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乡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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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我国城镇化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我国城镇化发展主要基于两个群体:一个是大中专毕业生;一个是农民工群体,未来城镇化也主要从这两方面着手推进。对大专中毕业生来说,市民化过程和就业相关,但未来可能因户籍等制度改革而改变。农民工群体在生活方式上很难融入市民生活,存在巨大的迁徙群体和农村留滞群体,从而使我国城镇化具有鲜明的特点。

3.3.1 我国工业化程度高于世界水平,城镇化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1978年到2012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2亿人增加到7.12亿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2.6%,年均提升1个百分点。从该数据来看,中国城镇化建设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但是在城镇常住人口中,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79亿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36亿人,包含了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1.63亿农民工。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如果按城镇户籍人口计算,我国城镇化率约为34.6%,比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19.4个百分点。

根据发达国家经验,其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化发端于工业大革命,是技术革新带来的生产力的提高使城市产生了集聚效应而逐步发展的。通常而言,城镇化与产业化特别是工业化密切相关,城镇化进度决定于工业化程度。在技术革新带动城镇化的情况下,城市原有居民与新增居民不存在工资待遇的差距,一个城市的劳动者收入随着劳动复杂程度的降低而减少,但总体差距较小,收入分配曲线较为平滑,城镇化能够追随工业化发展。

2012年世界工业产值占国民总产值的26%,世界平均城镇化率约为50%,城镇化率领先于工业化率24个百分点。而我国工业化率和城镇化率的差距刚好相反,2012年我国工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7%,比世界平均水平高出21个百分点,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仅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当。

3.3.2 我国城镇化发轫于低要素价格而非技术革新,农民工与城镇在岗职工收入差距较大

我国为了加快工业化步伐,采取了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战略,以低廉的土地价格、劳动力价格等要素价格吸引外资和技术流入中国,承接了由发达国家转移而来的制造业,从而促进了我国以制造业为主导的经济形态的快速转变。在这一背景下,农民工长期处于低收入状态,形成了城市正式在岗职工工资与农民工工资的断崖性差距。在工业化发展初期即使城镇居民从业人员也在压抑状态,近些年才赶上外资企业员工,造成了我国城镇化率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发展。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2290元,比当年城镇在岗职工员工平均工资低2000多元。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工所抚养的人口不得不滞留在了农村。由于技术与管理的学习效应,我国国有企业等经济体城镇在岗人员与外资企业从业人员收入差距逐步消失。但是由于户籍、养老、保险、住房、教育等制度的存在,形成了城市户籍居民的福利“围墙”,保护了户籍居民的福利待遇,而将农民工排除在外,加上工资收入分配上的差距,农民工与城市户籍居民的收入“断崖”持续,没有因“学习效应”而缩小。农民工在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多方面难以享受城市福利,农民工市民化生活仍任重道远。

3.3.3 农民工所抚养的人口大量滞留在农村,城镇化率远远没有达到理想水平

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人数约为2.63亿人,包括1.63亿到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和0.97亿农民工在本地务工。根据经济学工资理论,这部分农民工所抚养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也应当计算在内。考虑到部分农民工夫妻双方均处于打工状态,按人均抚养1人计算(由于农民家庭多数有两个以上子女,即使不考虑需要赡养的父母,这一假设也不会高估需赡养的人口),那么我国居住生活在城镇人口不仅应当包含农民工自身,还应当包括其所抚养的人口,由此可以推算我国理想的城镇化率约为72%,这一城镇化率也和我国工业化进程相匹配。

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尽管农民工生活和就业在城市区域,但是绝大多数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不足以支撑他们享受城市居民的生活状态,更不可能支撑其家庭(所抚养的人口)在城市的生活,因此形成我国特有的农民工逢年过节的大迁徙现象,以及所抚养人口的长期滞留农村。同时,由于农业生产力提高提供了劳动力剩余,农民工收入与农业收入“断崖”支持农民工体系不断发展。农村改革和工业发展极大提升了农业的产出,农业生产力提高释放了巨大的劳动力,为现代产业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剩余。

我国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增加是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所引致。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工群体迅速发展壮大,促进了我国城镇常住人口的快速扩张,常住城镇化速度远远超过美国0.3~0.5%的发展水平。尽管农民工与户籍城市居民存在收入“断崖”,但与农业从业相比要高出许多。在这种情况下,农民愿意外出打工,从而导致农民工群体不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