过实验制造的梦,实际上,如果去检验这些梦,则人们可以试着说,按来源看,所做实验其实只涵盖了梦的因素之一,而其余的梦境其实显得过于独立、过于详细确定,无法通过那种要求得到澄清,即它必须与通过实验引入的因素协调。如果人们获悉,塑造梦的客观印象偶尔在梦中得到最特别、最怪僻的解释,人们甚至自己开始怀疑错觉理论、怀疑客观印象塑造梦的威力。比如西蒙讲述了一个梦,他在其中看见巨人坐在桌旁,清晰地听到巨人上下相碰的颌骨在咀嚼时发出的可怕咯咯声。他醒来时,听见在他窗前疾驰而过的马蹄声。我想在没有著作者帮助的情况下大约可解释如下:如果此处马蹄的噪声恰恰唤醒了来自《格列佛游记》的回忆范围的想象、在大人国的巨人处和在慧骃国有德行的马匹处逗留,难道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动机使选择这个对刺激如此不同寻常的回忆范围变得方便些吗?[48]

2)内部(主观)感官刺激

尽管有各种异议,人们还是不得不承认,客观感官刺激在睡眠期间作为梦的激发者的角色肯定没有争议,而如果这些刺激根据其性质与频度或许不足以解释所有梦象,则表明要去寻找其他的,但所起作用与之类似的梦的根源。除了外部感官刺激外,还需要感觉器官中的内部(主观)刺激,我不知道,何处首先冒出这个意念;但事实是,在梦病因学所有较新的描述中均或多或少地强调发生此事。冯特说:“此外,我相信,在梦的错觉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那些主观的视力感受、听力感受,在清醒状态时,它们作为模糊视野的强光,作为耳鸣、耳朵嗡响等为我们所熟悉,其中尤其是主观视网膜兴奋为我们所熟悉。这就解释了梦的那种奇怪倾向,要把多数类似或者完全一致的客体展现到眼前。我们看见无数鸟、蝴蝶、鱼、五彩珍珠、花朵等等展现在自己面前。在此,模糊视野的发光粉尘呈现了离奇的形态,而梦以同样多的单幅图景代表构成发光粉尘的众多光点,因为强光的活动性,这些单幅图景被看作活动的对象。——梦容易有最多种多样动物形象的巨大倾向,根源也可能在此,这些动物形象的多种形式容易接近主观相片的特别形式。”(《生理心理学基本特征》,1874年,第363页)

作为梦象的源头,主观的感官刺激显然有着优先权,它们不像客观感官那样刺激依赖外部偶然性。每当解释需要它们,它们就可以供解释支配。它们落后于客观感官刺激的一点是,它们很难或者根本不可能证实它们作为梦激发者的作用,观察与实验在客观感官刺激处证实了这种作用。主观的感官刺激有激发梦的神秘力量,为此提供主要证据的是所谓入睡前的幻觉,被约翰内斯·穆勒(《论神奇的视力现象》,1826年)描写成“离奇的视力现象”。这常常是相当鲜活、多变的图景,在入睡期,在许多人身上完全有规律地出现,也可能在睁眼后继续存在一会儿。莫里高度服从这些图景,使它们得到深入的估价,声称它们与梦象有关联,甚至不如说同一性[正如约翰内斯·穆勒已经做过的那样(出处同上,第49页及下页)]。莫里说,就其形成而言,需要某种心灵的被动性,一种注意力紧张的减退。但足够的是,人家有片刻陷入这种昏昏欲睡,由于惯常的素质而看见一种入睡前幻觉,此后,人家或许又醒来,直到这种多次重复的游戏以入睡而终止。根据莫里的说法,如果人家过后不算太久就苏醒,就会经常成功地在梦里证明同样的图景,它们作为入睡前的幻觉在入睡时浮现出来。比如莫里有一次面对有着扭曲表情与奇怪发型的一系列怪诞人物,他们以难以置信的麻烦在入睡期纠缠他,他苏醒后记起梦见过他们。另外一次,因为他强迫自己节食,正在忍受饥饿感,在催眠状态中看见一只碗,一只拿叉子的手从碗里的食物中取点什么。在梦中,他面对丰盛的宴席,听见用膳者使用叉子发出的噪声。另外一次,他眼睛受刺激、发痛入睡,在他入睡前的幻觉中出现用显微镜才能看见的小符号,他不得不努力地一一辨认;一小时后从睡眠中被唤醒,他记起一个梦,其中出现一本打开的书,用很小的印刷字母印制,他不得不费力地读完。

与这些图景完全相似的可能还有对话语、名字等的幻听半梦半醒地出现,随后在梦中重复,仿佛是序曲,预示以它开始的歌剧的主导动机。

在与约翰内斯·穆勒和莫里相同的道路上,徜徉着一名新进的入睡前幻觉观察者乔·特朗布尔·莱德[49](《视觉梦心理学论稿》,1892年)。他通过练习做到,逐渐入睡2至5分钟后,能够不睁眼而突然挣脱睡眠,于是就有机会把刚刚消失的视网膜感觉与回忆中残存的梦象相比较。他保证,每次都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一种紧密关系,方式是,视网膜自感光的发光点与线条仿佛带来精神上察觉到的梦意象的轮廓图、示意图。比如有个梦,他在其中看见面前有印得清晰的文字,他一边读一边细看它们,与这样一个梦相应的是把视网膜中的发光点排列成平行线。用他的话来说:他在梦中读过的印得清楚的那一面化为一个客体,让他清醒的知觉觉得像实实在在印刷过的一页的一部分,人家从较大的距离来看,为了看清些,就通过一张纸上的一个小孔来看。莱德还没有低估这个现象的中心(大脑)部分,他认为,发生在我们身上的视觉梦几乎没有一个不依据视网膜内部兴奋状态的材料。这点尤其适用于黑暗房间中入睡不久后的梦,而对早晨临近苏醒的梦而言,在亮堂起来的房间里刺入眼睛的客观光线是刺激源。自感光刺激的多变、有无限改动能力的特性正好符合我们的梦在我们面前展示的不安定组图。如果赋予莱德的观察以意义,就不会低估这些主观刺激源对梦的能产性,因为众所周知,面相构成我们梦的主要组成部分。除听觉以外的其他感觉区域的贡献比较微小而且不稳定。

3)内部(器官)躯体刺激

如果我们不在机体之外,而是在机体之内寻找梦的根源,就必定会想起,几乎我们所有的内脏在健康状态下几乎不给我们提供它们存在的消息,而处于刺激状态时(我们这样叫它)或者有病时,它们就成为我们主要不快感受的一个源头,这个源头必定被等同于从外部抵达的疼痛刺激与感受刺激的激发者。有一种很古老的体验,促使人像施特吕姆普尔这样陈述:“比起清醒时来,心灵在睡眠中获得对其身体方面深刻、广泛得多的感受意识,它被迫接受某些刺激印象并让它们对自己起作用,这些刺激印象源自其身体的各部分与变化,心灵在清醒时对它们一无所知。”(《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107页)亚里士多德就宣称很可能的是,在梦中会被提醒注意正在开始的疾病状态,清醒时对这些疾病状态尚无觉察(由于梦让印象得到放大)。还有医生作者,其观点必定远非相信梦的预言秉受,至少就预示疾病而言,他们承认梦的这种意义(参见M.西蒙,1888年,第31页,还有许多更古老的著作者[50])。

梦的此类诊断成就得到证明,似乎即使新近也不乏例证。比如,蒂谢根据阿蒂格的博士论文报告了一名43岁妇女的故事,她整整几年在表面完全健康状态中受梦魇侵袭,在医学检查时就显出开始有心脏病,她旋即因此而死。

作为梦的激发者,内脏紊乱显然在一大串人身上起作用。人家一般都指明焦虑梦在心肺病人身上的频度,甚至梦样状态的这种关系被许多著作者极力推到前台,我在此只能满足于单纯指点文献:拉德施刀克(《睡眠与梦》,1879年,第70页)、施皮塔(《人类心灵的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241页及下页)、莫里、M.西蒙、蒂谢。蒂谢甚至认为,患病的器官给梦境打上了表示特性的印记。心脏病人的梦通常很短,以惊醒结束;在这些梦的内容中,在可怕情况下的死亡情境几乎总是扮演着某种角色。肺病患者梦见窒息、拥挤、逃跑,他们经受的已知噩梦数量引人注目。伯尔讷还可以通过俯卧、通过掩住用于呼吸的口鼻实验性地引起噩梦(《焦虑梦:其成因与预防》,1855年)。遇有消化障碍时,梦包含来自品尝与恶心范围的想象。最后,对每个人的经验而言,性兴奋对梦境的影响都足够明显,给予因器官刺激而激发梦的整个学说以最强有力的支持。

如果钻研梦的文献,也完全明白无误的是,个别作者(莫里、魏刚特,《梦的形成》,1893年)通过其自身病况对其梦境的影响而被引向研究梦问题。

出自这些确认无疑事实的梦根源在增加,还不如人们愿意以为的那样意味深长。梦确实是一种现象,在健康人处——或许在所有人处,或许夜夜——出现,这种现象显然不把器质性病症算作其不可或缺的条件。对我们而言,关键却并非特别的梦源自何处,而是对正常人的寻常梦而言,刺激源会是什么。

而现在只消再走一步,就撞上一个梦的根源,它比先前任何一个梦根源都流淌得充裕,其实无论如何都看不出会枯竭。如果确证身体内部在患病状态下变成梦刺激的根源,如果我们承认,心灵在睡眠状态中未被外界分心,能够对躯体内部投注较大的注意力,就显然会认为,器官无须先患病,只要让它以某种方式成为梦象的兴奋到达睡眠的心灵。我们清醒时模糊地只按其性质作为一般机体觉来察觉之事,还有,按医生的意见,所有器官系统都做出其贡献,它在夜里会形成有力的作用,用其各组成部分活动,这些组成部分为唤起梦想象而提供最强大同时是最寻常的根源。感官刺激根据哪些规律转化成梦想象,这种调查就可以省去了。

我们在此触及了那种成梦的理论,它在所有医生著作者那里都成为受偏爱的理论。我们本质的核心,如蒂谢所称的“内脏的本性”,就我们的知识而言,包裹在这种模糊中。这种模糊与成梦的模糊彼此太相符了,无法不把它们联系起来。把植物性机体觉作为梦的形成者,这种思路对医生还有别的刺激,梦与精神障碍在其表象上显示出如此一致,他同意在病因学上也把它们合并起来,因为一般机体觉的变化与起因于内脏的刺激也被指出对精神病形成具有深远的意义。因而,如果躯体刺激理论可以溯源于独立说明它的不止一个首创者,就不足为奇了。

对一系列著作者而言,哲学家叔本华于1851年阐明的思路是权威性的。我们的理智把由外部击中它的印象重铸成时间、空间与因果关系的形式,由此在我们身上形成世界观。出自机体内部的刺激,由交感神经系统而来,在日间至多对我们的情绪表现出一种无意识的影响。但在夜间,如果日间印象停止抵制性作用,那些从内部冒上来的印象就能够谋得注意——就像日间的噪声使泉水声无法耳闻,而在夜间却能听见泉水潺潺流动。但理智执行其独有的功能时,对这些刺激的反应会有多么不同呢?它就会把刺激改型成充满空间与时间的形态,这些形态在因果关系的主线上活动,这样就形成了梦(参见叔本华,《试论见鬼与相关之事》,1862年,第1卷,第249页以下)。舍讷(《梦的寿命》,1861年)还有在他之后的伏尔盖特(《梦幻想》,1875年)就尝试探究躯体刺激与梦象之间更详细的关系,对于这种关系,我们留到关于梦理论的章节再作评价。

在一项实施得特别合理的调查中,精神病学家克劳斯(《精神错乱中的知觉》,1859年,第255页)由同样的因素、受制于机体的感受中导出梦的形成及谵妄[51]和妄想的形成。机体的一个部位不会成为一个梦或者妄想的出发点,事实上也几乎想不出有这样一个部位。受制于机体的感受“却可以分为两个系列:(1)分成总体状况(一般机体觉)系列;(2)分成专属的、植物性机体主系统固有的感觉,其中,我们区分出五个类别,即(甲)肌肉的感觉,(乙)呼吸的感觉,(丙)胃的感觉,(丁)性感觉与(戊)末梢的感觉”。

克劳斯猜测基于躯体刺激形成梦象的过程如下:被激醒的感受根据某种联想规律唤醒一个与其相近的想象,跟它结合成一个有机的产物,意识对这个产物却表现得异于平常。因为意识并不注意感受本身,而是把注意力完全转投到伴随的想象上,这同时是为何这个真相会如此长期被错误估计的原因(出处同上,第233页及下页)。克劳斯也找到了感受化体成梦象这个特别的术语用于此过程(出处同上,第246页)。

器质性躯体刺激对成梦的影响如今几乎已被普遍接受,对两者之间关系规律的疑问则得到迥异的回答,但常常是模糊作答。在躯体刺激理论的基础上就产生了解梦的特殊任务,要把梦境溯源至引起梦的器质性刺激,而如果不承认由舍讷(《梦的寿命》,1861年)找到的解释规则,就常常面临尴尬的事实,即器质性刺激源无非是通过梦境暴露自己。

但对不同的梦的形式的解释却变得相当一致,人们把这些梦的形式称为“典型的”,因为它们在如此多人身上以非常相似的内容重复出现。这是熟悉的关于从高处落下、牙齿脱落、飞翔与裸体或者穿着糟糕这种窘境的梦。最后那种梦应该就是源自睡眠中觉察到甩掉了被子,就光身躺着。牙齿脱落的梦溯源于“牙刺激”,却无须以此指为牙齿的病变兴奋状态。依施特吕姆普尔看来(《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119页),飞翔的梦是由心灵使用的相应的图景,如果同时胸部的皮肤感觉已经下降到丧失知觉,心灵以此解释由起伏的肺翼发出的刺激量。通过后面一种情况,传递了受制于漂浮的想象形式的感受。从高处落下的诱因应该在于,在丧失皮肤压觉时,或者是一条手臂从身体落下,或者是一个缩进的膝盖突然伸展,由此又意识到皮肤压力的感觉,关于下落的梦却在心理上体现出过渡到有意识(施特吕姆普尔,出处同上,第118页)。这些可信的解释尝试的弱点显然在于,它们没有进一步的根据而让这类或那类机体觉从心灵知觉中消失或者强加于它,直到确立对解释有利的局面。我以后还会有机会回到典型的梦及其形成上来。

M.西蒙尝试过,从对一系列相似梦的比较中导出若干规则,适用于感官刺激对确定梦的效果的影响。他说:某个感官系统通常参与情感的表达,如果它在睡眠中由于某个其他契机而处于那种兴奋状态,它往常在那种情感下被置于兴奋状态,此时产生的梦就含有适应这种情感的想象。

另一条规则内容是:如果一个感官系统在睡眠中处于活动、兴奋或者障碍之中,则梦会带来想象,这些想象涉及那个感官所履行的感官功能。

通过实验证明由躯体刺激理论假定的产生梦对单个领域的影响,毛尔吕·沃尔做到了。他做过试验,改变睡眠者肢体的位置,把梦的效果与其略微改动做比较,他得出了如下定律作为结果。

(1)一个肢体在梦里的位置大致符合现实中的位置,即梦见的肢体静态状况与实际状况相应。

(2)如果梦见一个肢体在运动,则这种运动总是如此,即在实施运动时出现的位置之一符合现实的位置。

(3)也可以把梦中自己肢体的位置移到陌生人身上。

(4)也可能梦见有关运动受阻。

(5)处于有关位置的肢体可能在梦里作为动物或者怪物出现,在此情况下可确立两者的相似。

(6)梦中肢体的位置可能激起与此肢体有某种关系的意念,例如遇上使用手指时就梦见数字。

我会从此类结果中推断,即使躯体刺激理论也不能完全消除那种表面自由,来确定可唤起的梦象。[52]

4)心理刺激源

我们处理梦与清醒状态的关系和梦的材料的来历时,获悉最古老与最近的梦研究者的观点都是,人梦见他们日间所从事之事与醒着时让他们感兴趣之事。这种从清醒状态延续至睡眠的兴趣就会不仅是把梦与生活连接起来的心理纽带,而且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不可低估的梦根源,除了睡眠中变得有意思的事物(睡眠期间起作用的刺激)之外,这个梦根源应足以澄清一切梦象的来历。我们却也听说了对上述主张的异议,即梦把睡眠者从日间兴趣上拉走,日间最感动我们的事物只有对清醒状态失去现实性的刺激时,我们(大多)才梦见它们。所以,在分析梦样状态时,我们每一步都得到的印象是,如果不通过“经常”“通常”“大多”拟定限制并对例外的有效性做准备,就不可能列出普遍规则。

如果清醒兴趣连同内外部睡眠刺激足以覆盖梦的病因,则我们必定能够令人满意地解释梦的所有因素的来历;梦根源之谜就会解开,剩下的任务是,厘清各个梦里心理与躯体的梦刺激的部分。现实中,尚未在任何情况下成功地对梦做这种完全分解,而给每个尝试过此事的人(大多相当充裕地)余下了梦的组成部分,他说不出这些梦的组成部分的来历。要人们根据这些可靠的论断来期待,人人会在梦中继续从事其事务,日间兴趣作为心理上的梦根源显然传不了那么远。

其他心理刺激源不详。也就是说,涉及从想象图景中导出对梦而言最典型的材料时,所有在文献中存在的梦的解释(以后要提及的舍讷的解释例外)都留下一大空缺。在这种尴尬中,多数著作者显示出的倾向是,尽可能缩小如此难以对付的梦的激发里面的心理部分。作为主要划分,他们虽然区分了神经刺激梦与联想梦,后者只在(对业已经历的材料的)再现中找到其根源(冯特,《生理心理学基本特征》,1874年,第657页及下页),但他们无法摆脱怀疑,“它们是否可以在没有身体刺激推动下出现”(伏尔盖特,《梦幻想》,1875年,第127页)。连纯粹的联想梦的特征也失灵了:“在真正的联想梦中,再也谈不上一个此类坚固的(来源于身体刺激的)核心。此处,松散的排列组也闯入梦的中心。本来被理性与理智释放的想象活力在此也不再受那些更有分量的身体与心灵兴奋束缚,就这样听凭其自己横冲直撞、听凭其自己洒脱不羁地翩翩飞舞。”(伏尔盖特,出处同上,第118页)冯特(《生理心理学基本特征》,1874年,第656—657页)就尝试缩小梦激发过程的心理部分,他阐明,人们“可能不公地把梦的幻想看成纯粹的幻觉。很可能多数梦想象确实是错觉,它们从轻微的感官印象出发,这些印象从未在睡眠中消失”(第359页及以下)。魏刚特吸取了这种观点并将其一般化(《梦的形成》,1893年,第17页)。针对所有的梦想象,他声称:“它们最直接的起因是感官刺激,再现性联想才与此相连。”蒂谢在对心理刺激源的排斥上走得更远:“绝对心理起源的梦不存在。”他还说:“我们梦的思维来自外部……”

那些像有影响的哲学家冯特一样采取中间立场的著作者不忘说明,在多数梦里,躯体性刺激与未知或者被识别为日间兴趣的梦的心理诱因共同起作用。

我们以后会获悉,通过揭示一个出乎意料的心理刺激源,可以解开成梦之谜。对过高估计并非源自心灵生活的成梦刺激,我们暂时不该觉得奇怪。它不仅可以轻松地单独找到,甚至可以通过实验证实这些刺激;对成梦的躯体性见解也完全符合如今在精神病学中占统治地位的思潮。大脑对机体的统率虽然得到最着重的强调,但心灵生活不依赖可证明的机体变化或者心灵生活在其表现中有一种自发性,可以证明这些的一切如今使精神病学家如此害怕,似乎承认这一切必定会把人带回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心灵的时代。精神病学家的怀疑仿佛把精神置于监护之下,要求精神的任何激动都不透露其自身能力。不过,这种举止的证明无非是甚少信任扩展至身体与心灵之间的因果连接的可靠性。在研究时,精神可以被认定为一种现象的首要诱因,甚至在这种地方,一种更深刻的探究有朝一日会发现把道路延续至心灵的机体根据。但在精神对我们现时的认识而言,必定意味着终点站的所在,就无须否认精神。[53]

丁 为何苏醒后会遗忘梦

常言说,梦在早晨“化为乌有”。当然,梦能够回忆。因为我们的确只是从苏醒后对梦的回忆中了解它;但我们常常相信,我们只是不完整地忆起梦,而夜间有关梦的东西更多;我们可以观察,除了小碎片,早晨还鲜活的梦的回忆在白天就会消逝;我们常常知道,我们做了梦,但不知道梦见什么,而梦服从于遗忘,我们如此习惯这样的经验,不会当作荒诞而加以摒弃的可能性是,夜间也可能做过梦的人,早晨无论对做梦的内容还是对做梦的事实都一无所知。另一方面,出现的情况是,梦在记忆中展现出非同寻常的持久性。我在我的患者身上分析过那些梦,它们发生在他们身上超过二十五年,我能够忆起自己的一个梦,它与今日至少相隔三十七年,仍不失其记忆的新鲜劲儿。这一切相当值得注意,而早前却并不理解。

施特吕姆普尔最为详尽地论述了对梦的遗忘(《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79页及下页)。这种遗忘显然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现象,因为施特吕姆普尔并不仅仅只是把它归因于一个缘由,而是一大串理由。

首先,就遗忘梦而言,在清醒状态中招致遗忘的所有那些缘由都起作用。作为清醒者,我们惯于即刻遗忘无数感受与知觉,因为它们太弱,因为与之相连的心灵兴奋程度太低。在许多梦象上,情况与此相同;它们被遗忘,因为它们太弱,而其近旁较强的图景却被忆起。此外,强度本身这个因素对梦象的保持肯定并非决定性的;施特吕姆普尔(《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82页)也像别的作者(卡尔金斯,《梦的统计》,1893年,第312页)一样承认,人们常常迅速遗忘梦象,尽管它们很生动,而在保持了记忆的许多梦象中,倒有许多影影绰绰、知觉较弱的图景。另外,人们惯于在清醒时容易遗忘只是发生过一次之事,而较好地记住能够重复觉察之事。多数梦象却是一次性经历[54];这种特性会均等地促成遗忘所有的梦。遗忘的第三个理由就更是意味深长。为了让感受、想象、意念等达到某种记忆值,有必要不让它们保持零散,而是建立适当种类的联系与结合。如果把一首小诗分解成词句,把这些词句抖乱,就会很难记住诗。“一句话很有条理并且顺序恰当,就会有助于另一句话,而整体合理地在回忆中容易而长久地固定下来。我们一般难以记住、难得记住悖理之事,就像难以记住、难得记住杂乱无章之事一样。”(施特吕姆普尔,《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83页)梦在多数情况下就缺乏易懂性与条理。梦的构成本身缺乏其自身记忆的可能性,会被遗忘,因为它们多数已经在紧接着的时刻就瓦解了。——然而,与这些论述并非完全相称的是拉德施刀克(《睡眠与梦》,1879年,第168页)声称发觉之事,即我们恰恰最好地记住了最特别的梦。

就遗忘梦而言,施特吕姆普尔(《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82页及下页)觉得更卓有成效的是其他因素,它们由梦与清醒状态的关系导出。就清醒意识而言,梦的易遗忘性显然只是先前提及的事实的相应物,这个事实是,梦(几乎)从未从清醒状态吸取有条理的回忆,而只是从清醒状态吸取那些细节,梦让那些细节脱离习惯的心理联系,在那些联系中,细节在清醒时得到回忆。梦的构成在心理系列圈子里就没有位置,心灵充满这些心理系列。心灵缺乏一切对回忆的帮助。“以此方式,梦的产物仿佛从我们心灵生活的底部起来,在心理空间漂浮,像天空中的一朵云,复苏的气息迅速吹散了它。”(《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87页)朝着这个方向起作用的是此情况,即随着苏醒,挤过来的感官世界立即给注意力配上了护片,在此威力面前,只有极少的梦象才能够顶住。这些梦象让位于新的一天的印象,就像星辰的光辉让位于阳光。

最后,应作为促成遗忘梦而回想起来的是此事实,即多数人对其梦根本就很少表示兴趣。比如有谁作为研究者有一段时间对梦感兴趣,在此期间做梦也多于平常,这可能意味着:他更容易、更频繁回忆他的梦。

博纳泰利(《梦》,1880年)(在贝尼尼处)在施特吕姆普尔的理由之外增添了另两个遗忘梦的理由,可能已经包含在施特吕姆普尔的理由里面,即:(1)睡眠与清醒之间一般机体觉的变动不利于相互再现,还有(2)对清醒意识而言,梦中对想象材料的其他安排使梦可以说不可翻译。

正如施特吕姆普尔(《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6页)本人强调的,尽管有这些遗忘理由,但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有如此多的梦还是在回忆中得到保留。著作者们继续努力,要用规律来表达对梦的回忆,这些努力等于承认,此处也仍然有些令人困惑不解。对梦的回忆的特性新近不无道理地得到了特别注意,如早晨认为遗忘了的梦,日间出于一种知觉的诱因而能够得到回忆,这种知觉偶然触及——确实被遗忘了的——梦的内容(拉德施刀克,《睡眠与梦》,1879年,第169页)。对梦的整个回忆却遭受异议,这种异议适合于以批判性眼光相当可观地降低回忆的价值。可以怀疑,我们的回忆略去了这么多梦的内容,是否会歪曲回忆所留存之事。

施特吕姆普尔就道出对梦的再现准确性的这种怀疑:“于是就容易发生,清醒的意识不由自主地把某些东西插入对梦的回忆中:想象梦见过去的梦里未曾包含的一切。”(《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119页)

耶森特别坚决地表示:“此外,在探究并解释相关联与合乎逻辑的梦时,看来应把迄今甚少注意的情况考虑在内,即此时几乎总是在真相上磕磕绊绊,因为如果我们把一个曾有过的梦唤回记忆中,我们不知不觉或者无意中就填补了梦象的空缺。难得有,或许从未有一个连贯的梦曾经连贯得像我们在回忆中觉得的那样。连最热爱真相的人也几乎不可能不做任何添加、没有任何润饰地讲述一个曾有过的怪梦:要在关联中发现一切,人的这种精神追求如此巨大,使他在回忆一个相当不连贯的梦时不由自主地补足关联上的缺陷。”(《试论心理学的学术根据》,1855年,第547页)

V.埃热确凿无疑独立构想的意见听上去几乎像耶森这些话的翻译:“……对梦的观察有其特殊困难,而在此类事宜上避免所有错误的唯一方法是毫不拖延地把刚刚经历与注意之事写到纸上;否则,梦很快会全部或部分被遗忘。全部遗忘不严重;可是部分遗忘靠不住:因为,如果随后开始陈述未被遗忘之事,就容易从想象中补充回忆所提供的无条理、不连贯的碎片……无意中就成了艺术家,而间或重复的故事会迫使著作者相信,著作者善意地把它当作可靠的事实来讲述,这种事实常常根据适当的方法而确立……”

十分相似的是施皮塔(《人类心灵的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338页),他似乎认为,我们一般在尝试再现梦时才把条理引入松散的、彼此联系的梦组成部分中——“把并行变成相继、相隔,也就是增添了梦中缺乏的逻辑联系的过程”。

因为我们现在并非不客观地控制我们记忆的忠实度,在做梦时却不可能有这种控制,梦是我们自身的经历,就梦而言,我们只了解回忆是根源。那就我们对梦的回忆而言,还剩下什么价值呢?[55]

戊 梦的心理学特性

我们对梦的学术观察由此假设出发,即梦是我们自身心灵活动的经历;不过,我们觉得完成的梦是陌生之事,鲜有什么催逼我们承认是其创作者,使得我们同样愿意说:“我做梦”以及“我梦见”。何来这种梦的“心灵陌生”?根据我们对梦的根源的探讨,我们会认为,它不受制于到达梦境中的材料;这种材料的确绝大部分为梦样状态与清醒状态所共有。人们可能自问,梦中的心理过程是否略有变动,这些变动引起这种印象,人们可能就试图对梦做心理学刻画。

没有人比古·特·费希纳[56]在其《心理物理学原理》的若干评论中更强调梦样状态与清醒状态的本质差异并用于更广泛的结论(《心理物理学原理》,1889年,第2卷,第520—521页)。他认为,“无论简单地把自觉的心灵生活压到主阈限之下”,还是把注意力从外界影响移开,均不足以澄清梦样状态与清醒状态相比的特性。他其实猜测,连梦的活动场所也是异于清醒的想象状态活动场所的一个场所。“如果睡眠与清醒期间心理物理活动的场所是同一个,则在我看来,梦可能只是在一种较低强度上保持对清醒想象状态的延续,还必定分享清醒想象状态的材料与形式。但情况完全不同。”

费希纳所说一种此类心灵活动的迁移指的是什么,可能不曾变得清楚;据我所知,也无其他人继续循此途径,他在那则评论中指明了此途径的印迹。可能要杜绝在生理学大脑定位意义上或者甚至基于对大脑皮质的组织学分层而做一种解剖学解释。但如果把这个意念与心灵结构联系起来,这个结构由若干相继连通的审查机构建成,或许这个意念有朝一日会被证明富于机巧而且富有成果。[57]

其他著作者满足于突出梦样状态的这一个或者另一个可把握的心理学特性,比如作为广泛的解释尝试的出发点。

说得不无道理的是,梦样状态的一种主要特性在入睡状态中就已经出现,可以被称作导入睡眠的现象。按施莱尔马赫[58]的说法(《心理学》,1862年,第351页),清醒状态的特征是,思维活动以概念而非以图景展开。而梦就主要以图景来思考,并且人们可以观察到,随着接近睡眠,显现出非人所愿的想象,其程度与如人所愿的活动显得难办的程度相同,非人所愿的想象均属于图景这一类。无力做我们感受如人所愿的这一类想象活动,还有与这种分散经常相连而显露出的图景,这是两个特征,它们对梦而言保持不变,而我们在对梦做心理分析时必须承认它们为梦样状态的本质特征。我们从图景——入睡前幻觉——体验到,按内容看,它们自身与梦象同一。[59]

梦偏重以视觉表象来思考,但并非排他。它也以听觉表象并在较小程度上以其他知觉的印象来工作。许多事也就在梦中得到思考或者想象(很可能也由词想象残余来代表),完全像平素清醒时一样。就梦而言典型的却还是那些内容要素,它们表现得像图景,就是说与知觉的相似胜过与回忆想象的相似。精神病学家熟知关于幻觉本质的讨论,跳过所有这些讨论,我们可以用所有内行著作者的话说,梦致幻,它用幻觉代替意念。在这方面,视觉想象与声学想象无异;得到说明的是,对人们伴之入睡的音列的回忆,在陷入睡眠时转变成同样音调的幻觉,在与打盹可能多次交替的苏醒时,再度给较轻微并且质量上异类的回忆想象让位。

想象转为幻觉并非梦对一个与它相应的清醒意念的唯一偏离。梦用这些图景布置了一个情境,梦把某事表现为临在,如施皮塔(《人类心灵的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145页)所表述的那样,梦把一个想法戏剧化。做梦时(通常,例外情况要求特别澄清)并非臆想思考,而是臆想经历,也就是确信无疑地接受幻觉,但只有人们再补充这一点,梦样状态这方面的特征才变得完整。什么也未经历过,而只是以奇特的形式思考过——做过梦,苏醒时才激起这种批评。这种特征把真正的睡梦从白日梦中剔除出来,后者从未与现实混淆。

布尔达赫以如下定律概括迄今为止得到观照的梦样状态的性质:“属于梦的本质标志的有(甲)梦中,我们心灵的主观活动以客观形式出现,因为我们的知觉感官把想象产物视为感觉印象;(乙)睡眠是取消专横。因而某种被动性归于入睡。……微睡图景受制于专横的减轻。”(《作为经验科学的生理学》,1838年,第502页及下页)

现在的关键在于尝试解释心灵对梦幻觉的笃信,这些幻觉在停止某种专横活动后才可能出现。施特吕姆普尔(《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阐述道,心灵此时行为正确并且符合其机制。梦要素绝非单纯想象,而是心灵真正与实际的经历,正如它们在清醒时通过知觉的中介而出现(出处同上,第34页)。心灵醒着时以言语图像和语言来想象并思考,而在梦中用实际的感受图景来想象并思考(出处同上,第35页)。此外,在梦里增添了一种空间意识,就像在清醒时一样,感受与图景被置于一个外部空间(出处同上,第36页)。那就得承认,心灵在梦中面对其图景和知觉时所处位置与醒着时相同(出处同上,第43页)。如果心灵此时仍然迷路,这就起因于它在睡眠状态时缺乏标准,只有这种标准能够区分由外部和内部提供的感官知觉。心灵无法让其图景经受检验,只有这些检验会证明这些图景的客观现实性。心灵还忽略任意可交换的图景与取消这种任意之处的其他图景之间的差异。心灵迷路,因为它无法把因果规律应用于其梦境上(出处同上,第50—51页)。简而言之,心灵摒弃外界,也包含它相信主观梦世界的缘由。

在做了部分不一致的心理学解释后,德尔伯夫达致同一结论。我们相信梦象的现实性,因为我们在睡眠中没有其他印象可比,因为我们与外界脱节。但我们之所以相信我们幻觉的真实性,绝非因为我们在睡眠中被抽走了做检验的可能性。梦可能对我们佯装所有这些考验,比如对我们表明,我们触摸了看见的玫瑰,而我们此时还是在做梦。据德尔伯夫的说法,除了——而这只在实际的一般性中——苏醒这个事实,没有无懈可击的标准适用于某事是梦还是清醒的现实。如果我因苏醒而注意到,我脱衣躺在自己床上,我就把入睡与苏醒之间经历的一切宣布为错觉。要接受能与自我为对照的外界,由于这种无法麻痹的思维习惯,我在睡眠期间曾把梦象看作是真实的。[60]

如果对造就梦样状态最引人注目的特征而言,这样把回避外界抬升为决定性因素,就值得引用老布尔达赫若干感觉细腻的评语,它们阐明睡眠的心灵与外界的关系并适于阻止高估前面的推导。“睡眠只在此条件下发生,”布尔达赫说,“即心灵并非受感官刺激激发,……但不仅缺乏感官刺激不是睡眠的条件,而且缺乏兴趣在这方面更不是[61];某些感官印象只要它有助于安慰心灵,它本身就是必要的,就像磨坊主只有听见其磨臼咯吱作响才睡,而出于谨慎认为有必要点夜灯者在黑暗中无法入睡。”(《作为经验科学的生理学》,1838年,第482页)

“心灵在睡眠中与外界隔离,从外围……退回……而关联并未完全中断;如果不是在睡眠本身中,而是苏醒后才听见并感觉,则根本不可能被唤醒。感觉的延续更多由此得到证明,即并非总是通过印象的单纯感官强度,而是通过印象的心理关系唤醒人;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唤不醒睡眠者,但如果叫他的名字,他就苏醒,……可见,心灵在睡眠中能分辨感觉。……因而,如果缺乏感官刺激对涉及想象而言是重要的,也可以因这种缺乏感官刺激而被唤醒;所以人家因夜灯熄灭而苏醒,磨坊主因其磨臼停顿而苏醒,也就是因感觉活动停止而苏醒,而这设定的前提是,感觉到这种感觉活动,但被假设为无关紧要,或者不如说令人满意,未惊动心灵。”(出处同上,第485—486页)

如果我们自己想不考虑这些不容轻视的异议,那还得承认,迄今为止得到评价并从对外界的摒弃而导出的梦样状态特性无法完全覆盖梦样状态的异样。因为在其他情况下,必定可能的是,把梦的幻觉回转成想象、把梦的情境回转成意念,进而完成解梦的任务。如果我们苏醒后从回忆里再现梦,我们行事就不会不同,无论我们这种回忆是全部还是部分成功,梦都丝毫不少地保持其捉摸不定的特性。

著作者们也都毫无疑虑地假定,清醒时的想象材料在梦中发生其他更深刻的变化。施特吕姆普尔试图在如下探讨中选取这些变化之一:“随着感性活动的直觉停止和正常生命意识停止,心灵也失去根据,心灵的感情、渴望、感兴趣之事与行动植根于此根据。在清醒时,那些精神状况、感情、感兴趣之事,尊重并附着于回忆像,连它们也遭受……一种掩盖性的压力,它们与图景的联系因此解除,对清醒状态的物、人、地方、事情与行为的感觉像各自大量再现,但这些感觉像没有一个带来其心理值。这种心理值脱离感觉像,而感觉像因此在心灵中依其特有的媒质而犹疑不定……”(《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27—28页)

剥夺图景的心理值,这种剥夺本身又溯源于对外界的回避,按施特吕姆普尔的说法,这种剥夺应在异样印象中占主要部分,凭借这种印象,梦在我们的回忆中与生活相对照。

我们听说,入睡会导致放弃心灵活动之一,即放弃对想象过程的任意引导。所以,我们不禁产生本来就明摆着的猜测,即睡眠状态也可能在心灵工作期间延续。这些工作的一项或者另一项或许被完全取消;剩余的是否不受干扰地继续工作,它们是否能在此类情况下完成正常工作,是值得考虑的。出现的观点是,能否用睡眠状态中心理的较低效率来解释梦的特性,而梦给我们清醒的判断留下的印象就迎合这样一种见解。梦不连贯,毫无条件地汇集最严重的矛盾,允许不可能之事,把我们日间富有影响的知识置于一旁,显示出我们在伦理与道德上的迟钝。有谁在醒着时举止会如梦在其情境中所展示的那样,我们就会认为此人荒唐;有谁在醒着时像在梦境中出现的那样说话或者想告知此类事情,他就会给我们留下语无伦次和弱智的印象。因此,如果我们对梦里的心理活动只是评价甚低,尤其是宣布较高的智力功能在梦中被抵消或者至少严重受损,我们会相信只让事实情况说话。

著作者们以异乎寻常的一致(例外情况将在别处谈到)做出了对梦的此类判断,它们也直接导向对梦样状态的一种特定理论或者解释。是时候了,我用汇集若干著作者——哲学家与医生——关于梦的心理性质的格言来代替我刚才的概括:

根据勒穆瓦纳的说法,梦象的无条理是梦的唯一本质特征。

莫里赞同这一说法,他说:“没有梦绝对合情合理,不包含一些无条理、一些怪诞。”

根据施皮塔处(《人类心灵的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193页)黑格尔的说法,梦缺乏一切客观理智的关联。

迪加说:“梦是心理无序,在情感与智力上起作用,解放自己,无控制、无尽地再现;在梦中,灵魂是精神自动化。”

甚至连伏尔盖特也承认“清醒时通过中心自我的逻辑威力而固着的想象状态放松、松懈、混杂”(《梦幻想》,1875年,第14页),根据他的学说,睡眠期间的心理活动绝非显得无目的。

几乎不可能比西塞罗(《论占卜》,II,lxxi,146)更严厉地谴责梦中出现的想象联系的怪诞性:“想不出什么像我们能梦见的那样如此颠倒、如此无规律、如此非凡。”(由G.H.莫瑟尔译成德文,《论占卜》,II,第71页)

费希纳说:“似乎心理活动从一个明智者的大脑移入一个蠢材的大脑。”(《心理物理学原理》,1889年,第2卷,第522页)

拉德施刀克:“事实上显得不可能的是,在这种放纵的活动中认清固定的规律。摆脱明智的、引导清醒想象过程的意志与注意力这种严厉的管束,梦在放纵游戏里把一切都搅得光怪陆离。”(《睡眠与梦》,1879年,第145页)

布尔德布朗特:“比如在理智推论上,做梦者允许自己有何等奇异的跳跃!他以何种无拘无束看见最熟悉的经验定律简直颠三倒四!如人家所说,对他而言,在事情变得过分而过度荒唐导致苏醒之前,他能在自然与社会的秩序中忍受何等可笑的矛盾!我们偶尔毫无恶意地做乘法——三乘三等于二十;根本不让我们惊奇的是,一条狗给我们背诵一节诗,一名死者拔脚走向其坟墓,一块岩石在水上漂浮;我们非常严肃地受重托前往贝恩堡公国或者列支敦士登公国,以观察该国的海军舰队,或者让自己被卡尔十二世[62]在波尔塔瓦附近战役前夕征募为志愿兵。”(《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45页)

宾茨提示由这些印象中得出的梦理论:“在十个梦中,至少有九个是内容怪诞的梦。我们在这些梦里把彼此毫无关系的人与事挂钩。就在下一瞬间,如在万花筒中,排列就变成另外一种,可能比先前更无意义、更放纵;这样,未完全睡眠的大脑将变易不定的游戏继续下去,直到我们苏醒,手伸向额头,自问我们是否确实还拥有理性想象与思维的能力。”(《论梦》,1878年,第33页)

莫里为梦象与清醒时意念的关系找到了一个对医生而言印象十分深刻的比喻:“那些想象在清醒者身上常常刺激意志,就智力而言,这些想象的产生符合就运动力而言使舞蹈病和瘫痪出现的某些运动……”

几乎不必引用那些著作者的言论,他们只是在重复莫里就各项较高心灵功能所说的定律。

照施特吕姆普尔看来,在梦中——理所当然也在荒诞不经、不引人注目之处——全部符合逻辑、基于情况与关系的心灵行动退居其次(《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26页)。依施皮塔看来(《人类心灵的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148页),在梦中,想象好像完全摆脱了因果律。拉德施刀克(《睡眠与梦》,1879年,第153—154页)和其他人强调梦所特有的在判断与结论上的弱点。按约德尔的说法(《心理学教科书》,1896年,第123页),梦里没有批评,不会通过全体意识的内容纠正一个知觉系列。同一著作者表示:“各类意识活动在梦中出现,但不完整、受阻、彼此隔离。”施特里克(连同其他许多人)由此来解释梦违反我们清醒时的知识而置身于其中的矛盾,即梦中事实被遗忘或者想象之间符合逻辑的关系失落了(《对意识的研究》,1879年,第98页),等等。

那些著作者对梦里心理成果的判断如此不利,得到他们承认的却是,心灵活动有某种残余留给梦。冯特明确承认这点,其学说对梦问题如此众多的其他处理者具有权威性。人们可以询问梦中表现出来的正常心灵活动残余的种类与性质。现在得到相当普遍承认的是,尽管梦的一部分怪诞性就应由这种梦样状态的易忘性来解释,再现力、记忆在梦中显得最少受到影响,甚至能够显示对清醒时相同功能的某种优势。按施皮塔的说法,正是心灵的情感生活不受睡眠侵袭,进而指挥梦。他称之为“情感”的是“恒常地把感情概括为人最内在主观的本质”(《人类心灵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84页及下页)。

肖尔茨(《睡眠与梦》,1887年,第37页)把梦的材料所经受的“寓意性新解”看成梦中表现出来的心灵活动之一。西拜克也断言在梦中心灵有“补充性解释能力”(《心灵的梦样状态》,1877年,第11页),心灵违背一切感知与直观而行使这种能力。就梦而言,有一项特别难处在于评断所谓最高心理机能、意识的机能。因为我们只是通过意识知道一点梦,不可能怀疑意识的保持;不过,施皮塔认为,在梦中只有意识得到保持,并非自我意识也得到保持(《人类心灵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84—85页)。德尔伯夫承认,他无法把握这种区分。

想象据以相连的联想律也适用于梦象,甚至其统治地位在梦中更清晰、更强烈地表现出来。施特吕姆普尔认为:“梦或者只是看来按照赤裸裸的想象或者带有想象的感官刺激的规律而进展,这就是说,反思与理智、美学品味与道德判断此时无能为力。”(《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70页)我在此复述那些著作者的观点,他们设想梦的形成方式如下:睡眠中起作用的感官刺激来源不同,在别处(见丙节)列举过,这些感官刺激的总和在心灵中首先唤起一些想象,显示为幻觉(按冯特看来更准确地说是错觉,因其来源于外部与内部的刺激)。这些幻觉按已知的联想律相连,根据同样的规律唤醒一个新的想象系列(图景)。整个材料尽可能就由正在整理并思考的心理能力尚在活动的残余来处理[参见冯特(《生理心理学基本特征》,1874年,第658页)与魏刚特(《梦的形成》,1893年)]。只是尚未成功地看清那些动机,它们决定按这条或者那条联想律激发并非源自外界的图景。

但反复得到说明的是,把梦想象相连的联想具有很特别的性质并且不同于在清醒思维中活动的联想。比如伏尔盖特说:“在梦中,想象给自己追逐、攫取偶然的相似性和几乎不可察觉的关联。所有的梦都贯穿着此类漫不经心、不受拘束的联想。”(《梦幻想》,1875年,第15页)莫里最注重想象联系的这种特征,这种特征使他有可能把梦样状态与某些精神障碍做更密切的类比。他承认“谵妄”的两种主要特征:(1)精神的一项自发行动就像是自动的;(2)思想的一种有缺陷、不规则联想。莫里本人举了两个极好的梦例,其中言辞的单纯同音促成梦想象的联系。他有一次梦见,前往耶路撒冷或者麦加做了一次朝圣之旅[63],经历许多奇遇后,他身处化学家佩尔蒂埃[64]处,后者在一场谈话后给了他一铲[65]锌,而这把铲子在紧接着的一段梦里成了一把大砍刀(出处同上,第137页)。另一次,他在梦中行走于公路上,在里程碑上读取公里数[66],此后,他身处一个调料贩处,后者有台大秤,而一个男人把成千克的秤砣[67]放到秤盘上,以称量莫里;于是调料贩告诉他:“您不在巴黎,而是在吉洛洛[68]岛上。”接着是若干图片,他在其中看见半山莲[69]花,然后见到洛佩斯[70]将军,他不久前读到过其死讯;最后他苏醒了,在玩一局盖牌游戏[71]。(出处同上,第126页)[72]

我们却做好了准备,这种对梦的心理功效的轻视不会依旧没有其他方面的异议。虽然异议在此显得困难。如果梦样状态的贬低者之一保证(施皮塔,《人类心灵的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118页),在清醒时占统治地位的相同心理学规律也驾驭梦,或者如果另一人(迪加)说出“梦既非不合理亦非纯粹无理性”,只要两人不费力地把这种估计与他们描写的梦里的心理无序和机能瓦解一致起来,也没有多大意义。但对其他人而言,似乎这种可能性受阻,即梦的荒唐或许还并非无条理,或许只是像丹麦王子的荒唐之举一样是佯装,此处引用的明智判断涉及他的荒唐之举。这些著作者想要避免按照表象判断,或者梦给他们提供的表象是另外一个表象。

所以,哈夫洛克·霭理士(《成梦素材》,1899年,第721页)不愿意耽于梦在表面上的怪诞性,而把梦评价为“具有大量情感与不完整思想的一个无序世界”,对这个世界的研究可能教我们了解精神生活的原始发展阶段。

詹·萨利(《作为革命的梦》,1893年,第362页)以一种铺陈更远、更深究的方式持有同样的见解。[73]如果我们再设想,或许没有一个别的心理学家像他那样确信梦被遮蔽的深意,他的格言就更加值得重视。“现在,我们的梦是保存这些相继性个性的一种手段。睡着时,我们回到看待事物与摸索它们的旧途径,回到长久以前支配我们的冲动与活动。”

像德尔伯夫这样一位思想家声称(不过没有举出不利于矛盾性材料的证据,因而其实不公平):“睡眠时,除了知觉之外,精神、智力、想象、记忆、意志道德的所有官能本质上都未受触动;只是,它们专注于想象和活动之事的对象。做梦者是一名演员,随意扮演疯子和有理智者,刽子手与受害者,矮子和巨人,魔鬼和天使。”最坚决否认梦里心理功效的似乎是德埃尔韦侯爵,莫里与他激烈论战,我尽管做了一切努力也无法获得他的文章。[74]莫里说他:“德埃尔韦侯爵归因于睡眠期间智力的是其所有的行动与注意自由,而他似乎让睡眠只由感觉的闭合、由对外界关闭而组成;除了视觉方式,睡着的人几乎无异于在封闭其感觉时允许其思想漫游的人;于是,在普通思想与睡眠者思想之间全部的差异就是,在后者那里,观念有客观与可见的形态,就外表看来,类似于由外部对象决定的感觉;记忆采取了当前事实的外表。”

莫里却补充道:“有一项更深的重要差异在于,睡眠者的心理官能不如其在清醒状态时所保持的平衡。”

瓦希德促成我们较好地认识德埃尔韦的书,在他那里,[75]我们发现,这位著作者以如下方式对梦的表面不连贯发表意见:“梦中表象是观念的一份复本。关键是观念;视觉只是附件。确认了这点,就有必要知道如何跟随观念的进展,如何分析梦的构成;就可以理解不连贯、最古怪的想法就成了简单而完美地符合逻辑的现象。”还有:“如果知道如何分析最奇怪的梦,即使它们,也会得到最符合逻辑的解释。”[76]

J.施塔克(《与新旧梦理论相关的梦实验》,1913年,第243页)提醒人注意,我不熟悉的一名老著作者沃尔夫·戴维森于1799年为对梦的不连贯性做类似破解做了辩护:“我们梦中想象的奇怪跳跃所有根据都在于联想律,只是这些联系有时十分模糊地在心灵中发生,使得我们常常在不存在之处却相信观察到想象的跳跃。”(《试论睡眠》,第136页)

把梦估价成心理产物,这种标度在文献中范围很大;表现我们已经了解了轻视的表现,这种标度从最深的轻视,经过对尚未揭示的价值的预感直到高估,这种高估把梦远置于清醒状态的功效之上。正如我们所知,希尔德布朗特在三组二律背反中勾画了梦样状态的心理学特征,在这些对立的第三组中概括了这个系列的终点:“那是介于一种抬升、一种并非罕见地突起至高超的提高与另一方面一种断然的、常常引向低于人性水平的对心灵生活的贬低与削弱之间的对立。”(《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19页及下页)

“至于前者,谁不能出于自身经验证实,在梦天才的创造与活动中偶尔显露出一种情感的深度与真挚、一种温柔的感受、一种直觉的清晰性、一种观察的细腻性、一种风趣的应付自如,就像我们该会谦恭地否认把一切都作为清醒状态时恒定的所有物来占有?梦有一种神奇的诗意、一种出色的寓意、一种无与伦比的幽默、一种滑稽的讽刺。它用一种特有的理想化观点来看世界,常常本着对以世界现象为基础的本质的深思熟虑的理解而扩大世界现象的效应。它以真正上天的光辉把尘世之美,以至高的庄严把崇高之事,以最恐怖的形态把经验可怕之事,以强烈得无法描述的诙谐把可笑之事,置于我们眼前;而有时我们苏醒后,这些印象中的某一个还如此完整,会让我们觉得,现实的世界尚未并且永远不会提供给我们同样的事。”

人家可能自问,难道这确实是同一个对象,那些轻视的意见和这种热情的称赞都针对它?一些人忽略了无意义的梦,而另一些人忽略了有深意而感觉细腻的梦?而如果两类都出现,理应得到此类与那种评价的梦,那寻求梦的一种心理学特性难道不显得多余?在梦中一切都有可能,从最深地贬低心灵生活直到清醒着时不寻常地抬升心灵生活,这么说难道不够吗?尽管这种解决之道会如此方便,它有这样一点违背自己,即所有梦研究者的努力似乎都以这个前提为基础,即存在这样一种在其本质特征上普遍有效的梦的特性,这种特性必定帮助摆脱那些矛盾。

无可争辩的是,在那个现在置于我们身后的有理智的时期,梦的心理功效得到更乐意、更热烈的承认,因为哲学而非精密的自然科学主宰着英才。比如舒伯特[77]的格言(《梦的象征》,1814年,第20页及下页),说梦是精神摆脱外部自然的威力、心灵脱离感性的桎梏;还有更年轻的费希特(《心理学:关于人自觉精神的学说》,1864年,第1卷,第143页及下页)[78]以及其他人的类似判断,它们都把梦描述成心灵生活上升至一个较高的阶段,这些让我们如今觉得几乎不可理解;它们在当代也只是在神秘主义者和假虔诚者处得到重复。[79]随着自然科学思维方式的渗入,对梦的评价中有一种反应随之而来。恰恰是医生著作者最容易倾向于把梦里的心理活动定调为微不足道、无价值,恰恰在此领域不可忽略哲学家而非业内观察家(业余心理学家)的贡献,他们较好地与大众的预期一致,大多坚持梦的心理价值。有谁倾向于轻视梦的心理功效,就可以理解他在梦病因学上偏爱身体性刺激源;对让做梦的心灵保持其较大部分清醒时能力者而言,当然缺乏任何动机不承认心灵哪怕有导致做梦的独立刺激。

即使在清醒比较时也可能把超级功效归因于梦样状态,在这些超级功效中,记忆的超级功效最引人注目;我们详细讲述过证明这些超级功效、根本不罕见的经验(参见丙节)。被过去的著作者经常赞美的梦样状态的另一个优越性是,梦样状态能够独立跨越时间与空间距离,这种优越性很容易被断定为错觉。如希尔德布朗特(《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25页)所说明的那样,这种优越性同样是虚幻的优越性;做梦无视时空,无异于清醒的思维,就因为做梦只是一种思维的形式。梦在涉及时间性方面应该还享有另一种优越性,在别的意义上不依赖时间的经过。像上面告知的莫里关于他被送上断头台处死这样的梦似乎证明,梦能挤入一段相当短暂的时间的知觉内容,远多于我们清醒时的心理活动能够解决的思考内容。这种结论却以多种多样的论据遭到反驳;自勒洛兰和埃热《论梦的表面持续时间》的文章起,对此展开了一场有趣的讨论,在这个棘手、深广的问题上很可能尚未达致最终的澄清。[80]

梦能够开始日间的智力工作并结束日间未及结束的工作,它能够解决怀疑与问题,在作家与作曲家那里能够成为新灵感的源泉,根据多次报告并根据沙巴内所做的汇集,这些似乎无可辩驳。但即使不是这种事实遭受许多近乎原则性的怀疑,对其解释也还遭受许多近乎原则性的怀疑。[81]

最后,所声称的梦的预知力也构成一个争议对象,在这个对象上,难以克服的疑虑与顽固重复的申辩相遇。人们避免(而且可能不无道理地)否认此题目上的一切事实性,因为就一系列情况而言,一种自然的心理学解释可能性或许近在眼前。

己 梦中的伦理感情

在注意到我自己对梦的研究之后,那些动机才可能变得可以理解,出于这些动机,我从梦的心理学题目中分离出那个分支问题,即清醒时的道德素质与感受是否并在何种程度上延展至梦样状态。我们因为所有其他内心功效而必定诧异地注意到那些著作者阐述中的同一种矛盾,这种矛盾也使我们吃惊。一些人坚定地保证,梦对道义要求一无所知,就像其他人坚定地保证,即使在梦样状态期间,人的道德天性也得以保持。

引证每夜的梦体验似乎使前一种论断的正确性摆脱了任何怀疑。耶森说:“人在睡眠中也不会变得更好、更有德行,不如说良知似乎在梦中沉默,人们感受不到同情,会以完全的无所谓而且不后悔地犯最重的罪,如盗窃、谋杀与故意杀人。”(《试论心理学的学术根据》,1855年,第553页)

拉德施刀克:“应顾及的是,联想在梦中展开,想象相互联系,而反思与理智、审美品位与道义判断此时无能为力;判断至为软弱,而伦理上的无所谓占上风。”(《睡眠与梦》,1879年,第146页)

伏尔盖特:“正如人所共知,梦中在性关系上特别无约束。正如做梦者本人极其无耻并且丧失任何道义感情和判断,他也看见其他所有人甚至最受尊敬的人正在行事,他清醒时哪怕只是在意念里也会害怕把他们与这些行为扯到一起。”(《梦幻想》,1875年,第23页)

对此构成最尖锐对立的是叔本华的言论,即任何人在梦中的言行都完全与其性格相应。K.Ph.菲舍尔[82]声称,主观感情与努力,或者情感与热情在梦样状态中的任意性显示出,人的道德特性在其梦中反映出来。(《试论见鬼和与此相关之事》,1862年,第1卷,第245页)

哈夫讷:“除去罕见的例外,……有德行的人即使在梦中也会是有德行的;他会顶住诱惑,与憎恨、忌妒、恼怒和所有恶习绝缘;罪孽之人即使在其做梦时通常也会发现他清醒时面临过的图景。”(《睡眠与做梦》,1887年,第251页)

肖尔茨:“梦中有真相,尽管戴着各种高贵或者贬抑的面具,我们还是重新认出自我……诚实的人即使在梦中也不会犯损害名誉之罪,或者如果确实有此情况,则他惊愕于此,惊愕于其天性陌生之事。罗马皇帝让人处决其臣仆之一,因为后者梦见他让人砍掉皇帝的头。皇帝以此为辩解,即谁做这样的梦,也必定在清醒时有类似意念,则他也就不是那么不公了。对在我们的内心不可能有空间之事,我们因此也典型地说:我即使在梦中也想不起此事。”(《睡眠与梦》,1887年,第36页)

与此相反,柏拉图认为,那些人只在梦中想起其他人清醒时所做之事,他们是最好的人。[83]

普法夫[84]直率地以一句略做改动的知名谚语说:“给我讲一会儿你的梦,我就告诉你,你内心如何。”

我已经从希尔德布朗特的小论文中摘引了如此众多的引文,它是我在文献中发现的研究梦问题形式最完美、思想最丰富的文章,恰恰把梦中的道义性问题置于其关注的中心。即使对希尔德布朗特而言(《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54页),确定为规律的是:生活越纯洁,梦就越纯洁;前者越不纯洁,后者就越不纯洁。

人的道义天性即使在梦中也保留下来:“但当尚无如此明显的计算错误、尚无如此浪漫的科学的逆转、尚无如此风趣的不合时宜之事伤人或者哪怕只是令我们起疑,则对我们而言,善与恶、公正与不公、德行与恶习之间的差异还是从未消失。无论日常与我们同行之事中有多少可能避入小睡时分——康德的绝对命令作为不可分的陪伴者如此跟随我们,我们即使睡眠时也甩不掉它。……但(此事实)却只能由此来解释,即人性的基础、道义本质安排得过于固定,无法参与形形色色的振荡的作用,想象、理智、记忆与其他同等官能在梦中均经受此振荡的作用。”(出处同上,第45页及下页)

在进一步讨论对象时,就有值得注意的推移与不一致在两类著作者处出现。严格说来,对以为人的道义品格在梦里瓦解的所有那些人而言,对非道德梦的兴趣会随着这种解释而结束。要让做梦者为其梦负责、要从其梦的恶劣推断出其天性中的恶冲动,他们可能同样平静地拒绝这种尝试,就像拒绝那种看似等值的尝试,即要从做梦者梦的怪诞性来证明其清醒时智力的无价值。对其他人而言,“绝对命令”也延展至梦中,他们会无保留地接受对不道德梦的责任;但愿这类可鄙的梦不必让他们怀疑自己平素坚持的对自身道义性的尊重。

但现在看来,无人如此确定知晓自己善恶到何程度,而且无人能够否认对自身不道德梦的回忆。因为超越在梦的道德性评判上的对立,在两类著作者处都显示出努力,要澄清不正派梦的来历,于是依据在精神生活的功能中还是在受制于身体的对精神生活的影响中寻找不正派梦的起源,就发展出一种新的对立。在承认梦的不道德性有一个特别心理来源这点上,事实性令人信服的威力就让认为梦样状态有责任的代表与认为梦样状态不负责任的代表重合。

让梦中道义性持存的所有那些人却谨防承担对其梦的完全责任。哈夫讷说:“我们对梦不负责任,因为我们的思维与意愿脱离了基础,在这种基础上,我们的生活才有真实性与现实性……就因此,做梦意愿与做梦行动不可能有德行或者罪孽。”(《睡眠与做梦》,1887年,第250页)不过,只要人间接引起邪恶的梦,就应对它负责。对他来说,产生了义务,正如在清醒时一样,尤其就寝前要在道义上纯洁其灵魂。

拒绝与承认对梦的道义内容的责任,在希尔德布朗特那里,对这种混合所做的分析展开得深刻得多(《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48页及下页)。他详述道,梦的戏剧性表现方式把最错综复杂的考虑过程压缩入最小的时段,还有他也承认的梦中想象成分对梦的不正派表象的贬值与混杂都必须除去,之后,他承认,遭受最严重疑虑的还是,干脆否认对梦罪孽与过错的一切责任。

“如果我们想相当坚决地反驳某一项不公的谴责,即涉及我们的意图与信念的这样一项谴责,则我们可能使用俗语:我们在梦里没想到这个。然而,这样我们一方面表示,我们把梦领域看作最遥远、最后的一个,在其中,我们该为我们的意念担责,因为在彼处,这些意念与我们真实的本质只是如此松散地相连,它们几乎还不能被视为我们的意念;但我们恰恰也在此领域觉得有理由明确否认此类意念的存在,则我们还是间接地同时承认,如果我们的辩解不一直伸展到那边,就会不完美。而我相信,即使不自觉,我们在此也说了真话。”(出处同上,第49页)

“因为推想不出梦的行为,其最初动机不会以某种方式作为愿望、欲望、冲动而事先穿过清醒者的心灵。”关于这种最初冲动,必须说:梦未曾发明它——梦只是复制它并扩展它,梦只是以戏剧化的形式处理它在我们这里碰上的一点历史材料;梦把使徒的话搬入场景:有谁憎恨其兄弟,他就是杀人犯。(《约翰一书》,iii,15)而人在苏醒后意识到自己的道义强势,可能哂笑放荡梦的整个得到详述的情节,那种原初的构成材料就找不出可笑的方面。人家觉得自己对做梦者的迷失有责任,并非对整体有责任,但还是对某个百分比有责任。“简而言之,我们在此难以挑战的意义上理解基督之言:歹念出自心里(《马太福音》,xv,19)——于是我们也几乎难以抗拒这种信念,即梦中所造的每个孽都至少带来模糊不清的最低量罪错。”(出处同上,第51页以下)

恶冲动作为诱惑意念在日间穿过我们的心灵,希尔德布朗特就在恶冲动的萌芽与苗头中发现了梦的不道德性的源头,而在道义上重视个性时,他毫不犹豫地把这种不道德因素考虑在内。如我们所知,那是同一些意念与对这些意念相同的估计,这种估计让虔诚者与圣人任何时候都抱怨说他们是邪恶的罪人。[85]

可能不会有疑问的是,这些对照性的想象(在多数人身上,也在不同于伦理领域的领域)普遍出现。对这些想象的评判偶尔成为一种不那么严肃的评判。在施皮塔处,可以发现A.策勒(《疯子》,1818年,第120—121页)应归入此处的如下言论得到引用:“难得有一个英才如此幸运地得到安排,使他在任何时候都会具有完全的威力,而非不仅有非本质的,而且还有非常滑稽可笑、悖理的想象会一再打断他持续清晰的思路,甚至最伟大的思想家都抱怨过这种似梦、逗人、尴尬的想象无赖,因为它干扰了他们最深刻的观察和他们最神圣、最严肃的脑力劳动。”(《人类心灵的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194页)

梦可能让我们间或瞥见我们本质的深处与曲折,它们在清醒状态时大多一直把我们拒之门外,出自希尔德布朗特的这又一条意见使这些对照性意念的心理学地位更加清晰(《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55页)。康德在《人本学》的一处表露出同样的认识(《从务实角度拟定的人本学》,1798年)[86],他认为,梦的存在可能是为了给我们透露隐藏的素质并向我们披露,并非我们成为什么,而是如果我们有过不同的教养,我们可能成为什么;拉德施刀克(《睡眠与梦》,1879年,第84页)的话是,梦常常只是向我们披露我们不愿承认之事,而我们不公地把梦斥为说谎者和骗子。约·爱·爱尔特曼[87]表示:“从未有梦向我披露,该对一个人做何评价,不过,我对他做何评价还有我对他态度如何,我已经有几次令我自己大为惊讶地从梦里学到了这点。”(《心理学书简》,1852年,第115页)而伊·哈·费希特的意见相似:“比起我们通过醒着时自我观察对总体情绪所获悉之事来,我们梦的性质依旧是我们总体情绪的一面忠实得多的镜子。”[88](《心理学:关于人自觉精神的学说》,1864年,第1卷,539页)对我们的道义意识而言,这些驱动很生疏,它们的出现只类似于我们已经熟悉的梦对其他想象材料的支配,这种想象材料为清醒时所缺乏或者在清醒时只起微不足道的作用,一些意见,如贝尼尼的意见,提醒我们注意此事:“我们压抑了一段时间并且满以为破灭的某些愿望再度醒来;早就被埋葬的旧热情得到新生;我们记起我们不再想的事与人。”还有伏尔盖特的意见:“那些想象几乎不被觉察地进入清醒意识,或许再也不会被后者遗忘,连这些想象也惯于十分频繁地向梦表明它在心灵中的存在。”(《梦幻想》,1875年,第105页)最后,此处是适当的场合,提醒我们,据施莱尔马赫看来,入睡就伴随着非人所愿的想象(图景)的显现。

我们就可以把这全部想象材料概括成“非人所愿的想象”,这种想象材料出现于不道德与怪诞的梦里,激起我们的诧异。一项重要的差异只在于,非人所愿的想象在道义领域让人看出与我们平素感受的对立,而其他想象只让我们觉得异样。迄今为止没有实施步骤,促成我们通过更深刻的认识来消除这些差别。

非人所愿的想象显现于梦中有何意义?对清醒的与做梦的心灵的心理学而言,从这种夜间冒出的对照性伦理冲动可以推导出哪些结论?此处应该录下著作者们的一处新分歧并再次对他们做不同的分类。不道德冲动即使在清醒时也包含一种虽然不能付诸行动的威力,在睡眠中略去某事,这件事同样如障碍般起作用,妨碍我们注意到这种冲动的存在,除了以上两点,可能无法把希尔德布朗特及其基本观点的维护者的思路延伸到别处。梦也就这样展现出人真实的、即使并非全部的本质,它属于那些手段,让我们的认识进入隐藏的内心。希尔德布朗特(《梦及其用于生活》,1875年,第56页)只有从此类前提出发才能给梦指派一个警告者的角色,它让我们注意我们心灵隐藏的道义损伤,据医生承认,它也能向意识宣布迄今为止未被觉察的身体疾病。连施皮塔也不可能受其他见解引导,他指出例如在青春时期流向心灵的兴奋源(《人类心灵的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193页及下页),并安慰做梦者说,如果后者在清醒时生活作风严格有德行,罪孽意念一来就努力压抑它们,不让它们成熟、成为行动,做梦者就做了一切力所能及之事。根据这种见解,我们可以把“非人所愿的”想象称作日间“受压抑的”,必定把它的浮现视为一种真正的精神现象。

据其他著作者看来,我们本无权得出后一个结论。对耶森来说,无论在梦中还是在清醒时,还是在发热性谵妄与其他谵妄时,非人所愿的想象都“是得到平息的一种意志活动的特点,还构成图景与想象因内心激动而有几分机械性过程的特点”(《试论心理学的学术根据》,1855年,第360页)。对做梦者的心灵生活而言,一个不道德的梦证明的无非是此人以某种方式了解了相关想象内容,肯定不是他自己的心灵冲动。在另一名著作者莫里那里,人家可能怀疑,是否他也把这种能力归因于梦样状态,即把心灵活动按其组成部分来分解,而不是无计划地摧毁它们。他讲述人在其中超脱了道德心限制的那些梦:“我们的倾向表达出来并让我们行动,不受我们意识的限制,尽管它有时警告我们。我有过错和邪恶的倾向;清醒时,我试着与它们斗争,而我足够经常地不屈服于它们。但在我的梦中,我总是屈服于,或者不如说,我按它们的指引行动,没有恐惧或者悔恨……显然,展现在我思想中,还有组成梦的幻象,受刺激暗示,我感觉到这种刺激而且我不在场的意志不会试着排斥它。”

如果想到梦的这种能力,即揭露做梦者的一种确实存在但被压抑或者隐藏的不道德素质,用莫里的话来表达此意见再尖锐不过了:“在一个梦里,一个人完全以其赤裸裸和极差的状态展现给他自己。因为他暂停行使其意志,他变成所有那些激情的玩物,清醒时,我们的意识、憎恶与恐惧保护我们免受那些激情的伤害。”在另一处,他找到了恰当的言辞:“在一个梦里,首要的是本能的陶醉者……可以说,做梦时回归自然状态;但习得的观念越少涌入其精神,他不同意这些观念的倾向在其梦里越是对他保持影响。”他于是举例,他在其著作中极激烈地反对那种迷信,而他的梦并非罕见地把他当作恰恰是那种迷信的受害者展示出来。

就在心理学上认识梦样状态而言,所有这些意见都感觉敏锐,其价值却在莫里那里由此受影响,即他不愿意把他正确地观察过的现象中的任何一种看作对心理自动机制的证明,据他看,这种机制统治梦样状态。他把这种自动机制领会成与心理活动完全的对立。

施特里克的《对意识的研究》中有一处是:“梦并非仅仅由错觉组成;假如在梦中害怕强盗,则强盗虽然是想象的,恐惧却是现实的。”(《对意识的研究》,1879年,第51页)所以人家得到提醒,梦中的情感生发不允许评判其余梦境,而在我们面前展开的问题是,在梦的心理过程中什么可能是现实的,这就是说有资格列入清醒时的心理过程?[89]

庚 梦理论与梦的功能

试图从一个视角出发来解释梦得到观察的尽可能多的特性,同时决定梦对一个更广泛的现象领域的态度,关于梦的这样一种说法可以称作梦理论。各种梦理论将在这点上有别,即它们把梦的这个或者那个特性提升为本质特性,让各种解释和各种关系与它相连。未必可从理论中导出一种功能,就是梦的一种效用或者一种其他功效,但我们的期望按习惯集中于目的论,这些期望还会迎合那些理论,它们联系着对梦的一项功能的洞察。

我们已经了解了若干对梦的见解,它们或多或少配得上在此意义上的梦理论这个名字。梦是神赐的,以驾驭人的行为,古人的这种信仰是梦的一种完整理论,对值得知晓的关于梦的一切提供情况。自从梦成为生物学研究的一项对象,我们了解了更多数量的梦理论,但其中也有某些相当不完整的。

如果放弃齐全性,按照作为基础的对梦里心理活动的程度和方式的猜测,可以尝试对梦理论做如下较为松散的分类:

1)让清醒时完整的心理活动延续到梦中的那些理论,如德尔伯夫的理论。这时心灵没有睡觉,其结构保持正常,但被带入与清醒时不一致的睡眠状态条件下,心灵在正常运转时肯定能提供不同于清醒时的结果。在这些理论中,成问题的是,它们是否能够完全从睡眠状态的条件导出梦与清醒思考的差异。此外,它们还缺乏通往梦的一项功能的可能通道;人家不明了,为何做梦,即使被置于似乎不曾估计到的状况中,为什么心灵结构错综复杂的机制也继续起作用。无梦睡眠,或者如果出现干扰性刺激而醒来,依旧是唯一相宜的反应,而不是第三种反应、做梦的反应。

2)与前面的理论相反,此类理论把梦假定为降低心理活动、放松关联、使要得到的材料贫乏化。依据这些理论,必定产生睡眠的一种截然不同的心理学特性,不同于比如根据德尔伯夫的理论而产生的特性。睡眠远远超出心灵,其内容如果在于把心灵与外界隔绝,不如说它侵入心灵的机制,使这种机制暂时无用。如果我可以提出精神病学材料的比喻,那我想说,第一类理论把梦建构得像偏执狂,第二类提及的理论使梦成为弱智或者精神错乱的样板。

梦样状态中,因睡眠而瘫痪的心灵活动只有一小部分表示出来,这种理论是在医生著作者那里并在学术界广受偏爱的理论。只要假定对释梦有较为普遍的兴趣,人家大概就可以把它称作占统治地位的关于梦的理论。应该强调,恰恰这种理论多么轻而易举地避免了任何对梦的解释的最严重的障碍,即败于由梦代表的对立之一。因为对这种理论而言,梦是一种局部清醒的结果,[“一种逐渐、局部,同时相当不正常的清醒”,赫尔巴特的《心理学》这样说梦(《心理学作为基于经验、形而上学与数学的新科学》,1892年,第307页)],通过从总是继续的唤醒直到完全清醒这一系列状况,这种理论就可以涵盖从通过荒诞性而透露出来的梦的低效直到完全集中的思考效率这整个系列。

有谁觉得生理学的表现方式变得不可或缺,或者比较学术性地思考,就会发现这种梦的理论在宾茨的描述中得到表达:

“这种(麻木的)状况在早晨时光却只会逐渐走向其终结。在脑蛋白中积存的疲劳材料变得越来越少,它们越来越多地被分解或者被不停飘动的血流冲走。有些地方已经有个别细胞团变得清醒而出众,而周围的一切还在麻木中休憩。于是单独类群的孤立工作出现在我们迷离恍惚的意识面前,而这种工作缺乏对主管联想的大脑其他部分的控制。因此,所塑造的图景大多符合并不遥远的往昔中的实际印象,这些图景狂乱而无规则地接合起来。游离出来的脑细胞数量越来越大,梦的非理性越来越少。”(《论梦》,1878年,第43页)

把做梦理解成一种不完全、局部的清醒,在所有现代生理学家和哲学家那里,人们肯定会找到这种见解或者受这种见解影响的痕迹。这种见解在莫里那里得到最详细的阐释。那里常有这样的印象,好像这个著作者按解剖区域把清醒或者入睡想象成可以移置的,然而他似乎觉得一个解剖范围和一种特定心理功能彼此联系。我在此却只想略提一下,如果局部清醒的理论得到证实,对这种理论做更精细的改善就会有许多可商榷之处。

在这种对梦样状态的见解中,当然不会突出梦的一项功能。不如说,通过宾茨的表示,合乎逻辑地给出了对梦的地位与意义的判断:“正如我们所见,所有事实都敦促人把梦标记为一个身体的、在所有情况下无益、在许多情况下简直病态的过程……”(《论梦》,1878年,第35页)

突出“身体的”这种表达要归功于著作者本人,这种表达连同与梦的联系可能指向不止一个方向。它首先涉及梦的病因,宾茨研究通过给毒药来实验性地制造梦,他就的确容易想到梦的病因。原因在于这类梦理论的关联,这类理论甚至只让人从身体方面发出做梦的刺激。用最极端的形式来阐述,就是这样:我们通过去除刺激把我们置于睡眠中,那就没有需要、没有诱因去做梦,直至早晨,那时,通过新到达的刺激,在做梦的现象中可能反映出渐渐苏醒。现在却不能成功地让睡眠保持无刺激;类似梅菲斯特抱怨生命的萌芽,[90]到处有刺激靠近睡眠者,从外部,从内部,甚至从清醒者从未关心过的所有那些身体区域。睡眠就这样被干扰了,心灵忽而被这一边,忽而被那个角摇醒,然后有一会儿用被唤醒的部分运转,庆幸又入睡了。梦是对由刺激引起的睡眠障碍的反应,还是一种纯粹多余的反应。

梦总还是心灵器官的一项功用,把梦称作身体过程,却还有另一种意义。这样就会否认梦作为心理过程的地位。“一个完全不晓音乐者的十指在乐器的键上跑”(施特吕姆普尔,《梦的本性与形成》,1877年,第84页),这个比喻应用到梦上已经相当古老,它或许最佳地说明,在精密科学的代表那里,梦的功用大多获得何种估价。梦在此见解中成为完完全全不可解释之事;因为不懂音乐的演奏者的十指怎么会产生一段音乐呢?

对局部清醒理论,早就不乏异议。布尔达赫认为:“如果说,梦是一种局部清醒,则首先无论清醒还是睡眠均未得到解释,其次无非是说,心灵的一些力量在梦中活动,而其他力量在休憩。可一生当中都在发生此类不同……”(《作为经验科学的生理学》,1838年,第508及下页)

把梦看作一种“身体”过程,这是占统治地位的梦理论,依据它的是对梦的一种相当有趣的见解,1886年才由罗伯特说出,令人信服,因为它善于说明梦的一种功能、一种有益的成果。罗伯特用作其理论基础的是两个观察到的事实,在估价梦材料时,我们已经在这些事实那里停留过了,也就是人们如此频繁地梦见日间最为无关紧要的印象,如此难得地把日间的巨大兴趣带过去。罗伯特声称唯一正确的是:人们完全臆想出来的东西绝不会成为梦的激发者,永远只有那些事物才会成为梦的激发者,它们不完善地存在于感官中或者匆匆掠过想象(《被解释成自然必然性的梦》,1886年,第10页)。——“因此人们大多无法对自己解释梦,因为梦的原因就是在消逝的日间没有得到做梦者足够认识的感官印象。”(出处同上,第19—20页)一种印象入梦,条件或者是对这种印象的处理受干扰,或者是它过于微不足道,无权得到此类处理。

对罗伯特而言,梦就构成“一个身体上的排除过程,在其精神的反应现象上得到认识”(出处同上,第9页)。梦是从被扼杀在萌芽中的意念中排除。“一个人若被夺走做梦的能力,必定在适当的时候精神错乱,因为他脑中会集聚不完善、未想好的意念和浅浅的印象,在它们的重压下,那些东西必定被扼杀,它们会被并入作为不完美的整体的记忆。”(出处同上,第10页)梦给负担过重的大脑提供安全阀门的服务。梦有治愈、减负的力量。(出处同上,第32页)

若对罗伯特提问,究竟如何通过梦中想象促成心灵的减负,这就误解了他。著作者显然从梦材料的那两种特性中推论出,睡眠期间,作为身体过程,以某种方式如此排出无价值印象,而做梦并非特殊的心理过程,只是我们从那种剔除中得到的音信。此外,一种剔除并非夜间在心灵中发生的唯一事情。罗伯特自己补充,另外还加工日间的刺激,“未及消化地留在精神中的意念材料不能排除之事,通过从想象中借用的意念线索连成一个完善的整体,这样就作为一幅无伤大雅的想象绘画列入记忆”(出处同上,第23页)。

在对梦来源的评价上,罗伯特的理论却与占统治地位的理论鲜明对立。在后者处,如果不是外部与内部的感官刺激一再唤醒心灵,就根本不会做梦,而根据罗伯特的理论,做梦的驱动力在于心灵本身,在于其负担过重,它要求减负,而罗伯特完全合乎逻辑地判断,在身体状况中存在的制约梦的原因,但它们仅起到次要作用,这些原因无论如何不可能促使人做梦,在这种精神中,没有一种取自清醒意识的材料会成梦。得到承认的只是,梦中由心灵深处生发的幻象可能受神经刺激影响。(出处同上,第48页)所以,据罗伯特看来,梦还不那么完全依赖身体,它虽然并非心理过程,在清醒时的心理过程中没有位置,它是心灵活动系统中的一个夜间身体过程,要履行一项功能,即保护这个系统免遭过大压力,或者如果可以换个比喻的话:要清理心灵。

在选择梦的材料时,梦的这些特性变得清晰。另一名著作者伊夫·德拉热以梦的这些特性作为他自己理论的依托,可以颇有教益地观察到,在对相同事物的见解中,如何通过稍做转变获得影响范围截然不同的最终结果。

德拉热因被死神夺走了他珍爱的一个人之后,他在自己身上体会到,不会梦见让一个人日间全神贯注的事,或者只有当它开始让位于其他兴趣时,才会梦见。他在其他人那里所做的探询证明了此种事态的一般性。德拉热评论年轻夫妇做的梦,这样一种评论如果被证明是普遍正确的,德拉热所做的就是妙论:“如果他们非常相爱,他们婚前或者蜜月期间几乎从未相互梦见过;而如果他们梦见过爱,那肯定跟不重要或者讨厌的人在一起,这就是不忠。”那人家梦见什么呢?德拉热认定,我们梦里出现的材料由过去几天和先前时光的碎片和残余组成。在我们梦里露面的一切,我们起先可能愿意看作梦样状态的创造,如果细究,这一切就被证明是未被识别的再现,是“无意识记忆”。但这种想象材料显示出一种共同特性,这种材料源自那些印象,那些印象对我们感官的震动很可能强于对我们精神的震动,或者那些印象出现后,注意力很快就又被它们引开了。一种印象越不怎么自觉,同时越强烈,它就越有望在下一个梦里扮演角色。

正如罗伯特所强调的,基本上有同样两种印象范畴——次要的和未及处理的,但德拉热转换了关联,他认为,这些印象变得会让人做梦,不是因为它们无关紧要,而是因为它们未及处理。连次要印象在某种程度上也并非完全未及处理,作为新印象,它们按其本性也是“那么多绷紧的弹簧”,睡眠期间会放松。比起微弱而几乎不受重视的印象来,更有权要求得到梦中角色的将会是一种强烈印象,对它的处理偶然受阻,或者它被有意遏制。日间因抑制与压抑而积聚的心理能量在夜间成为梦的动力。心理受压抑之事在梦中显露出来。[91]

可惜,德拉热的思路在此处中断;他只能承认梦中的独立心理活动有微小作用,这样,他以其梦理论突然又与占统治地位的局部睡眠学说相连:“总之,梦是游移不定思想的产物,没有终结或者方向,连续集中于记忆,这些记忆保留了足够的强度以给自己机会,中断通道,在记忆之间建立一种联系,根据大脑当前的工作受睡眠抑制的程度,有时弱而松散,有时更强更紧密。”

3)可以把那些梦的理论合并成第三类,它们把特殊心理功效的能力与倾向记在做梦的心灵名下,心灵在醒着时或者根本不能、或者只能以不完善的方式实施这些功效。使用这些能力大多产生梦的一种有益功能。在较老的心理学著作者那里,梦受到重视,这些重视大多属于此列。我却愿意引用布尔达赫的表述谨作代表,据他表示,梦“是心灵的自然活动,不受限于个性的威力,不受自我意识干扰,不受自决的调整,而是在自由活动中散发出来的敏感中心点的活力”(《作为经验科学的生理学》,1838年,第512页)。

布尔达赫和其他人显然把这种沉醉于自由使用自身力量想象为一种状态,心灵在其中恢复精神,积聚新的力量用于日间工作,也就是大约像一次休假。布尔达赫(出处同上,第514页)因此也引用并接受那些可爱之辞,诗人诺瓦利斯[92]在其中赞扬梦的主宰:“梦是对生活规律性和庸常性的防备、受束缚的想象的一种自由恢复,在梦中,想象混淆生活的所有图景,通过愉快的儿戏中断成人持续的严肃性;没有梦,我们将肯定早衰,所以,即使不能把梦看作直接由上面所给,倒还可以把梦看成一项逗人的任务,视为到坟墓朝圣途中一个友好的陪伴者。”[93]

浦肯野[94]更加透彻地描绘梦的恢复和治愈活动:“尤其是创造性的梦会促成这些功能。那是轻松的想象游戏,与日间事件无关。心灵不愿延续清醒状态的紧张,而是要解除它们,从其中恢复。它首先制造与清醒时的紧张相反的状态。它通过喜悦治愈悲伤,通过希望与开心的图景治愈忧虑,通过爱与友善治愈憎恨,通过勇气与信心治愈恐惧,通过信念与坚定的信仰来平息怀疑,通过实现来平息徒劳的期待。性情的许多伤口,白昼会持续让它们保持不收口,睡眠治愈它们,方法是遮住它们,保护它们免遭新的刺激。时间的疗伤作用有一部分基于此。”(《清醒、睡眠、梦与相近状态》,1846年,第456页)我们大家都感受到,睡眠是对心灵状态的善事,而民众意识的模糊预感显然不能夺走这种先入之见,即梦是睡眠施以善事的途径之一。

用在睡眠状态才能自由展开的一种心灵特别活动来解释梦,这种最独特、最广泛的尝试,是舍讷在1861年所做的。舍讷的书以沉闷而浮夸的风格写成,具有对对象几乎陶醉的热情,如果这种热情不能吸引人,就必定显得令人讨厌。该书针对分析存在此类困难,由此我们倾向运用更清晰、更简短的描述,哲学家伏尔盖特用这种描述给我们阐明舍讷的学说。“可能从神秘的聚焦、从一切壮丽辉煌的波动中闪耀出意义的一种充满预感的表象,不过不会经哲学家的小径而变得豁亮。”舍讷的描述即使在其拥护者那里也会得到此类评价。(伏尔盖特,《梦幻想》,1875年,第29页)

舍讷不属于那些著作者,他们允许心灵将其能力毫不减少地带入梦样状态。他自己阐明(据伏尔盖特,出处同上,第30页),在梦中,自我的中心、自发能量如何筋疲力尽,如何由于这种脱中心性而改变认识、感觉、意愿与想象,这些心灵力量的剩余部分如何不具有真正的精神特性,而只是拥有一种机制的性质。但因此,在梦中,可以被命名为幻想的心灵活动摆脱一切理智统治,进而不受严格尺度的约束,跃升为不受限制的统治。它虽只接收来自清醒时记忆的最后组成部分,但用它们修建了与清醒时的形象有天壤之别的建筑,它在梦中不仅表现得有再现性,而且有创造性。(出处同上,第31页)它的特性赋予梦样状态以特点。它表现出偏爱不当、过分、非凡。同时,它却通过摆脱碍事的思维范畴而赢得较大的伸缩性、灵活性,乐于转变;对性情最柔和的情绪刺激、对翻来覆去的情感,它感觉最敏锐,马上把内心生活塑造成外部生动形象。梦幻想缺乏概念语言;它想说之事,就必须直观地描摹,而因为概念在此并不产生削弱性影响,梦幻想就以充分、有力与厉害的直观形式来描摹。其语言虽然如此明晰,由此仍变得详尽、迟钝、不灵巧。其语言的明晰性尤其因此受妨碍,即梦语言反感用本来的图景表示一个客体,而宁可选择一幅陌生的图景,只要这幅图景只能通过自己来表现客体的那种要素,梦语言看重对这种要素的表现。这是想象的象征性活动……(出处同上,第32页)非常重要的还有,梦想象并非穷尽对象,而只是粗略地并且以最自由的方式仿制对象。其绘画因而似乎散发着天才的气息。梦想象却并不止步于单纯放置对象,而是内心被迫或多或少把梦——自我与对象缠绕起来,这样就产生一种行动。例如脸部刺激梦把金币散落在街上;做梦者把它们收集起来,感到高兴,带着它们走了。(出处同上,第33页)

梦想象借以完成其艺术活动的材料,据舍讷看来主要是日间如此模糊、器质性的躯体刺激的材料,使得在对梦来源与梦激发者的假设中,舍讷过分幻想的理论与冯特和其他生理学家或许过于清醒的学说在此完全重合,他们在其他情况下,彼此的态度像针锋相对者。但按照生理学理论,心灵对内部躯体刺激的反应因唤醒与这些刺激相称的想象而穷尽,这些想象于是通过联想的途径吸引若干其他想象来帮忙,在这个阶段,对梦的心理过程的追踪似乎结束了,而按舍讷看来躯体刺激只给了心灵一种材料,心灵能够把这种材料用于自己的幻想意图。对舍讷而言,在就别人的眼光来说完结之处,才开始成梦。

人们当然不会觉得梦想象对躯体刺激所做之事合乎目的。梦想象逗弄躯体刺激,以某种形象的象征来设想器官来源,相关梦里的刺激源出自这种器官来源。的确,舍讷认为,梦想象对整个机体有一种特定的最喜爱的表现,伏尔盖特(《梦幻想》,1875年,第37页)和其他人在这点上不同意他;这种表现就是房屋。但幸亏梦想象似乎就其表现而言不受制于这种材料;它也可以反过来利用整排房屋,以标明单个器官,如很长的住房街道代表内脏刺激。房屋的各部分表示各个身体部位,如在头痛的梦里,房顶(做梦者看见它布满令人恶心的蟾蜍状蜘蛛)表示头。(出处同上,第33及下页)

完全撇开房屋象征,其他任意的对象被用来表现发出梦刺激的身体部位。“所以,呼吸的肺在气状翻腾、充满火焰的炉子里找到其象征,心在空箱与空篮里找到其象征,膀胱在圆形、袋状或者哪怕只是挖空的对象里找到其象征。男人的性刺激梦让做梦者发现一支单簧管的上部,一支烟斗的相同部分,还有街上的一张毛皮。单簧管与烟斗构成与男性阴茎接近的形状,毛皮表现阴毛。在女性的性梦中,联成一体的大腿的步伐狭小可能由狭窄、被房屋包围的院子来象征,女性阴道由通过中庭、滑溜柔软、相当狭窄的小路来象征,做梦者必定漫步小路,比如把一封信送给一名先生。”(伏尔盖特,出处同上,第34页)尤其重要的是,在一个此类躯体刺激梦的结尾,梦想象可以取下面具,它把使人兴奋的器官或者其功能不加掩饰地标出来。所以,“牙刺激梦”通常以此结束,即做梦者把一颗牙齿从嘴里取出来。(出处同上,第35页)

梦想象却不仅能将其注意力转向让人兴奋的器官的形状,它能同样好地把其中包含的物质用作象征的客体。比如内脏刺激梦穿过污秽的街道,膀胱刺激梦通到冒泡的水边。或者刺激本身、其受激的方式、它所渴求的客体得到象征性的表现,或者梦——自我与对自身状况的象征有具体联系,比如倘若我们遇到疼痛刺激时,看见自己绝望地跟咬人的狗或者疯牛扭打在一起,或者女性做梦者在性梦中看见自己被一个裸身男人追逐。(出处同上,第35及下页)撇开所有可能的丰富论述,有一种象征性想象活动作为每个梦的中心力量继续存在。(出处同上,第36页)深究这些梦的特性,指定这样得到识别的心理活动在一个哲学观念体系中的地位,伏尔盖特就在其漂亮而热情地写成的书中做了这样的尝试,但如果不是经过先期训练而准备充满预感地把握哲学概念模式,对任何人而言,该书都依然太难理解。

一项有益的功能与舍讷所说的梦中开动象征性想象没有联系。心灵做梦时戏弄呈献给它的刺激。人家可以猜想,它不听话地在游戏。人家却也可以对我们提问,我们深入研究舍讷的梦理论是否能够导致什么有益之事,这种理论的任意性和脱离一切研究规则可是显得太引人注目了。觉得在任何检验之前就摈弃舍讷的学说过于高傲,对此投反对票,那就该是适宜的。此学说基于某人从其梦中接受的印象,他给予梦以巨大的关注,自己显得很有天资去探究模糊的心灵事物。此学说还涉及一个对象,让人历经成千上万年觉得虽然这个对象成谜,但同时内容与内涵丰富,对澄清这个对象,严格的科学自己承认贡献并不多,无非是与流行的感受完全对立,试图否认客体的内容与意义。最后,我们想诚实地说,好像我们在尝试澄清梦时不可能轻易躲开幻象。也有神经节细胞幻象;前文有一处引用了像宾茨这样冷静而严谨的研究者,那一处描述,苏醒的曙光如何移过大脑皮质入睡的细胞团,在幻象和不可能性上不亚于舍讷的解释尝试。我希望能够表明,在舍讷的解释尝试后面隐含着可靠之事,然而只得到模糊的认识,不具有梦理论有资格得到的普遍特性。舍讷的梦理论暂时能以其与医学理论的对立让我们大致看清,对梦样状态的解释如今还在哪些极端之间摇摆不定。

辛 梦与精神病之间的关系

说到梦与精神障碍的关系,指的可能是以下三点:1)病因学的关系和临床的关系,如一个梦代表、引入一种精神病的状态或者在这种状态之后留存下来;2)梦样状态在精神病情况下经受的变化;3)梦与精神病之间的内在关系,类似之处表明了本质亲缘关系。在施皮塔(《人类心灵的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77页及下页和第319页及下页)、拉德施刀克(《睡眠与梦》,1879年,第217页)、莫里和蒂谢处收集的该题目的文献所表明,两个系列的现象之间这些多种多样的关系在医学的较早时期曾是——当代重又是——医学著作者喜爱的一个主题。最近,圣德桑克蒂斯将其注意力转向这种关联。[95]只要略微提及这个重要题目,就会满足我们阐述的兴趣。

对梦与精神病之间的临床和病因学关系,我想告知如下观察作为范例。霍恩鲍姆报告〔在克劳斯处(《精神错乱中的知觉》,1858年,第619页)〕,妄想的首次发作常常起源于一个令人胆怯、可怕的梦,占统治地位的观念与这个梦有联系。圣德桑克蒂斯带来对偏执狂的类似观察,在各项观察中把梦解释为“发疯的真正决定性原因”。精神病可能随着起作用的、包含妄想般解释的梦一下子出世,或者通过尚需与怀疑抗争的后续的梦缓慢发展。在圣德桑克蒂斯的一个病例中,一个袭人的梦之后,接着是轻微的癔症发作,随后是胆怯——伤感的状况。费利(在蒂谢处)报告了一个梦,具有癔症瘫痪的后果。我们陈述,精神障碍最初表现在梦样状态上,在梦中首先发作,尽管我们同样顾及该事实,此处,梦被作为精神障碍的病因展现给我们。在其他例子中,梦样状态包含病症,或者精神病依旧限于梦样状态。例如,托迈尔提醒人注意焦虑梦,它们必须被理解成癫痫发作的等位症。阿利森描写了夜间精神病(《梦中精神错乱》,1868年)据拉德施刀克《睡眠与梦》(1879年,第225页),遇有此病时,个体在日间看来完全健康,而夜间常常出现幻觉、暴怒发作,诸如此类。在德桑克蒂斯处(一个酒徒身上偏执的梦等位症,指责妻子不忠的声音)、蒂谢处有类似的观察。蒂谢新近带来大量观察结果,其中,病理学特性的行为(出于妄想前提、强迫冲动)从梦中派生出来。吉斯兰描写了一个病例,在此病例中,睡眠被间歇性精神错乱代替。

可能毫无疑问,有朝一日除了梦的心理学之外,梦的心理病理学会让医生忙碌。

在患精神病后痊愈的病例中,常常尤其明显的是,在日间功能健康情况下,梦样状态仍可能属于精神病。据说,格雷戈里最先提醒人注意有此现象(据克劳斯,《精神错乱中的知觉》,1859年,第270页)。马卡里奥(在蒂谢处)说到一个躁狂者,此人在复原一周后在梦中再度经历了意念飘忽和狂热,而这正是他的疾病的特征。

对梦样状态在长期精神病人身上经历的变化,迄今只做过很少的探究。[96]而梦与精神障碍之间有内在的亲缘关系,表现在两者上的现象如此广泛地一致,这种亲缘关系早就得到重视。据莫里说,首先是卡巴尼斯[97]在其《关于身心的报告》(1802年)中指明了这种亲缘关系,他之后是莱吕、J.莫罗,尤其是哲学家迈内·德比朗[98]。这种比较肯定更为久远。拉德施刀克(《睡眠与梦》,1879年,第217页)在讲述这种亲缘关系的章节中以把梦与妄想类比的格言汇编开篇。康德有一处说:“疯子是清醒时的做梦者。”(《试论脑疾》,1764年)克劳斯:“妄想是感官清醒时的一个梦。”(《精神错乱中的知觉》,1859年,第270页)叔本华(《试论见鬼和与此相关之事》,1862年,第1卷,第246页)称梦为一次短暂的妄想,而妄想是一个长梦。哈根(《心理学与精神病学》,1846年,第812页)把谵妄叫作梦样状态,不是由睡眠,而是由疾病招致的。冯特在《生理心理学》中表示:“事实上,我们在梦中可能自己经历我们在疯人院中遭遇的几乎所有现象。”(1874年,第662页)

基于各项一致,这样一种等量齐观有利于判断,施皮塔(《人类心灵的睡眠状态与梦状态》,1882年,第199页)(还与莫里很相似)以如下顺序列举这些一致:“1)取消自我意识或者自我意识仍然迟缓,因此对这种状况本身不了解,也就是不可能惊讶,缺乏道德意识;2)感官知觉得到矫正,而且在梦中减弱,在妄想中一般得到剧烈抬升;3)想象彼此只按照联想与再现的规律联系,也就是自动形成系列,因而想象(夸张、幻觉)与由此产生的一切之间的关系不成比例;4)个性、偶尔有性格特性的变化及颠倒(反常)。”

拉德施刀克还补充一些特征、材料中的类似:“在视觉、听觉和一般机体觉领域,找得到多数幻觉和错觉。就像在做梦时一样,嗅觉和味觉提供的要素最少。——对发烧病人而言,就像对做梦者一样,回忆从长久的往昔中升入谵妄;清醒者与健康者似乎忘却之事,睡眠者与病人却能回忆起来。”(《睡眠与梦》,1879年,第219页)——梦与精神病的类似由此才得到其完全的价值,即它像家族相似之处一样伸入较细微的神情,延至面部表情的各种显眼之处。

“对身心受疾病折磨者,梦提供了现实不给予他之事:健康与幸福;所以即使在精神病人身上,也升起关于幸福、伟大、崇高和财富的光明图景,臆想占有财产和在想象中遂愿,它们被拒绝或者毁灭就是精神错乱的一个心理原因,常常构成谵妄的主要内容。妇人失去一个珍爱的孩子,在谵妄中体验做母亲的喜悦;有谁遭受了财产损失,自认为异常富有;受骗的姑娘感觉自己被人温柔地爱恋。”

[拉德施刀克的这一段是对格里辛格[99]构思精巧的论述(《精神疾病的病理学与疗法》,1861年,第106页)的缩写,这一论述极其清晰揭示遂愿是梦和精神病共同的一个想象特性。我自己的探究对我证明,此处可以找到通向梦和精神病的一把心理学理论的钥匙。]

“奇异的联想和判断的弱点正刻画了梦和妄想的主要特征。”(拉德施刀克继续道。)对冷静的判断而言,自己的精神功能显得无意义,在有些地方能够发现对这些功能的高估;精神病的意念飘忽与梦的迅速想象过程相应。在两者处,缺乏任何时间的尺度。梦中有人格分裂,如把自己的认识分到两个人身上,其中陌生人纠正梦中个人的自我,这种梦中的人格分裂与已知的遇有幻觉妄想时的人格分裂完全等值;连做梦者也听到自己的意念由陌生的声音说出来。甚至对恒定的妄想而言,在刻板重复的病态梦之中,可以找到一种类似。——从谵妄中痊愈后,病人并非罕见地说,对他们而言,患病的整段时间像一个常常并非不惬意的梦,他们甚至告诉我们,他们偶尔还在患病期间就预感到,他们只是囿于一个梦,就像常常在睡梦中出现的那样。

根据所有这些,不足为奇的是,拉德施刀克把他的意见像其他许多人的意见一样概括成这些话:“妄想,一种异常的病态现象,可以看作周期性再现的正常睡梦状态的加剧”。(出处同上,第228页)

克劳斯(《精神错乱中的知觉》,1859年,第270页及下页)想用病因学(不如说:用刺激源)来说明梦与妄想的亲缘关系,比起由于表现出来的现象中的这种类似而可能之事,或许还要密切。正如我们听说过的,按他的说法,两者共同的基本因素是受制于机体的感受、躯体刺激感觉、通过所有器官的贡献而完成的一般机体觉(参见佩斯,在莫里处)。

梦与精神障碍之间有无可否认甚至典型细节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属于梦样状态医学理论的最强大支柱,根据这种理论,梦表现为无益、干扰性过程和一种被贬低的心灵活动的表示。然而,人们不能期待从心灵障碍那里得到对梦的最终定局澄清,众所周知,我们对心灵障碍经过的认识处于何种不令人满意的状况。但很可能的是,变化了的对梦的见解必定影响我们对精神障碍内部机制的意见,而这样我们就可以说,如果我们努力弄清梦的秘密,我们就在着力澄清精神病。[100]

1909年补充

在本书初版直至第二版期间,我没有把梦问题的文献继续下去,需要申辩一下。读者可能觉得这种辩解不那么令人满意;我却还是受制于它。根本促使我阐述文献中对梦的处理的那些动机,随着前面的引子已经详尽阐明;继续这项工作将会让我异乎寻常地费力而且很少带来益处或者教益。因为所说九年的时间既没有在实际材料上也没有在视点上给梦的见解带来新意或者宝贵之事。在多数从那时起公开的出版物中依旧未提及、顾及我的这部著作;当然在那些所谓“梦研究者”那里,它得到的重视最少,他们以此给学术人特有的对学会新东西的反感提供了一个出色的例子,“学者不好奇”,嘲讽者阿纳托尔·法朗士[101]这样认为。如果学术上有报复权,那我可能也有权忽略自从本书出版以来的文献。出现在学术期刊上的少量报道,充满不解与误解,我对批评者能回应的无非是要求再读一遍本书。或许这一要求也可以是:确实去读。

在那些决定应用心理分析疗法的医生和别人的著作中,大量公布了梦,并按我的指南做了解释。只要这些著作超越对我的立论的证实,我就将其结果记入我的阐述的上下文中。书后的第二份文献目录汇编了本书初版以来的最重要出版物。圣德桑克蒂斯关于梦的书内容丰富,发表后很快就有德译本,该书与我的《梦的解析》在时间上交叉,使得我很少能注意他,就像这名意大利著作者很少能注意我一样。我后来不得不遗憾地判断,他勤奋的工作缺乏想法,如此贫乏,使得人家从中根本无法预感到在我这里处理的问题的可能性。

我只能回想起两本出版物,它们接近我对梦问题的处理。一名较年轻的哲学家H.斯沃博达,他做到了把源于威廉·弗利斯(《生命的过程》,1906年)[102]对生物周期性(连续23至28天)的发现扩展到心理事件上,在一部富于想象力的著作(《人类有机体周期的心理学与生理学意义》,1904年)中借助这把钥匙也想解开梦之谜。梦的意义这时就会打折扣;梦的内容材料会通过所有那些回忆的重合而得到解释,那些回忆在那个夜里恰恰初次或者不知第几次完成一个生物周期。该著作者的自述让我首先猜想,他本人不再愿意认真地支持这种学说。似乎我在这一推论上弄错了;[103]我会在别处告知对斯沃博达立论的若干观察,它们却未给我带来令人信服的结果。在意想不到之处找到对梦的一种见解,与我的见解的核心完全重合,这一偶然事件让我喜悦得多。时间状况排除了那种可能性,即那种言论受阅读拙著的影响;我就必须在其中欢迎唯一在文献中可以证明的一名独立思想家与我的梦学说本质上一致。那本书中可以找到我着眼的关于做梦的一处,该书于1900年以《一名实在主义者的幻想》为题由林考伊斯出第二版。(初版于1899年)[104]

1914年补充

前面的辩解于1909年写就。自那以来,实际情况却改变了;我对“解梦”的贡献在文献中不再被忽视。只是新的形势使我更加不可能继续前面的报告。《梦的解析》带来了一整个系列新的命题与问题,现在著作者们以迥异的方式探讨它们。在我发展作者们所提及的我自己的观点之前,我还不能阐述这些著作。因而,在我以下的论述中,我评价了我觉得这一最新文献中的宝贵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