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式新古典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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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VELOPMENT HISTORY
发展过程

在西方建筑史上,曾出现过两次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潮。一次是从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末期(1750—1899年);另一次是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至今。

从18世纪60年代到19世纪,欧美一些国家流行一种古典复兴建筑风格。当时,人们受到启蒙运动思想的影响,考古发掘又使古希腊、罗马建筑艺术珍品大量出土,为这种思想创造了借鉴的条件。采用这种建筑风格的主要是法院、银行、交易所、博物馆、剧院等公共建筑和一些纪念性建筑,而对一般的住宅、教堂、学校则影响不大。

法国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是欧洲新古典主义建筑活动的中心。法国大革命时在巴黎兴建的万神庙是典型的古典式建筑。拿破仑时代在巴黎兴建了许多纪念性建筑,其中雄师凯旋门、马德兰教堂等都是古罗马建筑式样的翻版。

英国以复兴希腊建筑形式为主,如伦敦的不列颠博物馆。德国柏林的勃兰登堡门、柏林宫廷剧院都是复兴希腊建筑形式的。其中,勃兰登堡门仿制雅典卫城的山门建成。美国独立以前,建筑造型多采用欧洲样式。独立后,美国借助希腊、罗马的古典建筑表现民主、自由、光荣和独立,因而大兴新古典主义建筑。美国国会大厦仿照巴黎万神庙建成,极力表现雄伟,强调纪念性。华盛顿特区的林肯纪念堂等则充分体现了希腊建筑形式,这种形式在其他一些纪念性建筑和公共建筑中表现比较突出。

而在中国,恰恰也同样出现了两次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潮,一次是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第一批新古典主义建筑随着殖民主义所强加的文化殖民而出现。各式殖民建筑对中国,尤其对中国沿海城市的建筑影响颇深,在20世纪30年代达到鼎盛。如天津、上海、大连、哈尔滨、青岛、广州、沈阳等城市,西方古典主义建筑风格甚至成为这些城市的“文脉”。中国的第二次新古典主义风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直到今天余波未止。如果说中国的第一次新古典主义建筑风潮是两方殖民主义强加的产物,那么第二次在某种意义上则是自发或主动的。由此,“欧式建筑”在大众的眼中变成了一种高尚生活的象征,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欧陆旋风”。这种所谓的欧式风格建筑大多是把西洋古典建筑的某种柱式、线脚、山花甚至穹隆圆顶等造型元素,直接运用到立面设计中,而这些造型元素各自及整体的构图比例、组合关系往往不严格遵循古典建筑的设计原则和章法,随意性大,设计质量普遍不高。