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回族商业经济在“闭关绝贡”中缓慢发展
有明一代,海上丝绸之路和陆上丝绸之路时通时阻,整体上讲,阻断时间大于通畅时间。一是海上香料之路被封锁。明代回族商业经济相较于元代,最大的特点是在对外贸易中失去了原有的地位,在整个国家经济中也没有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元朝末年的兵乱影响和明政府实行“禁海”政策,泉州的海外交通贸易逐渐衰落,商人们只能求诸走私通商的途径,趁机将“船舶转口而之安海港者”(16),明朝政府规定泉州只通琉球,成化八年(1472年)市舶司从泉州迁往福州,标志着泉州从一个国际性贸易大港下降为地方性港口。二是陆上丝绸之路受阻隔。明廷欲以武力征服与怀柔招抚,全力统一西域,后受阻,便对关(嘉峪关)外少数民族实行闭关绝贡的经济封锁政策。关外诸如回回人、撒里畏兀儿人等少数民族聚居地方,草场的退化沙化使部族内部以及与过路的使团贡使之间产生了愈演愈烈的资源争夺战。当有限甚至极度缺乏的物质生产资料与各少数民族基本的生存需求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时,一般会采取东迁内附转变为土地回报率较高的产业或改造现有经济来调和矛盾。
在农业生产技术不发达的古代社会,从事商业经营所获得的收益比农业生产更高,但在明初,却出现了商业资本向农业资本转变的特殊现象,这表面上看是由独特的政治环境造就的,但本质上是经营商业的风险在各种“负能量”的影响下远远大于农业生产的风险。以泉州陈埭丁氏家族为例,陈埭一世祖(1251—1298年,即生于南宋淳佑十一年,卒于元大德二年)是赛典赤·瞻思丁·乌马儿之孙,汉名谨,号节斋,定居于泉州城南文山里。宋元时期,泉州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发源地,是第一大港,回族先民纷至沓来。他们在泉州或为官,或经商,或传教。陈埭丁氏始祖丁谨正是在这一时期入泉经商的穆斯林商人,经过数代辛勤经营,丁氏祖先成为泉州富甲一方的名门望族。明朝初年的对外政策与前朝的兼容并蓄大为不同,排外的风气日益严重。四世祖丁善选择了泉州湾东南畔的滨海乡村陈埭,将大部分的商业资本转为农业资本,定居于此。这样既实现了向汉文化以农为本的经济转型,又避免了家族财产受排外风潮的袭击。为了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丁善带领众人与当地人大力兴修水利,开垦荒滩,把荒僻的土地改造成为适合自己发展的广大空间,最终其以艰苦奋斗的群体精神获得周边汉人的认同和尊重,这也与他们对于本族群的民族认同和凝聚力是分不开的。丁氏回族人才辈出,在明清时期,以进士十四名、举人廿四名闻名遐迩。明朝为了“怀绥远人”,如果有少数民族首领遣使臣入朝上贡者,朝廷均给予超出其所贡物品价值的赏赐。其初衷是“于厚往薄来之中,默寓招夷来远之道”。明朝还给入贡者提供食宿,沿途提供车辆。后来入贡使者见有利可图,便频繁入贡。明朝不堪重负,不得不规定贡期和入贡人数,以减轻负担。
明朝中后期实行严酷的文化专制主义和民族同化政策,回族等少数民族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每况愈下。1431年,郑和在第七次出航途中溘然病逝,此后的明王朝便开始实行彻底的禁海政策,外贸商人被处死,外语学习也被严令禁止。明政府“闭关绝贡”的政策迫使回回商人面临行业和职业的重新选择,他们不得不将经营的视线转向国内市场:经营内容由以前的珠宝、香料、药材等贵重货物为主逐步转向经销国内的农产品、手工产品、畜产品等日常生活的方面;活动范围也从以前的沿海口岸和大都市逐步转向内地城镇和乡村。结果是诸如蒲寿庚之类的巨富大贾人数锐减,而小本经营的小商小贩人数不断增多,回族商人在商业经营的内容和活动范围的深度和广度都超过了元代,回回人经济体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