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中国散文的滞后现象与特质
无论作家还是读者,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选择一种最适合当前社会氛围和审美趋向,以及自己的审美趣味的文体形式来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虽然某个时期某种文体形式因被普遍采用与流行而成为一种审美时尚是很难预测的,但此种情况还是如股票市场的抛出与买进一样,是有原因的,一定是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驱使着它。这种力量是文学以及文学以外的各种因素与矛盾相互作用的一种合力,它以具体的文体方式呈现出来。而散文的演进与兴衰也正是这种合力作用的结果,考察20世纪中国文学的发展历史(现代文学发展史和当代文学发展史,一直到新时期文学),我们发现了这样一种有趣而特殊的文体现象,就是散文文体的兴盛与极致总是在一段文学史临近结束的时期,也就是一段辉煌的文学史大都是以散文创作的欣欣向荣作为它的结束语的,这恐怕并非简单的文体巧合所能涵盖得了的。
究其实质,我认为文学史的这一现象,正是散文文体滞后特质在文学史上的一种体现。周作人有这样一个论断:“小品文是文学的极致,它的兴盛必须在王纲解纪的时代。”(1)小品文究竟是不是文学发展的极致不说,散文文体的滞后现象在文学史上还是较为明显的。佘树森在《中国当代散文研究》中说:“现代抒情散文,或小品散文,它的发生和繁荣,正值‘五四’运动由高潮转入落潮时期,即所谓‘苦闷的时代’。”(2)新时期散文创作的勃兴也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新时期文学行将结束之时(20世纪90年代至今,学者们一般称为后新时期),文学史的这一显著现象,散文界还很少有人进行过理论上的阐释。
长期以来,散文理论界对于散文性质的界定,如内在的艺术、主情的艺术、自由的艺术和情种的艺术等命名,无不存在这样一些欠缺:对于一种事物的界定往往偏重于这一事物的内涵,以至于陷入就事论事,就散文而谈散文的局限之中,或者只是为了单独强调散文某方面的性质,而忽视或排斥其他方面的性质特征。尤其对于散文性质诸多方面所表现出的丰富外延,往往概括得不够。例如,对散文性质的界定还很少把它放在文学文体史的背景中进行理论审视,同时也缺乏把这种文体形式放在创作主体的人生际遇中进行把握。
近来一些学者虽然提出了“文化散文”(3)的概念,试图把散文放在大的文化背景中去考察,这无疑也是对散文性质的内涵与外延的一次有益的拓展。但仍然无法概括散文滞后的现象与特质。我们认为,散文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的构成有它特定的内在与外在的本质规定,即由语言符号,通过一般创作主体把内在世界(而非外在世界)的审美感知真实自由(而非虚构做作)的客观外化的一种“有意味的形式”。这种文体形态与其说是创作主体的一种行为规范,倒不如说是创作主体本质生命在内心深处对于审美感知自由外化的一种深层次需要。如同格式塔心理学早就认同的那样,一个人对某种事物之所以会产生特定的认知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一事物与人的本质生命的规定性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著名的美学家苏珊·朗格也是以此为基础建立了她的“艺术是生命本质形式的对象化”这一著名的论点。文学作为一种语言的艺术,它是人的“生命本质的对象化”已确定无疑,但就在文体特征上具有滞后的特殊性质的散文与“人的生命本质”的对象化之间的关系还有必要做进一步的具体说明。
其实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孙犁所阐述的散文该是“一种老年人的文体”(4)就已包含了这一对象化之关系了。孙犁以他自己的创作实践精辟地道出了一个作家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必然会与一定的文体发生对应的真理。一般来说,年轻的作者与诗歌相对应,中年的作者与小说相对应,老年的作者与散文相对应。所以,我们不妨回顾一下,现代文学史与当代文学史乃至新时期文学中的散文名篇,大多数都是老年作家(或心理上趋于老年的作家)真实的、回忆性的文学作品或者寄托趋于感伤失意的情绪性作品,当老年作家生理上趋于老化,心理上也同时老化时,他们退化的想象力、弱化的情感、趋于平稳的心态回溯性地反思的思维习惯以及靠回忆过日子的种种心理特点,一方面决定了他们可能会不自觉地选择散文作为生命本质对象化的手段,另一方面也决定了他们的散文更像散文。所以应该说,散文是一种趋于老化、保守的载体,而这正是它滞后性的内涵之所在。在这一点上,散文不仅属于一种作为形式的文体范畴,而更具有一种悠长而深刻的人生内涵。
散文的滞后特质不仅表现在创作主体的生理以及心态上,更表现在散文的文本真实之中。散文记述的是真人、真事,抒发的是真情。从时效性上看,既不是未来的人和事(未来的人和事没发生),也不可能是正在写作过程中对应时间的人和事,记真人、真事、抒真情,一定是已发生过的真人、真事、真情。因此,记述过去的回忆性质的文章大多是散文。对于过去事物的记述散文文体比小说文体更能体现人的生命本质,这其实正是伤痕散文、反思散文比伤痕小说、反思小说更能深刻地打动人心的原因之一。小说的虚构使故事增加了一种人为的完整性,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对虚构的领略和对于小说人为结构的把握,冲淡了他们的心灵和文本内容与形式所反映出来的生命本质的高层次的遇合,对于创作与接受两个心灵与心灵对撞所产生的直接的契合程度,小说要明显地逊色于散文,当然小说本身还具有其他的艺术魅力,这不是本文所要论及的。
从接受美学的角度讲,创作主体如果不按散文的滞后特质描写实际已经发生的事情,而是描写可能会发生的事情,读者就会出现严重的“阅读障碍”。因为散文的滞后特质所规定的是描写已经发生的真实的事,这一习惯定式,通过长期的阅读实践已经成了接受主体心灵深处的深层记忆了。如果用散文这一滞后的载体承载超前的可能发生的事,那么主体与客体在反复的交往中所建立起来的默契关系就会发生混乱,接受主体的“认知结构”就会被打破。
由于散文作品及文体自身的滞后特质,决定了它在文学史中发展与兴盛的滞后现象。其实最初由于文体发展演化得不充分,散文滞后的现象与特质并不十分明显。在中国古代文学中,散文与韵文相对,那时散文的涵盖面要比现在大得多。后来随着文学的发展,各种文体的划分越来越细,分工也越来越明确。由于各种文体各司其职,以至于发展得越来越充分,再加上各种文体以外的因素的综合作用,便形成了文学史的某一时期某种文体占主导地位的现象,这似乎已成为文体运行机制的一种共识。通过对文学史现象的深入分析,一旦形成一种规律性的东西,我们就很有必要用它来反观20世纪中国文学史,或者对一些正在发生及将要发生的文学现象做一些分析与思索。
20世纪前半期,即现代文学史中散文的两次兴盛,是在“五四”落潮之后和40年代初期,这是现代文学史家们早已达成的共识。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周作人的散文,他的散文从发表时间看,恰巧不处于两次散文文体的兴盛期。因此,当时的文坛也并未从文学本身给予关注。用现在的观点看,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由于周作人的绝顶聪明以及散文的早熟,使他在不自觉中违背了散文作为一种文体在文学文体史上滞后的规律。他的散文不仅与昂扬奋进及启蒙救国的时代主格调格格不入,也与文体运行的内在机制相悖。所以,尽管他早熟的散文堪称上品,仍不免遭到当时各种文人的忽视乃至非议,最终使他及他的散文陷入一派惶惶和萧条之中,即使他本人有时仍然在苦闷中怡然自乐。与之相反,梁实秋的《雅舍小品》则恰逢散文的兴盛期,而被人称为“现代散文的极致”。其主要原因除了他本人充满哲思的人生思辨和过人的处世智慧之外,还在于他不自觉地遵循了散文滞后的文体运行机制。在“五四”时期,他以写诗步入文坛,到40年代初期,他应刘士英之邀开始以子佳为笔名在《星期评论》上陆续发表《雅舍小品》,此书一出,文坛震惊,屡版不衰,至今已五十余版,创中国现代散文发行的最高纪录。
其实,无论就散文的影响还是散文的艺术性,梁实秋确实要高过周作人,这并非完全因为梁实秋比周作人更不自觉地遵循了散文滞后的特质规律,周作人的散文实践其实也证明了这种规律在创作上存在的差异性,即在微观的某种程度上创作好的散文也不一定非要遵循这种滞后的规律不可。前文关于散文滞后特质的论述也只是对文学史的宏观考察。事实上,同一时期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争奇斗艳也是常有的,这种散文滞后的特质也只是揭示了散文长期以来不被重视但又确实存在的一种现象。
通过对散文滞后的现象与特质的探讨,我们也不能不对20世纪后半期主要是新时期之后的世纪末散文(包括随笔)热进行一下审慎的分析与思索。台湾诗人余光中说:“当现代诗、现代音乐、现代小说,大多数文艺形式和精神都在接受现代化的洗礼,做脱胎换骨之际,散文仍是一个相当保守的品种……”(5)而今与这种所谓“保守品种”的相对繁荣,以虚构和想象为能事的文体呈现出明显的衰落趋势。这种“老人艺术”的兴盛,是否预示着整个新时期文学开始走向老气横秋的暮年,或者说20世纪中国文学的结束?事实证明,这种担心并不是没有根据的。如今市场经济下,文学已不可避免地具有了商品的性质,以至从政治的轨道上一下又陷入了金钱的旋涡之中,一些具有高度审美特质的文体形式如诗歌、戏剧大都被金钱与物质淡化而逐渐失去了自身的存在价值。与之相反,一些审美价值相对弱化的文体形式则一哄而起,如散文(包括随笔),如纪实文学(从散文中分化出来的一种文体形式),两者遥相呼应,填充了人们视野中渐渐逝去的两种强化的审美形式——虚构与想象,它们用早已成为现实的滞后话语代替了想象中的超前话语。因此,人们不能不感觉到散文所记述的内在世界的真实与纪实文学所记述的外在世界的真实,已使新时期文学从高度的审美走向了赤裸裸的现实。大众的审美趣味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他们不再青睐虚构的可能世界,而更加关注浮躁、空洞的内心世界的真实及外在世界的猥琐真实了,文学艺术从审美变成了实用或消遣,甚至退回到了它的史前时代——极力模仿现实(内在的或外在的)的时代了。
总之,世纪末具有滞后特质的散文的繁荣,已给“五四”以后新时期以来的20世纪中国文学画上了一个句号。但是,我们依然相信:一个时期的结束,必然孕育着一个新时期的到来,一些理论家有关“新世纪文学”的提出便是绝好的证明。
(本文发表于《天池》杂志1997年第1期)
(1) 出自周作人《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导言》。
(2) 出自佘树森《中国现当代散文研究》第8页。
(3) 出自丁亚平《文化散文论》《当代作家评论》1993年第3期。
(4) 出自《孙犁文集》第四卷410页。
(5) 出自“余光中谈散文”转引自《当代作家评论》1994年第2期《回归与超越》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