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研究(中东欧卷)(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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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9年4月12日,第八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克罗地亚杜布罗夫尼克举行,与会各方认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以下简称“16+1”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和众多成果,确信“16+1”各领域合作将会蓬勃发展,日益成为务实的跨区域合作机制。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中国—中东欧经贸关系不断深入,双方贸易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领域不断拓展,但双边贸易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失衡问题。因此,对中国—中东欧各国双边贸易关系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书运用翔实的统计数据和实证分析方法,深入研究了2007—2016年中国—中东欧16国的双边货物贸易在总量、结构、互补性和产业内贸易等方面的情况,希望能为中国加强与中东欧国家间的经贸合作、开辟经济发展新空间提供有益参考。

本书各章利用国际贸易关系研究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实证研究方法,从以下四个方面:(1)贸易增长与边际;(2)贸易商品结构与平衡;(3)贸易竞争与互补;(4)产业内贸易与分工,对2007—2016年间的中国同中东欧16国货物贸易关系进行比较系统的梳理,发现中国—中东欧各国双边货物贸易中存在一系列突出问题,尤其是贸易极不平衡、贸易品种单一和贸易分工关系松散等。

首先,针对双边贸易规模及边际变化的分析发现,中国对中东欧各国贸易失衡程度存在较大差异。其中,中国对波兰顺差规模最大,且呈现出增长趋势,而中国对匈牙利和克罗地亚的顺差规模较小,且逐年递减,这与各国经济规模、产业竞争优势等密切相关。其次,从商品结构来看,制造业较为发达的波兰、捷克、匈牙利等国的出口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而相对不发达的阿尔巴尼亚、波黑、塞尔维亚等国的出口则以劳动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总体而言,中国与中东欧各国既存在竞争,又在很多商品上存在贸易互补优势,且贸易互补大于贸易竞争。

2007—2016年间,中国与中东欧各国产业内贸易水平逐年提高。其中,包括饮料及烟草、皮革制品、橡胶制品、有机化学品、医药、钢铁及有色金属在内的制成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机械及运输设备类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在此期间提升明显。可见,中国同中东欧各国存在进一步拓展经贸合作的巨大空间,加强中国—中东欧合作,不仅有利于改善双边贸易失衡状况,也有利于发挥双方互补优势、实现共同发展。

张 琳

2019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