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贸易结构与失衡
(一)双边贸易结构
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考察中波货物贸易的商品结构,2007—2016年中国与波兰货物贸易的商品结构及其变化如表1-4所示:
表1-4 2007年、2013年和2016年中波双边货物贸易结构 (%)
注:每种分类均有一小部分未作说明的产品,故每种分类中的各类产品占比之和并不等于1。
第一,按照《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第3次修订版(SITC. Rev3)将商品分为10类(9)。其中,第0~4类属于初级产品,可视为资源密集型产品;第5~9类属于工业制品(第6类、第8类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产品,第5类、第7类、第9类大多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10)。2007—2016年,中国出口以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为主,二者占比超过97%,与2007年相比,2016年中国出口波兰的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所占比重小幅上升,而资源密集型产品则下降近两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波兰出口以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为主,但资本密集型产品占比下降8%,而资源密集型产品所占比重则上升3.5%。
第二,参考Lall(2000)分类方法,在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三位代码分类的基础上,把出口产品分为低科技含量、中等科技含量和高科技含量三大类(11)。其中,低科技含量产品指技术成熟,生产过程中多使用低技能劳动力,规模报酬不明显,行业进入壁垒较低,主要进行价格竞争的产品,包括纺织、服装、鞋帽等(12);中等科技含量产品指技术较为复杂,规模报酬明显,需要一定研发投入和高技能劳动力的产品,包括化学品、工程机械、汽车、钢铁等产品;高科技含量产品技术更新快,研发投入强度高,更强调产品的设计和具备高精尖技术的人才,以及产学研合作进行技术创新,包括医药、航空、电子、电器设备、精密仪器等。2007—2016年,中国对波兰出口的低科技含量、中等科技含量和高科技含量产品的贸易额比例约为38:26:36,而波兰出口比例约为56:28:16,即波兰出口以低技术含量产品为主,但高技术含量产品占比增长较快,2007—2016年年均增长5.4%,所占比重较2007年翻了一番。
第三,按照广泛经济类别分类第四次修订版(BEC. Rev4)将全部贸易商品分为7大类:食品和饮料、工业供应品、染料和润滑油、资本货物(运输设备除外)及其零附件、运输设备及其零附件、其他消费品、未列明货品(13)。7大类商品又细分为19个基本类,按照最终用途汇总为资本品、中间产品和消费品三个门类(14)。2007—2016年,中国对波兰出口的消费品、中间产品和资本品所占比重较为平衡,比例接近3:4:3,且变化不大。同期,波兰对中国出口则集中在中间产品,其占比超过70%,尽管消费品所占比重不高,但年均增长率达24.1%,同时,资本品出口出现小幅下降。
总体来看,无论是按照要素结构,还是按照技术结构或经济用途划分,中国与波兰的双边货物贸易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资源禀赋特征,中国对波兰出口的商品以劳动力和资本密集型商品为主,各类别较为平衡,而波兰对中国的出口则以低技术含量产品和中间产品为主。
(二)贸易失衡与失衡来源
除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外,2007—2016年中波贸易顺差持续扩大,2007年中国对波兰货物出口总额为65.5亿美元,同时,从波兰进口11.1亿美元,实现出口顺差54.4亿美元。2016年,中波双边贸易顺差进一步扩大到125.6亿美元,尽管顺差的绝对值不断上升,从贸易顺差变化率来看,顺差增长已大幅放缓,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2013年至今顺差增长率在两位数以下,2015年中国对波兰贸易顺差较上年仅提高2.5%(参见图1-1)。可见,随着“一带一路”框架下“16+1”合作的不断深入,中波贸易失衡问题有望进一步改善。
图1-1 中波贸易顺差变化趋势
具体而言,按照要素结构划分,顺差几乎全部来自劳动密集型产品和资本密集型产品,二者占比之和超过顺差总额的99%;按照技术结构划分,低技术含量产品所占比重呈现下降趋势,而高技术含量产品则逐年增加,2016年超过40%的顺差来自高技术含量产品;按照经济用途划分,贸易顺差中消费品、中间产品和资本品占比趋同,但变化趋势则相反,消费品所占比重由2007年的33.02%下降到2016年的31.81%,而中间品所占比重则由2007年的32.58%上升到2016年的34.58%,同期,资本品占比变化不大。综合来看,中波顺差的主要构成是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劳动与资本密集型的中间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资本品(机械设备等)。中国对波兰贸易顺差绝对值的不断扩大,已构成中波进一步加强经贸合作的主要障碍之一。
表1-5 2007年、2013年和2016年中国对波兰货物贸易失衡的构成 (%)
(三)主要贸易品的分布
事实上,根据HS 2位编码分类下的中波双边贸易详细目录,以2016年为例,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向波兰出口的95种产品中前十大类产品主要是电气机械及器材,电视机、录像机及相关设备、无线电广播接收机或声音或视频录制或重放设备,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纺织面料、服装,车辆及其零件、附件(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塑料及其制品,玩具、游戏及运动货品。而中国从波兰进口的94种产品中前十大类产品主要是铜及其制品,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发光标志、发光铭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橡胶及其制品,车辆及其零件、附件(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塑料及其制品,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矿砂、矿渣及矿灰,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和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显然,我们从上述中波两国进出口总额排名前十的产品贸易可以发现,包括电气机械及器材,电视机、录像机产品,光学、照相、电影、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锅炉、机械器具,家具、寝具、褥垫等在内的六大类产品是相同的。这说明,中波两国之间的贸易以产业内贸易为主,在以上产品领域呈现出较弱的互补性。当然,具体的产业内贸易程度及互补性分析将在本章后续部分进行详细分析。
表1-6 2007年、2013年和2016年中波双边货物贸易前十位产品构成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